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有许多好吃的,但我最喜欢吃的还是红烧肉。先将上好的五花肉买来,切成一块一块的,再把煤气灶打开,炒锅内放入油,接着放入少许糖,在油中把糖化开。放入肉,在锅中不停翻炒,待肉微黄,放入酱油调色,加水,盖上锅盖,焖一会儿,直至肉无棱角即可出锅。出锅的红烧肉表面有光泽,入口即化,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佳肴。
食用红烧肉时,用筷子轻轻夹起一块肉。肉经过长时间的焖制,已变得软烂无比,如同夹豆腐一般。放入嘴中,轻轻咬下去,肉吸饱了酱汁,一口下去,便溅满了口腔,软糯的肉在唇齿间游走。咽下去后,肉像过山车一般从喉咙滑到胃中,只剩下满口肉香。
红烧肉的种类有很多,调色的方法也有很多。有的更注重于甜味,但有的却偏咸一些。调色主要是用老抽,有的要招待宾客,要注重品相,便加入红曲米或豆腐乳,让肉镀上了一层暗红色。这肉的软嫩,味道的浓淡,千家万户,千变万化。
红烧肉的味道变幻无穷,每个地方的红烧肉都有不一样的韵味。正因此,我才爱它——红烧肉!
我非常喜欢吃我妈煮的红烧肉,因为它香甜可口,老少皆宜。我的鼻子可灵了,上次,我生日的时候,妈妈偷偷做了盘红烧肉给我当生日礼物,没想到,一到家,就被我灵敏的鼻子识破了。妈妈只好把这个不再惊喜的礼物端了出来。当时,我还撒娇地对她说:“妈妈,你下次不能藏的再隐蔽些吗?”妈妈有手指戳着我的脑袋说:“你呀,我们家就你鼻子最灵。”
今天妈妈从菜市场卖了许多的肉和土豆,不用猜就知道今天有红烧肉吃了,心中暗暗高兴,却故意装出什么都没用看见的`样子。中午,我蹑手踱脚地走到门面前,露出眼睛在门外悄悄地看着,只见妈妈把肉洗干净,放到砧板上“唰唰”几下,正正方方的肉就切好了。然后,把洋山芋削去皮,洗净,先切成一条条,之后再倒过来切成类似正方形的形状。再另外准备配料——盐巴、酱油、黑酷等等。先把油在锅里烧开,再把肉和洋山芋放在里面炒几下,再把之前准备的酱油、黑酷等各倒一点,盖起锅蒸半个小时,之后,就差最后一个程序放盐巴了。好了,香喷喷的红烧肉就做好了。哇!外表透亮,红红的肉,伴着金黄色的洋山芋,看着就有一种垂涎欲滴的感觉。
没过多久,爸爸骑着车回来了,“肚子好饿啊!不知道今天有什么菜?”爸爸寻思着,我笑眯眯的对爸爸说:“爸爸,今天有红烧肉吃啦!”“真的!”爸爸满脸笑意。“上菜啦!”妈妈疲惫的眼神露出令人温暖的笑容,香喷喷的红烧肉,就摆在我和爸爸面前,我俩狼吞虎咽起来,一边吃一边嘴里还说着:“妈妈做的菜就是好吃!”妈妈笑着说:“慢点吃别咽着了。”很快一盘红烧肉被我和爸爸吃光了,一滴汤汁也没剩。
红烧肉吃起来油而不腻,特别是肥肉,那肥肉已经不再有一丝够人的感觉,第一口吃不下去,润滑爽口,让人吃了还想吃。我爱红烧肉,我更爱妈妈,因为不是妈妈,可能我也尝不到这独一无二的红烧肉。
我口中不断呼出热气,温热的水蒸气在触碰到外界低于零度的空气后,便液化了。当然不去在乎这些——上完补习班后,我便要回家吃饭。我的脑袋里浮现出家中玻璃内侧夸张的水汽,饭菜浓黄的浓稠汤汁和肉片涂抹着油光的画面,加快了脚步。
