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承诺蚌经历了痛苦,望着莹润的珍珠,它笑了;钢铁经历了漫长的磨砺,对着锋利的宝剑,它笑了;种子经历了破壳的煎熬,抖着青翠的叶芽,它笑了……笑得那样灿烂。这是什么力量,致使饱受痛苦的它们,又绽出心灵的微笑?是什么呢?这是互相之间的信任迸射出的火花。信任是点燃这火花的火柴。这火花便是承诺!他,一个满腔爱国热情的青年。抱着救国救民的思想与热情来到日本学习,他要国人身体强健,去打退入侵者。但中途他改变了思想,弃医从文,因为他知道,国人光有个强健的体魄是不够的,更需要的是思想——爱国的思想。因此,他回到祖国,拿起笔作为他革命的武器。他没日没夜地习作,一本本充满爱国思想的小说、散文在他的笔下出现。他拥有满腔的热情,这是他对中国人民的承诺,一个对亿万万同胞的承诺。他用他那宽大的肩膀撑起了这个伟大的承诺,使人民的思想不断地进步,使他更充满了自信!这是承诺的力量!他,就是鲁迅!一份信念,一份思想,迸射出承诺的火花。点燃每个人心中的火焰,带给人一份追求与毅力!
在生活中,我们许下的承诺很多,别人对我们下的承诺也很多。它,让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打从我出生起,妈妈就对我下了承诺,要一辈子照顾我,关心我,爱我……在漫漫的16年里,她开始去履行自己的承诺。为我奔波,为我劳累,为我担忧……我成功之时,她与我共欢乐;我失败之时,她与我分担;我委屈之时,她安慰我……无论做什么,都是为小小的我。关怀,分担,安慰……这是一个母亲对孩子的承诺,一个一辈子的承诺。承诺系着关怀、信念、分担、追求和爱的五彩绸带,在世界的两端来回奔跑,它是一座信任的桥梁,一股永不言败的力量!蚌说:“这就是承诺!”钢铁说:“这就是承诺!”种子说:“这就是承诺!”鲁迅说:“这就是承诺!”母亲望着长大的我,笑着说:“这就是承诺!”哦,原来这就是承诺:一份信念,一份关怀,一份分担,一份追求,一份荣耀。
生命是一个伟大的历程,在这个历程当中,当然少不了法律的涉及。而我第一个接触法律,是在刚刚记事的时候。
那是一个平凡的夏天,炽热的阳光烘烤着大地,空气李凝聚这燥热的味道,让人窒息。爸爸推开门,那满脸愁容让我刻骨铭心。然后我无知地问妈妈:“怎么了?”“没什么事?”妈妈答道。可是在大人们的谈话中,我隐约地意识到,爸爸触到了法律。
他们谈话的内容大约是:因为爸爸出车,好像是一个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可是根据摄像头的记录,却是爸爸要承担责任。说是要罚十八万,十八万这个数字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对于当时爸爸要赚钱的时期,这无疑是一种天大的打击。然后再转过脸来看看爸爸,那往日的欢笑瞬间乌云密布,留给我也是一份抹不掉的记忆。
从这件事当中,我长大了,彻彻底底地长大了。可是这件事却使我恨透了法律,我厌恶它的无情,厌恶它的冷酷,厌恶它带给爸爸绝望的神情。
现在,我从那无知的阴影中抽拔出来了,虽然现在我的'梦想还是做一个律师,但是从生活中我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
比如来布满斑马线的大街上,人来人往的人群,如果没有了法律的“庇护”,那么不知道会变得多么狼狈不堪,因为人世上毕竟会有几个像那个坏蛋那样没有品德。出于对爸爸过分关爱的一个平凡女儿的心。
再比如一些人因纠缠不清到了必须打官司的地步,这时候,法律就会发挥它的威力了。它为善良的人惩罚邪恶,让邪恶的人得到惩罚,同样也还是善良人一个公道。这可能也就是法律带给我唯一的欣慰吧!
生活中就是太多“法”了。这些“法”维护的一个民族的秩序,维护这一个国家的尊严。所以,做好生活的点滴,遵守每条规则,尽好自己所应尽的每份责任。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我们共同的责任!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事实也确实如此,我们的生活就因为有了规章制度而井然有序。假如我们的生活中没有了法律法规,我相信整个世界,都会一团糟的。例如:随便闯红灯,可以随意殴打他人,偷盗也不会受到制裁……如果世界变成这样那将多么可怕,那我们该怎样生活呀?
