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列宁;唯物主义;物质观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这是我们所熟知的列宁对物质的定义。列宁关于物质的定义是对唯物主义物质观的重要发展。
一、列宁明确给出了物质的定义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然科学领域取得了一些重大发现,这些发现打破了人们原有的关于原子不变性、不可分割性及质量不变等观念由此得出了“原子非物质化”、“物质消失”等错误的结论唯心主义者乘机对唯物主义物质观进攻为了捍卫辩证唯物主义回击唯心主义的进攻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对物质下了这样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列宁根据帝国主义五大特征,把帝国主义定义为:“(1)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发展到这样高的程度,以致造成了在经济生活中起决定作用的垄断组织;(2)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己经融合起来,在这个‘金融资本’的基础上形成了金融寡头;(3)和商品输出不同资本输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4)瓜分世界的资本家国际垄断同盟己经形成;(5)最大资本主义大国已把世界上的领土瓜分完毕。”以上两个定义概括了帝国主义的经济实质。但是,考虑到帝国主义在整个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历史地位,那就应该给帝国主义另外下一个定义。列宁指出:“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特殊历史阶段。这种特殊性分三个方面:(1)帝国主义是垄断的资本主义;(2)帝国主义是寄生的或腐朽的资本主义;(3)帝国主义是垂死的资本主义。”这三个定义全面、深刻地揭露了帝国主义的本质、矛盾和历史地位。
二、列宁明确地指出了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没有人自然就既无意义也无运动,自然是混沌的、无差别的、无关紧要的无知,从而归根到底是虚无”,“关于某种异己的存在物、关于凌驾于自然界和人之上的存在物的问题即包含着对自然界和人的非实在性的承认的问题实际上已经成为不可能的了”。在1845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批评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857-1858年《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再次指出:“单纯的自然物质,只要没有人类劳动物化在其中,也就是说,只要它是不依赖人类劳动而存在的单纯物质,它就没有价值,因为价值只不过是物化劳动。”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对物质的特性不是从物质的自然性而是社会性去理解,是从人与自然之间的实践关系角度、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去理解。
但是,为了反对把人的社会性理解为精神或意识的唯心主义,马克思同样强调自然界和物质的独立存在。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说:“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这是强调自然界是生产劳动的物质条件。在《神圣家族》中,他说:“人并没有创造物质本身,甚至人存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能力,也只是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尽管如此,在理解物质时,物质与人、人类社会、人对人的社会关系仍然是密切联系的。
只有列宁明确地指出,物质是不依赖于人而存在的,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
三、列宁把“存在与思维”的关系更加明确地转化为“物质与意识”的关系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明确地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但是,恩格斯的在这里沿袭的是费尔巴哈的思路:第一,把“是者”的意义归结为“存在”;第二,把“存在”的意义归结为自然界的外在存在;第三,把自然界的外在存在与人的思维相对照,提出“存在与思维关系”的问题及其唯物主义的解决方案。基于这种逻辑,恩格斯提出,“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在这里,恩格斯把存在等同于自然界,提出了自然界与人的思维何者第一性的问题和自然本体论的解决方案,又认为人的思想可以把握自然的本质。这些都是费尔巴哈的自然本体论思想。很明显,恩格斯批判地接受了这样一种“自然本体论”思想。
随着物理学的发展,当原子与能量的转换发现之后所造成的“物理学危机”必然对恩格斯的“自然本体论”形成挑战。从费尔巴哈开始的“自然本体论”把“存在”解释为自然界,以感性直观的方式提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蕴涵或强烈地暗示着无形的内在(思维)与有形的外在(存在)的对立。当自然物的存在失去了形体,这种“自然本体论”则需要辩护和作进一步的理论解释。
于是,在唯心主义的诘难之下,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指出:“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在这里,仅仅在承认什么是第一性的和什么是第二性的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无疑是相对的。”因此,列宁在这里把“存在与思维”的关系更加明确地表述为“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而“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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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称之为“资财之源”。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给自然资源的定义是:在一定的时间和技术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大英百科全书》把自然资源定义为:人类可以利用的自然生成物及生成这些成分的源泉的环境和功能。于光远把自然资源定义为:自然界天然存在、未经人类加工的资源,如土地、水、生物、能量和矿物等。
基于研究领域和研究角度的差别,自然资源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自然界里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自然环境中与人类社会发展有关的,能被利用来产生使用价值并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自然诸要素的总称。自然资源从本质上来说是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一种价值判断,是人类生存的自然基础,是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以人类利用为标准的。
狭义自然资源则指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实体性资源,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或生态价值,并能提高人们当前或可预见未来生存质量的天然物质和自然能量的总和。其关键与核心在于“能够产生价值”。
二、自然资源价值的特殊规定性
