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作文网

城市绿地设计方案(6篇)

时间: 2025-06-11 栏目:实用范文

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篇1

关键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问题;规划

目前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不仅包括社会原因、体制原因,还有规划不科学等因素。在本文中我们从四个方面简单分析一下目前我国园林绿化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问题。

一、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存在问题

1、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不科学

(1)规划缺乏科学性和长远性

园林绿化直接关系着一个城市的环境质量,而科学的规划是保证园林绿化质量的关键。现在,我国很多城市已经开始制定城市园林规划方案,但是由于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使得这些城市在制定园林规划时缺乏科学性和长远性,不能满足城市发展对园林绿化的需求,影响城市建设。比如在规划城市绿化格局时,要按照城市景观生态来进行,要对城市的天文条件、地质条件等进行科学的分析,然后再制定适当的规划方案,但是目前有些城市在规划时并没有考察这些因素,使得规划方案不能适于城市的发展。

(2)尚存在一些城市没有建立完善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体制

目前仍然存在很多城市没有建立完善的园林绿化规划体制,使得园林绿化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严重脱节,影响城市绿化质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规划绿地被个人或单位侵占私吞现象,减少绿地数量,影响城市环境。

2、尚未建立完善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

(1)缺乏统一管理,部门协调不当

目前我国存在很多城市没有建立完善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各个部门之间没有形成紧密的联系,各自为政。比如说各个开发区、开发商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相关绿化管理部门没有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而是自成体系。这个问题大大降低了园林绿化各部门的工作能力,使得园林绿化工作受到限制,经常出现伐木毁林现象,破坏城市绿化。

(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监督机制较差

虽然我国实行政务公开制度,但是目前在园林绿化管理过程中仍然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信息并不完全透明。在一些城市政府管理过程中,并没有将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放入监督之列,也没有建立相应的考核、监督机制。这就大大影响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质量。

3、尚未建立完善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

我国是法治社会,坚持有法可依的原则。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法律体制,用于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尤其是地方性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健全。虽然在五届四次会议上我国已经颁布了《城市绿化条例》,但是很多城市不能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条例内容制定适于自身城市绿化建设的规范,使得城市绿化工作得不到保障。因此,我国要想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质量,就要尽快建立完善的法律体制,依法治理。

4、城市园林绿化意识较低

我国城市建设时间较短,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很多因素的制约,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生态问题,我国必须要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面积,保护我国城市环境质量。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在建设过程中,并没有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起到足够的重视,没有建立科学的园林绿化意识。比如说一些城市在建设和规划过程中存在绿化建设与总体建设不协调的现象,城市中缺少大面积、高质量的绿化景观,影响城市整体绿化质量。

二、解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问题的具体建议

1、建立统一的园林绿化管理程序

在园林绿化管理过程中要建立统一的管理程序,严格遵循这一管理流程,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管理力度。首先,应该设计出科学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系统,对城市的自然条件进行合理考察。其次,要计算出城市绿地面积,并且严格按照这一标准规划城市绿地面积。三要编制合理的绿化整体规划方案,将城市绿化面积合理分布于城市之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在管理过程中各个绿化管理部门要按照统一的制度进行管理,不能各自为政,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水平。

2、严格遵循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原则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同城市存在不同的特点,这就加大了园林绿化的难度。因此,各城市在规划城市园林绿化方案时应该严格遵循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园林绿化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原则:

(1)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

不同城市对园林绿化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在城市园林绿化过程中应该结合当地的土壤条件、水文条件、地质条件等,综合考量城市需求,从实际出发建立合理的园林绿化方案。比如说在规划北方城市时,应该考虑防风带的建设。但是在建设南方城市的园林绿化时,要以降温为主。

(2)均衡分布绿化面积,建立科学的绿化系统

绿化具有不同的功能,在城市绿化规划时,应该结合当地实际选择适当的绿化方案,使绿化面积均衡分布,形成点线面统一的绿化带,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完善的绿化系统,使得园林绿化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3)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相结合

现在很多城市在规划城市园林绿化方案时只考虑近期利益,对于城市未来发展并没有加以考虑,使得园林绿化方案不能与城市发展形成良好配合,甚至会影响城市建设。因此,在建设城市园林绿化方案时,应该将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紧密结合,建了一个具有满足人们休息、生活需要、工业生产防护和城市艺术体现的多功能园林绿化方案,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城市的建设需要园林绿化,合理的园林绿化方案能够有效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人民生活质量,因此我们必须要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合理规划绿化方案,使园林绿化发挥其最大的功能。

