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转败为胜的精神疗法可谓独树一帜,在他身上也总会屡屡呈现出来奇特的效果。因此,他获益匪浅。应该佩服他的明智与豁达,总是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
阿Q看到别人捉虱子,身上也条件反射似的不舒服起来,并为在衣服上捉到的虱子少而恼怒起来,最终引来一场没有理由的被打。说他骨头贱,还不如说他身上存在有一种劣根坏习惯。他总是不甘寂寞,总是到处惹是生非,又总是处处被整治被讥笑。阿Q一生没有女人,不曾想而立之年却动了念头,整日里忿忿然内心不平。但是恋爱却是他自己的一厢之愿,招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一顿竹杠加身、以及地堡的讹诈。仅有的一丁点随身物品被敲诈了,他还没有忘了喝黄酒,真个是长不了耳性,无药可救。举步唯艰的阿Q一时间成了人见人烦的瘟神,远远避着。于是,他感觉着世界变得稀奇古怪了,到处是白眼。在这一刻,阿Q似乎真的是最倒霉的孤家寡人一个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
我们的阿Q似乎真的.到了穷困潦倒、永无出头之日的地步了?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还能再次得到荣归故里之神的眷顾。没有立足之地的阿Q饿着肚子离开了未庄,一段时间后当他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的时候,摇身一变,俨然成了腰缠万贯的爆发户大老爷。他离开时悄无声息,人人讨厌;回来时惊天动地,人人敬畏。从本质上说,阿Q依然是人们讨厌和讥笑的角色,但是他手里有用的东西却是人人希望算计的。可以从他这里得到点油水或其它好处,才是人们笑脸对他的真正原因,所以说,他是沾了东西的光,被人们一块儿另眼相看而已。不过,阿Q却不管这些。在他的思想里,能得到赵家太爷那样的敬畏总归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当从他这里榨干了油水,无法再有便宜可占时,人们又露出了本来的真面目,不再心生敬畏,仍然讥笑他排挤他。
讨厌――敬畏――讨厌,这些变化很值得商榷。
在那暗无天日的年代,不知何时兴起了革命。而且这股革命的风暴竟然也刮到了未庄,刮到了阿Q的耳朵里。阿Q对革命的实质内容一无所知,却嚷嚷着要革命。但是,革命这杆大旗早已被一些头上“带尖角”的人给霸占了。阿Q被所谓的自称革命党的人给拒之门外了。从未见过革命党的阿Q既神往革命,时刻盼望着能参加革命,又害怕被当官的杀头。
小说的内容,博大而精深,并且无一不闪耀着作者智慧的光芒。本文试从作品中所反映的女性观、传统习惯、革命观、奴隶性及看客态度几个方面来加以分析。
一、女性观
自古就有“红颜祸水”之说,在士大夫的眼中,女人的意思有两个:要么是泥美人似的玩物,要么是破国亡家的狐狸精。大抵前者多用于诗词,如“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杨贵妃、“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施;而在做史论时则是后者的一套论调了,“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啊!男人对女人,一面是轻蔑,一面是追求,连屈辱不堪的阿Q面对静修庵里的尼姑也是或“唾骂”,或“伸出手去摩着伊新剃的头皮”并说着下流话,但同时又是小尼姑引起他对女人的无限联想并出现了对吴妈的调戏。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女人是奴隶,当男人也成为奴隶的时候,女人便成为物品,连人也称不上了,男尊而女卑。
二、传统习惯
“从来如此,便对么?”作者借阿Q这一人物对这个问题作了阐释。在阿Q眼中,凡是不合未庄老例的,他都认为是错的,阿Q的逻辑是墨守成规,反对变革,排斥异己。凡有变化的,他都要加以排斥。小尼姑不合儒教,是他排斥的对象;而假洋鬼子进洋学堂,剪掉长辫子自然也是异端,因而成为他最厌恶的一个人;因城里人将长凳称为条凳、煎鱼用葱丝不合未庄老例而不满意;对革命他一向就是“深恶而痛绝之”的。
传统有精华与糟粕之分,习惯有好坏之别。尊老子幼,文明礼貌,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这些都是好传统、好习惯,值得发扬光大;至于女人缠足,男人脑后留条长辫子,虽是传统习惯,则不是什么好习惯,确确实实是有弊无利。
三、革命观
阿Q的革命畅想曲――报私仇、分财物、讨老婆,这些是他的自我设计,是他对革命的理解,也是他向往革命的目的.。对“威福、子女、玉帛”(权力、女人、金钱)的追求反映了农民为了“生存和生活”的合理要求,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大小丈夫”们的最高理想。因此,我们可以想见:即使阿Q成了“革命”政权的领导者,他也将只会以自己为核心重新建立起一个新的未庄封建等级社会,这也是历代农民起义的结果。
四、奴隶性
鲁迅对国民精神弱点批判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奴性人格的批判,作品主人公阿Q是一个双重性格的奴性人物。“见了狼,自己就成为羊;见了羊,自己又变成狼”,这是阿Q性格中最为突出的一面。在“假洋鬼子”、赵太爷这些“狼”面前,阿Q表现出空前的软弱,乖乖地做“羊”了,任其欺辱。在王胡面前,阿Q虽然不甚服气,并试图获得胜利,然而,在王胡真的动了气同他打起来的时候,他又软下来了,“君子动口不动手”,这是弱者的哲学,也是由狼变羊过程中的心理安慰。阿Q式的人物,就是这样一种两面人:“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
五、看客态度
鲁迅在一系列小说中描写了神情麻木不觉醒的看客形象:《药》、《示众》里鉴赏杀人场面时,“一堆人”“竭力伸长了脖子”“嘴张得很大”;《孔乙己》中酒客们取笑孔乙己写“回”字、偷书被打;《祝福》中鲁镇上的人们拿祥林嫂额上的伤疤、阿毛被狼叼走做笑料;而“阿Q十分得意的笑”着调戏小尼姑时,“酒店里的人也九分得意的笑”;未庄的人们十分“欣然”地听阿Q讲杀革命党的事,阿Q游街示众时“两旁是许多张着嘴的看客”,看客们露出“闪闪的像两颗鬼火”的狼一样的眼睛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是超越时空而魅力不朽。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对我们民族国民性的自我批判,是对人性弱点的大暴露,是现实生活中人们自我审视的一面明镜。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