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年级上学期,最好的朋友就是我的同桌,我很喜欢和他玩,以前我没有搬家的时候,我们住在一个小区,而且还住一栋楼上,我们经常在一起玩,他也给我带来了很多的快乐,他的名字叫---刘子牧。
他是一个很可爱的男孩,圆圆的脸蛋儿,一头乌黑的短发,长了一双很大很大的眼睛,体型微胖,总之长得非常的帅气。
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男孩,假如同学有困难,他会尽力帮助他们,我也受到过她的帮助:那时上二年级,在美术课上,老师让我们用蜡笔画一幅画,可是我忘带了,他一看,二话没说,就把蜡笔借我用。下课后,我对他说:“谢谢!”他忙说:“不客气,不客气,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呀!”
他是一个爱学习.爱运动的男孩,他跑步跑的非常快,每次我都跑不过他。他还有一个绝活,那就是--折纸,他能给一张纸折成各种各样的形状,有的是兔子,有的是青蛙,还有的花朵………总之他会折好多好多种形状,而且折的非常漂亮。
这就是我的同桌,我们也是永远的好朋友!
亲爱的同桌:
你好!你也许不会想到,今天,我会给你写信吧!
你也许记得吧!我的同桌,你我曾经同时得个感冒,但你依然那么大方得把纸巾送给我;你也许记得吧!我的同桌,当我作业做得比你快时,你总是“哦”一声;你也许记得吧!我的同桌,当老师批评你,说你没我优秀时,我也躲在墙角偷偷笑过;你可能惊讶吧!我的同桌,一年级时的那个淘气包女生,今天会成为你的同桌。当我的手臂超线时,我的前同桌总是会顶我一下,而你却总是那么宽容,谢谢你,我的同桌!
当时老师编排你和我同桌时,我想:一个和我一样的小胖会发生怎样的一些故事呢?没想到,你却如此宽容!我的同桌:陶尚靖!我喜欢和你同桌!
你的同桌:
20xx年5月23日
有人说“同桌是冤家”。可我的同桌却与众不同,我们不但是“冤家”,还是一对好朋友。
我先说冤家的事:有一天,英语试卷发下来了,我还没来得及看,却被同桌邹禾雨抢走了,而且拿着卷子往教室外飞跑。我也不甘示弱,就紧追不舍。没想到邹禾雨刚跑出教室门,就被走廊上跑来的一个高年级学生撞了个满怀,我乘机从她中抢回了卷子。我认为这下该平静了,可过了一会,她又把我的书包藏了起来,还问我:“要不要‘藏包图’?”我想,书包肯定不会出教室,于是我就开始找,找遍了整个教室都我都没找到,直到上课铃响了,她才将书包给了我。
虽然我们是冤家,但我们也是一对好朋友。记得去年冬天,天气非常寒冷,我生病在家没有上学,邹禾雨非常着急,放学后,她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冒着严寒,先到我家,告诉当天老师布置的作业,还把她当天的听课笔记给我抄。我抄完后,她还像小老师一样教我。虽然我身体不太好,对学习有些厌烦,但在她的精神鼓舞下,老师布置的作业我基本能完成。期末考试,我的各科成绩都在90分以上。每当想起这件事,我就非常感激我的同桌——邹禾雨。
这就是我的同桌,你喜欢她吗?
