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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范文(整理10篇)

时间: 2024-09-02 栏目:实用范文

2023年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范文篇1

一、强化组织领导

自会议召开以来,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根治欠薪冬季行动,我局迅速调整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切实将根治欠薪工作作为党史教育的成果检验,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项重要抓手,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已纳入全市重点工作推动落实。认真按照求,召开会议研究布置;结合我市特点,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压实部门责任,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形成合力。人社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加强对治欠保支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对接收的欠薪线索及时处理、转办、交办,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工作职责;住建、交通、水利、城管、支油支铁、农业农村等单位作为行业主管单位,对本行业、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落实责任、按时解决;公安部门按相关法律要求,介入、受理和查处欠薪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对涉及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账款导致欠薪的,我市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各部门相互配合,及时解决,确保社会稳定。所有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完成上级任务目标。

二、及时处理、转办欠薪案件

我局作为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部门,对上级转办督办的案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问题线索以及12345政府服务热线案件及时查收,及时处理。对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投诉举报案件及时转办、限期办结。20xx年以来我市受理当面投诉举报案件92件,已全部办结,为109名农民工追讨工资67.2万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投诉举报线索170条,目前已全部办结,为374名工人追讨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以上级会议精神为契机,坚决落实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深刻反思,认真整改,用心、用情、用力,进一步做实做细我市农民工工作特别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惠民生、保稳定中发挥应有作用。一是抓机制。建立完善劳动监查与公安、司法、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办案机制,针对重点复杂欠薪案件成立工作专班,畅通衔接、集中攻坚,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现快速的办结。二是抓培训。分行业分领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培训活动,让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让规章制度真正入脑入心;并深入一线、强化指导,切实帮助建设施工单位解决“应该怎么做”的问题,让规章制度成为行为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是抓宣传。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引发群体性集体访、越级访的施工企业,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信用降级,列入失信“黑名单”,切实发挥反面警示作用,全方位提升相关单位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四是抓队伍。

2023年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范文篇2

在xx年,在省人社厅、xx市人社局的正确指导下,xx市劳动监察工作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心,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监察工作机制,狠抓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xx户次,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份,督促指导签订劳动合同份,受理投诉举报案件起,为xx名劳动者追讨工资xx万元。其中: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起,涉及劳动者xx人。xx市劳动监察队被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xx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人民网、《xx日报》、《都市报》分别以“劳动监察队为xx名农民工追薪xx余万”、“讨要工资有底气有靠山”、“确保农民工春节前拿到工资”为题对我市劳动监察工作进行了报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随着我市城镇化建设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进程的不断深入,建设项目急剧增多,劳资矛盾纠纷随之增多。如何规范建筑企业的用工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监察工作,把做好劳动监察工作作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力推进劳动监察工作。一是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二是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三是制定了《追讨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内容。四是进一步完善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应急范围、处置程序等内容;五是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应急机动小分队,负责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由于各级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得力,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为有效防止建筑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我们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制定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xx市建筑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与建设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建立六项制度:

①工资保证金制度。所有在建项目开工前必须交纳不低于工程合同价款2%的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xx年建设项目共缴纳工资保证金xx万元。

②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定期向人社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书面材料。

③农民工权益告示制度。为建筑工地印制统一的农民工权益告示牌。告示牌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直接负责人姓名、建设项目或承包单位、工资支付时间、工资保证金交纳情况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电话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进行悬挂公示,接受农民工监督。

④举报投诉制度。制定了《劳动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制度》,建立了300平米的投诉举报接待大厅,极大地提高了接待承载能力。

⑤投诉举报办案制度。制定了《劳动监察人员工作职责》、《劳动监察办案程序》,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⑥快速地办案制度。坚持做到闻讯赶赴现场快,调查取证协商快,解决问题平息事态快。市内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保证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调查原因,稳控事态,依法处理。对现场能解决的问题,当场提出处理意见,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在24小时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防止事态继续扩大。

三、加强建设,夯实基础

一是监察队伍不断充实。xx市劳动监察队成立于xx年,编制为10人,资金来源为自收自支。近年来,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后为大队调入30多名年富力强的监察员。现实有56人,其中大中专以上学历的47人。为加快“两网化”建设,招用10名见习岗位大学生担任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办案工具齐全配套。为便于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装备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用车辆,同时,配备了全新的桌椅、电脑、打印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照像机等办公设施,还积极申请资金购置交换机、架设光纤用于“两网化”建设。

