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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的作文(收集20篇)

时间: 2025-12-26 栏目:热点作文

自传的作文篇1

我出生在那个风云变幻的年代。彼时,我的家乡正笼罩在乌云之下。但是,我却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一缕微芒乍破天光之时,以英雄的姿态,迅速成长起来。英雄有我的名字——保尔·柯察金。

我出生在谢佩托夫卡。家境贫穷,只有母亲与哥哥阿尔焦姆挣点工资,靠着这些微薄的钱过活。在被退学后,年仅十二岁的我,在一间车站当起了锅炉工。正是少年时候,我认识了富家小姐冬尼亚,在相处中渐生情愫。同时我也结交了朱赫来。革命对于此时的我,就像蒙在纱巾后的一团火,朦胧看不真切,却又让人心生向往。

之后,我因为解救朱赫来而被维克多举报,不幸锒铛入狱。机缘巧合,我出了狱,挥别了儿时人间苦痛,革命之火烧满了我整个胸膛。但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战役中我受了严重的伤。失明出院居二线,风浪不改党初心。

因负伤严重,下的战场。我与资产阶级的女儿冬妮娅早已不再联系,而是开始被我的盟友——丽达的魅力所吸引,我在筑路时,深刻认识到了生命的价值。我是如此的热爱革命,与杜巴瓦进行贯彻到底的斗争。

但命运总是如此无防,身体上的伤痛、生活的铁环紧紧箍住了我自己,病情一步一步地加深,到了此时,我甚至仅仅只有二十四岁,却被痼疾折磨得连下床走动都是难事。革命的火种此时已然焚烧了我的'整个身心,若论放弃——自然是不可能的。

我协助达雅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党员。我在达雅与母亲的协助之下完成了他的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我的手稿在途中丢失了一次,但保尔并没有灰心,继续完成了创作。我的小说备受赞赏,终于拿起了笔这杆武器,仍为祖国、革命奋斗着。生活的铁环被击碎了。

英雄的成长,充满坎坷与风雨。但如果没有风霜的洗礼,又如何成为一名英雄?

自传的作文篇2

我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今年12岁。你想更多了解我的吗?请听我给你介绍吧!

看着镜中的自己,浓浓的眉毛,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一个不大不小的鼻子镶在鹅蛋似的.脸上,红润的嘴唇。我性格开朗、乐观,做事有时马虎,摸不着头脑,喜欢的东西总是变来变去……

我是一个十足的“书虫”。记得有一次,爸爸出差回来,给我买了一套《笑猫日记》,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连忙跟我的好爸爸说了几句谢谢,便冲上前把装书的箱子抱在怀里,跑回了房间。我马上翻开了其中的一本,开始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我读书的时候会忘记周围的一切,所以妈妈来我房间了,我也没有丝毫察觉。直到妈妈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才从书的海洋中醒来。“女儿,你瞧瞧几点啦!”妈妈眯着眼睛,笑眯眯的对我说。我低头看了戴在手上的手表,呀,六点半钟啦!不知不觉我已经看了整整四小时的书。望着妈妈那亲切的目光,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我也有一个毛病――爱玩。为了能多挤点时间去玩,我经常是匆匆忙忙地把作业写完,结果却是错误连篇,会的也都做错了。我还有一个毛病――马虎。记得一次数学测验,我急急忙忙地做完,而且自我感觉良好,心想没有碰到棘手的题目,这回一定能考95分以上。可一发试卷,我傻眼了,85分,那一次我难过了许久。也是从那一次后,我才下定决心要改掉马虎的毛病。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爱玩、马虎的女孩。

