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园里,我见到一片暗红色的鲜花,长的甚是好看。我想这是玫瑰吧,看到旁边的介绍才知时月季。这些月季的花朵都是深红的,深得发黑,其艳丽不逊色于玫瑰。能在这样一片鸟语花香中漫步,简直是享受。
与其他月季相比,暗红色的月季更优雅。一场萍水相逢,让我对这种颜色的月季情有独钟。
没想到,还能再次赏到月季。
几个月前,家里又多了一盆花——妈妈最近特别爱养花,她望着这一盆疏影暗香,自豪的说:“这是我刚买的法国月季,看,漂亮吧?”我心里一阵惊喜,仔细观赏着。这盆月季也是那样红,红的发黑。在夜晚,她们互相缠绕着,与周围墨绿的叶子相互映衬,就像是黑夜里的皇后。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几天,那十来朵月季全都凋谢了。“花迟早是要枯萎的,也许再过几天又长出了。”妈妈解释道。
于是,我就盼着她们开花。每天晚上都要来阳台看一番,结果都是失望而返。时间一天天过去,那盆月季始终没有动静。每天把它放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盆里却一直只是一片墨绿,颜色极其单调,死气沉沉的。我对它渐渐失去耐心了。也许是伺候得还不够好,所以不开花?想起大作家们笔下的梅兰竹菊,在那样险恶的环境下还能生存,我家的月季真是太娇气了!
然而,奇迹还是会出现的。
不知何时,那一盆茂密的叶子中竟冒出一朵花苞!真是令人欣慰。很快便长出一朵小月季。我终于又见到了月季!
一天早上,再来看月季时,发现有花的那一枝的茎上绑着一根牙签。一问才知道,是昨晚妈妈把茎弄折了。只好死马当活马医,用胶带把一根牙签绑在弄折的地方,简单地固定一下。没想到月季竟活了下来,头反而翘得更高了。
与之前的几枝相比,这朵月季的颜色太淡了。的粉红色显然没有鲜艳的暗红好看。可它顽强得挺了过来,至今仍未凋零。
花如此,人亦如此。在险境中成长起来的人,更禁得起生活的挑战。因为经历过挫折,才会更坚强,经历过挫折,生命才有意义。
被生活的琐碎湮没了的绮丽情怀,是为爱而牺牲。
——题记
吃饭时,我利落的将我喜欢的一盘菜席卷一空,手中的筷子随意地扔在桌子上,“吱啦”一声推开椅子,起身走到电视机前将聒噪不停的歌唱比赛节目关掉。
蓦然发现你的眼睛一下就没了焦点,但很快回过神来,温柔地轻声问我:“怎么突然不吃了?”
“吵死人了,你怎么总是看这些无聊的东西!”我没好气的回答,拿着手机进了卧室,“嘭”地把门摔上。紧闭的门将内外两个世界隔绝的彻底。
玩了一会便没有了趣味,我无聊地趴在桌子。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你悄悄进来又很快出去,像是藏了什么东西。我“腾”的站起来,开始在屋里一厘米一厘米的检查。终于,在角落的箱子下找到了。上面是我的各种不舍得扔的杂物,下面,是一个泛黄的,有着久远的时间气息的本子。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上面排列着整整齐齐的娟秀字符。有的句子下面写着日期,像是某天的心情随笔,有的句子下面写着一个书名,还有的下面写着小心翼翼而又细致的诗人名字,最多的就是席慕蓉。
我慢慢的翻着,细细读着,像一个虔诚的信徒。翻到最后,滑落出一张卷边的旧照片,一群年轻的男女。我努力的将你辨认出来,那时的你与爸爸站在一起,婷婷而立,挂着羞涩而腼腆的笑容,扎起的马尾辫温柔地散下。我不知道站了多久,只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一部旧电影,你是温婉美丽的女主角,捧着诗集坐在湖边石上,嘴角扬起笑容,柳条在你身后微微摆动。梦终于醒了,我却蓦然发现,脸上淌满了泪水。