参考文献:

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篇2

一年来,科室认真贯彻落实局里的各项制度和决策,服从服务于全局工作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市政园林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为抓手,按照探索、创新、发展、提高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理顺市政园林设施管理体制,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新工作制度,在强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上有较大的提高,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治合格、素质过硬至关重要,为此,始终坚持把学习摆在首位,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业余时间读书看报和参加单位组织的相关教育和培训,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行业规章制度,在学习中细致深入查找不足,扎扎实实整改,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水平,从而进一步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差距和不足,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增强了努力干好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亲身体会到,自己在工作上的每一个进步,都离不开领导的关怀、指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今后我将以更加饱满的干劲,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克服不足,锐意进取,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事程序

科室把创新制度建设作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办事程序的一项重点工作,制定科室岗位职责、办事流程和工作规则等切实可行,具有操作性的科室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园林绿化叁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初审资料坚持进入政务大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提交存档和备案资料,注重节约,简化办事程序,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增强了科室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尽职不越位,履职不错位,强化科室管理,树立了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团队形象。

(三)强化业务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积极开展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认真遵守《城市绿化条例》《**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局《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要对各类在建、新建项目的绿化用地指标,绿化设计方案要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提出绿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明确绿化用地技术指标,突出绿化植物的配置技术要求,要对各类园林绿化工程实行绿化方案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加强绿化工程管理,切实提高园林绿地的建设、管理、养护水平。2015年对**·华府住宅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昌林花苑小区景观绿化工程、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和学校景观绿化工程、**中和教育港景观绿化工程等4家项目附属绿化方案进行了审核审批。对各项目的绿化技术指标、规划控制绿地率、绿化植物配置、硬质景观、园林小品等配套设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加强督查监管,提高管护意识

定期开展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及管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调查摸底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从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园林绿化行业及市场监管情况、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情况等方面,对全市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

从调查的情况看,规划方面:全市六县一区,**完成了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规划编制工作,两县分别获得了省级园林县城称号,****正在着手编制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其余各县未编制;绿化方案的审批管理方面:各县均疏于管理,注重了规划方案绿地率指标的控制,而忽视了绿化方案的审查审批,建设的标准和质量不高,一些已建成的项目绿化效果差。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方面:我市园林绿化行业起步较晚,行业管理相对滞后,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专业从事园林绿化施工、养护管理的专业资质单位偏少,且分布不均匀。目前,我市现已注册取得城市园林绿化叁级资质企业19家,国家一级企业1家,二级企业1家,集中分布在**两县区。市场管理方面:除部分造价较大综合性园林工程进入建设市场进行招标交易外,大部分园林绿化项目还游离于市场之外,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市场管理还不规范。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方面:各地还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标准,管理粗放,且养护管理资金难以落实。

(五)努力靠实责任,完成任务指标

2015年,全市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09.19公顷,城市绿地率达到了13.77%,比2014年提高了1.11个百分点。任务完成较好的有**的“美丽**”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水生态文化风情线景观带建设项目、滨河东路绿化工程项目形象进展良好。

(六)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建设进度

1、***及**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所有工程量,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完成**工程验收。

3、**市文化中心基本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县区园林绿化养护认识不到位,园林规划设计不科学,一些园林绿化设计人员,专业知识不过硬,过分注重硬质景观和平面构图,轻视植物种植设计。绿化工程建设资金比例失当,造成品质降低,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缺乏法制保障,虽然一些地方加强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法制化措施,但从整体上看,园林绿化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操作规程、管理体系法制保障薄弱,导致科学、法制和规范化的养护管理措施难以有效落实。

(二)资金落实不到位,导致源头投入少。城市绿化建设投资目前主要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模式,还没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导致绿化规划实施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很难实施。

(三)专业人员匮乏,日常监管难到位。尽管各县区有专门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的人才较为匮乏,使其专业监管难到位。

三、关于2016年工作

(一)做好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国务院和住建部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住建部《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明年,科室要组织相关单位和业务部门适时进行全市范围内的业务培训,领会精神,提高能力,促进工作。

(二)制定出台一批关于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参照先进地区的经验及相关法规和政策,明年计划编制定我市《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项目附属绿化用地面积计算规范》《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我市园林绿化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积极准备做好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工作。