价值理论在整个社会科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几乎所有社会科学都与价值理论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联系。目前,在价值问题上主要存在着两种认识:一是认为价值是随着人类的出现而出现的,是由人类的主观意识来决定的。另一是认为价值一种超现实的规范或理想,事物有无价值在于观念体系的逻辑规定。根据自然资源的不同分类,抽象出其本身的特点,对自然资源的价值可以列出如下的特殊性:
1、自然资源价值具有延展性和时间性。自然资源价值的延展性体现在自然资源不仅是人类物质文明的基础,同时也是人类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物质基础,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不断发展和完善对自然资源的认识,由完全经济意义上的价值取向,逐渐拓展到伦理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等方面。
自然资源价值的时间性,包括自然资源用途的时间变化,以及自然资源未来的发展在价值上的体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自然资源需求增加,使得单位自然资源满足人们需要的功能越来越大,单位自然资源的价值体现也越来越大,这就是自然资源在时间上的分配及其可用性在价值上的体现。
2、自然资源价值具有整体性和多样性。“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就是人类对自然资源整体性的认识。自然资源是环境的构成要素,自然资源之间的互相联系不是机械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及相互转化共存共荣。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是统一可分割的整体,经济价值的不断开发必然引起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的流失和缺损。自然资源的整体性,决定了三种价值的不可分割性,取用任何一种价值的同时可能甚至必然造成其它价值的流失和毁灭。
自然资源价值内容的多样性体现在,自然资源的价值可以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可直接作为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换,体现的是直接经济价值。二是虽不能直接在市场上进行交换,却具有间接价值。三是那部分能满足人类精神文化和道德需求的资源价值,体现的是文化价值。自然资源产品作为特殊的商品,除了显而易见的经济价值外,其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往往只具备公共物品的属性,体现的是信息和服务功能。
3、自然资源价值具有地域性和社会性。一方面,自然资源在地区分布上具有差异性,不同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征致使自然资源在不同的地区具有不同的丰度,因此不同地区对同一资源的消耗在损失补偿上具有差异;另一方面,相同的自然资源在不同区域具有不同的可利用方式、程度和环境效应,因而价值体现也不相同。
自然资源是全社会、全人类共有的财富,其中的相当一部分,原则上不能限制任何人享用。因此,自然资源本身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多数自然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其外部效应也多转嫁于社会。人们对自然资源价值的认识水平,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重视程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们的自身素质、社会氛围、受教育程度等社会因素有关。涉及到未来自然资源的利用、子孙后代的利益等问题大多属于社会公共产品的范畴,因此自然资源价值具有社会属性。三、哲学视角下的自然资源价值透析哲学的研究不是为了直接改造具体的客体,哲学是通过改造我们的主观需要,来改造客体的。从哲学的角度,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价值,主客体之间存在着认识关系、实践关系和价值关系。价值是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客体对主体的效应,最终体现在对于人的生存与发展方面的“肯定或否
定”,体现为一种人与社会的和谐。在商品经济时代,虽然自然资源产品具有商品性质,但却不能完全简单地用一般的价值理论分析自然资源价值。要从哲学的角度出发,根据哲学中对价值的解释,结合现代科学的发展,来理解自然资源的价值。
(一)从自然科学的进步和唯物辩证法的角度理解价值理论
自然科学作为知识体系,总要求助于一定的理论思维形式;哲学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又总是不断地从自然科学中吸取营养,随着科学的发展而发展。于是,自然科学的新发展,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人类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也产生很大影响。当自然科学取得全面的发展时,唯物辩证法的形式和内容也会发生变化,它在各个科学领域中的表现形式也随着变化。
人类的历史进程就是自然界的物质系统、生物系统、社会系统在现实中自身作用、相互作用、共同作用的过程。人类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存在着主客体相互作用,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对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并且使其成为产品或者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或为生产产品和服务提供条件。自然资源作为一种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反映了其作为一种客体对人类的满足和效用,这也正是哲学角度上自然资源价值的普遍意义。
(二)自然资源价值的能量通约性
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宇宙间万物是运动的,在物质的一切属性中,运动是最基本的属性。物质的运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每一个具体的物质运动形式,都存在相应的能量形式,当运动形式不同时,可以相互描述和比较的物质运动特性的物理量就是能量,可以说,能量特性是一切运动着的物质的共同特性。由于任何物质之间的能量传递和能量变换,都遵循着“能量守恒定律”,不管物质之间怎么相互作用,总的能量不会发生变化,故可认为宇宙总的物质运动规模不变。
我们生活的地球,是一个相对孤立的非孤立物质系统。一方面,作为一个相对的孤立系统,其内部发生的过程,包括人类的价值增殖过程,即不断地耗损自然能量;另一方面则是地球与太阳等宇宙天体的能量交换中,得到能量的增量补充。实际上,地球资源的再生,其大部分能量正是源于这种系统外能量的增量。生物是一种典型的耗散结构,人类是一种高度发达的耗散结构。人类相对于地球则是一个非孤立系统,其全部价值增殖的基础,均来自于其外部的自然世界中之能量补充的获得。
自然资源是自然系统转换、贮存太阳能的一切资源;人的智能具有最高能量的能级,人智慧的创造和应用,对价值创造系统的能量,具有最大的反馈调控作用。自然资源与人类的相互作用,使自然物质经过形式变化,被加工转化为人化自然。对于人化自然的价值来说,其实质就是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统一。能量从社会科学的角度看,代表社会财富创造与积累的本质。人类社会通过各种能量转换获取不同性质的能量,来支撑社会的存在与发展,这其实也就是人类社会价值的深层次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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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质多样性;地质公园;地质遗迹
中图分类号:F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7-0094-01
1地质多样性(Geodiversity)理念
1.1地质多样性的提出