自传的作文篇3

鄙人陈宣羽,祖籍沅江,无字无号,小名孛孛。

正值豆蔻年华,面黄而眼细长,一头短发常凌乱不堪,五官勉强算得上端正,并无倾国倾城之姿。所幸父母相亲,家庭和顺。

孛颇为自傲霸道且声音洪亮,人惧,赠名“暴力女王”,却又因甚易妥协,故常惹人发笑。

初,孛与友约出游,期日中,友日中未至。孛怒,驱车往其庐,叱问门前戏玩之小妹:“阿姊在否?”小妹瑟瑟抖曰:“阿姊正睡!”孛勃然变色,推门而入,指友大骂:“非人哉,与我约日中,日中不至,实属无信!”友惊醒,辩曰:“勿怒,吾之错,必改之......”孛仍不解气:“汝已负我,如何改之?”友蹭吾手谄媚道:“吾甚累,作业劳吾神,求汝之谅,今日任尔驱使!”孛转怒为喜,急曰:“速去更衣,吾待之!”友人离去,孛敲桌待之,稍后,前事尽忘,欣欣然相与出游。

孛就读于政通,此校甚好,孛学亦不错,居班级前列,唯厌学于洋人之语言,虽甚认真,然屡败屡战,也不曾放弃!

孛有一兄,名哲皓,为士卒,颇高大,与孛关系甚好,两人同游南沙,兄望海叹曰:“此水甚清甚美,愿阿妹如此水一般!”故孛最爱海。另有一物莲,本亦是心头所好,其物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亭亭玉立如仙人,乃世间极美之物。孛闲时曾养之,不得其法,致莲枯萎而死,无奈弃之,遂终不养莲!

孛极易满足,每有购奖券,以得末奖为荣,至于连末奖也不得,亦不恼!

如是而已,孛实属平凡也!

自传的作文篇4

记得小时候我是那么乖巧,可爱,有趣,顽皮等。只是一眨眼,我就变成了一个快满十一岁的小男孩!

我这人,也没什么特点,只是有一条其他男生都没有的“魔力小辫”还戴着一副眼镜。

小时候贪玩的我可是无与伦比的,和几个跟我差不多年龄的小朋友来追赶打闹,一玩,就是一整天,直到半夜才回家。

小时候贪吃的小馋猫—我,每次妈妈回来时,总是会大叫:"小馋猫,吃零食了,”我会一个劲冲下去,有时会摔跤,但零食的诱惑,痛算得了什么,每次看见一大包零食,我的口水会飞流直下三千尺,把零食吃得干干净净,渣渣不剩。

小时候,我可是天下第一“贱”,一天到晚都拿着我的神器—剪刀,不是像怪兽那样搞破坏,就是给小猫剪胡子,有时都会贱到最后的程度,给小狗剪毛。

现在,我长大了,不再那样贪吃,贪玩,爱贱了,但我还是缺少安全感!

记得九岁时,我和小朋友在一个地方玩“植物大战僵尸”我站在最边上,当“机枪射手”“呯呯”“呯呯”正打的激烈时,一块大石头压到了我的'脚,我疼的大哭,边叫着:"苍天啊,大地啊!救救我!”十几个小朋友用力把这块巨大的石头挪开了,我哥哥叫来了我爸爸,爸爸背着我,上了汽车,去了石门医院,爸爸就陪了我四天四夜。

我懂了,我要有安全感,当然,我也感受到了爸爸对我的爱和关心。

这就是我的自传。

自传的作文篇5

8月31日是我的破壳日,如今已过了十一个春秋。我整个人好像和别人没什么不一样,唯有那独特的性格给我的人生增添了色彩。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的想法、行为都和其他小朋友不同,不信?我举两个事例来说吧!

妈妈说我三岁时,带我上街,她一到店里买衣服,我就挣脱她的手,找到隐蔽处坐下,用挂在架子上的衣服或裤子遮住脸发呆,妈妈常常找不到我。对此,我也表示很无奈,我当时的想法太奇怪了。

我读了九年书,就不喜欢一年级。具体原因,我也不知道。

一转眼,我就幼儿园毕业了,在家玩了几个月,又到了新一届一年及报名的'时候了。报名那天我不哭也不闹,老师来了还表扬我乖,不像其他小朋友又哭又闹。可是上学没几天,我就装病,让家长带我回去。到最后,我就成了放羊的小孩,他们看见是我打的电话,要么不接,要么挂了。我干脆就整天哭,班主任不得不给我家长打电话,我心想:终于可以不在学校里了。爸爸来了后,给我讲道理,可我哪里听得进去。到了二年级,我便不闹了。后来真的生病了,给家长打电话,他们都还要再向班主任求证。四年级的时候,还有很多老师把这件事和我开玩笑呢!现在想想,我以前真是太不懂事了。

