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很多本书,比如《笑猫日记》、《蓝熊船长的13条半命》、《三角地》、《甜橙树》《野风车》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野风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二疤眼子和他的父亲守护一架老风车的故事。这架风车承担着三十亩地的灌溉重任。他俩花了很大的精力终于把这架老风车重新修理好,并为它举行了庄重严肃的扯蓬仪式。风车正常运转后,将一股股清澈的河水运进了干渴的稻田。可是有一天,突然狂风横扫大地,风车狂转,不停地摇晃着,即将倒下,在这紧要关头,二疤眼子勇敢的抓住了风车,用尽全身的力气拉下一叶叶风蓬,一阵狂风,二疤眼子被吹进湖里……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在文中作者曹文轩对风的描述,他把一个从无风——微风——大风——狂风的过程描写的`活灵活现,层层推进,细致入微。他把微风比作为一个娇弱无力,穿着白裙的女孩子;把大风比作为一个汉子,像是披着斗篷骑在马上的侠客;把狂风比作为一把巨大而锋利,锐不可当,削铁如泥的砍刀。同时通过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千万要认真、认真再认真,那样你才能在生活学习中走的更高、更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吹牛大王历险记》,它主要讲了18世纪德国男爵敏豪森所经历的故事,它的作者是拉斯伯和毕尔格。
我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它里面的小故事都幽默有趣。比如他的马怎么被挂在房顶上的,它的'船是怎么被鲸鱼拖走而又弄回来的,他是怎样用猪油猎野鸭的,他是怎样活捉大野猪的,他又是如何在被大鱼吃掉后从鱼肚子里逃生的……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敏豪森坚持不懈的精神。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爬紫金山。我们走的是石头小路,走了一小半,爸爸说:“看谁先到山顶,如果我输就请你吃冷饮,不过你输了就要请我吃哦!”我一听,立刻来了劲儿。爸爸一喊开始,我马上向山上冲去。才开始我还有劲儿,一下子就领先了爸爸,不过后来越走越没劲,眼看爸爸就要追上来了,我焦急万分,可又浑身无力,一旁的妈妈劝我认输,这时我想起了敏豪森,立刻向着前面的大石头冲去,向着山顶跑去,看见爸爸和我的距离越来越近,我又加大了马力。哈!我到山顶了,爸爸输了!我吃着最爱的冷饮,心里暗暗感激敏豪森,因为他让我明白坚持不懈就会成功。
同学们,相信读了这本书后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欢它,喜欢敏豪森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房子》,它的作者是维吉尼亚李?伯顿,这本书是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在汉唐书店买的。
这本书讲的是:很久以前,在乡下,有一个盖得很好的小房子。小房子坐在山冈上,非常开心的看着太阳升起、太阳落山;每到晚上,他看着月亮渐渐地从一弯瘦瘦的月亮变成一轮满月。春天来了,他等待着第一只知更鸟从南方飞回来,长长的.夏天里,他看着大树小树为自己穿上绿衣裳,到了秋天,白天慢慢地变短,夜晚慢慢变长,接着是冬天,夜晚更长了,白天更短了。一天,小房子惊讶的看见乡下多了很多公路;多了很多汽车;多了很多楼房;多了很多商店……夜晚不在安静、平和。每个人看上去都很忙,四季看上去没什么不一样,没有一个人顾得上看他一眼,小房子怀念着美丽的家乡。有一天,盖房子的家人来了,把小房子带到了它向往的乡下。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城市里的每个人都很冷漠,他们匆匆而过,顾不上看小房子一眼。
我的感想是:虽然我们住在城里,每天都很忙,但是我们要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大家都不再冷漠。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的书是《三国演义》,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刘备是谁?“望梅止渴”是出处在哪里?想要解开一个个谜团,只要你读了我手中的《三国演义》,就可以马上知晓答案!
