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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篇)

时间: 2025-07-18 栏目:实用范文

农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1

一、深入调研,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统筹城乡发展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方针。去年,全省“三农”工作现场会在东营召开,省委、省政府对统筹城乡发展,加快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推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促进“三农”问题得到更快更好解决,根据市委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集中力量,利用近三个月的时间,深入全市五个县区、部分重点乡镇、二十多个部门,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群众和人大代表等多种形式,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摸清了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基本状况。在充分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思路对策和办法措施,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告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以市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市委,引起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将报告转发全市,并明确提出,我们对农民是既欠帐又欠情,应该还帐于“三农”,还情于“三农”,市财政再难也要为农民排忧解难,再紧也要挤出人财物投向“三农”。所提意见建议被市委决策时采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破就城市抓城市、就农村抓农村的思维定势,综合考虑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市民和农民,按照“工农互补、城乡互动”的思路,牢固树立城乡统筹发展观念,切实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建立城乡统筹发展机制,走出了一条城乡统筹发展、工农协调推进的新路子,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财政支农力度不断加大。2003年市本级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3.8亿元,2004年达到4.6亿元,2005年将达到4.9亿元,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二是农业与农村经济快速发展。2004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9.6%,是近年来增长最快的一年。三是农民收入大幅增长。去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033元,增长14.9%。四是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坚持“用老板的钱干发展的大事,用财政的钱干百姓的难事”,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事业。目前,全市农村基本实现了“五通”(村村通柏油路、通汽车、通自来水、通有线电视、中小学微机联网校校通)、“五保”(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五救助”(教育救助、残疾人救助、灾害救助、老年人救助、住房救助),达到了“确保人人过得去,争取人人过得好”的目标。五是基层干部待遇进一步提高。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为全市乡镇干部补贴月工资100元,从2004年1月份补发,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基层干部的重视、关心和支持。通过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城市化水平提高到54%,在连创“五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科技创新示范城市)的基础上,去年进入全国城市综合实力100强,列第37位,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有了良好开端。

二、强化监督,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强化工作监督,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全市每年实施的“双十”工程(十件实事、十大工程)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取信于民,常委会将其列入2004年审议议题。为保证审议效果,提高监督质量,根据主任会议分工安排,委员会对关系“三农”方面的6件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对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针对有的工程进展缓慢、资金到位不及时、建管用机制不健全和县乡配套资金负担重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可靠依据。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意见建议,通过加强调度,强化措施,加快推进,确保了任务的完成,进一步加快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如,35万亩荒碱地开发实现了当年开发当年见效,仅此一项农民人均增收150元;农村绿化工程完成造林39.5万亩,当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4个百分点,达到19.6%,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东营市地处黄河下游,荒碱涝洼地多,地下水卤度高,生产生活用水主要靠引用黄河水,水利建设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步伐,去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常委会对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议。通过审议,就如何搞好田间工程配套、加强水利设施监管、解决王庄灌区引水困难、进一步实施乡镇集中供水等方面,分别提出了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市政府认真落实,将实施水利三排涝洼地治理、实施乡镇集中供水示范工程、改造中心城水系及城区河道、黄河南海堤建设四项工程列入2005年“双十”工程。王庄灌区引水困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证了今年春灌的正常进行,较去年多引水0.9亿方,多浇农田近40万亩,保证了生产急需,深受群众欢迎。通过对农村税费改革情况进行视察,促进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及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去年,通过清理涉农收费项目,人均减负22元;通过农村税费改革,人均减负79.22元;通过降低农业税税率、直补种粮农民人均减负73.9元。今年,我市全部取消农业税,全市农民将彻底摆脱负担了几千年的“皇粮国税”,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将得到充分发挥。

(二)强化法律监督,严格依法护农、依法兴农。

为依法推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实施,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如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妥善解决征地补偿安置和少数村预留机动地不合法等问题分别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市性工作大检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依法认真整改。特别是有的地方征地补偿标准偏低,部分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就业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少数乡镇、村存在拖欠、挪用、截留土地补偿费和油田拖欠土地补偿费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大大减少了因土地问题引起上访的案件,维护了农村稳定。通过对《农业法》、《森林法》、《海域使用管理法》、《草原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推动了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行政上水平,加大了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力度,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强化督办措施,增强监督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审议意见的有效落实,常委会制定并实施了《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督查办法》。委员会对市政府每次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都在下一次常委会进行汇报。同时,制定过硬的督办措施,落实承办责任,明确办理时限,严格标准要求,搞好跟踪问效,直到相关意见建议真正落到实处。对办理认真、成效明显的,建议常委会对其通报表扬;对重视程度不够、消极应付的,除责成其重新办理外,并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人的责任。对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特别是对人代会期间议案转建议的办理更加注重搞好督办,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专门委员会的同志,深入办理单位进行集中办理,并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确保代表建议真正落实,收到实效。截止目前,涉及“三农”方面的代表意见建议已经办结的,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有些建议正在办理中,我们将继续加大督办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并使代表满意为止。

