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几大驰名的“猫王”,一是史上最笨的汤姆猫,因其绝对的愚蠢和抓老鼠居高不下的失败率而闻名于世;二是史上最懒的加菲猫,因其懒惰、奸诈、贪吃而享誉全球;三是史上花样最多的机器猫,它身上那个万宝袋里稀奇古怪的东西总是层出不穷。如果你见了我家“猫王”,你会发现它一点也不比那几个大腕同胞逊色。
我家“猫王”通体雪白,身材肥硕,因而得名老肥。又因它时常在家捣乱,被奶奶抄着棍子追在它屁股后面骂,故得外号死猫。在我看来,世界上如果有哪只猫比加菲猫还麻烦,那必是我们家老肥。
养猫是干什么的?当然是捉老鼠的。但我家老肥可好,我们供它食宿,每月还给它发“津贴”(超级大餐一顿),可它却是吃饭、睡觉、看电视什么都干,就是不抓老鼠。
奶奶哪能容忍这样一只光吃饭却不逮耗子的猫?几顿棍棒下去,老肥学乖了。每天到客厅巡视一圈,喵上两声,便一摇一摆踱回里屋,继续吃饭、睡觉、看电视。
有一次,一只新来的老鼠十分嚣张地闯进了老肥的地盘,老肥镇定地趴在桌子上看电视,连理都不理那老鼠。
不逮耗子倒也罢了,但老肥的罪状远不止这一条。知道老肥最大的爱好是什么吗?是在我的床上上大号。你说它不懂事?绝对不是,它是故意的。因为除了在我床上和厕所,它哪儿都不屙。我抱着它来到床边和它对簿公堂,它却把头一扭死活装作没看见,所以每隔三天,我的床就得换一次床单。
有一天,奶奶终于忍无可忍,拽起老肥的尾巴,一抡胳膊,将它扔到窗外(我家住一楼)。虽然它装出一副可怜样儿,但已没人再同情它。无家可归的它只得流浪街头。
一个月后,我在院子里碰到了它,它当时正在垃圾箱里扒东西吃,只见它蓬头垢面,原来雪白的毛已变得肮脏不堪,身子整整瘦了一圈,已完全成了一只野猫。
唉,这就是猫不逮老鼠的下场。
乐趣是一种玩耍时的欢笑,乐趣是骑车时的尖叫,乐趣是谈话时的柔声细语,我的童年是充满欢乐的。但我的乐趣是读课外书。
就在星期六我早早地把作业做完。于是我马上捧起《查理九世》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只见我在床上哈哈大笑。我打开书拿出解谜卡开始看了。看着看着突然主角有危险了,我马上紧张了起来,心怕主角被坏人捉到,终于主角脱离危险了我的心情也放松了下来。这时坏人被主角打败了,主角高兴的笑了,我也跟着笑了。没过一会儿谜题来了,我也不示弱马上动起了脑筋帮助主角想起了谜题,终于我把谜题解开了,我又开始看了,这时主角判断出了问题,我马上皱起眉头想着下一步主角会怎么做,会不会遇到坏人,这时主角纠正了错误走了另一个方向,我不在皱着眉头,而是把赞扬的目光投向了主角,时间过得真快,还差一点就要看完了,主角也把谜题解开了,原来是一场误会,主角把警察当成了坏人,我不由的哈哈大笑。到了晚上我又把从书中学到的魔术表演给了妈妈看,只见妈妈投来肯定的目光,还不停的夸奖我。看书真有趣。
书中的乐趣是无尽的,在书中我有了快乐,还学到了知识。就在不知不觉中看书成了我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