早在1995年Sharples认为地质多样性(Geodiversity)是地质、地貌和土壤这些要素及其规律和作用的范围的集合。1997年新西兰、荷兰开始了对地质多样性(Geodiversity)进行了全面研究,并制定了一些关于本国地质多样性的保护计划。2001年开始英国自然环境署对地质多样性的研究举办报告会并提供专项研究基金,2001年开始开展每年一次的全球性学术专题研究会,在2001年第一次举办“自然状态―丘陵地”报告。2002年举办第二次“自然状态―矿物环境”(Covey&laffoley2002),第三次“自然状态”系列报告,第四次“自然状态―苏格兰低地”(Townshed,Stace&Radley2004),第五次“自然状态―自然的定义”(Stace,H.&larwood,J.G2006)。欧洲各国对地质多样性都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学部主任和国际地学计划(IGCP)秘书长WolfgangEder博士曾于2005年9月在中国地质科学院进行名为“地质公园―教育、娱乐与开发之要地”的专题报告,第一次为我国介绍了“地质多样性”的概念。王光美、俞筱押、赵鹏大等人在研究中也分别提到地质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和成矿多样性的联系,地质多样性决定了生物多样性等问题,但到目前为止“地质多样性”的理念在我国(除台湾地区)还是没有广泛进行研究。
1.2地质多样性的概念
地质多样性(Geodiversity)是指形成各种岩石、地形、土壤、矿物、化石以及决定自然过程的地质基础,它决定我们生存地的陆上景观和环境。地质多样性透过影响生物多样性的土壤、岩石、矿物、化石、自然过程等决定了地球上生命的结构,与人、自然景观、社会文化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地质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影响到生物多样性、地球上的生命结构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认识地质多样性和地球资源的有限性,才能真正认识地球的形成发展过程,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1.3地质多样性的复合功能
地质多样性给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起跑线,它的脆弱性决定了资源开发的深度。地质多样性是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在多样性的基础上形成各种地域差异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随着人类社会的高度发展,人类对资源和能源需求将越来越多,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问题也将越来越突出。而人类对生存的环境变化原因、机理、趋势和种种深
远影响知之尚少。只有较好地认识过去才能对未来全球种种变化做出准确预测。地质多样性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可以从图1中了解。地质多样性的科学价值在于其保存了地质科学研究上具有的重要科学价值的证据,它记录了古生物、古地质、古构造、古地理、古气候方面的自然信息,为人类了解地球46亿年的发展历史提供基础资料。欣赏价值在于地质多样性形成不同的自然环境特征和文化差异性。人们在不同的环境下为适应环境形成不同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不同的文化背景。
建设地质公园目的是为了更好得发挥地质多样性的社会功能,让人们认识我们生产发展的基础和自然演变的规律,更加清醒的去对待发展,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理念。
图1地质多样性的功能
2地质多样性对我国地质公园建设的启示
通过对地质多样性的研究,可以发现地质遗迹除了有很高的学术价值,还对地区自然生态保护、人类的生产生活、旅游发展具备更多综合价值。借鉴地质多样性理论,我国的地质公园开发规划应更重视游人地质知识的增进,参与意识和探索精神的加强和提高公众科学素养的功效。
(1)我国的地质公园建设需要加强科学研究,加强交流与合作。
地质遗迹属于全人类的共同遗产,各国地质公园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为了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地质公园需加强国际学术和文化交流,提高对我国地质多样性的保护和认识,使地质公园成为教学科研、科普教育和旅游观光的基地。通过国际交流会进一步促进我国的国际经贸、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双向交流。
(2)加强社会的参与和科普教育,共同推进地质多样性的保护。
应该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各种方式有效地促进地质多样性的保护。欧洲一些大学把地质公园作为教学实践的基地,例如法国的Chassenon地质公园和希腊的Les-vos硅化木地质公园成为人们了解本地区沧桑变化的课堂,每年大约有数万名学生和游客来此游览和学习。我国在地质公园建设中也应该借鉴国外娱教一体的科普宣传模式,教育对象不光包括旅游者,还应该包含当地社区居民和经营者,使他们认识到地质多样性的自然、社会和文化价值,促进地质多样性的保护。
(3)加强地质公园的管理,明确责任。
我国地质公园在管理上混乱,存在多头管理、权利分割的现象。在管理上旅游、环保、宗教、文物、城规、国土等众多部门都有所涉及。而发达国家法制大都比较健全,相关管理比较规范,各地质公园都有独立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区的开发和保护,其权利与义务都很明确。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的地质公园管理应该实施一体化管理,明确授权和独立核算,明晰相关管理单位的权责,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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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自然与时间结合的产物,石油的存在是自然给予人类的馈赠,正是因为如此,对于石油的开发必须充分的尊重自然,在不损坏自然的基础上开发,这也就要求了石油的开发需要对石油存储地的自然状况进行勘察,因此,石油地质被引入。一个有充足的石油存储的地区,其地质状况如何,是否适合开采,开采后会给自然带来怎样的影响,这是每个石油地质开发人员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底水、边水、油田水,气藏气、气顶气、凝析气等,这些因素都是石油地质开发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不管是“陆相生油”,还是“复试油气聚集带”,首先要考虑的因素都是地质特点。为研究石油地质,早期我国的学者曾提出“近海湖盆”理论、新构造运动与晚期成藏理论以及煤成油与煤成气理论等,王文彦教授,李应培教授等曾经为了论证某些理论亲自去石油存储地进行地质勘查,这都为后期的石油地质开发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当前我国石油地质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建国以后,为了迅速发展国家经济,振兴国家工业,大力勘探、开采石油就成为了众多学术人员和实践工作者的重要任务。我国是一个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家,广阔的面积为石油的存储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地大物博的自然环境给石油地质开发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但是,石油地质开发不是盲目的,更不是无节制的,当前我国石油地质开发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绝对不能忽视我国石油地质开发过程中还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今天,石油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其存储量的降低将给国家的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和威胁,因此,只有正视石油地质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以后的石油地质开发也才能更顺利。