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作文网

保险与投资的区别(收集3篇)

时间: 2025-08-26 栏目:实用范文

保险与投资的区别范文篇1

[关键词]保定高新技术开发区风险投资对策

一、风险投资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从风险投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作用看,风险投资目前已经成为各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催化剂和推进器。这种支持作用是传统投资方式所不能比拟的。这是因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过程具有很高的风险性,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失败的可能性较大,一般的投资资本不愿意介入。但是风险投资愿意投资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并存特点的高新技术企业,并且利用自己所特有的管理技术和广阔的社会资源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增值服务,从而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由小到大,迅速发展。

二、保定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利于开展风险投资的条件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独立的资本形式,存在着区别于其他资本形式的独特的投资特点和投资要求,比如:以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小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投资于特定行业、参与被投资企业管理,提供高附加值的增殖服务、投资形式权益化、投资策略组合式、多轮投资、投资区域集中和以股份转让为主要目的等。而保定高新技术开发区作为部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定规模,聚集了大量高科技中小企业,具备了一定有利于开展风险投资的条件。具体表现为:

1.产业基础

保定高新区目前区内企业近千家,其中三资企业100余家,尤其形成了新能源与能源设备、软件、输变电和电力自动化、新材料、生物制药及食品六大特色产业。是全国惟一的“部级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基地”和“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新能源)”,能源与新能源产业研发优势明显,成果突出,集群优势已经显现。而保定市良好的工业基础为保定高新区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又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区位优势和市场环境

保定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大北京城市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一环。150公里范围之内拥有三大航空港、两大海港。同时高速公路和铁路使保定贯通东西南北。150范围内消费人口达1.2亿,是中国北方潜力最大、实力最强、辐射面最广的消费市场。

3.经贸服务

高新区内设有完善的外向型经营服务体系、金融服务机构和、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为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完善的进出口、贷款融资和各类中介服务。

4.人力资源

保定市教育发达。现有高等院校19所,各种科研机构140所。已经成为首都北京科研院所科技中试转化基地。而且保定技工职业教育发达,可满足各类企业对专业技术用工需求。

三、保定高新技术开发区吸引风险投资的对策

1.根据风险投资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吸引对策

(1)选择投资方向为高新区主导产业的风险投资机构

风险投资具有专业性较强的特点,风险投资机构一般投资于所熟悉的行业和特定阶段。所以,吸引风险投资要根据保定高新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选择投资领域为能源与新能源等领域的风险投资机构,及时向他们传递项目信息。

(2)利用现有风险投资机构平台,吸引更多风险投资机构参与

风险投资具有联合投资的特点,多个风险投资机构联合对某个项目进行投资。可以利用河北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搭建的平台,吸引更多的风险投资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

(3)发挥地域优势吸引风险投资机构

风险投资具有区域集中的特点,风险投资机构往往聚集于特定区域,投资区域在地理上也往往在该区域的周边。这主要是为了方便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加强同行间的信息传递和控制风险。因此,保定高新区重点要放在吸引京津和环渤海地区的风险投资机构上。

(4)积极吸引大型企业战略风险投资

大型企业出于战略和财务的双重目的也涉足风险投资,并且成为风险投资的重要力量。保定高新区也要积极吸引国内外的大企业风险投资,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资金和方便原有风险投资的退出。

(5)拓展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

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上,积极利用在美国和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区内企业的平台和网络,同时密切关注我国创业板的推出,推动更多企业公开发行上市,为风险投资创造最丰厚的回报。也要积极推动区内企业的并购,为风险投资提供便捷快速的退出渠道。

2.构建有利于风险投资运行的支撑体系

(1)地方政府的扶持和引导

具体项目可以包括:设立一笔财政补贴和相应的标准,对符合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者进行补贴和信用担保;在地方政府的采购中,对于扶持项目的产品优先采购;定期组织高新企业与教学科研机构进行项目交流,促进产业与教学科研机构的融合;设立创业教育培训机构,向高新企业介绍风险投资、企业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育创业家精神;建立高效的风险投资信息网络,传递项目和风险投资信息,组织高新区内的企业和项目参加国内外的风险投资论坛等交流活动,为区内企业和风险投资服务。

