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作文网

农村民政工作总结(6篇)

时间: 2025-08-19 栏目:实用范文

农村民政工作总结篇1

二、主要作法与经验

成厢区于2006年5月,率先在xx市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的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以提高农村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村民监督意识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要做法与经验是: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廉政文化建设落到实处,成厢区专门成立了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这项活动由区纪委总协调、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农办协助组织实施,制定了城厢区廉政文化进农村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责任分工等。各镇(街道)由党委统一领导抓落实,纪委书纪任组长,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各村由村支书负总责,各村组干部共同参与,为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每季度定期召开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协调会议,对各项工作早部署、早总结、早安排,且常抓常新。

(二)试点先行,重在实效。成厢区在抓好去年4个试点村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4个村,作为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试点村,形成了以点带面,点线结合的工作格局。洋边村建立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东青村组织学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六要六不要”和《城厢区村(居)干部“八个不准”》,观看一场廉政电影和莆仙小戏表演;东海村组织50多位村干部、部分党员廉政签名仪式,并向村里的每位党员干部发出廉政倡仪信;海头村印发了“廉洁家庭”承诺倡议书;太湖村以村主干道为主要宣传阵地,张贴廉政文化格言警句30多幅;下尾村依托老年学校举办“廉政课堂”讲座;云峰村在村部开设了廉政建设和村务公开栏,及时将村民公约事项、财务收支等内容向群众公布。并在该村万亩龙眼海中开辟了一条廉政文化长廊,图文并茂,观赏性较强,使村民在农忙或休闲时候自觉接受廉政教育。成厢区在开展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中,注重加强指导和检查,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使各村学有板样,赶有目标,从而推动了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全面铺开。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村以村党员活动室、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等为阵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集中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并利用广播、电视、印发资料等形式进行反腐倡廉宣传,各村还购置了党风廉政书籍、电教片、报刊等资料,组织村委班子和党员群众定期学习、观看,合理利用村务公开栏,抓好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治村等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如霞林街道组织编印了《农村干部廉政必读》,做到村干部人手一册,同时引导各村党组织自编廉政歌曲、顺口溜,做到“廉言警句大家读、廉政歌曲大家唱”,华亭镇组织“快活林”文艺宣传队,在全镇范围内表演廉政文化节目,寓教于乐,使廉政思想深入民心。

(四)创新载体,稳步推进。各镇(街道)普遍以“十个一”为载体,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一是学习一批廉政理念文章;二是设置一批廉政告示牌(廉政公益广告);三是建立一批廉政阅览室;四是听取一次党风廉政讲座;五是观看一次反腐倡廉电教片;六是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活动;七是参加一场廉政知识测试;八是组建一支廉政文化宣传队;九是举办一次村干部廉政宣誓活动;十是建立一套廉政文化建设机制。如龙桥街道组织村委签订了廉政承诺责任书,灵川镇组织了一批警示教育片,在辖区内巡回展播,东海镇在镇机关大院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图片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动,增强了廉政建设的影响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年来,成厢区各项农村政策落在实处,国家和省、市政府每年拨农民的各种补贴5400多万元,年年如数按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各种项目经费年达3000多万元,也如实落实在项目建设中。全区119个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无一人因廉政问题受处分。

三、几点建议

我市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根据省农办和市纪委部署安排,于2007年下半年,在新化县开展试点工作。2008年,县市区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农村试点探索工作,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要求,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但与xxxx市成厢区相比,我市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还存在差距。对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部门配合

廉政文化进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靠一个部门或单位是难以组织实施。参照成厢区的作法,建议成立市县(市、区)委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牵头,宣传部、组织部、政法委、农办、财政局、民政局为成员单位,各乡镇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委、宣传、组织、政法委、农办等部门通力合作,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整合资源,配套硬件设施

廉政文化建设,需要一定的财力、物力做保障。近几年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不断加大,但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廉政文化建设没有一席之地,市、县、乡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担当起综合协调的责任,主动整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远程教育资源、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乡村清洁项目及各种农民培训经费,帮助村里建好一个宣传栏、一个阅览室、一个电教室、一个活动室,一支文艺宣传队。

(三)创新载体,丰富教育内涵

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培训、“五送下乡”等方式,把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送到乡村和农户。同时,要不断创新载体,突出地方特色、丰富教育内容。有条件的村可学习云峰村的作法,兴建一条宣传文化长廊,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重点挖掘当地历史名人名言,进行爱国主义传统和廉政教育。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可把廉政文化建设与休闲观光农业、娱乐健身场所结合起来,形成独特的人文生态文化带,集宣传文化、休闲娱乐、运动健身一体化的村级宣传文化活动中心。

