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又一次染红了天空,孤雁又一次划破了那橘红,傍河的柳树又一次对着长河照镜子,潺潺的秋水又一次把夕阳倒映在河中。
这秋霞的意境,要像品茶一样,细细的品。你就看着他渐至佳境,越来越美,越来越有画面感。
当天色暗下来。太阳拖着疲惫的步伐向西去了。整个大地被渡上了一层银灰。远处的山像淡灰色的剪影,朦朦胧胧,连绵起伏。天边的云彩灰暗而清奇,像一条宝带,更像连绵起伏的山峦。分不清哪个是山,哪个是云。喝水就在那夕阳下越来越清澈了。它那灵动的波光闪耀着,晃动着,像个翩翩起舞的女子,要把你的魂勾去。美全都暗含在那一颦一笑之间。太阳洒下的余晖照在河面上,一个个金色的光斑在河面上摆动着,像漂浮着一个个金币。你简直无法描述那波光粼粼的样子——因为你根本无法看清它,太晃眼,太耀眼。
你等。得等到太阳像一个红红的鸭蛋黄,就在那里,西边的天上,准备好了回家。这时晚霞才算刚刚开始。
夕阳缓缓地落下了帷幔。虽然天空是暗了下来,但彩霞却没有暗淡。先只是普通的红,深红,浅红,橘红。偶尔也有橙色。粉色,黄色,金色甚至紫色得到后面才登场。这真像是一幅巨大的画,慢慢的.慢慢的渲染开来。
你们看过水彩画吗?水彩画的优势在于水彩特别易溶于水。色彩可以得到非常好的交融。他们相互交融,混合,非常的和谐。在水彩画上,你可以看到橙色抱着紫色,红色溶于绿色。有的是特别鲜亮的对比色大胆的混合在一起,有的是和谐而温柔的和谐色混成一片。
现在天空就是一张巨大的水彩纸。不知是哪个天才画家,用巨大的画笔渲染了这幅艺术品。不同的颜色交融在一起。又那么融洽,又那么鲜艳。
你看着它,看啊,它越来越美,不断地给你带来视觉上的惊喜。你不希望这个太阳落下去,你也绝不会想让它离开你。你害怕这美丽的样子消失。这美景好像水中的倒影,似乎轻轻一搅,就全都没了。只想看着它越来越美,渐至佳境。
人生要向晚霞学习。一定要努力的越来越美。要让别人看到你的时候,就不想你离开。给别人带来惊喜,证明自己的价值。
带着希望,一定要,渐至佳境。
窗外,一片竹林,竹叶青青,风声飒飒。
窗内,一袭素纸,素手纤纤,墨色浓浓。
字帖摊开,《兰亭序》赫然在目。
提笔,舐墨。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刚开始,字体端庄娟秀,是还没有喝的尽兴吗?我挥毫,朵朵墨梅在指尖绽放。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面前的小河上漂浮着的酒杯,激起了王右军的兴趣,几杯美酒穿肠而过,他的豪兴终于是被激发了出来。185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取舍万殊,静躁不同——”不知道是不是一厢情愿,我觉得这时候的右军,定是豪情万丈,几千年前的那个春天,亭子外是否有那么一片郁郁葱葱的竹林?而右军是不是在亭子里挥毫泼墨?他的脸色定是一片酡红,手中的笔定如有了灵魂似的上下翩飞。我运起笔,用心灵慢慢揣摩,笔尖急抖,一串略显凌乱的字跃然纸上。
“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终于,行书渐渐变得潦草,字里行间都透露出王羲之的`豪放不羁,他似乎在仰天长叹:“岂不痛哉!岂不痛哉!”
“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这算是超越时代的思想吗?我觉得我的灵魂好像飘飘悠悠,飘到了那个壮志凌云的年轻人身旁,看着他仰头饮酒,看着他低眉挥毫。
一丝思绪好像闪电一般的穿过我的脑海,将我点醒!我终于明白了!
看着笔下的字,我终于知道少了一些什么,是神韵!书法是用笔将自己的内心表达出来,如果仅仅只是形同,那是远远不够的,只有用心去体会,去揣摩,将书写者当时的心态抓住将自己的灵魂依附在他的身上,才会写出最美的文字!
