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教育督导工作的一次创新,是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内在需求,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力手段。顺义区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确保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2014年初,全区中小学校实现100%挂牌到位、督学到岗、督导到校。2014年9月,北京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现场会在顺义区召开。在会上,顺义区作了“双轮驱动、四级组织、多措保障,护航教育发展”的典型发言。今年3月,首批通过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创新区核查。
一、领导重视,规划挂牌督导工作蓝图
区政府高度重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将其列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最后一公里”的核心工程。确定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利民、利教、高效为目标,以“双轮”驱动为工作模式,夯实工作基础,创新督导方式,办人民满意教育。按照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顺义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顺政办[2014]15号),区教委和区教育督导室颁发了一系列关于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文件,全面领导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了顺义区责任督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各镇、街道及教委、发改委、公安分局、财政局等有关委办局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解决家长、学生、教师、社会反映的教委无法独立承担、处理的教育发展热点、难点问题。
二、创新模式。架构挂牌督导工作机制
根据多年督导实践经验。我们探索出“双轮”驱动挂牌督导模式,保证了挂牌督导工作运行的高时效,高质量。
(一)架构“双轮”模式。监督指导并重
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督导室的要求,顺义区印发了《建立和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工作方案》,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全区中小学校划分成六个督学责任区。针对教育督评专业性极强的特点,每个责任区聘任4-5名业务督学,并设一名组长,督评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责任区督学主要由知名校长、教育专家担任,工作重点是指导与监督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状况,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为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便捷高效”的行政优势,便于及时解决百姓反映的教育问题。区政府聘任各镇(街道)教育助理为行政督学。他们工作在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有权协调镇、街道相关部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业务责任督学、行政责任督学构成顺义区挂牌督导的“双轮”。两类责任督学本着“同一目标,各有侧重,有机结合,团结协作”的原则,开展督导工作(见图1)。“双轮”模式的建立,不仅促进了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了责任督学对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时效,更保证了每一所中小学既有业务督学对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品位的指导与监督,又有行政督学对学校的办学环境和办学行为的监督与指导。
(二)规范挂牌督导,确保“双轮”驱动
一是规范督学工作程序。顺义印发《顺义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确保挂牌督导的规范性。围绕责任区督导任务,梳理了问题处理程序,建立四层组织,由责任督学分类,按流程处理(见图2)。学校能够独立解决的问题,责任督学则建议学校及时解决;需与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协调解决的问题,责任督学协调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共同解决:需与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责任督学协调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科室共同解决;对重大问题或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督学立即报告给教育督导室,由教育督导室上报主管区长,经责任督学工作区级联席会议研究处理解决。
二是规范督学工作行为。印发《顺义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和《顺义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记录单》,要求责任督学按规定的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在督导前有督导计划。督导时确定重点督查事项,督导后客观、公正、详细记录总结,及时向学校反馈,向督导部门汇报,对重大问题形成书面意见,针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撰写督导报告。建立督导工作台账。
三是有效利用挂牌督导结果。顺义区将挂牌督导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校长评优的重要依据。每年由区教育督导室牵头评选区级教育先进单位;教工委、教委将督导结果作为学校干部任免、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三、方式科学。实现挂牌督导工作信息化
区政府投入300万元建设挂牌督导信息系统,推进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信息化进程。业务督学和行政督学在网上不仅能够进行信息沟通、经验交流、评价学校,还可以上向督导部门提交计划、报告工作。下向学校部署工作、反馈意见、下达整改要求。督导部门和学校也可以凭借责任督学在网上的工作痕迹和工作绩效对督学进行全面评价。同时,区教育督导室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学校、督学及公众之间沟通顺畅,通过交流互动,了解、探讨和解决教育问题,高效协同工作。下一步,将整合顺义区现有教育资源数据。加强对这些数据进行监控和评估;引进社会监督,对中小学办学质量进行多元评价;建立学校自主发展电子档案,引导中小学校进行自主发展评价。提升区域教育督导现代化水平。
四、打好基础,保障督学责任区建设
为保证“双轮”驱动挂牌督导模式的有效运转,顺义区狠抓挂牌督导工作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条件保障。
(一)健全制度,责任督学工作规范有序
一是建立会议制度。主管区长直接负责挂牌督导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挂牌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协调全区力量,制定改进措施,领导全区挂牌督导工作;定期召开教育系统责任督学工作协调会、责任督学工作会,统筹挂牌督导常规工作,协调解决挂牌督导工作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