具体来看,当前我国石油地质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石油地质开发缺乏创新创新是发展的源动力,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创新的支持,石油地质开发也不例外。在石油地质开发实践中,我国不断学习国外先进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这为我国的石油开发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研究经费,但有益处也就有缺陷,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我国的石油地质开发就显得缺乏创新。我们不能否认,在石油地质开发中,国外的相关理论和经验是值得学习的,但是石油地质开发,自然环境的不同,其整个理论基础会有很大的差异。以塔里木盆地石油的存储为例,我国的塔里木盆地有相当的石油储备量,但是塔里木盆地的地质特点是比较特别的,它是古生界克拉通盆地与中新生界前陆盆地组成的大型叠合复合型盆地,这样的地质显然与世界上其它石油储备地区的地质是不同的,所以在此进行石油地质开发,简单的学习国外的理论和经验很难应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创新,如何在学习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吸收,找出适合地质特征的开发方式就变得非常重要。所以,石油地质开发创新的缺乏是目前我国石油地质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之一。
2、石油地质开发设施不到位石油地质开发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有无数个环节,需要无数人员的配合,更离不开基础设施的支持。可以说,我国对于石油地质开发的是非常重视的,但是,目前的石油地质开发设施依然不是非常到位,这为石油地质开发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新的问题。石油地质开发是一项比较艰难的作业,需要面对各种困难,在开发过程中,基础设施的支持是必须的。由于资金以及技术等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的石油开发设施仍然存在不足,这也是当前石油地质开发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对石油地质开发的几点建议
面对当前石油地质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对石油地质开发提出提下几点建议:首先,要注重石油地质开发理论和技术的创新,在理论上创新,才能保证实践的科学性;其次,石油地质开发过程中注意对环境的保护,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石油地质开发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理论是背离的,不仅不利于石油的长期开采,对人类的生存也有威胁;再次,培养一支专业的石油地质开发人才,目前我国的石油地质开采工作相对艰难,在专业招生过程中就遇到招生难的尴尬,而经过了专业知识培训的毕业生也有很多因为怕苦而选择了放弃对口专业工作,所以,真正从事石油地质开发的人才是非常有限的,培养一支专业的石油地质开发人才迫在眉睫,在这个问题上,国家可以提出相关优惠政策和鼓励性政策来吸引学生学习石油地质开发理论知识并从事相关工作。
四、结束语
1.加强环保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环保素质
小学生思想是逐渐走向成熟阶段,思想比较幼稚、单纯,接受事物比较快。因此,在小学生阶段进行环保素质教育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教育教学内容。要抓住有利时机进行环保教育,让学生明确为什么要保护环境,保护环境与人类的关系如何。
我们说,环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在人类的衣、食、住、行等过程中都离不开环境,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类的健康发展。加强环境保护,提高人类的环保素质,势在必行,所谓的环境,就是指人类生存的环境,是环绕于人类周围的客观事物整体,它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这里的自然因素是指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卜社会因素是人类集体因素。自然环境是按照它固有的规律发展的,自然环境的客观属性与人类的主观要求之间,客观发展过程与人类无计划的活动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矛盾,因而自然环境不仅是人类利用的对象,而且也是被人类改造的对象。自然环境在人类有目的有计划地利用和改造过程中,才逐渐被转变为更合适于人类活动的生存环境,而新的生存环境又反作用于人类。由此看来,在反复曲折的过程中,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同时也改造了自己本身,所以说人类生存的环境,即不是单纯的自然因素,也不是由单纯的社会因素构成的,而是在自然背景的基础上通过人们的改造和加工形成的,它凝聚着自然与社会两大因素的交互作用。体现着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的性质和水平,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健康。所以说要加强环保素质教育,使学生养成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环境的良好作风。
2.加强环保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自然知识的学习,把学生引入大自然的环境之中,使学生认识到:人类所居住的地球,自内而外是呈带状构造,与我们关系最密切的是地表几个圈带,它包括岩圈、水圈、气圈三个基本带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交错带上,又产生了土圈和生物圈,它们共同组成了人类的自然环境。为人类的诞生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人类的发展,人的活动远远超过了地理圈和地理环境,向下已深入到地壳,向上已进入近地空间,至于影响它的因素,那就是广阔和地理环境,其核心依然是地面几个圈带。因为只有这里才同时存在着人类所必须的空气、饮水、食物等最基本的物质条件,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等所必须的社会条件。所以说人类是社会环境的产物,又是环境的塑造者,自从有了人类之日起,就开始了人类与环境辩证发展的阶段。
要经过各种形式向学生介绍自然、介绍保护自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更好地珍惜自然、保护自然、保护环境。
3.加强人口与资源教育,弄清两者的辩证关系
关键词:自然科学诠释学解读自然科学诠释学
abstract:thehermeneuticalstudyingofnaturalsciencesisnotnecessarilythehermeneuticsofnaturalsciences,andisnotnecessarilyinagreementwiththehermeneuticsofnaturalsciences.butthehermeneuticsofnaturalsciencesmustbethehermeneuticalstudyingofnaturalsciences.thehermeneuticsofnaturalsciencesmaybephilosophical,andmaybenotphilosophical;andthephilosophicalhermeneuticsofnaturalsciencescanbedividedintotwokinds,i.e.,theontologicalandthemethodological.
