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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九年级作文(整理4篇)

时间: 2024-06-11 栏目:初三作文

喜欢九年级作文篇1

如今,偶像密布,多如繁星。上帝就是这样,他创造的每个人的审美观不同,每个人的性格不同。因此造成了现在的“粉丝大战”。

我也有我至爱的偶像,但是我真的很讨厌用外表去评判,说谁是谁非。不喜欢,真的不喜欢。

我喜欢“东方神起”的队长——郑允浩。一个让我从此对别的男生再也不感兴趣的人。说实话吧,我很肤浅,我承认一开始迷恋上他是因为他长得很帅(只是符合我个人的审美观)。但是,渐渐的,他却能有那么一种魔力,让我把目光一直停留在他的身上,然后,把我的心收拾的服服帖帖。在开始疯狂的迷恋的时候,我开始去了解他在灿烂四射的舞台后,那段没有粉丝,没有人能再陪着他度过的时光。他的家境不好,也过过无家可归的日子;我却佩服他能笑着对所有人说他曾经在天桥下抢位置睡觉。他在被人投毒之后,能对那个人说,他原谅他了,是微笑着说的;我却为他之后警惕的目光和更加小心翼翼的行动更加心痛,他只是一个和我们一样,还涉世未深的花季少年啊!他陪着我,我看着他,匆匆的三年就从指尖划过了。他日益成熟了,懂得怎样保护自己,也知道要怎样保护队员。三年,我好像从喜欢他变成了敬佩他了。当然,并不是只因为这样。还有很多的事迹,一次一次的撞击我的心,然后,一次次的掀起波澜,久久不能平静。

“未来啊,你等我,我马上就来了。”这是允浩常对自己说的。如此积极乐观的他,怎么能让我不喜欢呢?哦,不,是爱!如今,这句话也成了我的座右铭。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正的他,因为我们相距太远,甚至可能一辈子没有交集;但是距离产生美,我只要知道,他在努力的过好每一天,而我,也因为他而受到鼓舞,同样认真的过好每一天,一切都够了。

废话这么多,只是想说:每个明星有现在的成就,都是通过自己的打拼的。他们经历的'磨难,是必须的。我们要心疼他们,但同时我们也要理智。要懂得汲取他们身上值得我们学习的品质,而不是盲目崇拜,甚至为了维护他们和自己身边的人大吵特吵。

突然想到了孟子的一句话——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用这来形容明星,你们说合适吗?

喜欢九年级作文篇2

翻遍整部《水浒传》,唯独对林冲的印象最为深刻。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是水浒英雄好汉中唯一一个收获了爱情的梁山好汉。

林冲的生性比较直,说话直来直去的,容易得罪人。他喜欢交好汉,也是所谓的“物以类聚”吧。他武艺高强,惯用丈八蛇矛。生像豹头环眼,燕颔虎须,身高八尺长,人称“豹子头”又唤“小张飞”。林冲对梁山忠心耿耿,打了许多胜战,立了许多功劳。受招安后随宋江、卢俊义征过辽国,田虎、王庆打方蜡后,在杭州染上了风瘫,但却不能痊愈。就被迫留在六和寺里有病,由武松陪在身旁照顾。半年后病故,追封忠武郎。

林冲是梁山泊英雄排名的第六位,上应天雄星,原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的教头,生活非常美满。后来因为受到高衙内的侮辱和高俅的陷害,发配沧州牢城看守草料场。其间几经迫害,终不能忍,隧火烧草料场,杀死仇人,在风雪夜上梁山。林冲从容忍到反抗的变化把“逼上梁山”的“逼”字表现得形象生动,具体而有深度。

上山后,寨主王伦嫉贤妒能,多方刁难,要林冲献投名状,结果林冲与青面兽杨志打得难分上下,当晁盖等人上山入伙时,又托词推拒,林冲在吴用的刺激下,火并王伦,将王伦给杀了。推举晁盖为大头领,重新开拓了梁山的局面。

简而言之,就说林冲是富有正义感,武艺高强的梁山好汉。

喜欢九年级作文篇3

也许有一种魔力,从小我就喜欢写作。我不会刻意的去写一些日记一类的东西,我的生活,手不离笔记本和笔。有时,走在街上想起了一两句东西就想迫不及待的记下来。

写作,不需要有很热闹的环境。它只要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或者倒上一杯热茶,放上舒缓的音乐。这就是我最心仪的地方。在家里,我的笔记本到处可见,有时随手拿一个写两句就放下了,父亲说我这是浪费纸张。其实我也很惭愧,可这已成了习惯。

