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学就开始认识你了,到今年为止整整12年了,小学时我们同在一个学校,你在3班我在1班,你我虽然接触不多,也不怎么一起玩过,但至少我认识了你。
初中我们还是在同一个学校里,你还是在3班,我在2班,上天始终没有把我和你安排在同一个班里。你在初中里的名声很旺,当了学生会主席。让我更深一层认识了你。记得我的入团申请书是你帮我签的,我的档案是一直留有你的名字。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记得初中时我们一起打排球,打得很开心,一直打到天黑。
高中我和你又是在同一个学校,而且在同一个班里,高一时在7班,高二来到了6班。我们仍然在一个班上,我感到很高兴。放学时,我和你一起回家,不是我等你,就是你等我。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真的很开心啊!慢慢的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你总是很会关心人,很照顾人。我想能够认识你,有你这个朋友真是太好了。
随着时间的过去,我们一起步入高三,还记得有一段时间你突然不理我了,我觉得很奇怪便问你原因,原来是因为会考成绩的`事情。后来,我反思了自己,虽然是为了你考艺术不被影响才不告诉你成绩的,但是我这样做又有些不好。那时,我真的有一种对不起你的感觉。最后,我们的矛盾也化解了不是吗?是你那天晚上打电话约我出去聊天的,我当时很感动。于是,很快就出去了,没想到你已经在那里等住我了,我真有点过意不去啊~我知道你叫我出去的用意是什么,是想化解“会考成绩”矛盾的,我不想你不开心,便说了些开心的事情,那时我们聊得很开心啊!就这样我们就和好了。
在学校里,我们互相帮助,我借你笔记你总是很乐意的借给我,你教我学习,那样的感觉真好。傍晚,我们还一起吃饭,你夹菜给我,总是叫我吃你的东西,我们形如一家人,和睦共处,开心极了。在我心中你一直是一个很好的人,是一个很好的朋友啊。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这首高晓松的《同桌的你》曾经风靡一时,至今还有人在唱,都是思念自己的同桌,回忆那段美好的记忆。
虽然你不曾哭泣,有着坚强的一面,但你也有柔弱的一面。你时常表现出你唯我独尊的霸气,却有时候流露出你亭亭玉立的可爱。这是我的同桌——蔚。
我刚进这个班集体的时候,我们互相不认识,在经过几天的熟悉后,班主任包老师把我们分在一起,你就成了我的新同桌。我们彼此就互相认识了。由于我有点黑,时常被别人当做笑点。因此我很伤心。这时,你站出来了,阻止那些笑话我的人,并过来安慰我,这时我感受的同学间真正的友谊。无论我想做什么事情时,你对我说:“想做就做吧!怕什么!”你总是支持我,这就是你唯我独尊的霸气。
当你听说初三分班的时候,从你的眼神中看出你是舍不得这个班级和这里的同学。暑假后,果真分班了,你分在1班,我被分在9班。
有一天晚上,我突然看见你和几个其他的同学一起到以前的数学老师办公室,我于是就跟过去看看,原来你们是想自己的老师,当我和你们一起走进办公室,看见以前的'老师,就在这一霎那,我看见你哭了,这时,你的霸气突然消失,只留下单纯的你,我们和老师谈论着新的班级,觉得这新的班级虽然给人带来新鲜感,但还是找不到以前班级的那种亲切感,没有了有幽默感的——成,也没有了经常换位思考的——思,也没有,你一边向老师述说着,一边哭泣。这时我才看见你柔弱的一面。
你时常在无聊的时候,做出可爱的样子,说话努起小嘴,发出很嗲的声音,还在课桌上画画,甚至课本上,就连我的试卷和橡皮都没有逃过你的掌心,在这时候我看到你亭亭玉立的可爱。那是单纯的你,那是真正的你。