keywords:naturalsciences;hermeneuticalstudying;hermeneuticsofnaturalsciences
在讨论自然科学的诠释学问题或诠释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问题的时候,人们有时把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与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肯定等同起来,似乎只要对自然科学进行诠释学的解读,就自然会对“自然科学诠释学”持一种肯定态度。
实际上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因为“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与“自然科学诠释学”这两个表述都可以是多义的。我们首先分析一下“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这个表述。
1、“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的三种含义
“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可以是作为一种实质性判断的“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也可以是作为一种方法的“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还可以是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的“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
首先,“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可以指“把自然科学看作是诠释学的”。
这种含义所表示的实际是一种实质性的判断,即,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一样,都是诠释学的。在这种意义上,“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可以等同于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肯定。
但是,在以下的另外两种意义上,“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都未必就肯定“自然科学诠释学”的正当性。
“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的第二种含义:指一种方法,即,用诠释学的方法来解读自然科学。
用诠释学的方法来解读自然科学,这在逻辑上并不必然意味着自然科学一定就被看作是诠释学的了,正象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人文科学,人文科学并不因此就被看作是自然科学的了一样。
但用诠释学的方法来解读自然科学,可以意味着还能够用其它非诠释学的方法来解读自然科学。也就是说,我们对自然科学有着多种解读方式,而诠释学的解读只是其中的解读方式之一。当然,“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作为方法表述,也可以是有所偏向的,即,虽然我们对自然科学有着多种解读方式,但诠释学的解读是最好的一种解读方式。
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一般认为其本身不能是自然科学式的,而应该是属于哲学或人文社会科学的方式。由于哲学或人文社会科学一般来说又都具有诠释学的性质,或者说,诠释学在一般情况下都会是哲学或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论,所以,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一般都被看作是诠释学式的。
但是,我们也不能否定以自然科学的方式来解读自然科学的可能性。虽然数学式的计算无法把握数学这门科学的本质,物理实验方法也不能把握物理学的本质,但我们不能先天地拒绝对数学的数学式研究,不能先天地拒绝对物理学的物理学式的研究,更不能先天地拒绝以所有自然科学都共用的说明方法或现成方式来对自然科学进行研究。以自然科学的说明方法或现成方式来研究自然科学是解读自然科学的可能方式之一。
然而,如果我们把对自然科学的自然科学式解读在根本上完全排除在诠释学解读之外,或者说,如果我们把“诠释学解读”只看作是解读自然科学的方式之一,哪怕是看作最好的一种解读方式,这都可能是成问题的。因为严格说来,对自然科学的任何解读在本质上都将是诠释学的解读,也就是说,在本质上我们不可能有任何其它的对自然科学的解读方式,即使自然科学的现成方式或说明方法,也在本质上是诠释学的。
由于对自然科学的任何解读在本质上都是诠释学的,所以,“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这样的说法也就因此变成了一种同义反复。这种同义反复就方法论而言是没有意义的,但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说“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仍然是有意义的,而且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展示着一种真理,即,对自然科学的任何解读在本质上就是诠释学的解读。这是“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这种说法的第三种重要含义。
对自然科学的任何解读都是作为此在的人的一种解读,都是在生活世界中的解读,都隶属于人的生存方式。它因而也注定隶属于对存在的理解和解释,隶属于人与存在的相互归属。它必定是人生视域的融合,必定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必定属于诠释学的经验。它肯定也是对ereignis之“音信”的一种“引出”和“保存”。总之,它注定都是诠释学的。
但是,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也因而会随同存在的命运,随同ereignis,而经历种种变化。由此,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也就有可能变成以自然科学的现成方式来进行,以近现代的技术方式来进行,或者说以对象化的方式来进行。如果是这样,对自然科学的“引出”(her-vor-bringen,bringing-forth)式的解读就会变成“逼出”(herausfordern,challengingforth)式的解读,对自然科学的“看护”式的解蔽就会变成强硬的“设置”(stellen,tosetup),对自然科学的逗留式的“保存”就会变成“常备储存”(bestand,standing-reserve)。实证主义者和科学主义者对自然科学的解读就是这样,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对自然科学的研究也正在蜕变为这种解读。
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是存在的命运,但又无视和拒斥形而上学或存在论哲学,从而不承认自然科学诠释学。所以,当对自然科学的解读沦为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的方式的时候,虽然它的解读方式在本质上仍然是诠释学的,但它否定自然科学诠释学的正当性。又由于这是存在的命运,所以我们不能禁止这种解读,也无法禁止这种解读。我们只能“虚怀若谷”、“泰然任之”,让存在的造化或ereignis自行化之。
但无论如何,对自然科学的任何解读在本质上就是诠释学的解读,这是“解读自然科学”这种事情本身的自行显现,自行解蔽,因而是本来意义上的真理。任何科学哲学家、任何科学元勘(sciencestudies)家、任何科学社会学家或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当然也包括任何科学诠释学家,都跳不出诠释学的范围。即使对诠释学抱有敌意的实证主义者和科学主义者,在本质上也是对自然科学进行着诠释学地解读。
2、为什么说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在本质上也是诠释学的?
