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小脑袋里装着许许多多的第一次。第一次上学,第一次学写自己的名字,第一次被爸爸妈妈批评……但这些都及不上第一次养宠物那么刻骨铭心。
被旺旺这叫声吵醒时我还在做着美梦,在梦里我飞进糖果城,忽然我就从半空中掉了下来。被吓醒的我,以为定是邻居家的`小狗跑进了我家,也没理它。突然,一个小身影在我面前闪过,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小狗呀!爸爸说这是送晚了的生日礼物。这可高兴坏我了。我一直把它叫做可爱。
小可爱很顽皮。一次,我牵着它去散步。只见它东瞧瞧,西瞧瞧,看来是因为对外面的环境不熟悉,所以看到一切都很好奇。突然它不知道看见了什么,狂奔起来,我急忙跟着它跑了起来,只是体育细胞很差的我,没跑几步,就累得气喘吁吁了,脚下一软,忽然摔了个狗啃泥。当我踉跄着爬起来,狗还是在拼命地跑,且已经在我的视线远处了。只见它跑到一只袋子旁边,来回转圈,我急忙走到身边,把它抱走了。
回家后,它只是一个劲地来回走动,不知道在找什么,我还认为可爱是饿了,连忙拿了一些东西给它吃,但它连正眼都不瞧一下。走来走去终于认准了一个门角落,我也不知道它要做些什么,就自顾看书去了。过了一会儿,我在那个角落竟然发现有一坨大便!这家伙,原来是躲在这里拉大便啊!
又一天过去了。那天早上,我本想多睡一会儿,但可爱居然一大早就闯进我房间,“汪汪汪”对我叫个不停,我不得不起床了呀。
就这样,可爱陪伴了我三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可爱消失了。我找遍了周围的角角落落,始终没有它的影子。第一次养宠物,快乐,充实,最后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怀念。
妈妈前几天从她朋友那儿带回一只小黑狗。
小黑狗现在还只有一个多月大,眼睛炯炯有神,像一颗闪亮的黑宝石,鼻子虽然很小很尖,但嗅觉却很灵敏,嘴巴虽然看起来小巧玲珑,但是张开嘴来却有拳头那么大。哦!对了,竟然忘记说它的名字和性别了,它是个母的,所以妈妈给它取名叫做妞妞。
妞妞是个贪吃鬼,我们一吃起东西来,它的眼睛就死死盯着我们的嘴巴,好像我们在吃什么山珍海味一样。有一次在吃甘蔗,看它那可怜巴巴的眼神实在可爱,就一时心软咬下了一块给它吃,本来以为它不会吃的,可是它却咬着那一坨甘蔗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我真不明白它为什么还会吃水果,真是旷古奇闻啊!
妞妞还特别爱捉弄人,每次我穿着袜子躺在沙发上时,它会来咬我的袜子,疼得我都不好说了。在我写作业时,它会把我的笔叼走,我去追它时它会把笔扔在半路上,我捉到它时它就舔着我的手摇晃着尾巴弯着脑袋跟我撒娇,好像想求我饶过它一次,真拿它没办法。
我家的妞妞是不是很可爱啊?
