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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建构主义理论(收集3篇)

时间: 2025-09-04 栏目:实用范文

后现代建构主义理论范文篇1

[关键词]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现代性;解构

一、后现代主义的兴起与其主要特点

后现代社会理论的出现与哲学的语言学转向是分不开的。20世纪中叶,结构主义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一种独特表现形式产生了,从而使西方哲学发生了有史以来的第二次转向,即实现了由认识论到语言学的转向。到了60年代晚期,结构主义内部出现了以解构现存的知识体系、权威与规则为主旨的解构主义态势,此后逐渐演化成为以反理性、强调非中心性、注重多元化等为主要理论特征的后现代主义思潮的重要代表。

可以说,后现论是通过语言学的发展,尤其是对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继承与批判上发展起来的。同时,后现论也是建立在对现代性的批判之上的。后现论家指斥现代社会没有实现自己的承诺,无法带给人类一个充满着进步与希望的未来。[1]对于现代主义理论中存在的主要概念,后现代主义者都保持批判与怀疑:个人责任、科层制度、自由与民主、人道主义、价值中立与理性等。在后现论当中,这些概念都被消解掉了,因此后现代主义理论也代表着对现代主义理论的反叛。

乔森纳・H・特纳认为在“后现代”的标签里虽然包含了多种多样的观点,但是这个术语包含了两个共通的主题:1.对作为科学的社会学的批判2.与现代性的决裂。[2]与之相通,我们也可以将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看作是对作为科学的现代社会工作的批判,同时也是与现代性的决裂。下文将按照这个思路从三方面对后现论进行阐释。

首先,现代主义理论企图将人类社会都纳入一个整体的理论体系中的努力遭到了福柯与其他后现代主义者的坚决抵制。比如福柯就认为历史事件是异质、独特、不确定与脆弱的,因此,对于社会的研究不能使用一个整体性的框架,而应采用谱系学的观点进行自下而上的、微观的与个别的研究[3]利奥塔也认为现代主义的理论知识是一种宏大叙事,是众多语言游戏中的一种。因而科学没有特殊的权威或权力来管理其他的语言游戏。[4]

在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看来,现代社会工作理论本身就是一种宏大叙事,因为其将自身作为一种科学来发展,相信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是可以解决案主的问题的。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认为这就抹杀了案主问题的多样性与差异性,而仅仅按照科学的叙事来处理实际的问题。如此一来,必定会导致社会工作模式的僵化与人的衰落――不仅是案主,也包括工作者本身。而要打破这种叙事,就必须在工作环境中以经验性的语言来重写案主的生命故事。[5]

其次,后现代主义者消解了主体与理性。主体与理性无疑是现代主义的核心内容,现代主义者坚持普遍理性与主体的存在,例如哈贝马斯。在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中,哈贝马斯用语言学改造了主体与理性,使之不同于传统的先验与绝对的概念,成为了交往的主体与理性。但是他仍然坚持一个主体的存在,相信普遍的理性。而后现代主义者则普遍对此表示怀疑,甚至是激烈的反对。德里达提出了著名的“一切尽在文本中的”命题,将一切意义从文本之外移入了文本之中,以此消解了主体的概念。主体变成了“一个不断变动的概念,一个不断增补与擦抹的踪迹”。[6]与之类似,在后现代主义者那里,理性再也不具备任何的优先地位。因为世界是断裂的、不连续的、碎片化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语言的游戏,所以被现代义者所抬奉为标准与法则的理性,也只不过是一种被不断建构的东西,是不连贯与流变的,或者说,根本就不存在现代主义者所说的那种理性。

因此在这里,现代社会工作的种种原则与方法统统都成了问题。那种以案主为主体、以问题为中心、以理性为指导的社会工作无疑是需要被批判与抛弃的。后现代社会工作提出了各种工作原则与方法,诸如建构主义、构建主义、叙事等等,用以取代现代社会工作的理论原则与工作方法。

再次,后现代主义者拒绝各种界限与规则。后现代主义者认为各种学科规则、文化与生活、虚幻与真实的界限都是现代主义所划分的,而后现论就应该打破这种种界限。[7]同时后现主义者也试图消解中心、破除真理。他们认为对于中心与真理的认同是建立在各种基础主义、本质主义、实证主义与权威主义的基础之上的,而这就造成了不平等、扭曲以及权力的衍生,因此应该在理论中摒弃这种取向。如布希亚就宣称自己的理论是一种虚构、科学虚构、诗歌,以区别于现代主义理论中的原则、中心与真理。

作为对中心和真理的反抗,后现代主义者主张进行语言的游戏,关注微小叙事、重视局部与边缘。利奥塔就认为后现代主义作家应该不受制于任何事先建立的规则,不应该用固定的评判与分类标准对其进行评价。后现代所要做的不是提供现实,而是创造各种暗示与隐喻。[8]福柯也提出了要使用古希腊的生存美学的自我技术去反抗与超越散布于现代社会中的权力。[9]

二、后现代主义理论观照下的社会工作

在现代社会工作中,中心与真理是确定存在的,对于问题进行各种类型的区分也十分必要,如此以来,才可以使用现代社会工作的理论体系与工作方法去解决问题。而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则极其反对这种理论取向的。在后现代主义者看来,现代社会工作以社会工作者为主导,把案主视为主体,无论以工作对象为中心还是以工作任务为中心都是根本错误的。[10]后现代社会工作要求平等而合作的对话,并把社会工作的过程看作是富有个性的社会工作者与案主对话的过程,看成是人际关系的建构过程。

后现代主义社会工作理论作为一种理论取向,是建立在对现代社会工作理论的批判与反抗的基础之上的。后现代主义者用破碎、断裂、不连续来反对现代主义的宏大叙事。用语言游戏、暗示、隐喻等消解了主体、理性、科学与真理等概念,在很多方面确实提出了一些看待问题的新视角及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对于话语与语言的强调使得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十分注重对话与交流的重要性。因此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所提出的一些思想,包括主观建构思想、叙事思想、权力与知识的思想以及通过语言进行意义建构的思想,都体现出了不同于传统的实证的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对社会工作理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带来了很多有益的思考。

三、对后现代社工理论的评价

但是,后现代社工理论本身也具有很大的缺陷。很多情况下,后现论家只告诉我们世界“不是什么”,而无法确切地告诉我们它“是什么”。哈贝马斯就批评后现代主义者无法说明自己批判的规范性基础。[11]而吉登斯则认为福柯理论中的权力是一种“神秘的力量,其理论也有虚无主义的倾向”。[12]不管现代主义者对于后现代主义理论的评价是否是中肯与公道,非常明确的一点就是后现代主义者无法使自己的理论建立在牢固的基础之上。

后现代主义通过对现代主义理论中的主体、中心、科学、真理、理性等概念进行消解而阐发了自己的理论见解,而且不同于现代主义理论的是,它又不愿对自己的理论进行理论证明,如此一来就表现出了一种无根的、飘泊的状态。因此虽然后现论对现代社会的批判非常彻底,但是在应用上却没有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法。例如,主体消解了以后,社会工作者是谁?其服务对象又是谁?如何对案主及其问题进行界定?社会工作可以不要理性吗?虽然主观建构思想、叙事思想等可以为社会工作提供多向价值视角、增强人们相互之间的双向理解沟通,发展出多样性和个别性,从而克服传统社会工作道德操守的问题、可以一定程度上克服实证主义主客二分的缺陷[13],但是现代社会工作的科学性以及专业性也一定要随之抛弃吗?

