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吉安市房屋租赁管理的根据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房屋地址::房型规格:
2、室内附属设施:A:
B:
C: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租房时一次性交付个月房租,共计人民币元,(¥)。
3、付款方式:(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水、电、天然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由乙方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托欠房屋租金达天;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交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出售除外);或在租赁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是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末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贰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入住时的水表吨数:;电表度数:;天然气立方数:)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承租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吉安市的房屋,结构面积约m2,出租给乙方,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交付租金人民币元(包含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每个月交付一次,每次交付租金必须提前如延时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三、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甲方向乙方收取保证金元,如果乙方未到期要终止合同应提前金;同样如果甲方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否则也视为违约行为,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房屋内家电、家具不得故意损坏,如有此况应照价赔偿,合同到期时,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甲方把全部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四、租赁期,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均由乙方负担。
五、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居住方式,但乙方不得在房屋里从事非法活动,不得转租,否则后果自负。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损坏或改变房屋的原来结构,如有此况应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具体由甲方决定。
七、双方出现争议,可由双方自行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甲方提供的出租屋内物品有:
十、租赁期间水表从吨起算,天然气从立方起算,电表从度起算,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由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