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看书,所以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很多书,我的书架上、桌子上、茶几上琳琅满目,到处是一堆又一堆的书。
我一天能看完300多页的书,可是爸爸说我不会看书,我很纳闷。有一天晚上,我忍不住问爸爸,“我每天坚持看书,为什么在爸爸眼里却还是一个不会看书的人?”我有满肚子的疑问。爸爸不紧不慢微笑着摸摸我的头说:“你知道每个故事的背后都有什么道理吗?你能把书里的内容完整的复述给别人听吗?你对书中经典优美的句子做了记录吗?”爸爸抢淋弹雨似的问题彻底击垮了我的防线。我底下了骄傲的头,爸爸的每一个问题在我阅读时确实没有认真思考过。我拽着爸爸的衣角,谦虚地向他讨教。爸爸拍拍我的肩示意我坐下,给我讲起了他的阅读方法,他阅读《三国演义》第一遍粗略的'看,大概知道故事梗概。第二遍仔细地看,熟悉书里讲到的每个故事;第三遍深入地看,熟悉书里每个人物的形象特点,还要边看边画做标记,看完一部分还会进行思考。听了他的话,我终于明白什么才是阅读。
从那以后,我边看边思考,看书不求速度,每一本书的内容我都认真去理解,有不懂的地方就主动跑去问爸爸妈妈,看到特别生动优美的句子我也学着画一画。等我第二次看,第三次再去重复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记忆就更加深刻了,偶尔对特别感兴趣的书阅读完后还会写短小的感想。
我记得最深刻的是阅读《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讲了善良的查理遇到了旺卡先生,他帮旺卡先生找回了童年的记忆,找回了父亲的爱。书里用了很多耐人寻味、生动有趣的句子,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和妈妈还找出了这部电影看了一遍,书里的内容被电影里的人物演绎地活灵活现。真是棒极了!以后我能完整地把这个故事讲给身边的人听。
阅读现在已经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了。
世界上有多少书,这个我不知道这个数字有多少或许是一亿或许是更多,书海茫茫,我们不过只是一叶扁舟,在书海中穿梭,或许我们会被海浪给沉入海底,但是肯定的是,虽然我们无法到达终点,但是我们一直走会见到更远的风景,见到更美的景色。
在寒假的时候我回去了妈妈的家,虽然在路上很累,但是休息一下便好了,在那儿我认识了一位很特别的人,他是我妈妈的哥哥,我按辈分要叫大叔,他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家书很多,有的是没有拆封的,有的已经纸都黄了,但是保存的依旧很完整。那位叔叔的长相也是很特别,皮肤微微有点黑,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看上去颇有学士风度,身上的衣服看起来很干净,很沉稳,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儒雅,那是岁月的沉淀,那是时光的给予。
有一次我去他家看书,那是我第一次去他家,他家有一间屋子是专门放书的,屋子早已蔓延着书香,其实书是没有香气的,只是你用你的心去感受,每一本书都像一朵花,或是雍容华贵的牡丹,或是空谷独幽的兰花,或是山间绚烂的野菊,或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每一朵花开的锦瑟流年,都记载在书上而散发出独有的香气。
书真的很多,比起我家的'简直无法与其相比,我似乎是沉溺在茫茫书海之中,不愿离去。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时候大叔从茫茫书海中抽出一本书,我看了一下那是一本看上去很旧的红楼梦,看上去是很老的样子,翻开书,里面密密麻麻的笔记在书上并不显得那么突兀,仿佛是那交缠的常青藤在书上布了抹异色,大叔说这是年轻时候买的,现在算的上是很珍贵,那时候考了年级第一,才能劝服妈妈买的,那时候书少,这本书,就陪伴着在每一个灯火昏暗的夜晚,陪了很久很久,算是一个老朋友了,现在我把它给你,要好好学习呀。
回到家后,我翻开了书,这本书是个倒影,我似乎从那一笔一划中,看到当年挑灯夜读的少年,从那已经翻烂的书角中感受了刻苦的。读老书,不仅读内容,而且还要读回忆。当岁月无声经过的时候,或许只有书可以记录下我的记忆。在书海中畅游,不是为了到达终点,而是为了享受其过程,或许能看到残月弯弓,或许看到满月如盘,或许是看到更美的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景色,读书吧,它不会辜负你对它的好。