后现代社会理论作为一种时代的思潮,对学术研究产生了十分重大的影响。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对于社会工作所产生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其所强调的平等的合作与沟通、关系的建构等观念已经广为接受。然而由于受到其自身的理论缺陷的限制,后现代社会工作在具体的推广应用上还存在很大的困难。但需要看到的是,后现代主义社会工作理论强调以多样性与复杂性的对策来应对丰富多元的社会现实,对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克服自身的困扰与缺陷是有很大的启发意义的。同时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具有反思性的本质,强调观念与社会的相互影响,从这一点来说,它又特别适用于社会工作。[14]

后现代主义社会工作理论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它向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视野。这种视野使我们认识到传统的社会工作理论由于囿于专业化与科学性的要求,而变得忽视了人的真正需求、扭曲了社会现实的本来面目。而后现代社会工作则可以帮助我们冲破实证主义的束缚,破除各种二元对立,重视话语的力量,强调人的价值。本文认为,对于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应采取批判性地采用的态度。首先,应该利用其强烈的批判性精神作为有力武器,来检视传统社会工作理论的不足;其次,作为一种方法论的后现代社会工作对于整合和运用传统社会工作的不同辅导模式具有很大的帮助作用;最后,对于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整体,则不能全盘的接受。不仅因为其自身的理论特性具有先天的不足,而且将其当作一个理论体系进行发展与应用,本身就违背了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要求冲破学科规则桎梏、反对宏大叙事的批判性精神。

参考文献:

[1]GeorgeRitzer.PostmodernSocialTheory[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乔纳森・H・特纳,邱泽奇、张茂元等译.社会学理论的结构[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第7版).

[3]张旭.文化研究关键词[C].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

[4]乔纳森・H・特纳,邱泽奇、张茂元等译.社会学理论的结构[M].北京:

[5]王瑞华、杨贵华.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的缺陷与启示[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第6卷,第3期).

[6]马海良.文化研究关键词[C].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

[7]GeorgeRitzer.PostmodernSocialTheory[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8]Jean-FrancoisLyotard.PostmodernDebates[C].NewYork:PALG

-RAVE,2001.

[9]兰德尔・柯林斯、迈克尔・马科夫斯基,李霞译.发现社会之旅――西方社会学思想评述[M].北京:中华书局,2006.

[10]王瑞华、杨贵华.后现代社会工作理论的缺陷与启示[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第6卷,第3期).

[11]汪行福.走出时代的困境[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

[12]安东尼・吉登斯,周素凤译.亲密关系的转变――现代社会的性、爱、欲[M].台北:巨流图书有限公司,2005.

后现代建构主义理论范文篇2

主题词社会建构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研究目前日趋庞杂,其特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建构主义研究来源于众多思想和方法的影响。就建构主义研究的兴起而言,它实际上是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知识社会学和哲学思潮汇流的结果。后现代主义的产生体现了人类对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化工程(包括科学技术工程)的负面效应,如环境污染、文化侵略等的深刻反省和反思。基于这种反思,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利奥塔、福柯、波德里拉、保曼、哈维等人认为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已进入后现代社会时期,在后现代社会,知识成为社会斗争的焦点,科学成为政治的工具,其客观性和权威性将会受到怀疑;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他们提倡对社会进行微观研究、多元化理论视角、话语分析和本土方法考察。知识社会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培根、康德、马克思、曼海姆等人那里。知识社会学关心的主题是揭示特定的知识和信念实体怎样受到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影响。只不过,知识社会学长期以来将信念分成数学和自然科学与包括诸如、道德哲学体系等在内的所有社会科学,认为前者是质朴的,不为任何利益考虑所玷污,而社会科学等学问则是意识形态的、受主观思想和利益影响的,因而常常将数学和自然科学置于知识学的考察之外。既然在后现代主义那里科学的客观性已受到怀疑,而传统知识社会学又置科学技术知识于不顾,那么,建构主义来考察科学和技术的社会建构也就成为理所当然了。

当然,建构主义研究也从哲学中的反实证主义流派、新马克思主义及现象学、人种学的研究方法获得了启示。具体说来这些观点是:(1)科学理论的证据非决定性,即在原则上总有几个可供选择利用的理论与有关的证据一致;(2)观察渗透着理论,即理论的附属成份包含着各种形式的测量理论,有关的观察结果是由用来检验的理论范式决定的,观察在某一理论中得出,在与之竞争的和继承的范式中其含义不同。更为具体地说,约定主义的哲学本体论和相对主义认识论肯定是直接促进了建构主义的研究。特别是库恩、汉森、奎因、迪昂以及更早一些的波兰细菌学家、科学史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弗雷克的研究和探索表明,科学事实、科学评价标准和科学理论范式都是相对的,不可通约的或非中性的,这样用单纯的理性逻辑就不足以说明科学认知的真实情况。于是,从库恩等人思想中获得灵感的建构主义学者们,大胆地对默顿科学社会学、传统知识社会学等进行了批判和挖掘。其涉及问题范围之广,观点、命题之深,声势之大,以致许多人认为科学社会学已进入“后库恩时代”。后来,出于对技术决定论(强调技术发展是自主的,它影响着社会变迁,但不受社会影响)的不满,技术社会学也被卷入到了建构主义研究中。

2.建构主义学者在地理分布上较为广泛。建构主义作为一个思想流派,由于其主要观点、方法来源不同,很难像科学学(代表人物是英国的贝尔纳)、传统科学社会学(代表人物是默顿)追塑到某个国或某个代表人物,其成员分散在欧美不同国家。在英国,主要是爱丁堡学派,其成员是埃奇、布鲁尔、巴恩斯、夏平、柯林斯等人,他们从批判传统知识社会学,特别是曼海姆思想出发,并从库恩思想得到启发,对科学知识的实质进行研究。在法国,拉图尔、卡隆等人接受加芬克尔、福柯的本土方法对科学实验室进行人类学的考察。在美国,谢廷娜(一位建构主义女学者)、陈诚、瑞斯蒂等也进行着与拉图尔类似的工作。另外,英国的马尔凯、伍尔加,美国的平齐、休斯,荷兰的比克,德国的魏因加特等大批学者都在从事不同的建构主义研究。当然,建构主义既然以一个思想学派出现,也存在诸多合作和交流,如拉图尔与伍尔加合作考察科学家之间的交流,共同发表《实验室生活》一书,谢廷娜和马尔凯一起主编《观察到的科学》一书等等。