二是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区中小学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了全区学校全覆盖挂牌。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统一悬挂督学公示牌,明示责任督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及八项经常性督导事项。制定《顺义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细则》,明确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和内容;规定了责任督学每月下校不少于一次,应实施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协作督导等事项。
三是建立报告制度。要求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完成后,由责任督学组长进行汇总,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每月责任督学组长向区教育督导室汇报责任区督导情况。区教育督导室定期汇总挂牌督导情况,对责任督学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及时向区教委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主管区长。
四是建立问责整改制度。制定了《顺义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责办法》,确保了挂牌督导工作的权威性。健全了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预警通报、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问责机制,保证了责任督学问责程序的规范性。学校形成了“研究督学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有效组织落实――结果及时反馈”的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对责任督学的意见和建议在限期整改。
(二)建好队伍,责任督导工作根基扎实
一是完善督学聘任与培训机制。印发《挂牌督导责任督学聘任及管理办法》,明确了督学选拔聘任标准、工作内容和职权:制定《顺义区责任督学全员培训规划》,建立了培训机制,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编写了培训教材。采用网络培训、“督学大讲堂”、参观考察等多种培训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开展责任督学全员培训。针对督学的专业特点,开展了包括教育督导相关政策和评价理论、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师德标准、安全卫生以及招生、收费、择校、课业负担、学科教学等内容的业务培训,开展了包括督学品行和职业道德等内容的操守培训。
二是健全责任督学考核机制。印发了《顺义区挂牌督导责任督学考核办法》,规范了责任督学的考核内容和程序,对责任督学进行全面考核。每年年终,各中小学校按照责任督学考核标准,对照责任督学的工作表现,对责任督学进行考核;区教育督导室参照学校考核结果和社会各界对责任督学的评价。对责任督学进行全面考核。对年度考核称职的责任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责任督学,给予表彰。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责任督学,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责任督学资格。
(三)提供保障,责任督学工作条件充实
一是督导预算逐年提高。区政府将教育督导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做到逐年提高,应保尽保。2014年,包含责任督学的酬金、通讯补助、办公经费、挂牌督导工作设施设备等费用共计72.8万元;2015年为148.1万元;2016年预算为260.9万元,充分满足了挂牌督导工作需求。
二是为责任督学提供一切利于工作的条件。配备通讯工具:为每位责任督学配发专用工作手机一部,作为工作电话。解决交通问题:责任督学可乘坐学校教师班车到学校开展工作。设立督学办公室:在区教育督导室设立6个责任区督学办公室,配齐、配足督学办公设备:每所学校为责任督学设立一个办公室。配齐办公设备,安排一名副校级干部做学校评价代表。实现了挂牌督学与学校的无缝对接。
五、聚焦学校。力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双轮”驱动挂牌督导制度的不断完善,使责任督学真正“沉下去”,进入自己的“责任田”,聚焦学校。
一是高效利民。“双轮”驱动挂牌督导最大的优势是,责任督学能够及时协调学校、镇街、教委科室,解决百姓提出的绝大部分问题,具有高效“利民性”。南彩二小有家长反映,学校东侧的马路旁出现了无照流动商贩,影响交通。行政责任督学联系南彩镇城管分队、食品安全办公室进行联合执法。通过整治,学校东侧马路交通顺畅、环境卫生得到恢复。村民反映:仇店学校门前的公交站点离学校门口太近,对学生出行造成安全隐患。行政责任督学立即报镇政府主管领导。并协同安委会及时协调客运公司,对停车地点进行移位,圆满解决了家长反映的问题。
挂牌公示以来,责任督学共接来电16000余个,电子邮件200余封,接待来访300余人次。每天登陆公共邮箱及时处理、回馈提出的问题,既有帮助家长解释政策问题,也有帮助老师解决教法的困惑;既有帮助学校梳理办学思路,也有帮助学生疏导心理的困惑。受到了社会的好评和赞扬,朝着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又迈近了一步。
二是高效利教。责任督学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了“重点引导,全员参与”的督导方式。采取督导内容上“统一要求与自主安排”相结合,督导时间上“规定时间与商定时间”相结合的督导策略。先后开展了“发现问题、帮助解惑、提出建议”的调研式督导,“注重方案设计、注重深入课堂”的基础性督导,“帮助凝练特色理念、打造学校品牌”的帮扶式督导等模式。实现了责任督学工作经常化、柔性化、人本化。木林小学提出走特色办学之路,责任督学连续两周下校,帮助学校梳理资源优势,寻找学校发展点,制定特色开发计划,把握发展突破口。经过两年的跟踪督导,学校书法教学特色初步彰显。责任督学吴凤英同志原是顺义区教委主抓中学教育教学的副主任、北京市特级教师。她主动深入顺义十三中。参与学校课程改革设计和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两年来,在跟踪督导学校课程改革落实情况的同时,不定期听取三名青年教师的课共计50余节,受到学校领导和青年教师的一致好评。
“双轮”驱动挂牌督导制度的建立,强化了责任督学的责任,延伸了教育督导的触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
一、完善两种体系
1.完善全员参与教学管理的人本体系。抓好教学工作不是哪一个人的事情。也不是单独业务部门的事情。需要全校领导师生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我们以民主的思想完善了全员参与的管理体系。即:校长统筹全局一副校长重点决策一教务主任组织落实一学年组长宣传推动一任课教师重点实施一班级学生监督反馈。这样进行直线型管理,层层落实定岗、定责、定法,回线型反馈用以调整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大大增加管理的效能。
2.完善教学管理的制度体系。
教学管理以人为本,但要以制度来规范,依法治教。各种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本着促进教师业务能力的提高和学生的发展为中心,全面落实教学工作目标,以制度规范教学。各项制度包括方案有:
①完善实施学校教学常规(包括备课、上课、批改、辅导、考评)五项制度,使教师日常工作有章可循。
②完善实施了学校课堂常规管理制度、主要针对教师教学过程中的行为,提出严格的规范如仪表定时、教学态度等,以确保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
③完善实施了教师业务考核评价方案,从9大项63小项全方位考评教师的教学业绩,量化打分,月统计,期末汇总学年终总结,并以此作为评优、评先、晋职的依据。④在落实培养学生八个良好学习习惯的基础上,我校完善实施了培养教师十一种教学习惯方案,旨在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形成良好的学风,效果很好。⑤完善实施校本教研制度,教师培训制度,教学活动制度,教师教学奖惩制度,专用教室使用制度。
这几项制度紧紧围绕教学工作的落实,根据每学期不同的教学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使教学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考,抓出成效。
