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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读后感(整理9篇)

时间: 2024-12-31 栏目:实用范文

大学生读后感篇1

上次挑灯夜读,还是上大学那会干的事。那时宿舍晚上11点断电,为了应付第二天的考试,熄灯后只得跑到楼道借着路灯临阵磨枪,天冷时还得背床厚厚的被子。时过经年,最近竟又为了一本《苏东坡传》心甘情愿地熬到深夜。

平素读书机会甚少,更难得一本书读两次,唯独这本《苏东坡传》在几年前读过之后让我念念不忘,特意买来再次拜读。这本书何以如此吸引我?不外乎两个人的原因–主人公苏东坡和作者林语堂。

苏东坡之天纵才情已不必多说,书中妙手着文章的例子比比皆是。苏诗不少见,但书中引用的诗文都结合了诗人的生活情景,每一句都是在某种特定的场景下借诗人之口自然吟咏而出,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读来更觉鲜活可感。

东坡先生生性豁达,喜好交游,常人也有机会和他举杯共饮,寻幽探胜,当他在月夜孤舟上发出“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的慨叹时,孰能不神往?这是和东坡先生同时代人的幸运,但他们也是不幸的,苏东坡所在的时代正是宋朝由盛转衰的几十年,对黎民百姓来说这就意味着动荡和灾难。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就苏东坡个人而言,急剧变革的时代和积极入世的他相互成就,但其坎坷的命运从一开始也就已经注定。数十年宦海浮沉,陷于流俗与通变之争,苏东坡历经颠沛流离,妻离子散,一度穷困到无炊米度日。作为元佑党人的精神领袖,他为民请命,忠言直谏,抗争不息,却未曾有丝毫妥协与退却。

自始至终,苏东坡都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以超凡的智慧在出世与入世的钢丝上行走得游刃有余。他又是至情至性之人,对亲人、爱人、友人的厚重感情浩浩汤汤,充盈在胸,随意喷涌即是锦绣文章,一曲“十年生死两茫茫”更成千古绝唱。

面对多面的、立体的苏东坡,细数其功无疑是徒劳的,往往挂一而漏万–从这点也可以看出,天才可以感知却无法琢磨。读苏传,其实是在追随观察一个具有伟大思想和心灵的伟人生活,即便诗人已作古,但他留给我们的心灵的喜悦和思想的'快乐却如江风明月,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回到题目,不得不提另外一个才子–林语堂。老实说,这本书和现下主流文学风格相去甚远,缺乏足以引爆眼球的元素,但它的吸引力恰恰来自于它的纯粹。诚如作者所言,他写这本书只是“以此为乐”,当然也是源于他对苏东坡的喜爱。

在这样一种创作动机下,写出的作品自然格外隽永耐读。作者不是隔岸观火,读者就容易置身其中,着了迷的人好像和这本书订立了某种盟约,只要一翻开书就身不由己地紧随内容的铺陈或喜或悲,及至读到苏东坡去世一节,终于忍不住掩卷长叹。

叹息未已,忍不住又翻开继续往下读,再翻页,书行此处戛然而止–读者肯定会嫌不过瘾–书也许可以续写,但人生没有续集,世上断不会再有第二个苏东坡式的人物了。不过,又何必拘泥于此呢?“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诗人在千年前就已经给我们留下了答案。

昨天一时兴起和友人夜访月湖,兴尽归来已是丑时。随心而至,寄情山水,自谓有东坡遗风而窃喜。及至翌日,信笔而书,千字乃止,是以为感。

大学生读后感篇2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问题我也曾经问过自己,然而回首往事,有多少岁月在消遣娱乐中逝去。而又有几年时光在我为实现人生价值而奋斗呢!我不禁陷入沉思,虽然当今社会不用再为革命出生入死,但我们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尽己所能为世界做出一份贡献,来让生活更加充实意义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是啊,虽然有无数次时光从我身边走过视而不见,但是,从现在开始,我要一点一滴的珍惜时光,不再让他们白白流逝,我要跑起来,不在起梦之路上止步不前,我要炼成钢铁,不再让梦想在我心里一片迷茫。度过的年华虽无法挽回,但今后我的未来我做主,由我百炼成钢,趋势线自己的人生价值,犹如书中主人公一样,生活在战火纷飞的现实都依然不放弃。这是一位少年的成长经历,是一段意义非凡人生,是一首革命英雄的颂歌。