3.建构主义研究方法多样化。尽管建构主义是建立在知识是社会地建构成的这一总观点之上的,但其方法却是经验的。这样,建构主义研究方法便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建构主义对科学的社会分析,主要采取的方法是:实验室研究,由拉图尔、伍尔加发起,像人类学家考察原始部落一样。保持一种不介入的客观观察立场,根据观察日记进行研究;争论研究,即柯林斯的相对主义经验纲领,从微观角度分析科学知识如何达成一致;话语分析(或称修辞学方法),由马尔凯等人发展而来,把科学活动参与者的“日常话语”作为主题,分析科学解释是如何随社会背景的变化而变化。在对技术的社会研究中,建构主义采取的方法主要是:社会建构方法,这是平齐和比克把相对主义经验纲领引入技术社会学的方法,研究技术人工制品如何在社会、文化方面得到解释;系统方法,休斯在技术史研究中使用的方法,把技术看作一个系统(如电力系统),进行经济、政治、社会的分析;操作子网络方法,它与拉图尔、卡隆、劳等人的研究工作相关,他们把技术、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看作整体的“异质操作子”网络,分析技术在其中的作用。另外,爱丁堡学派早期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以及随后的弱纲领也都是建构主义者曾采用的方法。

正是建构主义这种经验研究方法的多样化特点,导致了其研究成果缺乏统一的理论凝聚。目前建构主义的各种观点和学术成果,散见于有关学者的案例考察和各种论文集里。拉图尔和伍尔加的《实验室生活》是对索尔克研究所格列明实验室考察的结果,拉图尔的《行动中的科学》也不过是对这种考察的进一步概括,至于前面提到的《观察到的科学》以及平齐和比克主编的《技术系统和社会建构》等则均为集纳诸多建构主义学者及相关学者经验研究成果的论文集。因此,建构主义的学术观点具有相当的分散性。

建构主义研究就其建构对象而言也呈现出某种复杂性。在建构主义的视野中,似乎借助行为者的互动而形成的制度(包括知识、方法、学科、习俗和规则),科学家基于数据和观察构造的理论和叙述,实验室中由于物质参与而产生的人工制品,思想和表象的客体都是建构成的。但是,从这种复杂性中仍可窥见出建构主义存在着强与弱的分野。

1.弱建构主义。弱建构主义强调的是知识产生的社会背景或社会原因,主要着重于宏观社会学的把握,但并不否认其客观性或逻辑性的原因。

这类建构主义观点最早见于贝格尔和鲁克曼的知识社会学论述中。在1996年出版的《现实的社会建构》一书中,他们提出现实是社会地建构成的,知识社会学关心的主题是社会建构过程。这里的现实是指主观现实(即人们关于世界的信念),而不是客观现实。所谓现实的社会建构就是这种主观现实作为人工的产物虽然独立于我们的意志,但都是在社会情景中发展、传输和保持的。[1]就是说,要建构其中某种主观现实X仅需知道以下事情即可:(1)X的知识,这种知识即便在X不存在时,也能产生某种行为能力;(2)X的合理性常识;(3)传播X知识的手段。只要具备这些条件,X的知识便可在社会共同体“固定”或普遍存在下来。在贝格尔和鲁克曼的建构意义上,社会中有许多东西如习俗、规则、方法甚至情感、性角色、权力、科学等等都可看作是社会建构的。

当爱丁堡学派冲破传统知识社会学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明显区分后,巴恩斯、布鲁尔、柯林斯等采取了与贝格尔和鲁克曼相类似的方法来考察自然科学知识,即用社会背景来解释科学知识内容。巴恩斯在论及库恩对科学知识结果解释的批评时说:“他所描述的科学中基本理论的变迁,不再是对增长的关于实在知识的简单响应,而是用关于推理的评价的背景负荷才能表达的。”[2]也即是说,既然自然科学并非以纯结果的方式变化,那么考察自然科学知识的产生及其维持便一定要求助于社会背景。巴恩斯引进了“利益”概念,布鲁尔认为除了一些社会原则外,还包括精神的、人类学的、生物学的、认知的和感觉经验等因素。柯林斯更提出了一个“非科学”的标准清单:“基于从前合作对合作者实验能力和忠诚的信任、实验者的个性和智力、管理大实验室的声誉、科学家是否在工业界或学术界工作过、过去的失败经历、内部资料、科学成果的风格和表现、实验心理方法、民族性”等等。[3]

尽管爱丁堡学派的工作是建构主义的,但并没有使用“社会建构”这一比喻。首先使用“社会建构”一词进行建构主义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孟德尔逊和达勒。他们的论文被收集在1977年由孟德尔逊、魏因加特和怀特利主编的《科学社会学年鉴》第一卷,取名为“科学知识的社会生产”。孟德尔逊和达勒认为,现代科学的建制、认知和知识主张并不能通过科学史论得到适当的说明,它们作为人工的产物必有其社会因果关系,因而是社会建构成的。

孟德尔逊等用“社会建构”批评科学史论的不适当性在今天看来虽然已无必要,但却激起了对科学话语、文本的建构主义研究。以往的科学史论者的研究,通常都以科学家的论著或谈话录、回忆录为依据的。而马尔凯则认为科学家的话语实际上变化很大,其内容和真实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谈论者面对面的互动,因而通过分析、比较科学家就某项研究正式发表的论文与直接访问科学家关于该研究的谈话记录,可以真实地说明科学家工作的实际情形,了解科学建构的社会特性。马尔凯和吉尔伯特通过对一个生物化学小组的34名有建树的研究者的访问,把科学家话语分成经验性的和偶然性的两种情况。结果发现,科学家在解释正确信念时,通常依据的是经验性话语,而在说明错误信念时,通常依据的是偶然性话语,即把科学家犯错误的原因归于各种个人的和社会的偶然因素。[4]

迈耶斯在《写作生物学:科学知识社会建构的文本》一书中试图表明,社会的考虑(主要是考虑读者的鉴赏和兴趣)怎样“构成”科学主张、讨论和论文或专著的写作。他说:“在很大程度上,我的研究基点是假定科学是在论文或见解修改和争论反语重释的声言和协商的社会过程中建构的。对于这一基点,读者将会感到惊异。”[5]这里,迈耶斯似乎指明,科学文本的社会建构是说它在公开发表之前就经过讨论、协商、改变和削弱等,科学文本不仅源于客体素材,而且也经历了科学家和评论者的审视。

可以看到,弱建构主义在探讨科学知识的社会原因时,往往给科学的客观性、理性和逻辑因素留有适当的余地。布鲁尔的强纲领中的公平性、对称性原则实际上要求对科学的真理和谬误、真实信念和错误信念、理性和非理性、成功和失败都做出说明,马尔凯在归纳经验性话语时则说明了实验数据是在逻辑和时间优先情况下给出的。另外,爱丁堡学派并没有回答在什么时机,让社会背景因素怎样进入知识客体中。这就是有些强建构主义学者为什么并不把弱建构主义纳入建构主义研究的原因。