将紧闭的门悄悄推开,光线跑进来,我望见了你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曾经年轻的身影被生活琐碎磨得疲惫,曾纤细的腰已悄悄走形,微微弯向碗池,光滑的皮肤变得干燥,细纹悄悄爬上了你的眼角……
我轻轻地走过去,从后面抱着你的腰,嗅着你身上熟悉而陌生的味道,附在你耳边说:“妈,我最近好像喜欢上了席慕蓉。”我努力抑住泛上眼圈的泪花,余光中,瞥见你微微亮起的眼神……
没有一个生来就是主妇的妈妈,每一位妈妈都曾有一颗细腻的少女的心。你的青春与我的青春放在一起,我将伴着你的青春美好前行。
那一天,我再次见到了你,终于与你相见,但愿还不算太晚,为我放下了最珍贵的,曾为少女的妈妈。
人的一生可以分为很多不同的阶段,而每个阶段的我们都像刚破土的种子,野蛮生长着。
在刚认识几个汉字的时候那是我人生第一个阶段,与书籍结缘。记得那个时候,老师要求我们,“读书的时候要手指着,读到哪、手就指到哪“;这也是我听过的第一句关于读书的要求。那个时候我很喜欢读书,但是因为不认字,所以好像也没读几本书;再后来,年纪稍长,开始读一些自己喜欢的、老师推荐的书,比如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一转眼,我又长大了,似乎开始逐渐有了独立的意识我的人生也迈入了下一个阶段,我不喜欢读书了。就是因为“独立“二字,我开始任由自己胡乱读书,读一些觉得好玩的、新鲜的题材;可是参差不齐的文笔、乱七八糟的故事,毫不负责任的轮番上演着,我好像看得懂、又好像看不懂。那个时候,我就不喜欢读书了;我有了自己的手机,它能放音乐、能播视频还能让我和天涯海角的陌生人聊天,难道不是比枯燥的书籍有意思多了吗?
我放下了手里的书,一放就是几年。书籍在我的意识里,逐渐黯淡;书架上一排排摆放整齐的书籍,也跟着落了灰。
我与书籍再见已忘记是哪年哪天,我突然找出了一本沈石溪的《板子猴》我永远记得这本书,即便这好像是我读过的唯一一本沈石溪的小说。我又开始随意的翻书,有时候,翻几页还能找到当年阅读时的痕迹;书籍里还能保存时间、气味,保留着独特的记忆。
这是再一次的不期而遇,我在有了相对较成熟的独立意识下,重新发现了书籍的美。纸质书可能远没有电脑中的文档保存时间长,甚至这一本书,你丢了就是丢了,回收站里是找不到。但书籍的美,就在于当你翻开新的一页,你是否又进入了新的世界;在那里,你有幻想的空间,你可以肆无忌惮的享受作者带给你的书中一切。冬天纷纷扬扬的雪花落在屏幕上,很快就会消失地无影无踪;但秋季吹来的红枫叶,会夹在书里悄悄地度过好些日子,以迎接你们的下一次见面。
我在翻开一本书,扑面而来的是几年前幼稚的自己,然后是依旧清晰的文字。最开始喜欢的故事,现在读起来也还是会觉得很美。书籍就像一座桥,桥的那一端是过去,这一端连接着未来。那段日子里,我走在桥上,看不见它、就说它没用,直到现在,再到未来。
再见时,你依然携着当初的芬芳,让失神落魄的我,重新拥抱满怀美好。
再见,不是分别。虽有苦涩,但正因如此,才会有相见时的那份?喜悦。
在难得的假期,随着父亲,踏上返回老家——南京的旅程。
迷迷糊糊间打了个盹,在回过神来时,车已在小道中盘旋,终于到了那已有些年代的老小区。那矮小的房屋,与周围的大厦格格不入,所幸有过改造,不至于破败。路边的空地上种着青菜、葱、小蒜之类的菜,倒给这片土地带来了一丝田园气息。
上了楼,按了数次门铃。里面终于传出了熟悉的声音。门开了,在次见到了那个矮小的身影。“快进来呀!”那个年迈的女人爬满皱纹的眼角舒展开来,她拉着我的手,招呼着我进门。然后又“踏踏踏”地奔向了阳台。坐在小板凳上,忙活起择菜来。
因为不会择菜,当然也帮不上什么忙,但还是搬了一张凳子,坐在她身边。就静静地看着她。
阳台上的光线很好。温和的阳光与微风钻过纱窗上的小缝,轻柔地落了下来。她花白的头发沐着光,风为她拂去额角的汗珠。一切的一切,都想计划好的那样,平静而又美好。