以上两个体系充分地解决了“抓什么”“由谁来抓”的问题。
二、建立三个系统
以魏书生科学的教育思想为指导,结合教学管理的流程,我校建立了教学管理计划系统、教学管理监督检查系统、教学管理反馈评价系统。
1.教学管理计划系统
①学校根据教育局进修学校等上级教育部门的前初工作会议精神,确定本学期的教学工作目标。
②业务校长领导教导处具体制定学期学校总体教学目的教学工作计划,详细到每月的日程安排,计划下发各部门各学年组。
③学年组长带领年组成员在充分研究领会教务部门定期的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学年组长制定本组的教研计划,组内成员制定出个人的教学工作计划。
这样就使各部门,每位任课教师都清楚本学期的具体教学工作任务,有目标,有打算,有条不紊。
2.教学管理监督检查系统
①校长对副校长在教学工作的具体决策和安排进行审核、修改、督察。
②业务副校长对教导主任在执行教学工作计划的有效性和实效性予以督查和指导,同时坚持日常的教学巡检,掌握教学情况。③教导主任对学年组长和任课教师就落实教学计划情况进行安排、检查、量化考核。同时坚持每天的查课,了解一线师生教学情况。④任课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对任教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予以监督、指导,了解每一名学生的学习动态。并与班主任沟通。
⑤学生对任课教师的监督,学校以问卷的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
建立这样层层负责、网状监督的检查系统使教学工作在组织上有保证,落实上见力度。
3.教学管理的反馈评价系统
这一系统主要是指与监督检查系统相对应而形成的自下而上的反馈评价流程。通过层层反馈的信息整理,既能掌握教务处的实际工作情况,又能了解教师的教学量化成绩,同时也了解每个班级的学习状况及每个学生的学习表现。最终业务校长把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总结上报学校。期间,我们根据不同层面的反馈,由接收反馈信息者给予评价指导,发扬优点,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涉及到教学方面的奖励资金要及时合理投入。从而保证了教学工作的正确方向性和调动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三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建立这三个系统解决的是教学管理中“怎样抓”的问题。
三、强化一种意识
一、目的意义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旨在通过政府推动,逐步改善我区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实施对象、补助标准、推进计划
(一)实施对象
除城区学校以外的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
(二)补助标准
营养改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200天计算。
(三)推进计划
2014年春季学期起全区符合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
三、供餐方式及资金拨付办法
(一)供餐方式
1.供餐方式原则上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由学校食堂或伙房统一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提供3元等值优质的营养膳食,供餐实行独立核算、科学配餐。全区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建设食堂或伙房,以逐步实现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的目标。
2.目前没有食堂(伙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企业(单位)供餐的方式进行过渡,由区教育局统一向企业招标,企业再按每日膳食标准派专人专车配送等值的牛奶、面包、蛋糕等。
3.原寄宿制学生享受的生活补助费和供餐方式不变。
(二)资金拨付办法
1.区财政部门收到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预算文件后,应及时办理预算追加,资金拨付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
2.实行学校食堂供餐的学校,在每月5日前,将该月营养膳食补助所需资金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通过国库支付系统,把资金拨付到相关学校,学校按实际补助供餐给学生。
3.实行企业供餐的学校,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营养办”)审核企业供餐情况,由区教育局每月5日前做营养膳食补助申请,通过国库支付系统,把资金支付到供餐服务提供方。
四、资金来源、使用、管理与监督
(一)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除中央给予奖励性补助外,其余由自治区和县(市、区)按8:2比例分担。
(二)资金使用
按《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2〕225号)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当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营养膳食,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工作经费,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专项资金结余应当滚动用于下一学期(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它用。供餐所需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开支,纳入财政预算,不得在补助资金列支。
实行学校食堂(伙房)供餐的,由学校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不能变现和用于购物的个人就餐卡、发放餐券或直接提供就餐,并经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学校食堂应建立原料采购、入库储存、领用加工、成本核算等管理制度。
实行企业供餐的,依据采购合同及履行合同情况将补助资金支付给供餐服务提供方。
(三)资金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对各类相关资金进行统筹,按照国库管理规定办理资金支付,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
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供餐单位实行招投标管理,建立本区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监控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学生人次等动态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负责专项资金日常使用管理。应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实行实物消耗定额管理,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资金监督
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教育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各学校要强化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进行责任追究。对虚报、冒领、套取专项资金的,追回专项资金并进行通报;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因工作失职导致资金损失的责任人以及资金使用管理中导致资金损失的责任人,移交监察部门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宣传、发改、教育、监察、财政、民宗、民政、农业、卫生、审计、食药监督、扶贫、水产畜牧、团委、妇联、工商、安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下发),统筹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教育部门、各相关学校要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应管理责任。