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人大工作基本知识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在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监督的能力。积极参加目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实现“抓教育、做表率、创佳绩”的目标要求,一心一意想工作,干事业,谋发展,为人大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农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2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百日创先”活动一开始,村党支部就把开展该活动作为当前我村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村党支部书记负起职责,并紧密联系本村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村党支部通过组织党员会议,引导广大党员认识到开展“百日创先”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效载体,确保了“百日创先”活动在我村顺利开展。

二、开言纳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为找准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自开展“百日创先”活动以来,村党支部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意见征询电话等形式,广泛征询群众对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支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并且认真组织落实,促进村委会的管理和发展。村党支部根据不同层面分别召开了3个座谈会,座谈人数262人次,征求支意见16条,制定相关整改措施6项,已经组织落实的有4项,确保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让群众得到了实惠。

三、采取多种方法,解决农村突出问题。

1、对有困难群众,开展帮扶工作,解决群众困难。我党支部党员以“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开展了“走访困难党员、帮扶困难群众”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我支部12名党员纷纷与扶贫点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共走访困难户31户,结对帮扶31户,捐款7000多元。帮助群众化解矛盾、排除困难3件。如我村**小组特困户欧阳**,原居住房屋属于危房,经向民政部门申请资助,村党支部出资15000元,帮其重建65平方的新屋,解决了住房问题。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先进性教育活动得到了全体群众的拥护和好评。

2、走访有意见群众,消除群众误解,化解农村矛盾。如我村**村民小组与**村民小组对山地权属有争议。我村党支部通过走访**、**、**村老一辈的知情者,了解历史情况,并走访国土部门,了解86年土地详查中的山界划分情况,向争议群众作出解释,说明有关法律精神,妥善化解了两村民小组之间的矛盾。在此次活动中,我村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亲民、为民”为中心思想,积极推动和谐农村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农村的突出问题。

3、走访有代表性群众,开展意见征集工作。以今次活动为契机,我村党支部集中村民代表,听取他们对村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对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各类救灾和补贴等情况公开听取他们的看法;对***的建设,就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及分配等问题向我村**、**、**村民小组,收集意见。党支部始终坚持把情况如实准确地向群众公开,决不弄虚作假,欺骗和糊弄群众。认真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凡是能直接答复的就及时答复,不拖延、不推诿;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就说明情况,作出解释,同时尽快拿出处理意见;对确实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改正。

四、完善制度,加强自身建设。村党支部按照“五个好”的目标和要求,切实找准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坚持和完善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半年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评比和民主生活的支部会议制度。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村党支部以这次“百日创先”活动为契机,完善了党组织各项制度,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规范完善了后备干部选拨培养制度,确保将高素质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干部队伍,探索和建立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3、加强农村基层经营管理。村委会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对村民小组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村、组均规范了会议制度和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专人会议记录,明晰议事和表决程序,提高了土地转让、出租过程的透明度,尤其规范、完善了审议程序,并建立了合同管理、审计、财务、组务公开等经营管理制度。

五、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制订长远发展思路。围绕区政府提出的“创新、创造、加速、加力”的要求,村党支部就如何适应农村工作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要求,紧抓本地优势,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制订了五项长远的发展思路:

1、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效益农业,以***农业示范区作为龙头,争创农业名优品牌,不断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精度和深度,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我村农民竞争力。

2、把农业园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整治土地,引进良种良法,推广机械化耕种,采取科学管理方式,加快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

3、引导我村农民调整种植业结构,加快发展无公害、绿色、特色种植业,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农业,提高单位面积产出效益。

4、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

稳步发展我村集体经济。根据**镇的区位及经济发展的特点,加快我村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以低风险、长效性为主要发展方向,充分利用好村集体自留发展用地和土地补偿款,在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报建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发展厂房、商铺、农贸市场、员工村等租赁型物业经济,增加集体经济和农民的收入。

农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衢州和我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总体要求,紧扣率先崛起目标,紧抓提升发展主线,以农村干部群众为主体,以推动创业创新为动力,以夯实基层基础为保障,引导农村基层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努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农村和谐进步,全面提升我镇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和实效。

二、试点村和总体时间安排

确定上峰村为我镇村规民约制订实施试点村,试点工作从月中旬开始,到月中旬基本完成。

三、基本要求

坚持以“五新争先”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保障和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议事权和监督权。通过试点,积累工作经验,研究有关政策措施,为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村规民约制订实施打下基础;坚持把体现农民群众的愿望、满足农民群众的需要、符合农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开展试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始终,要进一步转变农村基层干部工作作风,用民主的方法、协商的方式,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形成合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四、工作步骤

整个试点工作,分准备、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推广4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月—日)

调查摸底,征求各村意见、建议,制定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

(二)宣传发动阶段(月—日)