“刺啦~”新鲜的青菜被倒入锅中,升腾起的炊烟被“轰隆隆”吸走,锅铲叮叮当当地碰撞,奏出清脆的歌,油盐与菜香混合……终于开饭了。这一顿吃得格外香甜。很奇怪,明明是很普通的味道。为何让人欲罢不能。
相处的时间很短,虽然她一再说吃了晚饭再走,但因下午还有其他的安排,不得不说再见。汽车慢悠悠地在小道中绕着,她就慢悠悠地跟在窗边,就要出小区了,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对着窗外大喊:“奶奶!”那个矮小的身影轻轻应了一声,然后立在那,挥着手。
渐渐驶远,那位历经了风霜的女人,那小小的身影越来越模糊。如这座老小区一般,消失在周围的大厦中。
有时再见,不是分离。而是为了再次相见。人与人、心与心、情与情的再次相见。
我与旧友再见时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题记
暖阳下,绿树旁,石堆上,俩个玩得不亦乐乎的小女孩。你肯定想不到她们是第一次相见。从那天以后她们成为了邻居,接着成为了同学,然后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就这样,时间从两人中间的缝隙里挤过,五年过去了,她们经历了第一次分别。
冷月下,路灯下,雪地上,俩个笑得掉出眼泪的少女。你肯定想不到她们有三年未见。那天太阳刚刚升起,我就开始期待她的到来,我就开始想象她的模样,我就开始打扮准备与她相见。月亮爬起,雪花落下,她的身影还会出现,失落的我被弟弟拉下楼玩耍,心情放松了不少,抬头,看见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笑了,哭了。在灯光的照耀下,晶莹的泪珠从她脸上滑下,融化了地上的白色,闪闪发光的雪花飘落在她散落的发丝上。这么美的景,旧友出现,正映了杜甫的那句诗,不是吗?
黑黑的屋内,躺着未入眠的我们,还在小声聊着自己的经历,从喜欢的书,到班里的玩伴,从好吃的零食,到人生新目标,我们俩就这样没有逻辑的聊着,眼皮也十分的争气,不下垂一下。半夜,门被推开,我俩被吓的抱成一团,"啪"的一声灯亮了,老妈打了个哈欠,说“几点了,还不睡,鬼哭狼嚎什么呀”不得不说我俩太过分了。小声说,到正常的声音,之后还唱了起来,然后争吵议论。第二天我们睡到很晚,醒来眼睛有些肿胀,还有那被“浇灌”的枕头,都记着,昨晚,我们吵了一架,之后依偎在一起哭了起来……
她应该就是我成长中需要分享或分担一切的人吧。再次相见我们对待事情的意见当然有所不同,但是我们彼此理解,不愉快就会被化解。有本书中写到:“成长的路,风风雨雨坑坑洼洼,一个踉跄一个结,有人或许就此分开,心的距离越来越远;曾经如胶似漆的,被种种事情岔开了缝隙,到成就了彼此的有氧呼吸”。我与他之间的友情属于第二类吧。
再次相见,再次交心,虽有不愉快,却总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理解对方。时间会让我们长大,我很期待再一次相见!
教师点评:文章景物描写是文章的亮点,对人物心情的衬托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重点写了与旧友再次相见的场景,并从中领悟到要学会理解对方的主题。
她是我的“闺密”,我们一起上幼儿园,一起上小学,又一起迈进中学的大门。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我们居然又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再次成为同桌。我们相视一笑,击掌而庆。
初中生活在我们灿烂的笑容中拉开序幕,我们一起背书,一起讨论问题,一起去操场上锻炼……每一个日子我们都过得那么充实,那么快乐!