《三国演义》属于青少年必读书目,它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小说家、戏剧家罗贯中,他是中国章回小说的鼻祖。这本书是在人民流离失所时,借用东汉末年的'历史创作的一部小说。
这本书情节曲折离奇,生动地描述了东汉末年,群雄争霸。刘备、关羽、张飞三人在桃园结义。之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称雄北方,孙权占据江东,刘备取西川,在汉中称王,天下分为魏、吴、蜀三国。经多年征战,司马炎夺取魏国的权力,改国号为晋,吴主孙浩投降,天下一统的历史故事。
这本书注重人物形象的刻画和故事情节的安排,让读者的心情随着情节的变化上下起伏。不仅如此,这本书几乎为每个情节都配了一幅插图,图中人物栩栩如生,看着看着,就会有一种身临其境之感。
每一个人读《三国演义》的感受都是不一样的。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三国演义》吧,相信你们也会有丰富的阅读体验。
我从小就喜欢书,因为书给了我们快乐,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启迪……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营养品”在这里,并不是指物质上的食粮,而是指精神上的食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安徒生,他写的.《安徒生童话》让我收获了很多知识。《皇帝的新装》让我懂得了:做事要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全面的看待事情,要实事求是,不要落下太多笑柄。《海的女儿》让我懂得了:要想幸福,首先得让别人幸福,别人幸福,自己也幸福。《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懂得了:一个小女孩在大雪天赤着脚走在街上卖火柴的凄惨滋味。《丑小鸭》让我懂得了:不要以外表去看人家。也许你认为一个从小就很丑的孩子,长大后一定没出息,但结果往往不是这样。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幸福的滋味、快乐的滋味、凄惨的滋味等等,更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些内容中的知识。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大家好,我是一个热爱读书的小女孩,我看过很多的书,但是有一本书,它让我久久难忘。
昨天妈妈给我买了很多的书,其中有一本叫作《好学生有点累》,这本书上发生的故事和我们的学习生活都很像,它讲的是,有一名学生她叫蔡一心,是大家眼里的“好学生”,而且她还是班长,是老师最心爱的学生,也是爸爸妈妈最骄傲的.女儿,甚至当她犯了错误时,老师也会尽量的护着她,但是作为“好学生”的她却感到自已过的并不是那么轻松快乐,同学们的不理解,老师和父母的期待,都让她活的很累。很累。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好学生的苦衷,让我知道有的时侯她们也想做一个一般的学生,生活的轻松又自在,不在有压力,做一个开开心心,真真正正的自已。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她写的故事跟我们的生活很像,也让我知道了很多的道理,现在我把我喜欢的这本书推荐给了我的好朋友,也让理多的人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十分的好看,也十分的有趣,也告诉我,我不知道的好学生的秘密,我真是越来越喜欢这本书了,同学们,如果你们也感兴趣的话那就赶快去看吧。
《水浒传》这本书主要写了108个梁山泊好汉的故事,里面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地吸引人。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武松打虎的故事。话说有一天,武松喝了很多酒,摇摇晃晃地上山,支撑不住在山上的'大青石上睡了一会儿。这里只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看见一头大老虎向他扑来。武松借着酒劲,赤手空拳跟老虎搏斗,经过几番回合,武松抡起两个钢铁般的拳头,终于把老虎打死了。武松真是一个勇猛的英雄啊!
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有李逵,他是一个性格急躁的人,做事往往不分青红皂白,为了一点点小事就与别人发生打斗,打了再说。真假李逵最有意思了:李逵一天路过树林,忽然有个涂黑了脸,拿着两张爷头的人从路边跳出来,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挡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爷爷才是黑旋风。"那假李逵正想逃,屁股上已经挨了刀......