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篇3

(一)做好了创建省园林城市前阶段工作。为了顺利开展我市的创建工作,与省建设厅创园考评组进行了衔接,汇报了我们创园工作设想,省建设厅考评组领导给予我们积极的支持,给我们提了一些建议性的意见,包括审报时间的安排、创园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检查过程中线路的选择等问题,对我们的创建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我们还组织了有关人员特地赴临海、昆山、义乌、长兴等园林城市实地考察学习,吸取他们一些优秀的创建经验。根据这些兄弟城市的创建经验以及我市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创园的实施方案及任务书,市政府已明确今年创建省园林城市,现各阶段工作正在紧张地开展之中。

(二)继续加大城市园林绿地的投入,确保城市绿化面积的稳步增加。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新增园林绿地面积××8公顷,其中姚江×××段新建滨江公园0××公顷,最良江整治工程新辟绿地××2公顷,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绿化××5公顷,城东新区配套增绿××公顷,企业内部增绿20公顷。上半年高档次建设了一些具有较好生态效果和较高绿化景观的绿地,重点完成了姚江桥西首延伸绿地、最良江东段景观工程、×××公园及城东新区生态防护绿地的建设工作。

(

三)加大力度,实施×××及入城口绿化整治改造工作。

1、按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努力打造精品公园和道路绿地,上半年重点完成了龙泉山公园保护修缮和南雷南路道路绿化改造规划设计方案的招标及深化、完善工作,目前已进入施工招标阶段;根据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和近期绿化建设实施计划,完成了大型综合性公园黄山公园的规划设计方案论证。

2、开展大环境绿化建设,实施“见绿插绿“工程,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对×××及入城口一空闲置土地进行有计划的整合和改造,采取密植种小树的办法,建设临时苗圃基地,进一步拓宽城市绿化建设空间,增加城市生产绿地数量,使×××绿化建设得到延伸,促进城市绿化一体化。

3、加快了公园、道路的改造步伐,提升城市绿化档次,上半年已完成了玉立路、健康路、市府西侧绿地的改造工作,下半年将有计划实施红卫桥脚绿地、北滨江绿地等的改造工作。

4、精心实施×××美化、彩化、香化工程。上半年投入了×××余万盆鲜花,进行×××重要景观结点的鲜花摆放及一些主要公园、道路的鲜花入地布置工作,极大地美化了城市环境;探索垂直绿化新模式,实施桥梁、车库绿化装饰工程;已完成了舜水路立交桥垂直绿化的布置工作,并正在实施龙山文化广场和新建路绿地停车场的荫棚改造工程。

(四)强化城市绿化行业管理,进一步理顺城市绿化管理体制,提高行业管理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强化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的市场化运作,建立了城市绿化设计方案招标和专家评审制度,全面实行了绿化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继续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的评选。

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篇4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值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第六条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地方绿化管理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九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履盖率等规划指标,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规定。

第十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

第十一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规定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二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并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

第十三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因地制宜地规划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各有关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管界内防护绿地的绿化建设。

第十四条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十五条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

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绿化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管理

第十八条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必须向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同意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城市的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及绿化设施完好。

第二十四条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承担修剪费用的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但是,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第二十五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第二十八条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并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条例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篇5

关键词:绿化设计;城市立交桥;互通立交桥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互通立交桥已成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纽带,越来越显现出其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城市立交桥绿化是以立交桥为主体的绿化工程,是城市发展的需要。它不仅可以改善城市景观,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还可以提高城市品位和竞争力。因此,城市的持续高速发展对立交绿化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以衡阳船山东路-内环东路互通立交桥绿化设计为例,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设计介绍及探讨。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位置

船山东路-内环东路立交桥位于衡阳市湘江东侧,船山东路主线上跨内环东路,为互通式立交节点。其中船山东路东西走向,设计起点K2+665,设计终点为耒水西桥,主桥起点K3+506.50,主线设计范围长0.842km。内环东路南北走向,局部采用分幅处理,设计起点K2+200,终点为右幅K3+858.372,主线设计范围长1.658km。根据规划,内环东路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40m,双向六车道断面。