(2)利用有关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和风险投资需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来保护合法利益和规范行为。在企业的设立和投资等经济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利用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法律法规中的优惠政策,来保护区内企业和风险投资的利益。

(3)完善社会服务支撑体系

社会服务支撑体系是高新技术企业和风险投资的专业服务中介机构,为客户提供高水平的财务、法律咨询与投资顾问等策略。对于保定市高开区来说,就是要积极引导各类中介机构学习和开展风险投资方面的业务活动,为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同时要利用现有的资本市场平台,与高内外投资银行保持密切联系。

(4)完善人才支撑体系

高新技术企业和风险投资的发展需要一批高素质的创业者、风险投资家和高素质的从业人员。对于保定高新区来说,要对区内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树立吸引风险投资的意识,了解和熟悉风险投资的特点和运作。要引进和培养所需要的风险投资人才、科研技术人才、经济管理人才和法律人才。要积极利用保定各大高校的科研力量、教学骨干和社会资源为保定高新区服务。

(5)完善文化支撑体系

风险投资需要一种勇于冒风险的创业文化、以人为本的文化和高科技股份投资文化。更具有开放、知识、宽容和信任的特点。所以,要在高新区内乃至全市创造一种鼓励创新、尊重创新、鼓励创业、尊重创业、尊重人才、重用人才、宽容失败、诚信开放的文化氛围,促进保定高新区的高科技企业吸引更多的风险投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丽民:保定“中国电谷”建设的现实条件与发展战略.商场现代化,2008,3月下旬刊

保险与投资的区别范文篇2

在一定意义上,这起事件对抑制国内外机构在EB-5项目上的投机行为和侥幸心理有积极影响,有利于促使行业和投资申请人对选择EB-5投资项目的理性回归。然而,也无须因噎废食,始于1990年并在1993年推出区域中心法案的EB-5政策,自2005开始进入中国大陆以后,已经从进入中国市场时的十几家,到现在的二百多家,风险的积聚是不可避免的。美国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只是EB-5个案,而非系统性政策问题。因其申请条件、资产要求稍低,作为热门的移民国家,美国EB5对中国投资者的来说还是具备一定吸引力的。

美国EB-5投资移民的风险在哪?

美国投资移民EB-5法案为何存在风险?美国移民法有严格要求,所有美国投资移民项目都存在风险(InvestmentMustBeAtRisk),所以说怎么在众多项目中挑选一个风险最小的项目是最为关键的。

美国移民法对于不同投资有什么定义呢?目前,在国内申请者普遍选择的是区域中心项目。所谓“区域中心”,是指美国移民局获得批准认可的经济特区,美国移民局对于每个区域中心的可从事行业范围同样有所限制。这些在此经济特区内投资的项目,都可通过直接、间接、以及衍生就业岗位来符合移民局对于每位投资人10个就业岗位要求。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每个投资人的投资必须创造出10个直接就业岗位。从美国当前的经济状况来看,在非区域中心,每50万或者100万美元的投资款需直接创造出10个就业岗位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市场上接触到的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基本均是区域中心项目。

据统计,截止到2013年,美国移民局官网已列出261个获得批准的区域中心,其中超过60个位于加州。

美国区域中心的认定有标准

最原始的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门槛是100万美元,但是对于2个特定的区域内,为了吸引投资人,美国移民法允许50万美元的投资额,这2个特定的目标就业区域,分别是高失业率区域,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失业率的150%,以及乡村地区,常住人口不超过2万。经常看到有一些美国投资移民项目位于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如纽约、西雅图、芝加哥等,投资项目也有可能在大城市的最中心地块,如纽约的时代广场,这些项目为何可以符合50万美元的投资门槛成了很多人的疑问。

美国每十年做一次人口普查(Census),各个地方都按照区块明确划分,既有可能毗邻的区域与区域之间失业率可以有很大的差别。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高失业率区域就是按照此划分来确定区域的失业率。有些人可能会说这是一种钻空子的行为,在一个大区块里专挑个别失业率高的区域去申请成为高失业率地区。

因此,自2011年起,美国移民局要求所有高失业率地区必须得到该州州政府的批准,且有效期仅一年。有别于其他州政府,对于拥有最多区域中心及项目最多的加州来说,当地州政府则决定不再审批任何新的高失业区域,此谨慎的态度使得项目方怨声载道,却避免了项目过于杂乱。