本书以十月革命为背景,讲述了一个贫苦的不懂世事的少年,在战争爆发后,意外邂逅了一位布尔什维克—朱赫来,他不单教会了保尔英式拳击,还培养了保尔对革命的热情。后来保尔加入红军,为革命事业付出自己的青春,自己的健康,最后,当他双腿瘫痪,双目失明,仍不愿放弃自己,用惊人的毅力创作了《暴风雨的诞生》,并拿起纸笔继续自己的人生价值......

保尔曾经这样问过自己:“为了挣脱生命的枷锁,为了能够重新战斗,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你是否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了呢?”回答是肯定的:“我尽了最大努力!”是的,他真的尽力最大的努力。在工作,在时候那估计派下的每一项任务,他都认真的完成。为此,死神的黑翅膀先后三次碰过他,在三个月内修好铁路的如期修通依法洛在法庭上的辩论胜利,小说里有一个场面,令我终生难忘,保尔为革命成功付出了健康的代价,当朋友纷纷有了令人羡慕的路以后,他都陷于穷困潦倒的境地。一度想自杀,但是最终他战胜了自己的'软弱。就在这样的人生中,出现了至今仍令人佳颂的名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这样度过:当他把生命当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才能够说:我的生命和全部的经历都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当今社会是竞争激烈的信息社会,知识经济已初现端倪,从国际社会来看,和平与发展成为国际主旋律。国际经济和科技发展竞争日趋激烈,各国都着眼于抢占21世纪发展的倒高点,这就是我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作为我们新一代的新青年,不用像保尔·柯察金有那钢铁一般的意志,只要我们脚踏实地的走好每一步,顶一个目标,哪怕很小很小的目标,只要你去鉴定的迈随,就会终身受益。

最后让我们记住一句话:一个人如果具备了捡钱的意志,那么他就能够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百折不挠,坚持不懈,直至成功。

大学生读后感篇3

从大一下学期开始,我断断续续地看完了著名的美籍华人作家刘墉先生的名作《超越自己·创造自己·肯定自己》,整本书中,这位用心良苦的父亲把儿子的所作所为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写在纸上,利用书信的形式给自己的儿子意见和建议,用孩子能够接受的方式与他进行爱的沟通。正是由于如此,他的儿子才能在美国纽约各种各样复杂的环境中健康愉快地成长,不断汲取知识,获得做人的道理,并最终考入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高等学府——哈佛!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收获最大的就是,我充分地认识到,做人,一定要活在当下,做最好的自己!

生活中,我们不免会经常听到别人抱怨生活各种的不顺心,各种的不公平,总是认为别人不肯定自己,老天不眷顾自己,导致自己无法实现自己的抱负,达到自己的梦想。我们不免会经常听到别人的各种后悔,后悔自己的过去,后悔自己以前不努力,后悔自己不拼搏,后悔自己不能抓住人生中难得遭遇一次的好机会,发展自己,促进自己,提升自己,导致现在如此无奈,如此落魄,如此不知所措。我们不免也会听到别人各种各样对未来的憧憬,憧憬未来的自己是如何如何的好,憧憬自己的成功,憧憬自己的生活……

其实,我们不难发现,一旦别人遇到这种情况,他们的脑海中很容易就蹦出一个词——如果。如果怎样怎样,我就会怎样怎样……

可是,君知否,如果,是多么的不现实,它只不过是一个虚幻的假设连词,没有任何的现实意义。如果,只不过是失败者的自叹,悲情者的自嘲,未来者的自我安慰,它只能让失败者从中找到成功的倒影,让悲情者寻觅曾经的云烟,让未来者憧憬以后的光芒。可是,这一切,如何逃得过时间的快刀?时间的快刀会让倒影破碎如麻,让云烟烟消云散,让光芒顿时失色……

所以,我们为何不活在当下,做一个踏踏实实,努力勤奋,不断拼搏的自己,做一个“最成功”的自己呢?正如刘墉先生在书中所教导儿子那样,过去与未来都不是人为可以控制的,只有当下,才掌握在你自己手中,那么,为何不做现在最好的自己呢?

