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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无止境作文(9篇)

时间: 2023-12-04 栏目:初一作文

学无止境作文

一、儒家文化的元典精神

儒家人文精神的元典,学术界大抵都追溯到《周易·贲卦·彖传》,“人文”一词即出于此:“天文也(王弼注:刚柔交错而成文焉,天之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

以化成天下。,,“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一语奠定了儒家文化的精神基因,即人文精神。在中国古代,“文化”这一整词在西汉以后才正式作为专有名词使用,其内涵即为“文治教化”或“以文教

化”,而“人文以化成天下”其实已切入了后来“文化”的内涵,并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因此,可以说“人文化成”是儒家文化的精神基因与核心。根据我的理解,在这一元典语汇里,集中包含着儒家人文精神的三层内涵,或者说是由内而外、由体而用、由境界而工夫的三重要素,这就是以“人”为本的人文倾向、以“止’’为度的中和境界和以“化”为用的美育工夫。“人”——“止”——“化”构成了儒家文化特有的人文精神与风貌。

首先是“循天道,尚人文”,以人为本的人文倾向。二程曾这样强调《周易·贲卦·彖传》的这段话;“观人文以教化天下,天下成其礼俗,乃圣人用贲之道也。”(《周易程氏传》卷2)这番话

是深得《周易》要旨的。综观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里程,“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的科学精神并未得到充分发育,而“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人文精神则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礼记·大传》说:“圣

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便指明了“人道中心论”的个中奥妙。尽管《中庸》强调“中华人道法自天道,故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然而中华文化更重视的是“人道”。因而,中华哲学最大

的成就集中在人生哲学;中华文化的根本智慧,也集中在人生的智慧。”

其二是“致中和,得其分”,以“止”为度的中和境界。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文明以止”的“止”的含义,朱熹称“止,谓各得其分”,也即恰到好处、恰如其分。朱熹注《易传·乾文言》“大哉乾乎,刚健中正”云:“中者,其行无过不及;正者,其立不偏。”(《周易本义》)这也可以作为对“止’’的一种注解。《易传》曾谓“乾道变化,务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易传〈WWW.PAOMIAN.NET〉·乾文言》),“止”也就是“各正性命”。这个“止”,在儒家的典籍里往往等同于“中”与“和”,如《中庸》云:“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有焉!“中者,天下之大本,和者,天下之达道。”孔子所称“允执厥中”、“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的中庸之道,所谓“乐而不淫”的中和尺度,所追求“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规矩中有自由、自由中有规矩的境界,都与这个“止”相关。儒家和中国传统文化特别强调的就是这种恰如其分的分寸感,追求的是与万物和谐的中和境界。

其三是“崇礼乐,赞化育”,以“化”为用的美育工夫。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人文以化成天下”的“化”字,“化”者,内外融通,不免不强,自然流成之谓也。任启运《礼记章句》中称:“盖其为教,优游和顺,使人默化而不知”,朱熹也把这种育人功夫称之为“化”,“涵育熏陶,俟其自化”(《孟子集注》卷4),使受教育者如同“静对春风感形化”(《朱子学归》卷23),达到“习与智长,化与心成”(《朱子小学集解·小学书题》)。靠什么来“化成”?王弼《周易正义》谓:“言圣人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

孔颖达在疏中说得更清楚:“《诗〉〈书》〈礼》《乐》之谓,当法此教而化成天下也。”这就使儒家人文精神一开始就带上了浓厚深沉的人生现世色彩和人心化育品格。儒家人文精神不仅重人道,而

且重教化,即重人道的教化。这种教化,又必须借助礼乐诗书等形象化、情感化的形式,所谓诗教、乐教、礼教、艺教,都是艺术与道德的有机融合,其实就是一种美育工夫。

由“人”——“止”——“化”构成的儒家人文精神内在结构是一脉相承的,“人”是本体,“化”是工夫,而“止”则是这种本体和工夫的基本尺度。达到“止”的境界,天人就能合一,天下就能化成。然而,这种“止”的境界的达到,又离不开“化”的工夫,惟有化育,才能既尽人之性,又尽天地之性,使天地之性与人浑然一体。

二、儒家人文精神的美育品格

儒家人文精神作为在“轴心时代”形成,影响了中华民族精神文化两千多年的一种主导性、共通性的文化精神,它的最显著特征是什么?或者说,它的根本指归和基本工夫是什么?用《周易》的元典说,就是“人文化成”,也就是“人心化育”;说得更具体些,那就是:通过艺术与道德的有机交融,以感受与体验为中介,实现对人生和人心的和谐化育,这就是儒家人文精神的美育品格。

海外一些著名的华裔学者对中华人文精神(主要指儒家)的具体理解不可能完全一致,但他们对中华人文精神的最基本特色的概括,却是大致接近的,那就是认为这种人文精神是内在的或内倾型的,它注重的是“向生命处用心”与“内在超越”。相比较而言,西方的文化精神是外向的,西方的人文主义也是外在的,由于超越经验的宗教及思辨的形而上学,都是以一绝对的意义来分别自然与超自然、人与神、主体与客体、心灵与肉体的。因此,西方精神文化中充分发达的是以纯理性分析为基础的唯理论和以彼岸信仰为基础的宗教论,他们的用心是趋向于外在的自然或超越的彼岸。而就中国文化哲学来说,自然被认定内在于人的存在,人也被认定内在于自然的存在,这样在主体与客体、心灵与肉体以及人与神之间便没有一种绝对的分歧,这样中华人文精神便把注意的趋向集中于内在的人生和人心,通过“向生命处用心”和“内在超越”来求得人自身的解放及人与世界关系的和谐,这便是中华人文主义或人文精神的基础。概括言之,这种文化精神重和合、重体验、重内在超越,其要义是通过对人与世界各种关系的恰当把握,通过对人自身的内在感受系统的合理调节,来恰如其分地化成天下。

就本体论的思路说,中国哲人的思考传统不是从绝对客体着眼,纯客观的宇宙本体论在中国历史上向来不够发达,中国传统哲人注重的是价值世界的存在。因此,在宇宙与人生的关系上,中国人重视的是人生,或者甚至可以说是以人生为本。而在人生与人心的关系上,中国传统哲人的思路又是以人心为本。在中华人文精神的奠基者那儿,就认定了人生和文化的价值不在天,不在地,也不在神,而是在人自身的心。故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致矣。”(《论语·述而》)又说:“为仁由己。”(《论语·颜渊》)而到孟子则明确指出“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尽心上》)儒家如此,道家也不例外,庄子把老子形而上之道落在人的心上,认为虚、明、静之心就是道,故庄子主张心斋、坐忘。中

