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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准则(6篇)

时间: 2025-07-17 栏目:实用范文

实验室管理准则篇1

关键词:环境监测质量监督实施

环境监测实验室涉及的监测项目广,监测的过程比较复杂,而且有些过程是难以追溯的,因此质量监督是环境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至关重要的环节。实验室的管理体系是否运行有效,关键在质量监督员是否进行充分监督。目前有一些实验室的质量监督存在误区,认为质量监督仅是质量管理性工作,而忽视了质量监督同时是技术性工作,这样会导致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存在一些缺陷。

一、质量监督作用

质量监督是实验室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是确保实验室内的检测活动满足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所规定的要求,是对实验活动中的人员、设施、环境等影响实验数据的因素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它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同时也是管理者对检测工作实施监管的一个重要渠道。质量监督对环境监测站而言,监督的目的是在于督促监测人员自觉执行标准规范,防止过程随时间的推移而变质或降级,防范差错事故,控制监测过程,确保监测工作的初始能力和持续能力。质量监督不是个人行为,它是在一个单位最高管理者的授权下开展的,是代表最高管理者实施质量监督的,是检测全过程有效运行的保证。

二、质量监督的组织保证与制度设计

1.选择、配备适宜的质量监督员

在《实验室认可准则》和《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对实验室的质量监督人员都有明确要求。其中,CNAS-CL01《实验室认可准则》4.1.5g)“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充分地监督”;《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则》4.1.10“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或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质量监督人员与内审员不同,属于技术监督的范畴,所以应该选择本监督领域的技术带头人。除了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外,还应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责任心,在所监督领域内具备敏锐地发现检测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地判断问题对检测结果的影响、适当地解决存在问题的能力。

环境监测实验室配备质量监督员时,要充分考虑监督的实际状况。如监测人员构成、素质,监督任务的轻重,为了保证监督质量,要特别注意专业领域的覆盖性。化学分析、生物检测、物理测试及大型仪器分析与常规监测等分开设置质量监督人员。必要时,仪器分析中的有机分析与无机分析、空气监测与烟尘监测、电磁辐射与电离辐射、现场与实验室都可分设质量监督员。

2.正式任命,赋予责、权、利

质量监督人员的职责、权利、任务、程序在质量体系文件中都有明确的规定,质量监督员在认证认可的实验室必须有正式任命。足见其重要程度。但有些实验室对质量监督工作重视不足,认为监督的好坏利害不大,这样监督工作在实际中就会落空,监督的质量不能保证。要想发挥好质量监督的作用,管理层在监督制度上应采取措施,将监督责任与利益挂钩。对监督工作的责任风险与技术性应该给予充分利益上的承认,鼓励其在监测过程中承担责任和加强控制。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督计划、记录与分析;同时,对于环保局或上级环境监测站反馈回来的监测质量问题、外部客户的投诉、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的不满意结果等问题。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监督失察责任。实行问责制,可以增强质量监督员的责任心,密切质量监督员与监测人员的关系,减少监测差错。通过总结失控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与完善监测工作质量。当然.问责制不是仅仅针对质量监督。在明确责任的情况下均应各负其责。

三、质量监督记录的制定

质量监督记录的编写是质量监督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质量监督记录的编写依据是评审准则、体系文件、各种技术规范和方法标准,记录要涉及监测的全过程,并具有可操作性。实验室质量监督记录应包括:⑴质量监督地点、⑵监督时间、⑶项目名称、⑷检测方法名称、⑸监督内容、⑹监督结论、⑺纠正及完成时间、⑻备注、⑼被监督人签字及质量监督员签字。对于具体的分析项目,再将该项目的控制点一一列出,作为检查表的附件。如pH值的分析过程的质量监督的技术要点:

1.标准溶液配制日期(是否在一个月内);

2.标准溶液是否浑浊,溶渡牵是否有藻类产生;

3.测定时,是否进行温度补偿;

4.第一个标准溶液校准仪器后,第二个标准溶液测定值与标准溶液pH值之差应小于0.1;

5.测定时,玻璃电极的球泡应全部浸入溶液中;

6.玻璃电极的内电极与球泡之间以及甘汞电极的内电极与陶瓷芯之间不能存在气泡;

7.甘汞电极的饱和氯化钾液面必须高于汞体,并应有适量氯化钾晶体存在。使用时必须先拔掉上孔胶塞;

8.为防止空气中CO2的溶入或水样中CO2逸失,水样瓶塞应在测试时打开;

9.玻璃电极的球泡受污染时,应如何处理?(可用稀盐酸溶解后,用丙酮去除油污,再用纯水清洗)

10.测定时,水样是否进行搅拌,不应听到电极碰杯壁的声音;

11.记录时,读数是否稳定(应注意在空气湿度大的情况下,读数很难稳定)等。

四、质量监督的实施

质量监督的充分性应包括:①质量监督员必须单独任命(监测科室设质量监督员,管理职能科室可以不设);②质量监督员必须有监督计划:重点监督的对象应是新上岗的、新开项目、能力验证有问题、数据有怀疑;③完整的监督记录;④监督结果是如何处理。