过去已经过去,未来的还没有知道!或许,你过去的人生充满欢乐与掌声,也或许,充满着失落与无奈,但,所有的成功与辉煌,所有的失败与不幸,都已经成为历史。不必留恋那充斥着夸赞与表扬的场景,也不必苦思那被伤心与难过蔓延的落幕,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借鉴过去的经验,勇敢地活在当下,努力地做最好的`自己。可能,你的未来充满着朝阳与鲜花,也可能,充满着荆棘与险途,但,所有的希望与憧憬,所有的考验与恐惧,都只是一种未知。不必陶醉于未来的曙光与温馨,也不必担忧未来的困难与险阻,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计划未来的方向,坚定地活在当下,勤奋地做最好的自己。

活在当下,不随波逐流,不被大环境所影响,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主见,有自己的规划,自己不断努力,不断学习,不断前进,使自己在生活、学习、做人等方面都能够得到锻炼与提升,超越自己,创造自己,肯定自己,并时刻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做最好的自己!

大学生读后感

“在昏暗窄小的屋子里,我父亲躺在窗下的地板上……”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一种浓厚的、色彩斑斓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一幅幅残酷的画面,一阵阵亦有亦无的腐朽的气息,从我脑海中闪过。可怜的“我”自小生活在贫困中,自从父亲走后,在外祖父家更让我感到了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暴。父子之间的仇恨与吝啬,兄弟之间的财产之争,孩子之间的捉弄与讥笑……更多的不为人知的黑暗。

《童年》一书是高尔基根据自己的童年生活续写的一部书,从生活中看似琐碎的'小事里,充分体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整本书看完后,我简直自愧不如,书中小主人公在这样黑暗的环境中能勇敢、自信地面对挫折,他的童年是那么的无趣与辛苦,反过头来想想自己,虽然生活在无忧无虑的日子里,却还不知足,父母叫干点家务不愿意,老师多布置点家务就喊累,就连有时被父母批评几句,都还要嫌他们凶。现在想想,自己还真是无知。没挨过打不知什么叫痛,没干过活不知什么叫累,没受过穷不知什么叫苦。

也许,现在的孩子实在太幸福了,由于父母过多的宠爱,变得很娇气。很多事只有亲身体验才能领略其中的滋味。我不否认自己也是这样一个人,直到有一次,我才真正了解到生活的艰辛。那是一个双休日,我和表弟表妹们一起去外婆家玩,凑巧,那天外婆和外公要去田里种菜,于是,带着一股新奇,我们拿着小锄头来到了田里,等外婆给我们分配好工作,大家便忙开了。我是负责把一篮子菜苗种完,一开始,我“玩”得正起劲,心想:“原来种菜那么容易,不就是挖一个洞,把菜苗的根放进洞中,最后用土盖上吗!”不到五分钟,表弟表妹们就种得不耐烦了,一个个都忙着捉青蛙去了,嗨,看他们那么悠闲,我还真有点儿羡慕,可是,我都这么大了,怎么能像他们那样轻松呢?为了保全颜面,还是得坚持到最后。

不过干了一会儿,我就坚持不住了,脚发麻,背也很酸,再看看自己的鞋子,粘满了泥土。“唉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以后我再也不会干这种苦差事了……”我心里不停地抱怨着。大约种了大半篮子,老天仿佛听见了我的诉苦声,下起了小雨,外婆见此情景,就叫我们立即回家避雨,听了这话,我如鱼得水,心情一下子愉快了不少,可我刚要走,却看见外婆和外公戴上了斗笠,披上了蓑衣,依旧干了起来,看着雨中外婆外公那一起一俯的身影,我心中突然一酸,尝到了又咸又涩的味道,我不知道这到底是雨还是泪,可我深深地体会到,外婆和外公是那么的不容易。雨依旧下个不停,那雨声仿佛在诉说我的浅薄无知。以前外公拿蔬菜来给我们吃,我总觉得不直一提,可我想,当我下一次再看到那些充满泥土气息的蔬菜时,我一定会感到这比金子还珍贵,因为这是外公外婆用汗水换来的。

