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题记
那是一个深秋,黄昏时分,碎金般的夕阳透过层层叠叠的树叶,洒在那不平整的小道上。秋风过处,巴掌大的枫叶簌簌而落,落在那铺满鹅卵石的小道上——那是我放学回家最喜欢走的一条路。
小道尽头,枫叶成山,宛若一团团红扑扑的火焰,令人欢喜。我由着性子奔向前去,往上一跳,枫叶小山立即像烟花一样向四周散开,霎时间红叶翻飞,分外好看。我从一个小山跳到另一个小山,直到枫叶铺满整个小道。正当我意犹未尽的时候,眼角瞥到一位年过花甲的爷爷,那饱经风霜、满是裂痕的手拿着扫帚直勾勾地看着我,皱了皱眉头。我意识到自己闯祸了,便头也不敢抬地溜走了。
是夜,狂风大作,窗外树枝摇晃,叶落满地。我竟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堆枫叶,还有那位老人。这雨“噼噼啪啪”地敲打着窗户,同样也在敲打着我的内心。
出于愧疚,第二天我起得很早,扛起扫帚,跑下楼,寻找那位老人。拐角处,一个单薄的背影闯入了我的眼帘,接着是一阵簌簌的扫地声。他,正在卖力地清扫着树叶。雨后,地面湿润,落叶附着在潮湿的地表,难以清扫。于是,他扫几下,又弯腰捡拾起那些不容易清扫的叶子,如此反复,将腰弯成了一座小桥,为清晨的小道,平添了几分沧桑。
我学着他的样子,也拿着扫帚,在小道的另一侧开始扫起来。“哗哗,哗哗”,两把扫帚拂过地面的声音彼此交错,那枯黄的树叶,在我的清扫下,渐渐聚集,堆成了一座座黄色的、红色的小山。许久,我意识到老人的扫地声似乎停了,也便跟着停了下来。抬头望去,一条小巷已经被我们打扫得干干净净,整洁如新的巷道一尘不染,树叶也因一夜的风吹雨打变得柔软起来,静静地躺在“小山里”,而这一次,我没有再去踩它们。老人正一手杵着扫帚,一手捶打着腰,微笑着端详着我。我们彼此都没有说话,但都心领神会。此刻,唯有秋日清晨的风,在摇它的叶子,脚边的草,在结它的种子,但它们都在见证着,见证着老人的辛苦,也见证着我的愧疚和付出。
此刻,我望向老人,他的眼神闪过疑惑,闪过欣喜,闪过赞许,也闪过温暖。當我望向他的目光时,我满怀歉意,但当我读懂他的目光时,心中泛起一阵阵甜意。
我想,这种甜蜜是知错就改后的轻松,是帮助他人后的愉悦,更是秋日清晨的无言。
虽无言,但彼此心中的快意,风和草都已见证。
我和陈明是好朋友。一天我们把在手工小组做的小木船拿来玩,陈明一不小心把我的摔坏了。争执中,陈明又把它踩坏了,我非常生气,一把夺过他的小木船……
一瞬间被我使劲摔得“飞灰烟灭”,一气之下,手拽着陈明红领巾,一巴掌扇了过去,陈明以牙还牙也给了我一巴掌,我想:他还有理了,觉得自己还受伤了,如果他一开始说了对不起,我还可以原谅,但事情已经发生到这种地步。哎,我没捡起木船,冲出手工室,留下了不可原谅的泪珠,真让我伤心透了。
哭着走在回家的路上,下起了牛毛细雨,顿时让我心烦意燥。天空变得阴暗,乌云密布,整个世界被笼罩在黑暗之中,真让我伸手不见五指,空气显得格外的潮,吸进鼻子真有些不舒服,唉!咱到家了呢。
一进家门,妈“我回来了。”扭扭捏捏地换了干衣服,倒在床上,心情比以往不发脾气的我简直是对着干。“我怎么这样的傻呢?居然跟陈明这个没心没肺的人,做了好朋友,我真傻。还是玩具熊对我好,可惜它不是活的,它要是活的,我保证跟它做一辈子好朋友。”我想,眼一瞟,竟看见了陈明几天前送的礼物,是他几天熬夜才做出来的,别有用心。心顿时平静下来,平日里,我和陈明像穿了连裆裤,走那都一起,可,今天是不是我有点过分了,如果我包容他,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我左思右想,他是不是在暗示我,我们友谊的小船翻了,为什么呢?没道理啊!是不是因为我上次跟其他同学去玩了,没带他,让他自己孤独的在那写作业,哎!明天上学我一定要抓住机会跟他真诚道歉。
第二天,迎着阳光明媚的好天气上学,真开心。
