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读完《骆驼王子》这本书,心里非常沉重。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名叫“王子”的小野骆驼,在历经磨难的四匹成年骆驼的过度呵护、溺爱下,“王子”逐成养成了不需吃苦只管享受,不需动脑只管服从的习惯。看似有着俊美的外形,其实是永远长不大,生活技能低下,缺乏爱心和生活勇气的小骆驼。最后为了享受舒适安逸的生活,归顺人类,成了一匹极为普通的家骆驼。书中的一句话说得刻骨铭心:我们失去的是一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野骆驼,得到的却是一匹能在集市上买到的家骆驼。这不得不引起我深深地沉思。回想起我现在的生活,跟“骆驼王子”的生活没有两样。爷爷、奶奶、爸爸和妈妈围着我忙得团团转,他们都百般怜爱关心我,为我倾注了很多心血。我活像“小皇帝”,我下决心要离开“小皇帝”的宝座,长大了才能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近日,我家造新房子,我的爸妈起早摸黑,忙得不可开交。我看见房间有点脏乱,就连忙拿起扫帚走到墙脚边,实行先扫四周后中间的办法。我弯下腰轻轻挥动着扫帚,生怕那些小调皮到处乱飞。我一会儿用扫帚勾勾写字台下的灰尘,一会儿又蹲下来,挖挖床底下的“毛毛虫”。我再取来畚斗,将其“一网打尽”之后,把它送进垃圾箱。这时爷爷走过来,看见我累得满头大汗,连忙一把把我搂在怀里,心疼的说:“孙子,这是娘们干得活,再说,你还小,别干了。”听了爷爷的话,看着自己手脚发软,浑身无力,觉得有点后悔,但一想到书中的骆驼王子,顿时给了我力量,自己虽然累了点,但却给妈妈减轻了不少负担,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从那时候起,就是书的力量使我经常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如:洗衣服、拖地板、洗碗、擦桌子……使我深深体会到妈妈真辛苦。妈妈有时烧一顿丰盛的晚餐给我奖励。总是笑眯眯地对我说:“现在,我的宝贝儿子,不是:‘小皇帝’,而是‘小主人’。”
今天妈妈和王子横(王子)的妈妈一起去买衣服了,王子自然就在我家陪我看电视喽。
王子6岁了,他发育得很好,又高又壮,我要是对不认识他的人说他是2年级的,估计都有人信,肥嘟嘟的脸蛋,胖乎乎的小手,小小的嘴巴,不大不小的眼睛,不深不浅的眉毛,这和我弟弟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就是弟弟比较早熟,而他比较单纯。
我选择了一部王子喜欢看的动画片《爆笑虫子》。这部动画片很好笑,我们一边看一边聊天。看到Larva战队这一集的时候,因为虫子们有了机甲,可以变身,我们讨论得格外热烈。这一集刚看完,王子就兴冲冲地问:“兴兴哥哥,你说,下一集被虫子们打败的老鼠会不会复仇呢?虫子们会不会被吃啊?”
听着他说的话,我做了个无奈的手势,回答:“我也不知道,毕竟我也没看过,但以老鼠的脾气,一定会回来复仇的。至于第二个问题,几千集,好多部剧场版了,你有见过喜羊羊被灰太狠吃。”
王子对于我的答案也是哭笑不得,干脆默默地等待下一集。将连续七集的Larva战队看完。“兴兴哥哥,你说谁最厉害呀?”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黄虫。”“为什么?”王子觉得很奇怪。我回答:“由为它和其他虫子合体之后,在驾驶室放了一屁,直接让其他人晕倒了,导致老鼠有机可乘,打趴了机甲,这就是‘痛击我的队友,保护我的敌人。’”
王子听了,哈哈大笑。不停地说:“你可真逗!”随后,我们看了《小马宝莉》,期间,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王子看够太入迷。完全没注意到身旁的椅子,在走路的过程摔倒了,令我爽爽地大笑了一通。
希望下次还能和王子一起玩。
“对于我来说,你不过是一个小男孩,和其他千万个小男孩毫无区别,我不需要你,你同同样也用不着我,对于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完全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会彼此依恋,对于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对于你来说,我也是全世界唯一的……”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段话,也是我向你推荐的《小王子》中狐狸告诉小王子的话。
《小王子》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作品,是一本全球销量仅次于《圣经》的'书。这本书的内容新奇,主人公小王子是个忧郁的小人儿,他来自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上,那里什么都只有一丁点大,小王子很容易忧伤,他在撒哈拉沙漠中与“我”相遇,由我揭示他生命中所有的秘密。