我听朋友说,在某个学校有一些不良少年。喜欢混进网吧玩游戏,常常彻夜不归。有时还会在小巷子里打劫弱小同学。他们做这些违法的事情,荒废了自己的学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也伤害着周围的人。将来,他们终将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买单”,终究会自食恶果的。
还有一次,我亲眼目睹额一场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酿成的车祸。一个骑着电动车的人,因为等不及即将亮起的红灯,在红灯进入倒计时时,骑着车冲了出去。迎面而来的大卡车,来不及刹车,直接撞飞了电动车。顿时,整辆成被撞车碎片,而车主人倒在满是碎片的血泊里。他付出了自己鲜活的生命为我们上了一堂血淋淋的`课,让我们懂得如何去遵守生活中的法律法规。
我们是未成年人,现在就要从小事做起,学会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为自己为大家创造一个美好的明天。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要法,处处需遵法。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国家的小公民,我们必须多学习法律知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对国家,对人民有所贡献。
我们都知道: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我们生活中的一切,都有法律来保护人民的利益。
我们平常喝的水,我们之所以可以放心大胆的.去喝,是因为有法律在保证水的质量,水的安全。
我们能够安全的过马路,是因有信号灯将来往的`车辆指挥的井然有序,每个公民都能遵守信号灯的指挥。法在维护我们的生命!
当我看到上下学的路上,有很多同学不走人行道,在快车道上嬉戏打闹;当我看到有人不遵守信号灯,不愿意多等几秒而闯红灯的人,我都替他们担心。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车祸夺取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因此,多少家庭变得支离破碎,多少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由于不遵守刑法,多少人搭进了自己的一辈子,也因此,多少亲人,朋友痛心疾首。多少犯法的人是因为不知法,不懂法而毁了自己的明天。可以看出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有多么可怕。
我们会在渐渐长大中学习到法律知识,看一些有关法律的书籍,我们应该把这些知识牢记在心,为自己的明天多一份保障。
法律是社会和谐,平安的基石。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我们应该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成为一个理性的公民。
我是一个初中生,在我懵懂时期,耳边就回响着普法的声音,我在法律陪伴中成长。我们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不断完善的法制社会中健康成长。
在原始社会时期没有法律,人们用习惯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些习惯依靠人们自觉遵守。公元前21世纪,我国产生了第一个王朝——夏,以及维护夏朝统治的法律制度。在古巴比伦,公元前18世纪制定的《汉谟拉比法典》刻在一个高2。25米的`石柱上,竖立在巴比伦的神殿里。它是世界上现存最早、保存最为完整的一部成文法典。
在法律制度相对完善的今天,我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法律。比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旅游法》,在约束行为的同时,保障了人们的安全。
我想起了电影《流浪地球》中的一句话:“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生活中,我们不能闯红灯,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在我国,行人违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法律规定,对行人闯红灯行为处五元至五十元不等的罚款。用以警醒人们,保障生命安全。
旅游时,我们应当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不能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千万不能像孙悟空一样,在一些文物上写上“某某某到此一游”。针对此类行为,法律也有明确规定,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行为较轻者,处以警告或罚款;行为较重者,会处以拘留并罚款。
中国正迈向法治时代,我们要积极适应法治时代的要求,学会依法办事,让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
"法律是强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各种行为的法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的法律解释,但是这个解释对我这个年纪的人来说太抽象,太模糊。事实上,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上,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我们每个人身边。
最近我们班有一天打了三场,都是为了一件小事“打架”。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怎么大家脾气都变坏了!可能有些同学认为自己有打人的自由,但是作为一个生活在集体中的社会人,你不可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因为社会规则不是单独为你设定的'。如果从小不学会克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和行为,很容易违法。做违法的事情不仅仅是被警察抓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坏事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伤害,影响别人的生活,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进深渊,走进监狱的围墙。
俗话说,“没有规则,就没有方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努力成为一个知道、理解、遵守和使用法律的好青少年。
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是古代巴比伦王国的《汉谟拉比法典》。公元前十八世纪,距今三千七百多年前,巴比伦王国的国王汉谟拉比,一致了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两河流域”,建立起一个高度集权的奴隶制国家。为了国家统制和打压奴隶抵挡,铲除其时国内司法上的紊乱现象,汉谟拉比拟定了一部一致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法典原文刻在一块高约二点五米、直径约一点五米的椭圆石碑上。1901年法国考古学家在伊朗一个叫苏撒的当地发现这块石碑,将其陈设在卢佛博物馆。
“小偷小摸”行为违法吗?
有人认为:偷一些小的、不非常贵重的.东西并不违法,其实,从法令视点讲,只要是经过不正当手段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将他人资产据为已有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仅仅从我国现有法令处分的视点无法对其行为进行量刑。
捡到他人的东西据为已有合法吗?