我和高尔基的童年有着天壤之别,他的童年是充满痛苦与悲惨的,我的童年却处处可见欢乐和阳光。说实话,童年真的是人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正如很多人所说:童年是孩子美丽的梦,童年是海里激起的浪,童年是风吹来时铜铃的作响……在现在这样和平、美好的日子里,望每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都能好好珍惜、把握自己的童年!

大学生读后感篇5

以往,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4中的桃花源,在那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梦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一样,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仅家乡菜做得可口,并且剪的花样貌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那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能够吃现成饭,能够赚钱,能够还俗,能够娶亲,还能够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教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

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那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齐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齐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异常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樱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

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述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终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终最终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期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完美,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大学生读后感

天从学校读书室借了一本<<风流大学生>>,本以为肯定也不过如此,可没想到一拿在手中,就不愿意再放下,一直读到晚上1点才罢休!

今天一大早就醒来了,昨晚脑海中都是书中的情节,就好像我也在经历一样!于是毅然放弃了我爱的懒觉,再次捧起了它,直到11点才看完!!

书中讲的是80年代的大学生,他们朝气蓬勃,积极向上,在学校的不合理的学习制度下,有勇气反抗,对待爱情勇敢,坚贞!

我在看书时常拿他们和我自己做比较,发现我在他们面前就像一个小学生,幼稚,无知!!

我想我找到目标和动力了,80年代的他们就是我的学习的目标,他们的努力是我学习的动力!为了目标他们能一直的努力,并且能够坚持下去,也能很清楚的对待这个社会,总有一颗炎热且向上的心!

我也会向上的,就像他们一样!!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大学生读后感。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心情是极其复杂的。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它使希斯克利夫满腔的爱化为无比的恨;凯瑟琳一死,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达到了,他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

大学生读后感篇7

昨晚一直看到很晚,一口气读完了开复老师的七封信。从第一封信,一直到最后一封,虽然读得不甚细致——当然有时间我还会拿出来细细品读,但我还是收获挺大的。虽然是隔了一天,但依然记得当读到每一句话时,感觉就像是面对面开复老师对我的个人剖析,从为人处世,精神追求,到大学学习,兴趣培养,深入细致地教诲,正如导师般不倦。

第一封信(从诚信谈起)文中,开复老师提到了坚持诚信正直。扪心自问,我是否是一个那样的人,我觉的做的不够。从诚信来说,基本的诚信莫不是言行如一,从正直来说,莫不是坚持道德,也许并不准确,但从这样的理解来说,不论是背后讨论别人缺点,对他人不坦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我身上存在的也不少。“一个人品不完善的人是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有所作为的人的。”开复老师是这样说的,我像我也该如是去做,做一个诚信正直的人。第二封信(从优秀到卓越),归结起来就是,挑战自我,永无止境。这让我想起,学办旁边考研自习室里写的一句话:“笔耕书上除勤奋无他,舟行学海有志远领航”,单纯地从学习方面来说,很励志,当然,万千汗水的奋斗,也许才能得到一滴清泉,这中间支撑的,就是梦想。

第三封信(成功、自信、快乐),这是健康的必要元素。

第四封信(大学四年应该这样度过),我常想这样一句话:“人就这么一辈子”说起来容易,听起来简单,想起来却很深沉。它能使我在软弱时变得坚强,颓废时变得积极,痛苦时也变得欢愉,能够在任何时候拿得起也放得下。此时遥不可及的梦想也变得渐渐清晰。大学四年,说短了是生命中一个片段,说长了,是一个精巧的.人生,如若想起,还有什么不能拼搏的,还有什么牵扯放不下的呢?