国化的佛教禅宗主张“明心见性”,实际上是认本心即是佛,不应向外向上追求。也就是说,佛教在中国发展到禅宗,即把人的宗教要求也归结到人的心上;所以禅宗又称为“心宗”。到了宋明理学,更把心上升到本体的地位。程明道已称“只心便是天”,对心作了形而上的规定。张载有句名言:“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西铭》)强调的不仅是“天人合一”,而且是以人为本。人不仅与天地同体,而且是为天地立命,做天地灵性。到了王阳明的心学,更是高唱;“人者,天地之心,心者,万物之主。”(《王文斌公全书》卷6《答季明德》)他不但把人当作了衡量万物价值的绝对尺度,而且又把人心当作了赋天地万物以价值意义的本体。

本体论与方法论的合一是儒家文化的一大特点。《中庸》认为:“天命之为性,率性之为道,修道之为教。”道是理想本性,教是对理想本体的追求、体认过程,教化实践过程本身就是道。因此,本体就是人生的创造过程,人生的本体流行就是人生在现实创造中对本体意向的自觉与贯通。在中国传统哲人看来,宇宙的本体就是人生,而人生的本体则是指人生的应当,人生的应当就是人生的理想世界,人生的本体自觉和本体实现就是对理想世界的自觉追求和体认,也就是对天道的自觉体认,“一旦豁然贯

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四书集注·大学章句》)。这样的本体实现状态仍是教的结果,是在现实人生修养中实现的自由完美的人生境界。这种修养的思路是由内至外,由个体心灵至天下,这点在《大学》中表达得最为清楚:“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修为次序表明了这个世界最终和谐与否的基础,在于每个个体的心灵。如果每个个体的心灵都能符合“各得其分”的分寸,都能“从心所欲不逾矩”,都能“性道合

一”,“与天地万物浑然一体”,那么,天下的大治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因此,就儒家的本体论而言,是以人生和人心为本;而从儒家的方法论而言,又是以“养心”或“化心”为本。

心如何养?又如何化?儒家哲人们拈出了一个“乐”字,“乐”不仅仅是养心的一种工夫,而且本身就是心的本体。整个儒家人文精神美育品格的要义,就在于如何通过“乐”的修养工夫,达到“乐”的人生境界。《荀子》云:“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荀子·不苟》)《中庸》云:“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唯天下至诚为能化。”《大学》云:“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所谓“诚”、“自慊”都是强调心的一种真实自然、毫无勉强、浑然天成的本体状态。如何达到这种本体状态,按北宋理学开山师祖周敦颐的说法是“寻乐顺化”。①返诚至宋,顺乐达化,通过乐的中介圆融作用,消除天人之间的渣滓与隔阂,使人进入浑然与万物为一体即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理学家追求的理想境界以及实现这种境界的工夫,都深刻地包含着这种审美化育精神。这就是“乐”的境界和“乐”的工夫。王阳明曾说:“洒落为吾心之体,敬畏为洒落之功。”(《王文成公全书》卷5《答舒国用》)“洒落为吾心之体”即“乐是心之本体”,洒落与敬畏的关系,是本体与工夫,也即境界与工夫的关系。说敬畏为洒落的工夫,这还只揭示了宋明理学修养工夫的一面,而这一面是在将敬畏与洒落对待而言时所强调的;宋明理学人生境界的修养工夫还有另一面,那就是“乐”的工夫,也即“洒落”的工夫,通过“洒落”工夫达到“洒落”的境界。因此,理学家们都非常强调在“如何为乐”上做功夫。如果说在境界论上理学家们念念不忘追寻“孑l颜之乐”,那么在工夫论上他们则反复咀嚼孔子的“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三段式理论,他们无不体会到,人仅知善之可贵未必肯积极去追求,能“好之”才会积极去追求;仅好善而加以追求,自己犹与善为二,有时不免因懈怠而与善相离;只有到了以善为乐,则善已渗入己身,“于乐处便是诚实为善”(《语类》卷24),此时行善与得乐浑然一体,伦理规范的实行成为个体情感的自觉要求及其满足,这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对于这一点,理学集大成者朱熹有着非常深刻的体会。在他看来,人生至诚至乐理想境界的达到,除了日常生活中克私的修养和道德的积累之外;还需要“乐”本身的感化。孔子曾云“成于乐”,即人格的最高境须成就于“乐”的熏陶。为何如此呢?朱熹的理解是“乐……可以养人之性情,而荡涤其邪秽,消融其渣滓”(《论语集注》卷4)。在朱熹看来,“人与天地本一体,只缘渣滓未去,所以有间隔;若无渣滓,但与天地同体”(《语类》卷45)。什么是“渣滓”呢?其一,“渣滓是私意人欲未消者”(同上),其二“渣滓他勉强用力,不出于自然而不安于为之之意”,“闻乐就可以融化了”(同上)。可见,“渣滓”正是殊相与共相的矛盾处及人与天地之间隔处,“渣滓”本身又含“私欲”和“勉强”两层意思,前者指动机,后者指体验,如果说“私意”的动机还可以由“复礼”克服,那么“勉强”的体验就不仅仅是“复礼”所能奏效的了,单一的“复礼”仍可能使人“不出于自然而不安于为之”,感之以“乐”,就能融化这种“渣滓”而使人“忽而不自知其入圣贤之域”(《论语集

注》卷4)。可见理学家们不仅是极端的动机论者,而且是极端的体验论者。他们观察人的标准基本是看其为善或为恶,其次是观其动机为己或为人;最后也即最高的标准是观其内心体验乐或不乐。要达到“乐”的境界,“乐”的工夫是必由之路。“乐”是真、善、美及知、情、意高度统一基础上实现的心灵的自由体验与自由境界,又是实现这种自由境界的必由途径。德国古典美学家康德和席勒都把审美作为心灵自由的唯一标志以及实现这种心灵自由的唯一途径,理学中的“乐”范畴已包含了这样的美学意蕴,理学范畴之中“乐”与席勒的“游戏冲动”有着某种异曲同工之妙。理学家这种以“寻乐顺化”为标志的人生境界和修养工夫,在以儒学为基础的中华传统文化精神中具有普遍的代表性。