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尤其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被看作是标准的科学哲学,它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也一直被看作是标准的解读,从而广泛而深刻地影响了一般人对自然科学的看法。在常人看来,自然科学就是实证主义所说的那种“实证科学”。就连努力以诠释学来为人文科学在科学的殿堂里争得一席之地的狄尔泰,在自然科学观上也实际成了实证主义的俘虏。
实证主义强调自然科学的“实证性”。也就是说,科学是对观察材料的归纳,是能够被观察实验所检验或已经被观察实验所检验过的正确结论。即使一个理论或命题不可能被完全证实,它至少也是能够被确证或已经被确证了的,否则就不是科学。自伽利略以来被公认的自然科学就是这样的科学。
这种“实证的”自然科学也就是“客观的”科学,是与主观的东西没有任何关系的,“实证科学”中没有任何幻想的、感情的、愿望的东西,它也与形而上学的“思辨”没有任何关系,它拒斥形而上学,拒斥存在论,拒斥传统意义上的哲学。
由此,实证主义者必然都象狄尔泰一样,否认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自然科学在方法上是对自然界的“说明”,是把具体的观察事实归属到一般规律之下,用普遍必然的数理规律来说明有关自然界的具体事实,因而与诠释学的“理解”方法有着本质的区别。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也都是可以直接观察的、没有目的的、自在的并受普遍必然自然法则所支配的物理事实,因而与人文科学所理解的精神也有着本质的区别。与狄尔泰不同的是,实证主义把“实证的”自然科学看作是唯一的科学,看作是人类认识的最高阶段,把人文科学连同诠释学、形而上学、存在论等都看作是非科学的,或者说是前科学的低级认识,仅仅比神话和宗教略高一筹。
但我们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实证主义否认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为什么它对自然科学的这种解读在本质上却是诠释学的呢?
实证主义把自然科学看作现成的结果而忽视自然科学的历史性,它对自然科学的这种解读所采用的正是自然科学本身所采用的现成方式。自然科学把自然物看成是现成的,实证主义由于把这样的自然科学看作是人类认识的最高形式,因而也以这样的方式把自然科学本身看作是现成的。当它感觉到自然科学的发现过程难以现成化的时候,它甚至就把“科学发现”排除在科学哲学之外,而专注于对自然科学现成结论的辩护或逻辑分析。
那么,这种现成的解读或对象化的说明还是诠释学的吗?
由于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方式正是自然科学对自然的认识方式,所以,“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是不是诠释学的问题”与“自然科学对自然的认识是不是诠释学的问题”显然是一个问题。如果我们说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是诠释学的,那么,我们也必定同时承认了自然科学对自然的认识是诠释学的。由此,我们的问题就变成:“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与“自然科学对自然的认识”究竟是不是诠释学的?
我们要说的是“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在本质上是诠释学的”。“在本质上”的意思指的是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因而,我们的意思是: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是诠释学的。这同时也意味着:自然科学对自然的认识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也是诠释学的。那么,为什么“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与“自然科学对自然的认识”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是诠释学的呢?
根据海德格尔的分析,“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与“自然科学对自然的认识”,作为现成的认识方式,都是此在在世操劳活动中源始的理解和解释的一种蜕变。源始的理解和解释显然是诠释学的,但是,作为理解和解释的蜕变,作为“说明”,这种现成的认识如何还是诠释学的呢?
如果按照狄尔泰的说法,现成的认识或“说明”在方法论的意义上不是诠释学的。但是,我们是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来使用“诠释学”这个概念的。“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的诠释学”所要讨论的是对存在意义的把握。这样,无论是源始的理解和解释,还是蜕变之后的现成认识或“说明”,都属于对存在意义的把握,尽管现成的认识或“说明”是已经蜕变了的对存在意义的把握。另外,正因为现成的认识或“说明”是源始理解和解释的一种蜕变,才表明它是来自于理解和解释的,它因而在本质上归属于理解和解释。作为理解和解释的蜕变,所有现成的认识或“说明”必定与理解和解释一样,最终都是诠释学的。
如果按照海德格尔后期的说法,那么,诠释学就是对(存在或ereignis或诸神)音信的引出和保存。由此,蜕变之后的现成认识或“说明”虽然不是对存在或ereignis或诸神之音信的“引出”和“看护”,但无论如何也仍然属于对存在或ereignis或诸神之音信的“保存”,尽管是非本真的、强制性的“保存”。
近现代科学的现成的认识方式又被海德格尔看作是对象化的认识方式,也就是把被认识者看作是可以控、被预置、被占有的对象,让被认识者始终处于被设置的对象化状态。由此,对象化的认识方式在本质上也就是近现代的技术方式,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方式与近现代科学的认识方式一样,都是这种对象化的、近现代技术的方式。但是,这种对象化的技术方式同时也是以人——实证主义者——为唯一主体的,是作为唯一主体的人——实证主义者——对自然科学的设置、预置、操控和占有。而这种设置、预置、操控和占有又必定始终是以其原有的基本方案或前结构为指导的。实证主义者就是以实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设置、预置、操控和占有自然科学,它对自然科学的解读因而就不可能是纯粹客观、超然和中立的。这种解读注定是诠释学的。
实证主义是伴随着近现代自然科学的产生和发展而出现的,它一方面影响着近现代自然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另一方面又受到自然科学的极大影响。它因而是哲学与自然科学相互对话的一种结果,是视域融合的一种结果。当这种“视域融合”大致定型的时候,也就是当实证主义开始成熟的时候,它对自然科学本身的再“阅读”就正式形成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或自然科学观。