实验室管理准则篇2

关键词: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

前言: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深入完善,我国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准入门槛也发生了变化,要求特种设备检验越来越严格、越来越高,除了法定的检验机构必备的核准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资质外,很多外企也希望国内的检验机构具备实验室的认可及其检查机构认可的资质。本文就特种设备的检验机构这几种资质做一个简单的阐述。

一、特种设备的检验机构核准

(一)依据: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事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和专门为特种设备的生产、应用、检验与检测提供无损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都必须要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审核合格后才能运行。

特种设备的综合检验、特种设备的无损检验、气瓶检验的机构准入审核依据的是TSG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它是2004年12月3日颁布的,2005年3月1日实施。国家质检总局于2007年5月了1号修改单、2009月5月了2号的修改单、并在2010年的12月了3号的修改单。

特种设备的型式试验的机构核准的相关根据是TSGZ7004-2011《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这个法则自2011年5月10日正式,到2011年1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另外,检验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还必须要满足TSGZ700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相关要求。

(二)实施机关:国家质检总局及省级质监相关部门。

(三)适用的范围:特种设备综合检验、特种设备无损检验、气瓶检验。

(四)性质:政府行政许可,对从事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的机构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五)意义:核准是特种设备检验的机构准入门槛,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事设备的定期检验、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和专业把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和相关的检验检测提供无损的检测服务的设备检验检测部门,都必须要经过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六)程序:一申请―二受理―三鉴定评审―四审批―五发证。

现在申请都是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请部门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的特种设备局中的行政许可栏目中,并且自主的选择相应项目操作。国家质检总局做出相关受理后会给申请部门发放受理通知书,申请部门可根据受理的通知书向国家授权鉴定评审机构提出相应的约请,现场评审的时间确定,是由申请机构和协会共同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而定的,并经过严格的现场评审后,申请部门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不符合项的工作,并把整改的资料提供给相应的评审部门,评审部门确认都以做到整改后予以发证。

(七)证书有效期:4年。

二、实验室资质认定

(一)依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时间是在2006年2月,它替代了1987年颁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条例,并在2006年的7月颁布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此来代替2000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

(二)实施机关:国家实验室与国家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都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来实施,省级实验室资质的认定都是由省级的质检部门认证相关的认可管理机构组织来实施。

(三)适用的范围:向相关部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与结果的检查机构及实验室。

(四)性质:市场准入条件。

(五)意义:实验室资质的认定是检测部门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在我国的国内,从事向相关部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相关数据与结果的检查机构及实验室都要通过实验室资质的认定评审。

(六)程序:一申请―二受理―三鉴定评审―四审批―五发证。

检测机构可以登录认监委或省级质检部门的官方网站下载相应的申请书,向国家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是地方的质检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进行相应的受理后相应的实施部门会派出评审组来对申请部门现场评审,申请部门在完成不符合项的全面整改后,实施部门确认无误后就给予发证。

(七)证书有效期:3年。

三、检查部门的认可、实验室的认可

(一)依据:检校实验室的评审主要依据是CNAS―CL01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检查部门公认的评审依据为CNAS-CI01《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二)实施机关:实验室的认可与检查部门的认可是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来组织并实施的。

(三)适用的范围:可与国际实验室的认可合作部门签订互认协议的国家来实现互认,避免重复评审。

(四)性质及原则:都为自愿申请原则。

(五)相关的意义:第一,表明具备了必须要按认可的准则来深入的开展校准及检测服务,不断的开展检查服务的相关技术能力;第二,可以很好地增强市场竞争力,赢得政府及社会各界信任;第三,能够获得双方互相签署互认协议方地区与国家认可机构的承认;第四,能够被很好地列入获准认可机构的名单,提高相关的知名度。

(六)程序:一申请―二受理―三鉴定评审―四审批―五发证。

实验室能够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中下载申请书,再向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受理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就会派出评审组对实验室进行现场实际评审,申请部门在完成不符合项的全面整改后,实施部门确认无误后就给予发证。

(七)证书的相关有效期:3年。

(八)实验室的检测和检查部门的区分:第一,工作方式不同。通常,检测要在环境条件好的实验室中进行,需使用比较复杂设备、及检测工艺,不需对检测的结果判断。第二,业务的范围和相应的责任不同。实验室检测的相关物品,一般都是接受了客户进行委托才检验的,实验室也只对产品实际检测结果负责。检查部门不单要检测抽取或者是委托的物品,还必须要有相应检查行动,并作出正确的判读。第三,检测报告和检查报告是不同的。检测报告只是给出了准确、科学、客观的最终结果,在有需要时并可以对结果做注释及相应的说明等,检测报告是委托方判断产品是否合格的一个重要依据。而检查报告则包含所有的检查结果和根据这些结果对符合性所作出的判断。第四,对工作人员要求不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要有专业技术能力。检查机构的人员不仅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还要具有分析和综合判断力,对人员能力、监督、培训的要求都是非常高的。

