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猜猜我是谁,猜猜我是谁,猜不到吧?我来告诉你,我就是江湖人称花痴妹的邓梦雪啦!
看到花痴这两个字眼,是不是觉得我特别“花”?其实不是这样的啦,大家都知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啦,谁都喜欢帅哥美女啦,不要计较那么多嘛……
初次见面,你可能觉得我很文静,很有爱。但是!如果我觉得和你特别有聊的话,认识几分钟后,我就就会“原形毕露”,现出我的“二货”本质,也就是神经质,具体表现为:说话时比比划划,并且一惊一乍吗、动不动就笑,且笑点很低、看到帅哥就流口水,同学笑我还说:他真的好帅哦……
好了,说了这么多我的缺点,是该说说我的优点了。别看我“二”,我可是实在的文艺青年哦。除了“书”不怎么过关外,棋、画,我是略知一二,琴嘛,虽然只学了三年,但也算老手了。除此之外,我还学过跳舞,要不是某年脚受伤,我早就过八级了!
这么一说下来,我的优点还是很多的嘛!
不过,我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太注意细节,你肯定会感到奇怪:注重细节不是好事吗?怎么会是缺点呢?NO、NO、NO、NO、NO、NO,请注意,是“太”注意细节,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就拿我小学的光荣事迹说吧,我还在读小学时候,任值日班长一职,专职管卫生,同学们扫完地,我都要“上阵”检查,检查时,我的“视界”里不能有一丝灰尘,当然,这也随之造成了检查要花很久的时间的后果,然后就上课了,然后,就是我们小组的.人被批的时间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不管是“花”的我、“二”的我、文艺的我还是注重细节的我,总之八个字:我就是我不是别人!
我这个字大家不陌生,可是了解这个字的人有多少?红润的脸上一双浓眉下边,镶着两只大眼睛,中间是一个没尖的鼻子,一张红红的小嘴总爱嚼点零食。这就是我。
我好静,从小就闷在家里。玩具玩腻了,便把住意力集中到了家里那些大大小小、薄薄厚厚的书上面去了。于是,看书,便成了我最大的嗜好。
我看书的内容非常广泛,古书、童话书、科普书、回亿录......任何种类的书,只要思想健康,能看懂,我便会捧起它,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
为了多看书,我便努力挤出时间,甚至连大小便的`时间也不放过。妈妈曾多次告诉我,上厕所不能看书,可我却管不住自己。
一天,刚吃完午饭,我又跑到书柜前拿书。妈妈发现了我的企图,便命令马上睡觉。我闷闷不乐地躺到床上,忽然肚子一阵发胀,便趁机下了床,偷偷抓起书柜里的一本书,扎在裤腰里,用衣服遮上,边喊着:肚子好难受啊!
边冲进厕所,关紧门,拿出书,蹲在地上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连解大便也忘了。看着看着,我全部钻进了书中忘却了一切。时间分分秒秒的过去了,书看完了,我这才立起两条发酸的腿出了卫生间。幸好妈妈在专心地对着镜子反复练习着她要在比赛中领唱的歌曲,没发现我违反了圣旨。要不,我会受到她的惩罚——一天不许看课外书。
我一看起书来就上瘾,是个地道的书呆子。每次去商店,不买到书,我决不会心满意足。每次爸爸出差,我总多他说:别忘了买书!在我的心目中,书比模型、游戏机更有吸引力。是的,我不能不看书,因为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力量,使我知道了什么是善与恶;什么是美与丑;什么是正义与邪恶。一本本书像一扇扇知识的窗户,正在向我展示一个新的美好天地!
瞧见没?镜子里那个胖胖的女孩,带着一副不及瓶底三分之一厚度的眼镜,这就是活泼开朗,“开口笑一笑,地球跳一跳”(这是我妈说的)的.我!本小姐可是十二分的厉害哦!不信?你瞧。
课堂上
老师要求用“李白、杜甫、千古绝唱。”编一个故事,哼哼,这可难不倒故事大王——本小姐,张口就来:话说李白和杜甫穿过时光机来到现代××大街上闲逛,看见一路上都是:吧!什么茶吧、舞吧、图吧、陶吧、贴吧,多的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突然,李白眼前一亮:酒吧!
