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房子这本书讲的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桑乔,校长的儿子桑桑和他的一群同学的故事。
桑桑的爸爸桑乔在油麻地小学当校长,他非常看重荣誉,每次检查都能给油麻地小学得到一个小红旗。直到桑桑生病,桑乔才不再看重荣誉。
桑桑的班里有一个叫陆鹤的小男孩,由于是秃子便有一个外号“秃鹤”。“秃鹤”和桑桑是非常好的一对朋友。
纸月是一个女陔,她的毛笔字是全班最好的。桑桑是一个胡琴拉的特别好的小男孩。他的胡琴是温幼菊老师教的。当桑桑见到纸月后,他从一个邋里邋遢、不爱干净的小孩,变成了一个讲究卫生、爱干净的小孩。他和纸月经常用心灵说话。
桑桑还有一个朋友杜械,杜械家原本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但因为他爸爸经商失败,杜械从原来的衣食无忧变成了一贫如洗,要不是桑桑给了他用十只鸽子换来的钱,杜械就不能在学校门口做生意,当没人买他的东西时,桑桑又是第一个去买他的东西,从此生意越来越好。这些杜械都没有忘记,桑桑生病的时候,杜械将他家鸭子下的双黄蛋送给了他。
桑桑的老师蒋一轮是桑桑最羡慕的一个人。桑桑经常在蒋一轮老师和一个名叫白雀的姐姐之间传信,直到有一天白雀姐姐的爸爸不再让他和蒋一轮老师来往。
草房子带给我的是永远的感动,让我懂得了人生的重要性,所以我喜欢它!
我最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故事的情节十分有趣生动,主人公桑桑是个调皮可爱的小男孩,他虽然做了许多“坏事”,但他心地十分善良。
这本书第一章节的题目叫《秃鹤》,这一题目十分引人注目。“秃鹤”原名陆鹤,因为他天生不长一根毛,所以显得他俊俏的脸蛋儿和头顶极其不协调,所以同学们都叫他“秃鹤”,这个称号伤了他的自尊心,但他后来在一次演出中用行动捍卫了他的自尊心。
言归正转,让我们来看看调皮的桑桑吧。桑桑做了许多“坏事”,有些事他明明知道做完了要遭老妈追打,可是他偏要这样干,当然免不了他老妈一顿“毒揍”。一天,他悄悄的拿着家里唯一的一口锅砸成铁块给卖了,为的就是要买他那宝贝鸽子。买回来他才发现没地方放,于是立即动手,将放碗的柜子做成了鸽子的窝。当老妈回来见家里最重要的两件东西没了,要把桑桑给抓住。可是桑桑没命地跑,见家门关着,就跑进了猪圈,可是刚逃离了老妈的魔掌,又迎来了母猪和公猪的进攻,踩了一堆屎,狼狈地出来了。最后桑桑被老妈抓住,揍了一顿。再比如说,桑桑具有独特的想象力。他想,一个大夏天穿上棉袄棉裤会怎样,二话不说,立即穿上了,他成了学校独有的奇葩……
读了这本书,我懂了许多道理,也明白了人间有许多真情。这本书给我带来许多欢乐,这是一本独一无二的好书!
今年我们读的师生共读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里有好多个故事,其中我觉得最感人的是“艾地”这一章。
艾地这一章讲的是政府为了建造油麻地小学,迫使秦大奶奶搬家,秦大奶奶死活不肯离开自己住了许多年的地方,被人抬走后仍天天来骚扰油麻地小学,别人都说她是疯子。但后来秦大奶奶为了救一名油麻地小学的学生,自己却差点死掉。最后死时仅仅是为了救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
当我读到秦大奶奶为了一个南瓜而死时,十分的感动。我想试问一下,现在谁还会为了一个芝麻点儿大的小事而去送死,就算是救一个人也不会。就前几天的事吧,报纸上写到一名少儿被车撞后,身边经过11个行人,没有一个人去把他送到医院,这一点危险都没有,当时那几个行人就算不把小孩送往医院,那至少也得把他拉到路边呀,在马路上随时有可能被汽车碾压,可他们就是不想做,也许是这个社会太缺乏同情心了,当然也可能是个别做好事者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而引发了相互间的不信任。我觉得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与人之间多一份坦诚,多一些理解,这个社会会更加美好。
《草房子》每一章都很感人,比如说最后一章“药疗”,体现出了桑桑爸爸伟大的父爱,听我这么一说,你们想不先看呢?
这个寒假,我看了《草房子》这本书。书的作者曹文轩,用非常生动的语言描写了一个个小人物的故事。
书里的“草房子”就是指主人翁桑桑的学校,那是一排用最结实的海草建造的房屋,在夕阳的照耀下会显示五彩斑澜的颜色。
主人翁桑桑是个调皮的小男孩,平时总要惹出一些事情来。有一次,他和伙伴玩火时不小心把草地给烧了起来,差点把整片草地给烧毁了。幸亏大人们及时发现了险情,把火扑灭了。后来,桑桑没有逃避,而是勇敢地站出来承认了错误,他的伙伴也因此避免了家长的打骂。桑桑这种勇于承认错误、知错就改的良好品德是值得我学习的。
这本书一共有九章,分别描写了桑桑的五个伙伴,他们性格各异,却是最要好的朋友。其中在第一章里,重点写了桑桑的同班同学“陆鹤”。他是一个小秃子,最不喜欢别人摸他的头,叫他“秃鹤”。只要有人摸一摸他的头,他就会认为那人不尊重自己,会鼓足勇气和你理论,拼命保护自己的尊严。后来,他勇敢地面对现实,不再为自己的缺陷而烦恼,还出色地完成了学校汇演的“秃顶”角色,让同学和老师对他刮目相看。陆鹤也因此获得了更多的朋友,不再像以前那样感到孤单。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这是一本绝美的小说,曹文轩一定时经过多次修改后才完成了这本小说。我要向曹文轩学习,认真改写作文,写出一篇篇的好文章。
在读了曹文轩老师的,《草房子》中,我结实了许多好朋友:桑桑、杜小康、秃鹤、纸月等,其中我最敬佩、最喜欢的人那就是是杜小康。
桑桑是多么的调皮、可爱、善良,当然也少不了一点----懦弱,杜小康是多么的慷慨、大方、仗义,其中也包含这一点傲慢,秃鹤是多么重视尊严,纸月是多么的大方、美丽、善良。
杜小康的傲慢,是因为他有这个资本,别的同学只能用羡慕、嫉妒的目光来看杜小康,别的同学也学不成他的傲慢。因为杜小康家很富裕,家中开了一个杂货铺,我喜欢杜小康的原因是因为杜小康很仗义。有时候,班里缺什么东西了,杜小康总是会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班集体。我从杜小康的慷慨、坚持、勇敢中,体会到了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能因为自己自私,而无聊班级体的荣誉。我们不能因为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
随着家庭的变故,杜小康的父亲在一次进货的途中,不幸与一只大船撞了头,船上的货物全部流进了水里,这是全家的期望,就在这一瞬间破灭了。父亲也调入了河里,但在那只船上的援助下,他的父亲被救活了。他的父亲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杜家因此而败落,杜小康又随着父亲去野外放鸭子,最终还是失败,但杜小康在这次锻炼中,他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那就是----坚持、自力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