充分利用广播、开会、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宣传,重点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规民约制订实施的主要内容和程序等,发动村民积极参与其中。

(三)组织实施阶段(月日—月日)

1、成立村规民约起草小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产生村规民约起草小组,并由村委会进行聘请。村委会要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和协调,为起草班子的工作提供便利。

2、草拟村规民约初稿。起草小组应根据工作时间表,及时向村民公告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方法、程序及截止时间。在充分调查研究及广泛深入群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参考其它村已经制定的规约,先拟定本村村规民约的框架,确定本村需要规约的具体事项,再集中力量对村民提出的各种建议和意见进行分类梳理。经过反复比较、细致研究后,根据多数村民的意见拟出村规民约的初稿。

3、讨论修改初稿。分三个阶段进行。草稿完成后,起草小组先把它提交给村两委,由他们提出修改意见,确定第二稿。再将第二稿提交村民代表讨论,根据村民代表的意见确定第三稿。最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第三稿发放到村民中,再次征求意见,并根据村民意见确定第四稿。在讨论修改过程中,起草小组要在规约条文中尽量反映村民好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没有吸收的村民意见要进行必要的解释。

4、审核把关。修改定稿后,起草小组应以村委会名义把村规民约草案提交镇和市司法局进行审核把关。

5、表决通过。由村委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规民约起草小组向村民代表做起草说明,并逐条解释,然后由村民代表采用举手表决形式进行通过。

6、报镇政府备案,并公布实施。

7、将村规民约印刷成小册发放到户。

(四)总结推广阶段(月—日)

农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4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五项机制,强化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指导培训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为了抓好农村干部、村民代表这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骨干队伍建设,我镇制订了指导培训计划,定期对农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培训。每月召开一次农村党支部副书记会议,两个月召开一次农村支部书记会,对村干部以会代训。每季度对村务公开相关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半年一次农村两委干部培训班,一年一次村民代表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因人因事有所侧重,提高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水平。

二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工作质量。我们对村务公开实行三个层次的监督。第一是村务监督理财小组的内部监督。财务帐目每次公开内容都必须先经过村理财小组审查、同意签字并经监督小组认可后才能公布,第二是群众监督。通过在公开栏附近建立意见箱、监督电话,畅通上下对话和沟通的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第三是党委监督。我们成立了党委、人大、纪委为主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实行“季查”制度,每季度一次拉练检查。检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公开的项目是否全面具体、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开栏是否规范整洁、是否在《村务公开工作手册》上作了纪录,检查结果由双方签字,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促进有序开展。通过建立谈话制度、诫勉制度、民主测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教育管理,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我们利用每年两次的村民代表会,对农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进行测评。对群众满意率低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党委书记、副书记负责谈话,其他党委委员和副职领导陪同谈话或者诫勉。我镇北独乐河村原村主任将一笔占地费用存入个人账户,群众意见较大,经镇党委讨论,在听取该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的墓础上决定对其实施诫勉,并将处理结果公开,群众比较满意。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细化为三类10项内容,每季度一次进行检查,检查评比结果纳入农村“五个好”支部考核内容。农村“五个好”支部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占35分。各项工作指标的考核评分结果与年终奖金直接挂钩,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五是建立创新机制,力求取得实效。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广大村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我们试行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六步法”。即:民主提案、民主议案、上报把关、民主表决、事项承办、监督实施六个步骤,使村级民主决策更加规范、直观,且便于操作。与此同时,为进二步转变镇村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开展“五民五卡”主题实践活动。“五民五卡”即:贴民心联系卡、安民心明白卡、知民情意见卡、帮民富服务卡、办民事评议卡。其中“贴民心联系卡”为了方便群众,将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机关职能科室的办公电话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办公及家庭电话印制成卡,发放到全镇6700个农户,每户一卡。“安民心明白卡”则按照村务公开的程序、内容和时间的要求,在村务公开栏、电脑触摸屏公开的基础上,全镇统一印发到农户,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抓好五项结合,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与农村“五个好”创建工作相结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五个好,,农村党支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同布置,一同要求,一同考核。

二是与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相结合,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等,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安排专人定期(一月一次)开启意见箱收集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能够解决的马上解决,不能近期解决的说明原因。

三是与农村干部管理相结合,不断完善公开程序,规范干部行为。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程序,规范了干部行为,确保了农村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四是与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农村干部和党员的民主法制意识是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前提,也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保证。结合党课教育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

努力提高党员的民主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近年来,每年集中上一次党课,党委书记主讲。围绕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本村实际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与农村档案管理相结合,不断规范两委班子日常工作。我们把有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文件、制度、汇报材料,统一归档管理,做到村村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安排专人使用区委下发的《村务公开工作手册》,对公开的内容、公开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认真及时做好记录,随时接受群众的查询和上级检查。

