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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孝道的含义(6篇)

时间: 2025-12-02 栏目:实用范文

传统文化孝道的含义篇1

[关键词]孝道教育青少年德育

传统孝道教育的发展过程及其地位

“善父母为孝”,也就是说孝之本义是善事父母。在中国古代的教育中,“孝”的教育被提到了极重要的位置。传统孝道教育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先秦时期,孝道教育已经理论化,其标志就是《孝经》、《礼记》的出现。西周时期,天子一般要定期察看学校,亲行养老之礼。在太学设宴款待三老,以敬亲尊老的实际行动对太学生进行孝道教育,推行关于孝道的德行教育,要求学生行孝立德。效命国家。春秋时期,孔子融六经之精华集著而成《孝经》。这本被奉为经世宝典的著作,是在原始道德教育基础上集结而成的,是孔子同学生曾参关于道德教育的对白,是一本关于孝道的讲义和教科书。身为师长的孔子对学生曾参讲道:“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出生也。”这句话高度概括了孝在中国传统教育中的核心地位,体现出孝是中国传统教育、社会教化得以产生的根源、起点和基本内容。自秦以后,历代朝廷都把孝道教育作为德育的核心。

两汉至唐代,孝道教育进入了政治化、社会化时期。这标志着孝与孝道教育在中国传统教育中的核心地位得到完全确立。魏晋时期沿袭了汉代的习风,继续倡导以孝治灭下。南北朝时期还运用了由中央监察官出面弹劾和清议相结合的方式,来监督和提高孝道在全社会的实施。唐代的统治者也继承两汉以来重视社会教化、政治表彰的孝道教育传统。

宋元明清时期,由于政府的大力褒奖,孝道在宋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孝子辈出,孝行惊人,单方面强调子女对父辈的绝对服从。孝道教育日益绝对化、片面化、极端化。元朝统治者不重视孝道,但是,由于民间受历朝孝道教化的影响和熏陶,孝道传统并未受到削弱,反而出现了在中国教育史上孝道教育的重大突破,即通俗化、深入化、平民化。在中国孝道教育通俗化方面最具影响的《二十四孝》和《二十四孝图》也产生在元朝。到了明清时代,这类孝道教育的通俗读物越来越多。

传统孝道教育是中华民族教育的起源,是古代道德教育的基础。在儒家思想看来,孝是天经地义的至德要道,是百行之本,万善之先,孝被摆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如今,孝在当代中国的道德结构中绝不可能再处于泛孝和首孝的社会地位,这是因为传统社会是家族社会而今天是公民社会,我们不仅要在家对父母尽孝,还要对社会、团体、人民、国家尽忠、持敬、尽责。家庭虽然在当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仍然有很重要的地位,但与古代相比,家庭的功能、结构已经出现了很大的变化。随着时代的变化,孝作为人类一切美好感情的基础,从“百善孝为先”回到“百善孝为始”之精神地位,孝道教育仍然蕴含着丰富的德育启示意义。

传统孝道教育对当代青少年德育的伦理价值

传统孝道教育蕴含着生活化德育的理念。传统的德育基本上是知识性德育,片面强调国家意志和社会需要。生活化德育是相对于传统德育思想而提出的,是近年德育理论界倡导的一种新的德育理念。近年来,在德育研究领域,许多研究者深刻地认识到德育目标过高、过空,德育内容过于理性、过于抽象,德育途径过于单一甚至违背学生道德心理发展规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既要遵循思想道德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适应青少年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从他们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出发,深入浅出,寓教于乐,循序渐进。德育离现实并不远,相反,它就是生活本身。生活化德育意味着德育过程就是生活的过程。每个人思想品德的成长往往源于对生活的感悟以及在生活中形成对道德要求的认同。生活化德育就是让学校德育从政治化、抽象化、空洞化的说教王国里走出来,回归生活,关注、指导和引导学生的现实生活。