三是工作制度科学完善。制定实施多个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业务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制度等,做到了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积极开展读书读报活动,提高监察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参加省、xx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全面提高监察员业务素质。定期对监察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年审与执法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知识等业务培训,增强监察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执法办案能力。建立竞职上岗制度,通过严格考试、考核,选拔一批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的监察员担任主办监察员,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多措并举,严格执法

当前劳动用工形势错综复杂,特别是建筑领域存在用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参加社会保险、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建筑领域劳动用工行为,我市多措并举,严格执法,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突出法律宣传,不断增强民工维权意识。一是采取上街宣传、走乡入企等方式向群众大张旗鼓的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通过开办培训班等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广大从业者进行公共基础和就业知识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整体素质,营造了良好的就业维权氛围;三是为方便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投诉,专门设立了投诉、咨询电话,在电视台、电台、《xx日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且开辟专栏,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规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突出日常巡查,加强工资支付常态监管。每到一个单位,都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在查处问题的同时,积极帮助用人单位完善相关手续。一是督促用人单位完善劳动用工、就业准入、社会保险等手续;二是向用人单位特别是施工企业负责人讲解工资支付流程。教育和引导施工企业不能将工资发放给“小包工头”或班组带班人员,工资发放时,应有农民工本人签字或按手印,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将工资表至少保存2年以上。三是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身份核查登记制度,对所招用的人员进行认真身份核查登记,并妥善保管,以备后查。四是建立守法诚信档案。对日常检查用人单位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台帐记录,并输入微机,实行分类管理。

突出专项检查,加大劳动权益保护力度。一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职业介绍组织和机构7所,通过查处,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组织所;收缴广告牌块;收缴求职登记表3本;销毁招工信息xx余份。二是大力开展“春暖行动”。通过上门监察、上街宣传等方式,向广大农民工发放《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xx余份。三是大力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活动。我们集中力量对我市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此项专项行动共检查用工单位xx户,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份。四是大力开展追讨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始终把为农民工追讨工资作为维权的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两节”前夕,劳动监察队全队齐动,对全市建筑工地实施拉网式全面检查,准确掌握了各工地施工地点、开发企业、施工单位等情况,并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突出要案专查,协调联动查处恶意欠薪。实践证明,由于劳动监察部门权限有限,对违法企业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如果没有其他部门的支持配合,很难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权益。

xx年底,、等多名农民工在某住宅小区工地务工期间,被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资万多元,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来到xx市劳动监察队投诉。

经调查,该住宅小区的承建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了和,并于xx年xx月签订了分项班组责任书,约定了工程内容、承包价格、工程总造价及拨款方法,实际就是分包合同。李某称因承建方拖欠其工程款,导致工人工资被拖欠。经双方核对帐目,李某、张某二人已完工程量应得工程款xx元,由于二人提供工人工资实际为xx元,承建单位将工资表经二人签字确认后,直接发放的工人手中。但李某在工人支取工资后,又以工资不够发为借口采取欺骗手段将部分工人的工资要回,事后并未向上述工人发放工资,导致此次投诉发生。

xx年xx月xx日,监察员分别对分包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与工人核对账目,结算工资,但其拒绝执行。鉴于上述情况,承建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分包人李某、张某完全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支付,并且涉及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随后监察员以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部门进行移交,且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李某进行拘留。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任重道远,只有加强机制建设,注重前期预防和法律法规的落实,才能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市在处理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中的几点体会,不足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2023年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范文篇3

近年来,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这一痼疾的根除,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进步。20__年、20__年、20__年我区分别立案查处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7起、60起、68起,为2915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457万元,处理越级上访案件7起,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笔者近期对我区拖欠农民工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体会到要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并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建议和对策。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基本情况

据劳动部门统计,在我区打工的农民工约2.5万人,主要分布在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制造业等行业。我们通过采取随机抽查、发放调查表等方法,共抽查了10家企业,涉及农民工500人。调查结果显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各行业均有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拖欠工资领域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餐饮服务、制造行业中虽然存在,但情况不严重,问题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20__年在我区建筑领域施工单位有31家建筑公司,农民工达到1.52万人,被拖欠工资农民工人数5205人,占企业总用工人数的34%,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10940万元,人均拖欠工资21018元。