1.2项目背景

衡阳市位于湖南省的中南部,湘江中游,是湖南省的第二大城市,现辖五区二市五县,依据总体规划,拟建船山东路-内环东路立交桥所在区域规划为城市东侧边缘,规划将布置大型居住中心,武广客运专线的通车以及本路的建设,将大大促进沿线用地开发进程。本区域主要依托湘江、蒸水、耒水等“三水六岸”构建城市滨水景观区,加强滨江带状绿地和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形成与衡山风景名胜区相呼应,富有丘陵地区滨江城市特色的景观风貌。

二、立交桥绿化设计原则

本项目的植物种植设计,除了要诱导交通、提高交通安全外,还有恢复生态、美化环境。绿化栽植方面应建立乔、灌、地被、草为一体的、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植物群落。利用植物种间互惠共生的关系优化植物生长环境,发挥不同层次植物在绿量和季相方面的互补性,提高生态效率,丰富植物观赏景观。本项目以自然式群落栽植乡土树种银杏,以芳香树种桂花作为点缀,搭配金叶女贞、杜鹃、红继木,组成有特色、简洁明快、富有寓意、具有标志性的图案。主要设计原则包括以下三点:

2.1植物种类选择

以植被恢复的植物为准则。互通内绿化植物应尽量选用乡土树种,做到适地适树,以提高苗木成活率和节约后期养护管理成本。采用常绿植物为主,混植季相变化丰富的落叶植物,形成乔、灌、地被、草为一体的生态植物群落。

2.2种植方式

行车在互通立交上,是一个动态的观景过程。绿化栽植设计应考虑不同角度的观景要求和动态的观景要求。种植方式从景观的角度以行列式、丛植、孤植、整形的种植形式;从功能上以诱导种植、禁止种植以及标志性种植为主。绿化种植形式以自然式群落栽植为主,小范围内用花灌木组成具有地域特色的规则性图案,以提高互通立交的可识别性。图案形式要求简洁明快,富有寓意,体现更多的使用功能方面的种植原则,符合高速公路通视诱导原则,在合流端禁栽三角区内,不能栽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乔、灌木,可根据具体情况栽植低矮灌木、地被和草皮。

2.3植物种植设计

互通区和立交区作为重要的交通枢纽,必须能提高司乘人员对互通立交的辨认能力。绿化是美化互通立交较好的措施。互通立交对公路整体来说是一个点式景观,以自然式设计手法为主,但是公路两侧应以规则式种植相辅。在引导司乘人员视线的同时,突出中心位置的庭院式景观。在整体构图上可考虑种植植物形成图案,以突出地方人文特色为宜。植物选择可考虑常绿树与彩叶植物共同造景,高矮错落,力求做到色彩搭配合理,层次条理分明,四季皆成景。互通区景观规划设计的重点区域是匝道围合而成的圆形空敞,由于匝道区域车速较慢,创造优美、和谐的景观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保证视线的通透,入口处内侧应栽植植株低矮的树丛、灌木,株高不宜超过1.2m,而且入口处外侧应利用树丛、灌木勾勒出道路线性,以起到标志性和导向性的作用。匝道的内边坡应尽量平缓,使主线与匝道的围合区域形成一个小的下凹式庭院。以本土植物为基础种植,选择一些与其他绿化区域相似的植物,采用乔、灌、草的复合群落,在栽植时最好能形成图案。景观上要注意与周边环境和整条道路景观取得协调一致。匝道边坡也可种植藤本植物,可减弱公路建设在视觉上的生硬感。

三、立交桥绿化模式

当前立交区绿化模式,一般有自然风格和植物模纹图案绿化模式2种。或者作成模纹图案的同时,适当配有苗圃景观绿化,在满足绿化美化要求的同时,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的水平。衡阳船山东路-内环东路内环互通立交的绿化设计从空中俯瞰,桥区周围的绿化以三种颜色的地被形成了一道流畅的音符,从而高歌着衡阳将建设成为富强、文明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

四、绿化种植情况

绿化应考虑公路互通的特点,以安全、实用、美观为宗旨,以经济可行,管理、维护方便为原则,力求建造一个集绿化、生态、美化于一体的互通区环境。绿化应满通要求,保证行车安全,使司机视线畅通,转弯区应有足够开阔的安全视距。乔、灌木结合,树立大绿化的思想,道路、互通的绿化应与沿线自然的绿化环境相结合,注意绿化的整体性和节奏感,道路绿化应有特色。以下为本互通立交的绿化种植情况:

4.1桥体挂花

在沿线的两侧防撞栏上实施立体绿化,是桥体绿化中一个赏性较强的部分,也是桥身最具装饰性的部分。采用能适应贫疾土壤、对土壤要求不高的浅根性适生的;能耐寒、耐高温、耐湿、耐干旱、能抗污染、净化空气的;能形成良好景观的开花小灌木、攀缘植物或藤本植物。如:三色堇、矮牵牛、爬山虎等。本项目采用了勒杜鹃作为沿线两侧防撞栏上种植的植物。

4.2乔木、灌木

植物材料本身丰富的形态、优美的线条、自然的轮廓呈现出一种自然的美――形态美。本项目利用各种配置手法将植物材料通过孤植、对植、群植、列植等手段进行处理,有机地将各种植物材料组合起来,使之疏密有致,展现出不同的美感,

4.3地被

互通立交在绿化配置时往往重视色彩的运用,从而使人们喜爱瞬间感受到色彩的美感。本项目运用了红继木、金叶女贞、杜鹃,以红、黄、绿等较鲜亮艳丽的色调作大色块处理,组成了一道音符的图案形成了一道景观焦点,充分地体现了园林美学中的重要元素――色彩美。

五、结语

通过对衡阳船山东路-内环东路内环互通立交绿化设计的介绍和探讨,希望为各位同行在今后的立交桥绿化设计中提供参考实例和经验,也期待各位提出宝贵意见,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绿化设计水平,更好地为我国现代化城市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刘滨谊.城市道路景观规划设计[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95-97

[2]王杰青,王雪刚,陈志刚.苏州城区高架桥绿化现状与桥区生态环境的研究[J].北方园艺,2006(3):107-108.

[3]高冬梅,赵林森,魏开云.昆明市区几种立交桥绿化模式的景观效益评价[J].林业调查规划,2006.31(6):138-142

[4]张宝鑫.城市立体绿化[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3(19)

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篇6

一、城市绿化现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是指公共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化)、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在这五类绿化中只有部分是由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养护,而其他部分则分布在社会各个部门。就我市而言,“社会绿化”包括海昌经济开发区管辖的绿化、公路部门、铁路部门、水利部门管辖的含门前三包的绿化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管理的绿化等等。这些绿化现在除了部分有规范管理之外,很大一部分只有建设没有管理,或者管理不善不到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会越来越突出,严重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影响着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

(一)、绿化建设方面

园林是一门造型艺术,绿化建设必须按照科学和艺术的原则来组织,通过系统规划、设计及工程技术人员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而目前绿化建设领域的主要问题有:

1、在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中都存在各自为政现象。各行业部门的绿化建设自成体系,一些部门和单位将绿化简单理解为种树,对绿化效果及景观效果不加考虑,设计和施工未经园林部门审核(设计施工资质、绿化规划设计),存在随意设计施工及应付现象,部分还是无证设计或挂靠设计,根本达不到专业设计水准,加之业主多头,对绿化不熟悉,影响了绿化美化水平的提高。

2、绿化建设标准低,植物配置不合理。目前,按园林部门标准,平均建设1平方米绿地约需投入30-50元,而我市有些部门采用的建设标准仅10元左右。某些房产公司片面追求利润,绿化建设投入与房产价值不匹配,纯粹为了应付绿化规划条件书;少数业主认为园林绿化工程不会出大乱子,大不了死几棵树,把投资控制到不合理的程度,主张谁的报价低谁中标。这无意中迎合了社会上一段时间所刮的“投低标”风,给工程质量监管留下了严重隐患,使一些素质较低的施工单位乘虚而入,造成其绿化质量差、标准低。

3、房地产开发建设的通常程序是: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建筑道路、市政设施施工-景观规划设计施工,其结果是场地的原有地形地貌、自然地被、自然土壤条件受到极大的破坏,更有甚者,用大量的建筑垃圾充当回填土,不难想象,这对日后植物生长及养护管理所带来的影响。