指出中华传统的精神文化或人文精神特别重视道德与艺术,重视人格理想的追求,或者说是以道德与艺术为两大基石,人生境界为一大指归。这并不是本人的创见,而已是为海内外许多学者所大体肯定了的观点。我要强调的是,与其把中华传统的精神文化或人文精神的特征归结为道德的或艺术的,无宁把它归结为美育的。美育以道德人生为指归,以艺术情感为途径,好是两者的有机融合;把美育作为中华传统精神文化或人文精神的基本品格,也许较之单言道德或艺术更契合中华传统精神文化的基本用心与总体特征。

作为中华传统文化基石的艺术,从来不是纯粹以形式自足,满足于“为艺术而艺术”的艺术,而是载负着深沉的人生宇宙意识及其使命感,执著于“为人生”的艺术。这不但在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之正统与主导,以入世济世为指归的儒家艺术是如此,而且在作为与儒家互补,以超世出世为指归的道家和佛家艺术也是如此。只不过前者是以催人奋发有为、导人入“性情之正”的方式来激励、规范人生,后两者则是以晓人无为而为、顺性自然或摆脱尘世名缰利索、乃至生死恩怨的方式来超度、解脱人生。

学无止境作文篇2

“活到老,学到老”这是我国的伟大领袖xxx说过的一句话。是啊!人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使自已进步,无论在什么时候,永不改变的是人的学习能力,只要想学,就不怕没有时间和精力。英国的着名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天生的才干如同天生的植物一样,需要靠学习来修剪。”没错!只有不断汲取新的知识,给这株植物给予新的养料,才能使其长成一棵茂盛美观的大树。

古人云:“耳读书而聪,目读书而明,心读书而一,神读书而注,凝读书而遍,虑读书而莹,饥读书而饱,困读书而醒,愠读书而吉,愤读书而平,噫,余白首未闻道兮,唯读书以毕此生。”这说明读书是无止境的,没有满的程度!

是啊!我们也应该坚持每天不断地学习,争取每天都学一些新的知识,这样便能使自己的学习更上一层楼!

学无止境作文篇3

止境如何造句

(1)成长是没有终点的;存在的奥秘是永无止境的。一扇又一扇的门会继续打开。这就是宇宙无限的奇迹。

(2)人生的跑道上,有人用心欣赏风景,有人努力让自己成为风景。人人都希望追求到美好,其实美好就是无止境的追求。

(3)忧伤并不是人生绝境、坎坷并非无止境,没有谁能剥夺你的欢乐,因为欢乐是心灵结出的果实。欢乐将指引你在人生正确方向里寻找自己的错误,寻找自己人生的正确目标,并执著的走下去。

(4)韩愈说过这样一句话:“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天才就是无止境刻苦勤奋的努力。成绩优与良;才思浓与淡,都是由勤奋注定的。

(5)你知道永恒是多久吗?今天看不到你,明天依旧看不到你,却无止境的想你。

(6)听说,人在死前的一秒钟,他的一生会闪过眼前。首先,其实不是一秒钟,而是延伸成无止境的时间,就像时间的海洋。

(7)要么让我死亡,要么让我燃烧,却决不要让我在永无止境的岁月里,慢慢腐烂消弭下去!

(8)为什么要花没有止境的时间,千山万水去找另一个人。

(9)悔、悔恨、悔疚。统统不是问题,但是后悔的时间必须要短。无止境地后悔和悔恨,那的确是弱者所为。

(10)总之人生犹如绚丽多彩而无边无际的星空,我们所能仰望得到的只是一片小小的星域,而随我们的步伐的不断前行,我们所了解的也就越多,越广,但那是一条永无止境的道路。

(11)实现理想笑声扬,书海扬帆任翱翔。学府深造当自强,曾经小树成栋梁。锦绣征程从此始,踏踏实实莫轻狂。学无止境道还远,美丽人生指方向。

(12)思念就象一根永无止境的线,牵扯着我的心,不经意地,还隐隐有些揪心的痛。

(13)这无止境的疼痛是一把无形的刀,它割开我的脑子,清除我抵死不从的执念,让我夜夜不能安眠。

(14)她是一只没有家乡的候鸟。永无止尽地迁徙,始终找不到家。或者说,是因为没有家,所以永无止境地迁徙着。

(15)谁都可以无止境的对一个人好,前提是,值得。

(16)这支烟不断焚到止境也出有呼一心,那根琴弦寂寞了一个礼拜也出无弹一上。

(17)简单也是一种美、纯净的颜色,搭配任一款家具,尽显浪漫生活气息,满走您对居家生活的无止境追求。

(18)淡淡的哀伤当面,藏有漂亮的止境,甜甜的笑颜背地遗留伤心的片子。

(19)如果你以为一旦实现了雄心就有时间转向他途,那么你将会发现,你的雄心永远没有止境。

(20)再疯狂的盛宴也有落幕的一刻,繁华褪去,便是无止境的空虚。

(21)学无止境,所以我一直都没有毕业。

(22)人生就是一场无止境的漂泊。面对生活中那些触不及防的意外突如其来的伤痛从天而降的灾难,相信,只要有爱,就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人生中所有的风雨,一切会变得轻松而释然…….com

(23)蓝天碧海总有边,你我之情无止境,我将浓浓的思念,化作默默的期盼与祝福,捎给远方的你,愿欢乐永随你左右,幸福永伴你身旁!

(24)生存就是无止境的斗争漂亮且刻薄的女孩子们,偷窃一点小钱就沾沾自喜的小流氓,还有偏见误解。我们所拥有的也只有无知和无理,还有旺盛的荷尔蒙,但是我喜欢,虽然我也不懂。

(25)事业的成功没有止境,它是一场无终点的追求。

(26)愿美妙的香味时刻围绕着您,使您的人生充满幸福喜悦,永浴于无止境的欢乐年华!祝您生日快乐!

(27)或许青春就是一首谱不完的曲子。曲子跌宕起伏的,时而忧伤、时而开心。然而,曲子仍然没有谱完,它一直在无止境的望着前方,无止境的向前延伸,一直在延续着每一个跃动的音符。

(28)早过了为爱痴狂的年纪,也从不相信一见钟情的故事!而想你,却身不由己!你看到的是最真的我!一种永无止境的感动!感动这世界有你,这最美的存在!