农村民政工作总结篇2

很高兴参加这次会议。前不久,省纪委召开了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会上王维凯书记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淮安的经验做法。现在时间不长,淮安市就召开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推进会,反映了淮安市对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精神,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刚才,参观了洪泽县东双沟镇便民服务中心,观摩了盱眙县马坝镇沙坝村“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观看了盱眙县“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资料片,并听取了盱眙县、洪泽县两位纪委书记的交流发言。一会儿,王维凯书记还要总结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感到:今天的会议内容丰富、时间紧凑、安排有序,现场观摩的典型各具特色,亮在创新,做得很好,我很受启发。下面,我结合自身感受谈几点认识,供大家参考。

一、淮安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淮安市纪委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有一个明显的感觉,就是淮安这几年在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开拓创新的意识很强,新思路、新方法不断,而且工作的措施深入扎实。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开展“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活动就是两个很好的例子。近些年来,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要越来越迫切,要求越来越高。怎样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个好载体。淮安能在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在苏北先行一步,加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充分说明你们创新的勇气和干事的魄力。观摩了沙坝村“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活动,我感到这项工作中有三个特点非常突出。一是重联动。把村“两委”班子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有机联合在一起,让群众去点评和质询,这是一种创新,有别于其他地方。二是重点评。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仅听村站干部说,更让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管,为群众表达意愿,有序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三是重整改。对点评会上群众提出的具体意见或建议,都坚持以交办单的形式,落实承办单位、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办理和整改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向群众反馈和公示,乡镇纪委还要进行跟踪督办和回访考核,工作的措施深入实在。通过观摩,我认为点评会为农民提供了参政议政的平台,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增强了基层站(所)的服务意识,促进了“七所八站”作风的转变;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促进了基层干部勤政廉政,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点评会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非常好的形式,值得全省其他地方学习和借鉴。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水平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淮安是个农业大市,农村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中央《意见》,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位于全国领先行列”的奋斗目标,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新农村建设实事工程及支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服务农民群众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解决少数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作风粗暴、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要以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开展“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等活动为重要切入点,充分发挥好窗口及载体作用,不断探索和总结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为民服务观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涉及的领域广、部门多,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落到实处。一是要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省里已建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有十二个厅局部门参加。根据中央《意见》的要求,市、县、乡也要及时成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级党委每年要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县乡党委要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党政主要领导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和措施,认真部署,及时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垂直管理部门也要对派出的基层站所明确监管职责。三是要不断创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大胆探索,积极试点,认真总结,特别对一些被实践证明,符合当地实际、取得明显成效、具有自身特色的制度规定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要从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制度、农村基层干部监督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监督保障制度、领导干部责任制体系以及乡镇和村干部考评体系等方面入手,全面构建农村基层防腐保廉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农村民政工作总结篇3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当前,应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些理论问题需要深化认识,有些政策问题需要认真把握。

新农村建设新在哪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党的文件中曾多次使用过这个提法。尽管是同一提法,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全面的要求。

新的背景。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提出的课题。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现在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重点,不是直接对农民进行收入补贴或对农产品价格进行补贴,而是指从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转向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让公共财政更多地覆盖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与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正式提出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随后连续重申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说法一以贯之,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更全面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建议》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在未来15年左右的时间,使农村的整体面貌大为改观,城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具体目标应该是: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更完整的思路。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一个基本认识,即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庄建设;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在具体工作思路上,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而且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利,强调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而且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强调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而且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而且谋划长远,提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政策框架。

“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在哪里

“十一五”时期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新农村建设要开好局、起好步,必须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稳定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优化农产品品种,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大初级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积极发展农产品的现代流通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对进口农产品的冲击,扩大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创造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培育新型农民。

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20__年国家财政收入达到3万亿元,而中央财政用于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六小工程”建设方面的资金约为293亿元,尚不足财政收入的1。与此相对照,20__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8万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达2万多亿元。应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别是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由以城市建设为主转向更多地支持农村中小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广大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逐步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不断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其教育质量。加大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

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看病难、医疗费用高、医疗保障程度低,是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病户的医疗负担,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逐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从哪里来

