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人类最好的伙伴,如果没有了书,整个人就没有了精神。
要想学习好,必须多看有益的书籍,因为知识能武装我们的头脑,能使们变得聪明视野能变得开阔。
有一次,我和姑姑一起去新华书店购买图书,到了那里,我们上了四楼,姑姑先让我看知识类的书,我到那里去看了半天,也没挑着一本喜欢的书,正当我绝望的时候,忽然看见旁边有一本《笑猫日记之永远的西瓜小丑》,我看见正在挑书的姑姑就赶紧叫她过来看一看,生怕谁把这本书买走,姑姑想了下,说:“我给你买的《笑猫日记之蓝色的兔耳朵草》你还没看完呢就急着买另一本书,是不可能的”。我说:“我可以先把那本书再看这本书吗!”姑姑坚决反对,她又挑了几本我也喜欢的书,但是我更偏爱那本书。
到收银台前,姑姑让我在电梯口等她,我心想,就这样乖乖地等着,姑姑很有可能为我买下我想要的这本书,等姑姑来的时候,两手空空,并没有那本书。
在我回家的路上,我心想,姑姑让我等她的那会儿,到底是去干嘛了呢?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不知不觉到家了。
到了第二天下午的'时候,我正在睡午觉,姑姑悄悄地来到了我身边,突然叫醒我,对我说:“给你一个惊喜”。我一看姑姑手里拿着的正是我想要的那本书,当时我高兴极了,姑姑说当时让我等她的时候,原来她就是去把那本书已经买下了,但是怕我有了新书就不再看以前没看完的书了,怕我从此养成不好的习惯,所以才在第二天把书给了我。
从这件事上我体会到,看书真的是件好事,但是养成好的读书习惯也是非常重要的,感谢姑姑给我的启示,我以后会更加爱读书!
书,是我知心的朋友;书,是我无声的老师;书,如阳光一缕,时常照亮灰暗的烟尘。
我和“书朋友”早已结下不解之缘,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当然,也像书中的童话故事一样,我和它之间总会冷不丁地发生一些有趣的故事。
我常常看书入迷,沉醉在书海中难以自拔,于是常闹出许多笑话来。一次,我正专心致志地看着一本儿童读物,里面精彩的故事情节让我深深入迷。突然,妈妈来电话了,让我去她上班的地方,她在那儿等着我,说是一起去给我买衣服呢。我放下电话,站起身就往外走,可手里仍然拿着书,边走边看……大概十多分钟过去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把我唤醒:“你怎么还没出门?”没出门?我摇了摇脑袋,我不是一直在走吗?哦,天,我是在原地打圈,根本就没有迈出门啊。我急了,抓起另一本书就往电梯口跑,可等到电梯门一开,却发现里面的叔叔阿姨都吃惊地看着我口:哇,原来我的头发乱蓬蓬的,两只脚上分别穿着拖鞋和布鞋呢,这不跟“犀利哥”一样了嘛?我想回家去换,可又半天找不到钥匙,摸了好半天才想起:钥匙忘在屋里了!我晕……
另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妈妈让我把床上的衣服收起来。我正被“猪坚强”感动着,哪有心思收拾衣服呢,于是抱起床上的衣服,一股脑儿全塞进了衣柜里。第二天早上,妈妈问:“看见我的灰外套了吗?”灰外套?我可没看到(其实真的没看到)。妈妈只好急急忙忙找了另外的衣服穿着出去了。晚上,我打开衣柜拿东西,却发现“灰外套”正委屈地跟我的'衣服緾在一起呢,大概是我收衣服的时候顺手牵羊把它收进我的百宝箱了。再晕……
虽然看书常常使我出尽洋相,但我还是喜欢看书。不高兴的时候,我会看一看漫画书,让自己从中取得快乐;无聊的时候,我会翻开手工书,做一个和上面一模一样的企鹅……总之,我总会从中找到消遣的地方。
我爱看书。
书可以把你带到一个喜怒哀乐的世界里,我从中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
回忆的大门徐徐打开,还是小学生的我,对书本一点兴趣都没有,有时还会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感。每到我们班看书,我总是觉得很无聊。上初中后发生的一件事,使我和书之间的关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那天,我旁边的同学刚刚看完一本书。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的,随手拿起了那本书,翻了翻,同学见了,却很热情地说:“你喜欢?拿出看吧!那可是一本好书哩!”我当时真的后悔极了,又不好意思拒绝,只好说:“是吗?那看看!”回到座位,随手便把它扔在一角,没再理会这件事了。
几天后,我的同学突然问我:“书好看不?”这时我才想起这回事,却不敢告诉她我根本没理会那本书。支支吾吾地说:“还可以,不过没看完哩!”她听我这么说,笑眯眯地走开了。看到她那个样子,我心里感到有点内疚。于是便硬着头皮翻开了那本叫《我和绰娅的故事》的书来。开始还是漫不经心的看,渐渐地我便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心情也随着主人公的遭遇而起伏不定,慢慢地好像自己成了书中的人物,高兴、喜悦、伤心、悲愤……一时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体会了。难道说我已经爱上书了?是的从那一瞬间开始,我知道自己会与书结下缘份了。
我该如何感谢我的那位同学呢,如果不是她我现在还是个浑沌的人,不知书为何物呢?