二、取得的初步效果

(一)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群众与村干部之间的沟通与了解

过去,一些村干群关系紧张,一方面是由于部分村干部粗暴对待群众,作风不民主,处事不公道,为政不廉洁所造成的;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群众的民利不落实而引起群众误解所导致的。实行民主管理,深化村务公开有效地增强了村干部廉洁勤政的自觉性,工作思路进一步清晰,群众观念有效增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得到了切实转变,受到了村民的普遍欢迎,村两委班子及成员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大大提高。

(二)调动了群众的参政议政热情,促进了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

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两委会坚持把村里的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讨论,变少数干部拍板为多数人决策,尊重和落实民利,农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调动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政治热情。今年1月24日村民代表会议前,镇党委为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两委班子和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共发放1100份征求意见表,回收1030份,回收率93.6%。共征求环境整治、农村基础建设、经济发展、村政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51条,被采纳的意见和建议126条。

(三)化解了一些农村矛盾,促进了和谐村镇建设

实践证明,通过落实村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措施和制度,促进了村干部勤政、廉洁、公正,增强了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我镇连续多年荣获首都文明乡镇,新农村、北寨村被评为首都文明村。

(四)实现了村干部和农民的双向约束和双向教育,强化了村民自治工作

村干部反映,深化村务公开,落实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使村干部不仅要“廉”而且要“勤”,否则群众就不答应,民主评议不过关,选举时就要“下课”。农民反映,深化务公开,民利得到落实,使他们说话想问题都要有根有据,过去那种想当然的做法再也不能有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使农村干部和农民普遍增强了法纪观念,为村民自治工作再上新台阶莫定了基础。

三、几点体会

(一)建立完善的替理制度是深化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基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实践证明,要使村务公开有序有效进行,必须靠好的制度来保证,只有健全完善制度,才能使农村民主管理“有章可循”。

(二)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做到真正透明公开,是深化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关键。

村务公开中,不能搞“犹抱琵琶半遮面”,只有真正公开,特别是把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如村集体的开支情况、村干部工资、重大工程、为老百姓办买事等情况公开出去,才能使村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农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5

今天这个会议,是根据全市组工会年度工作安排,总结推广邓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并结合我市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对我市下一步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上午,大家对文渠乡翁寨村、泰山村,西城办事处三里桥村进行了实地观摩,刚才,邓州市委又介绍了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的一些做法、体会。近两年,邓州市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围绕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大家要认真学习借鉴。

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村级组织主要是指村党支部、村委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是指围绕创建农村党支部“五个好”目标,通过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规章制度,规范村级组织工作程序,完善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是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一项基础性工作。无论是在当前,还是对长远,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利于巩固第五后村委会换后选举成果,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战斗力。今年上半年,全市广大农村一项重点工作就是认真组织好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这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足全局,认真组织实施。总的指导思想,就是要把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过程,作为提高广大村级组织执政能力的过程,作为推进农村民主政治进程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过程。力争抓住村委换届有利时机,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过得硬的人才选进村级领导层,同时通过建章立制,建立一套规范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为此,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换届的过程,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选举的过程,它包括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方方面面。目前换届工作正处于依法选举阶段,既将进入建章立制阶段。我们要抓住机遇,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解决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问题。。特别是这次村委换届,上级要求要最大限度的推行“两委”主职一肩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有效地压缩了职数,精减了村组于部。但也容易出现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明确民主决策主体,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建立村级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有章理事、照章办事”,巩固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的领导能力和群众威信,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村级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农业税取消后,村级组织面临的最主要工作就是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中央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工作非常重视,特别是近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上个月,市委又专题召开了全市“三农”工作会议,对我市下步的农村工作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这些政策、意见的贯彻落实,都需要由村级组织来实施。过去,由于村级组织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规范,村级组织和干部在工作中往往采用“我说你听,我要你交,我压你干,我逼你办”的行政手段,用强迫命令的方法管理集体经济和农村事务,造成了尸些决策的失误,有些甚至产生了大量的村级外债。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就是要重点规范村级组织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变一个人或少数人的决策,为集中大家智慧的集体决策,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实现决策的科学化,管理的规范化,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随意性,提高村级组织和农村干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管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三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利于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努力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农村社会的稳定,事关全局的稳定。农村的和谐发展,事关全社会的和谐发展。当前,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他们迫切需要参与农村事务的管理,依法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但由于过去村级组织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有些村干部对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和要求缺乏必要的认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往往是自己说了算,强拉硬逼,结果是好事没办好,甚至引起群众上访。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就是要用制度来保证、范、约束村级组织、村组干部的行为,用制度来保证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利,把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老百姓自己的事情,让老百姓知道、参与、做主、监督。努力营造一种民主、团结、发展、和谐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协调发展占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所以,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提高对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

按照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度要求,下步,将进入建章立制的关键阶段。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中办文件等精神,结合际,从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入手,规范村级组织工作机制,提高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工作中,要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突出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明确村党支部、村委会职责,进一步理顺“两委”关系