(二)工程管理方面

如果说,任何建筑都讲究美观的话,那么,园林绿化工程在景观小品、植物配置、古典建筑等方面则更讲究艺术性。比如假山堆叠、黄石驳岸、微地形处理等,同一张设计图纸,由于施工人员技能、训练程度不同,出来的艺术效果、气势就完全不同。更何况一些素质较低的施工单位为达到利益最大化,利用业主单位不熟悉绿化建设、管理的弱势,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在苗木规格、质量上钻空子,通过工程变更做手脚。而目前园林监理单位的管理能力及业务水平普遍不够,工程质量难免参差不齐。另外,一些建设单位在报规划时,各项指标匀符合要求,但是到施工时,一些配套设施就发生了“计划赶下上变化”的现象,待到投入使用时,问题接踵而来,例如停车场问题、商业配套设施问题等,为了缓解矛盾,建设单位不得不考虑扩建,而补扩建的唯一办法就是挤占绿地。

(三)、绿化养护方面

1、全市绿地没有统一的养护标准,管理养护水平参差不齐,随意性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交通部门建设的绿地面积近300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0.6-1.2元/平方米;水利部门绿化建设面积13余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0.8-1.2元/平方米;海昌经济开发区管辖的绿化面积20余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1.0-1.2元/平方米;园林部门日常养护的绿地面积为155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2.5-3元/平方米,由于绿化维护经费过低,很难维持较好的绿化效果和绿化质量,严重影响了城市绿化的发展。

2、管理不到位。大部分单位缺少具备园林常识及养护技能的专业人才,缺少园林机械。他们把绿化养护理解为简单的修枝除草、浇水施肥、防病治虫等,是技术含量低,谁都能操作的工作。有些绿化养护人员缺少植物生理的基本常识,在绿化养护的具体操作中缺乏技术性、针对性。许多新建的绿化景观养护管理不善,植物成活率不高,或生长发育不良,达不到预期的景观效果。

二、对策及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城市绿化的意义。

城市绿化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搞好城市绿化,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这项公益事业,要把城市绿化作为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加以重点发展。结合我市“以东山建设为核心、以万亩片林为基础、以大树入城为点缀”的工作思路,注重打造园林精品工程,使全市园林绿化综合水平有一个明显提高,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以及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城市绿地植物配置技术规定》、《园林绿化技术规程》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健全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理顺城市绿化管理体制,牢固树立大园林意识。

要坚持城市绿化“一盘棋”观念,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职能,打破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现状,延伸行业管理覆盖面,提高行业管理广度、深度和力度。在重视公共绿地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居住绿地、单位绿地、滨河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等的规划和建设,做到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建议采取以下五条对策:

1、前期参与制

从项目确定、设计定位、标准要求到招投标文件拟定等工作由相关专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前期参与,进行设计交底。市区所有范围内(包括海昌经济开发区),凡具有影响城市节点的重大绿化建设项目,要先请市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必要时可以邀请省内及国内专家组参与评审,通过方案公示,征求广大市民意见,集思广益,提升园林绿化设计水准。

2、设计审核制

园林绿化设计往往起着城市再设计的重要作用,因为园林绿化设计可以根据建筑、街道等景观的需要,用植物绿化来组织视线,宜“掩”则“掩”,宜“露”则“露”,起到其它建筑物所起不到的作用,因此,要搞好绿化,提高绿化档次,就一定要加强绿化设计。为了确保绿化设计市场的有序发展,必须加强对园林绿化设计的管理:一是市有关部门要制订园林绿化设计招标的一整套程序,以规范其设计市场;二是园林设计部门要着重在绿化细化上下功夫,以提高绿化的艺术性;三是要加强对园林设计的审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筑工程方案时,应要求将绿化设计方案纳入审查范围。审核重点包括:设计、施工资质;绿化建设指标;与绿化规划是否统一;景观效果与周边环境是否协调;是否符合生物多样性保护原则等。要求建设单位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完成绿化任务。

3、市场准入制

结合《海宁市招投标市场准入暂行办法》,规定绿化市场准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对所有进场的施工单位实行资质评定、复审和确认制度。通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企业不良行为档案,把企业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与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紧密地结合起来,实施动态的市场准入管理。市场准入的审查内容,包括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履约情况、施工质量、完全措施等方面,从而限制不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条件的施工单位进入绿化市场。

4、施工管理备案制

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园林绿化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绿化施工企业,包括监理单位都要进行备案,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绿化工程实行质监管理。工程的设计按审批权限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变更,确需进行重大变更的项目要重新进行审核。对未经行业主管部门重新审核批准擅自变更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通过市场准入予以限制。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未达绿化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5、养护统一制

    【实用范文】栏目
  • 上一篇:经济贸易与实务(6篇)
  • 下一篇:厨师烹饪技巧(6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