知识的学习是一种理性的学习,是人“脑”的,道德的学习是一种情感的学习,是入“心”的。青少年德育应以发掘中国人血液中固有的孝情来培养高尚的道德为主,不应以外在强加的品质为主,这样才能使青年一代道德观念的形成起于情、发乎心、止于理,学会自觉自愿地进行品德的自我修养。因此,当代青少年德育应从最基本的孝道教育抓起。首先,孝道源于爱的自然亲情,源于子女爱父母的道德感情的推动以及报恩的道德理性。真正的德育是一种唤醒,是一种能够有效诱发和唤醒青少年内在的真善美,激发青少年对生命的感激、对生活的热爱。其次,道德培养有一个由初级到高级、由小见大的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的德育,“假、大、空”的现象司空见惯,基本上不符合儿童、青少年道德形成和发展的规律,许多在儿童时期应该养成的道德品质、行为规范却要到大学里补课,而大学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又因基础没有打好而收效甚微。学校德育课少有敬爱父母双亲等贴近人性需求的教育内容,使得我们的德育空乏无力,缺乏根基。所以,与其先治国平天下,不如先修身齐家,因为直观的东西比抽象的东西更好理解。

传统孝道教育有利于培养当代青少年的感恩情怀。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感恩教育已经迫在眉睫。

孝道的本质是感恩,感恩包括对父母、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的感恩,以感恩教育为主线开展德育工作,孝道教育应是关键,居于基础地位。“百善孝为先”,孝道教育既是感恩教育首先要实施的,同时也是感恩教育的基础。血缘关系和父母的养育都使感恩之情更为自然、真诚。孝道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为一个人的道德发展奠定一种坚实的情感基础。孝就是感父母之恩,并由此推广到对社会、对他人的感恩和爱。

开展孝道教育就是为了改变现代家庭独生子女唯我独尊的心态,让他们对周围给予其关爱的人及事心存感激,从而培养他们的感恩情怀。中国历来是一个重视感恩的国度,自古就有“知恩当报”、“滴水之恩,涌泉以报”之说法。提倡感恩意识并不是一个新话题,可在生活中“知恩不报”者大有人在,其主要原因是社会缺乏一种感恩的环境,具体原因:一是社会转型期,市场中的经济法则被用到社会关系上来,使社会关系易化为物质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是传统道德的退化;二是感恩思想的缺失,也就是认知因素的缺失。俗话说“知恩图报”,只有知道了他人对自己的付出和关爱,才会产生报恩的意识。如果意识不到别人的付出,就不可能产生感恩之心。那么,应从何处着手培养青少年的感恩之心呢?我们认为应从孝敬父母开始。在我们所接受的所有恩惠之中,父母与我们有最亲近的因缘,所以培养感恩情怀从感念亲恩开始是很自然的。结合当今时代的特点进行孝道教育,有助于培养青少年的感恩情怀,帮助和引导他们树立感恩父母、感恩师长、感恩社会、感恩自然的理念,增强他们的感恩意识,让他们懂得感激和珍惜,做到以善意的眼光看待周围的环境,愿意用自己的付出回馈他人和社会。进而增强他们对自己负责、对父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意识。这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传统孝道教育符合构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内在要求。孝道是衍生一切美好品行的基础,通过孝道教育可以培养青少年的家庭责任感、职业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孝道教育可延伸到爱国守法教育、明礼诚信教育、团结友善教育、勤俭自强教育、为民服务教育乃至理想信念教育。家庭有孝,尊老爱幼,其情融融;单位有孝,上行下效,竭忠尽智,事业兴旺;社会有孝,人人抱有一份尊重情怀,社会便会和谐。传统孝道教育是符合构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内在要求。

传统文化孝道的含义篇2

关键词:大学生;孝道教育;意义

一、大学生孝道的界定及其内涵

(一)大学生孝道的界定

孝德作为一种重要伦理道德规范,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具有悠久而深厚的历史积淀,这些对于大学生道德品质培养具有重要意义。今天我们提倡的大学生孝道,包括养亲教育、敬亲教育、感恩教育和孝道观教育。具体而言,我国目前所要建立的大学生孝道是要适应现代社会以及当今青年思想观念的新型孝道,要以人为本、重视人的个性自由和全面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为大学生们更好地接受和实施。从时展的趋势来看,对父母尽孝更注重对父母精神上的赡养,是在自己理解的孝道原则的基础上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自觉自愿的践行自己的孝心。