实证主义者解读自然科学的“先见”就是实证主义哲学,而实证主义哲学的要害就是排斥人的其它的认识形式和理性形式,把人的认识甚至人的生存简化为“实证认识”,把“实证认识”当作人类认识的最高的、唯一合理的认识形式。实证主义者就用这种实证主义哲学来强求自然科学,并把被公认的自然科学都看作是这种“实证认识”,而不管自然科学本身究竟是不是纯粹的“实证认识”,也不管在本质上究竟有没有纯粹的“实证认识”。
3、“自然科学诠释学”的多种含义
在分析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的时候,我们同时已经表明自然科学本身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也是诠释学的。鉴别出实证主义解读的诠释学性质以及自然科学本身的诠释学性质,需要生存论-存在论的或形而上学的反思和追思,实证主义天生缺乏这种反思和追思的能力,所以它既不知道自身解读的诠释学性质,也不知道自然科学本身的诠释学性质,它因而否认自然科学诠释学的正当性。
除了实证主义者以外,其它科学哲学学派的代表人物大都在不同程度上认可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比如,批判理性主义的波普尔、历史主义的库恩以及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和自然科学诠释学家等。但是,即使在认可自然科学诠释学的这些学者中,他们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理解也是极其不同的。
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不同理解与对诠释学本身的不同理解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诠释学经历了从古代到当代的不同历史发展时期,形成了不同类型的诠释学,所以今天在我们谈及诠释学的时候,会出现不同意义上的诠释学。大致说来,诠释学的主要类型有:古代赫尔默斯意义上的诠释学、中世纪圣经诠释学、近代作为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诠释学和20世纪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的诠释学。
古代的诠释学直接来自于作为诸神信使的赫尔默斯,主要是通过对自然现象的解读来传达神的消息和旨意,也包括占卜术。中世纪的诠释学主要是圣经诠释学,但由于自然被看作是由上帝所书写的大书,所以对圣经的解读也包括了对自然的解读。如果我们就古代和中世纪意义上的自然科学和诠释学来讨论问题,那么,自然科学诠释学的正当性是不成问题的。古代和中世纪的自然科学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诠释学,古代和中世纪的诠释学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就是自然科学。
但是在今天讨论自然科学和诠释学的关系问题的时候,我们所说的自然科学一般已经不是古代和中世纪的自然科学了,我们所说的诠释学在许多情况下也不是古代和中世纪的诠释学。当我们提到自然科学的时候,我们想到的是自近代科学革命以来的自然科学,这一点没有太大的争议。但是当我们在今天提到诠释学的时候,我们所想到的东西可能仍然是很不相同的,即使排除了古代和中世纪意义上的诠释学,我们对“诠释学”这个词还会有极其不同的用法。
原因就在于,虽然海德格尔和加达默尔已经把诠释学推进到了生存论-存在论的层次上,但与他们二人同时代的甚至今天的许多学者仍然不了解生存论-存在论层次的诠释学哲学,仍然顽固地把诠释学看作是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这一方面是由于海德格尔思想的晦涩和艰深阻碍了生存论-存在论诠释学的传播,加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工作又主要借助于人文科学和哲学史来进行;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狄尔泰在诠释学领域的影响太大了,作为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诠释学已经长久地铭刻在了人们的心中,使得新的生存论-存在论诠释学在许多人的心中一时还难以赢得其地盘。
在自然科学与诠释学的关系问题上,许多人文科学学者或主要讨论人文科学的学者在提到自然科学的时候,往往沿袭狄尔泰的说法,在对自然科学还没有深入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地采用了实证主义的观点,把自然科学看作“实证科学”,从而“先天地”否定了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倒是象波普尔和库恩这样的科学哲学家首先破解了实证主义的迷思,主张自然科学具有诠释学的性质。但是,即使这样的科学哲学家,他们虽然否定了狄尔泰的实证主义自然科学观,却仍然没有能够超越狄尔泰的诠释学范畴。他们所说的诠释学仍然还是作为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诠释学,只不过他们认为自然科学不是实证主义所说的那种“实证科学”,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在“理解”问题上没有本质的区别,或者自然科学的基础与人文科学在“理解”的问题上没有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虽然他们在不同程度上承认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但是他们的诠释学仍然是方法论意义上的诠释学。
波普尔在《客观知识》中说,他想对诠释学做点贡献。但是他的所谓贡献的一个方面,就是把适应于人文科学中的诠释学,经过改造以后再引申到自然科学领域。而他的改造也不是把方法论意义上的诠释学改造成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的诠释学,而是用他的“客观知识”或“世界3”来克服狄尔泰们对“世界2”的迷恋,使主观的诠释学变成客观的诠释学。客观的诠释学以“世界3”为中心,而不是以“世界2”为中心。然而,波普尔的做法不仅仅是远离了主观心理活动,它在本质上更是远离了人的生存本身。更准确地说,波普尔甚至根本就没有达到人的生存的层次,也没有触及到物的源始存在。虽然他的三个世界理论似乎是在提供一种存在论,但由于他的朴素实在论的局限性,他的这种“存在论”在20世纪根本就不能算作是存在论哲学。就他的整个思想而言,他的朴素实在论只是他的批判理性主义的一个非批判性的前提,而他的三个世界理论连同其整个批判理性主义科学哲学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认识论方法论意义上的哲学。与此相应,他的客观诠释学以及他对“诠释学”这个概念的使用等也都是方法论上的。