.强建构主义。强建构主义是在微观层次上对科学知识所做的经验研究,认为科学知识或技术人工制品能够显示出其建构完全是社会性的。这类学者主要是谢廷娜、拉图尔、伍尔加、平齐、比克等人。

谢廷娜将其工作贴上“建构主义”的标签,而非“社会建构主义”。其原因是她想避免将其研究同“社会背景”之类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以示同爱丁堡学派的工作相区别。谢廷娜认为微观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有两个方面,其一是科学争论研究,说明知识的一致性是如何达成的;其二是选择科学工作的真实地点如实验室作为研究对象,说明科学知识是怎样建构的。她研究的是后一方面,称其研究成果为建构主义纲领。她归纳了科学建构的社会特征,即科学研究工作并不指向“现实”,而是指向陈述的操作,这种操作不仅使科学家进入大量面对面的协商和互动,还包括更广泛的、超越处所的关系,与经纪人、工业界代表、出版商、地方管理者等发生联系。[6]

与谢廷娜一样,拉图尔也想避免将其建构主义研究同“社会背景”相提并论。他和伍尔加的《实验室生活》(1979年首版)的副标题是“科学事实的社会建构”,当1986年再版时把其中的“社会”一词删去了。但不管怎样,该书的主题仍然指明:科学事实是一种建构的产物,是各种利益集团间协商的产物。通过对索尔克研究所格列明实验室的人类学考察,拉图尔及其合作者伍尔加用整整一章专门论述了TRF(促甲状腺释放因子)的建构过程。[7]

在对《实验室生活》一书的合作之后,拉图尔与伍尔加的研究纲领开始分道扬镳了。拉图尔转向了操作子网络,把其中的科学家当作“资源积累者”进行了“马基雅维利”式的描述。[8]由于这一纲领不再具有明显的建构主义风格,这里不加论及,与此不同,伍尔加却对表象进行了建构主义的研究。

概括地说,客体(自然世界)与表现(科学知识)之间的关系包含两种图式:

(1)表象客体或者科学知识自然世界

(2)表象客体或者科学知识自然世界

第一种图式认为客体独立于表象,自然知识似乎与自然世界没有多少关系;第二种图式表明表象是客体的组成部分和要素,在自然知识与自然世界之间没有谁是第一性的、谁是本质的区别。伍尔加认为,前者是过去的科学社会学(包括爱丁堡学派)坚持的“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和本体论上的实在主义”图式,后者才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应遵循的模式。[9]对此,他提出两条证据。首先,没有表象,客体就是无用的,我们无法独立于客体。其次是对同一客体的解释存在着某种“柔性”,即科学陈述的多样性,这导致人们去怀疑任何“假定”的客观事物的存在。在这里,伍尔加是想说明表象构成或建构了客体,即世界是被建构着的。

到80年代中期,科学知识社会学已经成功地披上建构主义的桂冠,大量的研究成果和著作的标题或导言纷纷以“……的社会建构”而呈现于世。就是对技术进行社会研究的人们也未能逃脱这股潮流。因而,比克、休斯和平齐在《技术系统的社会建构》一书中希望提倡一种新的建构主义研究纲领。

诚如前面所言,《技术系统的社会建构》并不代表一种一贯的研究纲领。这里将集中考察平齐和比克的论文《事实与人工制品的社会建构:或者科学社会学与技术社会学怎样得到互惠》。在该文中,他们提出了与布鲁尔几乎相近的“建构主义强纲领”:“在这一纲领里,所有知识和所有知识假设都将被看作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就是说,关于知识假设的起源、接受和拒绝的全部解释都可以从社会世界领域寻找得到,而无需借助自然世界。”[10]不过,他们却又借用了柯林斯的经验相对主义的一些概念,并称之为“技术的社会建构方法”:“这一方法的关键概念是‘解释柔性’、‘终止机制’的‘相关社会群体’。其核心信条之一是技术人工制品对社会学分析是公开的,这不仅表现在技术的使用上,而且特别关及其设计和工艺‘内容’”。[11]平齐和比克用这种方法说明了自行车的历史,表明了自行车是试错的产物,新的尝试所以失败是因为它们没有解决这个或那个社会群体提出的问题。因而每种技术产品都是“决定渗透”的结果,而非单向模式发展的逻辑程序。

总之,强建构主义虽然都标谤自己是完全的建构主义,但最终都是以对微观社会学问题的关注来解释宏观社会学的构架。这一点从谢廷娜、伍尔加、平齐和比克的观点可以明显看出。特别是谢廷娜以实验室活动为基础来展示科学知识和建构与社会存在着的广泛联系,试图消除科学知识发展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之分,把科学知识发展的认识和社会因素结合起来。这可能既是目前大多数科学社会学家和“理想”,又说明强建构主义与弱建构主义不无两致的“模糊性”。

简单地说,建构主义尖锐地批判了个人主义的、观念论的、实证论的和朴素实在论的科学或技术说明。他们对科学技术事业的因果解释的社会资源的展示和说明,扩大了社会学研究的视野。但是,建构主义作为一种研究倾向或理论框架,又存在很多缺陷。

1.夸大社会偶然性因素。建构主义研究实际上是把科学技术的本体论相对化,以及把社会因素理性化。弱建构主义者,特别是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一方面想使它成为社会学乃至全部社会科学研究的典范,成为理性和科学的体现,同时在另一方面却又否认科学知识与一般知识的区别,使科学等同于其他文化科学。强建构主义者则是在强调科学或技术的社会建构的同时,把客观的自然因素放置一边。谢廷娜、拉图尔等人提倡用参与式观察对科学家的广泛访问来理解科学,但对自然界在科学活动中的地位的认识,却仅仅停留在关于自然界的人工或语言建构之上。而平齐、比克的研究则表明,技术社会学应着重于社会因素怎样建构人工制品,而对技术的工艺内容可以置之不顾。建构主义这种对科学技术产生所做的过份的“社会学简化”不可避免地否定或抹杀了科学技术的本体论方面的因素,忽视了科学技术的物质基础,从而把科学技术看成完全由各种社会偶然性因素组成的东西。

应该说,在当代有关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文化争论中,建构主义有着强烈的后现代主义倾向。后现代主义者以对真理、客观性、因果性、合理和进步等的怀疑和批判为特征。鉴于强建构主义坚决地解构了科学合理性观念本身,那么强建构主义实际上就成了通往后现代主义一边的桥梁。但对于弱建构主义,有的学者认为它致力于对科学的宏观因果解释,因而应被划分到现代主义一边。可是,如果考虑到并不是所有后现代主义都强调对现代科学的解构,特别是进入90年代后还出现了继承现代主义但又超越现代主义的“建构性后现代哲学”,[12]则恐怕弱建构主义也逃脱不了与后现代主义的干系。更何况弱建构主义也有着割裂科学与理性之嫌。