(29)成功的道路没有止境,切不可因为一时取得了成绩就洋洋自得,骄傲自满。每一个人只有时刻保持着一种虚心求教的态度,才能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进步。

(30)?去的人,他其实是幸运的,留下来的人,便要承受这无止境的悲痛。一切的一切,到头来尽是一场空。

(31)闺阁还是上海弄堂的幻觉,云开日出便灰飞烟散,却也是一幕接一幕,永无止境。

(32)美德的道路窄而险,罪恶的道路宽而平,可是两条路止境不同:走后一条路是送死,走前一条路是得生,而且得到的是永生。

(33)人世间的真情就像一张大网,时刻温暖着人的心扉,就如妈妈的爱一样,永无止境。

(34)今生结识你,不论是前世注定的缘分,还是上苍有意的安排,我都充满无限感激,拥有了你,心里就远离了世俗的平凡,超越了时空的界线,爱你永无止境!

(35)生命是一座永无止境的高峰,只有不时低头的人,才能够看得更清,才能够走得更加从容更加扎实。而历史留给我们的经验与教训却是:那些不懂得低头的人,往往无法走得顺畅,甚至连自己的性命也无法保全。

(36)谁都可以可以无止境的对一个人好,但前提是值得。

(37)艰难的生活永无止境,但因此,生长也无止境。

(38)质量无止境,企业无边界,名牌无国界。

(39)谎言过后,剩下的是无止境的伤害。

(40)在白云山的山脚下一眼看去,一条石板铺成的小路,路边上有一棵棵的大树。走着走着,小路上时不断会有一些椅子,给人们休息。小路的止境是山顶公园。

(41)栀子花盛开的美丽,而心痛却无止境的蔓延。

(42)川流不息的河水无止境,映照出人们的栖身之处。毫无保护的地面,将会被风化,总有一天会被人遗忘的吧。

(43)清明天空坦然山路芬芳;亲情的思念是无止境的,纵然有感伤但那温暖情怀将永存心底。

(44)早过了为爱痴狂的年纪,也从不相信一见钟情的故事!而想你,却身不由己!你看到的是最真的我!一种永无止境的感动!感动这世界有你与我这最美的存在!

(45)这一路种的都是高粱,已经长得高过人头了,绿油油的像一堵没有止境的围墙。

(46)帮助,只是举手之劳,而感谢却是永无止境的。

(47)快乐是不需要比较的,它没有止境也没有什么标准,而只是看你对它的认识如何,以及看你对它怎样理解而已。只要你想快乐,你就能快乐!

(48)女生们因为男生们失去了白纸版单纯的时光,变成一个个斤斤计较小心眼耍心计的笨蛋。而他们却照样读书、打球、打游戏,享受着永无止境的青春期,来去自如,随心所欲,对于因自己而破裂的友谊既不理解也不珍惜。

学无止境作文篇4

最近开始接触王君,看了她讲得一系列作文公开课,每看一次,就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语文老师,启迪我们尊重内心写作的老师。作文的写作可以没有文采,却一定是尊重内心的真实情感。

越来越认为自己不是合格的老师,合格的班主任。尽管这两个身份我已经很用心了,但也许了初出茅庐,所以没有足够的能力去把课上得有声有色。

刚才看了王君老师的博客,里面有一个情节是班主任在教室办公,这种案例我还没有见过,还没有认识过这样的老师。这样做的确更能了解每位孩子。

这样的老师真的很有爱心、很负责任。班主任的繁琐工作,已经让我们很烦,现在看来,我们太缺少各种技能了。也太缺少耐心。

我们看过去的自己是无比的稚嫩和羞涩,正是这样一步步的成长,才让我们的胸怀变得宽大起来。

这学期对自己的要求是:在有空闲时间的前提下,多去学习,去研究本专业的书,去涉猎本专业外的书,去读班级管理的书。

学无止境。且学且坚持。

学无止境作文篇5

学习是一件长久之事,它伴随我们的一生,它时时刻刻都在,生活中也从不会缺少它的影子,它是无止境的,它会伴随着我们直到进入坟墓的那一刻。如果还有来生,那它就真的不会停止了。

不论我们年龄多大,都要学习。婴儿时,我们丫丫学语、蹒跚学步;孩童时,我们学习生活与科学方面的知识;而现在,我们不仅学着科学文化知识,还学着做人的道理。

而我们敬爱的苏校长更是深深地明白学无止境这个道理。今天下午,他又向我们进行了一次讲话。我们学生、老师、校长都有一份刚发下来的学习资料。苏校长也是刚刚拿到,为了确保对我们的讲话万无一失,苏校长便对我们说:“同学们,先学一下发的资料,我也学一下。”那一瞬间,我明白了,苏校长为何年龄那么大,但却仍散发着智慧的光辉。我猜想他从未停止过学习,从未停止过读书,从未停止过关注新闻,大量的阅读和那么多的经历,大概就是他出口成章的原因吧!

学习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并且它时时刻刻都在我们的生活中,学习做饭洗衣,难道不叫学习吗?听老师、家人的教诲,难道不算学习吗?所以说我们的生活中时时刻刻都有学习的身影。

学无止境,我——仍在路上……

学无止境作文篇6

学无止境的人,他的人生一定是充满奋斗与拼搏。

写作是我的最爱,我的人生离不开写作。

有一次,我写了一篇关于秋天的文章,我和老师、爸爸妈妈都很满意,心里美滋滋的。可是,当我翻开作文书的时候,发现一篇使我不可思议的文章。他的文章短,但意思却表达的很清楚;他写的文章字少,但好词好句却随处可见;他写的题目也很让读者感兴趣。我的脸色马上晴转阴,我的心立马变得阴沉沉的。突然,我想出了一个好主意:要是我学着他写,我的文章是不是也变得又整洁又美观了吗?我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可是光说不做,不就是什么事也没做成吗?说干就干……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为“学无止境”而奋斗吧!为“学无止境”而拼搏吧!