时间老人带走了那调皮的低年级小孩,现在,我已是即将毕业的大姐姐了,面对十一岁的人生,前方的路,有鲜花,也有荆棘,我相信,只要我坚持走下去,一定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自传的作文篇6

十二岁是个爱做梦的年龄,十二岁是个如诗如画的年龄,十二岁是一个属于黄金时代的年龄,转眼间我已步入六年级,马上就要小考了我早已进入紧张复习阶段。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啦同学们飞速回到教室老师也早已站在讲台准备授课。课堂上的.我大脑运转速度非常快,老师的问题经我三下五除二就答出来了,课堂下的我也毫不逊色追着老师问题仿佛似个“问题孩子”老师也总很热情很乐意教我题经过半个学期的努力学习成绩上升迅速。但我毫不有一点骄傲之感。

我也喜欢在操场上尽情的奔跑,如果你早晨起来看到操场上那个小小身影那便是我,我爱运动我爱祖国我将来想当一名运动员以后为国家做贡献为祖国赢奖牌。

我爱阅读爱看一切书籍,在课余生活的我好似一个“小书虫”整天钻在书房看书有时候钻个大半天也不出来,正如毛主席所说“饭可一日不吃数不可以一日不读。”

我爱音乐我爱一切美妙的声音,它们总能使我快乐无比轻松愉悦。悲伤时音乐总能让我感到释然,音乐是人类精神的食粮。

我爱祖国我爱少先队我爱国旗我爱红领巾,每当五星红旗飘扬起来时我心中充满了无比荣耀之感,每次看到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胸前我就想起红领巾和国旗是战士的鲜血染红的。

我也富于幻想梦想把自己在美丽的大自然里尽情歌唱,尽情嬉戏安居在森林里,远离世界的纷争、险恶。

这就是我。

自传的作文篇7

我姓刘名杏子,属马,爱好主持朗诵等,现在西站路小学六年(2)班,曾获奖四十余个,年年都是“三好学生”,现任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大队长,性格外向,体型偏瘦。

我虽属马,却偏偏有一股牛脾气。一次,我在校门口值班时,发现一个小朋友在扔零食袋子,我让他拾起,谁知那个小朋友竟撒腿就跑。我想,这个小朋友也太不讲卫生了,看我不把他“捉拿归案”。我想了想,一个箭步冲了上去,用手一拽,那人只好返回校门口乖乖的将垃圾拾起,向垃圾桶走去。

虽然我性子倔,但是我也是个热心肠:同学受伤了,我会将他送到医务室;同学作业不会做,我会耐心的指导他;同学忘带东西了,我会把我的`和他共用;同学生气了,我会慢慢的开导他;同学……

在我的人生经历中,有一件事令我至今也无法忘怀。

记得那是我七岁的一天,当时正是夏季中最热的一天,爸爸给我买了一箱西瓜,从中挑了一个,说:“这个准甜!”,我不信,便尝了一口,果然,很甜,我不解地问:“爸爸,你怎么样知道这个很甜呢?”爸爸对我说:“如果想知道西瓜甜不甜,就在西瓜上切一个小三角,并取出来尝一尝就行了。”次日,爸爸去上班了,我想爸爸一定很热,于是从客厅拿了一把小刀,在每一个西瓜上切了一个小三角……

这就是我,一个热心而又性倔的一个小女孩。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自传的作文篇8

嗨,大家好!我是李璐含,我的生产日期是2002年6月12日。我总会梳个马尾辫,带着一个粉色的发卡,我的脸圆嘟嘟的,还保持着儿时的`状态,老师说我是“婴儿肥”。这是不是在夸我呢?呵呵!

