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一部青春向上热血向的小说,却有着非常快的故事节奏与情节密度。快速切换的镜头,细腻华美的语言,独具匠心的细节,让这部小说拥有极为浓厚的阅读感。这是一部在人物塑造上非常完美的小说,这些男孩与女孩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与爱。又衰又怂的路明非,孤独寂寞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当然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
在龙族二的最后一章里,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这样的死小孩是怎么样的?孤独有执着,倔强的不肯认输!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壮烈牺牲后也没有陌生人取替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啊!就像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的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却没有人去欣赏,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风在抚摸着她,看她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十八岁的人生,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的他,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婶婶从小叫他干这干那,但他做什么都是错的,最后他终于明白了,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他就像婶婶的眼中钉,在婶婶以为的那个世界里,他又狠又腹黑。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被凯撒抢去了头功,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的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巨牛逼,巨拉风啊,从来没有人那么拉风牛逼过,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一整个冬天的凯撒,或是苦行僧一般,拿起剑就变成一个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可还是没有看见,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是一根废柴,可有可无,上战场肯定第一个成为炮灰。有时候觉得,甘心吗?明明很厉害,很牛,却没有人看见。
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孤独,那么的可怕。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
唯一的特长是打大型老式游戏星际争霸。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还是一样的衰,没存在感,没人记得他。12岁时父母外出,至今未回。一直住在婶婶家,婶婶叔叔自私刻薄,他是那么的衰。直至在一天,他在一个细腰长腿的御姐的召唤下,变身李嘉图·M·路,来到了美国卡塞尔学院,他到了那里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拥有龙族血统的混血种,而他也是,而且是S级的。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牛逼一回了,可是他还是一样的衰,高富帅的'师兄凯撒·加图索,漂亮师姐诺诺,面瘫的帅气师兄楚子航,废材留级王芬格尔,他在这些人的辟护下生活。他也和可爱帅气的狡猾小恶魔路鸣泽签订了契约,每当他杀死一个龙王就要给路鸣泽四分之一的生命。“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路明泽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说真的,读完这些,我仿佛置身于这种孤独之中。龙族1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青铜与火之龙王诺顿,却被凯撒抢去了功劳。龙族2中他背着七宗罪一刀一刀杀死了大地与山之龙王,说出审判圣言: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可是却没有人看到,那时他是那么牛逼,那么帅,那么威严?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合上最新的那一本《龙族》的时候,我不由得感叹:好久没有看到这么精彩的书了。沉浸在那一页页文字里的时候,我恨不得尽快看完它,当我真的那么快读完那些文字的时候,却可惜自己看得太迅速了。
但我的确只是读完那些文字,而不是读完这本书。读完书里的文字太简单了,只需花上那么几个小时,我便可以宣告我确实已经看完了那些规范的印刷体,且一字不落。可读完一本书太困难了,我到现在仍不曾读完了什么书。我觉得这本书是个什么样子,别人又觉得这本书是个什么样,作者也觉得它另外有个样,然后我也不知所措迷迷糊糊,它到底是什么样?这时候一句话解决了这个相当难以解决的'问题——“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我也只想说说我所认为的《龙族》。
诚然这本书也有着众多角色,总要有炮灰和路人才能让舞台更充实一些,但三个主角还是十分突出的。
恺撒和楚子航是两个性格对立的角色,恺撒是雄狮楚子航是独狼,恺撒众人拥簇楚子航独来独往,恺撒炽烈如阳楚子航孤厉如月。尽管江南文笔十分细腻动人刻画细致生动以致人物形象饱满地跃然纸上,可这样光辉的两个角色只是为了丰富那个浑身散发着酸臭气息的小可怜路明非。
是啊,明明路明非就是那么普通的一个人,他是你身边某个人,又或者就是你。可即使恺撒和楚子航的光芒层层交叠在他身前,迷离虚幻的龙族世界把他笼罩其中,我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他触到他,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一清二楚毫不模糊。大概就因为,他是一个人。恺撒的世界,楚子航的世界,都是书中的世界,路明非的世界却是读者我心中的世界,他变成了我心底某处的化身,且融合得天衣无缝。除却书中荒诞的情节,路明非就是现实中一个活生生的人。
有人问过我:“《龙族》讲些什么?”那个时候我回答:“讲龙的故事。”可现在想想,我应该说:“讲人的故事。”
看书如看戏,一流的戏偷心。《龙族》是场好戏,十面埋伏,处处雷区,一不小心就会触动你所有的爱恨和记忆。路明非是戏中最好的演员,他交付了演技,观众也在浑然不觉中交付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