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员必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采购计划保质保量的到指定合法采购点去采购公司所需物品。采购时需要求供货商提供正规真实的税务发票和生产日期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凭据资料。
2.熟悉市场行情及进货渠道,坚持“货比三家,比质比价比售后,择优选购”的采购原则,努力降低进货成本,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
3.购买时严格把守质量关。由于购买不合格产品造成的事故或随意采购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采购员负责,重大事故责任由有关部门负责。
4.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及规定,并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购进的一切物资要及时通知收货员及用货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办理验收入库及移交手续。并要求及时出具入库清单,以便审核。
5.遇大宗货物采购需与客户签订采购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的履行,并催讨所欠、退货或索赔款项。
6.在保证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库存。与供应商沟通,积极协助生产使用部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6.采购人员不经手、代付任何款项,所有采购费用全部由财务完成。
7.建立长期采购合作商名单,尽可能在名单内合作,并与需要长期合作的供货商需与其签订产品质量与账目往来安全及防止报价失误的责任承诺书。
8.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做损害双方利益的事情,规范行为、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承诺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绝不在招标活动中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监督。
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5.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
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7.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8.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9.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10.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1.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12.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13.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14.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6.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用户库),自愿将本
单位相关信息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对外发布。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用户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在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交的企业信息均已在用户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将及时、准确、客观的更新用户库中相关内容,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省政府采购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月日
本人与贵司合作承建施工的观涛路延长线(西桂坊~东沙大道)一期工程工程,因工程施工需要委托贵司签订购买人行道砖、天然花岗岩路缘石、天然花岗岩平石材料采购合同,本人参与和材料供方拟定采购合同条款,确认合同条款内容。本人保证负责支付全部材料款,并承担合同所发生的经济(包括罚款、利息)和法律责任。为此:本人或本公司承诺按下列条款由市建三公司代本人支付上述合同款项。
(一)本工程在贵司财务帐户上有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本人同意在贵司财务帐户上,根据供货合同,从备料或工程款中提留相应款项用作支付购买材料货款。当本人在贵司财务帐户上的备料款、工程款不足以支付购买材料款时,本人立即以自有资金注入贵司财务帐户补足支付购买材料款。
(二)如本人无资金补足所欠材料款,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通知材料供应方暂停供应材料,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委托采购承诺人:XXX(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xxx省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用户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在xxx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对外发布。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用户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在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交的企业信息均已在用户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将及时、准确、客观的更新用户库中相关内容,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xxx省政府采购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电话:XXXXXXXXXX传真:
XX年XX月XX日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用户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对外发布。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用户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在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交的企业信息均已在用户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将及时、准确、客观的更新用户库中相关内容,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江西省政府
采购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