(二)拖欠工资成因主要由转包或分包引发。调查结果显示,所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都与开发企业工程款拨付不及时,施工单位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垫资施工有关。在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过程中又滋生了恶意讨薪事件,恶意讨薪人员主要以河南、四川、湖南、湖北等省市的农民工为主,两年来发生的4起大规模恶意讨薪案,组织者和成员都来自以上地区。

(三)讨薪行为相对集中影响稳定。农民工的工资基本上不是按月发放,而是集中在端午、中秋和春节发放,因此多数讨薪行为集中在三节前夕,特别是中秋和春节。人员聚集、人数众多、时效性强,牵涉了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精力的同时,也存在着极不稳定的因素,容易激化从而引发群体性的事件。

(四)讨薪行为往往带有其他目的。多数以讨要工资名义发生的群体性的事件都是在二包和小包工头带领下有组织地进行,目的是利用农民工给政府施压,打着维权旗号,索要工程款或劳务费。

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也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包含着各种复杂的利益纠葛和行业发展弊病。这与建筑行业发展程序操作不规范、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农民工劳动维权意识不够以及执法部门监管不力等有直接关系。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资金拨付不及时

1、资金紧张造成工资拖欠。一是受国家经济形势的影响,房地产行业开始走下坡路,大部分建设单位融资渠道受阻,资金紧张,直接导致建设单位拖欠总承包单位工程款,进而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部分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开工,造成项目建设资金先天不足,从而把拖欠工程款作为变相筹措资金的渠道,在工程的发包和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了垫资施工和让利的要求,从而造成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2、开发企业付款不及时造成拖欠。个别开发企业不讲信用、不守合同,甚至恶意拖欠,房屋虽已售罄,但不按时拨付工程款,甚至将工程款挪做它用,造成工资发放不及时。施工单位虽对开发企业不按合同约定拨款有意见,但是为了能够继续接工程,又不敢依靠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利益。

(二)施工单位违法经营管理混乱

目前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转包”已成为行业通病,一些施工企业采取低价、让利、垫资施工等方式进行竞争,承揽到工程后,又将劳务转包出去。如承钢锦绣城的七个施工区,每个区有一个总承包单位,往下就是自然人以施工单位的一个队伍出现承包几个楼;另一是“挂单”制,自然人向公司缴纳管理费,没有资质也可以挂靠,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到工程后再层层转包,多的能达到七八层。无论哪种方式,都导致建筑企业与直接施工人员雇佣关系不清晰、不稳定,建设资金被层层盘剥,而农民工成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这个债务链条中的最终受害者。

1、建筑企业垫资施工。建筑市场长期处于供过于求的状况,导致过度竞争甚至恶性竞争。恶性竞争致使大多施工方为承揽到工程开始垫资施工,因经济实力不强,往往会造成工资拖欠。

2、建筑公司恶意拖欠。有的建筑公司不讲信用、不守合同,对农民工搞恶意拖欠。承建工程项目时收了绝大部分工程款,却以小额的工程款拖欠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

3、违法违规现象严重。因施工企业人员流动性大,企业不遵守《劳动法》的问题非常普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施工企业大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出现纠纷找不到依据;二是不按月支付工资,平时只发给农民工基本的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清,极易产生年底的'拖欠问题。

(三)恶意讨薪“二包”是幕后推手

1、农民工往往由其班组长或二包与“上线”私下订立协议书,其弊端是二包与建筑公司项目部签协议书而不与农民工签,农民工工资标准属口头承诺,为二包克扣其工资带来便利,农民工成为被动的受害者,二包的存在坑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克扣必然导致建筑市场混乱。

2、二包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差,很多的包工头是一穷二白,只包挣不包赔,一旦赔了,二包就利用招用的农民工是其同乡、亲戚等关系组织做假工资表、考勤表恶意讨薪。出现越级上访、堵塞道路、爬塔吊等过激行为的组织者基本都是二包组织的,因此不取缔二包,建筑市场永无宁日。

(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

1、尽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纳入刑法并出台了司法解释,但由于需要从行政领域过渡到刑事领域,劳动保障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再加上部分规定不明确,导致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处理,无法有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法打击犯罪的效果。

2、行政处理程序的时间过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欠薪投诉举报,立案后发出限期整改责令书,责令企业支付工资。到期如果企业不履行,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按规定,行政处理决定有2个月的复议期,6个月的诉讼期限,即使企业到期既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个行政处理程序完结,至少也需7个月时间。