四、“三合一”认可

(一)依据:实验室的认可的依据是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计量认证和授权的依据是《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二)实施机关: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来共同实施。

(三)适用的对象:我国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国家质检中心。

(四)程序:一申请―二受理―三鉴定评审―四审批―五发证。

我国的国家质检中心能够在认可委的指定官网下载实验室的相关认可申请书与实验室的资质认定申请书,再向认监委实验室部提正式的交书面申请后,并接受相应的受理后,国家认监委会派出评审组来对国家质检进行现场的实际评审,申请部门在完成不符合项的全面整改后,实施部门确认无误后就给予发证。

(五)证书有效期:3年。

特种设备的相关检验机构假如只做法定检验与政府委托检验,那么只需申请核准与实验室资质认定就可以了,申请前所建立和运行的质量体系需要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的管理体系要求》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相关要求,相关的取证后在核准与实验室资质认定的限定范围内来深入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伴随着中国国际贸易的往来日趋频繁,进出口货物的重复检测在一定程序上影响了正常货物通关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所以,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明确规定承认签署“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多边承认协议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测机构的实验检测结果。相对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而言,法定检验资质或许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这就需要已经通过核准和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建立一套能够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质量管理系统,并向认可委提出申请。

参考文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陈英红CNAS认可准则在特种设备检验领域的应用:中国特种设备安全2007

[3]乔东实验室认可活动的国际发展趋势:技术监督实用技术1997

[4]TSG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含第1、2、3号修改单

[5]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6]TSGZ7004-2011《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

[7]《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准则篇3

关键词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安全管理;安全建议

从宏观层面讲,生物安全是指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能够有效应对来自生物及生物技术因素的影响和威胁,维护和保障自身安全与利益的状态和能力[1]。实验室生物安全则是指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条件及状态不低于可容许水平,能避免实验室人员、来访人员、社区及环境受到不可接受的损害,并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等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的要求[2]。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实验室生物安全包括“生物安全(bio-safety)”和“生物安保(bio-security)”两个方面。前者是指用以防止发生病原体或毒素无意中暴露及意外释放的防护原则、技术以及实践,后者则是指单位和个人为防止病原体或毒素丢失、被窃、滥用、转移或有意释放而采取的安全措施。国外先进国家和地区高校实验室对生物安全管理这一块开展的研究时间较国内要早,因此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已相对成熟。而国内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虽然已经开展了数十年,但时间尚短,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3]。因此,制定合理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提高相关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十分重要。

1国外高校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

与国内情况相比较,整体来说国外先进国家和地区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起步较早,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体系都颇为完备。因此,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意识较强,人员素质较高,具体包括以下4方面内容。

1.1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法国生物安全实验室运行管理标准体系由国际标准(ISO、IEC)和本国标准两部分组成,管理标准数量为79项,其中含45项国际标准和34项法国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占比为57;中国生物安全实验室运行管理标准体系同样由国际标准(ISO、IEC)和本国标准两部分组成,管理标准数量为49项,其中含24项国际标准和25项中国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占比为49。由此可见,法国在生物安全实验室运行管理的标准数、采用国际标准比例以及标准发展速度等方面均高于我国[4-5]。美国在生物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较为完善。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公共卫生实验室协会(APHL)于2011年了“生物安全实验室能力指南”(GuidelineforBiosafetyLaboratoryCompeten-cy),使得从事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人员所应具备的能力以正式、规范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以CDC/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微生物与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五版)”(BiosafetyinMicro-biologicalandBiomedicalLaboratories)框架和内容为基础,提出了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能力包括潜在危害的识别、危害控制措施的使用、管理控制的实施以及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置能力等4大领域、17项具体方面的内容[6]。此外,如美国的生物实验室管理团队,会要求组织内设立专门的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在生物风险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和严格监管、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知识和专业培训、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评级、建立实验室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等方面承担职责[7-8]。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在2009年年底以工作组协议(CENWorkshopAgreement,CWA)形式启动了标准制定工作,并于2011年了“生物安全专业人员能力”(BiosafetyProfessionalCompe-tence,CWA16335-2011)。此文以“实验室生物风险管理标准”(LaboratoryBioriskManagementStandard,CWA15793-2008)中所提出的实验室生物风险管理中组织机构、风险评估、菌毒种保藏、一般安全、良好操作技术规范、人员和能力、个人防护装备、人为因素、健康监测、应急准备与响应、事故调查、设施、设备维护、消毒灭菌、运输和安保16个要素为基础,提出了实验室生物安全专业能力所涉及的25个方面的核心能力,进一步明确了专业人员所需的各种附加能力、学历和资格[6]。