美国移民局对区域中心有监管

随着区域中心以及移民项目的增多,美国移民局对于区域中心以及项目的监督日益严格。

近两年,有多个区域中心因不良运作而被美国移民局废除区域中心资格。在项目审核方面,更聘请了多个领域的专家,如经济学家、移民律师等作为长期顾问,对投资移民项目做出严格的审核,确保项目有足够的能力来满足就业岗位的要求。

虽然说近两年投资移民申请(I-526)的通过率从85%左右降至79%,但与此同时,条件解除申请(I-829)的通过率却还是保持90%以上,这足以看出,美国移民局目前是秉着严进宽出的审理态度。

美国EB-5投资移民的保险在哪?

保险一:监管银行

投资人投资款汇入监管银行账户,待投资人移民申请通过后,投资人投资款才会拨到项目,这个就是通常我们说的监管,有了银行的监管,投资人的投资资金才不会被项目方任意动用,在投资人移民申请被移民局通过前保障投资人的资金安全。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的投资人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幸运的,据悉每个投资人的投资款50万美元目前完整放置于监管银行账户内,通过一定的程序应该可以取回完整的50万美元,这50万美元上了监管银行这一道保险,就能保住了。

但是,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的投资人项目管理费却没有汇入监管银行账户,每个投资人4万多美元的项目管理费据悉目前已有部分被动用,根据律师的分析,估计完整取回该部分资金较难,这就是资金没有上监管银行这套保险而面临的风险,假设一开始,该项目管理费也是汇入监管银行账户,加上监管这个保险,目前就会完整的放置于账户内,取回就比较容易。监管银行是我们的保险,这一步不可少,看到省略这一步的项目,需要谨慎再谨慎。

保险二:美国移民局

美国移民局对文件的审核从2011年至今是越来越严苛,严苛到美国律师抱怨甚至投诉的地步。美国移民局对投资人资金来源证明很严苛,说明移民局对黑钱洗钱的防范很严格;美国移民局对项目文件同样很严苛,不少项目屡屡被移民局要求补充项目文件,甚至个别项目被移民局拒绝,说明移民局也意识到项目良莠不齐,有意淘汰部分项目,这实际上是移民局为大家作了保险。

美国移民局对项目的审核通常有两个环节,一个是项目预批准,另外一个是投资人实际递件后的项目正式批准。目前移民局对项目基本都有预批准,虽说现在移民局预批准大多是移民局走的一个形势,这一两年不少项目拿到预批准后,投资人实际递件时仍然有被要求补项目文件的情况,但相信预批准会是个趋势,从移民局近期例会讨论的内容来看,移民局预批准将会越来越严格,不合格的项目将会被要求补件甚至被否定,合格项目有了预批准基本就等同于得到正式批准,这是移民局给我们上的一个保险。

移民局对投资人递件后做的批准是正式的批准,通过正式批准的项目是移民局认可的项目,此时并不能保证项目是100%的OK项目,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项目已没有非常大的缺陷,是已经被移民局上了保险的。有了预批准的项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比没有预批准的项目更牢靠一些,而有正式批准的项目当然比没有的更牢靠,更保险。

保险与投资的区别范文篇3

关键词:一带一路航运保险风险防范

从《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到十三五规划中的“一带一路”,再到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的批复》,我国保险业参与“一带一路”有了制度保障,也促使航运保险“走出去”,为航运业参与“一带一路”保驾护航。

1航运保险及其分类

航运保险是航运业损失补偿、保障和风险管理机制,是转移和分散航运业风险的业务工具。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其按照不同分类包括:直接航运保险、航运再保险和衍生类航运保险业务(即针对现代物流而衍生发展的港口、物流、船舶经纪、船舶租赁、各类航运服务等领域面临可保风险的相应保险业务)。具体分类如表1-1。

2“一带一路”建设的航运保险需求

风险保障和资金融通是保险的两大功能,也是保险服务“一带一路”的两大主要领域。在“一带一路”的战略规划中,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中的四通,即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都与保险有着密切关系。

(1)设施联通是“一带一路”的基础和优先发展领域如何确保投资安全性是保险资管行业面临的首要问题。根据亚洲开发银行测算和统计2010-2023年亚洲地区每年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将高达7500亿美元,2010-2023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总需求预计7.9万亿美元,见表2-1。