不过,也有让我们不安的事,那就是她的数学一直很不稳定,升入初中以后,学得更是吃力,考试成绩一直在及格线上徘徊。我知道她很努力,我知道她也想改变这一切,可许多时候,勤劳的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浇开成功的花朵。在一次次失败面前,她脸上的笑容变得越来越少。我的心情也变得非常压抑。
第一学期结束时,她告诉我,她爸爸准备把她转到城里一所著名的私立学校读书。听说那所学校管理非常严格,学习压力非常大,学生几乎都有点“变态”,可升学率却特别高,每年都有许多学生考进重点高中。
果然,新学期开学时,我身旁的座位空荡荡的,她再也没有出现。我怅然若失,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把心头堵得满满的。
这以后的日子里,同学们开心的笑声依旧,只是缺失了她的欢笑;操场上锻炼的同学依旧,只是缺少了她的背影;我的日记依然天天写满一页,只是没有了她的喜怒哀乐……我偷偷上过几回QQ,看到她的头像总是灰的。我知道,她一定是忙得没有时间上QQ和朋友聊天。一种淡淡的思念,总是挥之不去。
今年暑假的一天,我代表学校去县城参加古筝演奏比赛,比赛结束后,我来到附近的新华书店,准备买几本新书回去。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眼前。我定睛细看,齐耳短发、圆圆的脸蛋,右嘴边有一颗痣……对,是她,一定是她,我的“闺密”!
我连忙走过去,轻轻推了一下埋头挑书的她。她抬起头,看到是我,疲惫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但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那种惊喜。简单的几句问好之后,她捧着一摞习题集说要走了,她要赶着去补课,时间快来不及了。望着她匆匆而去的背影,我一下愣在那里,九年时间建立起来的深厚友谊,为什么变得如此淡薄?时间真的会冲淡一切吗?如果不是沉重的升学压力,她还会这样吗?
真不知道,下一次再与她偶然相见时,她是否还记得我这个“闺密”?但愿走过“苦难”的中学生活后,我们还能像从前一样,卸下一身的紧张与疲惫,彼此交心。
期待那样的重逢能尽快到来。时间不可能把所有东西都改变,特别是最纯真的友谊。
小时候,我有一个无所不能的父亲,还有一个眉目慈善的母亲。他们是我的天,我的地。
记忆中的母亲,永远都是那么娴静美丽,她那纤白的手指在我的发际上别一朵槐花,我都觉得是那么的美丽。妈妈说:“小时候,你就喜欢抱着我的膀子不放。”说完,还惩罚似的用手勾了勾我的鼻子,我不好意思的傻笑着,吐了吐舌头,转身一蹦一跳的看电视去了,而她,看着我。又是槐花开的季节,如今却只剩下我一人在槐花雨下,轻拈一朵白色小花,独自别在发际上,但不论如何摆放,都没有当年母亲的味道。
在尝试了多次后,风吹来了烦躁,住在了心里。将槐花扔在地上,闭上眼睛静静寻思,记忆中的槐花香,缓缓而来。父亲早出晚归,母亲出差在外,生活琐屑之事都在我的肩上,不可思议,妈妈的娴静,隐藏在辛苦之中。往常,当我用心写完最后一笔时,母亲总会拿着温度刚好的水在一旁看着我,那样的眼神,充满了对我的深深爱意。如今,当我完成时,作业上的字杂乱无章,而身边,母亲的身影已经渐渐淡薄,只有桌子上那若影若现的槐花,似在下一秒就消失贻尽了。心中的疑惑慢慢酝酿开来,明明那时和母亲一起时,槐花香甜,怎如今,如此颓唐。轻轻皱起眉头,将残败的槐花扔了。睡觉时,看着那小巧玲珑的手机,想起了妈妈,想起了如今孤独一人。静悄悄的,没有电视的喧闹,没有嘈杂的人声,有的仅仅低低的哭泣和微微的哽咽。不一会儿,脸上的一道道泪痕,枕头上的一片湿润,伴随着少女娇弱的脸庞和熟睡的容颜,成了少女的思念。第二天,在洗漱时,无意间瞥见发际中的一朵白花,那是那么的熟悉,一种激动,伴着眼泪,流了出来。“蓉蓉,早上有事,先走,看见便条后打电话给我。”那字迹带着点仓促,但那早饭带着的是温暖。晚上,见到了母亲,她拉着我的手,出门散步,银色的月光洒在母亲的脸上,满心的思念已经变成了两人的平静,一直到那曾经的槐花树下。“妈妈,我好想你。”声音中有些哽咽,但我却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我也想你啊,我在想我的蓉蓉,会不会自己照顾自己,会不会遇见坏人……”妈妈微微的抬高头,迎着槐花树,嘴角流露出淡淡的微笑。但是,我在月光下,看见了她眼角的泪。槐花缓缓而落,落在的母亲的身上,拈一朵白花,轻轻放在母亲的发际上,看着,真美,闻着,真香。
突然觉得,那一个月的思念,并不算什么,应为我知道,无论我身在何方,妈妈总在一棵槐花树下,看着我,想着我,爱着我……
满架蔷薇一院香。
——题记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我站在老旧的朱色铁门前头,仿佛看见时光穿梭的身影,在小巷尽头消失不见。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香气。
“十六号,十七号……”岁月的冲刷,让原本鲜艳的门牌变得锈迹斑斑,难以辨认。蓦地,一股清香钻进鼻腔里,顿时从头至脚的清爽,“是了,阿婆家的蔷薇!”