1.2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

美国高校对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培训十分重视,很多大学生物实验室都根据不同安全等级开设不同内容和形式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和培训,学生必须获得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方可进入生物实验室。以科罗拉多大学波尔得分校(UniversityofColoradoatBoulder)的生物安全培训课程为例,无论之前是否有过实验室研究经历或在其他院所参加过类似培训,学生在进入生物实验室之前除了学校强制要求的必须通过常规生物安全培训和考试外,还要参加一项针对自己从事的特殊实验的安全培训。法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采用了严格准入制的门禁措施,他们针对进入实验室园区和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登记。以法国国家农业研究院(INRA)为例,每个实验室课题组均配备专门的实验室安全人员,负责对新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包括实验室整体情况介绍、相关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生物安全事件的处置方法,以及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的培养等内容。只有经过培训并考核通过者,在签订实验室安全知情书和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1.3安全管理制度可操作性强

国外先进国家和地区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往往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以英国牛津大学为例,该校在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落实方面都体现出了安全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牛津大学在实验室安全方面的检查虽不繁琐,但涉及面广、流程规范、内容具体细致。检查中涉及实验室安全文件的检查(包括文件是否更新、是否生效、是否抄送到位),实验室安全委员会职责的检查(包括成员结构、会议开展情况等方面),意外事故防范检查(包括防范措施、安保细则、急救员、急救用品等方面),安全整改的检查(重点针对已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完成),仪器设备安全的检查(包括操作规程、使用记录、定期维护等内容),工作环境安全的检查(包括潜在危险、卫生标准、废弃物清理等方面),防火安全的检查(主要包括防火设施和防火演练),有害物质控制的检查(包括评估、标识、控制、处理等方面),安全防护设施及物品的检查以及安全培训的检查等内容。校级安全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系部级的安全检查则贯穿日常工作中[9],如图1所示。牛津大学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上,侧重于配合规章制度为实验室准入、安全防护设施及物品、安全标识、安全责任及实验流程审核、工作环境安全、废弃物处理、安全培训等方面制定一整套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检查规范,从而提供一些具体的指导作用,保证制度得以有效落实[9]。

1.4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强

国外先进国家和地区实验室人员由于管理制度完善,宣传、培训到位,加之环保意识强,因此都具有很强的生物安全意识。例如法国国家农业研究院微生物学实验室:实验室人员对实验废弃物处理会严格按照微生物废物/废液处理规章流程进行作业。对所有培养过微生物的液体培养基均需通过次氯酸钠溶液处理4小时以上方可倾倒;对所有经微生物污染过的固体培养基、废弃物均要统一收集,经高温灭菌后抛弃;对培养物不慎倾洒时,应及时使用专门的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同时,实验人员在生物实验室会严格按照要求着装,并杜绝在实验室饮食和饮水的行为。

2国内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现状与不足之处

2003年爆发的SARS事件作为我国生物安全发展的分水岭,让我国政府和人民充分认识到生物安全的重要性。随着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了SARS实验室感染、泄漏事件,让人们愈加认识到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重要性。此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已于2008年颁布新标准GB19489—2008)”“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法规、标准的相继制订,使国内实验室生物安全发展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但是尽管有以上法规标准的约束,国内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说明了生物实验室在安全管理上还存在诸多问题。

2.1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高校制定管理办法所占比例仍然偏低,部分高校如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虽已制定了自己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但总体来说这些管理办法只是确定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缺乏详细、可操作性强的配套文件,因此其产生的效果十分有限。另外,只有少数高校设有专门管理部门进行系统规范的监管,大多数高校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都是由实验室设备处负责管理运行,导致校园生物安全体系尚不完善[8]。

2.2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不够

我国的福建农林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和湖南农业大学等部分高校已经开始注重生物安全教育,开设了生物安全专业[10];浙江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和中山大学等高校开设了系统的生物安全课程教学[8];北京理工大学也开设了实验室安全全校公选课,并开展了实验室安全培训和实验室准入培训。但是总体上,国内大部分院校并未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即使已开展相关教育活动的院校也是偏重于理论教育得多,缺乏长效的实践培训。

2.3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淡薄

一项调查显示,某医科大学9个专业500名学生中有52.6的学生经历过实验室伤害事件,却只有18.0的人知道并了解实验室生物安全,只有3.8的人知道如何处理生物实验室发生的意外事件[11]。对353名学生的问卷调查表明对实验室物理性危害的认知率为28.9,对实验室化学性危害的认知率为47.6,对实验室生物性危害的•751•认知率为13.6,三者均知的学生比例仅为0.9[12]。针对本校学生的问卷调查和对实验室的日常检查结果发现,师生中存在诸多生物安全意识薄弱的现象,比如不按照规定着装、实验时未佩戴相应防护用具、在实验室储存食物、饮食饮水、戴手套接触公共设施、不知道应急安全设施如何使用等。

2.4实验室生物安全经费投入不足

目前,国内高校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经费投入不足而给实验室生物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出现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一次性用品重复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超负荷运转、实验动物检疫不严格、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不规范等问题。

3对我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建议

北京理工大学生物类专业设立较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经验较少。虽然学校在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培训等方面形成了一套适合自身的管理体系,但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方面与国内外先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培训上的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本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提出以下3方面的建议。