(二)大学生孝道教育的内涵

作为儒家文化的精神核心,孝道文化贯穿了天、地、人、父、子、孙这个纵向链条,是人际、社会横向联系的出发点,①讲求的是“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②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③。我们今天所讲的大学生孝道,简单地说,包含三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从物质的层面讲,指的是子女赡养父母的行为,时子女对父母衣食住行需求的满足;二是从精神层面讲,指的是子女对父母爱敬之心的体现,对父母真诚感情的流露;三是从法律层面来讲,指的是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和回馈,是子女对父母必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大学生孝道教育的现状

大学生是当代青年群体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被公认为是高素质的青年群体,他们的言行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对同代人的行为也会产生深刻的影响。据笔者调查,从整体上看,当代大学生的孝道主流是健康向上的,对传统孝道有诸多的继承,更值得关注的是,大学生的孝观念里,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三、对大学生进行孝道教育的意义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把家庭美德建设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也强调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敬爱父母,尊敬老人,既是家庭美德建设的起点,也是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切入点,从某种意义上讲,孝敬父母在整个道德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它是一切道德的根本和出发点。

(一)加强大学生孝道教育,有助于完善大学生自身的人格品质

《孝经》开宗明义章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则说:“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在中国人看来,“孝”是一切美德的根本,一切道德和善都源于对他人的P切和爱戴。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孝道教育要顺应历史潮流,把孝德中的忠孝仁爱、谦和礼让、诚信守义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大学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公平竞争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培养大学生的仁爱之心、包容之心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二)加强大学生孝道教育,有助于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

社会成员为了生存和发展,在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一定的行为准则。但由于人的个性差异、不同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矛盾和冲突难以避免,特别是当代大学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在父母的溺爱中长大,有相当一部分人人仁观念模糊,对父母缺乏孝道、对社会缺乏责任感,缺乏尊师意识。针对这种现象,如果从孝道教育入手,加强大学生对父母对老师对学校对国家培养之情的孝心,强化他们的家庭伦理观念、责任心和关爱之心,就可以树立其社会责任心,学会尊重父母、尊敬师长、关爱同学。

(三)加强大学生孝道教育,有利于提高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孝经》论“孝”是“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把“忠”涵盖在“孝”之中。在封建时代,要实现孝的最高要求“立身扬名,以显父母”,很大程度上必须与事君、忠君联系起来,才有可能建功立业,获得荣誉,光耀双亲。正是这种基于孝的忠孝文化,我国历史上涌现了无数舍身忘家而报国的英雄人物,他们成为了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精神财富。孝意识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结晶升华,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在中国历史之中一直比较顺畅地发挥着统导作用与向心凝聚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桂梅.冲突与融合―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现代转向及现代价值[M].中南大学出版社2002.

[2]魏红卫.孝道教育――高校德育的切入点[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年2月26日.

注释:

①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9页

传统文化孝道的含义篇3

关键词:孝道;礼学;传统文化;人文精神

中图分类号:K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0)04-0007-01

《礼记・大学》有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三者之间是一种循序渐进的关系,它蕴含着对道德养成的“阶段性、顺序性”的思考。所谓“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而完善的逻辑程序的根本就是“修身”。

中华民族是文明古国,其传统文化的代表儒家文化的核心,就是“仁”字。孔子说:“仁者,人也。”从字形组合上看,“仁”就是代表两个人之间的人际关系,而这种人际关系所表现出来的主要包括纵向与横向两个方面。纵向上是不同辈分等级,如父母、君臣的相处的哲学,应以“孝”为本;横向则一般为同一辈分,如兄弟姐妹、

夫妻、同事之间的交往之道,应以“礼”为根。笔者将从以下四点入手,对孝礼文化进行一个“阐旧开新”。

一、“孝”与“礼”的“阐旧”

作为两种和而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孝与礼都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有“率见昭考,以孝以享”之句,而在《论语・先进》中孔子就已经提出了“为国以礼”的思想。