在我十岁那年,我有了一次属于自己的宝贵的养宠物的经历。那段经历,编织了我的人生梦想,给予了我很多的爱和启示,让我至今想起都难以忘怀。
在此之前,我其实并不见得怎么喜欢动物,甚至有点儿讨厌它们。所以,按理来说,我绝对算不上一个合格的“铲屎官”。接受那次任务完全是出于无奈。
那一年盛夏,小姑从外地回来,给我带了一份礼物。那份大礼便是一直可爱的小萨。在看到这只狗狗的第一眼,我就有些哭笑不得。首先,我不得不承认,这条宠物狗是狗中极品,全身雪白色的皮毛柔顺极了,摸着像丝绸绒毛毯,一对宽宽的毛茸茸的大耳朵,一上一下,一甩一甩的,像两把可爱的小隐形扇。小萨的脑袋圆滚滚的,还有着一双黑玛瑙似的明汪汪的大眼睛,让人看着就移不开眼。只可惜,我不是一个爱狗人士,不然别提多开心了。
但不论怎么说,小家伙都已经入驻我们家了,我再不情愿,也得好好照顾它。记得第一天早上,我还正在睡懒觉,小萨就摇着它的大尾巴冲到了我的屋子里,“汪汪汪”叫着,似乎在叫我起床。中午的时候,这贪吃的小家伙总是在我脚边乱闯乱窜着,时不时伸出舌头来舔着我的脚后跟,我特别想踢它一脚,却又不忍心。
以后的日子,我更是时时关照着这小家伙。它在屋子里乱跑乱撞的时候,我的'尽职尽责地跟在它身后一起转悠,保证它的安全。有时候,小萨心情不好,就会垂头丧气地靠在墙角落里,发出悲呛的呜咽,那个时候,小家伙的眼神就会黯淡下去,那双可爱的大耳朵也紧贴在脸上,看上去特别楚楚可怜,就像受了委屈的孩子。
这个时候,我的心就会感到有些慌乱,就像你面对的一位好朋友在生气。于是,我难得的放下手机,来到小萨面前逗它开心。我一会儿伸出舌头做鬼脸,一会儿模仿小兔蹦蹦跳跳,可任凭我使出了浑身解数,小家伙都没能开心起来。我没法子,只得向爸爸取经。
“外面阳光这么好,你带它出去转转,说不定它心情就好了。”我半信半疑,牵着小狗出去溜达。一路上,它心情果然大好,四条腿也恢复了往日的敏捷,跟着我一蹦一跳的,像个撒欢的孩子。我也可开心了,不断地抛出毛球来让它接,小家伙特别聪明,看准了位置用脑袋一顶一顶的,像个滑稽的杂技演员。我冲过去,抱住小家伙,嘴角是掩饰不住的笑意:“真厉害啊你!”“旺旺!”小家伙不住地摇头晃脑,伸出舌头来舔我的手,特别可爱。这一刻,一种满足感在我心底蔓延。
由此我也知道了:养宠物很简单,只要你用全部的真心和热情去对待它,它就会回报你百分百的爱。
说起我第一次养宠物,真是难忘。
还记得我第一次养的宠物,是一只蝶耳狗,是妈妈从宠物店买回来的,大大的眼睛,黑白相间的身躯,蝴蝶型的耳朵,长长的尾巴,短而粗的脚,真可爱!但是它的脾气不怎么好,那天下午,爸爸妈妈都出门了,只剩下我和哥哥在写作业。本来下午这么宁静的时光是我拿来写作业的,但是那只蝶耳狗心情非常好,想大唱一曲,汪汪汪,汪汪汪!吵得我和哥哥都拿纸巾塞住耳朵写作业,虽然如此,但是那只兴奋的.狗看见我们没有什么反应,就提高声音,汪汪汪……哥哥终于忍无可忍,拿起锤子去恐吓它,那只狗胆子很小,终于停口了。过了一阵子,那只狗又开始叫了起来,哥哥躲进房间里写,我忍得不耐烦了,拿起AK47扫射。那只狗领教过我的厉害,终于停口了。我看它这么乖,就奖了一根骨头给它品尝品尝,谁知那只守口如瓶的狗以为叫两下就有奖励就又开始叫了。就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在看电视的时候,它在叫;我们在写作业的时候,它在叫;我们在吃饭的时候,它还在叫;最可恶的是,我在洗澡的时候,它却在门外大叫,我真的忍不住,赤裸裸地跑出来给了它一脚。
虽然它很可爱,但是脾气非常差,从早叫到晚,一刻也没停过,这正和墨子说的一样:“干瓜苦蒂,天下物无全美啊!”
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一个个“第一次”就像一个个脚印,印在我们成长的道路,最令我难忘的,唯有那一次养宠物的经历。
在我小学三年级时,我买了一只可爱的公鸡崽儿,但不懂得挑选的我买的这只鸡似乎并不活泼,这一下可急坏了我。我不顾作业的问题带它到楼下晒太阳。下午三点多的太阳温度适中,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可我却高兴不起来,一心为我的宝贝鸡担忧,心中忐忑极了:这只小鸡可是我的第一个宠物呀!我怎么能让它如此这般的就离开我呢?对!我一定要拼死挽救!我的心情瞬间由焦躁改为了坚定,因为我要救自己的宝贝!
