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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篇)

时间: 2023-12-19 栏目:初一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我最喜欢的书就是一一福尔摩斯。

我喜欢看这本书,那是因为我更喜欢看十宗罪。福尔摩斯跟十宗罪一样,都是探案的书,只不过十宗罪对于小学生来说是一种刺激性更强大的一本书,所以大人都不建议我们看。

福尔摩斯一本书里就有许多个故事,从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神秘红发组,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威尔逊先生在红发会那里工作了八周,也获得了三十二个英镑,却被退出来了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这本书中最短的一个故事,在故事中。万魔斯用最短的时间内就找出了谜题的答案。福尔摩斯真是厉害!

这本书中的故事长长短短神秘红发。组织是最短的一个小故事,而恐怖谷其实最长的一个故事。

福尔摩斯还有很多本呢,你也可以买来看一看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

我看过很多书,比如《海底两万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被放逐的狮王》。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那只狮王,它有一个外号,叫秃尾巴,因为它的尾巴被别的狮了咬掉了半截。

它是一只非常威武高大的狮子。它很自由,每天可以和一只半大不小的狮子打成一片,也可以跟一只比自己老的狮子闲聊,它的生活让我非常希望自己也能像它那样。

我们班上也有一位这样的人那就是黄老师。每次一到她上课,学生们都会不由自主地安精下来。如果谁敢插嘴的话,她就会使出自己的绝招“河东狮吼"那了样子,简直是威震儿方啊。

这本书直是太好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3

每个人都渴求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拥有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的书架上摆着许多有趣的书。有《西游记》、《岳飞传》,还有《水浒传》、《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内容精彩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三国演义》。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这本书的卷首语,也总领了全文。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一个天下大乱的时代,涌现出了这样一批英雄人物:有阴险狡诈、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艺高强、人称“美髯公”的“义绝”关羽;还有足智多谋、九伐中原的“智绝”诸葛亮——不管是什么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觉的最值得一说的还是关羽了,他被后人称为“武圣”,是忠义的化身,他一生从未失败过,不过他有一些傲气,最后还是被吕蒙作文白衣渡江所俘虏了,为此我深深地对关羽感到惋惜。历史上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有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等千古佳话,他的这些事迹被我们时代相传。

我认为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他英勇善战,一生杀敌无数、豪放不羁。但因为对将士们脾气不好,不是惩罚就是打骂,因而让这一代豪杰竞死在两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孙权靠天时和地利成就霸业,只有刘备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于一次错误的决定,让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失去了复兴汉室的良机,让晋国成了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了三国鼎立时期的豪情壮志和黯然离别,也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国啊,我为之赞叹的三国!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4

我家里有很多很多的书,我也读了很多书,书里的故事有时会让你笑,让你开心、高兴,有时会让你伤心,每本书像一颗金子一样金贵,只要你爱上阅读,你在书上都会找到你要的答案和内容,也可以得到你要的宝物。

我给大家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里讲一个小男孩喜欢吃巧克力,他就是《巧克力男孩》,作者是美国罗伯特基梅尔史密斯,他已为孩子们创作了十余部儿童文学作品,荣获多项国际荣誉,包括威廉。艾伦。怀特儿童文学奖、马克。m.shubaoc.com吐温奖等,他创作的《巧克力男孩》和《我和外公的战争》是最广为人知的作品。

这本书说的是享利最爱吃巧克力,他爱吃甜巧克力、苦巧克力、白巧克力、黑巧克力等等。凡是巧克力,他都爱吃。而且他每时每刻都在吃,早饭、午饭、晚饭都在吃,他可能是有史以来世界上最爱吃巧克力的男孩。可是有一天他的胳膊上冒出很多棕色的大斑点,并且迅速蔓延全身,医生对此束手无策,而享利为避免被人团团围住盯着看,他偷偷跑出医院。从医院回家的路上,他会遇见怎样的奇观呢?他身上的大斑点会永远跟随着他,还是会奇迹般的消失呢?

你想知道他为什么会冒出大斑点,因为他她喜欢吃巧克力了,就得了一种新病症,叫巧克力热。

这本书告诉我们,吃东西不要只吃一样,要多吃菜,这样才会营养更均衡。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谈到读书,我的朋友说我是一个书呆子自己的权利,不只是因为我喜欢阅读各类书籍,但我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我可以随时随地阅读。

但是,如果你问他们最喜欢哪些书,他们的答案会有所不同。张三说这是一部武侠小说;李斯是一个经典的名字;王武祥是一类侦探;陈柳认为这是一个轶事;刘淇觉得这是一个科学的谜团。总之,有很多答案,然而,它们都是错的,我最喜欢的是这部小说的生平。

人们常说这本书是人类的第二任教师,所以我认为这本生命书代表了这位老师的一半。因为本书的每一页都让我真正理解了一些东西。

那一年,学校组织了军事训练,我们在基地呆了四天。痛苦教官的鼓动下,与老师和同学们的鼓励后,所有的坚持,得到了测试钻探第二,并在拔河比赛中荣获第一名。这个页面让我明白如何在不经历风暴的情况下看到彩虹。

六年级是每个人在小学上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老师说经过六年的努力,我看到了毕业考试。我把自己的目标定为优秀,但我的语言是一个。嗯,这让我非常痛苦。为了学习语言,我去辅导课并购买了语言学习任务。我周末只休息一天。最后,我的语言是用优良94.本章,让我知道,只要努力是深,铁撞向针。

今年8月,我想换一部好手机,但我不想让父母付钱。我想我长大后应该赚到自己的钱。所以我来到鱼市,说我有六条鱼,每次我完成它。当他累了,渴了,饿了,痛苦,我不想做了几次,让我同学的劝说下。最后我拿到了743元的工资,我拿了钱买了好手机和剩下的钱。这一点,让我知道钱不容易,坚持就是胜利,并且理解人是自给自足的。

一般来说,我相信生活是我最喜欢的书。即使是开水也是最昂贵,最便宜的水。这本生命之书是最无忧的书。如果知识是金字塔的针头,那么生命之书就是塔楼和基地。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它教会了我在课堂和其他书籍中无法学到的所有知识。我教的越多,我就越受益。

如果知识是金字塔的针头,那么生命之书就是塔楼和基地。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它教会了我在课堂和其他书籍中无法学到的所有知识。我教的越多,我就越受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6

去年寒假正值“第十届书香班级活动”中,我读了许多书,如《鲁滨逊漂流记》、《爱的教育》、《城南旧事》、《窗边的小豆豆》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城南旧事》。

第一次读过这本书,我就再也忘不了故事中的主人公——小英子,一个五六岁扎着两只羊角辨的小女孩,生活在老北京的胡同里,以童真的眼光观察着世界,关注着周围的人,她善良、天真、机智、充满同情心的个性给我的记忆里烙上了深深的印记。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置身于其中,似乎看到小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溪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里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大家的德先叔、和她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们的喜怒哀乐无时不在牵动着我的心。

这本书常常让我如痴如醉,我简直就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难过时我会跟着她哭,高兴时我会随着她笑,就连干别的事我也会不由地想起她,看到最后,我终于明白:小英子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

妈妈见我一有空就捧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品味,就问我:“你都把它看了这么多遍了,怎么还对它这样感兴趣?”我说:“因为我每次读,每次对它的感受、心得、想法都是不一样的,这种感觉非常有趣,所以每次它都会给我带来一种不一样的味道。这就是我对它百看不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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