很小的时候,不怕羞地穿着开裆裤,被奶奶牢牢地牵着,走路还是踉踉跄跄,却先学会了认路。小巷环环绕绕,我却能爽利地告诉奶奶:“走这里!”其中的奥秘,我从没同别人讲过,只是每次回到家里,都用力嗅嗅阿婆院里的花香,以便下一次,还能灵敏地把回家的路认出来。而如今,十年已逝,未变的,还是这花香。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面容。
“吱呀”一声,门轴转动,果真是阿婆,带着慈祥的笑,愣住一会儿,难以置信地揉揉眼睛,才惊讶地说道:“呦,小姑娘都长这么大了,快进来,快进来!”我小心翼翼地跨过门坎,抚摸青灰的墙壁,似乎许多事一齐涌到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浅浅笑了。“阿婆,蔷薇开得还是那样好。”我指着一株沉沉颔首的花。“是啊,我记得你小时候就喜欢,来,我剪一朵给你。”阿婆转身到屋里取剪刀,眼神里满是溺爱,笑得咧开了嘴,露出微黄却整齐的牙。未变的,还是这笑容。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乡愁。
阿婆拿着一朵蔷薇,用纸包好递给我,“当心,有刺哦。”我甜甜地应着,“城市,可没人种这么漂亮的花呢。”“可不是,城里人忙,哪有工夫侍弄花草呢?”我把蔷薇凑近鼻尖,用力地嗅了嗅,我没有告诉阿婆,搬进高楼之后,我还未同邻居说过话。我想,阿婆若知道,一定要说:“你要多对人家好,人家才会和你交朋友啊,是不是?”可是,阿婆,我觉得城里的高楼大厦隔开的,不仅是街道,更是人心。未变的,还是这淡淡的乡愁。
家乡的定义,似乎永恒地静止,在这个斑驳的院落里。
想想,离开老屋有十年之久了,蔷薇啊,你抬起头告诉我,去哪里再找这样真挚的情、这样明澈的心、这样温柔的故乡?
再见蔷薇,再见……
细雨如烟,像重重珠帘,隔开了一世的喧嚣。
——题记
老天阴沉着脸,与远处灰色的水泥地连成一片。天边的几朵云聚拢而来。果然,一场雨如约而至。
我打着伞,漫步在蒙蒙细雨中。这雨连绵不绝,似愁,一缕一缕交织着。我伸出手,试图隔开这重重珠帘。手回,而珠帘合。烟雨迷蒙,似曾相识。
时光倒回到久别的幼时。小时候,父母都在外地,一年里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可那时的自己总是奢求父母能陪着自己。那是同样的天气,细雨交织,织的是愁。又到分别时,我哭着闹着却留不住要走的他们。我追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顾不上丢下的雨伞,可是无奈太过年幼,摇摇晃晃跑着的自己摔倒了。那雨还是无情的落着,落着。
清凉的雨丝飘到脸上,一股透心的凉意将我拉回现实。
突然,在一片灰暗迷茫中,一抹亮色出现在我的眼帘。我走近看,是一朵小野花。一滴雨点不偏不倚地打落在它的花瓣上,它弯了弯腰肢,又挺直了它娇小的身躯。我不禁笑了出来,多么坚强!
是啊!哪怕是再绚烂、美好的花朵都会经历风雨的磨练吧!