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乙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村级组织,村“两委”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村各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过去,在村“两委”关系上往往存在两种错误认识或现象:一是有些人片面强调村级自治,不尊重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地位,把村民自治错误地理解为村委会说了算;二是有些人片面强调党的领导,强调党支部必须管理经济,管理财产,习惯于搞“包办代替”、“大权独揽”,限制甚至抵制村民自治。出现这些租象·,关键是没有从制度上规范村“两委”的关系。所以,在下一步的建章立制阶段,要把这作为工作重点。一是明确界定“两委”职责。要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等规定,明确界定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各自职责。村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应定位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上,对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规划上,对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上,对村委会及其’它村级组织依法进行监督上。村委会的工作职责

应定位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开展村民启治范围内的工作,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把村民自治落到实处。要紧密结合各村实际,‘尽量细化村“两委”任务分工,增强可操作性。二是要明确村“两委”的,关系。和村委会组织法朋确指出,村党支部是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所以,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党的领导与民主自治的关系。党支部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村委会的领导,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利。村委会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村“两委”成员要自觉维护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班子团结,共同对农村的发展与稳定尽职尽责。三是要明确村党支部的领导方法。村党支部要做到统揽但不包揽,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该是村委会的事情就坚决放手;要做到引导但不干预,努力提高领导艺术,通、过说服、引导、教育等方式,把党的主张变成村民的愿望;要做到监督但不越位,用制度规范监督村委会工作,保证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二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

规范民主决策机制是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点。中办发吻号文件明确规定,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结合我市当前

农村工作实际,工作中要重点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规范民主决策内容和程序,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一是要严格按程序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产生要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要求,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确定,不得随意指定,人数一般应不少于人,其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要注意把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参政议政能力和相应的政策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正义,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的人推选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选出后要进行公示,持证上岗,要积极参加有关会议,参与讨论和决定村里重大事务,及时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村民代表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建议原推选户取消其代表资格,重新推选。二是要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全省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关精神,结合农村工作实际,村民代表会议一般由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和居住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对村里重大事务实行民主决策。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可以随时召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所作决定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三是要规范民主决策内容。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经村民代表会议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民主决策的事项主要有:本村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举债,村民对集体企业、林果基地及“四荒”地的承包经营,村镇规划、土地征用及耕地、山坡的调整和宅基地的审报,·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村干部报酬,以及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等。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版权所有。四是要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凡属民主决策内容的重大事项,原则上要遵循以下程序决策:一村党支部初议。村内重大事项的动议,由村党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村党支部统一受理,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形成初步意见。二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在讨论过程中,“两委”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形成决议的重大事项必要时应及时上报乡镇党委及有关部门。三进行公示。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向全体村民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二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天。四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要坚决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需要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对讨论表决的结果,要及时向村民公布。

三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增强村级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村务公开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是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多年的农村工作实践证明,推行村务公开,是化解干群之间矛盾、还干部清白、给群众明白的有效途径。下步要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一是要认真推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版权所有

推选产生,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是要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要纠正过去那种公开内容不规范的现象,明确界定村务公开的内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应继续坚持公开。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帐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要结合农村形势发展,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等上级最新政策及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三是要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四是要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对村民提出的疑问,村“两委”应及时给予答复。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村党支部、村委会询问,也可直接进行调查,公开内容有遗漏或不真实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重新公布。

四加强村干部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

同志常讲过,“路线确定以后,干部起决定性因素。”如果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再好的制度也落不到实处。因此,要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大力选拔“双强”型村干部。过去,村级组织的主要工作是催粮收款,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所以,在选拔干部时不注重双强能力,评价干部的标准主要是完成上级任务的好坏,也没有把发展经济放在应有的位置上。现在,随着形势的发展,农业税取消后,发展农村经济、增强农民收入已成为村级组织首要的工作,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本领已成为衡量村级组织工作的重要标准。所以,要重视“双强”村干部的选拔工作“双强”标准主要是:综合素质高,自富带富能力强,要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较高政治觉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管理村级事务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心系群众、甘于奉献的胸怀,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不仅要有自己致富的项目,还要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和项目。选拔时,要进一步拓宽“双强”型村干部的选拔视野,采取内选、外调、聘请、兼职、下派等方法,大胆从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新经济组织负责人、乡镇企业骨干、经济能人等优秀人才中选配,同时要注重选拔县市区培训基地培养的优秀学员。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级后备干部,要压担子,有重点地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的培养,促使其尽快成熟和寒挥作用,使村级班子形成“双强”梯次结构。二是要加强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对新当选的村干部要认真组织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村干部的素质。要进一步完版权所有善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培训网络,努力把县级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乡级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学校和村级科技示范点建成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要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每年应在县级农村党员干部培句,基地集中培训一次,时间不少于天;其他农村党员干部由乡镇党委采取短训班等形式,在乡镇培训学校进行轮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天。培训内容以政治理论、领导方法、市场经济知识、政策法规、实用技术为主。同时,要加强学历培训,有针对性、有步骤地组织村干部参加职业中专脱产学习和函授教育。村级后备干部要参加县市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长班培训。三是要强化村干部管理监督。要认真落实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由县市区委制订评议方案,乡镇党委结合村级班子年度考核组织实施。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直接挂钩。对表现特别优秀的村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评议为不合格的村干部,实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逗。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要责令其辞职,或按照程序依法予以罢免。