我记得,当我刚刚好奇地踏入小学的大门时,一切都很轻松。一年级时,我是第一批加入少先队的;四年级时,我当上了中队委;到了五年级,我又荣幸的当上了大队干部。但是,随着年级不断地升高,功课也越来越难了,所以,已经六年级的我要更努力地学习!不过,要说到校园生活,我还要批评一下自己:我太要强了。就比如说那次体育课,我和郭旻嘉比赛跑步,我输了,很不服气,就说是因为我长时间不跑了,这次不算。唉,这毛病我可真得改改了!

我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呢!我是一个“小书虫”,我一看书就会入迷。而且无论是干什么,我都要见缝插针,看会儿书。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个中午为了看书,忘记了桌上妈妈给我留的饭菜,记不清有多少次为了看书,竟然一下在厕所蹲了半个小时!难道我不是个十足的“小书虫”吗?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六年的小学生活正在慢慢流逝,这是一去不复返的。所以我要珍惜小学里的最后一年,加倍努力地学习!

自传的作文篇9

随着一声哇哇的啼哭,一个新生儿诞生了。听妈妈说,那时候的我很爱哭,而且还很淘气。因为爸爸那时候工作忙,只得把我扔给妈妈一个人照顾,当时妈妈正在医院,还要看好我这个淘气包,听说那时可费了不少劲。

四岁那年,刚上幼儿园。第一次听妈妈说要送我到幼儿园时,记得那天哭了一晚上,还以为他们不要了。第二天妈妈要送我去的时候我死活也不肯去,又是装病装傻,结果还是被妈妈和老师硬拖进了教室。在班上我认识了许多年龄跟我差不多大的小伙伴,从此就爱上了幼儿园。每天早上都是我拉着妈妈去幼儿园门口的。

七岁,转眼间,进入了小学。当时的我是对幼儿园有多么的不舍啊!从一个充满欢乐每天做游戏的教室,变成了一个除了上课只有写作业的教室。原本熟悉亲切的.老师也变成了陌生、长着一张大头脸的老师。为此,我还逃了很多次学,可都被那个木头脸的老师给拽回了教室。手上写着检讨,头顶上还挨着老师的批评。

一转眼,又过了五年,这时我到了初中,初中变得成熟稳重起来。由于刚升入初中时,我像是被幸运星砸中了一般,在班上考了个第三名,导致每次考试只要不过前五,就得自觉地回到家低着头,等待着爸妈的批评。但每次他们都只是说:“你长大了,给你留点面子,下次再敢考成这样你试试!”其实,我心里明白,他们只是舍不得打我罢了。只得自己在房间里重重的甩自己一巴掌。

这就是我,一个从淘气爱哭变成成熟稳重,时不时还会有些小脾气的我。

自传的作文篇10

我于一九九八年出生于邵阳市的一家姓宋的家里。父亲是教师,母亲是乡下人,她从小就渴望读书,因家里今年经济条件差,读小学便辍学了。帮着外婆去田里干活,因而成为了一名女农民

我的童年是在外婆家度过的'。外婆家在乡下,虽然偏僻,但风景很优美。那里有一个大草坪,那里会有许多同龄的孩子聚在一起玩耍。我也是其中一个,我们整天沾花惹草的;有是还一起干干坏事儿。比如说把人家的菜给拔几捆,去人家的果树上去摘果子吃,想摘多少有多少,那叫一个爽啊;还有时在河里撒泡尿,让鱼儿们喘不过气来;在人家凉好的衣服上撒些泥土。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好在那些爷爷奶奶们不和我们这群小屁孩计较,骂过一声兔崽子们就算了。真是荒唐岁月啊。虽然现在我没那么淘气了,但想想还真挺怀念的。多么有趣的童年啊。那时我还结下了许多发小;二狗,大发,玉宝,不知道他们到哪里读书去了,还真挺想他们的

上小学是,我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我了,我把我的聪明才智放在了学习上,我的特长有许多;唱歌,跳舞,书法,演讲。还不赖吧。小学时的成绩在班上总是名列前茅,人不可能一生都成功,也会经历风雨吧,但我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选择了坚强。

我就是一个天真活泼。聪明伶俐多才多艺的宋映辉,你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自传的作文篇11

也不知是受谁的开导,我从小就和书有了不解之缘。记得小时间妈妈经常给我讲童话故事,不识字的我老是依依呀呀的叫个不绝。识字多了,读的书也就多了。今后,书虫的爱称也就不请自来。

我爱书,乃至可以感觉它的统统内在。弗成以用不食不眠来表达这种留恋,但恋恋不舍也学会成为我和书之间最适当的干系。照旧那句如出一辙的话---我爱书!