又要经过那座桥了。我叹了口气,白雾消失在天空中,接着我屏住呼吸,溜过那座石桥,实话说,那河水散发出的味道实在是令人难忘。途中那桥下的河水再次出现在我的余光里,呈一条蜿蜒的稠带状,在浅浅阳光的抚摸下,如一块宝石。它绿莹莹的光泽,那是比翡翠稍浅些的颜色,大致只能这么形容。那颜色的美妙性,是我用语言形容不出来的。若这颜色是一个人的眼睛,那我肯定是不惜一切代价去赞美、去追捧它的。不巧的是,那偏偏是河水的颜色,这令人唏嘘,也令我不解,为什么这样的语句用在人身上就是赞美的词,而用在河水上就是一种讽刺呢?河水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那是人类脱离自然,毁坏自然的表现么?这样的问题早已不是问题,回答早已不是回答。
路过岸边的包子铺,它的生意完全没有受面前这条河的影响。这里犹如郊区的化工厂一般,
白气腾腾。当然,我的注意力总是被杂货铺的那只黄狗所吸引,它一直守在蒸笼旁边,鼻子抽动着,竭尽全力去辨别包子的馅。若是肉包子,那眼里的期待仿佛要具象化似的。但我整日都只能看到那狗睁着可怜巴巴的眼睛去盯着那一笼又一笼的包子,再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包子到了别人的手上,它好像总是那样地乖巧。最终它家主人还是不放心,给它拴上了绳子,在离那蒸笼几米开外的路墩旁。
河边的积雪有半人高,这曾是大自然带给我们的“惊喜”——鸭绒般的雪花从灰白的天空中飘落,就像我那件坏了的羽绒服一样。但是那积雪除了给小孩子玩耍,完全是个没有用的东西。理所当然,它被堆放在一边。我思索着,人与自然之间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关系呢?这令我又放慢了脚步。
人类属于自然,却又好像不属于自然。他们从自然中诞生,即便是有多少智慧,都改变不了他们是一种动物的现实,他们时刻依赖着自然;但是他们却努力地想把自身与自然界的其他隔离开来,就如包子铺前的狗,他们用水泥和沥青覆盖了土地,用小小的篱笆隔离了植物,用闪着银光的铁笼子囚禁了动物,却把自身置于“统治者”的地位。
对于自然的接受和给予,在人类短暂的旅程里,他们大多都选择了接受。
这道汤味好相更好,泛着乳白的里脊肉上有一片片碧绿的菠菜,如同戴在里脊肉片上的丝带一样,晶莹的粉丝散落其间,翠绿橙黄让人垂涎三尺!
它的做法非常简单,招待客人时一定少不了这道美食。把猪肉洗干净切片。再把肉片放入碗中加入生粉,人后放入鸡蛋清和一点盐在一起搅拌。把干粉丝泡好,在锅里加入乳白色的高汤,烧开后放油和黄酒,再把肉片放到其中轻轻划散。那鲜红的肉片立刻变得粉嫩嫩的,撇去浮沫后放入粉丝,再放入菠菜,然后加入盐、胡椒粉、鲜鸡精等调料,乘出后在中间撒下一丝丝鸡蛋皮。啊!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就完成了。
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口水早已溢满嘴角——我已迫不及待她微微放凉就急不可耐的开动了。每个人吃饭时都有自己的习惯,有人喜欢把粉丝卷成蚕卷放入口中,然后把汤汁一饮而尽。而我喜欢先把粉丝一根根的夹起一根根的吃,再不时个一口那醇美的高汤,吃几根那翠色欲流的菠菜,那柔滑的口感让人爱不释手,然后大咀大嚼高汤中滑而不腻,香气袭人的里脊肉片
啊!这里脊肉片汤果然是名不虚传的色、香、味、俱全呀!可谓是上海菜中的精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