3、农民工维权工作司法、工商等部门介入少,增加了劳动监察部门的负担,也了影响其他工作的开展,造成工作任务不均衡。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以上环节,任何一处出现问题都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从根本上解决就必须依法规范管理建筑市场。针对我区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现状,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一)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监管力度

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为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需积极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先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一是规范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不到位或者不落实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银行和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不得为资金不落实的单位出具资金到位证明,主管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二是加强对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对建筑市场中存在的虚假投标、明招暗定、转包、违法分包、“阴阳合同”等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严惩不怠。

(二)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遏制转包、违法分包

建筑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大对建筑市场的整治力度。一是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重点是在资格审查中,要确保建设单位择优录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坚决打击挂靠、围标、窜标行为。二是加强对施工合同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表现在对合同的事后监督,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合同备案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况,避免造成承发包双方的扯皮事件,即时予以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不按照合同执行的主体应视情况给与一定的处罚。三是要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三)健全农民工用工体系,理顺劳动关系

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用工情况、用工合同签订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随时掌握工程各阶段、各工种的农民工用工情况。同时建筑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非法分包等行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建筑施工企业使用无资质劳务队或包工头,引导包工队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发展劳务派遣企业。把有实力的包工队变成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规范农民工用工制度,明确各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二是成立专业的劳务分包公司。采用固定工为主、临时工为辅的用工体制。对这些固定工,按月发薪,人员不足部分从外面招零工。这两种方式都能保证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形成固定的劳动关系。

(四)健全法律服务援助制度,引导和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

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工资被拖欠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被拖欠工资没有证据,一些人往往采取过激行为。因此须予以农民工必要的法律援助,推动农民工的自觉维权行动势在必行。一是对农民工进行培训,着重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二是设立公开咨询电话,解答农民工咨询举报问题。三是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从而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五)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工资预储金的作用

面对日益增加的拖欠工资事件,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如何充分发挥企业欠薪保障制度的作用。原工资保证金收、管、用严重脱节,在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中,工资保证金需经建设部门和交纳工资保证金单位的同意才能使用,通常情况是交工资保证金的单位发生拖欠都是有一定原因的,因此不会同意劳动部门去动用工资保证金,这就使保证金的作用大大折扣。目前,工资预储金制度已经实施,管理部门应结合我区特点,制定便于操作的预储金使用流程,使工资预储金收、管、用相互衔接,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2023年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范文篇4

20__年初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武川县住建局认真落实关于上级关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目标,强化责任,从就业服务、安全培训、工资保障、住房关爱等各方面开展工作,为我县建筑领域农民工法律权益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本年度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企业用工,从源头上防止欠薪

住建局全力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对在建工程全部推行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对农民工工资要求设立分账管理、专户发放,确保专款专用。把隐患卡死在源头,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我局日常对在建企业劳务用工进行巡查,规范企业用工方式,对有农民工工资支付隐患的企业,住建局主要领导约谈存在问题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工程款拨付,施工企业全面摸清劳务班组情况,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外来人员管理,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及早将农民工工资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建筑工地和谐稳定。住建局将加大对农民工工资监管和查处力度,并设有专门办公场所,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接访工作。如发生拖欠工资或劳资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将给予相关责任单位严厉处罚。

二、强化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保护

20__年5月住建局召开了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区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人100余人参会,切实加强建筑行业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农民工工作环境安全。

我局多次组织人员现场对在建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教育等,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向广大农民工广泛宣传了安全生产法、用电用气、消防与火灾防治规范施工行为,加强农民工自身安全意识,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三、保障解决农民工其他诉求

加大农民工住房保障力度,对在城镇务工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支持其申请保障性住房。

2023年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范文篇5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四、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八、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十一、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十三、企业应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十四、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十五、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六、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七、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十八、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对事实清楚、不及时裁决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工资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决;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范文篇6

按照《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川治欠办发〔20xx〕1号)和《宜宾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责任分工的通知》(宜治欠办发〔20xx〕2号)要求,结合水利行业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有关要求。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宜水函〔20__〕202号)、转发《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等文件,在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重点检查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未收到和发现水利工程项目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案件。

二、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情况

市水利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明确提出:对水利行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中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经现场检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均建立了保证金或保函制度。