可能因为有了日晒,小鸡开始活动了!我一下子感到了浑身的轻松。我跟在小鸡后面唱啊、跳啊,享受温暖的阳光。对于这个小宝贝,我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心无时无刻都是提在嗓子眼儿里。该睡觉了,我把它的小窝放在床边,可总想看看它,我又把它放在枕头边,当我想抚摸它时,就干脆把它放到怀里了。对宠物的爱不释手,让我与它的距离一点点拉近,我看不到它时,心中竟会多一份牵挂、多一份不安。
这个小调皮鬼不喜欢在外面拉屎,每次带它出去时,它会疯了一般地拼命玩、拼命跑,看的我心里暗暗好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小鬼,一出来就不要命了。回到家后,它似乎有很多的不满意,要向我宣泄,这儿一点,那儿一堆,全都是它的屎,真的是臭气熏天!这是我可不满意了,追着这小家伙儿打,伶俐的它又疯了,一边“叽叽”地乱叫,一边满屋的疯跑,等我累了,又在我面前大摇大摆的走来走去。
第一次养宠物的经历之所以令我难忘,是因为那只可爱的小鸡让我开心过、生气过、难受过、惋惜过,而我也明白了:动物也有自己的习惯,有自己的爱好,作为它的主人,我不能去改变它,而是要适应它!
我养过很多宠物,分别是兔子小白,小狗欢欢、泡泡,甲鱼包子。
这些都是我养的宠物了!我最喜欢的是兔子,因为它是我第一次养的宠物。它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修善呢!它为什么叫修善呢?现在我就来告诉大家吧!那天,我们带着兔子去白马寺,遇到一位法师,为兔子小白赐了法名叫修善。
小白兔长着一双红红的眼睛,像两只小红灯,两只长长的'耳朵,一扇一扇的,一有声响,两只耳朵马上就警惕地竖了起来。它那白白的毛跟雪一样,毛绒绒的。短短的尾巴,像个小棒槌。后腿长得很长,走起路来一蹦一蹦的,速度非常快。
我们之间发生过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最有趣的就是和修善捉迷藏啦!
我每天都出去玩,很少有时间陪兔子。它都是一个“人”呆在家里。不过,我发现它很聪明:我出去时把它放笼子了,回来却发现它在屋里玩的正欢。我下决心要看看它是怎么开笼子门的。我就假装出去玩,然后藏到冰箱后面静静地等着兔子把笼子门打开。
一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半小时过去了……
我等啊等看!兔子终于开笼子门了——原来,兔子用它的嘴把笼子一顶,门就开了。哈哈!真有趣!小白兔真是太可爱了!
不过,好景不长,不久,小白兔就被野猫和野狗咬死了。
我妈妈要打扫家里卫生,就把修善放到外面了。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只剩下修善那断了气的兔子尸体。
呜呜呜……。
我们把修善埋在它平时最喜欢玩的大树下……
修善是我养的第一只宠物。我是那么疼它,那么宠它,那么关心它,那么喜欢它!
这就是我第一次养宠物的经历。虽然,我后来还养过甲鱼包子、小狗欢欢、泡泡,但都没我和修善的感情深。
小时候我非常喜欢小动物,尤其是狗狗。
一次我陪姑姑去出差,在一家宠物店看见了一只异常可爱的小白狗。我好喜欢,哭着闹着要买它,姑姑怎么劝我都不听,于是姑姑买下了它,只跟我说了四个字,“别后悔哦。”当时我迷迷糊糊,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把狗狗抱到酒店它才醒来,这个小东西用异样的眼光盯着我,可能是对眼前陌生的一切感到疑惑。它黑黑的眼睛充满了惊慌、害怕和无助。过了好一会,它伸了个懒腰,慢悠悠地朝我走来,小身子猛地抖一下就来了精神。
小白狗眼睛又大又圆,水汪汪的像黑色的宝石一样闪闪发亮;粉红的小鼻子、两颗小小的乳牙、粉嫩嫩的舌头,身上披着一身雪白的'绒毛,摸起来软绵绵的。
我把它抱在自己怀里,想给它温暖与安全。慢慢的,它不再用恐惧的眼神望着我,而是伸出粉嫩嫩的舌头舔着我的手。于是我们成了朋友,它随我散步,跟我撒娇,每天形影不离。
可是一年之后小狗死了,我非常伤心,因为是我害死它的。我对它不够关心,不太用心,它生病我竟然不知道。
我痛苦了很久。如果当时不是我那么固执叫姑姑买它的话,也许到现在它还快乐地活着。如果我用心对它、关心它,它也不会这样离去。而它所有的痛苦,我居然不知道。我后悔极了,这才明白姑姑的话是什么意思。
这件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要懂得珍惜,得到的更要去珍惜,否则再好的东西也会离你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