推进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钱从哪里来。“十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更加重视,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财政支农投入绝对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同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需求相比,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仍是低水平的,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彻底改变,支农投入渠道不宽及投入结构不够合理、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中央和地方之间农业投入职责划分不清、支农资金使用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推进新农村建设,迫切要求继续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统筹安排支农资金使用;改进政府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起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内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比重。制定更加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在法律层面上保证政府支持与保护农业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突出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重点。财政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即主要提供农业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重点选择对农村发展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项目;而对于那些市场能够解决的投资项目,政府不必大包大揽。根据财政支农目标和重点,逐步改变过去财政支农资金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状况,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适当归并设置支农资金,突出财政支农资金的公共性。

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政府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近年来,财政支农投入高度依赖中央政府,而地方财政的农业支出比重却呈逐年下降趋势。新农村建设需要各级政府共同承担责任。应在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晰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同时,在政策上明确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更大的比例用于新农村建设。

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的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政府不能大包大揽,不能包办代替。特别是在村庄一级,政府的投入只起到引导作用,还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在投入中的应有作用。调查表明,如果能让农民直接受益,大多数农民是愿意为集体小型公共工程出资出劳的。当然,组织动员农民参与公共工程建设应建立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绝不能违背农民意愿,更不能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变相向农民要钱要物。发挥社区集体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需要加快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允许探索集体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应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严格管制非农用地总量的基础上,把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直接留给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开发。这是增加社区集体组织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可以为新农村建设直接提供大量的资金。

动员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除了政府增加投入,重要的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应在鼓励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进入农村发展产业、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发展社会事业、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利用当地资源加快发展等方面制定一套强有力的支持措施。国家应制定“以奖代补”等特定财政扶持政策,对由社会资本牵头的一些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益性支出给予鼓励、奖励和补偿。改革和创新金融体制,对农业企业予以信贷扶持,建立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中长期融资和政策性扶持的机制。

强化信贷资金的投入。在近几年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财政走到了前台,而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远远不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必须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以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合理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强化信贷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

工业和城市如何带动农村发展

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分割开来,更不是要把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对立起来,而是要使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切实贯彻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发挥好工业和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

为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创造更多机会。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关键是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把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给予其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应继续促进农民向城市合理有序流动,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当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有别于农民和市民的最大社会群体,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是社会公正的体现,也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应在法律层面规范劳动关系,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强化各级工会的功能,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和促进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的形成。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覆盖农民工的制度。

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壮大县域经济。县域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县域社会总产值占全国社会总产值的50以上。我国需要向城镇转移的农村人口数量巨大,他们不可能全部进入大中城市,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要在县及县以下城镇生活和就业。因此,在鼓励农民跨地区流动、进城就业的同时,必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不断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在各级政府中,县级政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应探索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

积极将城市优质人力资源导入农村。除了在资金投入上向农村倾斜,还应通过机制创新,把城市的人才、科技引入农村,以优质的人力资源支持农村发展。教育、卫生、科技等部门应制定对农村的人力资源对口支援政策。

农村民政工作总结篇4

陌生的工作环境和同事,他采取多听多问的形式,主动与同事沟通,深入农户,与他们一起谈工作、谈生活,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很快地和同事们建立起良好的友谊,用最短的时间融入到群众中去。他深深地认识到,作为大学生村官,只有真正沉下去,住下来,才能了解村情民意,摸清村里情况。因此,从进村的第一天,黄宝松就坚持每天都吃住在村里,一方面多次参加村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了解村里基本情况;另一方面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与村民拉家常、交朋友,听群众说真话、讲实话。王官庄村的每个角落都留下了他的足迹,很快村里的情况在他心中清清楚楚。

在任职村积极开展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体工作如下:

第一,积极响应上级政策,在村两委成员的支持与配合下,结合任职村实际,深入农户,调查走访,切实了解农户的致富需求,顺利完成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帮扶农户致富贷款工程,尽自己的能力帮助村民开展,改进项目,从而实现增收致富,也使上级优惠政策能落到实处。

第二,配合镇土地所对行政村危房及拟新建房进行统计,通过调查统计对全体村民的居住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把村民的实际困难与确实需求及时反应给镇土地所以便及时汇报到县市,使村民切实享受到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

第三,定期与5号,15号,25号进行远程教育播放。通过远程教育的播放使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国家针对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各种致富信息,切实做到了干部长期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

第四,计划生育一直是农村工作的重点与难点,督促全村育龄妇女配合一二季度的进站,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耐心得做好“问题妇女”及家人的思想工作,使他们了解国家现行的人口及计划生育政策,从而积极配合工作,为确保全年生育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在思想政治上,坚持不懈的学习马列主义;认真领悟国务院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积极贯彻中共沂南县委的领导指示。通过学习党员的先进事迹,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争取早日向党组织靠拢的