我会一有时候久在书中钻取,书中有无数的蜜糖,任我放荡吸允。爱看书的我固然要仔细遴选,我喜好读同龄人的书,由于只有如许才会感觉你我之间的担心。同时,也可以从中进修到有点和找出本身不敷的处所,这使我享有快活。

书橱里的书已挤不下了,每本书都有翻过的陈迹而不显得脏脏,每页都有我钻过的洞眼儿而显不出庞杂。

寻常,我最常去的处所便是书店,这也导致我和书主的.一阵又一阵的昙花。说真的,我怕书主启齿,他们一启齿开始说的确定是“你不买不要乱动”之类的话,我最厌烦这种人,厌烦他们的卖弄。当你掏钱的时间,他们会向你倾销最好,也是最贵的书,是你被吸引而又被诱骗,这大概是小贩营生的本领吧!只是如许做的人枉与书打交道了。

多年的看墨客涯也让我读懂了生存,读懂了人在世的目标,不值得一谈的是,这也是我眼睛近视的直接泉源。

照旧要品味无数的册本。书,我是你的书虫!永久与你在一路!

自传的作文篇12

我是一个普通的初中生,没有什么特别的,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技能,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在各方面都和别人一样,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说到优势,我要花很长时间去思考。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思考,我认为诚实应该算一个。诚实是做人的底线,也是在这个社会立足和立业的基础。我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做的。例如,有时我错过了作业,但当我收到作业时,我不会抄袭别人。如果我不做,我就不做。抄袭作业的行为欺骗了老师、我自己和我的家人,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又如,我通常尽力完成别人委托我做的事情,因为那是别人委托给我的责任。

缺点是第n次方的优点。我最大的缺点是脾气暴躁。我在学校很少释放“爆炸物”。最多,我只是不开心。但是如果我生气了,我的“力量”估计会像氢弹一样大。但是别担心,我更有原则,我不会随便对人发脾气。不久前,班上发生了一件“大事”,这也深深地触动了我,所以坏脾气必须改变。另一个是效率低,书写不好,必须改变,否则会成为今后学习的绊脚石。

在进入,上初中的这两年里,我一直在丢东西,不断地收集东西。我失去的是冰,心理障碍,坏习惯和不良行为。收集到的是知识、友谊、做人的真理和对事物的态度。我想吸收好的,唾弃坏的,这样我就可以改正我的缺点,巩固我的优点,把“缺点和优点”变成“优点和缺点”。

自传的作文篇13

在1994年10月31日的这一天,一个新生命诞生与这世上,那就是他——王瑞成,他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可调皮了,不时地踢他妈妈几脚,他妈妈虽然疼,可心里却高兴的不得了。当他从他妈妈肚子里出来的时候心里一点也不高兴,因为外面的世界很吵,又冷,还有许多仪器弄在他身上,完全没有在他妈妈肚子里这么好,又暖和,又安静,简直是天差地别,所以他一个劲的哭啊哭,到后来习惯了也就不哭了。医生帮他做完全身检查,终于把他放回了母亲的身边,母亲身边就是好,又温暖,又温馨,母亲还用手轻轻的抚摸着他,用那双慈祥的眼睛注视他,他心里觉得这就跟在肚子里差不多,真是好呀!