很多人认为捡到他人的东西占为已有,仅仅品德问题,不违背法令,事实上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
跟着经济的开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有些人为了挣钱,不讲品德,乃至违背法令,逼上梁山,什么坏事、丑事都敢做:制作冒充违劣产品,盗取他人版权,掠夺,盗窃,欺诈……这些人不但会遭到社会舆论的斥责,等候他们的将是法令的严峻制裁。同学们一定要引认为诫,努力学习常识,把握社会生计的身手,用自已才智和劳作取得财富,做个遵纪守法的人!
法律,多么庄严而又神圣的字眼啊!它有着无比巨大的力量,它使世间万物都有了规律,它是无比重要的!
我就是一个普法活动的崇拜者。这不,我今天就来到普法平台上来考试了,这可不是为了应付老师,我盼着呢!开始答题了,我的心跳骤然加速,里面像是踹了只小兔子。我手握鼠标,认认真真的.答题,每一道题都包含着我的期望,提交时间到了,我的心再次沸腾,闭上眼三、二、一!我猛地睁开眼,分数才87,我才不会被这分数打垮呢!我在心里默默为自己鼓劲,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继续汲取法律知识。
这个时代,普法已越来越重要,所以才有什么普法平台,什么法律讲堂等等,来为广大民众补充法律这份营养。
我幻想着自己是一名律师,熟练的掌握着各种法律条款,为每一个无辜的人洗清罪责,为广大劳苦伸张正义。
妹妹的声音把我拉回到现实中,原来是我的思维又天马行空了!但是普法的好处,确实像水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从今天起,让我们一起,做一名合格的普法小达人吧!只要朝着梦的方向一直走,它终会成为现实的!
今天,我作为普法知识宣传者,给大家讲讲我们应该知道的法律。
法律是每个国家制定的,要求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法规。如果人人都不遵守法律,那么社会就会乱成一锅粥,就会没有发展,人们就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们作为小学生,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校规,这样我们才能和谐有序地学习,才能在我们这个美丽的地球上生活。我们平时应该不去网吧玩电脑,未成年人进网吧玩电脑是违法的',而且我们的眼睛视力会下降,更严重的是我们会上瘾,然后走上犯罪道路。我们在学校不能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不能欺负弱小同学,不能违反学校纪律。在社会上,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能闯红灯,要走斑马线,否则我们就违反了《交通法》。
所以,平时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学生。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但是怎样才能保护我们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呢?我们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你有那些权利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优先救护未成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来玛依市教育局为欢迎上级“义务教育与扫盲评估团”的25位官员,组织全市中小学生796人在友谊馆中举行“专长文艺演出”。大家欢乐的跳舞,沉浸在美妙的乐曲,突然浓烟四起,火光冲天,一个官员大喊道:“大家都坐下别动,先让领导走。”796名来自全市15所中小学的师生的生命别烈火所吞噬,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其中288名中学生陷入火海中,修订后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的“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儿童犯”。对儿童优先特殊的保护原则是:对儿童的权利、包括生存、受保护参与和发展权利给予高度优先,无论任何机构、任何情况下都应把儿童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位。
你也享有隐私权:虽然我们年纪小,但也有隐私权,你可以告诉父母:“不可以翻我书包,不可以看我日记,也不可以把我的事情告诉他人,还不可以拆开我的信,也不可以神神秘秘的跟着我。”我认为现在大多数家长都有这种现象,这样一做孩子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二孩子就会感到大人不信任自己,也没有给孩子一块能自由发挥的天地、三大人没有以平等的身份与孩子交流,营造一种朋友关系。
打骂虐待孩子是违法行为,大人们经常以孩子身上发生的芝麻大的事情非打即骂,甚至虐待孩子有的以感情不好孩子就成了“出气筒”,还有的人们无缘无故的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活动自由、凌辱人格、赶出家门。这样的行为侵犯了青少年的生命健康权。根据《中华人民国形法》第26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止绑架和拐卖:为了防止遭到拐卖和绑架,小朋友们一定要慎重选择交往对象,与不了解的人不打交道,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保持警惕,不轻信其甜言蜜语,不贪图便宜,不接受小恩小惠;不要向陌生人介绍自己的家、亲属和个人爱好、信息,拒绝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饮料;外出期间,把自己要去的地方告诉家人,让家人知道你的去向。
只有大家都了解法律,懂得法律,遵守法律,社会才会安定和谐。祖国花朵才会开放!
