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学校,《小学生礼仪表》的第三条就是:尊老是小学生必有的规则。虽然平时我是一个守规的学生,但那一次的经历却让我刻骨铭心。
一天下午,我上完乒乓球训练班,见妈妈和爸爸都不来接我,而我口袋里又有两元钱,于是决定用自己的钱坐巴士回家。
我的运气不算差,刚走到车站就碰到了一辆车。里面挤挤挨挨的,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前在后,还是在坐在右。我快扶到拉杆时,突然,被一个成人一挤,刚好被挤到一个空坐上。
车走了两站,上来了一个老奶奶。她站在摇摇晃晃的车上,抓着扶手,穿过人群。可能是她看我文质彬彬的样子,向我讨座位。看着她满是皱纹的脸,我的心抖了一下。实在不忍心不把座位让给她。
突然,我的大脑中劈过一道闪电,一个新念头涌上心头……“我偏不给她让座,因为夏天的一个晚上,热死了!几个老人在活动室里吹空调,好舒服。可我进去了三次,都被轰了出来了。今天我不给她,这是报复!”
再说了,这里的情况也不准我让座,因为让座了,我坐哪?
这时又有一个奇怪的念头诞生了:“你不能不让座!你如果不让做的话,别人会瞧不起你的!
……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进过一番激烈的心理斗争,我最终选择了:不让。
回家后,我心中越来越忐忑不安、七上八下。感觉每一时间天都与可能塌下来。
最终,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原谅了我,也批评了我。我向她保证以后一定尊老敬老。
大家看我的表现吧,我会做到的。
童年是一首歌,有欢乐,有忧伤。我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但在我的童年中,也曾犯下错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给电视机“洗澡”。
我7岁的时候,妈妈买了一个喷水壶用来浇花。喷水壶非常好看。水蓝色的壶身,挺着圆圆的肚子。粉红色的喷嘴,用手一按,就能喷出水雾。一个春光明媚的下午,爸爸妈妈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在家看电视。看完电视,我看到电视机上落满了灰尘,我灵机一动,就想到了给电视机“洗澡”。
说干就干。我拿来喷水壶,装满水,我轻轻一按,水就往电视机上喷,屏幕上的灰尘立马洗刷掉,我又用抹布擦。这样一喷一擦,液晶显示屏光亮亮的,一尘不染。我的心里得意极了,心想:我把电视机抹得这么干净,妈妈回来肯定会表扬我。我的心里像吃了蜜糖一样美滋滋的。
晚上,妈妈回来了,我高兴得像只快乐的兔子。我对妈妈说:“妈妈,《新闻联播》到了,你不是最爱看吗?”妈妈听后,果然去打开电视机。一打开,咦!电视机怎么啦?怎么只有三分之二有图像,三分之一是黑色的条块?妈妈问爸爸:“电视机怎么出故障了?”这时,我默默地站在客厅里,不敢说话,估计是我给它“洗澡”惹的祸。我怕爸妈责怪我,打我,我大气也不敢出,乖乖地拿本书看,装着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爸爸妈妈没有问我,我也没敢说是我做的错事,我一直低着头在看书。其实,我的心里害怕极了,像有只兔子揣在怀里——蹦蹦跳。后来妈妈说:“可能电视机时间久了,老化了,不能看了。”我听后,也不敢吱声,什么也没说。
后来,爸爸又重新买了一个新电视机。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了,向妈妈承认了错误,说:“原来的电视机是我给它‘洗澡’弄坏的。”妈妈说:“孩子,电视机属于电器,碰上水会短路的,下次不能干这样傻事了。”我听了,把头埋得低低的,说:“妈妈,我错了,我改正,我要做个诚实的孩子。”
我们的小时侯,一定做过错事,没关系,做了错事再去改正还是好孩子。在我五六岁左右时,我也做过错事。
记得那一天,我弟弟从天津回来,我买了两捆烟花带回去给他玩,我和姐姐同时到了外婆家,到了晚上,我对弟弟说:“看,姐姐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啊?”弟弟开心地说:“烟花,姐姐,我们放烟花吧!”我兴奋地说:“好,我叫上乔思哲姐姐一起放,好不好啊!”我在院子里的角落点燃了一根烟花给弟弟,当我点燃第二根想给姐姐时,却发现弟弟手上的烟花没了,到了姐姐手上,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对姐姐说:“你这么大了,还和弟弟抢烟花呀。”我生气极了,心想:比我还大,却还和弟弟抢东西,你当什么姐姐呀,你不配。于是我一把拉过弟弟的手气冲冲地道院外放烟花了。
过了几天,我私下里悄悄地问弟弟:“你喜欢乔思哲姐姐吗?”弟弟说:“喜欢。”我说:“她和你抢烟花那你还喜欢她?”“那我也喜欢”弟弟露出天真的神情。我疑惑极了,弟弟为什么还喜欢她呢?这时,弟弟说:“姐姐,你误会了,其实乔思哲姐姐手上的烟花是我给她的。”我听了弟弟的话,倍感羞愧,内心很自责,然后朝着弟弟大喊道:“那你为什么当时不说呢?”弟弟说:“你说完话就走了,把我也拉走,我哪有机会说呀!”
虽然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想想当时那么难为情的我,多想立即跑去和姐姐说声对不起,可天性害羞的我终究话到嘴边又被咽下,我只好借这个机会对她说声:“对不起,姐姐。”
唉,你们可不能像我这样,不问事情的原因就去指责一个人。
夜晚,风凛冽地吹着我的衣服,我感觉不到寒冷,因为我的心如同被焚烧一般……那天妈妈带我去她朋友家玩。一进门,我就看见一包糖,上面印满了不认识的文字,那香甜的气息似乎在向我招手,我竟被一种可怕的邪念支配了:管他多少钱或者是谁的,拿走不就好了吗?我悄悄地拿走了那包糖果。
当我正在没人的客厅里捂着嘴偷笑的时候——余光看见妈妈的手机微信上映着几个令人恐惧、深邃的字眼:我儿子最爱吃的那包糖不见了,你们来之前还在。对了,是不是你儿子拿的?我可是大老远跑到美国买的。看完这段话我似乎是被戴上了一副脚镣,想跑却又跑不了,而心脏却跳得飞快。怎么办?要去还给那个阿姨吗?还是不去?死不认错?不,不行,会挨打的!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是蠢吗?怎么会这种事呢?我看了看手中的那包糖,翻来又覆去,看了好几遍,心中想道:人总是会犯错误的。“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错应该能被原谅吧!
我不知道我的想法是对还是错。迈着沉重的脚步,往那个阿姨家的方向走去。没想到,那个阿姨的儿子正好站在门口。他接过了糖,跟间谍似的望了望四周,漫不经心地答道:“我不会跟妈妈说的。”一边往屋内跑,一边喊着:“妈妈!找到了!找到了!在沙发底下!”没想到,一个比我小的孩子竟然比我还懂事!他顾及了我的颜面,也考虑了我妈妈的感受,如果我妈知道了,后果不堪设想……我陷入深深的沉思……
这“沉甸甸”的糖果让我懂得了很多,让我明白“邪恶本是愚昧”的道理,我之所以会偷拿别人的东西是因为自己的贪欲在作祟,我没有意识到这类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我没有良知上的切肤之痛;我没有充分理解“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才会任意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