自从他诞生了后,家里又开始热闹起来了。每天他姐姐都抱着他飞来飞去,有时还陪我一起玩玩具。妈妈要是看到我哭了,就会拿着一个飞机在他面前飞呀飞,来逗我笑,我肚子饿了就马上给我喂奶,我生病了就马上去看病,打针的话我肯定要哭,一旦我妈妈听到了那刺耳的哭声,心里就疼,毕竟我们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我想要什么就给我什么,简直把我视为掌上明珠,我也每天都过得快快乐乐的,有姐姐陪我玩,妈妈喂我吃得,爸爸带我散步。

我小时候很可爱,妈妈把我带带店里去,有许许多多的.阿姨都说我可爱,有的阿姨还抱起我,有的阿姨亲了我几口。总之见到我的人都说我非常可爱,都喜欢抱我,看来我婴儿时期,深受人们的喜爱,我的诞生也给许多人带来快乐。

自传的作文篇14

我—一个身高168cm的女孩,今年12岁了,长着两条又大又长的腿,圆圆的脑袋瓜上留着长发,我叫小雨。

在家人的眼中,我是一个乖巧孝顺的好孩子;在老师们的眼中,我是一个好帮手;在朋友们的.眼中,我是一个行侠仗义的人;在同学们的眼中,我是一个脾气暴躁的班长。总之,在不同的人眼里,我就会有另外一种性格,可是你们知道吗?我是一个爱听音乐的女孩,我很喜欢一个人坐在操场边,戴着耳机,静静地聆听音乐,因为那样会让我很快乐。

听姐姐说,小时候的我傻不拉叽的,整天跟在她身后。她还说我那时是个黄毛怪,因为我的头发是黄色的,而且皮肤非常白,一出门,经常被陌生人误认为是混血儿,还因此闹出了不少笑话呢!

一眨眼的功夫,我已经4岁了,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爸爸妈妈把我送到了一家私立幼儿园读书。在那里,我并不会像别的小朋友那样哭哭闹闹,而是自己一个人安静地坐在那里堆积木,所以在幼儿园的时候我的朋友只有三、四个。

三年后,我正式成为了一名小学生,交到了许多朋友。我还当了班长,我很高兴,每天早早地来到学校带同学们早读。老师让我做的事情我都会立马完成,生怕老师会把我这个班长换掉。

升入六年级,我依然是班长,成绩还是一如既往地稳定。不过我觉得在小学的五年多,真的让我学会了好多。昨天,我们班要出黑板报,我在画扇形方框的时候,发现这个扇形方框根本就画不好,老是画歪,我便和同学商量应该怎么画才好。最后我和小艺决定画一个比较简单的双重长方形方框。画这个方框只用了几分钟,而且我觉得很好看,这要是在以前,我就会随便乱画,画歪了也不管它。

这就是我从小所经历过的事情,永远也忘不了,它们伴随我快乐地成长。

自传的作文篇15

鼎鼎大名的“美猴王”就是我——陈建豪。1996年10月14日,在广东省化州市人民医院的产房,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淘气的我就诞生在这个世上了。如今我活在世上已经有12年了,纵观我整个人,好像与别人没什么不一样,是仅有两只眼睛,一张嘴,两只胳膊,两条腿,惟有那独特的性格——淘气,是我的人生添了不少乐趣。

听妈妈说,在我一岁的时候,一次,我在灶台上玩耍的时候,因为我太淘气,一不小心坐在了烫手的'锅盖上。当时,吓了全家人一跳,爸爸马上背着我往医院跑,幸亏没什么大碍,只是在屁股上留了一条疤。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我的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年时期缓缓走来。

古人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4岁步入幼儿园那时候的我是不太喜欢上学的,记得有一次,我在下课时,因为太想回家,就爬上了幼儿园的大门,准备“逃学”回家,但是很不幸,我这“阴谋”没成功,最后被老师“捉”了回去。这件事至今父母还会常常提起它。

在不断地淘气中,我又走过了幼儿时期。

现在的我,经过了12年的亲身体验,已使我渐渐懂事起来,我也不再淘气了,因为我已经懂得了淘气是不好的。我已经步入了小学大门,在小学学堂里,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我都再也不淘气了。