中国有一句古训:“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书”。在我看来,书不仅是人类的精神粮食,更是我们的老师和知己。
我家的书架上摆着各种各样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叫《米奇历险记》的童话故事书。米奇是一个爱冒险的小男孩,他有一个伟大的梦想,那就是徒步穿越整片大沙漠。有一天,他背上他的背包,戴上防风眼镜就出发了。在沙漠里,米奇遇到了一只叫巴巴的鸵鸟并与它成为了好朋友,然后它俩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他们游历了沙漠中的“鬼城”,认识了沙漠英雄——骆驼!还发现沙子会鸣叫的原因……
看完《米奇历险记》这本书后,我不仅学到了许多关于沙漠的知识,更深深地喜欢上了书的主人公——米奇。他勇敢、聪明、机灵,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他都绝不放弃,并靠自己的智慧和努力一次又一次地战胜了困难,真是让人佩服,我们应该像他这种精神学习!
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哪本书?”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当然是《未来简史》啦!”
《未来简史》是由尤瓦尔。赫拉利博士于20xx年出版的科技理论巨著。这本书先是讲述了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消灭了瘟疫、饥荒和战争后,开始追求永生不老、幸福和快乐的高难度追求。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经过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反复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人工智能和生物基因技术正在重新塑造这个世界,人类正面临一个全新的议题。生命本身就是不断处理数据的.过程,生物本身就是算法;计算机和大数据,将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未来,只有1%的人将完成下一次生物进化,升级成新物种,而剩下99%的将彻底论为无用阶级!
我认为,优胜劣汰是历史的必然性,不用担心被淘汰,就像在手机和报纸中,我们选择了手机,报纸被淘汰。在镐子和钻头中,我们选择了钻头,在电子书和实体书中,我们习惯了电子书;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进行成为新物种,我们就会被淘汰。也许我们的未来被预测到后,我们就不会那么做了,从而达到扭转未来的局面。但不管是什么,都让我们来应对吧!
我最喜欢的书可多了,有《淘气包马小跳》、有《谁偷了我的奶酪》、有《笑猫日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有趣。里面的主要人物有:马小跳,唐飞,温迪,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其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寻找大熊猫》。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写的很有趣,生动,含义也非常深刻。
这本书我读起来感到非常亲切,就像故事就发生在我身边一样。我晚上要看4、5页才肯睡觉,如果不看我就睡不着觉。可是有一次,我们班同学来我家找我玩,看见了我的书,要借我的'书拿回去看看,我真有点舍不得,但毕竟是好朋友,最后,还是借给了他。一个星期后,这位同学不好意思的把书送过来,我一看,他竟然把我的书皮弄烂了。我心疼的不得了,晚上睡觉都睡不好。
这本书对我作用可大了,他能叫我开心,我要是心烦了,看到这本书就会忘掉一切烦恼,完全和马小跳同喜同忧。
我最喜欢这本书了。朋友,如果你也感兴趣,记住,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
我看过的书不计其数,不过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那就是《福尔摩斯探安集》,这本书十分好看,我总是读了又读,爱不释手。
这本书中讲的全部都是侦探故事,每一个案件都十分离奇,但是福尔摩斯总能用他聪明的大脑来解决一个又一个案件,让真相大白。这是我对这本书的感叹,而下面才是真正我喜欢的原因。每个案件提出时,我都会先放下书,在屋子走来走去想一想破解案件的方法,想好之后再看福尔摩斯是怎么办案的`,有时我简直就看不懂那些已知的线索,这便勾起了我强烈的探索精神,当我看完福尔摩斯的办案过程后总是不由得惊叹,他的独特的办案方法和他聪明的才智,案件中的真凶也是十分聪明的人,不过在福尔摩斯面前也只能乖乖地低下头。福尔摩斯理解案件的线索可谓是真正的理解,他总能想出凶手的作案方法,从而找出凶手并将其捕捉,福尔摩擦斯控案总是从凶手的角度来侦破案件,并且灵活运用这些线索,这是我真正喜欢的理由。
虽然我们不一定能成为侦探,但是探案就如做人。只有真正能将困难转化为一种幸福的人,才会在一生中乐观、向上并且成为伟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