我与烟雨再见时,我已经长大,也是在一场美不胜收、诗情画意的雨中得到洗礼,终于长大。
瞧!细雨朦胧中,我看到两个人,他们合撑一把伞,相依相偎,似乎微笑着从小路那端向我走来。喔,是爸爸妈妈……
一样的如烟细雨,如今再见,雨的细密交织的,不是愁,是温柔。
初读纳兰性德发出感慨:“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时,心中平添一份怅然,可如今再次品这诗句,却笑他不知:再见,也是一种美丽。
幼时,只会捧一本《唐诗三百首》,在阳光微醺的午后,在凉风习习的秋夜,亦或是在温暖的被窝中,逐字逐句,囫囵吞枣地阅读,如今的我依然成长,在与那诗词相见,却是别有一番风味。
儿时读春,只知那“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的慵懒,而今,却是以读知王国维“四时可爱唯春日,一事能狂便少年”的激情。生机勃勃的春呐,只需那一枝新绿,便能席卷整片大地的青葱,因为它就是这般有活力,就像那年少的孩子,充满着干劲,蓬勃向上得仿佛要冲破一切阴霾,不用走进便能嗅到那一股浓浓的“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息。
人们总是想一直这样,永葆那天不怕地不怕的青春,可若心中有春,又怕什么寂寥秋风?
咿呀品夏,只悟到“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绚烂,而今,却已领会司马光“更无柳絮因风起,唯有葵花向日倾”的执着。人,总是要有梦想的,而有了这梦啊,却不能空想,若能想葵花一般执着,才有了追梦的实力,但若像那漫天飞扬的柳絮,不知方向,随遇而安,固然潇洒快活,可却轻浮不定啊。
小儿念秋,只吐半句“自古言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的壮阔。而今,却能读懂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超然。秋,是这般精美,拥有着淡然的温柔。秋,是一个丰收的季节,若我们能在这秋日里,揽了自己的果实,却不忘吸收他人更高的精华,才是最好的升华。
年幼悟冬,只明“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的坚强,而今,却已了然白居易“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乐观。即使在寒冷的冬季,即使在人生的低谷,也要有与朋友畅饮的心境,也要懂得享受生之欢愉。
与诗词再见时,多了的是人生的感悟,多了的是自我的反思,在这一字一词中,明白的“贤的是他,愚的是我,争什么?”的豁达,懂得了“零落成泥碾作尘,唯有香如故”的奉献,领悟了“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的快乐……
我与诗词再见时,总有粲然在心头。
“快过来,你看,这个豆角好奇怪呀,为什么是紫色的呢?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我也不清楚这是什么,你哪找的呀?”
“就在那边,要不我们去问问别人吧!”
“嗯……好吧。”
阳光暖暖的洒在我身上,我看着手中的照片,渐渐陷入了那三年前的回忆。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上四年级的小孩子,而她呢,则是已经上了六年级再过一年就要上初中了吧。我记得也不太清楚我们是怎样相识的了,只记得我们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那一年的夏天,她留着一个齐刘海,头发垂落的脖子那里,总是喜欢穿着一条七分裤,上身穿着一个淡粉色的半袖,一身干脆利索的打扮,身材还稍微有点稍胖,我还因此经常调侃她。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既开朗又有礼貌的孩子。她见到什么认识的叔叔阿姨,就总会扬起一个四十五度的微笑,甜甜地说一声阿姨好,叔叔好,也正是因为她开朗又有礼貌,附近的大人们都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连我爸爸妈妈也不例外。她的老家不在这里,她常跟我说他家乡如何如何的美丽,那里的水是甜的,天是蓝的,树是绿的,或许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吧,她给人就是这样舒服的感觉。她是一个非常有感染力的女孩,就算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在她这里也会消散不见的,她就好像是一缕温暖的阳光,不会像烈日那么刺眼,也不会像寒冰那样冷人入心。与她相处是非常舒适的,所有的烦闷都会被她包容。她就是那春天的一缕清风;夏天的一股清泉;秋天的一阵果香;冬天的一抹阳光,璀璨而不失温和,她总是能轻易的化解你的不快……
那一年,她搬走了,因为上学的缘故,他们家在她的中学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这样方便上下学。在她搬走前的那段时间里,我一有时间就去找她玩,享受着这不多的悠闲时光。
再见她时也是在一年前我上六年级的时候,暑假到了,她依旧是那个老样子,我松了一口气,好像是要把我这两年的担忧全叹出来似的,这两年了,我担心她变了,我也变了,可现在看到,才发现那些担忧是多余的。我们一起坐在床上,各自诉说着,她向我倾诉她的忧愁,我也一直扮演一个好的倾听者,这样的角色好像反了一下,想当年,我还是那么小的时候,也是这样向她说的,这次的见面交谈,让我们的友谊更深了。
不知多会儿的时候,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再深的友谊,不常联系,还是会变质的,但我却不相信,我与她的友谊一定是天长地久,永不磨灭,我深信着!