他不是爱喝酒嘛,所以马上把杜甫拽进酒吧,两人就开始推杯换盏,喝高了,李白不禁脱口而出:“一杯一杯又一杯,饮进千杯也未醉。不是美酒真面目,只缘酒中兑了水。”听罢,杜甫忍不住感叹道:“真是千古绝唱啊!”
我刚说完,全班狂笑不止,差点把教室的天花板给掀翻了(绝对没有夸张哦)。怎么样?我的本领不是吹的吧?什么?你还不服气?没事儿,再看看我在家里的表现吧!
在家里
“爸……妈……我回来啦!”爸爸妈妈立刻放下手中的活,出来迎接我:“女儿回来啦?今天过得好么?”“嗯。”“那快洗洗手吃饭吧。”爸爸替我放下书包,妈妈则开始忙碌的摆菜摆饭。等我洗完手,赶忙去盛饭盛汤,等桌子摆好以后,一家人亲亲热热地坐下来吃饭,其乐融融。
吃完饭,我替妈妈把碗刷的干干净净,又乖巧地帮爸爸妈妈捶捶背,揉揉肩,捏捏腰,捶捶腿,让劳累了一天的爸爸妈妈好好享受一下。在家里,我可是很乖的哦。
这就是我——同学们的“开心果”、爸爸妈妈的“小棉袄”!
我就是我,一个充满活力的我,一个多变的我,一个爱笑的我。我就是我,谁也替代不了。
我就是我,一个充满活力的我。哼哼!你可别小瞧我,虽然我一天很少运动,但我一动起来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停下的哦。我不喜欢逛街,可是我转圈圈的能力还是一流的。我喜欢拉着人走,边走边转。这不,上体育课的时候,我和我的好朋友官汭聊得正欢,“程咬金”就出现了。我的死对头王海若也要和官汭聊天,可是我又不想把官汭让给她,于是,我们就玩起了拔萝卜。“拔萝卜,拔萝卜,嘿哟,嘿哟,拔萝卜。”官汭像只萝卜一样,被我们拔来拔去的。这时,我不想再跟王海若磨下去了,就转起了圈圈,我转圈圈的一流水平也就在这个时候体现了出来。果真,没转几圈王海若就不行了。我兴高采烈地抱着我拔来的萝卜走了。
我就是我,一个多变的'我。我的变脸技术简直能像川剧里的变脸一样,独当一面了。诺,你看吧。下课了,我正在和我的忘年交聊着最近时髦的话题,这是,又有男生来捣乱了。他们在我背后做各种手势,没一会儿我就恼了。十分生气地追着那些男生满学校地跑,追到后,把他们都狠狠地刨克了一顿,又继续跟我的忘年交兴高采烈地聊起了刚才中断的话题。
我就是我,一个爱笑的我。我一直把笑当成人们的基本美德,我觉得,任何时候,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应该以笑去面对,笑对困难,笑对挫折,笑对每一天。正因为如此,我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很饱满,很有活力。
我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无可替代的我,不可或缺的我。
我,一个十二岁的女孩。相貌一般:小眼睛,小嘴巴,外加一头黑发。我不喜欢体育,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项运动是我动心,不过我喜欢跳舞,因为在翩翩舞蹈之中,我能真正领略艺术的魅力以及它给我带来的快乐。除了舞蹈,我还喜欢朗颂。人们通常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而在你朗诵一首诗或一篇文章是,你会不受任何拘束地将自己所想表达的感情在不知不觉中流露出来。而我正是喜欢这种别具一格的感觉,不,应该说是享受吧。我有一个梦想:长大后成为一个律师。这也许对我来说很不符合实际,但是我不想放弃,因为我喜欢法庭上严肃的气氛,喜欢双方争辩的“火药味”,不过最重要的是能帮助别人。也许你们难以相信,不过这就是我的想法。因此,我常常在家里、学校里……进行人与人之间的辩论,来练习自己的'口才。在我的个人“词典”里,没有“放弃”这两个字,只有“坚持”“永不言败”……因为我将用这些词来实现我的梦想。
在平常生活中,大大咧咧的我最爱助人为乐,可大家都认为我是在多管闲事,甚至,还被同学说成是在“帮倒忙”,的确,我有时候真的是越帮越忙。