2.对于科学技术的解释范围较为狭窄。强建构主义研究过份强调实验室、人工制品在理论上的重要性。如拉图尔对实验室的人类学考察,虽然有助于我们理解科学家的行为,但这种微观研究与科学的组织、结构、共同体等宏观研究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平齐、比克在进行技术社会学研究时对相关社会的社会群体的关键作用给予了充分关注,但对技术发展有着强烈影响的经济制度、政府政策等宏观条件均未被列入技术的社会建构研究的议事日程。至于弱建构主义对科学的社会研究虽然貌似新鲜,其实在默顿的大部分科学社会学研究中都已论述过。早在1945年,默顿就描述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程序,说明了可以作为社会学分析的精神产品应包括信仰、意识形态、宗教道德及实证科学,还分析了精神产品的存在基础,如群体结构、权力结构、竞争、冲突和利益等。

3.忽视科学技术后果及其评价。建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适合于解释科学知识的起源和技术创新的动力,以致对于科技产品对人的自我意识、社区组织、日常生活、权力分布有何特别意义的问题很少给予关注。在许多建构主义者那里,关于科技成果的研究进入“死结”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以致把科学技术选择的社会后果几乎完全置之脑后。

与此相关,建构主义还贬低对科学技术的道德评价。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和柯林斯的经验相对主义纲领在对待科学发现、科学理论是否真理等方面采取了中立的态度,即认为科学本身无所谓恶,是价值中立的。平齐、比克将柯林斯的纲领外推用于技术的社会研究时,对技术成果的最终善恶又采取了不可知论的态度,因而不去探讨有关技术的地位、技术选择的正误这样的问题。不管怎么说,建构主义开创的对科学技术研究的新方向,对于人们从内部理解科学技术及其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有着莫大的启示。

参考文献

[1]P.L.BergerandTh.Luckmann.TheSocialConstructionofReality:aTreatiseinSociologyofKnowledge.Doubleday,1996,2—3.

[2]J.R.Brown(ed).ScientificRationality:theSociologi-calTurn,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84,7.

[3]H.M.Collins.ChangingOrder,SagePublication,1985,87.

[4]J.PotterandM.Wetnerell.DiscourseandSocialPsych-ology,SagePublication,1987,chapter7.

[5]G.Myers.WritingBiology:TextsintheSocialConstr-uctionofScientificKnowledge,theUniversityofWisconsinPress,1990,141.

[6]K.D.Knorr—Cetina.TheManufactureofKnowledge,PergamonPress,1981.

[7]B.LatourandS.Woolgar.LaboratoryLife:theConstr-uctionofScientificFacts,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86,105—150.

[8]B.Latour.ThePasteurizationofFrance,HarvardUniv-ersityPress,1988.

[9]S.Woolgar.Science:theVeryIdea,EllisHorwood,1988,54.

后现代建构主义理论范文篇3

[关键词]国家理性自由主义专制主义分权制衡

[中图分类号]D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11)01-0031-08

一、问题的提出

我们为什么要讨论国家理性?从政治理论的角度看,马基雅维里提出这个命题,到黑格尔走到一个极端。把一个民族国家建构的、特殊主义的“国家理由”的东西普遍化了,从而成为每一个民族国家建构自己的国家都不得不正视的重大理论问题。而另一递进的思想史线索是,从马基雅维里提出问题,到霍布斯加以系统化,终于在洛克手里得到改造,给出了国家理性以限制性的规定。就前一线索而言,在德国的黑格尔那里,将国家作为绝对的伦理实体对待,使国家具有了控制性的力量,国家自身成为理性的象征,并提供给市民社会以德性规范和引导力量。其间,不同的思想家谈论国家理性的所指发生重大分歧,因此,关于国家理性这一话题,就有必要进行梳理。从政治实践上看,国家理性问题关乎国家建构的理据。在西方国家的语境中,无论是马基雅维里提出这一命题、还是黑格尔将这一命题拓深加宽,实际上都是因为他们看到自己国家的国家建构遭遇到了建国难题。他们一方面面对的是国家内部的四分五裂,对内应付不了秩序需求;另一方面痛感国家对外应付不了强权,建立不起强有力的国家体系。然而建构一个国家又是势所必需的,因此必须给国家一个“说法”(理由),以便引导国家建构的一系列“做法”。

可见,国家理性的问题,乃是一个混杂了政治理论与建国实践不同内涵的复杂问题。讨论这一问题,需要我们在理论上选择理解国家理性的视角问题,诸如这一问题包含的特殊主义与普遍主义的不同意涵;在实践上必须承认,一个国家的健全建构,并不是一国民众轻而易举能够完成的任务。尤其是那些后发国家。在一种对国家建构本身很难置一词的政治处境中,政治理论家们很难做到避免任何矛盾地阐释一个国家的成功建构及理性控制这一问题的两个方面。这方面黑格尔可谓典型,他对国家建构的理论支持是断然的,但控制国家的想法则很矛盾:就前一方面而言,他把建构中的国家抬举得很高,认定德意志国家的发展已经到了最高水平,以为德国的君主制解决了国家建构的政治模式;就后一方面而论,他又非常自卑,因为德国人没有像英国、法国那样,成功建构国家的同时能够控制国家。于是他只好声称,德国的立宪君主制国家是国家的最高形态,国家的权力虽然是绝对的,但绝对不是专制的。他试图给国家建构一个强有力的理由,但又不愿意让国家为所欲为,其矛盾的心情跃然纸上。德国人始终没有解决好国家的控制问题。这与德国人关于国家建构的扭曲实践和悖谬理论是相宜的。德国发动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历史事实,完全可以佐证这一断定。

国家理性体现在理论论说与实践进程中是不同的。从政治实践角度看,国家建构的普遍主义问题,并不是一个得到强有力依据的问题。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国家建构过程中不存在普遍适用的模式或进路,因此人们最好不要将国家建构中具有的跨国相似性说成是普遍主义,宁愿说成是某种软性的规范。比如康德提出永久和平论,以他哲学家的高超智慧而言,这是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但他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理念,说到底,他是想提供一个国家行为的正当边界。这是一个关乎国家建构的规范问题。这类规范的东西可能就是带有普遍主义色彩的东西。这就降低了普遍主义的刚性,强化了普遍主义的柔性。中国人理解政治的普遍主义,常常认为是对全世界各个国家都有效的准则,这是对普遍主义的误解。普遍主义指的是一个特殊的国家建构进路,却揭示了多数国家建构国家的类似问题,因此对于别的国家建国具有启示作用。普遍主义不是普遍有效性的主义,这样理解普遍主义是一种误导。

