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完曹文轩所写的《草房子》后,被里面的鲜活的人物所感染,在我周围的同学中隐隐约约可以感受到这些人物的影子。这也是小说吸引我的地方。
这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但我最喜欢陆鹤。他有个外号叫“秃鹤”,虽然秃鹤在六年级之前,他不在意别人叫他“秃鹤”,有时还觉得还很光荣,但是,随着时光的推移,发现因为他的这个缺陷遭到同学们的戏弄和侮辱。秃鹤想到要报复他们。在一次参加会操比赛时,秃鹤认为机会来了。在比赛时,故意扔出黑帽子,结果扰乱了队形,而使学校与“第一名”的荣誉失之交臂。秃鹤是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才这样做。可这并没有改变同学们对他的看法,反而使同学们讨厌他。事后,他想讨好大家,但是同学们还是不能原谅他。转折点在这儿,随后的一次文艺演出时,有一个角色没有人愿意扮演——秃头的大队长,但是他勇敢地站出来,并且表演的十分成功。这才让同学们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一开始读,我觉得他的同学是不是太过分了?!难怪秃鹤那么伤心,戏弄他不说,还扔了他遮丑的帽子!读到秃鹤扔“黑帽子”时,虽然这个动作比较夸张,但这是秃鹤愤怒到极点的表现。当他知道没人愿意演秃子这一角色时,他毫不犹豫地站了出来。很是让我佩服他,因为他勇敢地把自认为最难看的一面展示给大家看,并表演地活灵活现。秃鹤的知错能改让我敬佩,哲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知错能改,从不嫌迟的。”达尔文也说过;“任何改正,都是进步。”可想而知,知错能改也是好的。
我也有过知错能改的时候,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弄坏了兴趣班一个人的笔,我立马大惊失色,生怕那个人告诉我家长,于是我总想躲避他的视线。可是回家了,我想:如果跟他道歉会不会原谅我呢?于是,到下一次上课时,我主动对他道歉。结果他原谅了我。
秃鹤是一个知错能改的孩子。从他的身上我学会了:犯了错误不可怕,要敢于承认,积极地去改正,别人总有一天会原谅你的。秃鹤就是我心中的标杆!
当读完《草房子》这本书时,我被这生动的语句所打动了,更被曲折的故事情节所感染了。
作者向我们描绘了一个孩子的苦难童年,虽说苦,其实也少不了许多欢乐。
比如喂鸽子、掏鸟窝、捕鱼虾……不过最令我难忘的还是捕鱼虾。这个古灵精怪的桑桑,竟然想得到用蚊帐当渔网来捕鱼。还有,他保护纸月的时候,让我觉得他很英勇……
还有那弱不禁风的纸月。她像一朵莲花般一样的羞涩。纸月总是文文静静的,衣服总是整整洁洁的;而且,她的眼睛会说话。每当桑桑爬得高掏鸟窝时,纸月总是担心地看着他,好像在说:“桑桑,当心点,小心摔着……”当桑桑吃脏萝卜时,纸月的眼睛便充满疑惑,似乎在说:“桑桑,不洗的萝卜也可以吃吗?”
《草房子》给我留下了太多太多,当文章的主人公笑时,我也笑,文章的主人公伤心落泪时,我的眼圈也红了……曹文轩写的书总能让我找到真正的,却已失去的“金色童年”。现在的孩子虽然富裕了,缺少了“土”气息,不认得青菜,没摸过河蚌……现在,我们物质上满足了,却满足不了精神上的渴望。从曹文轩的书中,我找到了那一份朴实灿烂的“金色童年”,满足了精神上的需求。
《草房子》给我们留下了抹不去的回忆,在我们的童年中扎下了挥不去的脚印,带来了“金色的童年”。
《草房子》,主要描写了少年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并参与一些看似平常,却又催人泪下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回味无穷,心里如同有一瓶柠檬水咕嘟咕嘟往外冒—————酸酸的。
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个名叫杜小康的孩子,家境从优越到贫穷,虽然他渴望读书,但迫于生计不得不退学,只能跟随父亲以卖羊维持生计,最终,家里的债还清了,但他家那令人骄傲的红门却被债主带走了……。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细节,是因为我被杜小康那金子般的心深深打动了。虽然他只有12岁,但为了父亲的身体也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他主动放弃了自己挚爱的学业,毅然和父亲一起踏上谋生的道路,他多次因为思念家乡而悲伤不已,要么小声抽泣,要么放声大哭,父亲因为杜小康的哭泣心情烦燥而动手打了他,而杜小康在冷静过后仍向父亲道了歉。仅凭这点,就让我对杜小康心生敬意,如果是我,也许我会大吵大闹,永远不理父亲,和他相比,我是多么任性。
当他和父亲一起去卖羊的时候,面对人们的歧视和嘲笑时,他不卑不亢,依然挺起腰杆堂堂正正做人,并没有因为生活迥迫而失去尊严。回到家,面对债主,他亲眼目睹父亲将那庄严美丽的`红门卖掉,那可是他们一辈子的遗憾啊!我想,杜小康那一刻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愤怒?无奈?痛苦?不舍?还是遗憾?也许都有,但他却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用平静的心态映衬他高贵的尊严。如果是我,或许我会吵闹、会争辩,杜小康的这段经历让我明白处事平静也可以让人获得尊严。
读了《草房子》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一个人无论贫穷,还是残疾,都应挺起胸膛,敢于直面生知中的坎坷,不必过度地意别人的意见,努力提高自己的价值,做真实的自己,活出我们自己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