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持文化馆行政和业务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决定。
3、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全馆干部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4、依照文化馆工作职能组织制定全馆发展和工作计划,阶段性、突发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各项行政和业务工作管理制度并布置实施,督促检查。建立岗位责任制。
5、负责对本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考核、评比、聘任、调动等工作。
6、负责文化馆财务审批,按照财经制度管好财政收支。
7、领导和组织文化馆专业人员开展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
8、加强对外宣传,搞好馆际交流协作工作。
9、协调好科室之间,上下级之间关系,加强联系,促进工作。
10、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采购、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业务工作的开展和国有资产的完好、安全、妥善保管。
11、组织完成全国、省、市、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来自基层文化站、室、社区、各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文化工作。
12、定期组织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工作总结,向主管部门和主、分管领导提交馆阶段性、单项工作和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领导部门下达的指示精神并确保在本馆得到有效的实施。
2、全面负责本馆的行政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文化馆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努力发展我区的`群众文化事业。
3、组织编制和主持实施各项工作计划,确保文化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发展。
4、关心全馆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进改革,努力改善广大职工的福利待遇。
5、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的督查、落实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协助馆长做好行政与业务的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决定。
3、协助馆长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全馆干部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4、依照文化馆工作职能组织制定全馆发展和工作计划,阶段性、突发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各项行政和业务工作管理制度并布置实施,督促检查。建立岗位责任制。
5、与馆长共同负责负责对本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考核、评比、聘任、调动等工作。
6、按照财经制度配合馆长管好、用好财政经费。
7、协助馆长领导和组织文化馆专业人员开展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
8、加强对外宣传,搞好馆际交流协作工作。
9、协助馆长指导审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的开展。
10、协调好科室之间、上下级之间关系,力口强联系,促进工作。
11、协助馆长加强现代技术应用与管理,不断改善工作环境。
12、协助馆长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采购、使用、管理等工作,确保业务工作的开展和国有资产的完好、安全、妥善保管。
13、协助馆长组织完成全国、省、市、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来自基层文化站、室、社区、各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文化工作。
14、协助馆长定期组织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工作总结,向主管部门和主、分管领导提交馆阶段性、单项工作和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
一、在文体局班子的领导下工作,对局长和分管领导负责。
二、根据主管局的工作计划,确定本馆的年度管理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总结工作,向分管领导和局长汇报,并向全馆报告。
三、根据专业要求,结合本馆实际,制定全馆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加强文化馆的科学化、正规化建设,使全馆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密切合作、服从安排,做到分工不分家。
四、认真考虑、安排文化馆的日常工作,及时处理、解决临时出现的问题,坚持文化馆的正常业务工作,并组织实施好各种节日活动和上级安排的各项重大文化文艺活动;同时,积极协调、组织力量,完成主管局交给的其它任务。
五、抓好全馆人员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并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搞好文化产业,关心职工生活,解决好职工的福利和其它实际问题,调动全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认真传达、贯彻主管局对全系统的各种工作布置和对文化馆的具体要求,并落到实处;同时,认真考虑、筹划关系文化馆建设和发展的有关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向主管局提出建议和决策依据。
七、根据发展需要,组织安排好本馆人员的业务进修和培训计划,搞好全馆的专业队伍素质建设。
八、负责本馆人员的考核、职评、晋级和奖惩。
九、负责制定本馆经费预算计划,盘活馆办资金,审批产业经费和业务费用开支,并检查其经济效果。
十、加强馆际联系合作,促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认真开展专业学术研究活动;同时,积极采用新的信息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逐步实现文化馆的现代化和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十一、负责落实全馆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切实抓好文化馆的卫生“创建”工作,使文化馆保持整洁、安静、文明的工作环境和学习氛围。
十二、以身作责,努力搞好文艺创作,带领职工完成主管局交办的文艺创作任务。
十三、完成主管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持文化馆行政和业务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决定。
3.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全馆干部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4.依照文化馆工作职能组织制订全馆发展和工作计划,阶段性、突发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各项行政和业务工作管理制度并布置实施,督促检查。建立岗位责任制。
5.负责对本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考核、评比、聘任、调动等工作。
6.负责文化馆财务审批,按照财经制度管好财政收支。
7.领导和组织文化馆专业人员开展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
8.加强对外宣传,搞好馆际交流协作工作。
9.指导审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的开
10.协调好科室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加强联系,促进工作。
11.加强现代技术应用与管理,不断改善工作环境。
12.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采购、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业务工作的开展和国有资产的完好、安全、妥善保管。
13.组织完成全国、省、市、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来自基层文化站、室、社区、各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文化工作。
14.定期组织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工作总结,向主管部门和主、分管领导提交馆阶段性、单项工作和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