三、加强领导,推动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要高度重视。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是扎实做好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需要,是全面提高村级组织战斗力的需要,更是新形势下加强村级组织领导和指导的工作重点和抓手。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制定落实措施。要坚决纠正过去那种重视换届选举、忽略建章立制,重视选人、配干部,不重视村级组织制度建设,重视村干部的工作结果,不重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的认识和做法,真正把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村级组织规苹化建设工作水平。

二要督促检查。各级指导组和换届工作办公室要把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村委会选举产生后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大指导力度,抓好督促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作为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认真检查验收。要把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机制,纳入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考评,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把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典型引路。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宣传开展村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注意发现和树立一批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先进典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联系点,也是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深系点调查研究,具体指导,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把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四要注重实效。开展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把着眼点体现在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体现在促进村级组织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上,体现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上,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紧贴农村工作实际,工作开展要扎扎实实,要坚决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作表面文章,真正使这一工作收到实效,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满意。

农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6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调动全镇广大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建设村内集体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建立完善村级公益事业长效机制,按照镇党委提出的“生态文明亮镇、设施农业富民、项目建设兴镇、二三产业强镇”的发展理念,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镇村社干部抢抓机遇促发展的思想意识,根据这次培训会议的安排,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等一些环节的工作进行辅导,同与会的同志们一起学习、交流、沟通,不妥之处,请大家提出意见。

一、财政奖补资金筹集和奖补的范围、标准、方式

(一)奖补资金筹集

奖补资金包括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的财政奖补资金、县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和整合支农资金、奖补资金利息收入等。同时,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逐步形成政府补助、部门扶持、社会捐赠、村级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的方式,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新机制。

(二)奖补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限于以村民筹资筹劳为基础、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公益事业项目。主要包括:村内道路(行政村到居民点)、村内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人畜饮水等小型水利设施、户外村内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村容村貌整治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按现有投入渠道解决,原则上不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来解决。农民宅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自己负责。

(三)奖补标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根据普惠制和重点项目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农民群众筹资筹劳的情况确定。村民筹资筹劳严格按照《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甘政办发〔20xx〕61号)执行,实行上限控制。其中筹资每年每人不得超过15元,筹劳每年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对筹劳确有困难的,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允许以资代劳,每个标准工日不得超过20元。试点期间,如遇上级政府调整筹资筹劳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对一般性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普惠制,可根据项目大小和农民直接受益程度,财政奖补比例为群众筹资筹劳额的50%-100%。对事关群众生产生活重大改善、农民需求迫切的重点公益事业项目,财政奖补比例不超过群众筹资筹劳额的3倍。

(四)奖补方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为支持基层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县财政部门根据奖补资金筹措情况可先预拨付试点乡镇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由县财政部门兑现全部奖补资金。

二、充分认识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重要意义

农村税费改革前,村提留、乡统筹和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以下简称“两工”)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主要资金、劳务来源。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和“两工”,规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劳务,实行村民一事一议。但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开展不平衡,整体覆盖面较小,不能满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需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总体上呈下滑趋势。农村基础设施脆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障碍,需要采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近年来,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进行财政奖补试点,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较好效果。实践证明,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民主议事积极性,运用民主方式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不断完善民主议事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让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有利于完善和激活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让农民依靠自己的双手,在政府支持下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充分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带动农民就业,拉动农村投资和消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继续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为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开辟新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流入农村,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推进以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实践,转变基层政权组织职能,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广泛争取各方支持为补充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筹资筹劳建设村内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加快以村内道路、小型水利建设、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民主决策、筹补结合的原则。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议事主体必须与受益主体相对应,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实现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的有机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承受能力,要统筹规划、加强引导,优先支持农民积极性高、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适当向贫困村倾斜。

3.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制定、村民议事过程、财政奖补项目申请、奖补资金、筹资和劳务使用管理等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4.普惠制和重点项目相结合的原则。既要集中财力抓重点村、示范村的建设,又要保证一定的试点面,让惠农政策惠及更多的农民群众。在推动全县村级公益事业整体发展的同时,分年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一些事关群众生产生活重大改善、农民需求迫切的重点公益事业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5.竞争与淘汰的原则。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奖优罚劣”的工作要求,引入竞争淘汰机制。对试点工作不扎实,年终检查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村,县财政不予报账和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待整改工作结束后,可视整改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实施试点。