爱上写作,就好像与写作谈恋爱。它是个温柔而又多情的恋人,它也是个浪漫达人。它可以描述你的身材叫“婀娜多姿”;也可以描述你的长相“眉清目秀”;如果你哭了,那也是一种美,那叫“楚楚动人”;它总调皮地说你的手是“纤纤玉手”;它喜欢你的“美艳动人”。

我喜欢写作,尽管我的语文不是很好,我被大家公认为“字痴”,有时一个简单的字也不会写,可我依旧爱着写作。哪怕我一篇作文中有一多半都是用拼音拼出来的。

我常常自叹:“我的人生,离不开字典。”字典教会了我用心去做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字典教会我的是字,词语,而写作教会我的是如何把字,词语连成一句话,连成一篇文章。

写作,就好像在孕育生灵。母亲十月怀胎才有了我们,而写作就是我们的孩子,当你完成一篇文章,到头来去欣赏它的时候,你心里有的全是对他的关爱,他就是你的骄傲。

我喜欢写作,我喜欢把生活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我喜欢用自己的手记下自己最真的想法。

有人说,写作,就是胡编乱造,就是胡说八道。那是错的,写作,就是在事情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作者本人的思想感情。

人,是情感动物,谁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谁都不愿让一个情绪统领所有。所以拿起自己的笔,说出自己的心声。这就是我想做的。

我爱写作,我愿用自己的思想,用自己的眼睛去记录,描述世界,描述万物。描述生长着我们的生活。

我喜欢写作,我要邀更多的人一起去写作。

喜欢九年级作文篇4

一本好书,一杯香茗,可谓人生一大乐事。

——题记

一段故事,载入《史记》之中,便是历史,而载入这本书中,却更像是一本神话,远古洪荒,孕育着华夏文明,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吧。将历史化作神话,将神话融入历史,相辅相成。或者可以说,华夏五千年的文明,没有《山海经》,是不完整的。尽管那许多诡异的怪兽以及光怪陆离的神话故事,在古代长期被认为是一部荒诞不经的书,但它的历史价值,确实在今天得以显扬。

午后,即使是在丛林掩映中,那太阳的火热却依旧不减,树下倚树小憩的人,脸上盖着一本早已褶皱的《山海经》,手中还握着半杯没有喝完的白银毫针,那人睡得如此安详,嘴中还在嘟囔着什么,兴许是回味着方才读过的故事吧。

不知道是什么声响,竟惊动了他,只见他忽然起身,睡眼惺忪的看了一眼远方,确定了仅仅是几只鸟后,再想入睡,却没有那么容易,于是重新倒了一杯茶,静静的喝完,复又捧起书继续看着,思绪也随着书中的故事,飘向了远方……

黄帝与蚩尤的对决,终是以蚩尤的失败告终,当黄帝正准备坐享其成时,另一个隐患,却悄然来临,那刑天为了炎帝,为了故土,哪里会轻易放过他?可他又哪里是黄帝的对手,最终还不是落了个“身首异处”?

书中的人激烈地对决着,看书的人紧张而又兴奋着。不知到底谁才是主角?一段早已经看过了几十遍的故事,如今看来,仍旧是津津有味,乐在其中。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每一遍的感觉,陌生而又熟悉,吸引着我流连着它的故事,感慨着这些陌生而又奇异的景物。

时常,我因为夸父的执着而感动,也经常因为精卫的遭遇而惋惜,当看到刑天为了辅佐炎帝而敢于挑衅黄帝的权威时,我彻底的被这本书征服了。不过,征服我的却并不仅仅是这些故事,更是缔造出的这些远古故事的内涵之意。“神话是文学之母”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倘若没有《山海经》,如此繁荣富庶的精神家园必将空出极大的空白;如果没有《山海经》,中华人民对于远古洪荒的探索,不过是仅仅到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地步;如果没有《山海经》,那么我们今天对于古文化的考究,就有少了一部重要的记载。

此刻在丛林掩映下的我,早已意识到了这本书的珍贵,轻轻地收好这本书,抿一口茶,静静地回味着方才的一切,默默地寻味。抬眼望去,青树翠蔓,在那山的另一边,在那遥远的远方,烟雾朦胧,群鸟归徙,隐约地,看见那个地方,演绎着一个故事,叫做山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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