思想动态明朗。通过县、镇领导的统筹安排,村两委的积极协助,黄宝松同志在王官庄村于去年12月份和今年4月份分别进行了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宣讲和科学发展观的宣讲。通过对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村民不仅对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了初步的了解,也对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感到欢欣鼓舞。通过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村民真正了解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为农村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正确的社会导向;提高了村民的素质,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优质生产力;为农村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和谐的人际环境;激发了村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通过他在村里的这两次宣讲活动,村民的思想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黄宝松同志在平时与村两委一起抓好政治文明建设,达到管理民主,实现“三提高”即:两委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强化“建争带”活动机制,不断提高班子素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民兵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发展生产和发展致富的引路人和带头人,使全村工作在本镇力争上游。

在经济方面,黄宝松同志积极帮助村民科技致富。通过对农户的帮扶,使他们纷纷发展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产业。因为资金不足,他还帮助农户贷款,解决养殖户的资金问题,这一系列的工作赢得了村民的好评。他还在王官庄村大力宣传黄烟种植,把今年种植黄烟的优惠政策向村民做了详细的讲解,使部分农户放弃今年收益较差的花生改种收益良好的黄烟。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积极推广农业新技术,

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步达到生产布局合理化、农业设施齐全完备、科技含量日益提高、绿色品牌效应突出。

在民生方面,黄宝松同志在协助村两委在保证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救助统计工作及时完成的同时,也天天下村下户询问村民居住的基本情况,做到不遗漏一户住房困难户。这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重大实践,开展这项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了十七大提出“住有所居”基本要求。黄宝松同志积极的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农村治安保险的优惠农民的政策,用自己的耐心和毅力说服群众。在收取医疗保险和治安保险的时候他积极协助村两委工作,使王官庄村的参保率居全镇前列。农村俗话说,交了皇粮不怕官,孝敬父母不怕天,延续了二千六百年的寄生在土地上的皇粮国税全面取消了,这可以说是农村生产力的一次大的解放,老百姓们除了种田不交税外,国家还有补助,这项政策惠及到上千万户农民,在粮食直补款发放期间,黄宝松同志与村两委干部,穿梭在村委会、镇政府、信用社三点之间,逐户送去通知单和存折,保证了每一户都及时领到直补款。

[1]

【2010年大学生村官年度工作总结】相关文章:

农村民政工作总结篇5

为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

农村税费改革经过六年的改革实践,取得了历史性重大成效。全面取消了农业税等专门面向农民的各种税费,初步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步伐明显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涉及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关系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深刻变革,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切实解决农村税费改革的一些遗留问题,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体制性因素,从制度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调整完善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促进城乡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搞好农村公共服务,健全乡村治理结构,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源泉。

二、明确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总体要求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改革的目标是: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力争在“*”期间或用更长一些时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改革的总体要求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解决遗留问题,扎实稳步推进;加强调研总结,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实践,实行重点突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并做好农村综合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之间的配套衔接。

三、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

当前,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是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项改革,以此带动农村的各项改革。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要进一步扩大市、县试点范围,以便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认真探索,为全面推开农村综合改革提供经验。

乡镇机构改革的总要求是:坚持因地制宜、精简效能、权责一致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乡镇政府要重点强化以下职能: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权益,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要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机制,确保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数只减不增。按照国家规定做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区划的合理调整。上级部门要大力支持基层改革,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要求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有关专项经费,不折不扣地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考评制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和特设教师岗位制度,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合理调整农村教育布局,严禁超标准建设和搞不切实际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要求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政府间收入划分,加大对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落实和完善财政对村级的补助政策,确保乡镇机构和乡村组织正常运转。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增加。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快农村公益事业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四、全面落实取消农业税政策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执行和落实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的各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取消农业税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取消农业税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地方减少的收入给予适当补助,省级财政和有条件的市(地)、县(市)也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是否清收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决定清收的地区,要明确政策界限,严格清收程序,实行张榜公示,确保社会稳定,坚决防止借机侵犯农民利益。各地要切实转变农业税征管机构职能,做好农业税征管体制调整和征收人员的转岗安置工作。有关部门要抓紧提出涉及农村税费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意见,为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提供法律保障。要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场农业职工负担。