人们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一本好的书犹如黑暗中的一盏灯,驱散心中的不解和迷茫,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口水,让人回味无穷。
在我二年级开始,老师就已经提倡同学们多读书,这也正是令我喜爱上读书的一个契机。
自此之后,我对读书越来越着迷,还记得有一天去图书馆借书,一眼便看中了古龙的武侠小说《湘妃剑》,成功借阅后,我开心极了,回到教室便埋头苦读起来。看着书里的侠士替天行道,逍遥自在的样子,我向往极了,慢慢的,一个小小的,只属于我的武侠世界便在我脑中形成,使我久久挥之不去,便任由它这样存留在我脑海中,占据我心里的一部分了。
看完一遍《湘妃剑》后我却还回味无穷,趁着闲余之时,便又捧起了它,第二遍的欣赏,与第一遍有所不同,仿若一些新的感情被我领悟了出来,我便开始细心的琢磨起书里的每一个字眼,专注的连父亲喊我吃晚饭都拖了许久。
可是下午的几个小时根本不够我去融入这个令我神往的武侠世界,临近睡觉,我的脑子里却满满的都是这本书,我翻来覆去,怎么睡都睡不着,索性开起了灯,捧起了书,把它看完,才得以安心地睡着。
每一遍看完一本书,每一遍的感想都是不同,第一次,你可能在为主角感到庆幸,第二次,你可能便开始深思这丰富的情节,第三次,分析透了这繁琐的情节,说不定每个人物在你的.心里便又有了改变,这就是读书的神奇之在。
读书,贯穿了我的生活,我结束过不同领域不同的书籍,看到过每一个不同的主角,看到过每一本书不同的,却又精彩的结局。有的令我开心,有的却使我惋惜。所以,我又怎能不去读书呢?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能让一个人去看到世界里每个地方不同的故事,读书让一个人的心灵变得丰富多彩。书就是知识海洋里的船只,领着我们去探索知识的浩瀚海洋。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而我就觉得,书籍就像是我的一位良师、一位益友、一个终生伴侣……说起读书,我和它有一段不解之缘。
在读幼儿园时,我已经开始阅读了,虽然那时我只是阅读一些连环画、漫画书,可那时的我却觉得这些闲书读起来是那么津津有味,精彩有趣。及后,我上了小学,读三年级时,就迷上了文艺书,童话故事及科普类书籍等。那时的我,只要一拿起书,就立刻沉迷当中,看得如痴如醉。正是那一本《世界的未解之谜》,把我带进到奇幻的科学探索世界;还有那本《安徒生童话》又令我仿如置身于神奇美丽的.童话王国;而最令我爱不释手的要数《小故事大道理》,书中那一个个精彩故事,升华了我的人生智慧。所以说,我已经和书结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时光飞逝,转眼上了三年级,书的吸引力对我更大了,像磁石一样吸附着我,可三年级的作业真不少,顾得上做作业,就看不上课外书了。所以,我想“摆脱”读课外书这种习惯。可是,有一次,当我看见班上的一名同学拿着一本新出版的书,就按捺不住自己的爱书之情了。正想向他借,可一想到作业太多,就不禁打消了念头。可我并不想就些罢休,想出了一条妙计。当天,我把做作业的速度加快,挤出时间,终于可以重读课外书,找回了我久违的阅读滋味。可第二天,老师便把我留堂,原因是字体写得龙飞凤舞,而且大部分都做错,简直是一塌糊涂……
但那次以后,我并没有放弃读课外书的这个习惯,因为读课外书也有很多好处啊。记得一次,考试写作文《我与电脑的故事》,我想:这次一定可以大展拳脚了,以前书中读的优美词句,终于派上用场了。而且我考试的前几天“临阵磨枪”,一连看完了几本作文选,吸取了不少精华。果然,我的作文得到老师的好评。
书是知识的源泉,大朋友,小朋友们,让我们多读书吧!
当你落寞时,书给你勇气;当你悲伤时,书给你欢愉;当你狂躁时,书给你冷静;当你成功时,书给你导航。
小时的我,并不喜欢读书,甚至觉得书里的内容枯燥乏味。生动有趣的场面用图画或电视描绘不是更直白,为何要固定在书本上?有时候书本上有些地方非常别扭,我都看不懂。
那是一次阅读考试,这正是我的软肋。果不其然我只考了56分,我自认为没有什么,心想: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一次阅读考试吗?但好强的我拿到试卷,看到那两个如此刺眼的数字时,脸上还是涨得通红,火辣辣的。这是我第一次“不及格”啊!同学们都围聚了过来,纷纷议论着。顿时,我耳边想起了同学们各种各样的冷嘲热讽:“哈哈哈,考的这么烂。”“连及格的尾巴都没有抓到。”“唉,娃儿,没文化真是可怕啊”……
我无言以对,只是一个人默默趴在桌子上,强忍住内心的失落和挫败感。可是,不争气的泪水好似决提泛滥的潮水,从眼眶喷涌而出。我心中有上千个声音在呼喊:为什么?为什么同学们如此嘲弄我?为什么我的知识这么匮乏?
