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健康
一、公共卫生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的,不同时代对公共卫生内涵和外延界定不同,八十多年来,关于公共卫生的定义很多,每一个定义对于我们认识公共卫生是什么、做什么提供了重要的视角,他们分别从不同角度描述了公共卫生这一社会事业的重要性。2003年国务院吴仪副总理针对SARS危机后中国各界对公共卫生认识不清的局面,明确地提出:“公共卫生就是组织社会共同努力,改善环境卫生条件,预防控制传染病和其他疾病流行,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提供医疗服务,达到预防疾病,促进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这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对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完善的影响不可低估。当前,我国公共卫生领域面临一下几个主要问题[1]:重大传染病仍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仍是今后较长时间内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城市化和工业化加剧,以及不良生活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杀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仍不完善;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薄弱。因此,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需要在以上各个方面加强公共卫生建设。
二、预防医学是从医学中分化出来的一个独立的学科群。它以人类群体为研究对象,应用生物医学、环境医学和社会医学的理论,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方法,研究疾病发生与分布规律以及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制定预防对策和措施,达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和提高生命质量的目的。作为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医学是在人类为求生存和发展、与危害健康的各种因素斗争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预防医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2]:它的对象包括了个体和群体;重点在于那些健康以及无任何症状的个体;重视临床医学的结合,将预防整合于治疗之中,理论实际相结合;注重环境、健康和人群三者的关系;在研究方法上,注重微观和宏观相结合。
自“非典”事件过后,公共卫生安全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3],不少学者对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的概念及内容进行了讨论,有的学者认为公共卫生是预防医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的则认为预防医学是公共卫生的一个组成部分,还有的仍坚持认为两者是一回事。但我们要清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并非同一概念,尽管两者的目标是保证人民健康,工作对象均为群体,在工作内容上有难以分割的部分,但两者的本质、角度和主体工作内容有很大的不同。另外,公共卫生从以病人为中心的临床医学,发展到以群体为中心的社区医学,具有以人为本,以全体人群为对象,以社区为基础,以政策为手段,以健康促进为先导的特点,已演变为一种社会管理职能,严格说它已不属于医学范畴,而预防医学则是医学的一个分支,不管它的外延多么广阔,社会性多么强,其本质仍属于医学[4]。
总结: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管理密不可分,两者工作目标一致,都是通过保障人民健康的环境来满足社会的利益。预防医学是一门专业的学科,提供的是一种策略,而公共卫生管理则是在这个学科基础上的社会实践,更像是一种执行手段。总体上看,预防医学通过公共卫生来实现,公共卫生管理则是预防医学服务于科学与民众的桥梁。随着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及卫生改革的深入,同其他各个领域一样,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获得了许多发展的良机。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者应直面挑战,积极思考如何将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为人民服务和建设小康社会联系起来,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努力和贡献。
参考文献:
[1]徐守勤.重构我国公共卫生危机应急管理机制.社区医学杂志,2010,10(8):1-3.
[2]张伟,史良科.预防医学发展的未来-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与预防医学的整合.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9,12(30):10-12.