我记得以前有一段时间换了一个新同桌,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王xx!他可是我们班响当当的人物。他不仅成绩优秀,而且人缘好。所以呢,许多同学想跟他坐同桌。
自从我跟他坐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每次考试,即使是再难的试卷他都能考到90分以上,但是每当我们询问他的成绩时,他都会谦虚地说:“不怎么好,你们也可以的。”
其实,经过我长时间的观察,他不光成绩好,我还发现王振宇一直有一个好习惯——乐于助人。我曾经见过许多自称自己乐于助人的人,但我并看不见他们的行动。真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我的同桌王振宇他却一直默默无闻的帮助别人,没语言却行动着。前天,我的钢笔坏了,就在我着急火燎时,他二话没说递给我他的宝贝钢笔,说:“喂,拿去用吧,我还有一枝!”还有,就在昨天课间,常江突然肚子痛起来,疼得连汗都冒出来了。他见了,连忙掏出纸巾让他擦汗,还不停地给他说:“坚持一下,快放学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王xx,可惜我现在不和他坐了。
我的同桌他有一张干净的瓜子脸。眉毛弯弯的,眼睛又大又圆,头发像发亮的黑晶石。
他很聪明,长的很帅,小朋友们都很喜欢和他玩。他学习好,比我好。我刚和他同桌的时候老师就说别让我把他带坏。他人很斯文,和别人说话都是斯斯文文的说。
有一天,我的钱丢了,那是我准备买书的钱,我非常难过,这时我的同桌过来问我怎么了,我把事情告诉他了,他就对我说:“这件事我帮你”。然后他就问我钱在哪丢的。我说:“在放学的路上”,然后我两跑到放学的路上,找呀找……,过了一会他大声的说:“找到了”,我急忙的'跑过去一看原来在树叶下面压着呢。我就对他说:“谢谢谢”!他说:“不客气我们都是好朋友”。我打算明天给他一个惊喜,送给他一个他喜欢的礼物。
你们有没有这么善良的朋友呢?我看一定有!
大家好,我有一个新同桌,他的名字叫王子僖。王是大王的王,子是孔子的子,僖是鲁僖公的僖。
王子僖和我一样都有两只眼睛,两只耳朵,一个鼻子和一张嘴巴。他最明显的特点是又高又胖。我们最高的就是他了,别看他不到10岁,个子都快超过我们语文老师了。他身体胖胖的,肚子总是鼓鼓的像充满气的皮球。粗粗的胳膊特别有力气,一次能提起一大捆书。粗壮的腿特别有劲,一脚就能把球踢得远远的。
王子僖特别爱看书。课间的时候经常看到他坐在位置上看书或写作业,任何吵闹的声音都影响不了他。去学校食堂吃午饭的时候我也经常见到他手里拿着一本书一边看一边吃。写完作业,我们约他一起去踢球,他不愿意跟我们一起去,最后还是阿姨非得让他出去运动一会儿锻炼锻炼身体,他才勉强答应,拿着一本课外书跟我们一起去了。我们玩累了休息的时候,他就又开始看书了……王子僖说:“我们家有一个大大的书柜,里面好多书我已经看完了,比如沈石溪、曹文轩……他们写的书籍我已经都看完了。我喜欢历史类的书籍《资治通鉴》、《少年读历史》等系列的书我都看过了。”
这就是我的爱学习的同桌——王子僖。
朱方明朗是我的同桌,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配着一对新月眉,挂在一张瓜子脸上,这张脸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明朗、洁净。在她粉红色的嘴唇里,有着一口雪白的牙齿;鼻子像一个小草莓,很是可爱。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教室里鸦雀无声,同学们都在奋笔疾书,一场数学考试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我写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一道题做错了。我正准备拿出橡皮擦掉错题。可我在文具盒里找来找去,却找不到橡皮。天哪!我忘带橡皮了!这可怎么办呀!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正当我不知所措的时候,朱方明朗发现了我的囧境。她微笑着拿出一块橡皮,递给我。这下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我一边接过橡皮把错题改对,一边对她说:“朱方明朗,谢谢你!”“举手之劳啦!”朱方明朗头也不抬地说,“我们都是好朋友嘛,不用客气!”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是对我来说是一件“大”事。因为在考试的关键时刻,朱方明朗的“举手之劳”让我渡过了囧境,平复了我的心情,保证了考试的顺利完成。我们班这样的同学还有很多,当他们发现别的同学需要帮助时,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他们说,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他们也收获了快乐。正如名言所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