我告别老房子的时候是冬天。
阴冷的冬日被冷清的北风撕裂,毫无力气地打在陈旧的铁灰瓷砖上,映出斑驳的墙砖。如果丝绸在寒冷中荡漾,生活就像第一眼就看错了东西的感觉,万敏的意义变得越来越重。
印象中的老房子,一直嵌在一个充满风土人情的墨卷轴里,藏在五彩的桃粉和杏白里,静谧而温柔,烹调时飘渺的炊烟潜心描绘,无穷的乐趣在相应的鸡犬声中积累。推开厚厚的木门,一屋子都是齐乐。人生的极乐也是!我能要求什么?
木门的触感依然厚重,墙砖的蓝黑依然温暖湿润冰冷。即使东方已经到了,屋外的风景依然处于迷人的状态。但是,眼前的老房子已经不再温柔祥和。什么时候冷香变得这么要命了?自从一家人一个个离开老房子或者从他们的老去,我们年轻的一代一天天长大,答案大概也就仅此而已。
现在,当我告别老房子的时候,也是我告别老房子的时候。
我们来接老房子的最后一位客人。奶奶摇摇晃晃地走到老丧的门槛,没有整齐地转身。我看不出她浑浊的眼睛里是否有泪水。我只觉得那一刻她的世界仿佛静止了。关闭门板的动作特别缓慢,嘶哑的吱嘎声是老房子的祝福和另一个词。一把小锁把摇摇欲坠难以抵挡风雨的门板绑了起来,却又紧紧隔绝了尘世的喧嚣,锁住了寂静,宣告了老房子的终结。那一刻,我的心很平静。我想从现在开始,我内心的沉默和老房子的沉默将被永远锁住,我们会让世界一圈一圈的走下去。
奶奶来到我们身边,脸上的沧桑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温柔的微笑。我们一路慢慢地走远,斜斜的红光以晚霞的光辉眩人眼目。我家,扶老携幼,一路笑着,走在披着晚芒的乡间路上。我回头看了看越来越远的老房子。如果我不觉得孤独,似乎我以前从来没有感到过孤独。很温柔很吉祥,我忍不住笑了。
老房子承载的是生活的起起落落。生命的每一段都见证了从沸腾到冷却,从喧嚣到沉寂,最后转到最深处永恒的平静与安宁。保持我心中永恒的平静。直到我再次见到她,我才真正意识到老房子的状况,因为不要忘记你的主动精神正处于各种各样的干扰之中。
第一眼惊艳的样子当然迷人,但我爱的是再次看到老房子时的宁静。那种深情又靠谱的平静心态,在漫长的岁月里是永恒的。
与故乡分别已两年有余了……
汽车在小路上悠然前行,两旁全然没有城市的喧嚣,感到陌生而又熟悉,这里的一切仍让我怀念。在山间,山峰耸立,映入眼帘。远处,几家炊烟袅袅,行驶在这片山林,顿觉自在悠闲,感受一方净土,一幅恬淡的乡村图景跃然眼前。
打开车窗,微风拂过,清新的空气中带着泥土的气息。山气朦胧,令人舒适,如今。我又踏上了这片土地。
终于抵达久违的故乡,老木屋已残破不堪,岁月无情,斑驳的墙上掉落的都是往昔时光。墙上爬满了藤蔓,虽然盘曲嶙峋,但透着一种沧桑的美。家门前溪流仍在流淌,两旁的石岸不再高低起伏,早已被磨得光滑,家家户户炊烟升起……
安放好行李,便到县城中走走看看,老旧中充满着从前温暖的记忆。街上依旧热闹非凡,各种小贩推着车在街上叫卖。不远,便见到从前的那家店,店里装修简陋,但依旧整洁。如今生意不如以前那样热闹,在这条街上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像一个落寞的人,悄悄蹲在了角落旁。找个位置坐下,麻辣烫的味道唤醒沉睡的味蕾,从前的点滴瞬间激活。点上一份,味道还是和从前一样,几年来没有变过,勾起不灭的记忆。难怪有人说,对一个地方的怀念,其实是胃对于美食的怀念。
午后,去集市游逛。这片集市也同从前一样,有几个简陋的小棚子搭乘,但只有几个年迈的老人,十分冷清。记得从前我们三五成群到此玩耍,买上几种零食,逍遥上半日,年少岁月因那样一个午后而变得美好与珍贵!
