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我和爸爸到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小狗。
这只狗是白色的,像雪一样。它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短短的耳朵,毛茸茸的尾巴和四肢强健有力的四条腿。它刚来我家时,很胆小,似乎什么都害怕,但是时间久了,它就放肆了起来,它每天都路过院子,到院子里狂奔起来,院子里的花草都被他踩平了。而它也很爱干净,一洗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身上的任何灰尘洗下来才肯罢休。
可是,它又很尽职,有一次,我们全家人都走了,就把它放在家里,过了不久,一个陌生人走了过来,他是小偷,真准备进去时,被小狗发现了,它连忙奔向前去,咬他的腿,那个*声叫唤,一边拉开他,一边摸摸手上的大腿。他正要打小狗时,发出了警笛声,小偷挺好,赶紧灰溜溜地走了。小偷走后,我们一家就会来了,得知这个消息以后,我们一家就认为这只小狗是我们的大英雄一样,经常爱待它。
有了这只小狗以后,我的童年就充满了快乐。
思思是一只四老姨家的小狗,它很可爱、活泼、优雅,我特别喜欢它。
它是一只贵宾犬,它的绒毛雪白雪白的就像雪花一样,圆圆的、漆黑发亮的眼睛像珠子似的,整天滴溜溜的转。鼻子总是湿漉漉的,黑黑的,就像刚打了鞋油一样,微微上翘的小嘴显得特别的高傲。还有一对很灵的耳朵,如果附近有丁点响动,它就会“汪汪”地叫。白色的小爪像四朵梅花,那条撅着小球的尾巴,总是悠闲不停的摇摆着。
它是我见过最臭美的一只小狗,四老姨们都非常疼爱它,把它当公主宠着,经常带它到美容院去美容,(美容院就是宠物店)给它做造型,还把它的耳朵和小球尾巴染成了橘红色,别提多时髦了。它的衣服、鞋子、头饰、项链简直数不胜数,任何时尚元素流行前沿的私物,在它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它可是四老姨家附近的小明星哩。
思思特别爱玩小玩具,有一次我去四老姨家,刚一进门它就兴奋的跳了起来,我拿起它的小球一会向左,一会像右,它也一会向左一会像右的蹦跳着。当我把球扔下来时,它立马去捡球,捡上就跑到餐桌底下不理人了,你必须再拿一个小玩具转移它的注意力,它才会再跑过来和你玩,你说它机灵不机灵?
思思还是个超级爱干净的小狗,它非常有规律,每天上厕所都在早中晚,乘着遛狗时解决大小便。它的食量不大,它每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的三分之一,它只吃狗粮和火腿,它有专用的小饭盆和小水盆。它吃饭的时候先吃几粒狗粮,然后用舌头舔几口水,这样反复着,直到吃饱为止。
吃饱喝足后,我就给它挠痒痒,思思是一种享受型小狗,它趴在我腿上一会这里痒,一会那里痒,直到四脚朝天的让我给它全身按摩舒服了。如果你不挠了,它就不停的向你撒娇,让你给它再一次挠舒服,再次挠完后,它连头也不回的就去它的狗窝睡觉去了。
思思真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小狗啊!
每当看见院子里那些相互嬉戏的小棕狗时,我的心里就酸酸的,因为我也有个好朋友,虽然它已离我很远,它现在在遥远的天国里生活着。
它全身棕乎乎、毛茸茸的,一双犹如葡萄般又黑又圆亮晶晶的大眼睛,总是滴溜溜地转个不停,一副惹人怜爱的样子。就算你对着它大吼,它也会用它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默默看着你。不一会儿,便看的你怒气全无。它就是这样一只温柔、可爱的小狗。虽然它已离我们而去,但我时常会想起它,我叫它“小棕”。为什么它现在离我们而去?这还得从去年冬天说起了。
在那个寒冷的冬天,它正在院子里欢蹦乱跳地和小伙伴玩耍,我第一次见到它就喜欢上了它。每当我看见它饥肠辘辘的样子,我就会买一根香肠给它吃,没过多久它就和我混熟了,不再是见了我撒腿就跑,而是冲着我摇尾巴,让我轻轻地抚摸它。有时,我放学回来,会和它玩一会儿,我跑它也跑,扔颗石子它还会给我叼回来,我们玩得很高兴!直到爸爸叫我时,我才恋恋不舍地和小狗告别:“明天再玩!”它会一直跟着我走到楼道口。然后摇着尾巴,呜呜叫着,注视着我离开。虽然它不是我养的,但我们玩得很开心,我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好景不长,“小棕”跟我玩儿时竟然有些颤抖,我心想可能冻着了吧!但情况一天比一天严重!有一天,它竟然吐了一滩黄水,第二天,在它将要离开世界的那一瞬间,我的眼里含着泪水,它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仿佛在说:“别伤心,毕竟我们有过一段美好的回忆!”但“小棕”还是走了,它的影子时常划过我记忆的长河。
我希望,无论它在哪里都会开心,都依然那么活泼可爱。我会把我们的友谊永远在心中。
记得暑假的一天早晨,我陪妈妈去晨跑,在家属院垃圾桶旁看见一只可怜的小狗,应该刚出生不久被人丢弃的,身子哆嗦着,它全身的毛是白色的,看上去像一个毛球,我把它抱回家,并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可白”,寓意可怜又漂亮。
“可白”是我家的忠诚卫士,也是我的好朋友。平时“可白”就蹲在门前,为我家看门。如果有陌生人敲门,它就会瞪大眼睛,竖起尾巴,大声地汪汪叫,那样子可凶啦!可是当熟人来时,它会很友善地摇摇尾巴,像是在说:“欢迎!欢迎!”
“可白”还是个“馋嘴狗”,每天我吃饭它就蹲在我面前,两只水汪汪的狗眼看着我,乞求我给它肉吃,看她可怜的小样就送她一块红烧肉。
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放学回家,我没见可白迎接我,一问才知道妈妈把小狗送人了,我伤心的哭了。
这就是我曾经的朋友“可白”,我会永远爱它的。
我心爱的小狗是姨妈送我的。它从小就是我喂它牛奶长大的,我给它起名叫仙笛,英文名叫桑迪。仙笛圆圆的脸蛋上镶嵌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睛下面是黑色灵敏的鼻子,手摸上去湿湿的,冰凉的。他全身毛茸茸的,手摸上去的感觉很舒服。它的身体下长着健壮的四肢,身后长着一条翘起来的尾巴。
如果你是仙笛的主人,它一定会忠心于你。有一次,我出来散步。仙笛偷偷跑出来,跟着我,保护我,不许任何人接近我。我想躲开它,就跑到没人的地旁,但它还是追了上来。没办法,我只好让它跟了。还有一次,我骑单车去超市买东西,仙笛在后面跟着。我进入超市,但狗不能进超市,只好呆在外边看守我的单车了。
仙笛虽然忠诚,但也很调皮,它常常把我家里的东西咬破。有一次,它在客厅玩,忽然看见椅子上有个本子,就把本子扒下来,用爪子抓破本子,用牙咬烂本子,我从房间走出来,看见它咬那个本子。啊,那是我最心爱的本子啊!当我看到心爱的本子被咬得面目全非,气急败坏,就拿起木棍打了仙笛,仙笛叫得声音很惨,我越听就越同情,我不打了。小狗低着头,耳朵朝下,可怜巴巴地望着我。我还以为我这样做,以后它就不理我了。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他还是那么忠心于主人。于是,我知道了,狗永远忠诚于自己主人。
我太喜欢仙笛了,它是我最好的动物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