对于库恩的科学诠释学思想,人们往往给予很高的评价。这是应该的。在科学哲学界,正是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鲜明地展示出了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虽然他在这本著作中没有提到“科学诠释学”这个术语;另外,这本书作为历史学派的代表作,实际上也已经涉及到了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的自然科学诠释学。但是,库恩对于欧洲大陆的生存论-存在论哲学或现象学的诠释学也的的确确是非常陌生的。他是不自觉地触及到生存论-存在论的,而且在他不自觉地触及到生存论-存在论以后,他也一直没有自觉地进入生存论-存在论哲学。当库恩在晚年明确地讨论诠释学问题的时候,他的诠释学概念令人遗憾地仍然还是作为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诠释学概念。这也就是为什么库恩仅承认自然科学的基础是诠释学的,而不承认常规科学研究是诠释学的原因。
在自然科学诠释学家那里,作为生存论-存在论的诠释学终于受到了重视,而且他们也正是在胡塞尔、海德格尔和加达默尔等哲学家的影响下,才明确提出自然科学诠释学概念的。由于超越了方法论的幽禁,他们不是象库恩那样保守和谨慎,而是宣称自然科学自始至终都完完全全地是诠释学的。不过,自然科学诠释学家与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并不是界限分明的两个阵营,前者在分析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的时候,也经常地援引文化的、社会的、政治的因素,甚至有使科学诠释学演变成科学文化学、科学政治学或科学社会学的趋势。劳斯(josephrouse)就把他的自然科学诠释学看作是“作为政治学的诠释学”。总之,在自然科学诠释学家这里,虽然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的诠释学被吸收了过来,但他们的自然科学诠释学并不都是纯哲学的诠释学,而是具有多种不同意义的诠释学。
4、自然科学诠释学与自然科学的常规研究方法
自然科学诠释学的多种含义和不同用法容易引起混乱,尤其容易把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与科学方法论所讨论的自然科学的实际研究方法混淆在一起,从而使得一般的自然科学家觉得自然科学诠释学与他们实际从事的自然科学研究根本不是一回事,或者使他们觉得自然科学诠释学完全是胡扯。所以,有必要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含义和用法加以澄清,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适用范围加以界定。
作为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诠释学强调对精神意义的理解和解释,作为生存论-存在论哲学的诠释学强调对存在意义的理解和解释。在前者那里,对生命和精神的理解和解释是必须从生命和精神出发的;在后者那里,则明确展示出了理解和解释的前结构、诠释学循环、视域融合和效果历史概念。所以,作为生存论-存在论哲学的诠释学显然既超越了前者,又在某种意义上包容了前者。对于自然科学诠释学来说,在方法论诠释学的意义上,自然科学的基础是对宇宙理性、自然界整体结构的理解、解释和说明;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作为人的一种存在方式,自然科学在理解、解释和说明存在的意义的时候,具有自身的前结构,存在着诠释学循环,是一种视域的融合,也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作为生存论-存在论的自然科学诠释学同样也既超越了作为方法论的自然科学诠释学,又包容了作为方法论的自然科学诠释学。
但是,对于常规自然科学研究来说,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的自然科学诠释学并不必然蕴涵着方法论意义上的自然科学诠释学。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常规自然科学研究不是对宇宙理性和自然界整体结构的理解和解释,甚至越是规范的常规科学研究越是完全缺乏对自然的理解和解释。常规科学只是遵循固有的独优方法来解决已经提出的一些具体难题,它必须把原有的理解和解释无形化,并在方法上杜绝新的理解和解释。它更在原则上要求科学家不能搀杂个人的“主观成见”和“感彩”,要求科学家严格遵循“客观”、“中立”的原则。常规科学研究只是在面临困境或发生危机的时候才会重新激起对自然的理解和解释,但这个时候的科学研究也已经不是常规科学研究了。
借用库恩的“科学共同体”来分析,常规科学研究的情况是这样的:如果我们作为第三方来观察两个截然不同且与外部绝对隔绝的科学共同体,就会发现每一个共同体的人都从自己共同体的信念和先见出发来看问题,因而形成完全不同的认识。他们的所有认识无疑都具有诠释学的性质。但是,对于任何一个共同体内部的成员来说,由于他从未接触过其他的共同体或其它的信念和先见,他根本不会承认他的认识具有诠释学的性质。他只是诚实地按照自己共同体的准则和方法去认识所有的事物。作为第三方的我们,很清楚他们的认识在本质上都是诠释学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他们都不是有意识地以诠释学的方式来认识的,相反,他们都是有意识地避免一些“主观的干扰”或“个人成见”,严格地按照他们自己的方法去进行“客观的”、“中立的”认识。对于忠诚的、优秀的共同体成员来说,他们的“有意识地避免”是诚实的,而决不是虚伪的和做作的。也就是说,以“实证的”、非诠释学的方法从事科学研究,这是他们认识活动的“实事”本身。
所以,如果在方法论的意义上说常规自然科学是诠释学的,对于科学家而言,就意味着他们可以“任意妄为”,就意味着否定了科学知识的“客观有效性”。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索卡尔会戏弄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和科学诠释学家,为什么许多科学家甚至非科学家会对自然科学诠释学表现出厌恶和愤怒。
说自然科学在本质上是诠释学的,这决不意味着常规科学研究在方法上也是诠释学的。相反,常规科学研究在方法上恰恰不是诠释学的。越是标准的常规科学家,越是优秀的、杰出的常规科学家,越是在常规研究中远离方法论上的诠释学方法,虽然在生存论-存在论上他的研究活动百分之百地是诠释学的。
今天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是多种多样的。从生存论-存在论的角度看,这种解读的多种多样性正对应着人的生存的丰富多样性。另外,只要不是纯粹的误读或过度的诠释,不管是实证主义的解读,还是批判理性主义的解读、历史主义的解读、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解读等,也不管是以自然科学本身的方式进行解读,还是进行文化学的解读、政治学的解读、社会学的解读、修辞学的解读、神学的解读等,每一种解读都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也都多多少少、早早晚晚地会影响自然科学自身的发展和演变。
但是,每一种解读在本质上都是一种生存解读,我们不能把任何一种生存解读等同于自然科学本身的存在方式,更不能用某种生存解读来强制自然科学本身的发展。我们不能用实证主义来强制自然科学,同样也不能用科学知识社会学来强制自然科学,也就是说,不能把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对常规科学研究的诠释学解读等同于常规科学研究的实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