学无止境作文篇7

关键词:情境预防;社区治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D9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6-0109-03

犯罪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不可避免性和可预防性已经成为当今司法界乃至整个社会的共识。对于犯罪,预防比惩治更高明。预防犯罪的成功意味着犯罪给社会造成损失的减少,意味着政府治理犯罪成本的降低,意味着平安和谐社会环境的巩固。

情境预防作为以犯罪行为的发生模式为研究的核心和出发点,与其他预防手段相比,情境预防显得更简捷、更经济,无需改变现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所关注的是直接导致犯罪的因素,是一种直接作用于犯罪行为的预防方法,所以在具体犯罪预防实践中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

一、情境预防的内涵和理论基础

情境犯罪预防的理论最早反映在考尼希委员会报告中,上世纪七十年代后半期以英国内务部调查局为中心所展开的调查研究使得该理论得到重视,此后经过罗纳德?克拉克为代表的学者们的不懈研究和倡导,情境预防犯罪理论逐步建立并在西方国家得到认可和推广。

所谓犯罪的情境预防(SituationalCrimePrevention,简称SCP),是指通过确认、管理、设计、调整等方式,持久有机地改变情境,以此影响行为人的理性选择,减少犯罪机会情境(situationalopportunity)和促成犯罪的情境因素(situationalprecipitators),从而达到犯罪预防的目的。犯罪的场合、犯罪目标、犯罪机会与法律规范等外部情境因素是理性犯罪人实施犯罪前必须加以考虑的。这些因素直接影响着犯罪预期目标能否达到。情境预防就是通过持久有机地改善外部情境因素来增加犯罪实施的难度,增加犯罪被发现的概率以及最大限度抑制行为人的犯罪动机,从而降低情境因素促成犯罪的可能性,影响理性犯罪人的决策选择,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情境预防理论是人类在不断探究犯罪发生的原因以及不断反思犯罪预防成效的基础之上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提出的。这一新理论革新了犯罪预防模式,使犯罪预防由传统的“社会预防―司法预防”二元结构,发展成为了“社会预防―情境预防――司法预防”三元机构新模式。情境预防理论主张通过适当地改变与人们日常活动密切相关的外部自然或者人文环境,以期抑制犯罪动机的产生或者防止便利犯罪活动的实施,即通过改变犯罪的情境条件来抑制或者减少犯罪的现实条件。

首先,情境预防理论假设犯罪人是理性犯罪人,自身能够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进行风险与回报、成本与收益的理性衡量,进而对是否实施犯罪行为进行选择。这一“理性选择理论”是采用了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犯罪原因。指出犯罪是一种理性的行为选择,每一犯罪人实施犯罪之前都会进行风险与收益的衡量,因而犯罪是可以通过增加犯罪风险与减少犯罪收益来进行预防的。这一理论是情境预防的前提条件。在情境预防的具体措施中,对环境进行整治、增加实施犯罪的难度、提高犯罪被发现的风险即是围绕着增加犯罪风险这一项展开的具体应对措施;降低犯罪者预期收益、避免诱发犯罪动机则是针对减少犯罪收益这一项提出的具体应对措施。

其次,情境预防理论认为犯罪必然存在于一定的时空之中,因而可以分析解构时空要素来进行犯罪预防。这一“环境犯罪学”理论是情境预防的现实条件。环境犯罪学认为犯罪发生需要具备四个基本要素:犯罪人、犯罪场合、犯罪目标、刑法规范,缺少任何一个基本要素均不可能成立犯罪。其逻辑结构是犯罪人在特定的时空场合下,实施针对犯罪目标的行为,而这一行为为刑法规范所禁止。因而犯罪的预防应从这四个要素着手提出防范措施。比如“可防御性空间”即是针对犯罪场合提出的应对措施;“隐藏犯罪目标”即是针对犯罪目标提出的防范举措;“控制不良诱惑”即是针对犯罪人的犯罪动机诱发提出的;“破窗理论”即是针对犯罪场合提出的预防措施。

最后,情境预防理论认为犯罪只发生于人类社会活动中,脱离人类活动就无犯罪而言。即犯罪是发生于人们的日常活动之中。这一“日常活动理论”是情境预防的重要条件。“日常活动理论”认为人们日常的生活方式与习惯会影响犯罪的发生。因而改变人们日常的生活方式或者生活习惯来预防犯罪的发生。比如“提供守法的方便条件”就是改善日常的生活方式,增强人们的防范意识,邻里相守望来增加犯罪的难度从而达到预防的目的。

二、情境预防的措施

《联合国预防犯罪措施汇编》中关于犯罪情境预防的思路主要有两点:一是通过减少犯罪的机会来阻止犯罪行为;二是通过减少犯罪收益来预防犯罪[4]。情境预防的领军人物克拉克也不断探索情境预防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截止2003年,克拉克汇总的情境预防措施已经从早期的3类12项扩展到5类25项,具体包括:

一是增加犯罪难度,让违法犯罪人远离犯罪目标和犯罪工具。(1)目标物强化,如为了防止盗窃,倡导安装汽车方向盘锁,防盗玻璃。(2)通道入口控制,如使用公寓大厦对讲机,电子门禁卡。(3)离场示证,如为增加罪犯逃离现场的难度,建立出门验票制度,超市使用货物电子条形码。(4)犯罪转向,如关闭某些经常发生滋事的酒馆,使罪犯无从聚集。(5)控制犯罪工具或者武器,如枪支管制,禁用被盗的手提电话,严禁对未成年人销售喷漆筒。

二是提升犯罪风险,让违法犯罪人意识到随时有被发现的可能。(1)扩大关护,如提倡养成警觉的日常习惯,夜间结伴出行,制造有人在家的假象,随身携带电话,建立“蚕茧式邻里守望”。(2)加强自然监控,如改善街道照明,设计防卫空间,支持报警和举报。(3)减少匿名性,如为保障出租车运输安全,使用出租车司机ID卡;为保证校园安全,平时统一学生制服,防止校外不法人员混入校园。(4)利用现场控制者,如防止公共汽车犯罪,在双层公共汽车上使用闭路电视;鼓励联防、治安巡逻。(5)强化正式监视,如在各路段安装电子警察,店铺安装防盗警报。

三是降低犯罪收益,让违法犯罪人自动终止继续实施犯罪行为。(1)隐藏目标,如为防止汽车被盗,远离主要街道停车;为防止电话丢失后骚扰,电话薄中名字改为中性;为防止抢劫,使用没有专门标记的银行运钞车。(2)移开目标,如为防止车内无线电设备被盗,使用移动式车载无线电;为防止电话费诈骗,使用预付费电话卡;为防止女性遭侵犯,设立妇女收留所。(3)标志财产,如为了防止汽车失窃,进行车辆登记,停放标志;为防止牲畜被盗,在牲畜身上标识烙印。(4)瓦解黑市,如监控典当市场、控制二手市场、发放小贩牌照等方式使黑市无法生存。(5)灭除犯罪收益,如清除公共场所的违法涂鸦;为防止超速驾驶,设置减速路障。