一贴终了,我的心仍然在佳境中徜徉,这次的思考让我明白了形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神,一幅字如果没有神就像是没有灵魂的躯体,外表光鲜但是内心空洞,相反,如果一幅字有了神韵,即使写的不是那么华丽,但是依然会让人感到震撼!
窗外,竹林依旧葱葱。
窗内,整张纸上都飞扬着我的情感!
“该配合你演出的我演视而不见,在逼一个最爱你的人即兴表演”“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沿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一首首悠扬的乐曲从家中飘出,那正是在勤练苦学吉它的我。
很小时候就喜欢音乐,于是妈妈给我报了吉它班。拿着散发着木香的大吉它,看着乐谱,我的吉它之路开始了。刚学时,由于乐曲的简单,也由于对吉它的好奇和热爱,我进步极快,一首首乐曲在我的手中流淌而过,我享受着音乐的美妙。直到我遇到了那首曲子,我至今难忘的《加勒比海盗》。
那是一收复杂的指弹,密密麻麻的乐谱,难以掌控的节奏,一开始就让我陷入绝境,也第一次让我感到吉它的枯燥无味。一个个音符的辨别,一小段一小段的演奏练习。一个月的练习,我却只能将前三行断断续续的弹出,我很沮丧。老师对我说:“这首对你来说很有难度,要不换一首简单的。”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世间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哪有简简单单的成功,我相信还是我的付出不够,当我练到极致时,我想我能够练好。于是我坚定的说:“不,我一定要练好这一首。”
于是,那个暑假,我利用业余时间,不辞辛苦,不嫌枯燥,一遍一遍的反复练习。一点一滴,一步一步,耐着寂寞、痛苦,在苦中求胜。琴弦断了又换,换了又断;左手的四个手指上的皮越来越厚,越来越厚,渐渐成了茧子;乐谱翻了又翻,翻了又翻,上面的音符渐渐模糊不清,每次练完小拇指的酸痛无力,可我的进步依然不大。
在我最沮丧时,吉它老师讲了一个故事,韩国著名吉它手郑成河从7岁起,日夜不停地练习,其中不知受了多少苦,终成一代大师,又给我听了他弹的《加勒比海盗》,曲调之优美流畅,让我深深震撼敬畏。
于是,更加努力,再次失败,更更努力……
无数岁月的积累,无数次的失败,可我一直没有放弃,努力努力在努力,成百次练习,上千次演奏。终于,完整流畅地弹下来;终于,不用去细想,凭手指的记忆就能自如地弹奏;终于,我享受着一次次演奏的快乐。
行云流水般地演奏,手指飞快地变换,悠扬的乐曲转瞬而生,在一次次的努力中,在一次次的磨练中,我渐至佳境……
作文题目:“渐至佳境”比喻兴味逐渐浓厚或境况逐渐好转。知识越学越有趣,乐曲越弹越流畅,风光越赏越美妙,作品越读越精彩,与人相处越来越和谐,对镜微笑越来越自信……成长中,谁都有过姿态不断调整,认识不断深化,领悟逐步加深,境界逐步提升的经历。请以“渐至佳境”为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
(1)自选文体(诗歌除外),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文章。
(2)感情真挚,不得抄袭。
(3)文中不要出现所在学校的校名或师生姓名。
范文:
人人都选择文明礼貌,人人都选择豁达宽容,相互的尊重和理解会使一切变得融洽和谐。我与邻居间的关系在一盆小小的芦荟间渐至佳境。
在这个社区居住了近十年,同样的一盆芦荟,让我体会到了随着时间逐渐贴近的邻里情。
大概五岁的时候,我常常和朋友在社区里玩耍,小小的身影穿梭在各个单元楼之间,我的眼神总不自觉的被那盆翠绿的芦荟所吸引。终于还是按耐不住强烈的好奇心,我凑上前去捣鼓起了那盆芦荟,随手掰了一小段下来。正当我蹲在草地边观察它时,一个似曾相识的面孔转到我眼前,看到我手中拿着折断的芦荟,她没好气地说:“你这孩子怎么乱揪别人家的芦荟啊,这可是我辛辛苦苦养好的。”我见状,惊慌失措,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转身往家疯跑。这才知道,原来这芦荟是我家楼上的李阿姨养的,放在楼下的草坪里吸收阳光。
步入小学后,在学校里我学到了礼仪方面的知识,行为也逐渐变得文明礼貌。一个周末,我在楼下玩儿时又望见了那盆芦荟,这一次我没有动手,只是静静的在旁边观察它。再次遇到李阿姨,我还有点害怕,站起身来往一边挪了挪,而李阿姨似乎也看出了我的`害怕,随即微笑起来,亲切地说:“想看就看看吧!”