泪水渐渐冲走了我心中的伤痛,却冲醒了我的思考。我拖着灌铅的双腿行走在校园。抬头仰望天空,天空被乌云遮住了一般,灰蒙蒙的`,如同我的心情。看着周围的人谈笑风生,我却更加孤独了起来。
回到家中,我竟破天荒的翻起了我唯一的一本课外书,还是老师送我的——《阅读》。翻开这本书,一句话冲击着我的眸子,温暖着我的心灵——“困难是上帝给你的祝福!”就仅仅这一句,消融了我心中的坚冰,拨开了我内心的云雾,指明了我努力的方向。
从此,我很喜欢阅读,我更喜欢《阅读》。在阅读中,我看到了激励人心的画面;我了解了更加丰富多彩的世界;我认识到了阅读的重要意义;我明白了读书可以陶冶我的情操,让我变得更加睿智。我想,我和《阅读》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我曾经与阅读发生了一个小故事。
有一次周末,爸爸妈妈出去加班,只有我独自在家里看电视。我无意间打开了一个频道,看见里面讲了关于一些星座的知识。从那时候起,我便对星座有兴趣了。
第二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心想:这真是一个好机会,说不定我还能找到跟星座有关的书呢。我左翻翻,右翻翻,翻得满头大汗都没有找到。这时,我忽然看见妈妈手里拿的`那本书正是我要的那本天文星座观测大全。真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妈妈把那本天文星座大全拿给我,说:“孩子,我觉得这本书不错,要不妈妈就买这本书吧。”“好啊,好啊!”我激动地说。“但是不能为了看这本书而耽误了学习,知道吗。”“知道知道。”我一边拿着那本书,一边回答妈妈。
回到家后,我废寝忘食地看那本书。尽管妈妈叫了我十来次吃饭,我仍然沉迷在书中的世界里,看得津津有味,没空理睬妈妈。这时妈妈彻底发怒了,大声吼道:“不就为了一本书,看得这么入迷,还废寝忘食。你作业都没做完就这样。这本书我先没收,以后你做完作业了才能看这本书。”说完,那本书立刻被妈妈拿到书柜里藏了起来。平常我看书时,妈妈从来没有没收过我的书,而且她也没有发过这么大的火。她每天都是忙她自己的事,也从来都没有限制我看书。没了书,我就没了精神粮食一样。
从那天开始,我的作战计划便启动了。每天晚上妈妈做饭时,我都会偷偷溜进妈妈房间里把那本书放进书包里,带到学校去看。直到看完为止,我才把书放回去。但是,这样偷偷摸摸的心里不是滋味。我便去向妈妈“约法三章”。我对妈妈说:“妈妈,我想和你“约法三章”,一是我会保证我只有每天做完作业了后才会看书。二是在周末的时候我不会看到废寝忘食的程度。三是如果以上哪一条没遵守那本书你可以没收三天。”妈妈思考了很久,最后终于说了“好,你说的哦。”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看那本书了,心里的那块大石头已经落了下来。
书对我来说,是生活中必不可缺的营养品。仔细想想,高尔基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很喜欢打乒乓,自从四年级暑假开始学习起,一直很努力,进步——用教练的话讲——也很快。但学了几年下来,不知为什么,在打乒乓时,有时就有点怕苦、怕累、怕输,比如碰到天气不好的情况,就不想去练了;碰到练习时经常输球的状况时,又不想打了;碰到训练时间长一点,又觉得没必要……乒乓球无形之中成了烫手的山芋,具体反映到行动上就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很快,我的“异常”被爷爷发现了。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玲玲啊,学乒乓光有三分钟热度是不行的,你刚学时不是说要成为年级打乒乓的强手吗?难道你是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我被爷爷说得面红耳赤,支支吾吾地妄图辩解。爷爷何等地聪明,一看就知道我不是心服口服的'。于是,他顿了顿,继续说:“你不是很喜欢看《西游记》吗?书中的主人公唐僧意志坚强,不怀二心,才取得真经,若是换了猪八戒,受不了诱惑,没有坚持到底的精神,这经还取得成吗?你也是一样啊!千万不能学猪八戒啊!”
对呀,我如梦初醒,唐僧不正是靠了“坚持”二字才成功的吗?!唐僧一路上,不说露宿野外,食不果腹,也不说妖魔鬼怪,财色利诱,就十万八千里的跋山涉水也够辛苦了。面对严冬酷暑,风雨交加的恶劣环境,他总是坦然面对。尽管酷暑汗如雨下,严冬瑟瑟发抖,他总是不屈不挠,坚持取经,终于笑到了最后。他在困难面前,永不言败,没有过片刻的后悔。而如今,我要想打好乒乓,不也要靠坚持吗?我到社区再远,也没有唐僧的取经之路长;我锻炼时再苦再累,也没有唐僧取经所历经的苦难多;我输球输得再多,也没有唐僧所遇到的挫折多……如此,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去打乒乓?