如此巨大的投资体量和广泛的设施建设,如果没有风险防护机制,必然后果堪虞。海内外工程险、货运险、财产损失保险、船舶保险、境外投资保险等保险产品都是不可或缺的风险保障工具,特别是涉及航运业的船舶、海洋工程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港口投资保险等将成为支持中国装备“走出去”的重要支持。

(2)在贸易畅通领域,涉及航运保险的首当其冲的便是船壳险、货运险,建造险、责任险、港口险、能源险等,其保障了整个贸易流程以及产品使用的各种风险,而出口信用险等产品则确保了应收账款的到位。

(3)在资金融通领域,保险的支持可以归纳为直接支持和间接支持两大方面。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保险必将是投融资体系的重要主体。一方面,通过保险投资基金、债券保证、贷款保证、信用保险等方式,保险将在投融资中发挥重要的增信功能,成为促进资金融通的催化器和保障货币体系良好运作的稳定保障。

(4)特殊的“另类”航运保险。如跨境并购保险、涉及人员安全的险种,例如海盗、战争险、船舶油污险、船东互保险等,以及风险的转移如再保险,以及巨灾保险等涉及航运保险。

3“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主要风险

3.1地缘政治风险

美国的“新丝绸之路”计划、俄罗斯的“欧亚联盟”计划等都与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存在区域的重合。中亚地区一直以来就是俄罗斯的势力范围,美国借助反恐战争插足其间,美俄形成争斗之势,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必须要通过中亚地区,这势必与美、俄发生碰撞,面临着美、俄两大势力的压力。南亚地区存在着印度这个地区大国,中印之间的领土争端使得印度对于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保持高度警惕,中国在南亚地区的经营拓展面临着印度的强大压力,作为中国之后最具潜力的发展中大国,印度在南亚的存在感是“一带一路”难以回避的地缘政治压力。东南亚地区的局势由于美国和日本的介入而变得格外复杂,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就是以东南亚为突破口,力图遏制中国在该地区的影响力,日本更是把东南亚当成与中国角力的重要战场,在美日的影响下,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受到严重的影响。

3.2政治、经济、法律风险

“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由于政治文化差异、民族宗教复杂,又是大国利益交汇区,经贸合作面临一定的政治、经济、法律风险。部分国家存在政局不稳、经济状况不佳、法律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有些国家外资国有化和征收风险高、国内通货膨胀严重、经济结构单一,金融体系欠发展。此外,(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很重要一部分源自中亚和中东一些地区,而这些地区中有部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必经之地。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过程中,如何确保投资安全性是保险行业面临的首要问题。

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600多位企业风险管理者的问卷调查中看出,对中国企业影响最大的海外十大主要风险(见表3)。分区域和国别看,“一带一路”国家风险评级多为5-9级,其中国家风险水平处于中等及以上的国家有48个,占比为76%,区域绝对风险水平处于相对高位。在21个关键国别中,国家风险水平在中等及以上的国家有14个,占比为66.7%。

3.3项目融资需求信息搜集困难

保险机构在“一带一路”相关的项目融资信息搜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现阶段中央和地方尚未最终确定和公布“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清单,保险机构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相应也缺乏一定前瞻性和预判性。同时,保险行业对沿线国家的信息掌握较少,单靠保险机构自行开展信息收集效率较低,也无法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3.4国内企业境外投资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当前,国内不少企业和机构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政策、相关法规缺乏深入了解,另外,针对跨国性、高复杂性风险的识别、评估、防范、管控能力明显不足,难以有效应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量的市场和非市场风险。除此以外,而保险企业在市场销售、债务追偿、理赔服务、风险评估、资信调查等各个方面还需建立应对风险的机制和体系。

4航运保险风险防控的对策

4.1加强顶层设计

从行业层上,要积极推动把保险机制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纳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中,加快出台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指导意见,推动出台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支持、鼓励政策。建立“一带一路”重点项目机制。各级政府根据“一带一路”建设总体规划,加快“一带一路”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制定和公布,从政府和行业层面梳理并设立重点国家、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保障目录,引导鼓励保险机构向重点领域倾斜和配套保险服务。完善上海、福建、天津、广东自贸区完善投资的负面清单制度。保监会应及时出台保险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实施细则。

