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有大多时间是空闲的,所以,我被我妈妈强制拉进来读书的队伍。就这样,我的读书生涯开始了……
今年放暑假的时候,我把所以的时间都用在看书上了。有一天我向妈妈恳求玩一会电脑,妈妈答应了,然后出去买菜去了。不一会,妈妈就回来了,并且买了七八本书回来了,我意识到了妈妈又要让我看书了。
书既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老师。
现在每天写完作业后,我就冲到我的书旁,拿起一本《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看着:桃园结义让我觉得兄弟情谊深刻;千里走单骑让我觉得有情有义的人拥有勇者的气概,才是真正的.英雄;草船借箭让我觉得智慧如同拂面之风,虽然看不到,但是无处不在。战斗中除了武力搏斗之外,智慧的较量一样精彩;三顾茅庐让我感到古往今来,领导者都是求贤若渴,人才,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因为,一切争斗最终比拼的都是人才。
书,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东西,我很爱书。
一听到书这个字,我就心花怒放。因为读书是我最爱,可以说是爱得发狂,读书带给我太多太多乐趣!
因为读书让我学到了好多好多新知识。通过读书,我知道了海鸥嘴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喙”,我还知道世界上跑得最快是猎豹,世界最大鸟是鸵鸟,最小鸟是蜂鸟,被称为“沙漠之舟”是骆驼,它还有两层眼毛来抵挡风沙呢!
读书能消除疲劳,放松身心。记得有一次,作业留得很多,当我写完时候已经疲惫不堪了,这时我拿出我最喜欢那本《故事大王》,和那里主角小猫一起去吃饺子,它因为不懂怎么吃饺子,闹出了笑话,错把蒜泥当成饺子吃了。忙活了大半天,连饺子都没吃到,你说好不好笑!读了这个故事,我疲劳一扫而光了,浑身有说不出轻松和舒畅!
读书使我提高了写作水平,不知不觉我写作文越来越好了,想象力也更丰富了,这可都是读书带来乐趣呀!
读书乐趣多,让我们一起享受它带给我们乐趣吧!
读书,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享受。但对于某些人来说,是一种折磨,那就是用因为他们不懂得欣赏,不懂得细细地去品味,有一位名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它让我体会到了读书的含义。
如果心情很闷,不开心,看上几篇,心情突然就好了,因为故事情节有着喜怒哀乐,使我脱离了现实生活,来到了美丽又奇妙无比的童话世界,坐在南瓜车上,捡到了灰姑娘的.水晶鞋,拥有阿拉丁的神灯,体验在皇室生活,多快乐呀!
一天,我正在弹口风琴,奶奶觉得是噪音,让我马上停止,我失落地走进房间,暗怪奶奶没有从头到尾全听完,这时,我发现书桌上放着三本俞愉写的《女巫来了》于是,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品尝这个“美味佳肴”使劲地“吃”了起来。故事讲了女巫和小王子、首长、贪吃蛇和徐诚诚在三个王国搞笑、悲伤、开心、难过……许多故事。让我陶醉在书中,忘记了周围的一切,仿佛和四个男孩一起漫游。
我喜欢书,喜欢它那丰富的内容,喜欢它那好词、好句、好段。是书,给了我许许多多知识。从幼儿园的儿歌,到小学的作文选,在我脑海里回荡。在我心中,故事书是我童年的好朋友。陪伴我一段快乐的童年。
人的爱好是各种各样的,而每个人的爱好都是充满快乐的,我也有自己的爱好——读书。
一次,我偶然看见了一篇《八十天环游地球》的简介,看完后,我心急如焚地跑到书店,气喘吁吁地问老板:“您这里有《八十天环游地球》吗?”“很遗憾,因为现在我们这儿的人已经不喜欢看了,所以我也没有进货。”老板无奈地说。听完后,我拖着沉沉的`脚步回了家,但我仍不灰心,相信总会有的。功夫不负有心人,爸爸给我抱来了梦寐以求的《八十天环游地球》,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不知不觉天已经拉开了夜幕,我还浑然不知,一直沉浸在书的世界中,直到吃晚餐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
看了很多好书,也是有很多好处的,每当我写作文时,都会想到很多题材,做阅读题时也轻而易举,语文成绩也提高了不少。
书是知识的宝库,里面充满快乐,所以我愿意读它,我爱它。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歩的阶梯。但我要说,书,是我最佳的好伙伴!