过了一段日子,我和朋友在楼下玩时被蚊子咬了,蹲在旁边不停地挠。李阿姨看到了我们,跑到那盆芦荟那儿揪了两段,一边往我们腿上擦一边告诉我们:“咬了包可不能乱挠,芦荟可以止痒,用这一面儿擦擦就行了。”此时此刻,我的心像被净化了一般。
时间已经过去很多年,可那盆芦荟的故事却始终刻在我的脑海。它见证着平凡却又温暖的邻里之情,承载着邻里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宽容。
一盆小小的芦荟,牵着我们的邻里之情渐至佳境。
如果我说我喜欢长跑,估计没有人会相信。也难怪,一个跑八百米都要用四分多钟的女孩子,竟然会喜欢而不是痛恨长跑,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可是,我就是喜欢长跑。
这种喜欢应该是从高中开始的吧。
高中三年,我曾环绕西湖跑过几次,因为这是我们学校的传统项目。每年12月,我所在的中学便会组织一次环湖跑,全校同学人人都得参加。这是大家一年中最痛苦的一天,我们总是盼望着能出点什么意外,比如天突然下雨了,又比如自己忽然生病了,以便可以逃避,但能如愿的却很少。
对于在跑步,尤其是长跑方面不太行的我来说,尤其痛苦。至今。
我还清晰地记得每次跑前的状态:两腿发软,心跳加速。开始跑时,我总是夹在中间,跟着大家一起向前冲去,起初的感觉还是挺不错的。可是,渐渐地,气粗了,脚步也放慢了,似乎有些跑不动了。看着一个个同学从我身边经过并跑到了我的前面,心里十分地着急,却又力不从心、无可奈何。很想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休息,最好还能喝口水。但我知道,只要一停下来,就会立刻成为最后一个,因此只能咬紧牙关继续坚持。腿隐隐约约地痛起来了,气越来越粗,脸涨得通红,汗水不停地流下来,可是还是只能坚持。
然后,可能是过了极限的缘故吧,整个人轻松了起来。一边保持着匀速前进,一边有空打量四周。西湖里泛着的轻舟,岸边有着古老年月的遗迹和建筑,还有远处青翠的宝石山和亭亭玉立的保椒塔,才发现,原来每天习以为常的景致竟是如此的美好。也正是在此时,忽然发现,终点就在眼前,于是深深吸了口气一鼓作气地跑到了终点。一阵累之后,竟然发现自己似乎很轻松,心情也特别地舒畅。
从前在《世说新语》中看过有关着名画家顾恺之的一个小故事:顾长康吠甘蔗,先食尾,问所以,云“渐至佳境”。我想,用“渐至佳境”来形容我对于长跑的感受,是最贴切不过的了,这也许便是长跑的魅力所在吧。
我喜欢长跑,虽然我跑得很慢。我喜欢长跑,我享受那种战胜自我的`过程和酣畅淋漓的快感。
我试图将我的这些感受描述给我现在的朋友听,她们似乎有那么一点明白了:“原来你就是这样喜欢长跑的啊。”然后又补上一句:“幸好我们学校没有这样的活动。”是啊,但这又何尝不是一种遗憾呢。
很多事情,也许是你最讨厌最厌恶最痛恨的,但是,不去试试,又怎么知道你不会喜欢呢?人生的遗憾,大抵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