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院
家庭法院
许晓雨
时间:2015年5月24日周日上午八点
法院:家庭法院
法官:小姑
原告:我
被告:我妈妈和爸爸
理由一:被告方我妈妈经常侵犯我的隐私,因而定为侵犯他人隐私罪。
理由二:被告方两人吵架时,我就是一个传话筒,因而定为不尊重他人罪。
理由三:被告方我爸爸经常吸烟,让我吸进二手烟,因而定为危害他人健康罪。
具体内容:“马上要考试了,我妈以给我打扫房间为理由,进入我的房间!”“然后呢?”法官朗声道。“妈妈是打扫了房间,把N本课外书,N张纸币,N本图画簿,两只mp4,一只耳机通通都打扫走了!”“那你房间里只剩什么东西?”法官不解地问。“只剩下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和几支铅笔,一块橡皮外加一堆做也做不完的试卷、习题。以及计算的参考书!这叫帮我打扫房间吗?”
“那么理由二呢?”法官大人追问。“上次他们两人我是指被告双方!他们两人因一些芝麻大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俩人谁也不理谁,都找我当传话筒给对方传话,让我感觉很烦很烦。家里就只剩下我东奔西走的脚步声。”我怨声载道,吐尽苦水。法官大人说这是家长不好,不应该吵架。
“第三件是与被告人我爸爸有关的事件。他每一次在家里吸烟,总是把家里搞的烟雾缭绕的,而且家里到处都有烟头,比如桌子角上,凳子下面,床头柜上,打火机自然也十分常见,只算卫生间就有八个。”我叫道。
法官大人宣判:“判被告人一号原告妈妈不准进女儿房间,不准当着孩子的面吵架。被告人二号原告人爸爸判你不准在孩子面前吵架,并且要戒烟。可有不同意者?”妈妈爸爸对视一下说:“我们同意!”
指导老师:周老师
文章小作者运用很独特的方式,“家庭法院”叙述了一次家庭内的小风波,形象生动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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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记500字】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