小时候的我,很调皮,总是不能安静下来,妈妈为了让我安静一些,就每天给我讲很多有趣的故事,奇怪的是,妈妈一讲起故事,我就立刻不哭不闹了。渐渐的,我长大了,不再依偎妈妈给我讲故事,我便自己读起书来。妈妈给我买了不少课外书。我一开始被那些漂亮的图画吸引住了,妈妈发现了告诉我:每本书的内容都很丰富,只要你认真去读,肯定能感受到书里给你带来的汪洋大海,让你学到更多课外知识。
妈妈的话说得很有道理,所以,我牢记妈妈的.话,更认真地去读书,看书,让自己从中学到更多。我还养成每次看书都把书中那些好词好句记下来,并且运用到我的写作当中!
书,就是我的最爱,书,就是一把开启知识大门的钥匙,书,给我知识,伴我成长!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每当我读一本新书,获一份知识的时候,我心中的那种快乐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正如培根所说;“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教师,要想能够适应新的教育形势,就必须读书加以补足,况且,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没有一个渊博的大脑是不行的`。读书让我们能够很好的乘上时代的风帆,才能够让自己的职业生辉。
我常常买书。有时候我和妈妈交流阅读如何选书,妈妈自认为很好很有意义的书,我却不一定喜欢,而一些我喜欢的书大人也不一定喜欢,怎么办呢?
我更愿意和妈妈一起念书、玩书、编故事,而不是对妈妈说出书中的所谓“中心思想”、“深刻含义”、“感人肺腑”灌输给。
我买了很多书,可是却有相当一部分书没有阅读,我想以后我会化更多时间在阅读上。
阅读为我们点亮一盏灯,让我们未来更加美好、灿烂!
要说我的课余生活呀,要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丰富多彩,跳绳、绘画、跳舞、跑步我都爱,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
书是知识的海洋,里面装满了稀奇古怪的风土人情和天涯海角美丽诱人的风光。它像磁石般吸引着我,在我眼前展示了姿态万千的大千世界,使我感觉世界变小了了许多。
我爱读书,当我无精打采有时候,只要一翻开书,立马精神百倍;当我烦心时,打开一本书,所有的烦心事全部烟消云散,脸上又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读书兴奋的时侯,还会手舞足蹈,仿佛我就是那书中的人物;有时做梦还梦到书中有趣的故事。
我坚持每天读书,晚上作业写完以后,就拿起书来看,拂去书上的微尘,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书本,沉浸在书的海洋。记得大年三十的晚上,全家人围在一起吃团圆饭,可妈妈怎么也找不到了,以为我出去看烟花了,可是等到大家都吃完饭以后,我回来了,妈妈问我到哪里去了,我说:“我在姐姐的房间里看书呢,没听见你叫我呀。”妈妈说:“唉,看起书来,连吃饭都不吃了。”
读书让我受益匪浅,它让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也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少。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是颜真卿在《劝学》中说的,意思是在少年时代,要发奋苦读,等老了再读书就迟了。
看到这句话我有些害怕了,因为我以前是不喜欢读书的。唉,假如我长不大就好了,就不会后悔浪费了这几年的光阴了。可那是不可能的,还是从现在开始好好读书吧。
小时的我,妈妈怎么哄都不肯去图书馆。现在的我看书根本不用别人催,图书馆也是我常去的地方。图书馆的少儿阅览室里,我捧着一本书,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我最爱看的是巴金的《家》。《家》这本书很厚,图书馆下班时间到了,我还没有读完,于是,我借回家继续看。《家》,一个封建家庭的家,也充满了爱。里面的主人公觉民,有巴金的影子,他充满了热情,也有反抗意识。这本书太厚了,我挑灯夜读,整整看了一个星期,最后,书读完了,我还仍然沉浸在《家》的世界里,念念不忘。
我还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学会了珍惜生命,珍惜时间。
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爱读书,和文学巨匠对话让我对这个世界有了更多的认识。书,是我人生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我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