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很喜欢看动画片,舒克和贝塔这两只小老鼠,会说话、一个开飞机、一个开坦克。我想看了这些动画片的孩子,仿佛就映衬了今天那句话:心灵和肉体,总要有一个在路上。心灵我们在路上了。这两只富有正义感的小动物,代替我们惩恶扬善。在虚拟的动物世界里,行侠仗义。
我三个月前关注了郑渊洁父亲郑洪升的微信的公众号,起初我不太相信,以为是郑渊洁代笔,但是今天看了《朗读者》--《父与子》篇,了解到郑洪升86岁,每天4点半开始创作编写微博,我终于信了。
2012年卡梅伦问郑渊洁,为何能把独家发表自己作品的《童话大王》坚持写了几十年。郑渊洁说源于父爱。郑渊洁喜欢用钢笔,一次的钢笔半个月没灌水仍可用,半夜上厕所,发现父亲在替他灌墨水,很感动。父亲当夜问他能坚持写多久,儿子回答只要父母活着他就写下去。父亲说只要儿子坚持写下去他和妈妈就坚持活着。多么朴素的动力!
郑渊洁把命题作文《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改为《早起的虫儿被鸟吃》,老师责令其当着全班道歉并自辱百遍,郑渊洁当堂点燃鞭炮被开除。郑渊洁害怕父亲责骂,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短篇小说,有情节、有转折、很煽情。郑洪升深明大义,决定在家里自己教授儿子课程。我也想到了自己的父亲,在小学竞争大队长的时候,三年级的竞选演讲稿就是父亲替我写的,直到小学毕业前我都很认为父亲的作文水平比语文老师高。父亲每次出差回来,都会给我带很多书,我童年最好的礼物,就是父亲的书,大部分是童话书,也有故事集,其实,有书的日子都是节日。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郑渊洁就是用一种毅力来回馈父母的肯定,坚持将一本只有自己作品的杂志写了三十多年,发行几亿本,破吉尼斯世界纪录。而我,也在努力的练习写作水平,尽量不让幼时父亲的期望落空,那就是饱读诗书,读写增文采。
从昨天晚上凌晨三点我工作到今天下午五点半,回到家中,我依旧要写完这篇文章,因为文笔不写就生锈了。趁着中午喝了点茶叶强打精神,就是要向郑渊洁学习,他可以坚持几十年死磕一本杂志,我为什么不能坚持365天更新微信的公众号呢?当一件事坚持的足够久,就会成为习惯,如同营养融化进血管里。
我有一个非同一般的父亲。
观看了《朗读者》第七期以后,我感触颇深。尤其是对惠英红的父亲印象深刻,可能是缘于我们的父亲很相像吧。
在我的记忆里,总有那么一道背影,笨拙、沉默、不善言谈。毫无疑问,他——就是我的爸爸。爸爸是个不太会表达爱的人,但是他给我留下的记忆,总是有温度的。
小时候,我对他的记忆是淡薄的。他几乎从未管过我,他和妈妈都是双职工,只是下班回家了才抱抱我,给我洗衣服,给我买许多好吃的,但是陪我的时间却很短暂,我是外公外婆带大的。所以,我对他的印象很少,很模糊,也很陌生。依稀记得,他很高大。
懂事之后我一直和父母生活,他上班总是很忙,不太见得到他。他只要一回家就会先将我抱在怀里,什么也不说,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我紧紧地盯着他的大眼睛,希望从中看到些什么。在那清澈的眼眸里,有着深深的思念和无限的爱意,可惜,他不会表达。只是将我的小脸贴在他的大脸上,感受我的温度。他只会抱抱我,因为对他的爱让我无限眷恋他怀抱的温度。又到了分离时刻,他提着沉重的大背包,在我和妈妈的注视下登上了火车,他很刻意地挑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冲我和妈妈摆了摆手,意思是他要走了,让我和妈妈多保重。我失落地低下头冲他大喊:“一定要走吗?”他苦涩地笑了笑,笑容充满了无奈,然后点了点头。我眼中尽是失望,充满不舍地看着他,冲他挥了挥手,他落寞的目光定格在我的记忆中……火车“呜呜”开动了,带走了爸爸,也带走了属于我的爱。
现在爸爸在家的时间多了,调动到了离家近的车站工作,只为方便照顾我。我别提多高兴了。可是随着我渐渐长大,和他的共同语言愈来愈少,每天不过问的是些琐碎的小事,他也逐渐变得更加沉默,两个人的关系越发淡了。我伏案写作业时悄悄观察他,哎!岁月不饶人,丝丝白发已向我说明了一切,他仿佛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位垂暮的老人,而他望向我的目光,永远是慈爱的。是的,他还是爱我的,只是爱得有些笨拙。
是的,我的确有一个非同一般的父亲,可他也同其他天下所有的父亲一样,都深爱着自己的子女。时过境迁,沧海桑田,唯有父亲那慈爱的目光永不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