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社会急速进步的今天,我们最应该做的事情应当是学习法律和学习知识,曾有一名说话说明了在这个发展迅速的社会中,了解法律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在这个社会上,法盲比文盲更可怕!因为在这个早已不算是完全“真诚”的社会上,法律才是能够保护我们自身合法权益最能效的合法武器,而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的我们,学习必要的法律也是保证我们健康成长的重要前提,所以对于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成长,普及法律知识才是重要的因素之一,而一些青少年的犯罪的案例,更加有效的`说明法。少年中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某市中学的李某,因母亲去世,父亲长期在外地打工而疏于教育,加上自己不懂法律知识,在校外结识一群“哥们儿”,整日与其厮混在一起,从最初的抽烟、逃学发展到了敲诈勒索财物,最后竟在超市中偷东西,被保安当场抓获扭送入警察局,李某悔恨不己。
16岁的魏某曾是一名三好学生,但结识了社会上一帮社会上游手好闲的“朋友”后,他开始为自己的高消费的需要进行小偷小摸,甚至发展到了撬门破锁盗窃财物。最后被一同学家长法场抓获并扭送到派出所。最后,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
而更悲剧的事例如:震惊全国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造成25人死亡,12人烧伤的惨剧,而纵火者竟是两名少年。
以上的种种案例都说明了青少年不懂法律、社会公民不懂法律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惨案。最终使得自己得到本不该有的人生;所以,在这个发展迅速的社会中,学习法律知识是我们在社会上最有利于保护自己与他人权益的“武器”;而只有在青少年中普及法律知识,才更能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才可能使祖国发展得更快!
如今是21世纪,网络成为人们口中常聊的话题,但有一些人在网上散播不良信息和谣言,使不少人上当受骗。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一个自称家境贫寒的网友,说自己父亲去世,母亲患重病,自己被检查出了癌症,但坚持求学。与其聊天的小张动了恻隐之心,一次次将自己不多的生活费打到这个网友提供的账户上。后来,这位网友不见了,小张这才知道自己上了当。网络世界时虚拟世界,是不同于现实世界的。一些青少年混淆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导致受到了伤害。小张被网友欺骗然后敲诈就是一个例子。
现在在网络上很流行一种语言:火星文。就是用数字或符号来代替要说的话。但是,人们编这种“火星文”的`意义是什么呢?还不是为了让大家一笑。可网上偏偏就有那种人,他们利用“火星文”,随意在网上对别人进行辱骂的诬陷,给别人加上可怕的、不可磨灭的罪名。我们可不能学习他们这种可恶、可耻的手段。
还有,现在网上的游戏可是五花八门、精彩纷呈。它随便地一变,就能把我们整的眼花缭乱、头晕目眩。
现在像我们这种年龄的小孩,往往都没有自我控制能力,一但沉溺于网络游戏,便难以自拔。所以我们应该安全上网、文明上网,也应当具备网络自护知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中这样说道:“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别人。”
网络这东西,虽然可以让我们足不出户就了解许多事情,但是它那上面的游戏会害了我们。
网络文明,文明网络,让我们携起手来,劝解那些走在违法边缘的人们,一失足成千古恨,关爱明天,关爱社会。
7月9日,阳光明媚,今天是淮北日社组织小记者参观安徽省人民法院的日子。我们将零距离旁听讲解员解说。
来到法院,给我第一感觉是:法院是一个严肃又威严的地方。同学们随着老师的带领来到了审判的房间,同学们已迫不及待地找座位坐好,很安静的等待着。我在那静静的观看着每一个原告,被告,审判长,两个审判员。还有书记员等等。
随后,讲解员开始讲解了,我们都围着她,仔细听她的讲解。审判长前面摆放着一个锤子和一块木块,是开庭所用的。那个锤子是用梨花木做的,它的颜色是红褐色的.,那个锤子是用来制止法庭里嘈杂的声音,代表着一锤定音。锤子上有一个国徽表示坚韧不拔。
上完这堂教育课后,我懂得了许多的法律知识,我以后要好好学习为社会服务,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是公平的,法律是正义的。法律能够惩恶扬善;法律能够维护正义;法律能够让世界和平。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而有一些人却不以为然,认为人不应该受到法律的限制,可是,生活在没有规矩的社会中,还能拥有自由吗?
有的同学骑自行车时做一些危险动作,有的人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有的人在坐车时向车外抛洒物品……这些都是不安全的行为,我们不小心便会触犯法律而终生遗憾。
遵纪守法要从小做起,要从小约束自己。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就会很容易触犯法律,到那时,可就是“一失足成千足恨”了。
将来我们还要走向社会,那时候,法会更加的重要,更加的严厉。我们更应该时时刻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让泊的警钟时时刻刻在我们耳边响起。
维护每个人的权利,是制定法律的目的,是国家和平的.条件。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一起做守法的好少年。
为了我们的祖国能有更加美好的明天,为了我们的生活能有更加和谐的明天,让我们关爱明天,普法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