第五封信(写给家长的一封信),这一段我并未细读,但想起家长,我眼前浮现出了父母的身影,熟悉而亲近,我想不出他们在对我的教育上有任何缺点。我也想不相出,他们有别他人的优点,正如万千父母一样,我的父母给我的,已经如爱般完美。他们爱我,我也爱他们,这就足以让我幸运……

第六封信(选择的智慧),我曾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的姑婆,一生从来没穿过合脚的鞋子,常常穿着巨大的鞋子走来走去,晚辈如果问她,她就说:“大小鞋都一个价,为什么不拿大的?”其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姑婆”,不思学习,却偏爱买一大堆书,把书架收拾的很干净,但一摞一摞的书,不仅一尘不染,更是连指纹也不沾。没思想的作家,却偏爱写厚重苦涩的作品。选择是成功的开始,当选择正确的时候,成功也会初见端倪,但选择不正确,却是要多走些弯路,多吃些出头的。无论买什么样的鞋子,合脚最重要,无论追求什么,都应该认真抉择。

第七封信(二十一世纪最需要的7中人才),创新实践者、跨领域合成者、高情商合作者、高效能沟通者。积极主动者、乐观向上者,开复老师所描述的人才,并不是专业或是领域的优秀,而是性格优秀,这就会让人反思,怎样才能在自己的领域中做出成就呢?努力地塑造自己,完善自己,这才是该走的道路。

一沙一世界,一树一菩提,自己的路,还需要自己去诠释。

大学生读后感篇8

我曾今在生物书中见过这本书的名字——《物种起源》,在暑假我读起了这本书,受益匪浅。

有人曾评价这本书说:《物种起源》的出版使生物学发生了一场革命,这场革命如马克思主义登上历史舞台一样,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达尔文远离大城市的繁嚣,在他宁静的庄园里准备着一场革命,马克思自己在世界嚣嚷的中心所准备的也正是这种革命,差别只在杠杆是应用于另一点而已。能与马克思主义相提并论,《物种起源》这本书又将是何等的优秀啊。

达尔文是如同马克思一样的革命者。《物种起源》将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物种起源》将自然科学呈现在我们眼前,将生命的奇特展现在我们的脑海中;《物种起源》使人们从进化论从此取代神创论,在思想上发生了一次质的飞跃,《物种起源》是生物学研究的基石。

达尔文找不到一个合理的遗传机理来解释自然选择。人们也开始对《物种起源》自然学说产生了质疑,达尔文也在遗传问题上陷入了绝境。我认为,拉马克主义也好,孟德尔主义也罢,都是达尔文提出的自然学说的`补充和理论,达尔文在《物种起源》提出的自然学说,在世界产生的深远影响是我们无法估测的,对生物学界做出的贡献更是让我们望洋兴叹。

《物种起源》也为行为学、神经生物学和心理学中的传播理论奠定了基础。

达尔文《物种起源》的最后一部续篇是《人类和动物的表情》他试图借此扫清假定存在于人与非人动物之间的最后一道障碍──只有人才能表露痛苦、焦虑、悲伤、绝望、欢乐、爱、忠心、恨、愤怒等感情这种认识。达尔文将对人类面肌和发声的研究与相应的感情状态联系起来,并认为非人动物若表现出相同的面部动作和声音则也表示相似的感情状态。

《物种起源》不仅让我学习到了进化学说,其中阐述的适者生存,过度繁殖,遗传变异让我受益匪浅。

适者生存,生物只有去适应自然才能存活下来,这也就引发了生物的进化,达尔文在其书的一到五章重点阐述了生物的进化,在进化中适者生存。同样在人类社会中,只有你像动物一样不断进化般的不断努力去改变自己,才能被社会所适应,如果不去适应社会,要么就是被社会所淘汰,要么你去改变社会,可知,连社会都不能适应的你,何谈改变社会呢。适者生存,让社会留下你生存后的一片天。