四是减少犯罪刺激,让违法犯罪人抑制倾向害心理的增长。(1)减少挫折感和压力感,如减少排队时间、高效服务,增加公共座位;公共场合播放温柔音乐、使用柔和灯光以减轻紧张情绪。(2)避免冲突,如为防止球迷冲突,设置不同区域以分隔敌对的球迷;减少酒吧拥挤,统一出租车收费。(3)减少情绪冲动,如控制色情暴力文化,鼓励文明球迷,禁止种族污蔑。(4)化解同伴压力,如不酒后驾车,树立“拒绝并无不妥”的观念以防止青少年迫于同伙压力而犯罪,驱逐麻烦制造者。(5)阻止不良模仿,如为防止青少年模仿恶意破坏行为,快速修复公共场所损害物;为防止青少年恶意效仿,对电视频道进行分级锁屏,对犯罪描写进行新闻检查。

五是排除犯罪借口,让违法犯罪人难以找出付诸行动的可行性。(1)制定规则,如制定商业租金规则,反骚扰法律,饭店住宿规范。(2)张贴告示,如在敏感地区设置“禁止停车”、“私人财产”、“熄灭营火”等告示牌,杜绝疏忽大意的借口。(3)唤醒良心,激励道德意识,如为防止超速犯罪,在路边设置速度现实板;为防止走私,海关申报者必须签名;为防止店铺盗窃,宣传“顺手牵羊也是盗窃行为”。(4)帮助守法,如为防止偷盗图书,多设立公共图书阅览室;为杜绝不文明行为,在公共场所多设置公测、垃圾桶等。(5)控制和酒精,如在酒吧设酒精测试仪,干扰和酒的供应,倡导无酒社交活动。

三、情境预防与社区治理的契合

社区是聚居一定区域内群防群治的生活共同体,以多种社会关系的结合,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活动,组成一个在一定范围内相对独立的社会实体。社区作为社会组成的缩影,可以认为是最小的完整社会组成部分。在20世纪90年代末,面对社会结构出现的变化,政府已经认识到社区应该是预防犯罪的主要战场,于是以社区为中心,安排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战略,提出了社会综合治理的方针。社区治理这一管理模式也应运而生。所谓社区治理,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公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社区治理的特点是:治理主体由单一化(政府)转变为多元化(政府、社区组织、营利和非营利组织、辖区单位、居民),治理过程由行政控制转为民主协商,治理组织体系由垂直科层结构转变为横向网络结构。

与国家控制下的多机构协作犯罪预防不同,社会治理是以社会运动为基础的“自下而上”的公共授权策略。其理论基础是当代社群主义犯罪预防理论,社区凝聚力在犯罪预防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我国社区治理模式集社区治理一般优势外,还具有其自身发展特点:首先,城市社区内的技术防护基础设施相对比较完善。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大部分新建新改的社区按照“平安社区”的建设要求,对社区内的技防设施建设予以足够重视并统一规划,落实建设。这些社区多采用封闭性技术防范措施,小区内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第二,全方位立体型的社区物防工程也随之成型。这包括新老社区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有侧重的安装了各类实用型防范设施,如安装或加固走廊窗栅栏、安装防盗门、加固小区围墙等。第三,社区居民预防犯罪及群防意识相对较高。由于社区内人员组成相对简单,邻里之间可以做到基本熟络,在有可疑人物进入小区时,社区居民警惕性都相对较高,遇到问题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互相帮助。同时社区安保人员配备相对较为完善,在发生状况时能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制止不法行为并协助警察处理相关事务。第四,社会治安综合防范体系已建立起来。在犯罪预防方面,通过社区自身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可以充分弥补国家和政府在犯罪预防方面的不足且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现阶段上述思想正被国家大力倡导,也被广大人民群众予以认同。相关部门也在为社区发挥其预防犯罪的最大功效提供一切必要支持,总体上使预防犯罪形成了政府推动与社区自治结合的治理模式。

社区治理的正确推进,能够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而情境预防理论产生的背景也决定其目标的明确性――预防、减少、遏制犯罪。“犯罪行为=犯罪人格+罪前情景+社会反映”认可了情境因素在犯罪生成时的重要作用,也充分肯定了情境预防确能够在预防犯罪上发挥其功能。因此社区治理同情境预防在其运作目标上达到了一致。社区治理工作始终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拓展平安领域,将治安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而坚持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是情境预防理论区别与其他犯罪预防理论的显著特征,其运作模式都是针对罪前情境的改造从而影响犯罪动机的形成。因此,社区治理同情境预防在其运作手段上也达到了一致。这样,情境预防纳入到社区治理中来,无疑是为理论找到了落脚点,为实践找到了支撑点。

四、情境预防在社区治理中的应用

(一)充分认识情境预防重要意义,发挥工作主动性

情境预防在预防犯罪措施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虽在我国兴起较晚,但能够很好的弥补社会预防、刑罚预防之不足。情境预防将犯罪原因的研究视角从影响犯罪现象的一般因素转移到影响犯罪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境因素上,通过改变因地制宜“情境”,增加遏制违法犯罪的环境因素,使社区防范措施更具有操作性、现实性和成效性,可以极大提高现行违法犯罪的发现率,降低犯罪预防成本。如何能够提高情境预防对策和措施的效率,突出其在社区遏制违法犯罪体系中的基础和核心作用,是社区治理必须高度重视的内容。因此,充分认识开展社区情境预防的意义,可以使社区治理有充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自觉主动的将情境预防理论运用到社区治理中。

(二)利用社区现有技防、物防、人防技术,与情境预防良好结合

目前社区防控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但是有些未能被利用起来,有些未能良好的发挥其功效。例如,楼宇对讲系统就是情境预防中增加犯罪难度的重要手段之一,可实践中社区居民多为出行方便,将楼房大门敞开使对讲系统沦为摆设,也为不法分子进行非法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按照情境预防理论的思想,将社区现有的技防措施利用起来,物防措施加以巩固,人防措施得以唤醒,使防控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各司其职,共同为社区安全保驾护航。

(三)创新社区治理手段,将情境预防功效发挥极致

结合社区现有条件,努力寻求情境预防犯罪的各种方法、思路和机制,使应对新问题有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有新办法。通过一系列奖励措施,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充分分析社区犯罪情境提出社区治理中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使社区居民能够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的改善提高中来,群策群力的使情境预防理论在社区治理中得到充分应用。

五、结论

犯罪是人类社会共存的弊病,它不仅危害国家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更是对社会公民人权的侵害。社区治理结合情境预防这一先进的犯罪预防理论,从小处入手,发挥二者各自优势特点,定能够由表及里的根治这一毒瘤,维护我国社区稳定、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张远煌。犯罪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蔡英明。犯罪预防学[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10.