中国百余年的建国史,德国传统的影响太深刻、太广泛。时期蔡元培等学者的努力不用说,对德国的羡慕是落在笔墨上的。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对西方采取了批判和排斥的态度,但对德国思想可以说网开一面。由于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源,因此德国的国家哲学也在人民共和国得到广泛传播。于是德国的国家理性主张、尤其是借助马克思主义转变形式的国家建构理论,成为中国国家建构的主流理念。这样的局面,于今未改。今天中国的国家特殊处境,复使中国在现代国家建构的希望展现之际,对国家缺乏总体哲学支持的局面加以德国式的重构。由此应对与国家希望同时暴露出来的混乱局面。像当年黑格尔对德国建国局势的难以忍受一样,当下中国人也难以忍受国家缺少道德感、贪腐横行、公众自私且缺乏国家认同的状况,因此德国式的国家主义理念日益流行开来。我们一方面要为国家建构提供论证,另一方面却又找不到国家建构的健全道路,于是,国家理性理论中涉及的自由与权威、个人与国家、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突兀地呈现在人们的面前,这样,国家理性的理论清理就成了无法回避的任务。

二、国家理性:概念的界定

国家理性的含义是复杂的,因此需要对国家理性这一概念进行界定。今天汉语语境中所谓的国家理性,实际上是一个典型的、德国式的概念。在英美政治理论中,国家理性这样的刚性说法较为少见,对“国家的”理性讨论似乎更多一些。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在于,德国表述中的国家理性是自身禀赋的理性,它不是来自国家以外力量的限定,而是国家与生俱来的品性。它是自足和自主的。黑格尔关于国家理性的说法是最为系统的。国家的理性则是指国家权力被限定起来以后,它不得不理性运作而显现出来的理性,这是一种后设的理性形式,是社会限定国家权力并促使国家克制地运用权力而体现出的理性品质。自洛克以降的英美自由主义主流理论,大致是从这个视角言说国家理性的。在国家与社会的论述框架中,前者认定国家“吃定”社会,后者主张社会限定国家。在国家行为特征上,前者是国家控制一切,后者是国家相对中立,社会和市场自有其空间。

国家理性和国家的理性,表现出现代同家建构中两个鲜明不同的路径,那就是威权主义国家和民主主义国家。这样两条路径各自获得了界定它们的理由。为了不至于混淆两种国家理性的系统阐述。有必要从三个方面区分它们的边际界限。

第一。我们必须把所有对国家理性和国家的理性进行界定的政治哲学努力所具有的双重含义区分开来。这类政治哲学界说,其规范化的说法和特殊主义的指向要被隔离开。就它们各自的特殊历史针对而言,我们没有办法、也没有必要对其进行历史还原。因为历史发生学的追究,乃是一种较为纯粹的知识史兴趣的产物。今天中国的政治学界和法学界有着特殊的知识偏好,总是想去还原别人在谈论这个问题时的历史具体指向,然后告知人们,如果我们中国要学他们是学不像的,因为我们缺乏他们这样建构国家的诸种历史条件。这是永远正确的废话。因为一个国家建构的历史当然不是另一个国家所可以全盘模仿的,那是历史处境的差异性所注定的。创造性地学习,由行动者决定其学习对象,而不是由模式供给者决定行动者选择的结果,这是现代国家建构中政治传通的常态。

将我们的思路限定在历史发生学的范围,国家理性的理念根本就进入不了中国的政治话语场。因为从长程历史来看。中国既没有希腊的理性精神、罗马的法治传统,也没有希伯来的宗教建构。在一种必须具有相似的历史发生条件的刚性思维主导下,一些中国学者主张中国要进入现代国家境地,如果说理性精神与法治状态是工具性的东西可以引入并生根的话,宗教的东西就只有移植进入中国并将之用来改变中国文化。这是不可能完成的文化改造任务,因为一个民族的精神气质是既定的。要为一个世俗化的民族建构一套宗教,有些痴人说梦的意味,但这并不是说文化就不可变更,我们通过政治可以重塑文化,以求政治与文化健康互动,并由此塑造理性的现代国家。如果拘泥于历史发生学的结果,那中国建构现代国家就完全没有指望了。对一个先行的现代国家来说,其特殊主义的历史过程不讲不行,知识性还原有其价值,我们有必要把产生这种知识背后的历史故事讲出来。但与其关注这些国家的特殊历史不放,不如将这些国家建构现代国家的规范含义突出出来,这样对于我们更具有启迪。

第二,理解现代国家建构,种种特殊主义的发生学背景与其普遍主义的规范内容是必须区隔开来的。这为中国借鉴先行现代国家建构的经验清理了地盘,但同时又会引申出另一个引人质疑的问题,那就是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是不是西化的问题。人们经过长期的思考,将中国借鉴西方的现代国家建构经验区分为“现代化”与“西化”的两种进路,以为这样就免除了机械模仿西方现代国家建构的质疑。其实,这只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文字游戏而已。

我们只要不拒绝现代国家的建构,而试图建构一个现代国家,就必须细心吸收先行现代国家的经验教训。吸收的主体立场确立了,选择吸收的东西就不再是西化还是现代化的性质分辨,而在于需要吸收的东西是不是有助于我们建构现代国家。一切现代化的国家建构,不说具有理想类型的一致性,起码具有家族类似的共通性。就此而言,什么“化”的因素都存在。但同时,各个国家建构现代国家的方式方法进路又都是其国家各种现实选项的产物。就此而言,什么“化”又都不存在。但现代化国家之成为现代化国家,共通性还是首要的,否则就无法分辨一个国家究竟是传统国家还是现代国家。基于此,一个国家走向现代的特殊道路就只具有次级意义,而不具有首要意义。

第三,我们所谓的国家理性,究竟是先于现代国家而起并制约国家创制的先验理性,还是与现代国家同时出现的经验理性?放到中国语境中讲,国家理性是一种先行塑造现代中国建构的理性吗?从晚清、民国到人民共和国,一个轮廓鲜明的现代中国经已浮现。是不是在这样的现代中国出现之前,就有一个先验的现代中国模板,在时间上先起、空间上优先,成为中国国家建构的模子呢?无疑,只有在现代国家建构将起、正起和兴盛的过程中,国家建构的理念也才萌芽、出现并成熟。假如我们不承诺国家理性与国家成长是互动的经验状态的话,我们很容易陷入现代国家建构中赋予给国家至上化理性的中端状态,即一种霍布斯状态。国家既落不到洛克的规范国家状态,也难以成为马基雅维里由君主主导的状态。国家势必成为脱离公民的、绝对化的实体,它具有赏罚教的一切政治权能,人们除了匍匐在它面前之外。别无他法。

今天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就处在一种不上不下的悬空状态。一方面。国家权力的掌控者和国家主义者试图赋予国家一种道德性和优先性,这给了现实的国家以超验理性的特质。另一方面,致力于限制国家权力,以求国家的理性精神成为社会政治生活的主导精神的改革者与学人,尝试将国家从神坛上拉下来,使其匍匐在社会之下,成为保护公民权利的政治结构。前者难于成为主流力量,后者难于获得主导机会,这使得国家行为的理性性质大为下降,现代国家建构的前景令人担忧。