适者生存,是的有人说,陶渊明因不适应社会而隐居后,他依然自由自在的生存着,反而适应社会的人群,却生死叵测。陶渊明所处的社会是黑暗的,在为五斗米而折腰的黑暗官场中,难倒也要去适应么?回答当然不可置疑是否定的。比如说,当你得知大家吃的是会生病的食物,你还会去适应群体,一起吃么。适者生存,不是盲目适应,是为了生存而适应……

《物种起源》学说虽然不是完善的,但是他的影响和含有的只是理论是让我不容小觑的。达尔文把建立了在科学上的生物学展现给了我,让我对生物学产生了更大的兴趣。也让我学会了适者生存的道理。

大学生读后感

学历史,论一个王朝的覆灭,原因无外乎是封建制度的腐朽、皇帝的昏庸无能、不顺应时代的发展、严重的剥削云云,一切都成了格式化的模板,可以被套用并且冷冰冰的对每一个走向末路的王朝指手画脚。直到有幸阅读了《万历十五年》,才深刻的意识到,历史书上一句简单的甚至是不起眼的话,对当时的人来说,却是历经了漫长的,真实鲜活的一段峥嵘岁月。

万历十五年,一个看似毫不起眼的年份,却在许多人看不到的地方涌动着暗流,大明王朝这一封建帝国看似与往常一样的在运行着,却悄然走到了崩离的边缘。构成这个庞大帝国的零件,皇帝、首辅、文臣武将、思想家及至每一个子民都各司其职,维持王朝这一大机器的运转,殊不知这个庞大的机器即将走向末路。

究其原因,不得不提到道德、法律、文官治国的政治结构以及政治体系的落后。《四书》《五经》在长期的历史长河中成了规束人们道德行为的模板,从无数文人那里不断传扬、延续,甚至成为治理社会的`基础,它要求人们"仁义礼智",朱熹之后,理学更是被发扬光大,上至天子下至万民无不按此来约束自己,一个民族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固然是好,可政府怎能仅仅把道德作为行政的准则呢?

只有公平公正的法律才是一个国家应有的治理社会的根本,严刑峻法的重要性可参看战国时期的秦国,本是被东方各国视为蛮夷的西方偏远小国,却能在商鞅变法之后并不算漫长的岁月里"奋六世而御宇列",一跃成为最强的国,明王朝没能走的更加长远,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对法律的漠视甚至于一部分人的肆意践踏。

这部分人则包含于万历时期两万文官这一庞大的官僚集团之中,这一集团分散而又凝聚,冲突而又团结,在这一特殊集团治理之下的中后期王朝,看似歌舞升平繁花似锦,其实不过强行堆砌华丽空有其表。万历时代,皇帝是一尊被人摆放在天神位置的活着的祖宗,他是一种信仰,一种代表这个帝国的高级符号,他的一言一行无不被文官集团制约,致使他一旦做出集团的人认为出格的事,就会招来无数参谏的奏本,有的人甚至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进行"死谏"在这种情况下,万历皇帝逐渐心灰意冷站在了他们的对立面,除非是出席重大的礼仪庆典,否则鲜少露面。

文官集团不仅制约着皇帝,还制约了政治体系的发展,首辅张居正生前想要推进赋税的变革以适应时势的变化,却因触动了文官集团的利益于死后遭到清算,这场轰轰烈烈历时持久的清算运动之后,改革被迫流产;高级将领想淘汰落后的军队"短板",建立有效的机制以适应边境防御需要的努力,也在文官墨守成规的情况下付之东流。只有戚继光依靠张居正的荫庇组建了战功赫赫的戚家军,()编制了一整套完善且强大的治军方略,但这一成功的个例也在张居正死后的清算运动中逐渐消亡。

久而久之,大明王朝在积弊已久的情况下脱离轨道也是不难预见的事了。一但偏离轨道却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那么无论是活着的祖宗万历皇帝、以首辅为代表的朝廷臣子、有抱负的爱国将领、标新立异的思想家,还是每一个兢兢业业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普通民众,都无法阻挡一个王朝的谢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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