一次,我们排练了一个舞蹈,名叫《鼓红》。《鼓红》的道具特别的多,其中有两根鼓棒的丝巾是红色的。可以为女同学没有丝巾,我看了看自己的鼓棒的丝巾,两条都是正方形,可以将这两条正方形裁成长方形的,分给她两条,这样一来,他就不用为丝巾的事犯愁了。谁知,拿剪刀裁的时候,不料一失手两条好好的丝巾就交给我五马分尸了。哎,原本是出自一番好意,可结果我还倒了霉。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与众不同的女孩,一个有自己独特想法的女孩,一个“冒失鬼”和一个人“热心肠”。不过,我喜欢这样的我,喜欢做我自己,因为我,就是我。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嗨喽,大家好,我叫黄圣涵,是个三分钟都坐不住的好动女孩,并且总是开开心心的。
我乌黑的头发,高高的盘在了头顶。比一般的'小姑娘略黑的脸上,镶嵌着一双明亮的眼睛。没事儿就爱笑一笑的我,似乎得到了笑神的庇护,在我的脸上刻下了笑的痕迹——一对小酒窝,这也是我的特殊标志。
我是个成绩还不错的学生。语文课上,自己能够在初读课文的基础上用铅笔写出自己的理解与感受,并对重要的词语句子给予充分的标记,阅读也会仔细咀嚼,品出中心思想,按照题目要求做题,因此我还有几次荣获前三甲。数学课时我会认真听讲,认真做题,并且善于与同学交流,慢慢的从题目露出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出解题的方法。
我是个十足的吃货。有一次,妈妈买了几个鸡翅,准备给我好好补一补。一听有好吃的,我立马来了精神。看着妈妈慢悠悠地洗着锅,便迫不及待地催道:“妈妈,能快一点吗?”话音刚落,我便沉入了对鸡翅的种种幻想。不知不觉,便是“口水流下三千尺,原来已落地板砖。”渐渐地,我闻见了香味,“苏醒”了过来。我吞了吞口水,伸手就抓起一个。“哎哟!烫死了!呵,别急,我待会儿就吃了你。”果然我是君子一言,八匹马都难追呀!这不,我连吃了8个,还嫌不够呢。不过,别以为我会把自己当胖子养,我还是在锻炼的。
我就是个“玩心与成绩齐飞,运动美食齐上阵,天塌下来当被盖”的女孩,这样的我很特殊吧!
我姓彭,名思雨,今年九岁,大大的眼睛,乌黑的头发。我总是剪着一个俏皮的,像月亮一样弯弯的“刘海”,扎着一把又粗又长的马尾辫。
我的优点不少呢!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们都夸我是个既听话,又爱学习的小姑娘。从一年级开始至今,我都一直担任着学习委员,班长等职务。一年级时在三百多人中经过层层选拔,过五关斩六将,终于脱颖而出,成为本年级3名“校园明星”之一。三年来,我的成绩一直保持在全年级前三名。
虽然大家都夸我,但我觉得自己的缺点也不少。最大的缺点就是做作业太马虎了。正因为这样,班主任雷老师才在校园明星榜上的评语写到:“平凡成就非凡,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我也确实记在心里,但是到了做作业的`时候却忘记了。
记得有一次考语文。我一看试卷太简单了,只差闭着眼睛写,就能打100分了。我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做起来,有的题连题目都没看,一鼓作气地就做完了,我根本就没检查。我想:哈哈,这次100分胜券在握喽!于是就交了试卷。
几天以后,老师把试卷发了下来。“啊!怎么只打了九十分?”我说。仔细一看,原来第二题写反义词,我却写成了组词。哎!这又能怪谁呢?只能怪自己太马虎了。幸亏现在读的是小学,假如是高考的话,一定会吃大亏的!
哎!马虎的习惯什么时候改得了呢?这就是我,一个真实的我,一个可爱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