(二)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加大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宣传力度,向社会、家庭和学生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目的意义、实施对象、实施内容、实施标准等,提高社会知晓率,宣传营养改善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举措、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让全社会更多关心、关注学生健康成长。
(三)强化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工程的监管。一是要加强安全监管,建立食品质量检验登记、留置监检等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质量检查关、食品储存关、食品加工关和食品留样关。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留、挪用和占用。三是建立公示制度。严格按程序和规定界定补助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并真正用于学生在校伙食的改善,增加学生营养。四是实行责任追
一、工作目标
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民生重点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时间、范围、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从2012年春季开始,在继续实施好“蛋奶工程”的基础上,在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全面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秋季开始,“蛋奶工程”和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实施。
(二)实施标准及经费来源。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3元标准承担,其它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三、供餐方式、操作流程及工作重点
(一)供餐方式。在学校后勤条件还不均衡的情况下,主要采取以下供餐方式:一是对后勤条件较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采取餐劵制,学校食堂分别按3元和4元的标准准备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以班为单位统一向学生配发,学生可自选标准凭餐劵领取;二是对目前尚无厨房的村小,选择在学校周边符合条件的农户家进行托餐,学校协助农户做好每日学生用餐登记;三是对目前尚无厨房且无家庭托餐条件的村小,则按3元标准每天以蛋奶形式或中心小学统一送餐配发给学生。
(二)操作流程。1、学校供餐方式主要操作流程。首先由卫生局、教体局、食药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对符合供餐条件的学校,由县教体局负责监督供餐学校对实施“计划”所需原材料大宗物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由中标供货企业或供货商按时统一配送到校,学校确定专人接收验货和登记上账入库,每天按时按量出库,由食堂按照提前制定的食谱加工成营养熟食,按规定试尝留样后,安排学生食用。2、家庭托餐方式主要操作流程。卫生局配合教体局、食药局等职能部门提前研究制定家庭托餐的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按照“一年一审、好中选优”的基本原则,由卫生局等职能部门先期进行资质审查、筛选,面向社会公布全县符合校外托餐条件的家庭名单,指导学校做好托餐家庭选择,并由所在镇中心小学统一制定营养膳食原材料采购标准,指导托餐家庭做好营养膳食原材料定点采购或配送工作,由托餐家庭按时按量加工成营养熟食,按规定试尝留样后,安排学生食用。
(三)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学校食堂基础能力建设。把学校食堂尤其是村小食堂建设作为农村校安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大学校食堂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保证学校基本具备提供营养午餐的硬件条件;由人社局和财政局统筹解决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和工资问题,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学校供餐方式全覆盖目标。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制定“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教体局要建立“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设立“计划”资金专账,由县教育经费支付中心统一监管使用;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要督促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各实施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县政府与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专项食品安全责任书,由县食药局牵头制定实施“计划”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夯实各级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各级各部门及各实施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协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教体局、审计局、文广局、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食药局、食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和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定期联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同时,在县教体局增设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的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各镇、各学校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层层签订专项工作责任书,切实建立健全县、镇(部门)、学校三级组织管理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夯实工作责任。教体局要把“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托餐家庭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联合食药、质监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编写,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以及供餐企业、托餐家庭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财政局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改局负责将“营养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商局负责对供货企业(含工商户)、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主体资格注册的登记和管理。