〔3〕张远煌。现代犯罪学的基本问题[M].北京:中国检察官出版社,1998.

〔4〕刘晓梅。解读犯罪预防[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5〕罗大华。犯罪心理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6〕莫洪宪。犯罪学概论[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学无止境作文篇8

在考试前一个星期的的下午,我糊里糊涂的把作业写完了便肆无忌惮的玩了起来。正好被爸爸看见!可想而知后果是多么的严重啊!

哎哎!“都什么时候了还玩,都快考试了你知道吗?”爸爸脸一沉“你整天这样玩怎么迎接考试啊!”我辩解道“我写完作业了,难道不可以玩会吗?”“现在是什么时候了还玩呀!”“在玩看我不抽你”爸爸举起他的大手在我面前摇了摇。我心想:写完作业还不让玩会呀!真是的!还我片自由天地吧!爸爸看见我还在发愣又说道“快去好好复习考一个好成绩你想干嘛就干嘛!我听完漫不情愿的看起了书。我翻呀翻根本没有心思学。再说我已经全掌握了!想偷偷溜出去,可是事实没有那么简单?没等走出一步。爸爸说:干吗去?”吓了我一跳,我不好意思的说:“没干吗连忙看起书来。”看着看着我看见了这样一条至理明言:学无止境!我才明白爸爸的苦心!爸爸是让我巩固巩固知识啊!想到这我专心致志的读起书来!

现在我已经考完试了从中我知道了:学无止境!和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两句话的道理!”

学无止境作文篇9

化学武器是指利用某些化学物质对人类和生物的毒作用制造的大规模杀伤武器,因为在实际应用中有毒物质多转化为气态,所以又被称为毒气武器。日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立即着手研究和制造化学武器,在三十年代初即成为世界上有数的拥有化学武器的强国之一。为了实现吞并邻国称霸世界的野心,日本军国主义者采纳了日本军医大尉石井四郎“缺乏资源的日本,要想取胜只能依靠细菌战”的献计,从而确定了进行细菌战的战略,想以最省事的代价,赢得侵略战争的胜利。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根据日本大本营的命令,侵华日军开始在中国战场上对中国军民使用化学武器,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为补充其细菌战折大量需求,侵华日军先后在东北的哈尔滨和长春、华北的北京、华东的南京、华南的广州以及南洋的新加坡、马来西亚设立大型的细菌战基地和工厂,又在我国63个大中城市设立分部和工厂。侵华日军的细菌研究“成果”广泛用于战争中,曾在我国20个省内进行过细菌战。他们在进攻、退却、扫荡、屠杀难民、消灭游击队、摧毁航空基地等等方面,无不使用细菌战,在我国形成了疫病大流行,导致不少中国军民惨死。

据统计,有据可查的就有27万无辜人民死于细菌战,军方的死亡人数还没有统计进去。由于疫病蔓延造成各地流行的,以及形成新的疫源地后造成多年疫病的流行,其死亡人数更是不计其数。

七三一部队是侵华日军设在中国规模最大的细菌战部队,也世界战争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支细菌部队,资料证实,这支部队在长达12年的时间里,疯狂研制鼠疫、伤寒、赤痢、霍乱、炭疽、结核等各种病菌、并在至少5000名中、苏、朝战俘和平民的健康人体上,进行包括活体解剖和各种生物菌培养在内的大量惨无人道的实验[1].日军的化学战一方面是违背国际公约的历史问题,一方面是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危害的现实问题(遗留武器造成损害的民间索赔),而两方面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结合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对日军的化学战进行分析,并阐述日本应就此承担的国家责任。

二、日本使用化学武器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理论分析

(一)国际人道主义法关于作战原则和规则的规定:

战争法是在战争中调整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非交战国之间关系的准则[2].其主要内容有战争的开始和结束的规则、交战国应遵守的作战原则、作战手段和方法及对战俘、伤病者、平民的保护制度、中立法和惩治战犯等。其中,规范交战国应遵守的作战原则,作战手段和方法及对战俘,伤病者,平民的保护制度被称为“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人道主义法仅适用于武装冲突,其目的是在不违背军事需求和公共秩序的条件下确保对人的尊重并减轻由战争所带来的痛苦。通过一系列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法确立了如下原则:

1、区分原则(principleofdistinction):

(1)区分合法交战者和平民:保护平民,在交战中不得将其作为攻击对象。

(2)区分战斗员和非战斗员:以是否参与武力争斗来区分,不得将非战斗员作为攻击对象。

(3)区分战斗员中有战斗能力和丧失战斗能力的战斗员:不得将后者作为攻击对象。

(4)区分军事目标和民用目标,军用物体和民用物体。不得攻击民用目标和民用物体。

2、限制原则(principleofrestriction):要求交战国对作战方法和手段的选择遵守战争法的限制,不得实施法律所禁止或限制的方法和手段。

3、相称原则(principleofproportionality):要求交战者所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应与预期的,具体的和直接的军事利益相称。

4、军事必要(militarynecessity)和条约无规定不得免除国际法义务原则:一方面不得以“军事必要”来诋毁或破坏战争法规的义务。另一方面是不可以以条约无规定为由违反战争法规的义务。

同时国际人道主义法禁止下列作战手段和方法:

1、禁止使用极度残酷和过分伤害的武器:

2、禁止使用不分皂白的作战手段和方法:就是不分战斗员和非战斗员、战斗员和平民、军事目标和民用目标,军用物体和民用物体,不加区别地使用武力。

3、禁止使用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方法:主要是指禁止使用旨在可能改变自然环境、引起广泛长期而严重损害的手段或方法。

4、禁止使用背信弃义的作战手段和方法:1977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第37条规定:“禁止诉诸背信弃义行为以杀死、伤害或俘获敌人。以背弃敌人信任为目的而诱取敌人的信任,使敌人相信有权享有或有义务给予适用于武装冲突的国际法规则所规定的保护的行为。”

(二)日本侵华战争使用化学武器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分析:

日本军队在中国战场上使用化学武器的情况大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A在大规模的战役中使用化学武器作为达到军事目的的手段

属于这种情况的如1938年的宜昌作战、武汉作战等。由于这种战役规模比较大,日军有计划使用化学武器,甚至在战争中进行化学武器实验,所以有比较详细的记载,包括准备和实际使用的化学武器的种类和数量等。

