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一本书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故事。
每个故事都是那么的引人入胜。那时候我还小,我总是缩在妈妈温暖的怀里,缠着妈妈讲故事,妈妈总是打开一本厚厚的书,给我讲故事。妈妈的'话语似乎也总是那么的清晰,那么温馨,把一个小孩引入一个未知的世界里。我总是瞪大眼睛听着,有时还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有时听着听着就进入了梦乡。虽然我对妈妈讲的每个故事都是半知半解的,但那本书的名字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地学会了自己看书。每当我做完作业,我便常常打开书本,自己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渐渐地,我也拥有了很多书,但那本又旧又厚的《十万个为什么》却还是那样地吸引着我。
那本书里面似乎蕴藏着千千万万个故事,我也像个勤劳的矿工总能在书的矿山中找到知识的矿物。
《十万个为什么》她告诉了我有关动物的知识:比如说苍蝇停下来为什么要搓脚;长颈鹿为什么不叫;大象用鼻子吸水为什么不会呛着;袋鼠的肚皮上为什么长着一个小口袋;为什么蝴蝶飞起来没有声音……
我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笨女孩安琪儿》。
一拿到书,我就被它的封面吸引住了,书的封面是一台ATM自动提款机,马小跳正在把一张卡插在里面,另一只手伸得老长,好象在向我挥手,自动提款机还喷出许多十元的钱,安琪儿正捂着脸惊讶得尖叫。
故事的`内容更是有趣。这本书叙述的事发生在马小跳、毛超、张达、唐飞、安琪儿之间。故事主要讲了安琪儿很笨很丑,可是马小跳等人照样和她玩,从而生出一串串令人捧腹的事。如安琪儿上美术课画小猪,送珍珠熊等,很贴近我们现实生活,在我和我的朋友之间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因此读起来很亲切。
文章丰富的想象力、幽默色彩也深深地吸引了我。像安琪儿居然想和比她大那么多的韩力哥哥结婚,马小跳一生下来就一蹦三尺高,这都太有趣了。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知识,而且还带给我许多欢乐,也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我要像马小跳那样诚实勇敢有责任心。
我非常喜爱这本书,我常常看得入迷,妈妈喊我吃饭我都听不到,太好看了。小朋友们,你们要是喜欢,就去书店吧。
我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书,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大家好,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绿山墙的安妮》,我非常感动。
绿山墙是一个地方,安妮是一个人。绿山墙里住着一对夫妇,一个叫马瑞拉,一个叫马修。
马修和马瑞拉想要一个孩子,为的是帮助马修干活。马修和马瑞拉想要一个男孩子。但是,马修向孤儿园的园长说这件事的时候,可能是园长错了,以为他们想要一个女孩子。就转给他们一个女孩子。
等到马修去接那个孩子的时候。到了车站,马修下了车。但是,马修一看,竟是一个女孩子。心想:这可怎么跟马瑞拉交代呢?马修看着这个女孩怪可怜的',就把那个女孩带了回家。让马瑞拉知道后,马瑞拉非常生气。马瑞拉想着,肯定是弄错了,我明明在电话里说的是想要一个男孩,来帮助马修干活的。马瑞拉把自己想的告诉了马修。结果,不幸被安妮听到。
安妮非常伤心。经过了许多年,马瑞拉渐渐喜欢上了安妮。让安妮留在了绿山墙。
安妮是一个孤儿,在孤儿园里,哪能像有爸爸妈妈的孩子那么开心。多么的高兴。
安妮,你现在有了一个家。是多么的幸福,多么快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绿山墙的安妮》。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有多少本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是,我只要有时间就总会从中拿出一本封壳已泛黄的书——《夏洛的网》。
指尖拂过泛黄的封壳,我又如饥似渴的读起那熟悉的故事:“弗恩从爸爸的刀下救出了一只小蠢猪,并取名为威尔伯。后来,由于弗恩没时间照顾它,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弗恩舅舅家,与其他动物一起住在农场里。当小猪孤独极了的'时候夏洛出现了,它们是对奇怪的组合猪和蜘蛛。但是,一个不幸的消息飘进了农场,小猪威尔伯竟然要被做成熏肉火腿!这时夏洛挺身而出,在网上织出赞扬小猪的话语。这下小猪可有名了!还参加比赛得了奖,它也不会被做成火腿了,而夏洛却要和它告别了……”
又一次读到夏洛临终时的话语,夏洛那轻轻的话语声在我耳畔响起:“我觉得我回不去了……你能将我的卵袋带回去吗……我真高兴你不会成为火腿了。”那是夏洛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它即使在最后关头也在为朋友的自由高兴。记得刚读这本书时,我因沉迷其中被妈妈批评了很多次,责令我不务正业并将书放到其它地方,而我总是在干完事后将它轻轻地取回来,每次读完我都会感叹,它们的友情多么伟大呀!我也要尽全力去帮助朋友。
回忆完这些点点滴滴,我又将它放回书架,不禁想到:“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让我们多读好书,走进文学的殿堂!”