在街上走着,总能碰到几个熟识的人,寒暄几句,便又分别,下次相遇,不知会是何时。
渐渐走远,来到一处菜园,便又驻足。地里菜花开得郁郁葱葱,还有几种从前未见过的菜。几个农人在劳作,但最使我们怀念的是他们的笑颜,憨厚、朴实,连着笑容,也是故乡特有的印记。
怎样的热土才能孕育出这样的人啊?在这片热土上的人,一直努力着,就算无人问津,也不曾放弃心中理想和对美好生活最质朴的追求,他们的坚持,终会带来生活的馈赠……
这片土地上充满了我的回忆,我多么多做一些停留,可分别在所难免,不知下一次相见,又是何时……
那年芳草依依,烟柳决堤,风那么温柔,花那么灿烂,还记得那无言的再见,那一个个单纯的笑容犹在眼前。
四年了,没想到也是在这样一个春天,李老师与我竟不期而遇。此时桃花刚刚谢幕,公园里依然满树繁花,粉红色的碎花铺出一条小路,风轻轻吹过,撩起一阵花雨。
我也想不到会在这样的场景遇见李老师,她穿着一件略显严肃的黑褂,怀中还抱着一位小女孩,俨然是个游客。我刚从路口走过,回头一看,那位坐在石凳上的人身影好熟悉,依然是短发,依然那么瘦弱。我走进去,心中满是疑惑,真的会是李老师么?这是巧合么?慢慢的,走进了,听到她熟悉的哄孩子声,还是那么温柔。是的,没错,就是李老师,那个我多年未见的恩师。我飞奔过去,喊了一声老师,她回过头,怔了一下,便马上反应过来了。我仔细看老师的脸庞,皱纹又多了,额头也多了几缕银丝,眼圈周围也能看出又深深的沟壑。
李老师还是认出了我,言语中竟多了一份欣慰与惊喜。
“老师,你还记得我呀?”我笑着问,四年了,她真的不会忘了我么?“是啊,我教了你们那一届五年,你们可以说是我看大的,我怎们会忘了你们?”李老师一笑,恰如春风,化解了我心中的冰河,拉近了我们的距离。“老师,你还在那个学校么?”“嗯,我又开始教一年级了。”老师的话中明显有些悲凉,似乎有什么烦心事。“老师,你怎么不开心呐?”李老师苦笑道:“哎,你们那一届在离开我之后就再也没回来过了,你们都快忘了我吧?其实老师希望你们都能成为人才,但师恩一定要记得啊!”我顿时满脸羞愧,说实话,若不是刚才的回头一瞥,李老师就真的成了我身边的路人那样错过了。李老师又笑了:“没事的,今天遇见了你我也很开心了,看到自己的学生健康成长,比什么都重要啊!”看着老师,我不禁无地自容,我真的尽到了学生的责任了么?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李老师教育我仅仅五年,却胜过千载。她让我学会了思考,也学会了做人。没想到啊,与恩师的再次见面,竟是如此深刻。
那年花落成雨,春意几许,柳还那么柔嫩,天还那么湛蓝,我能与恩师再次见面,师恩难忘!
教师点评:四年的分离让小作者对老师稍微有些淡忘,再次的相遇让师生情更加的难忘,表达了对恩师的赞美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