现在每到假日,我手中总会拿着一本书,她似乎成了我的好朋友,与我形影不离了。它时而叫我哈哈大笑,时而又叫我怒气冲冲,一会又变得悲伤、失落,不能自已。有那么几次我忘了吃饭,妈妈还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通。虽然书是被迫暂时放下了,但心终归是放不下的,还是想着里面的故事情节,惦记着里面的人物。
此时此刻,才真正体会到读书的乐趣。不是吗?读书不仅使空虚变充实,而且还会增长你的见识。读书真是其乐无穷呀!
“一日无书,百日荒芜。”这是陈寿读书的感受;“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书的用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在我眼中是一位朋友,带给了我许多欢乐。
记得在我两三岁的时候,父母给了我一本书,我那时候不懂字,在上面乱涂乱画;到了我四五岁的时候,人家拿木柴烧,我把书当柴火烧。后来,这件事被妈妈发现了,我还吃了一顿鞭子。现在每当想起这件事,我就会不自觉地想笑。
自那次以后,我就再也不敢这样对书了。因为妈妈和我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应该多读书。所以我就渐渐喜欢上读书,甚至还常常按着书本上说的去做。
记得有一次,我从书上看到了“凿壁偷光”这个成语。于是,我也想在家里用锤子往墙壁上打洞。正当我想动手的时候,妈妈一脸狐疑地走过来问我:“儿子,你在干什么呢?”“妈妈,我在凿壁偷光,我要好好学习呢。”“傻孩子,我们家里有灯,哪里需要凿墙呢。”我不好意思低下头,但妈妈还是肯定了我好学的精神。
还有一次,我在家里看《城南旧事》,妈妈走的时候跟我说,下雨了要收衣服。我随口说了一声“好”,然后妈妈就出发了。过了一会儿,天空乌云密布,下起了大雨。可我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对外面的世界浑然不知。这时,家里的电话响起来了,是妈妈打来的,我这才知道原来外面下大雨了。但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衣服被淋湿了,都可以用来拖地板了。妈妈回到家后,没好气地说:“你啊你,看书是一件好事,但是也不能耽误了其它事啊!”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是不是很有趣呢?不知道你和书发生过哪些有趣的事呢?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杜甫眼中的书。“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是陈寿眼中的书,可是书在我眼中,它就像我的一个敌人,和我的一个朋友。
以前,我很讨厌读书,应为每次读都会被妈妈训:“读大声点,带点感情,别磕磕巴巴的。”所以我每次见到书都感觉见到悬崖,因此妈妈也开始逼我读,她越是逼我,我就越是不读。让我对书有感情的.时候,还是一次逛超市,我误入了书店,结果看到一个封面非常好看的书,书名是《你不知道将来有多好》,出于一时的喜欢封面,便买下来。回去后,我看了几页,觉得我看的这几页非常精彩,后面一定会更好看的,就继续读了下去,时间嘀嗒嘀嗒的流逝,现在已经是7点了,爷爷叫我吃饭,我说等会后就接着看。书本一页一页地翻过去,我已经彻底被这本书吸引了,肚子饿的都咕咕叫了起来,我才意识我又看了1个多小时,然后我把书拿到桌子上,边看边吃,米饭都掉了一大些,吃完饭后,我又坐在沙发上接着看。“滢滢别看了,睡觉去。”妈妈叫到,“看完就睡。”我说。接着我看了看表,哈,才9点,不晚不晚,接着看!看着看着,我有点困了,才合上书,放到桌子上,才依依不舍地睡觉去。
看完这本书后,我有选购了小说《爱之名》、《光之初》。晚上静得连针掉落的声音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我怕被发现,等到全家人都进入美梦了以后,我像只小猫一样蹑手蹑脚地走到妈妈床边,把妈妈的手机拿了过来,然后开启手电筒模式,趴在被窝里看小说。
书,带我领略人世的真谛,我喜欢书,它是给我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
如果你有一个朋友,你会怎样对待它?如果你有一个家,你会怎样熟悉家中的一切?要是问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会细心地照顾它,我会慢慢地体会它,熟悉它。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每次我只要一去图书馆,我就会像一匹饥饿的狼一样去扑食我的猎物。我差不多在书店已经读了一半的书了,我读的最长的书是《安徒生童话》虽然这不算什么,但我感受到了童话故事中那些善良的'心,也慢慢体会到了其中的乐趣。