3.1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建立校、院两级的生物安全委员会,由委员会和相关院校组织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范围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3.2开展和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工作

要注重安全培训实践性,切实提高我校师生的生物安全意识和生物安全技能。应在已有实验室安全全校公选课、实验室安全培训和实验室准入制度的基础上,纳入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工作,或单独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工作,将此作为一个重点内容长期开展下去。

3.3加大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

要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加强生物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的建设和配备,为生物实验室提供专门经费用于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落实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宣传、标识、培训、实验废弃物处理等工作。

4结束语

实验室管理准则篇4

关键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实施维护

一、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概述

所谓质量管理体系,是指为实施质量管理,并使其实现和达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便以最好、最实际的方式来促进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设备及信息的协调活动,以保证检测精确性的一项机制。

对实验室而言,主要是从事各类检测与分析工作,出具分析检测报告。利用各种资源和方法,使检测数据尽可能充分地反映或代表所测样品具有的性能、性状与特点,确保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便是实验室质量管理的目的。

二、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法律

实验室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一般都是依据国际标准ISO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以下简称“通用要求”)来建立并运行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简称CNAS)的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以下简称“认可准则”)以及国家标准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均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17025:2005。以上三个标准或准则适用于所有类型和规模的实验室。对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除了可依据“通用要求或认可准则”运行外,还必须依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CNCA)颁布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来运行(可以单独运行)。“通用要求”的采纳是自愿性的,而“评审准则”的采纳是强制性的,如果不依据“评审准则”来运行,便违反了相关行政法律法规。

三、管理体系的建立

按照ISO17025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传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实验室提炼出的一种带有普遍意义的管理模式,是一种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国际化的管理方法。实验室初次建立管理体系一般包括几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可分若干的具体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思想准备

实验室领导是实验室的领导核心和决策者。实验室的各级领导只有充分统一认识,做好思想准备,才能自觉而积极地推动质量体系建立和维护的工作,严格依据《标准》逐步建立和强化质量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自我完善机制,完善和规范本实验室管理制度,保证实验室活动或过程科学、规范地运作,从而提高检测结果(或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2、宣传培训

各级人员是实验室组织的根本,实验室在建立管理体系时,要向全体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实验室全体人员了解质量体系的重要性,很好的理解《评审准则》的内容和要求,使实验室全体人员无论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在实际行动上窦蒙做到积极响应和参与。

3、落实组织和拟定计划

建立管理体系工作小组,一般由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担任工作小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担任副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工作小组的任务是策划和领导管理体系建立和维护运行工作,包括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分析评价现有质量管理体系、成立质量体系文件编写小组、分配部门的质量职责,审核体系文件,协调处理体系运行中的问题。

(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阶段

1、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运行是通过建立贯彻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来实现的。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贯彻质量方针;当情况改变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要求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作为组织开展质量活动的依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提供证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可用以展示质量管理体系,证明其与客户及第三方要求相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表格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由专门编写小组编写,编写顺序可以是自上面下进行,即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及记录表格的顺序编写,也可以自下而上地进行,还可以采取中间突破的方法,即先编写程序文件再编写管理手册和作业指导书。首先应对文件编写组成员进行培训,接着制定编写计划,收集有关资料,编写组讨论文件间的接口,然后将文件初稿交咨询专家审核;咨询专家向编写组反馈,并共同讨论修改意见之后,由编写组修改文件直至文件符合要求。

2、管理体系的审批阶段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分级审批。质量手册应由最高管理者审批;程序文件应由质量负责人批准,作业指导书一般由该文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跨部门、多专业的文件由质量负责人审批。文件审批后,需正式,并规定实施日期。以宣传和培训的形式,使组织中所有人员理解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规定的有关内容,深入了解其具体情况。

四、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维护和改进

(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后,要尽快运行实施。在实验室检测活动过程中,通过对体系文件、有关作业指导书、规定和各类记录的实施,来体现对管理体系的运行,运行一段时间后(一般为1~3个月),需要检验这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实验室通过不断协调、质量监控、信息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质量管理体系的维护和改进

影响质量活动有效性的因素很多,例如旧的习惯、传统思想、认识不足、对文件理解偏差等。所以,对程序、方法、资源、人员、检测过程、记录、检测结果连续监控是非常必要的。发现偏离的情况,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必要时可以增加内部质量审核的次数,通过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这一自我改进机制可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还可以通过接受外部审核或认可认证来不断改进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1、内部质量审核

内部质量审核(简称内审)和管理评审是验证质量管理体系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内审特点在于它的客观性、系统性和独立性。内审分为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文件审核是评价组织编写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是否符合的要求和工作目标的需要。现场审核是评价实际的质量活动是否符合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及这些规定是否得到有效贯彻。内审内容包括:组织结构与所进行的活动的适宜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运行情况和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有关质量制度、规章、办法执行贯彻情况;人员、设备和器材的适宜情况;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完整性,与标准的符合性等。试运行期间,内审频次视情况可以较多,每年需要2~3次;体系正常运行后,内审方式可以分为集中审核或滚动审核。前者是集中全面审核,每年至少一次,后者是按计划陆续开展,每次审核一个或几个部门或活动,全年至少覆盖所有部门一次。一个审核周期内,审核应当覆盖所有要素和所有检测活动领域。