现在,回忆起以前的我,我觉得小时候真的太幼稚,真的太天真,真的太幼稚了,我现在已经不是“美猴王”了,因为我不再淘气美猴王了。

自传的作文篇16

我是一个勇敢的男孩,不胆小,可是有点顽皮,勇敢的我。我今年十一岁了。我的头很圆。我的爱好是打电脑。因为我属牛,所以我的'脾气有点犟。

有一次,放学回家,在路上,我突然遇到一只大狼狗。它很凶,在大声叫的时候露出了尖尖的牙齿。但是,我没有害怕。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勇敢,所以就不怕那只凶狠的大狼狗。我蹲下身子拾起两块砖头,连着扔到狼狗的身上,头上,疼得它赶快转身逃跑了。哈哈,对于那些看上去是凶狠的动物,你只要不怕,就能够把它吓跑!

还有一次,我在做作业。我做到很晚很晚的时候还没有做好。妈妈已经多次走上楼来叫我下去吃晚饭。可是,我就是没有下去吃饭。因为我想必须做好作业再吃饭,没有做好作业,我就是不能够吃饭。所以,妈妈只得让我继续做作业。我做呀做,一直做到七点钟,才把作业全部做好。这时,我收拾了一下本子,然后就走下楼去吃饭了。那饭菜都已经凉了,妈妈问我要不要去热一下。我说不用,端起饭碗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很快就吃好了。

有一次,我在跑步时不小心把头撞到了墙上,头上立刻长出了一个大包,痛得我差一点摔倒在地上,可是我却忍住痛而没有哭。还有一次,我的手被草割伤了,鲜血很快流了出来,手上还钻心似的痛,但是我还是忍住了,没有喊痛,也没有哭。因为我知道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自传的作文篇17

打开记忆的宝库,回想起童年的趣事。

在我五岁那年,我正在读中班。一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下午,我背着小书包,开开心心地去上学。直到最后一节课的时候,一只蜜蜂如同一只老虎盯着一只脆弱的山羊一样盯着我。我心想:它不会飞过来叮我吧?果然那只蜜蜂不怀好意地飞过来。老师见了我头有一只蜜蜂飞来飞去,便说:“潘成澄,你不要动,蜜蜂就不会叮你!”老师的话,如同一把救命稻草,不然我就惨了。我屏息凝视地看着蜜蜂在我身旁飞来飞去,嗡——嗡——的声音萦绕耳畔。只听“啊”的一声,原来蜜蜂“奋不顾身”扎入了我的`小拇指……

一年之后,爸爸从交流会上给我买了一个玻璃球,里面有一条小鱼,我很是喜爱。可是悲剧发生了!我抱着玻璃球,看《智慧树》,不知为何?我特别想睡觉,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砰——一”响声把我吵醒了。原来玻璃球被捏碎了,我感觉我的左手特别疼。一看,玻璃片割到了我的左手,流了许多血,我“哇——”一声哭了出来,爸爸立马抱起我去医院,到了温州医院我便睡了过去,等我醒来已是第二天早晨。这件事让我后悔莫及,我不应该抱着玻璃球睡觉,如果世上有后悔药,我巴不得把所有后悔药都吞下去!

无论欢笑的童话还是悲伤的过去,都成为了我人生历程中难忘的回忆。

自传的作文篇18

我出生在一个温暖的中午,恰巧我父亲打工回来,所以我爷爷就给我取了一个名字,我属狗,可是我却不会狗急跳墙,我的性格也是比较温和,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有许多的好朋友,转眼间我已经漫漫人生路中留下了14个快乐的小脚印,还是屈原说的那一句话,好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正是这样的人生之路需要我们用心的去走。

深入初中之后,我来到了一个新疆,大家相互关心相互尊重,我们开始寻找了自己的爱好,我上初二之后才真正找到了自己的爱好篮球,我和我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学习,因而我们的学习成绩都有提高,自然随着物理学科的加入,我发现时间越来越少了,但我不会再抱怨,为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去学习,也正好应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会有的。