虽然我们分在不同的班级,但都是为了一个梦想前行,中考。谢谢你做我的同桌,留下这美好的记忆,在时常回忆这段美好的记忆时,也时常会想起同桌的你。
你,相貌平平,开朗活泼,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唯一一点就是理科成绩比较好,个子虽高大,但内心却是那么的善良与朴实。
我从小学到现在的同桌大多都是男生,当老师把你调来跟我坐的时候,我感觉真的是兴奋不已啊!因为他们都说你成绩好,而且还特别乐于助人,跟你坐了一段时间后才知道,你真的跟其他男生不一样,你平时不喜欢跟女生开玩笑,一本正经的,真有点像正人君子的感觉。
你不仅理科成绩好,而且脾气也特别好,在理科上,我只要一有什么难题,向您请教,你也都会不厌其烦地为我解答,你这人虽然文科学起来有点吃力,但特别喜欢写作文,我们两个都参加了校园晨曦文学社,要求每个月都要交一篇稿子,你每个月都不落下,而我,却非常的懒惰,从未投过,唯有一次,还是在你的帮助下,结果成功被选中,你常常说:“选不选得上都没有关系,重在参与,这样能够有使我们的写作水平提高。”
正因为你乐于助人,我们班的.男生女生一到大课间下课都要请你给他们带东西。有时候我就在想,你为什么会这样好了?在你的身上折射出了那些慵懒的人,就只想着以逸待劳,坐享其成。
跟你坐了半个学期,我懂得了许多,懂得的不仅是课本上的知识,在你的身上我看见了善良与宽容。分班了,很荣幸,我和你又分在了一个班,但不再是同桌了。
你的善良与正直真的很让人敬佩,虽理科成绩比较优秀,但每次听写英语单词的时候,你还是得依靠我,人都各有优势,你最怕英语,而我当然是最怕像数学这些伤脑的理科了。
我想说的是,同桌,谢谢你这半学期以来对我的关心,你在我的心目中,就像是我的亲哥一样,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很可恶,老是跟你开玩笑性的打你,而你每次总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谢谢你,亲爱的同桌。
他,是一颗闪亮的星星,在“银河”中闪闪发亮。他,是璀璨的明珠,带我们遨游幽默世界。他,就是我的同学——郑辰。
郑辰,是一个“有着男人的身高却没有男人的气魄”的男生。说得再详细一点,就是我的老同桌。我们班大多都称呼他‘辰哥’,似乎略带些客气的意思。也只有我叫他郑辰,虽然只是叫了短短的几个星期。
他有着1米84的海拔,一双椭圆形的眼睛,粗浓的眉毛像两个凶神恶煞的门神,一直保护着他。而我认为,他的神情之间有一种男子的粗犷,也有一点儿小女孩的娇羞,让我最无法忘怀的则是他的那些“破事”。
上课时,只要一轮到他发言,这就意味着一场大笑即将发生。他站了起来,一激动,身体又碰上了桌子,发出一阵声响,惹得全班哄堂大笑。他的头微微上仰,脸涨得通红,嘴唇虽说在颤抖,但竟吐不出半个字,真可谓有话难言啊!好不容易从嘴中蹦出几个字,却又忽然中断,头一下子涨大了许多,随即带出一个发颤的、走了调的声音。轰的一声,教室里的笑浪压倒了一切,笑声冲出了教室,冲向云层。而他的头也往下一低,脸紫得怕人,抿着嘴唇,脸上挂着一丝痛苦的微笑。
虽然和他不搭同桌已一年之久,但之前的点点滴滴,仿佛是昨天发生的,让人无法忘怀。
说实话,我实在不大佩服他的歌技,可回过头来想想,因为有他,才能带给大家欢笑。值了!
记得那次朗诵赛,老师让他上台去唱歌,和唐老鸭,丁大维一起。
辰哥像一个害羞的大男孩,在阳光的'照耀下缓缓走向讲台,脸上涨的更红了。可一到了讲台,他就完全变了样。
“蓝脸的窦尔敦盗御马,红脸的关公战长沙……”他用那雄浑激昂的语调、夸张的动作,向我们证明了他的投入。
如果说友谊是一棵常青树,那么浇灌它的必定是心田的清泉;如果说友谊是一朵不败的鲜花,那么照耀它的必定是从心中升起的太阳。辰哥,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