这本书情节曲折。在满天星星都开着花这一章中,他说道“就是这些,全都说了……”他犹豫了一下,站起来向前迈了一步,而我却动弹不得,他的踝骨旁边闪过一道金黄色的光,刹那间,他一动也不动了,他没有叫喊,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在地上,连一点儿声响也没有,因为遍地是沙。我知道小王子最后被蛇咬死了。
《小王子》中还有许多哲理。宇宙中的那朵花这一章中写道:他从来没有嗅过一朵花,他从来没有看过一颗星星,他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人,除了算账以外,他什么事也没有做过,他同你一样,整天说我在忙要紧的事,我是个严肃的人。这几句描绘出一个神气活现,自命不凡的形象。有时我们太遵守教条,打破常规,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这是小王子对“我”说的。
《小王子》这本书用简单的语言写了一个又一个道理,请你一定要看看。
在我的班级里,有这么一位人人仰慕的“王子”——有着标准的瓜子脸,白皙的皮肤中透着红润,一双好看的桃花眸子勾人摄魂,高挑的鼻梁有一种不可侵犯的王者气质,玫红色的唇纹巧夺天工。他才艺兼备,学习,他仿佛是爱因斯坦附身;体育,他更是如有神助。
他像是上帝最完美的艺术品,像是风情万千的罗曼蒂克领袖。
他好似没有缺点,对任何人、任何事都那么又耐心。
课外活动,所有人都低头奋笔疾书地写着老师布置的作业,只有杨帆微微颔首,在人群中是那么明显。原来是杨帆在纠结一道数学题,百思不得其解,只有他默默走到杨帆身旁不厌其烦地讲解着这道题的做法、解法。完后,他细心地询问着:“懂了吗?”杨帆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待杨帆把全部作业做完后他才露出满意的迷人微笑,随即转身离去。
在别人眼里,他光芒万丈,他有四枚金牌,所有的越野赛、运动会他都是第一。鲜为人知的是他所付出的努力:为了越野赛,他每天围着全场300米的操场跑十圈,到了越野赛他意外崴了脚却依然凭他的'毅力得了第一。为了足球赛、篮球赛他每天和同伴一起比我们早起一个小时来训练,足球赛开始,他被人无数次踢到了膝盖,仍咬牙坚持。他从来都是值得我们骄傲的好同学。
该严肃时,他宛如屹立在山顶之上的雄狮,由内而外的王者气质让人不敢轻易靠近。但是,每逢课外活动,足球场上总有他奔跑的身影,这时,他又轻松单纯的像个小孩子一般玩得最欢,没有丝毫作假。这两个性格的巨大反差让人欲罢不能、哭笑不得。
如此阳光,耐心,温柔,霸道又呆萌的绝代王子——刘镕豪,有没有成功俘获你那颗粉红色的少女心呢?
最近,我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王子与贫儿》,这本书令我难以忘怀。
四百多年前的英国伦敦,家家户户的屋子外面都挂着英国的国旗,整个城市都沉寂在兴奋中,期待着国王亨利八世的小王子诞生。“王子诞生了!”一瞬间,整个伦敦沸腾了。与此同时,伦敦桥附近的贫民窟里,一个穷苦人家也诞生了一个男婴,没有一个人来庆祝他的诞生。
同学们,在你们小的时候,脑海里有没有闪过想当王子的念头?贫儿——汤姆就是这样一个爱幻想的人,他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变成尊贵的'王子,他幻想得都快走火入魔了,连玩游戏都是“扮王子”。与此相反,王子——爱德华向往自由,不喜欢被条条框框所束缚。两人阴差阳错地互换了身份。贫儿汤姆在王宫里享尽荣华富贵,还当上了新国王;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四处流浪,尝遍了酸甜苦辣,亲眼目睹了民间的疾苦和国家的弊端,受尽了种种欺凌和嘲讽,还被别人当成疯子抓进了监狱。后来在武士亨顿的帮助下,王子爱德华终于回到了王宫,贫儿汤姆也将不属于自己的王位还给了真正的王子。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贤明的君主。
汤姆和爱德华,这两个身份地位截然不同的孩子,一个是高高在上的王子,一位是卑贱的小乞丐。这段特殊的经历使贫儿改变了他的人生,使王子体会到了民间的疾苦。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湖南卫视热播的《变形计》,里面的城市主人公与农村主人公互换身份,体验生活,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那些城里的叛逆少年都幡然醒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能够迷途知返。我们不就是《变形计》中的城市主人公、《王子与贫儿》中的王子吗?我们拥有着这么优越的学习环境,不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吗?难道非得变成落魄时的爱德华才懂得珍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