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不知从哪里记得这两句诗,时时想起的原因,是因为我常常体验到读书的乐趣。
说也来怪,小时候经常写命题作文,现在想起来还会有点余悸。记得什么“我最难忘的一件事”、“最佩服的一个人”、“在上学的路上”等等题目,完全是一些成人的口气,不大切合孩提时代我们接触到的东西。上了高年级,老师便教了我们作文的体裁,什么小说、散文、诗歌之类的。记得当时大家都喜欢情节悬念的小说,觉得读起来很吸引人。一本新课本刚发下的时候,都争着翻看,就是为了找些有趣的故事。而这些文章大多都是节选的,读完后总觉得余意未尽,于是很期望语文老师能早点给我们讲授这篇课文。然而真正上起来,仿佛却没有期待中的精彩,倒有了些许失望的情绪。
真正在小的时候能记下来的倒是一些琅琅上口的诗歌了,“远看山有色,静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这样的诗歌美,像谜语一样吸引孩子,而现在默诵起来更觉得哲意深远。每天早上教室里就是一片琅琅书声,大多数同学读的都是诗歌。不过诗歌我终究没喜欢上,大抵是因为缺乏做诗人的气质吧?老师也提醒过我们,说是不要“唱忘嘴歌”,即使诗歌溜口,没有深刻认识也是很容易淡忘的。
平时的时候我也看过不少小人书,纸张的质量一般都很差,画上也尽是些粗犷的黑线条,但这丝毫影响不了它在班上受欢迎的程度。读书为我的少年增添了许多乐趣,我也渐渐体会到了“知识”的力量,要知道有些小伙伴们对我佩服的不得了,这可是很多大个子用他们的拳头都换不来的。当然,我也为这种“力量”支付了合理的代价,在初中的时候,真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上高中的时候,我终于开始读中国人写的书。先是四大名著,接着就是唐诗、宋词,古文观止之类的。甚至开始模仿写古体诗,文言文,也满篇之呼也者的,渐渐的喜欢用一些深奥难懂的成语、典故,引用一些不常见的名言和华丽的.句子去装饰内容干瘪的文章,达到唬住别人的目的。记得在一篇论述为什么“师夷长技以制夷”会失败的作文中,我旁征博引,意气奋发,一口气用了40几个成语和数十个典故,光《清史》就引用了3次,简直想达到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目的。而语文老师在阅卷后也打了58分的高分(满分60),让我的虚荣心一时膨胀到极点。
一位教育家说过:“一个人不爱读书,不爱与书作伴,是真贫穷,是真孤独。”这话有一定的道理。现在我已经是一名教师了,渐渐明白能读书真好。
正如叶圣陶先生曾说:“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老师之训练必做到这两点,乃为教学之成功。”(《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任何一门学科教学皆如此,“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当是教师共同的追求。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的读书风气最能影响学生和社会的风尚。只有热爱读书的教师,才能培养出热爱读书的学生,才能营造出整个社会热爱读书的良好氛围。热爱读书的教师,是社会的一笔无形资产。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如果你的学生感到你的思想在不断地丰富着,如果学生深信你今天所讲的不是重复昨天讲过的话,那么,阅读就会成为你的学生的精神需要。教师,要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首先要做个真正的读书人。
大家好我叫李佳兴,我的苦恼就是整天要面对一大堆“唉”,今天是星期二,作业好多,除了必须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以外,我还要面对爸爸妈妈给我布置的作业,作业就像一座山压着我,让我喘不过气来,真烦人。
“李佳兴,在吃饭之快做作业,如果在吃饭之前做不完,就要加倍的做题目!”不用说,也知道这是妈妈在叫我做作业,整天就是作业,想到这儿,想到要写那么多的作业,再想到如果写不完的后果,我的心里好像有两个小人,一个在说:“不写了,不写了,那么多作业,写都写不完,还不如爬下来睡觉哩”!还有一个在说:“快写,快写这样就不用加倍做题目了,面对两个小人,我是左右为难,一个脑子是这样想的,一个脑子却是那样想的。
“吃饭了,吃饭了,佳兴你的作业写完了没?”我吞吞吐吐的想说却不敢说。一定是没写完吧,爸爸突然猛的一拍桌子说道:“你看看,给你那么长的时间了,到现在还没写完。”我不甘心的说:“哪有那么长的时间,我看只过了40分钟而已。”听了我的.话爸爸更加生气了,火冒三丈的说:“今天不仅要你加倍做题目以外,这个周末也不许你看电视,另外还要写一份检查。”听了爸爸的话,我更沮丧了,回到房间里,根本就不想写,本来平常爸爸妈妈就不允许我看电视,只有周末才能看,但现在周末也不能看了,哎!
这就是我的苦恼,我真希望家长们能让我们这些孩子们轻松一下,也许,我们会学的更愉快,做的更好。
我有一个杯子,它粉粉的,杯身还有可爱的小熊和小马图案。我非常喜欢它,因为它既保温又实用。它陪伴我走过无数日子,它的肚中永远装着一汪清澈的水,或冷或热,或多或少。
今天,下了一场雨,天气有些冷。我便打了一些热水倾注在杯子里,让它“喝”了个够。
第二节课下课,我突然感觉口渴了,我把目光投向了保温杯。里面有热水,不过,好几节课过去了,它肚里的水还是热的吗?我拧开了杯子的杯盖,一阵白汽氤氲过后,我小心地吮了一口——啊!还是热的。热水顺着喉咙流下去,这让我的心里面热烘烘的,所有的'疲倦完全消散,我的心中充满无限的力量!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它居然还是这么热。
其实,做人也要像它一样“保温”——内心充满热情。热情洋溢、乐观豁达的人,人际关系一定挺好,运气往往不会太差。我们保持一颗炽热的心,友善真诚地去对待别人,就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心中的热情,是一只发光发热的小太阳,保持这份热情,你才能在社会上立足。反之,谁会喜欢一颗又臭又硬、没有温度的石头呢?
下午,我又开始仔细端详它——我的“老朋友”杯子。我记得,第一次遇见它,是在商城里,在琳琅满目眼花缭乱的商品中,我一眼就看中了它。事实证明,我的选择非常正确,它既贴心又温暖,还耐用。它如同一个乖巧的小孩,让人爱不释手;它又如同一个善解人意的大姐姐,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从我用它的第一天到现在,已经快三个多月了,它伴我走过喜怒哀乐,陪我历经风风雨雨,不知何时,我已经非常舍不得它了。
我又想到了老师、医生、警察、环卫工……他们多么像杯子,几十年如一日,心中永远充满热情,那么敬业!他们在岗位上尝过酸甜苦辣,受过日晒雨淋,经过千辛万苦……可他们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地做着这一切,哪怕到了退休的那一天,他们依旧保持着第一天上班时的“热度”。
社会上,正是因为有这些默默无闻的人们在奉献,在发光,在发热,我们才有这么美好的风景,我们才有这么温暖的生活。
不由自主地,我握紧了眼前的保温杯,心中一阵温暖,像不灭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