五、稳妥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

各地要继续按照中央要求,高度重视和扎实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健全和落实对县乡领导干部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考核制度。要在合理划分债务类别、加强监察审计、规范乡村财务管理的基础上,清理核实债务底数,锁定旧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化解债务的优先顺序,区别轻重缓急,注意优先化解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基层矛盾比较集中的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把确因用于乡村公益事业而造成对农民个人、乡村干部、乡村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债务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集成现有政策,整合现有资金,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安排一定的资金,建立偿债奖励机制,支持基层推进化解债务工作。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总结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意见,及时指导地方工作。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39号)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制止新债的“三个不准”和“两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各种行为。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决不能盲目举债搞建设,形成新一轮乡村负债。

六、创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

各地要继续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约束机制,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不断推进基层民主,不断健全法制保障,做到预防与查处相结合。要严格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等的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民建房、殡葬、计划生育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的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对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排渍收费等经营性收费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生产性收费的监管。加强对村级组织收费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开支范围和标准。严禁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税费,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经费缺口转嫁给村级组织,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或采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约束村民、管理村务。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会计制等管理办法,促进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防止和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的行为。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费的监管,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做好财政对农民补贴补偿和对村级补助资金的监管。

七、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加强领导和协调,统筹规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做法,建立健全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能,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为推进改革提供组织保障;要在改革的总体框架内,结合实际,把握切入点,选准突破口,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实施;要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改革路子。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积极支持地方改革,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农村民政工作总结篇6

一、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重大意义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是国务院加强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科学防震、主动减灾的有效途径。由于我市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大部分房屋未经正规设计、施工,且人口比重很大,一旦遇到较大破坏性地震,后果不堪设想。国内许多震例表明,四、五级中等强度地震就可能造成许多农村民房倒塌、公用设施破坏和严重经济损失。“小震致灾”甚至“小震大灾”的特征非常明显。

我市农村民居的抗震安全现状,直接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汴政〔20*〕38号)明确指出:开展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是改变农村不设防现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措施,加强领导,确保宣传到位、服务到位、政策到位、管理到位,选择试点,开展地震安全民居工程示范点建设,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总体要求

(一)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法制,依靠科技,通过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体系和技术服务网络,增强广大农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农村民居综合抗震减灾能力,保障农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力争农村民居基本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我市地震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十一五”期间,建立完善适合农民需要的房屋抗震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在各县区建设一批能影响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并加以推广。

(三)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际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在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扶助的同时,制定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讲求工作实效。通过典型宣传、科学指导、政策扶持等多种途径,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愿参与。防止以此为由,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防止脱离实际,贪大求洋,乱铺摊子;防止违背农民意愿,盲目建设,硬性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广大农村地区自然条件不同、风俗民情各异、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

3.坚持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帮助和引导农民建造抗震性能好、造价合理的房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4.坚持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把实施农民工程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

三、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制定本地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

(二)加强村镇建设规划

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的调控作用,在进行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时,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的意见》(豫政〔20*〕47号)要求,把抗震设防和农村综合防灾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内容明确为强制性规划内容。在农村民居选址时,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配套建设的原则,使农民建房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良场地和塌陷、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

(三)加强农村建房抗震管理

通过政府规范性文件,探索并制定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农居抗震设防质量管理机制和办法。对统一建设和改造的民居,要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抗震设防,明确施工和验收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抗震能力。对村民自行建造的房屋,通过免费提供施工图纸、使用经过培训的建筑工匠、加强技术指导等措施,引导农民建造满足抗震安全的房屋。

(四)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县(区)、乡(镇)政府要在试点村设立抗震技术指导服务站,及时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逐步形成能长期发挥作用的农村抗震技术服务网络,为农村房屋建设、农民和建筑工匠提供长期的法规、技术咨询和知识普及等各种信息服务。建设、地震等部门和乡镇助理员要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工作。

(五)组织实施农村民居示范工程

开展农村民居示范工程,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宣传引导、强化服务,示范带动、稳步推进”的原则,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结合当地的移民搬迁、村镇改造、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加快小城镇建设工程等工作,新建、改造和加固一批安全适用且对周围农民有吸引力的样板农居,发挥以点带面和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农居工程的全面实施。

(六)加强宣传教育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图书和互联网等宣传媒体的作用,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农村防震减灾素质教育,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抗震设防技术方法,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增强农民群众建设安居工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应把实施农居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汴政〔20*〕38号)要求,抓紧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地震、农业、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民政等部门参加的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规划,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在农民建房管理问题上乱搭车收费,确保宣传到位、服务到位、政策到位、管理到位,选择试点,开展地震安全民居工程示范点建设,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实用范文】栏目
  • 上一篇:管理职能之间的逻辑关系(6篇)
  • 下一篇:细胞工程基本原理(6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