6.以县为主组织实施的原则。县政府担负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协调、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责任,并结合实际,分轻重缓急,组织实施县内村级公益事业发展规划。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使全县绝大部分村村内道路实现硬化,村民用上清洁安全的饮用水,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小型农田水利、环境卫生、公共文化等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为整体提升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一)项目的规划

1.项目规划的基本原理

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要求,分清轻重缓急,结合当前与长远,认真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群众认可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按照要求编制项目,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库。

2.项目规划过程包括

(1)收集资料,明确和收集制定项目计划的资料,数据,依据和前提。

(2)方法、工具和技术。

(3)写出项目计划书和有关辅助文件。

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规划

(1)项目提出。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实践工作中多以村民委员会提出为主。对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的事项,会前应当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的事项,会前应当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并经农户签字认可。

(2)乡镇统筹规划。在村级上报的一事一议的基础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农村公益事业现状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类指导,科学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

(3)填写项目申请书。在项目规划的基础上,填写项目申请书。

附件:

①关于成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②乡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三年规划的报告

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请书

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预算书

⑤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征求意见表

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情况,在深入调查,倾听民意、民愿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规划,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规划制定和项目库的建立以乡镇为主体)。

(二)项目的选择。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符合《甘肃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的议事程序、范围,且筹资筹劳数额在规定的上限标准以内。对于村内道路、人畜饮水、小型水利、村容村貌等村民需求迫切、积极性高的建设项目,优先进行支持。

(三)项目的申报

1.申报时间

项目规划好,每年3月底前,按照轻重缓急,从项目库中选取群众急需办的项目,着手申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项目申报制。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村内公益事业项目、需申请财政奖补资金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将书面申请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形成的筹资筹劳决定一同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进行复审;复审部门对符合筹资筹劳议事程序、范围和限额标准等规定的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对不符合筹资筹劳适用范围、议事程序以及筹资筹劳限额标准的,县减负办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和筹资筹劳方案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意见。

(二)申报材料

1.关于《××乡(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的报告

2.《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

3.《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请书》

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请审批表》

5.《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请报告》

(三)项目的审批。

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由县综改办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减负办等相关部门,对所申报项目一事一议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工程预算、村民筹资筹劳、乡村投入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符合财政奖补范围的项目,由县综改办和减负办负责指导督促乡镇政府及项目村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公示内容包括:议事主体、项目内容、工程概算、施工期限、村民筹资筹劳数额、社会捐赠、乡村投入和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安排情况等。经公示无异议后,一般性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县政府审核批准,并报省税改办备案,财政奖补项目的覆盖面应控制在全县行政村总数的50%以内。重点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县综改办和减负办审核确定,并逐级上报省税改办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四)项目的实施。

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的开展,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4号)和村级范围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发〔20xx〕87号)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1.筹资筹劳的原则。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必须按照《通知》和《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逐项表决。

2.筹资筹劳的项目范围。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企业亏损、村务管理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3.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原则上为建制村,但是相邻村村民共同直接受益的筹资筹劳项目,应当由受益村协商、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按照分村议事、联合申报、分村管理资金和劳务的办法实施。根据受益主体和筹资筹劳主体相对应的原则,也可适当缩小议事范围,以村民小组或者以自然村为单位。

4.筹资筹劳的标准。村内筹资,以村为单位,按照本村实际参与筹资人口,人均总计不超过15元的限额,分摊筹资额。除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经村民代表会同意可以按田亩进行分摊外,其它筹资项目一律应该按照筹资人口进行分摊。村内筹劳,以村为单位,按照本村实际劳动力数,劳均总计不超过10个工日的限额,分摊筹劳额。

5.筹资筹劳的对象。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者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筹劳任务。对于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可以申请减免筹资;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以申请减免筹劳。

6.筹资筹劳的程序。

(1)、议事项目的提出。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筹资筹劳事项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对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的事项,会前应当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的事项,会前应当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并经农户签字认可。

(2)、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代表2/3以上农户的村民代表参加。

村民委员会在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前,应当做好思想发动和动员组织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在议事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吸收村民合理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3)、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村民会议所做筹资筹劳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时按一户一票进行,所做方案应当经到会村民代表所代表的户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形成的筹资筹劳方案,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

7.筹资筹劳的审批。筹资筹劳方案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对符合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方案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筹资筹劳适用范围、议事程序以及筹资筹劳限额标准的,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一般性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经县政府审核批准后即可实施。重点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省税改办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五、筹资筹劳的管理

(一)纳入监督卡管理。对经审核的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或者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登记。

村民委员会将农民负担监督卡分发到农户,并张榜公布筹资筹劳的事项、标准、数额。

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的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收取资金和安排出劳。同时,应当向出资人或者出劳人开具筹资筹劳专用凭证。

村民应当执行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筹资筹劳方案。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筹资筹劳的村民,村民委员会应当进行说服教育,也可以按照村民会议通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二)筹资管理。筹集的资金应单独设立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筹资筹劳情况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平调、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立项或者提高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不得以一事一议为名设立固定的筹资筹劳项目。