质监局负责监管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的食品生产和加工,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制订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标准及制度,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食药局负责制定实施“计划”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家庭)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方式的准入办法、食品安全管理及监督制度,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监察局、审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计划”实施工作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宣传、文广部门负责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向媒体及社会各界解读国家实施“计划”的有关政策。各实施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承担“计划”的组织实施及相关管理责任,抓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各镇中心小学负责对托餐家庭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1、负责研究制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任务。
2、负责研究制定各项创建工作年度计划,计划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创建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布置任务。
4、负责保证创建工作机构、制度、人员、经费的落实。
创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创建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制定全局创建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创建工作阶段性小结、专项情况汇报和年度总结。
2、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3、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专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文明市民教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局职工开展文明市民教育。
2、负责制定年度市民文明教育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配合党、政、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好人好事,提倡科学精神。
4、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全局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2、负责划分全局工作、生活、公共卫生责任区,制定并督促落实卫生责任。
3、负责全局绿化、硬化、净化、美化任务的实施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全局公厕、公共区域的卫生、灭蝇、消毒管理工作。
5、负责落实垃圾袋装化工作及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6、定期组织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和督查,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纠正脏、乱、差的部门和个人。
7、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配合街道、公安派出机构,积极开展局院内工作区、生活区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制定防盗、防火、重点股室要害部位防范计划和措施,并负责实施。
3、定期对全局防盗、防火设施及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法定节假日期间进行重点防范、检查、督促。
4、负责每年对全局职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
5、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局职工的计划生育教育与管理工作。
2、负责向已婚育龄人员及时发放计生药品和工具,关心和了解职工的计划生育情况。
3、负责对适龄青年进行晚婚、晚育教育和计生教育,并作为对新进局参加工作的青年进行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
4、积极配合街道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杜绝无证生育和超生行为。
5、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全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组织创建文明行业达标单位和先进单位活动。
2、负责全局卫生监督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为规范教育。
3、负责制定和建立公示制度、投诉接待制度、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对卫生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督管理。
4、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定期组织行风调查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
职能的策划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担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预见性计划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利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计划职能策划可分为七个步骤:(1)估量机会;(2)建立目标;(3)确定计划的前提;(4)确定抉择的方案;(5)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6)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7)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实效性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1)过度集权化;(2)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3)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1)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2)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3)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风险性在任何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1)确定控制标准;(2)衡量实际成效;(3)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过去,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移,提高教育质量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在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成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