我喜欢的书是《爸妈太过分之拯救老爸》。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彼特.约翰,书里的主要人物一个小孩乔和他的爸爸、妈妈、姐姐。他们之间发生了很有趣的'事,让我来讲给你听吧!
这个故事讲了妈妈把爸爸赶出了家门,因为爸爸看上去一团糟,既不会做饭,也不会干别的家务。为了爸爸能够早点回家,乔和他的姐姐克莱尔决定拯救老爸,他们想把老爸改造成“升级版老爸”。可是灾难再一次降临了---妈妈开始和一个虚伪、可怕的名叫罗杰的男人约会了。乔和克莱尔的计划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也带来了一连串搞笑的小故事。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乔了,他很聪明、机灵,而且很开朗、幽默。他的脑子里有很多很多的主意,来改造他的老爸。可是他的学习成绩单却很糟糕,我们可不要向他学习这一点哦!
这本书还不错吧!你要是喜欢那赶紧买来读吧!!
以前,我认为小说没什么好看的,但是最近新出了一本小说《神印王座》后,我才知道小说有多么好看,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这本书讲人和魔数十年的'斗争,然而一个人打破这场战争,那人就是——龙皓晨,龙皓晨不畏困难从10岁就开始修炼。最后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读到了这里我仿佛看到了龙皓晨手摘日月星辰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
龙皓晨和魔族皇者战斗了两天两夜,他击退了魔族皇者,但自己也为此死去了,小学生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读完了这本书,我产生了疑问,龙皓晨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他成功鸡腿魔族皇者,他是胜利者。但又想一想,带着伤,又死了,也确实算不上是胜利者。“胜利”一词在这本书中意义非凡,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又重新读了一遍《神印王座》。
这一次,我是和龙皓晨一起去对抗魔族皇者的。面对着疼痛、死亡、魔龙,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多次向困难妥协了。可是,龙皓晨始终没有向魔族皇者妥协。它勇敢的坚持着,最后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战胜了魔族,保卫了人类的家园。在通往理想的道路上,龙皓晨追求过,也奋斗过,怎能说他是失败者?他不但胜利了,还是大英雄。
龙皓晨让我懂得,人的身体是脆弱的,但人的精神却硬过钢铁。
从小我就喜欢看书,从绘本故事到儿童文学。我喜欢看各种各样,知识丰富的书籍。要问我喜欢哪本书,那可真不少。今天我想说说我喜欢的这本书——《管好自己就能飞》。
这本书的作者吴牧天哥哥通过自己身上发生的真实的故事,向我们介绍了自我管理给他带来的种种好处,书中介绍了很多实用的自我管理方法:比如管理时间,管理心情,管理安全……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佩服哥哥通过自我管理,自己的事自己做,不需要督促和逼迫就能做好。
自从读了这本书。我决定像作者吴牧天哥哥学习,尝试书中写到的新的.管理方式。我跟爸爸妈妈商量好,他们积极配合我的管理计划的实施。把他们支出家门后,我开始正式执行我的自我管理计划。我先把今天的作业排好顺序,然后按照作业的难度安排时间。安排好后,我按照顺序,先写英语作业,再写数学作业,最后的时间完成了语文作业。我看了看表,居然比之前的时间节省了半个小时。于是我拿起自己喜欢的图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不一会,妈妈回来了,她检查了我的作业。连声说我完成作业效率高。一听说我还利用空闲时间读了书,更是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管好自己就能飞》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自我管理,也让我体验到了自我管理的好处。我喜欢这种新奇的管理方式,它让我的学习方式从被逼着学到我自己主动要求学。我的学习效率比以前有很大提高,都是这本书的功劳啊!