B在一般性的战争中或者是在较小规模的战斗中,日军根据情况机动地使用化学武器。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也有偶然留下记录的情况,多数情况下已没有具体的记载。当时双方的战争参加者虽然在战后的回忆录中有所涉及,但是难以找到具体的数据。

C对平民使用化学武器作为迫害手段

日军对当时抗日力量所控制的地区进行扫荡时,经常使用化学武器对掩藏在地道中的和平居民进行攻击,这种情况多发生在敌后根据地和日军与抗日力量相持的地区。日本方面的文件中对此有所记载,但更多是反映在中国方面的资料里。当时,“毒瓦斯”这一名词也在民间流传,就是由于这一原因。

第一、违反“区分原则”和禁止使用不分皂白的作战手段和方法:

1、应区分合法交战者和平民

2、区分军事目标和民用目标,军用物体和民用物体。

平民和民用物体不应成为攻击对象。平民居民和平民个人应享有免受军事行动所产生的危险的一般保护。平民居民本身以及平民个人不应成为攻击对象,禁止以在平民居民中散布恐怖为主要目的的暴力行为或暴力威胁。民用物体不应成为攻击或报复的对象。民用物体是指非军事目标的物体。对通常用于民用目的的物体,如礼拜场所、学校、房屋或其他住处,是否用于军事行动有怀疑时,该物体应推定为未被这样利用。禁止对平民居民所不可缺少的物体进行攻击、破坏、移动或使其失效,保护文物和礼拜场所,保护含有危险力量的工程和装置,如堤坝和核电站。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附件第25条规定:“禁止以任何手段攻击和轰击不设防的城镇、村庄、住所和建筑物。”第27条规定:“在包围和轰炸中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可能保全专用于宗教、艺术、科学和慈善事业的建筑物,历史纪念物,医院和病者、伤者的集中场所,但以当时不作为军事用途为条件。”日军在侵华战争过程中经常使用化学武器对掩藏在地道中的和平居民进行攻击,造成了大量平民的人身伤亡,生化武器不仅针对我国人民、民兵、志愿军,而且对普通居民也不放过。不仅针对军事目标,也对居民村落释放大量毒气,对该原则和规则的违反不言自明。

第二、违反禁止使用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方法和禁止使用极度残酷和过分伤害的武器的规则:

极度残酷和过分伤害的武器包括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1899年海牙《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规定特别禁止使用毒物或有毒武器。同年《海牙第二宣言》宣布禁止使用窒息性瓦斯或毒气弹之投射物。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附件也做了禁止使用毒物或有毒武器的规定。1925年《禁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日内瓦议定书)不仅重申了上述条约的规定,而且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细菌作战方法”。正如前文所述,侵华日军的细菌研究“成果”广泛用于战争中,曾在我国20个省内进行过细菌战。他们在进攻、退却、扫荡、屠杀难民、消灭游击队、摧毁航空基地等等方面,无不使用细菌战,在我国形成了疫病大流行,导致不少中国军民惨死,显然违反了该规则的规定。

禁止使用改变环境的作战方法和手段是战争法规的一项新规则。它是根据保护人类环境这一基本原则确立的。根据1977年《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改变环境的技术是指,通过蓄意操纵自然过程,改变地球或外层空间的动态组成或结构的技术。改变环境的作战方法是指在作战中运用上述技术,以改变气候、引起地震或海啸,破坏生态平衡,破坏臭氧层。1977年的第一附加议定书禁止使用旨在或可能对自然环境引起广泛、长期而严重损害从而妨害居民的健康和生存的作战方法和手段。生化武器的投放,在整个中国领土范围内造成了极大的环境污染。毒剂使得土壤受到污染,染毒土壤中含有毒剂及其降解物质,会严重影响土壤的生态平衡,进而影响动植物生长。大气和水源的污染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今年8月4日在我国齐齐哈尔市发生的“芥子气”事件便是日军使用生化武器的后果。尽管日军发动侵华战争时77年公约尚未订立,但根据马尔顿斯条款(MartensClause)(见下文),日军仍应承担责任。

第三、违反“相称原则”:

该原则要求交战国不得进行过分的或不成比例的攻击,不得使用引起过分伤害和不必要痛苦的作战手段和方法。日军在侵华战争中,即使使用常规武器也足以实现其侵略的目的,而大规模的使用生化武器明显与其军事目标不成比例。

第四、国际人道主义法是强行法,无条约规定不能免除日军义务:

条约无规定不得免除国际法义务原则,一方面要求交战国未参加的国际条约,交战国不得违反其中的人道主义规则。另一方面,也不得以条约未规定违背人道主义义务。1899年和1907年两个《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序言中指出,“现在还不可能对实践中所出现的一切情况制度一致协议的章程,但另一方面,缔约各国显然无意使没有预见到的情况由于缺乏书面的规定就可以听任指挥官任意武断行事。在颁布更完整的战争法规之前,缔约各国认为有必要声明:凡属他们通过的章程中没有包括的情况,平民和战斗员仍应受到国际法的保护和管辖,因为这些原则是来源于文明国家之间制定的惯例、人道主义法规和公众良知的要求。”国际人道主义法原则和规则属于国际强行法范畴,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国际强行法为国际社会成员作为整体接受与承认,以维护最重要的、全人类的基本利益和社会公德为主要目的,对每一个社会成员均具有拘束力,对任何与其相冲突的法律都有否决效力。因此,在二战中日本单方面退出大量禁止生化武器公约,并不能免除其承担国际义务。

第五、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中关于保护战俘和战时平民的制度:

规定战俘待遇的公约在当时主要有: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附件,1929年《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根据公约的规定,战俘自其被俘至其丧失战俘身份前应享受人道主义待遇,不得将战俘扣为人质,禁止对战俘施加暴行或恫吓及公众好奇的烦扰;不得对战俘实行报复,进行人身残害或肢体残伤或提供任何医学或科学实验……。

根据1899年和1907年海牙《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的附件规定:交战国对继续居留在境内的居民应给予人道主义待遇,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得把他们安置在某一地点或地区,以使该地点或地区免受军事攻击;不得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对他们施加压力,强迫提供情报;禁止对此等平民施以体刑和酷刑,特别禁止非为医疗的医学和科学实验;禁止实行个体惩罚和扣为人质……。

二战期间,日军组建的“731”毒气部队在至少5000名中、苏、朝战俘和平民的健康人体上,进行包括活体解剖和各种生物菌培养在内的大量惨无人道的实验,是对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公然违反。

三、日军使用化学武器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应承担国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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