2、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是指最高管理者适时地评价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性、有效性、适宜性和充分性。管理评审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评审一年一次,当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应组织不定期管理评审。管理评审包括如下10个主要内容: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纠正和预防措施;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顾客反馈;投诉;其他相关因素。管理评审要结合实验室的不同发展阶段,所面临和所要解决的问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以求实效。

内审和管理评审可以帮助发现质量管理体系策划中不符合《评审准则》或操作性不强之处。一方面应纠正体系中的不符合项,另一方面要修改体系文件。

五、做好化学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要做好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工作,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首先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只有管理层重视了,才容易开展其他检测工作,尤其是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质量工作。只有管理层首先重视质量,才会有全员重视的可能。如果管理层只注重经济效益而没有检测质量意识,哪怕目前的经济效益再好,那也只是昙花一现罢了,不会持久。

2、所有与检测活动相关的人员,都必须重视质量工作,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实验室管理准则篇5

关键词:实验室认可;卷烟;样品管理;总结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卷烟产品质量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检测实验室就是通过定期对卷烟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来实现跟踪监控卷烟产品质量、促进卷烟产品质量稳定的。为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赢得社会和消费者的信任,技术中心检测实验室于2011年7月,依据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与它同时使用的CNAS-CL1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等实验室评审认可相关文件的相关要求,建立并逐步完善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四个层级的管理体系文件,组织开展以卷烟质量检验、卷烟主流烟气检验为重点的实验室认可工作。体系经过一年多的积极运行,在2012年10月底顺利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文审,同年12月份底,首次申请认证即拿到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AS)合格证书。获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是卷烟全项、感官及主流烟气。由于体系运行工作始终围绕样品检测来展开,即通过样品受理、检测及检测报告出具等来实现,因此,样品管理在认可过程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现笔者结合实际工作,从样品的抽取、交接、标识、储存、流转、处置等方面对申请实验室国家认可过程中规范样品管理的做法加以总结。

一、样品抽取

实验室制定抽样管理程序,保证被抽取样品的代表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依据GB/T5606.1-2004卷烟第1部分:抽样,制定卷烟的抽样方案,抽样方案中注明抽样的注意事项及控制因素。由专门的抽样人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严格按照确定的抽样方案和标准规定的抽样方法具体实施共同完成。抽样人员应按照标准填写抽样记录表并加贴封样标签,封存样品。抽样记录表应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由抽样单位留存;一份交委托单位留存;一份交被抽样地点仓库留存。如在抽样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抽样人员可临时调整抽样计划。有关调整的原因和过程应有书面记录,并通知相关人员。

抽样样品一般由抽样人员带回。在样品的运输过程中,应做出适当防护,注意保管,防止因运输途中突发的特殊情况造成样品的损坏、丢失、变质等,保证样品及其标识的完整性。

二、样品交接

样品的接收对实验室的整个流程至关重要,实验室要制定严格的样品管理程序,从质量体系上来保障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样品在转移、处置和储存过程中发生退化、丢失或损坏。

抽样人员应及时将抽取的样品移交样品管理员保管。样品管理员应熟悉卷烟样品检测的基本技术要求,接收样品时,应认真核对样品数量及样品状态是否与抽样记录表填写相符,并检查封样标志是否损坏,确认样品的完整性、符合性、可检性。核实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如有不符,应报技术负责人处置。技术负责人则应与客户详细沟通,征询其意见,以作出样品是否符合合同内容和检测要求的判断,并记录下讨论的内容。必要时应按《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重新进行评审。如果发现该偏离可能影响检测结果,也应通知客户,协商解决。否则,应拒绝接收该样品。简言之,本环节重点应注意卷烟样品的符合性。

三、样品标识

实验室应建立样品的标识系统,对样品实行统一编号分类管理。标识系统应包含样品不同类别的区分标识和样品不同检测状态的区分标识,也应能保证样品在实验室的整个期间其标识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以利于样品在实验室内外部的传递。当同一样品需分开用于检测不同的特性时,应注意此时的抽样样品应代表原始样品,样品标识应始终保持一致。

样品的标识包括:样品的名称、样品的“唯一识别号”、样品的状态等。

样品所处的检测状态,可用“待检”、“在检”、“检毕”和“留样”加以识别,在样品标签上注明。样品处在哪个环节,可在相应的栏目上划“√”。样品标签可贴在样品上或样品包装物上,跟随样品检测的全过程,在交接和传递过程中不得丢失和更改,使样品在流通的每个环节均清晰明确。

例如:1、样品的编号构成:

XX-XXXXXXXXX

样品年份YYYY+月份MM+流水号XXX

样品的类别属性(如:JY――卷烟;)