咦,这么快就在陈明的身后了,老天都要让我道歉吗?我还没准备好呢!我大声喊到“陈明”他爱理不理的,我快速跑到他眼前,声音慷锵有力地说“对不起,我那天不应该这样对你,对不起。”
“好啦好啦,我不生气了,昨天我也做得不对”走我们去做一个属于我们两个的小船,名字就叫——友谊号。
一年的友谊,证明我和陈明不管吵多大的架,都不会分开,只会越来越亲密,这一份友谊我们会坚持很久。
当你在十字路口彷徨徘徊,有人微笑走过来给你善良的指引。当你的身体因寒冷和孤寂颤抖,有一双温暖的手轻轻的向你伸来。当你在失败中流泪时,有人为你递来一张洁白的纸巾……那便是真正的友情。
随着岁月的逝去,我们一天天地长大了,从那年幼无知走到了花季雨季。溪水“哗啦啦”地唱起歌跑远,可我永远忘记,无法接受那离别的一刹那……
升学考试日益临近,我们大家整天在书山题海中度过。直到一天,老师的一句话让我心酸了好久。“叮铃铃”,又是一节枯燥的语文课,“哎!真没劲”。我小声在嘴里嘀咕着,江老师满面春风的走进教室,站在讲台上说:“好久都没有听到你们天真烂漫的歌声了,大家齐唱一首吧!”听到这我的心一颤,“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走……”过来一会,咦?我怎么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呢?原来我呜咽起来了,两条鼻涕虫也忍不住要出来探个热闹,我尽力的抑制自己的情绪,可那不争气的银豆豆夺眶而出,“啪嗒”复习题上有了一丝苦涩。
同学们的脸上没有一个阳光灿烂的,可泪并没有流下来。那一刹那,所有人的千思万绪都被勾了出来,那一刹那,所有的人的心里都决定了什么。
人生的第一次转折点终究还是来了,我做好了迎接挑战的准备。考场上的“沙沙”声,钟表的“滴答”声,都代表我们朋友的时间越来越少。艰难的一天终于过去了,我们如期赴约,回答班级做最后的话别。“你们自由了”老师说,“这六年来,大家一起同舟共济,大家一起握手共勉,打败了各种挫折,虽然我没少打你们,骂你们,可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我希望你们能够成大器……”那一刻我泪如雨下,教师的声音,满是哭泣的声音,空气中充满着咸咸的味道。
回首过去,的确令人难忘,我们一起走过了多少个风风雨雨,一起闯过了重重难关,一起哭,一起笑。又有哪个铁石心肠的人不会感动?
走出教室那一刻,我对一切都产生了留恋之情,不在厌恶任何人,不在厌倦任何一天。或许人总是这样,什么事情只有到了最后才知道留恋,这时却已经晚了。
人在心不在,人不在心在,我终于还是选择了后者,我们同窗六年,现在分别了,但友情依旧,我们不会忘记对方,不会忘记那一段快乐的往事。
朋友。诗云:“雨滴会变成咖啡,种子会开出玫瑰,旅行时一种约会,离别是我为了体会寂寞的滋味,不是没人陪,只是咖啡喝不醉。路一走就累,雨一碰就碎,唯有友情最珍贵。”这见证了真情的友情让我们一起快乐的回味。
戴过红领巾,是一段难忘的记忆,也许那时我们不懂它的真正含义。长大了才发现,有这段回忆真好,它是人生的一部分,亦是我们童年的见证。——题记
每当看着弟弟妹妹们加入少先队时,每当看到他们举起稚嫩的小手宣誓时,每当看见他们站在明媚阳光下胸前的那抹鲜红,免不了想起在同一个校园,同一片蓝天,同一面国旗下的那个曾经的自己。
乘一叶记忆的小舟,载我回到孩童时代。记得小时候,妈妈常说:五星红旗是用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的,它会一直守护着新中国,守护着我们。敬队礼时,五指要并拢高举头上。每当想起这些的时候,就会马上肃然起敬。
儿时,总爱痴迷地数着天上的星,却总也数不清它们。
少年时,期盼着能够虔诚地呼出:“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时刻准备着!”