三、“国家理性”的知识史考察

国家理性问题是需要深入探究的问题。这种探究,可以区分为两个视角。一个视角是从知识史的角度对国家理性进行清理,另一个视角是从政治史的角度对国家理性的成长进行描述分析。

从知识史的角度看国家理性问题,可以区分为两条线索。一条线索是所谓的古典线索。这是一条源自古希腊政治理论的悠久线索。在古希腊的城邦国家时代,人们已经草创了国家理性的观念。即称之为柏拉图式的国家理念论路子。柏拉图对现实的城邦国家极不满意,为此他设计了一个高于和优于现实的城邦制度的理想国。理想国完全是规范形态的,与现实国家无涉,因此它也是最符合理想的、最优的国家形态。只是由于最好的国家形态难于实现,柏拉图后来才落到次等好的国家形态上面。即法治国的形态上面。

后来一切谈论高于和优于经验形态的国家的理想国家形态,大都受到柏拉图的影响。譬如赋予国家以绝对伦理体性质的黑格尔,他谈论的国家理性,其方法就是直接从柏拉图那里借用过来的。他所论述的国家理性纯然是就规范论规范,是校正现实国家弊端的必需。虽然黑格尔具有特殊主义的针对,但是他的话语绝对是普遍话语。这是柏拉图式的国家话语的特点。黑格尔的国家话语是针对德国展开的,像柏拉图的国家话语是针对城邦国家展开的一样,但是他认为自己解决了所有国家建构的问题。只是在希腊城邦制度瓦解以后,柏拉图针对城邦建构的规范化论述才具有了普遍性赋值;而黑格尔关于普鲁士是国家发展的最高形态的特殊论说,也在普鲁士未兑现这一期待之后,成为普遍主义、绝对主义的国家至上说的代表。今天,这样的古典式国家论说,仍然以不同的方式楔入国家理论建构过程,批判地面对现代国家,理想化地建构最优国家。

另一条线索是“现代”的线索。作为现代政治知识史的国家理性,这条现代线索堪称主流。这一线索沿双线展开,一方面致力建构现代国家,另一方面努力控制国家权力。就前者言,人们致力给予国家限定性的理性性质;就后者论,人们努力划定国家活动的范围,俾使国家在理性的基础上展开运作。赋权给现代国家的同时限制国家权力,这就是现代线索的国家理性命题所呈现出的悖论性内涵。前者标志着现代国家理性是主张强大国家的;后者象征着现代国家理性规范国家的强烈意图。德国的国家理性传统试图化解这个悖论而不得。英美传统在化解这个悖论上相对积累了成功经验。

英美关于国家理性的论说经历了一个知识史演进过程,它源自马基雅维里给国家建构以理由的逻辑起点展开。马基雅维里建构国家的思路,本来试图通过共和主义的思路进入,以求建立起符合他价值偏好的古典共和国家,但他发现在政治实际生活中行不通。当其生活之时,意大利分成五个主要政治体,要建立起统一的意大利国家,只好请出强势的君主来,从而给国家建构一个现实理由。马基雅维里的理论,不是我们一般谈论的亚里士多德传统的产物,即不是古希腊意义上的美德政治传统的产物。马基稚维里也谈美德,但所指是能力和勇气,这中间充斥的是英雄主义情怀。马氏赋予足以建构统一国家的君主以英雄气质,这为后来国家具有扩张性质加入了正当化。当马基雅维里关于国家理由(理性)的问题提出来以后,关于国家理性的知识沿循着两个路向前行,一个路向是英国政治思想传统中以“霍布斯症结”和“洛克出路”显示出来的路向。在霍布斯那里,他把国家设计成一种政治体,从丛林规则出发。形成为法治型国家,凸显了建立强大国家的国家赋权问题,南此凸显了国家建构的权力症结问题――问题,但由于霍布斯赋予国家赏罚教的几乎一切权限,因此他并没有给出现代国家建构的周延规定性。后来在洛克手里,从合作的原初状态走向合作的同家建构。他从批判君权神授出发,将权力的契约性质鲜明凸显出来,从而申述了一种以限制权力保证权力理性运作的理念。他还保留了人民的反抗权利,从而给国家的理性用权划定了一条死路,这就使国家理性是社会限定的结果这一现代主流观点,得到了明确的阐释。洛克关于国家理性的自由主义主张,为此后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所继承和发挥。人们一般认为,自由主义的国家理性观念是反人民的,是从贵族的角度审视国家建构问题的。这是误导,洛克明显表现了自由主义关于国家的激进主义主张的特点。一方面,社会与国家是两回事,社会先于并优于国家,国家必须符合社会和公民的期待,并有力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与自由权利,这样国家才获得了成为国家的理由。另一方面,一定要由社会的优先来保有对国家的强大压力,国家的非理性冲动不能被允许,而吞噬性的国家无以自证。洛克给出了国家活动的边界限制,那就是在公民的财产、生命和自由面前,国家权力必须保持谦恭,必须极力加以保护。国家理性必须在这些方面保持克制态度,这是所谓公私二元分化的主张。在国家活跃的公共领域中,公民臣服自己让渡出来且形成的国家权力;在私人领域中,国家不能随意干预私人活动,尤其不能将国家意志随意强加给私域的活动者,国家就是一种工具性的概念,这就是国家理性最为健全的解释方式。

另一个路向沿着英国的自疑、走向法国的抵制、最后落定为德国的绝对的、正当化国家的言说。这是一种政治思想史和政治实践史双向逆转的产物:前者从休谟、伯克的怀疑,转向卢梭对浪漫主义的重构,坐实为德国抵制英式国家建构进路的绝对化论述;后者以法国大革命为分水岭,它宣告了英式国家理由(理性)论说的破产。就前者言,普遍主义的自由平等博爱主张,或者说自然(天赋)人权的唯理化言述。忽视了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性。在休谟界定事实与价值的关系基础上,在伯克声称历史传统的重要性之后,在卢梭大力抨击理性主义的空幻性基点上,经过赫尔德、席勒等德国思想家的改造,使语言、文化共同体与国家的关系得到伸张,特殊的语言、文化、传统甚至习俗成为国家建构的特殊动力机制,促使人们到民族的特殊主义历史文化传统中寻找建立国家的理由。这似乎宣告了英国式的、建立在普遍主义的、自然(天赋)人权基础上的国家理论的破产。就后者即政治实践史论,拿破仑的法国一方面大谈自由平等博爱,另一方面用铁和血征服欧洲,直接破坏了欧洲后发的现代国家对普遍主义的现代国家理念的认同。可见,一个本被视为国家典范的国家政治行动足以毁坏她的国际示范性。国际政治关系往往和国内政治的决断逻辑会令人遗憾地割裂开来。人们一般希望一个典范性的现代国家,国内政治是理性化的,国际政治中也是德性化的,这是一种不可能的贯通。恰恰是这样的期待,毁掉了欧洲大陆建立现代国家的理性通路,导致了德国国家精神的怪胎和国家建构的紊乱。