在三年的初中生活中,我已经过了差不多一半了,在这一半的时间里,我收获到了许多,再说一年半的时间里,我也确立了我自己的理想,我想考上一所好的高中,然后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也想发展自己的爱好,成为一名运动员,但是这件事是以后的事情,现在只有把学习搞好,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因为它使我能够直面困难,我的人生只能由我自己选择,因此我就是我是那即将绽放的花朵,是那不一样的烟火。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有自己的故事,有自己所珍视的东西,也有伟大的梦想,但在这些事情的背后,都有着付出巨大的努力。

自传的作文篇19

我,一个爱哭爱笑,多愁善感的女孩;一个不高不矮,希望能得到父母谅解的女孩;一个勇敢活泼,充满自信的女孩。

今年年方十三,正是既糊涂又聪明的年龄,初次面对人生的考卷——小学毕业升学考,经过了紧张又刺激的考试,迎来了令我憧憬已久的中学校园。

我虽爱哭爱笑,但也有苦有甜。将面临小学毕升学考,老师每天布置很多作业,压得同学们都喘不过气来,每天做作业做到晚上十点,已是家常便饭,但我们还是坚持的度过这个难关,在这个小学毕升学考中,许多同学都取得了高分数,我们心里比吃了蜜还甜。都觉得考试前的坚持和努力是值得的。

我虽不高不矮,但在班上也算是个矮冬瓜,经常受到同学们的讽刺“hi,矮冬瓜”“小矮子”,但我从不在乎这些,因为我要用实际行动来让我长的更高。曾经,我为了长高,每天要吃一碗半的`饭,经过我的努力,今年我长高了将近五厘米,我高兴极了。自此很少同学对我说“矮冬瓜”“小矮子”这类话了。

我虽勇敢活泼,但我也胆小怕事。十岁时,我去奶奶家玩。一天,看见李大爷他拿了两斤梨回来,伙伴们闲着无聊,便出了个主意:去把李大爷家的梨拿过来废了吃掉。伙伴们都答应了,唯独我不答应,他们问我问什么,我说:“偷人家东西多不好,万一被李大爷发现了怎么办?我们可是要挨打的。”“不怕,”经过虎儿的万般劝说之下,我还是答应了。我和妞妞守门,虎儿和小燕子去偷,我们顺顺利利把梨偷了出来,几口就吃了。吃了后我害怕极了,生怕被李大爷发现。最后我决定跟李大爷道歉,并用自己的零花钱重新买两斤梨还给李大爷。

这就是我,一个爱哭爱笑,不高不矮,勇敢活泼的女孩。你们愿意和我教朋友吗?

自传的作文篇20

嗨,大家好,我就是那个在全世界引起轰动的体育项目——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足球。

咳咳,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足球,于2000多年前战国时期在齐国都城临淄被人类给创造出来。当时的我被称为“鞠”。我用皮革做外套,肚子里塞满鬃毛之类的东西。我可以帮助士兵们强身健体和提高战斗力,所以古时候的士兵们都很喜欢我。

唐代是我的昌盛时期。当时已经用往我身体里灌气来代替了往我肚子里塞鬃毛,设备器材方面也逐渐完善起来。不但男子爱踢我,女子也开始踢我,并且传到了日本。宋朝时,出现了称为“香云社”的球会组织。可以说,中国是最早发明和用我参加比赛的国家。

现代的我兴起于英国。英国人之间流传着一个故事:公元1042年前后,丹麦人入侵英格兰。有一天,一个英国士兵在清理战场的时候,突然挖出了一个丹麦人的头骨,他想到自己的祖国被侵略的情景,变一边使劲地踢头骨一边不停地咒骂:“该死的侵略者!”他的这个举动带动了不少人,于是旁人也自动加入了这个行列。随着时代的变化,我由一个头骨变成了今天黑白相间的足球。

不瞒你说,我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挺伟大的',不是我自恋,而是事实。不信的话你想想,没有我,哪来的贝克汗姆,哪来的香蕉球?没有我,哪来的罗纳尔多呢?……没有我,他们怎么可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呢?

“咦?足球呢,足球哪去了?没有足球我们还怎么比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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