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践行公司的安全理念,由韦总号召,安保科牵头组织了一次为期十天的消防安全培训,将各车间班长和车间骨干员工组织在一起,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实战演练。在消防安全培训期间既有个人的体能训练,也有消防水带的40米对接训练,穿戴空气呼吸器50米往返跑,还有以部门为单位的3人5盘水带的组合连接的集体训练。在本次训练中我收获了很多。
我们此次训练是军事化培训模式,上午训练前有3000米的跑步训练,主要锻炼的是我们的耐力和意志,在前3天的训练中有不少的人都掉了队,但随着训练的不断深入,掉队的人是越来越少,并且跑完这3000米以后,都感到很轻松。从体力上说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和加强。接下来就是消防水带的对口连接练习,每人两盘水带和一个水枪,接两个口和一个水枪,两人一组进行练习,一开始因为动作不熟练,我们的用时都在15-20秒之间,随着训练的不断加强和深入,我们的训练成绩不断的向前提,训练中我的最好成绩到了9.96秒,于维志跑到了8秒左右。在这里要说明一下,在此次训练中于维志同志因为原来他是消防兵,他把自己所学到的消防知识毫无保留的与大家分享,动作要领,水带的不同拿法,前进中的注意事项,接口的动作要领,等等。
在体能的训练方面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接触到了很多新鲜的训练方法,有100米接力跑,100米冲刺跑,高抬腿跑,俯卧屈伸腿加s型跑等等。在训练过程中各个队员争先恐后,个个都像猛虎下山一样,没有一个是掉队的。在训练中的集体项目是最热闹的',为了集体能拿到一个好的名次,每个小组都是非常团结一致,相互协作,没有一个给小集体落后腿。我想这也是此次活动的目的之一。
火灾发生时,逃生是至关重要的,但是个人防护器材也一定要会用,如果有防护器材不会用,那只能是一种摆设。在此次训练中个人的防护器材的使用和理论知识,也是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空气呼吸器是在有毒环境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个人装备,会使用它这是我们精细化工生产特点所决定的。因为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的气体,简单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就会失去作用,只能用空气呼吸器。我们先从理论知识学起,学习使用方法,佩戴时注意事项,使用前的检查,使用后的清理消毒,如何佩戴空气呼吸器是就合适的等等。并且在考试考核中也有这项内容。检查、佩戴、往返50米跑。用时最短的只用29秒,我的成绩是35秒,在学员中间是中等水平。
处理初期火灾时,队员的相互配合和速度决定着损失程度的大小,发现险情时用最短的时间,最好的配合会大大减小损失。因此在这次训练过程中我们也有这样的集体配合项目。那就是3人5盘水带的对接,距离是100米。在此次训练中2#位的成功与否,是决定此项目成败的关键所在,我们巴豆醛车间有我和张忠厚、曹佰峰为一小组,我跑1#位,曹佰峰跑2#位,张忠厚跑3#位。在训练时我们就发现2#位就很关键。因此我们安排曹佰峰跑2#位。1#、2#位每人都有两盘水带,需要在跑动中接口,这里面有很强的技巧,训练时我们的成绩就跑到了22秒,与化产车间这样的强队相差不多,在考试考核中我们三人暗下决心,要与化产车间争一下高低。考试中我们相互配合,积极跑位在行进中都是一次性接好口,并且没有脱口现象,最后我们的成绩是20秒,比化产车间快了一秒中,在这个集体项目中我们巴豆醛车间得到了第一名。成绩的取得固然与每个人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但是我自己觉得是三人的配合是至关重要的,只有一个默契的配合,才是这次培训的目的之一。
在日常生活中,请问有哪位朋友会主动在家里配备灭火器的呢?而家里又需要配备什么类型的灭火器呢?对于有车一族的朋友们,你们可曾想过为自己的爱车配备一个多功能汽车救生锤呢?你们以为我是在推销产品吗?呵呵,不是,我只是在与大家分享昨天即12月28日(周一)下午由金湾区文化馆组织的各公益培训基地负责人等人开展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会会后发自内心的感言,而恰恰这些消防安全知识都是平时极易被我们所忽视但却又非常的重要和关键。
一、比如说使用干粉灭火器时最需要注意就是一定要距离火焰两米的地方且务必要以顺风的`方向喷射干粉,因为干粉是有毒性的所以切记不能以逆风的方向喷射,以免误伤自己。因此如果不是公共场合而是家用的灭火器就不适合使用这种干粉灭火器了,可以以另外一种不具有毒性且无副作用的新型灭火器(家用)来代替。
二、又比如说特别是家里使用天燃气的家庭就需要装一个家用燃气泄漏器,因为天燃气是没有味道的,一旦泄露且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开电灯便会引起爆炸。而这种装置是可以在燃气泄漏的情况下自动报警的。
三、还有就是去年广州发生了一起一家七人被困车里活活被淹死的新闻想必大家一听还是心有余悸的。一般的人在那种情况下且在那么短暂的时间里是很难反应过来说去如何打开车后盖来逃命。因此,一把多功能汽车救生捶显得多么地重要啊,用这种特制捶只需要用捶对着车玻璃敲几下玻璃就会开裂,且这种特制捶还可以发出警报声并配备有手电筒的功能等。
四、诸如此类:煤气瓶着火应该先灭火而不是先关闭煤气阀,如果不先灭火先关闭煤气阀也是会引起爆炸的;煤气管最好2年更换一次;插座要3年更换一次;防烟面具如何使用等等就不一一列举了。
当我听到看到这些内容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对消防安全知识的认知还真是不够全面,我也相信很多人对消防安全知识应该还是停留在一知半解的层面上,真正遇到灾情的时候,往往就会惊慌失措,错失救灾的最佳时机。但如果我们心里对消防安全知识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和理解,那我相信身边的很多灾情是可以避免和化解的。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目前在社会各行各业,对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普遍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法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不够,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在民营、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设备、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不健全;还有极个别企业出现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的行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企业私招乱雇,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