罗尔德·达尔曾经说过:“要是你心灵美的话,这种美就会像阳光一样在你脸上闪耀,你看上去便总是会很可爱。”它就是我喜欢的作者,我最喜欢它写的“女巫”这本书。
“女巫”这个词一听就让人不寒而栗,这是一群很可怕的女人。“女巫”的头是秃的,头上连一根头发都不长,脚上不长脚趾,好像被一把刀整齐的切掉了一样,手上没有指甲,只有弯弯的小爪子,像喵星人的爪子一样。“女巫”的眼睛也不一样,它们的瞳孔会一直变色,在她们的眼睛里你可以看到火和冰在跳动,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就像蓝墨水一样,她们甚至可以用这个写字,它们用尖尖的老式钢笔,蘸着自己的口水就能写字了,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女巫”不是人,她们装扮成女人的样子,学着女人的一举一动和一言一行,做出了让人做呕的样子。
“女巫“的行为更可恶,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情。“女巫”很讨厌小朋友,因为小朋友身上有一种让女巫头疼的气味,她们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伤害孩子身上,她们可以把小朋友变成老鼠,毛毛虫,甲壳虫,火腿,以及变成更可怕的东西,但是孩子们不甘示弱,奋力反抗和女巫斗智斗勇,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孩子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可恶的女巫。
罗尔德·达尔用他的文字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会识别女巫的伪装,并用智慧消灭它们,即使被女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面对,还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消灭她们并战胜她们。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生中可能会读过成千上万的书,可在我的记忆长河中只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让我钟爱。
最近,班里流行看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我好奇心强我就迫不及待就买来了。以前,我也是个“读书贫困户”,可直到遇上这本书就成了一个“读书人”。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融入了许多童话因素,和一些科幻在里面。这本书主要更接近人类现在欲望的真实性,然而又会在里面加上一点“趣味”这一方佐料,让这本书变得好吃。
我在今年迷上了这本书那是因为,自己的童年时期总会有一些丑小鸭变白天鹅的`美梦,就因为这些因素童年的生活才会变得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而这本书就恰似童年时的那些美梦,每次都那么巧。这本书的语言也更接近自己平常的话,会让我们变得入情入境,尽管自己水平再低也能读懂。
这本书的内容恰似一本小朋友画的画,这本书把爸爸变成了1.8厘米的小人整天在儿子的口袋里度日,就形象的刻画了一个幽默,有趣,有责任心,乐于助人的爸爸和一个整天旷课,有趣,有时笨,有时聪明的儿子——杨歌。这本书也似几首不同的歌,有欢快,但有时又有点悲伤,并且有的情节也惊心动魄,弄的我看完一章又一章......
书籍虽说是进步的阶梯,但有的书也会把我们引入犯罪道路。什么年代读什么书,像我这样对童话的追求者,自然而然就选择了一本有趣而又有童话风格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我喜欢读书,尤其最爱读《唐诗三百首》,细细品读时,每一首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我十分喜欢孟浩然的诗,他是唐朝有名的山水田园诗人,他的诗中充满了生活的美好怡然。他的诗句都是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每次朗读他的诗句,都能从能从他的文字中,体会当年的美好,生活之美。“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他的这首《过故人庄》用省净的语言,平平地叙述,几乎没有一个夸张的'句子,没有一个使人兴奋的词语,但却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忍不住去窥探是什么这么吸引诗人爱上这质朴的农家田园生活。是农庄的环境和气氛,故人相待的热情,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让诗人把政治追求中所遇到的挫折,把名利得失忘却了,就连隐居中孤独抑郁的情绪也丢开了,什么都不去想,就只有朋友之间的敞开心扉交流。
一个普通的农庄,一回鸡黍饭的普通款待,都在孟浩然诗句中表现得这样富有诗意。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我们耳边。多么恬静秀美的农村风光和淳朴诚挚的情谊呀!
在纷繁的今日,就要多读《唐诗三百首》来领略其中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