(三)筹劳管理。属于筹劳的项目,不得强行要求村民以资代劳。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由本人或者其家属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以资代劳。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由村民筹资筹劳,开展村内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建设的,政府可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办法给予支持,实行筹补结合。

(四)专项审计。乡镇农经站应当将筹资筹劳纳入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并对所筹集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五)违反规定的处理。违反规定要求村民或村委会组织筹资筹劳的,县级以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提出限期改正意见;情节严重的,应当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的建议;对于村民委员会成员,由处理机关提请村民会议依法罢免或作出其他处理。违反规定强行向村民筹资或以资本代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将收取的资金如数退还村民,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六、项目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乡镇一事一议项目规划要求和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对村级上报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进行初审,经初审同意后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七、项目审批

乡镇上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经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批复文件和项目汇总表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违反村民议事程序和有关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不予审批。

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奖补资金的申报实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由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县级财政、农业部门按职责复审并汇总上报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农业部门审核确定奖补项目。中央根据试点范围和工作进度拨付奖补资金,省级财政部门接到中央奖补资金后,按照省级审定的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连同省级奖补资金,拨付到县,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管理,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奖补。政府奖补资金列入地方各级财政决算“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中反映。乡镇依据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出资人交款凭证、经公示群众认可的奖补资金明细表,直接发放给该项目筹资筹劳的议事主体。

九、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相关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4号)要求,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要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规定,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议事过程坚持民主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特殊原因确需跨年度筹集资金和劳务,须经全体村民同意,报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不得平调使用筹集的资金和劳务,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

(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一是建立财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金额等应作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县乡要建立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档案或数据库,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奖补项目的申请表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试点省份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农业部门每年要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推进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小型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可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49号)要求,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逐步增加国家对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的投入,探索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的新机制。

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组织领导

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为了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上在去年九月份成立了沙河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各村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努力做好具体组织工作,鼓励和引导农民开展好一事一议工作,加强在实施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十一、项目实施

1.项目实施主体

经批准的财政奖补项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村民委员会成立3-5人的村民监督小组或理财小组,具体负责对一事一议的项全程监督。对专业技术性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县综合改革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村民委员会或村民监督小组或理财小组,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安全进行管理监督。

2.招投标管理

5万元以上项目(含5万元)项目由乡镇采用打捆招标形式将所有项目汇总一起公开招投标,5万元以下的项目,各乡镇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进行。

所有项目必须实行合同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定正式合同。

3.竣工决算

项目完工后,必须编制竣工决算,投资较大的项目,原则上由村民委员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实施项目进行审计,并提交竣工决算报告。

4.项目的检查验收。

项目竣工后,由村委会向乡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乡镇政府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向县综改办提出验收申请,县综改办会同县财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相关的考核评估要求,采取实地核查、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征询村民代表和群众意见等方式,重点对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档案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公示制、设施管理、养护制度、社会捐助、村民自愿出资以及项目工程质量和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同时,对跨年度建设项目和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需要整改的项目,待竣工和整改到位后组织验收。

十二、项目资金

1.专户管理

中央、省和县财政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纳入“临泽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同时,将村民筹资、村集体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也要纳入“临泽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分乡镇村核算,县级财政报账制,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并经村民监督小组或理财小组审核同意报村民委员会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将资金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或施工个人。

2.资金监管

乡镇财政所应加强对村民筹资、村集体资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的监管。

乡镇农经站应将筹资筹劳纳入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并对所筹集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严防只筹资不办事、或为了套取上级奖补只议事不筹资。专项审计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村开展一事一议事项的审批依据之一。

由乡镇填写《临泽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报帐申请表》,对申请县以上财政奖补资金的还应填写《临泽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审批表》

十三、项目档案

1.总体要求

乡镇要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报告、公示结果、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做到一项一的档,规范管理。

2.项目档案目录

第一部分一事一议

1.未做工程前的图片资料

2.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复印件

3.会议记录簿复印件

4.筹资筹劳报告书

5.筹资筹劳分户清册(签字)

6.县减负办批准复印件

7.公示(图片资料)

8.一事一议筹资款进入专户复印件

第二部分项目招标议标

1.项目公示(图片或报纸公示复印件)

2.参与投标人员登记簿复印件

3.参与投标各企业人员资质证书

4.议标会址、参加人员、见证人

5.乡镇对各企业资质预审通知书

6.招标议标各投标人的报价情况

7.招标人的拦标价

8.会议仲裁结果

9.中标公告(及在村政务公开栏图片)

10.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合同

1.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第四部分施工过程

1.组织领导机构

2.群众代表对工程的监管

3.材料的组织、群众上工地签到表

4.筹劳情况报告书

第五部分竣工验收

1.工程量汇总表

2.施工单位要求的工程验收的报告

3.验收组成人员:领导组及成员签字表

4.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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