黑格尔关于国家理性的论述,堪称乖离现代主流的德国式国家理性哲学的正式出台。黑格尔认定,那种在国家建构中仅仅认识到事实与价值二分的状况还不足够,因为那样势必难以为国家建构提供强势的理由。他以辩证法的建构将事实与价值统一起来,当绝对精神与国家建构统一起来的时候,国家建构必然遭遇的三对基本矛盾,即个人与社会的矛盾、社会与国家的矛盾、自由与权威的矛盾就迎刃而解。在英国式的国家建构思路中,公民个人直接面对国家,国家面对个人的生命财产自由发挥保护功能,国家以尊重和保护私人权利获得存续理由。黑格尔认为,这对国家是一种庸俗的理解。一方面,国家岂能成为公民私人交易的保护者。另一方面,公民个人岂能直接面对国家,公民个人是自由散漫的,无法直接构成国家。作为绝对的伦理共同体的国家,它代表了神的意志,它绝对合乎理性。个人首先组成相互交换场域的市民社会,在市民社会基础上构成国家。两者的关系是,国家引导社会,国家提供给市民社会以道德旨意和睿智领导。这样,国家的绝对理性就成为国家自身的天赋秉性,国家就是一种目的性概念,绝对不是英式国家那样被限定的理性产物了。

黑格尔没有承诺社会的优先性,他以辩证法为方法指引所构造起来的国家理论,一方面,使德国历史的一再改铸,启发了纳粹主义的国家思维;另一方面,通过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转化改造,最后坐实为斯大林式的、实践形态的社会主义极权国家,从而对当代世界历史发挥了极为重大的影响。尽管黑格尔本人反对自由、而不反对。换言之,他反对国家被理性所限定,但并不反对规范国家权力,因此不能说他本人就是极权主义的倡导者。但他的历史影响,显然只能归于极权主义的谱系之中才能被深刻理解。由黑格尔正式定型的德国这套带有神秘色彩的国家理性论述,促使我们在知识史上抱持高度警惕。由于他没有把国家权力如何真正受到控制、从而显示出国家运作的理性现代性原则承诺下来,而是将国家理性作为自身先天禀赋的东西来对待,因此注定了他试图控制国家权力却无能为力的结局。德国人总是乐于将理性浪漫地赋予国家,乐于把自己的国家抬举到历史顶点,他们因此缺乏控制国家的精神准备和制度安排。因此,德国人无法提供给世界驾驭国家的理性政治哲学。人们有足够的理由对德国的国家理性论说保持高度的警惕。

四、“国家理性”的政治史分析

从政治史的角度来清理国家理性问题,则涉及到如何理解现代国家复杂的建构史问题。从政治史角度看,马基雅维里提出其国家建构理论的时候,仅仅是想为意大利的国家统一提供根据而已,一方面他着意处理个人与国家或者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另一方面着力处理自由与权威的关系。从而为现代国家的兴起提供理由。至于他对现代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处置,则揭示了现代国家在运作中的两类基本事务。现代国家对内的保护功能与对外的防御功能,构成国家顺畅运转的相互支撑事宜。

在英国式的国家建构中,国内政治一般采取自由主义的进路加以处置,但对国际事务来说,一本秉持的是现实主义原则。尽管从政治史上看,伯克这样的保守主义者对英国的对外事务也怀着一种谴责的立场,但英国对外政治的主流还是现实主义的。19世纪英国能够成为“日不落帝国”。就此可以获得理解。20世纪的美国沿循19世纪英国的国家建构进路,对内采取更为成熟的自由民主制度安排,但对外同样采取一种现实主义政治策略,由此获得了国家对世界的霸主性支配地位。英美国家对外掠夺性的特点无需否认,由此似乎可以断定,国家理性主要还是限于国家范围内的理性。因为在国家范围内,作为者的人民具有限制国家权力的能力,使其得以理性运用权力。但由于超出国家范围之外的国际事务,并没有者人民的有力约束,因此国家权力的理性存在与运用还是一个有待规范的问题,国家事务中普遍流行的实力主义原则似乎可以获得理解。

但还是有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需要讨论。一个问题是,英国美国式的霸权主义与西班牙、葡萄牙的裸掠夺似乎还是不尽一样的。从政治思想史的角度看,英美两国的政治思想家要求国家在内政外交上要贯彻相对一致的政策原则。比如,(自由)保守主义的创始人伯克对国内政治主张的还是贵族共和逻辑,而不是平民共和逻辑,但他对自由的基本安排是持支持态度的。也正是这一基本政治立场,决定了他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特权、对英国殖民者在美洲殖民地的掠夺加以批评的政治态度。而从政治史的运作上看,西班牙、葡萄牙殖民地独立后的发展颇为不顺,因为殖民地当局仅仅关注自身的利益,掠夺完结之后万事不理、抽身即退;但英美两国的殖民地或准殖民地,在获得政治独立之后,国家的社会经济与政治发展相对平稳一些。因为他们在掠夺之余,还关心殖民地自身的发展事务。这不是要为殖民主义辩护,仅仅是想人们给予不同进路的殖民政治造成的不同后果加以关注。至于再跟德国、意大利和日本这样的法西斯主义式的国家相比较,向外侵略的国家非理性行动所具有的差异性似乎就更为明显。这里遭遇到一个国家理性命题的重大麻烦:所谓国家理性,究竟是国家范围内的理性,还是现实的国家间理性。我们要区分国际政治史的这两个问题,这有助于我们区分自己国家面对国际霸权和确立国家自己的理性行动问题。换言之,国际政治意义上的霸权要以道义来反对,但对国内政治还必须以国家理性的名义来控制。同时,即使面对一个国家野蛮的征服逻辑,具有国家理性支持的国度,在国际政治中对之加以断然拒绝后,在国内政治中却不能将国家理性也加以拒斥。而且需要指出的是,一个具有国家理性指引的国度,它在国内范围显示出政治理性,那么它在国际政治或国家间关系上也需要表现出一种克制自己随意支配别国的、兜底性的国家理性,即保证按照国际法的基本规则处理国际关系,而不是简单地以武力对别国耀武扬威。

根据亨廷顿主持的一项文化与国际政治研究项目表明,凡是西班牙、葡萄牙早期殖民主义者征服和统治的拉丁美洲和非洲,确实是一些没有很好建构起国家可控理性和节制理性的国度,这与两个国家的野蛮掠夺态度具有紧密关系。相对而言,英美国家的殖民地综合发展状况就较好一些。对此,我们所熟悉的港澳情况,似乎也可以看出这种差别,澳门今天发展的迟滞,与葡萄牙殖民者穷凶极恶的掠夺直接相关。香港的发展情况好于澳门,则与英国殖民者的统治态度联系在一起。前一类国家统治过的地区,连起码的经济智能感知秩序都不愿供给。后一类国家及其统治过的地区,整个说来,政治秩序是比较有保障的。凸显这种差异性,不在为殖民主义辩护,而在显示不同国家理性逻辑下国际政治作为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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