2、样品标识标签:

备注:

本环节重点强调标识的唯一性。

四、样品储存

实验室依据不同类型样品的储存条件和随样品提供的处理说明应设定、划分样品室。卷烟作为一种特殊的消费品,没有标注保质期,其最佳储存温度为15-25℃,相对湿度为55-60%。应投入适当设施,并予以监控和记录,以保证样品室的环境条件满足卷烟样品储存的需要。对那些延长储存时间可能会影响检测结果的样品,应规定最长保留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如实验室不能确定其样品可储存多长时间,可通过复现性检测确定样品保存时间。

实验室应对进入样品室的人员进行控制,以免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对在检期间的检测样品管理实施监督,保证样品在实验室期间的安全、保密、完好。样品管理员应做好样品入库的台账管理,还要根据检测样品的留样要求,留存规定数量的备份样品以供复检。样品可按序放置,方便查找。

样品的储存环节强调样品对储存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应对相应环境进行监控和记录。

五、样品流转

实验室的检测任务下达后,检测人员凭“检测任务通知单”到样品管理员处领取样品,办理交接手续。样品管理员按国标或行标要求发放各检测项目所需样品的数量,并在“样品发放记录表”上登记,且由领取人签名确认。如在检测过程中必须发生流转的,应填写“检测样品流转记录表”,由交接双方核查样品状态后,签名确认。每一个环节的信息与样品都必须同时向下一个环节传递。检验人员之间传递样品时,不得改变样品标识号。本环节应做好样品流转中的交接记录。

六、样品处置

检测过程中的检测样品由检测室负责保管,检测样品不得存放在检测室以外的范围。检测后的剩余样品应由检测人员退还至样品管理员处(破坏性检测除外),并办理样品交接手续。

样品保留周期具体可由实验室自行规定,样品管理员应按规定的时限保留检后样品。过保存期的样品由样品管理员填写“样品处理申请表”提出处置意见,在得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样品管理员处置并登记,相关记录应予以保存。

卷烟样品管理作为实验室样品检测中的一环,是实验室工作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也是实验室认可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样品管理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使一切工作都按认可条款和程序进行,真正做到“工作必须有程序,有程序必须执行,执行过必须有记录”。相信随着认可实验室检测工作质量体系的持续运行,样品管理工作将会得到不断地补充和完善,从而为卷烟产品的质量稳定和提高提供更加可靠的数据支持。

参考文献:

【1】GB/T5606.1-2004卷烟第1部分:抽样

实验室管理准则篇6

关键词:实验室资质认定基层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b)-0248-02

如今我国存在两种对实验室认可的模式,实验室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和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CMA/CAL)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公正性、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属政府的行政行为,是强制性要求,依据为《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实验室认可(CNAS)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对实验室能力的考核,承认实验室具有开展某个领域的检测/校准的技术能力,属鉴定机构的自愿行为,依据为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就四川省公安机关而言,现阶段已经通过实验室认可的单位有德阳、泸州、南充、达州、内江、广元、攀枝花等地市级公安机关。近期,不仅成都、资阳等地市州公安机关提出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大量被评为一级示范以及一级的刑事科学技术室的区县级公安机关也积极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实验室资质认定。

以下为笔者就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可行性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1基层公安机关推行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现实意义

任何组织为实施和达到其目标的活动,均需要管理。当管理与质量活动有关时,则称之为质量管理。对于公安机关来讲,保持、提高警务活动的质量和公安民警的素质,使之始终符合党和政府、人民群众的需求,是公安工作的追求。因此,公安质量管理客观存在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是质量管理应用于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标志,公安工作推行质量管理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1基层推进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是促进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近年来,尽管各级公安机关在勤务机制、队伍长效管理机制的完善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计划经济观念、传统思维、传统工作机制、传统管理模式在公安工作中仍起着主导作用。如何突破传统思维,大胆创新公安管理模式,尽快转到依靠现代管理、科技支撑、法制保障和注重人的综合素质提高的轨道上来,迫切需要科学的、系统的理论指导,才能有效地解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制度性、机制性等障碍的困扰。实验室资质认定本身即是一种科学的管理理念和体系,同时也是一套系统化的程序,推行实验室资质认定必然会对公安管理体制改革起到积极作用。

1.2基层推进实验室资质认定,是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需要

当前,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面临的问题呈不断增多之势。一方面,公安工作职能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常常陷于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窘境;另一方面,公安队伍中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屡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甚至党委、政府的威信和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当然多种多样,但是管理理念的落后,管理方式的滞后和管理手段的不到位,无疑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实验室资质认定体系是国内公认的科学管理模式,引进先进的现代管理理念,建立系统化的管理机制,能促进公安机关管理档次的提高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使管理工作正规化。