三、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情况

市水利局通过召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执行《宜宾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依法、依规明确施工过程结算有关约定,确保工程进度款按时拨付,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情况。

四、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现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五、审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严格审查资金筹措方案,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不得批准可研报告的情况

目前,水利行业未出现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情况。

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情况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市水利局认真配合并主动对接财政等部门及时拨付项目财政资金,确保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满足工程款支付需求。从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坚决杜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带资承包。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情况。

七、不得批准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新项目开工建设的规定情况

市水利局向全市水利项目单位反复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批准长期拖欠工程款。目前,全市水利行业在建项目未发现建设单位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项目。

八、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约谈问责情况

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九、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一是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二是分包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单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情况。

十、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实名制管理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在根治欠薪专项会上要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并通过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目前,水利行业未发现总包单位在工程项目未配备劳资专管员和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十一、落实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现场检查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情况和使用情况,并提出要求: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二是建设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向专户拨付工资资金;三是要求总包单位通过专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20xx年度,未发现水利行业在建工程项目未设立专用账户情况,同时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均实现全覆盖。

十二、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制度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标准设立在施工现场醒目,市水利局未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制度。

十三、依法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市水利局多次召开根治欠薪专项会议,反复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有关精神,同时多次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十四、本地区欠薪问题发生和解决情况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收到欠薪举报投诉案件,也未收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同时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以及重大欠薪舆情事件,圆满完成“两清零”目标。

2023年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范文篇7

按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开展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立足职能职责,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落实。

为切实开展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协调等工作。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结合实际,做好关于农民工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坚持常态化,村(社区、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村(社区、居委)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在全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目前调解农民工纠纷1件。

三、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解答法律咨询。

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咨询、投诉窗口,安排律师每天到法律援助窗口值班,为来电来访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通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基本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咨询7人次。

四、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以农民工、企业等为重点对象,深入辖区工程建设领域和农民工生活区域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活动。

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车辆巡回播放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解答,同时为农民工送去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申请指南》等法律资料,引导农民工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

2023年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范文篇8

一、项目概况

G316资溪花山界至南城黄狮渡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是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起点桩号K401+630),终点桩号K450+730,全长49。277km。合同工期为24个月,20__年11月建设单位进场,预计20__年12底完工。

二、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我公司制定《劳务队伍和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该办法的规定,成立劳动与安全部负责本项目劳务队伍和农民工工资管理的监督、检查、协调工作。

四、农民工工资保障具体措施如下:

(1)承包人、劳务单位聘用农民工的,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合同。

(2)劳务队伍进场作业时,必须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劳务分包金额的2%交纳,由承包人汇总后按项目公司指定时间统一存入项目办指定的专门银行账户。

(3)项目公司在承包人计量款中逐次预留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如承包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上访、信访或闹事等事件,经核查属实后,项目办有权在承包人预缴预扣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直接支付。每发生一起前述事件,项目公司将逐次从计量款中按1%的比例增扣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递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份额,保障农民工工资。

(4)项目公司采取现场走访、公告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五、民工工资发放检查情况

为了维护从事于本项目建设的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我项目公司于20__年3月24日—20__年3月25日根据《关于做好迎接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抚薪联办【20__】3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全面的排查工作。本项目施工单位去年11月进场,由于本项目正进行前期征地拆迁工作,只有局部小范围进行施工,人员基本为施工单位合同工,用工较少。民工工资发放及时到位,无拖欠民工工资现象,请上级领导审查和监督。

2023年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范文篇9

一、我公司目前在建工程有产业花园和江滨花城。

二、施工企业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内容,既体现了20多年来城乡就业制度的改革成果,也为形成更加和谐、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关系指明了方向。我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三、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具体措施如下: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根据登录的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每月由计划部统计、汇总农民工工资,确保工资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

3、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4、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四、我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

五、我公司与每一位农民工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我公司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023年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范文篇10

、加强领导,保障各项措施到位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镇纪委、镇维稳办、镇安办及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检查和督导。截止20xx年12月,我镇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总体平稳。

二、突出重点,保护民工合法权益

(一)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我镇加大欠薪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20xx年,我镇对辖区6个企业、1个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指标任务,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是否实行考勤通道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深入工地与现场的农民工进行沟通了解,真真将问题落实到最基层,切实保障执法成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普及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我镇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紧盯簿弱环节,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求限时整改,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和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制度,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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