在那一天--我带上了红领巾,满脸自豪。在那一刻--我高举我的右手,庄严宣誓。在那一秒--我大声喊出自己的名字,暗下决心:鲜艳的红领巾,我也要为你争光添彩!
刚戴上红领巾的那几天总是兴奋地到睡觉前都不肯解下,直到妈妈将我强行解下,然后又小心翼翼地将它叠好像小方块似的`,摆放在床头。从那以后,红领巾就和我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朝夕相处,一起上学、放学,每当我看见有同学把红领巾当毛巾来擦汗,我总是会上前制止。
但是渐渐的,胸前的红领巾不再那么平整,上完体育课后总是将它解下随手一放,我的红领巾便变的灰头土脸,都皱得不成样子了,怎么拂也拂不平;就算拂平了,一松手,又皱了,所以现在也不怎么去带那红领巾,就算挂在脖子上,也没了当年的自豪不像当年小心翼翼地摘下,又小心地折好,再小心放好;而是粗鲁的一摘,一扔,根本没有当年的样子。
直到有一天,那一次,我看到一个小男孩牵着爸爸的手,走在大街上,可能习惯吧,伸手摸脖子,发现少了什么吧,急得不知所措,突然又想到了什么,急忙跑回家;不一会儿,他满头大汗回来了,手里多了一样东西-----红领巾。我惊讶了,他就是为了红领巾而跑回家的吗?
从那以后,每当我想随手一挂,一摘红领巾时,脑海中都会浮现出那个小男孩的射影。于是又想以前一样,红领巾的角不在风中孤独地摇曳,又出现了那个小心翼翼将红领巾叠好的身影。
今年是祖国六十岁华诞,也是红领巾守护了祖国的第六十年。你听,队鼓咚咚,号声嘹亮;你看,星星火炬的旗帜,鲜红鲜红的红领巾,高高飘扬。
我是一个炽热的球体,古代的劳动人民赠予了我许多别称,如白驹、金赤鸟等。不过现代入更喜欢叫我太自从我发现这个蓝色的小星球有一点生机后,便不由分主地爱上它,我见证过寒武纪生物大爆发见证过白垩纪的恐龙灭绝,见证过一块大陆被分割成五天块。记得有一句谚语叫:万物生长靠太阳,所以我便把目光聚集在亚欧大陆东岸的华夏儿女身上。
那时,他们还是以农耕经济为主,人们在黄河两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女老少皆怡然自得;他们崇拜大自然。在这里,每个入内心都很纯净,无丝毫贪欲。因而大地始终被一片郁郁葱葱覆盖,清亮的河水恣意地流淌,不停歇地奔向远方。天空明净如洗,空气清新。
但是,1765年,第一台蒸。汽机‘吐出浓烟的,那一刻开始,人类从农耕文明迅速向工业文明跳跃。从此,不知疲倦的机器代替了手工工场生产、大批的资本纷纷输入到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化工污染也在悄悄地扩散了,大自然像被囚禁在铁笼里的巨兽,日夜遭受被利欲熏心的人类的鞭打。知的人类高傲地以为他们有能力征服大自然,可是却忽视了大白然是会反抗的。
大量的工业废水输入了河里,往的小河变得乌黑,发出一阵阵恶臭。大气层的下方,是被厚厚的粉尘包風着的城市,天空是污浊灰暗的。人口激增带来了各种生态问题,我心爱的地球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我愤怒极了。后来,霍乱、水侯病、痛痛病接踵而来,酸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像一面警钟,人类渐渐地意识到:再不照护地球,现在所有的切都将化为灰烬,一切努力将付诸东流。于是各种保护环境的组织和挑构建立了起来,保护环境的标语广为流传,大自然似乎有点受感动。
我见证着他们对大自然的态度由崇拜到征服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曲折变化。我见证他们历史的同时也展望了他们的未来。如果他们能够继续保护环境,山绿水青山将再次围绕他们。但如果他们依旧嗯性难除,那迎接他们的将是一次世界未日。
我爱这个水蓝色的小星球,请人类不要再伤害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