想到这儿,我急忙说:“爷爷,我知道了,我今后一定会好好练习的!”
爷爷心满意足地笑了。
做每一件事,不都应该坚持吗?我仿佛若有所思。
从那以后,我的乒乓技艺果然逐步提高了。
秋末,雨丝轻轻地洒在我面前的玻璃窗上。我放下手中的笔,又捧起手边的一本书,静静地,仿佛融入了书中的内容。
犹记小时,母亲将书引入了我的世界。窗外微风轻拂,叶片磨擦的沙沙声传入屋中。母亲坐在窗前,面朝我向我讲故事。母亲的声音轻盈,柔软,故事的内容引人入胜。我似乎就在这些故事中寻找,观察。这便是我的阅读起点。
如今,我已在阅读这条漫长的道路上前进了许多,书籍成去了我进步的阶梯,伴随着我的成长。《牛虻》中一位英雄战士的'壮烈革命与牺牲让我看到了真正的英雄;《海底两万里》让我了解了深海的奥秘与人内心的执逐追求;莎士比亚的喜剧,悲剧让我心潮涌动,也让我从中看到了世间的欢喜交错。阅读,已然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犹记刚进入初中时,好友的分别、科目的增加,日程的繁忙让我被压得无法忍受,我痛苦万分,又无可奈何。无数个难眠之夜,是阅读让我安然入睡。保尔的坚强,傅聪的勤奋,孙少平的努力指引着我前进的道路;《读者》中写“既然你改变不了生活,就要学着适应它”,告诉了我前进的方法;《名人传》中三位名人在历经磨难后创造伟大成就的经历提供了我前进的鼓励。我汲取着书籍的养分,从中获得动力,这才让我度过了适应的难关,投入到初中生活中去。
“书籍能让人受益终生。”“青少年就要多读书,读好书。”朱先生信中的话让我十分赞同。阅读给了我生活中的无限希望,阅读给了我精神的美味食粮,阅读让青春的我焕发出无限活力。阅读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抬起书,我们在看书中的人物,看书中的情节;放下书,我们在看人生百态,思考当下与未来。
我觉得,阅读进行在每时每刻,我们在看书,也是观察生活,纵观人生,从中了解生活,感悟生活。阅读故事即为生活的故事。
我爱阅读,亦爱生活。
不知道为什么,从小从我接触到学科时,我就很害怕语文。我想大概是我从小就不喜欢表达自己内心想法的缘故。
我因为自己讨厌语文,所以有时候从心里排斥阅读,把大量时间放在做练习上,这样我更清楚我的语文功底是非常薄弱的。我也尝试过去阅读,我对那些内容繁多的著作没有耐心,囫囵吞枣的读法根本成效不大,所以我最多记住书本序言部分对著作内容的概括。所以短篇小说,小作文才是我喜爱的。
这个暑假我终于耐下心来,读了几本书。读了《欧也妮·葛朗台》、《尘埃落定》、《阿Q正传·祝福》、《雷雨》……之后,每个故事都让人的心为之震动,让人的情感随故事中的人物一起起伏变化,让人回味无穷。
《阿Q正传》中的主人公阿Q给我的印象是很深的。阿Q是一个处在社会底层的人民,仅是一个打打零工的流浪汉,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一个人孤零零地生活。阿Q虽然弱小,但他的精神时刻没有松泄过,他的“精神胜利法”始终是他的致胜法宝。因为阿Q的自尊,所以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眼里,甚至还很鄙薄城里人,仅仅由于在一些称呼和做法的不同,可见他还真是个
十足的土包子。
阿Q虽说是个下等人,但他也有藐视的对象,就是王胡和钱太爷的'大儿子。对于王胡,阿Q学得自己比他高一等,要是坐在他旁边简直是抬举他;对于钱太爷的大儿子,这个剪了辫子的人,阿Q一见到他便在肚子里暗暗的咒骂,他的假辫子,阿Q尤其深恶痛绝。被这两个人打成了阿Q平生两大屈辱,他却用欺侮小尼姑的方法获得自我心理满足。
阿Q是非常擅于用方法来获得自我理满足的,这在他的言辞上便可以得到最充分的体现。“我们先前比你阔得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这样的语句在文中也不少。《阿Q正传》的背景是五四运动,反映了知识分子内心的软弱和迫切地寻求精神依靠的愿望。看了这些书,才让我想起迷失已久的在孩童时第一次看到图画书的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