1.1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卫计、发改、财政、民政、教育等15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汉川市健康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和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汉川市卫生计生局健康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4个乡镇试点单位均成立了以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1.2技术保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团队的基础上组建了5支市级健康管理服务指导团队,负责全市项目工作的指导、督查与考核。每个乡镇试点单位组建了由医疗、公卫等人员组成的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定期开展健康管理督导、村级考核、签约服务。
2提升服务能力
2.1实施规范化工程投入150万元,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二楼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力争打造成全省一流的健康管理中心;自筹资金180余万元,在5家试点单位组建示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自动化的健康小屋;4家试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辖的试点村卫生室进行了改、扩建,做到绿化、美化,真正体现人性化。
2.2实施标准化工程投入资金50多万元,制定了统一的《汉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手册》、宣传专栏、签约协议书和宣传折页,做到形象标识统一、制度标牌统一、宣传专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工作模式统一“五个统一”。
2.3实施信息化工程依托汉川市卫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医、保、防健康信息的互联互通。将身份证号作为唯一识别号码,启用新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均安装运行统一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行电子病历、电子处方,新农合管理系统已实现市、乡、村全覆盖;试点单位健康体检系统、健康管理评估系统和健康小屋所有数据及时与综合管理平台对接。
3强化工作模式的探索
3.1建立健康管理流程按照健康管理的核心内容,结合该市实际,坚持个性化设计和跟踪服务两个原则,建立了汉川市健康管理六项工作流程,即:“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体检、填写评估问卷、解读评估报告、制定签约服务、实施干预指导、开展阶段评价”。制定了《汉川市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健康管理中心;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建立健康管理部,市人民医院组建高血压、糖尿病干预门诊,市中医医院组建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科,市妇幼保健院组建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门诊;在仙女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隍镇卫生院、沉湖镇卫生院和杨水湖防治院等4家基础条件比较好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康管理室;每个乡镇试点单位确定4家村卫生室开展健康管理试点工作。
3.2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市妇幼保健院与市民政局联合办公,对已登记的新婚夫妇进行摸底造册,进行跟踪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对其进行定期随访;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生建立健康档案[7],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其进行评估和干预;高中至65岁期间的所有人群按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不同的医疗卫生单位提供不同内容的个性化服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管理[8];乡镇卫生院负责为本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评估和干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和督导,市级综合医疗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支撑和转诊服务。
3.3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健康管理结合流程制定并下发了《汉川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有机结合的创新之路,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汉川市综合医院临床医生参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办法》,将全市30家项目实施单位分成3个片,分别由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3家市直综合医院负责,向每个卫生院选派不少于3名临床医生的团队,建立对口包片、定向联系、双向转诊制度。结合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制定和下发了《汉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和《汉川市65岁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办法》,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设计了特定需求和个性化的服务包,供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签约医生和服务包。
4强化政策支持的突破
4.1实现新农合资金突破积极探索新农合资金总额预付和费用前置的方法,新农合先期出资100万元,主要支持4家乡镇试点单位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和65岁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和65岁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签约式服务。本着“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高血压患者签约600元健康管理服务标准包,个人自付400元,新农合报销200元,享受在基本药物目录内一年免费针对性用药;糖尿病患者签约900元健康管理服务标准包,个人自付600元,新农合报销300元享受在基本药物目录内一年免费针对性用药;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500元的健康管理服务包,个人支付100元,新农合报销240元,可享受相应价值的健康管理服务。
4.2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突破在实施65岁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检项目的同时,我们将老年人基础服务包体检项目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省的137元提高到150元,对试点单位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终考核经费的基础上适当予以倾斜。
一)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结合起来,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将分配重点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任务的岗位倾斜。
二)坚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相结合。逐步建立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三)健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从年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年月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经组织批准的除外)不实施绩效工资。本办法所指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包括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18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本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
二)首次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原职工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部分,即特殊岗位保留部分,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合理确定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
三)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核定。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如年度内相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如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或津贴补贴标准调整等)确需调整绩效工资总量的年末报经人社、财政部门核准后予以调整。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月发放。设生活补贴和岗位津贴两项,标准由县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口局研究确定。生活补贴标准拟定为每人每月500元,占人均基础性绩效工资2%岗位津贴标准按照岗位层次分别确定占人均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8%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根据卫生系统和人口系统各自实际分类实施(由卫生、人口部门分别制定实施细则,对考核量化、请销假、绩效工资兑现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分配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本单位公示3天,分别报卫生、人口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我县统一标准执行。由卫生、人口部门在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对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单位主要领导不再参与所在单位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等人员较少的单位除外)
五、相关政策
一)县卫生、人口部门及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时。对工作人员事假、病假、延长产假、受处分、处罚等期间,以及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后如何发放绩效工资等问题,按相关政策做出明确规定。
二)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的离退休人员,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分别发放离休人员补贴和退休人员补贴。离休人员补贴标准,按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财政部、人社部、审计署《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0号)精神确定;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由县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三)实施绩效工资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查处。
六、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全额安排。
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要规范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专业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应上缴财政的要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经费应专款专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通知》财库〔〕8号)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国家津补贴当月划入个人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提出分配方案报经县卫生、人口部门审核后再划入个人账户。
七、组织实施
一)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实施方案经市人社、财政、卫生、人口部门审批后由县人社、财政、卫生、人口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单位要分别根据各自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细则。按管理权限报县卫生、人口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实施。
三)县人社、财政、卫生、人口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联系会议制度,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督促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及时通报、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制度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