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品质高尚的人交谈。我认为书就像一片生命的绿洲。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我在这片绿洲中健康茁壮地成长,使我深深地爱上了书。
一本流光溢彩的书,就像一片无穷的天空,像蝴蝶飞过的优美弧线。一本好书蕴含着人生的真谛,与一个高尚的人交谈,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最早,我上幼儿园时,迷恋的读物就是带有插图的小画册。这种读物常常使我如醉如痴,每次都嚷着妈妈给我读。妈妈没时间时,我就自己呱啦呱啦的放声大读。每次读完,我都会开心地笑。妈妈忙完时,还会讲给妈妈听。开始我看得津津有味,天长日久,薄薄的小画册已经不够过瘾了。
后来,我便又沉浸在了丰富多彩的童话书中,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泪落如珠;小红帽的勇敢让我佩服;拇指姑娘的善良让我感动;丑小鸭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只要坚持理想,努力奋斗,就一定能得到幸福和快乐……
渐渐地,这些童话书已不能满足于我。我又发现了一片绿洲。当我走进新华书店时,看到琳琅满目的书时,忽然之间我感觉我变的很渺小,原来我读的书这么少。从此以后,新华书店成了我每周必去的地方,我还在那里办了一张借书卡,可以随时借书看。当我读一本本书时,就像干涸的小苗吸收了养分,舒展了枝叶。我被水分滋润着,被阳光沐浴着,我感觉格外得美好。我常常因为故事中的悲欢离合而泪流满面,激动不已。那些难以忘怀的故事情节都使我牵肠挂肚。
我喜欢读书。只要一有空,我就会随手拿起书看。每天晚上当我写完作业,
睡觉前总要看大约半小时的书。在宁静的夜里,在台灯柔和的光线下,我静静地看书,在知识的'大海边采集五光十色的贝壳,心中充满了愉悦之情。为了读书,我常常废寝忘食。
记得有一次,我在房间看杨红樱写的《小白的选择》这本书,我沉浸于故事情节中,当我看到小白历经磨难找主人时,我泪落满面,当我看到小白找到美丽的女主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开怀大笑时,我也跟着哈哈大笑。“菲菲,该吃饭了。妈妈已经喊你三遍了,听到了没有?”正当我沉醉于其中,妈妈把我从书中拉回了到了现实。看看表,原来我已经读书将近一个小时了。
书是一片海洋,让我在海洋中遨游,它带给我很多的快乐。书是更是一片绿洲,让我在这片绿洲中健康茁壮地成长。我爱这生命的绿洲。
新华书店,是我最爱去的地方,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上书店淘书。
书是人类宝贵的财富;是知识和文化的使者;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我最爱看《十万个为什么》,怎么看也看不够。因为它带给我知识,告诉我要学习很多东西。
每当我走进新华书店,我就迫不及待的奔向我喜欢的一角,看看这本,看看那本,哪本都舍不得放下,我就认真的开始读起来,越读越有意思,我都舍不得回家。
我还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我非常佩服小女孩,因为她很坚强。我还喜欢看《西游记》,孙悟空虽然淘气,但他处处为师父着想。
读书,让我快里,读书,让我走向知识的大门。
同学们,你们一定想知道读书怎么改变了我,接下来我就来告诉你们吧。
我第一次看书的时候,爸爸就对我说:“晨晨,书中自有黄金屋,你一定要好好读书。”爸爸说得书中自有黄金屋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书中真的有黄金屋,那干嘛还要去工作?直接到书里去拿黄金不就行了吗?一个个谜团在困扰着我,我开始看书了,书里的知识可真丰富啊!仿佛来到了知识的海洋,一个个故事写得那么栩栩如生,真好看,渐渐地我开始迷上了看书、读书,有一天我终于知道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意思了,黄金就是书里的知识,掌握了书里的知识就可以自己去赚黄金,这一切都是书告诉我的,书是我们最好的老师。
在这里我跟大家说一句话,读书吧,书里会有一个精彩的时间等着你。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读书和写字这2项基本的学习方式已经被人们淡忘了,我也忘记了上一次认真看完一本书是什么时候了。
现在开始读书还是有了小孩以后才有的习惯。为了小孩好好的学习,每个周末我们一家都要到书店去看一会书,现在书店的环境比以前好多了,小孩在那样的环境下专心致志的看书,我们家长也慢慢的养成了看书读书的习惯了。有好的书我们就买回家,全家一起读,读完后谈谈读书心得和感想,一家人其乐融融。小孩喜欢文学和音乐方面的书,特别是诗歌,现在她会背刘半农的《教我如何不想她》,郭沫若的《天上的街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等等。这些精美的诗歌,短小精悍,朗朗上口,诵读几遍就可以背下来。她读起来严肃认真,声情并茂,把一家人逗得开心极了!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是一个酷爱读书的小女孩,因为在书中,我可以挖掘出无穷的宝藏。
一天下午,我和妈妈坐八路车去度殊书店买书。一进书店的门,我便冲进儿童书区,开始挑书。儿童书区的书特别的多,看得我眼花缭乱,我左挑挑、右挑挑,在第三排的书柜找到了一本名子叫《瞧,那帮坏小子》的书,我感觉挺有趣的,就拿下讲翻了一番。
可是,这本书就像是有一种魔力一样,把我带进了书的奇妙世界。还像一杯魔法饮料一样,喝着喝着就上瘾了,这本书的作者把文章写的生动有趣,我便蹲在地下,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一分钟、两分种、三分种……差不多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还在目不转晴的看着那本书,一动不动。看到三分之一的地方,我站了起来,跑到妈妈那里说“妈妈,这本书很好看,我能买下它吗?”妈妈爽快的答应了。
看!这就是我,爱读书的我。
从小,妈妈就教我读书,因此我就养成了一个爱读书的好习惯。
六岁时我就爱上了《嘻哈小天才》这本书,我从心灵深处爱上了书中美丽的葛琪琪和十分怕女生的毛小蒙。我随着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随着主人公的忧伤而忧伤。我爱书中心地善良和可爱的葛琪琪和毛小蒙,恨那些可耻的孩子,这本书给我增添了许多乐趣和光彩。每天中午放学回家,如没有作业我就会捧起课本,一直看到去上学,下午放学回家作业做完也看,反正就是无忧无虑地看书,每当看到有趣的情节,我就会:“哈哈哈……”地笑个不停,看到悲伤的情节,我也会流下伤心的泪水。上小学的我,虽然学习有点紧张,但还是对书很着迷,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抱起书看个不停。我记得最感兴趣最可笑的就是一个中午,毛小蒙发明的那个机器人要给毛小蒙做饭,做的饭竟然是电脑零件,哈哈哈……笑死我了!这个书呀,就像一块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
尽管妈妈说我是小书迷,爸爸说称我是书呆子,迷也好,呆也罢,我却认为自已养成的这个习惯是好习惯。这个书呀,真是我最最最好的好伙伴!
也许在别人眼里爱读书很平常,但我却正是从这个平常的习惯中吸取了无穷知识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