4.2加强基础建设

从行业层面,由银监会、保监会、交通部、工业信息不、商务部等部门牵头建立国家风险评价模型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风险数据库,为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提供支持;建立健全我国保险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保险监管部门之间、保险机构之间以及国际多边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和务

实合作机制。从企业看,加强专业人才储备和队伍建设;加大力度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策法规、人文宗教等相关知识,加强对国家地缘政治风险、经济金融风险、资金运用风险、宗教文化风险等全方位的分析研究;加大与海外机构的合作,统筹信息、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共享与互通,以解决保险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可能会遇到的重大项目对接难、缺少专业平台、沟通协调难度大等困难,通过合作实现共赢。同时,重视再保险的发展,构建“一带一路”区域的国际再保险中心。

4.3精细化合作国家和地区分类

监管机构与保险行业组织对沿线国家制定优先开展保险合作的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分类或白名单制度,见表4。航运保险企业需强化对这些国别风险研究,控制航运保险风险,

4.4构建有利于“走出去”的保险支持体系

鼓励资本实力雄厚、境外业务有一定规模且有经营管理经验的航运保险公司在“一带一路”沿线的重点区域铺设机构网络,为“一带一路”保险服务提供有效载体。调整保险机构监管政策和国际惯例、国际市场规则不适应的地方,使监管更加科学。创新风险承担方式,例如采用政府引导基金,在其之下设立专门的“一带一路”航运保险保障基金,与保险资金共担风险;对于商业机构难以承受的政治风险、种族和教派冲突风险和战争风险等,建议政府建立财政兜底机制。加强保险业公共产品的服务,需要风险信息的调查,需要专业的评级机构、第三方智库提供相应的专业服,重视保险信用体系、资信评估体系和风险管理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

4.5加强国际机构的合作

政府引导保险机构与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等多边国际机构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合作包括监管机构间的合作、保险公司间的合作以及保险公司与多边金融机构间的合作三个方面。同时,积极组织国内保险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保险机构开展合作,举办双边、多边的监管论坛和行业研讨,重点在市场准入、监管政策、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协调与信息共享,形成金融支持和风险管控的合力。

4.6加强内部管控,建立服务创新和风险支持体系

航运保险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控,建立健全跨境产品服务创新和风险管理支持体系,搭建境外项目咨询及风险查勘服务平台,在更好地支持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的同时加强风险防范。同时,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创新跨境保险模式;探索跨境保险项目“共保体”等合作模式,形成资源共享和发展的合力。重视和发挥再保险机制作用,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在人才方面,通过外引内培,打造适应海外航运保险投资业务发展的专业团队,加强高端复合型人才、保险技能型人才、金融创新型人才、综合管理型人才的培养,提升风险控制能力。

4.7扩大专业航运保险公司的组建步伐

虽然有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了海上航运保险业务,但专业航运保险公司尤其是海洋航运保险公司我国较少(目前只有1家),这与我国在国际上是航运大国的地位并不相称。为服务海上丝绸之路,我国急需组建专业航运保险公司。同时,大力构建专属性的航运互联网保险模式。包括:一是B2C,包括保险公司网站、第三方保险超市网站和互联网金融超市。二是B2B,包括互联网风险市场和风险拍卖市场。三是P2P保险模式,其具有防止骗赔、节约销售和管理费用及方便小额索赔等优势。另外,为了做好与“一带一路”战略的衔接,航运保险企业还需在条款制定、费率厘定、信息平台建设、数据分析处理等方面提升技术水平,这将有利于带动国内保险整体管控水平与技术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凌秀丽.“一带一路”战略与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发展[J].中国保险资产管理,2016,(5).

[2]吕岩.保险护航“一带一路”[J].金融博览,2015,(11).

[3]王虎云.为“一带一路”上保险[J].金融世界,2015,(8).

[4]葛翎.发挥保险功能作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J].发展研究,2016,(2).

[5]姚东.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访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J].中国金融家,2015(6).

[6]肖扬.对接“一带一路”:保险资金走向多元配置[N].金融时报,2016-1-1(3).

    【实用范文】栏目
  • 上一篇:脱贫户帮扶计划和措施(收集3篇)
  • 下一篇:脱贫工作总结(收集3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