1.3基层推进实验室资质认定,是提升队伍开拓创新能力的需要

实验室资质认定体系的“全员参与”原则、以制度管人的工作模式,摈弃“长官意志”,要求组织创造并保持使员工能充分参与实现组织目标的内部环境,管理与被管理在统一的目标和规范下,自觉共同完成任务。认定中的“过程方法”原则,使得民警从专注于成绩转变成更多的关注过程,促使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更多的思考为什么做、如何做、做的结果怎样等问题,充分发挥每一位民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全体民警追求高质量。实验室资质认定中的“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理念,将民警与群众均视为质量管理的顾客,倡导队伍管理民主化、透明化,着力提高队伍素质,提倡民警自主创新。

1.4基层推进实验室资质认定,是完善现代法制体系的需要

进入21世纪,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并逐步同世界接轨。与此同时“证据”也被提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如何寻找证据、收集证据、使用证据将贯穿于整个侦查、、审判的全过程,形成一条证据线索,基层刑事技术部门正处于这条线索的起始点,现场物证的勘查提取、保管、送检、检验鉴定、返还等“证据链”、“物证保管链”是否完整、是否可追溯会直接影响到今后的一系列和审判工作。随着刑事诉讼对证据要求严密性日趋增强,现场信息、痕迹物证等作为重要证据的一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基层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是全面完善证据体系的必由之路。

2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在基层公安机关开展的可行性

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要求,实验室应向社会提供可靠可信的数据。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向社会提供的“产品”其实就是检验鉴定的结果,其形式多种多样,如数据、图表、鉴定结论等。公安机关检验鉴定工作又具有其特殊性,如检验流程的不确定性,检验项目的的多样性,检验工作本身的复杂性,技术人员不能僵化地套用其他实验室的质量管理的文件、结构和术语,不能简单的嫁接和移植,而是要抓住其核心的思想,从实际出发进行借鉴和超越。

2.1多措并举,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一是立足内部挖潜,挑选刑事技术专业毕业的民警充实到刑事技术队伍中;二是配备文职人员,安排在案件受理、信息处理和档案管理等岗位,从事辅工作;三是着眼引进人才环节,对刑事技术队伍人才引进统一编制、统一招录。四是加快推进派出所现场勘查工作,建立现场勘查分级分类工作机制,减轻两级刑事技术部门技术人员“小案”现场勘查负担。

2.2强化培训交流和督导检查。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学习,提高对准则的理解,按照资质认定要求有效地开展工作。二是加大对资质认定工作实际运行情况的督导检查,以检查促落实,以检查抓成效。三是组织资质认定工作相关人员到部级鉴定机构学习考察,进一步熟悉认定步骤和内容,规范认定体系和管理制度,强化应对外审培训,扎实做好全市认定工作的整体推进。

2.3职责明确,细化到人,层层问责,确保顺利完成实验室资质认定。

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开展伊始,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则的工作要求,合理组建组织机构,任命专业实验室所有岗位上的具体责任人,定期召集所有岗位上的责任人开会学习,明确岗位权限及责任,实行“整体作战、分工协作”的工作模式。

2.4实行定期倒查制度、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各种监督举措

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项工作安排紧密,每一项任务均有时效性。为防止前期工作出现疏漏、粗糙现象,定期对前期工作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问责,并限期整改。同时,为便于各级领导对我处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进行督导,定期编写整理刑事技术实验室资质认定及建设工作进度情况及实验室资质认定周工作动态,层层上报各级领导审阅并挂网接受外界监督。

3深入推行基层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思考和探索

3.1精密论证,全面准备认定工作

准备工作中,可多次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邀请管理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完善深化绩效考核、逐案评析制度,推出警务活动满意度追踪调查,各项工作标准化管理、精细化运作。民警争先创优、质量第一、群众满意的意识和行为规范、环境保护、职业风险意识明显增强.

3.2依托科技信息,搭建平台

在取得了明显成效后,进一步探索质量管理的新途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这个制高点,搭建起了信息化的综合管理平台。每项工作从“计划”环节开始,每个环节的检查监督情况、评析整改、统计分析、考核考评等内容都在平台上实时反映,公开透明,信息共享;工作日记、工作布置、信息交流都实现了网上互通,达到了日常管理高度信息化的目的。

3.3狠抓习惯养成,持续改进

工作中,应把实验室资质认定的理念延伸到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从民警的日常养成抓起,将监督工作从结果监督向全过程监督延伸,从被动查处为主的事后监督向积极预防为主的事前监督转变。实行逐案、逐事评析,查找防控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实行认定工作日志制度,既可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又能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把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

3.4以人为本,科学管理

基层公安局把队伍建设作为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和保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最大限度地为民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二是建立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沟通平台。三是建立队伍、业务风险控制机制。四是落实各项关爱民警措施。

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要经过准则的学习、质量体系的策划、质量体系的建立、质量体系的运行、质量体系的改进等过程,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现场评审,获取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并不是公安机关进行资质认定的目的,依托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平台,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管理水平,建立起公安机关检验鉴定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公安机关检验鉴定工作的质量控制,保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结果科学、准确,这是新时期党和政府、人民对公安机关的基本要求,也是公安机关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根本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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