书,是生命的源泉,也是我奋斗的目标。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读的书就越来越多,有《十万个为什么》、《百科全书》、《小学生优秀作文选》等,只要手中一有书,我就茶饭不思,书中的知识已经添饱了我的肚子。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领我上街去买衣服,可是一经过书店,我就像老鼠一样钻了进去,里面一排排种类繁多的书,已使我眼花缭乱。我就抽了一本,我聚精会神地看着,我想我已经完全融入书里了。等妈妈进去找我时,我才醒来。我恳求妈妈给我买本书,在我的再三请求下,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我非常高兴。
现在,我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一本书了。书陪我走了十一个岁月,它为我开启知识的大门,自始至终陪我游过那知识的海洋,让我有了丰富的想象力。我爱书,更爱它那无穷的知识。它也恰似一幅连绵不断的画卷,让我游览它那无穷的知识,书,是无穷的,只要有它在,就有了生活的希望,一看到书,我就充满喜悦。
书,让我有了知识,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也让我看到了希望。
小时候我是个淘气包,妈妈说我是‘混世魔王’。可是现在我斯文多了,懂事多了。是书改变了我,让我从一个无知的顽童变成了一个知书达理的女孩子。
这得从我三岁生日那天说起。我在院子里撒欢儿,被我扣去了眼睛的洋娃娃可怜的躺在院中央,我拿着一根棍子,飞快的奔跑着,院子里鸡飞狗跳,乱成一团。正在这时,上大学的姑姑回来了。
姑姑把我脏兮兮的小手洗的干干净净的,然后郑重其事的送了我一套儿童绘本。我竟然一下子就被这套书迷住了。绘本上的孩子像我一样大,他讲卫生,懂礼貌,有爱心,我生平得因此对自己脏兮兮,粗野蛮横的样子感到羞愧,第一次像个女孩子一样静静地坐在沙发上。
从那以后,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现实看绘本,然后是看连环画,识字之后看童话。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成尽在美丽的童话中。读了《海的女儿》,美丽善良美人鱼深深地打动了我。原来,爱不仅仅是得到,更是成全和牺牲。当美人鱼投入海中化为美丽的泡沫的时候,那是关于善良和崇高的。读了《丑小鸭》,我明白了“是金子早晚会发光”的真理。人生中的挫折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要学会帮他们踩在脚下。。。。。我一遍一遍用心的读着,每次都有新的发现和体会。
随着时光流逝,我长大了,看的书也越来越深奥,我的心智也越来越成熟。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我对鲁滨孙的敬佩之情。他使我明白,如果一个人遭遇困境。而无人解救,就必须学会乐观的去改变现状,而这需要向鲁滨孙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饶的精神。《爱的教育》让我想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用心灵审视着身边的美与丑,善与恶,用爱去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书籍是人类进步阶梯”,书让我摆脱了物质和粗俗。书不断的改变着我,让我的眼界越来越宽,让我的感情越来越丰富,细腻。
我早就想买一套《纸项链》,然而书价一百三十元,太贵了。打开储蓄罐,全部家当只有30元,怎么办?暑假,我来到上海伯父家。伯母在外滩有一家“快餐沙龙”,生意很是红火。嘿,有了……第二天,我成了店里的打工仔。说是打工,无非是端端盘子,帮客人点点餐而已。我全副武装走马上任。系上围裙,戴上帽子,套上白手套,钻进吧台,多气派呀!这天是星期天,人很多。我端着盘子在吧台与餐桌间穿梭着。走着走着,眼前一切都消失了,唯见书在远方向我招手,我快步冲上去。“扑!”哎呀不好!把茶泼到一位老太太身上了,老太太干净的裙子上顿时“钻”出讨厌的斑点,让人家大清早就触霉头,心里有愧了。“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连忙赔礼。“噢,没事。”老太太拉了拉裙子,轻轻地抚摸我的头,慈祥地笑笑。
忙碌了十多天,捧着汗水换来的100元,我高兴得简直要飞起来——可以买书喽,买那朝思暮想的《纸项链》。书,终于买回来了。我爱不释手,欣赏着那精美的封面,嗅着油墨的清香,心里乐滋滋的。开学了,班上要建立“图书角”,班主任号召大家捐书,充实充实咱们的小书柜。捐书,捐什么呢?我想到了《纸项链》。
不行,舍不得,这可是我辛勤劳动的'结晶,一番思索后,我只带了一本发黄的《星际动物园》。到了学校,我惊讶了,同学们都把自己心爱的“宝”书带来了。噍,陈朋朋那套《成长的声音》,可是他省吃俭用两个月才换来的;曾辉把她参加作文竞赛获得的奖品——《上下五千年》也献出来了。大家毫不犹豫,毫不吝啬,我还在乎什么呢?下午,我捧来了“宝”书——《纸项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