中国古代最原初的孝的意义是人们在生产劳动、与大自然的不断斗争中为乞平安而进行的一种尊祖敬宗的祭祀活动,它起源于“原始先民的生殖崇拜与祖先崇拜。”。自西周开始,孝逐渐由宗教向伦理意蕴转化,后经曾子、孟子等历代儒家大师的不断完善,中国孝文化从此得以全方位展开。直至汉代“以孝治天下”开始,历代的统治者为了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无不牢牢抓住“孝”这一治国的纲绳,故《孝经》说:“王以孝治天下也”。而孝也由此“从伦理学进入政治学,把孝作为安邦定国的基础,这是古代中国的治国特色,也是中华民族伦理中的一个传统。”

礼的起源,自于人情,“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盘庚篇》里面所说的礼的原始意涵中包含着礼俗之义,即风俗、习惯的意义,以后转变为一套规范体系、准则体系、仪节体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按照“礼”的规范和原则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是以文明为先导

对社会的政治制度和人的精神道德的综合治理,大大加速了中国社会的文明进程。

二、孝礼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重构

黑格尔曾说过“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然而,在传统生活方式日益解体的今天,其覆盖传统文化的意义世界也在随之消失。但是从伦理的视觉来看,孝道中的孝亲思想不能说是封建社会独有的思想文化,而是一个跨时空的永恒伦理课题,其精华成分,体现了对人类文明的普遍价值。基于此,进入现代社会则更需要对孝文化进行另外一种意义上的重构。对于孝文化的缺失,中国传统道德的人文精神以及由此展开的人文教育无疑是一种必须的补救措施。努力建设和发展当代的文明体系,树立当代社会的时代精神,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努力实现功利价值与人文价值的统一,实现物质、制度、精神文明的和谐发展,在这个过程当中重构孝文化并赋予其时代精神。

三、经营理念:两个综合

社会在进步,人的意识也在进步,要更好地经营一个小家庭、一个大国家,从而更进一步地“平天下”,应该从“两个综合”入手:

第一,孝与礼的综合。

孝与礼文化并不是完全分开的两个部分,二者相辅相成却又和而不同,它们不仅在历史上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与现代文化的交叉中,更清晰地体现出它们的社会价值。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现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到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要能够把忠孝二字讲到极点,国家便自然可以强盛。”

第二,旧义与新知的综合。

传统文化孝道的含义篇4

关键词:和谐;孝道;孝道文化

中图分类号:D6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07(2011)06―0119―04

前言

孝道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中国人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孝道在当代社会逐渐淡漠,传统社会中孝道在维系和谐的家庭伦理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削弱。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市场经济和多元文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导致孝道的缺失或衰落,正在摧毁传统农业社会的社会结构,也使得孝道在农村遭遇了多重困境。许多农村老人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不佳,正在成为关系整个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社会问题。因此,农村孝道文化建设就成为关乎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

由于文化在经济、社会与人自身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文化与经济相互交融,农村孝道文化建设就成为和谐社会视域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在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的基础上,应当明确农村孝道文化的基本内涵、社会功用和当代价值,对当前我国农村孝道文化衰落的原因进行全面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当代农村孝道文化建设的基本对策,以期推动传统孝道文化与时俱进,恢复和重建农村孝道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中国农村孝道文化的基本内涵

百善孝为先,孝道是中国传统伦理的核心价值观念,孝道文化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道德基础,对孝道的强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显著特征。孝是规范父子关系的准则,是中国人最基本的伦理概念。“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孝”被视为万善之本,是一切伦理道德的基础和起点,是修身齐家治国的根本,因而构成中国传统社会的道德基础。

文化是人类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创造的程序规范系统,蕴含着人类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认知图式、思维方式、道德伦理、风俗习惯、历史传统、价值观念,渗透在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维系着人类的有序生存和持续发展。

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孝道文化是人们在谋求生存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人伦关系模式。农村孝道文化是传统社会中以血缘亲情为纽带,以家庭自然经济为基础,以家族为基本单位区分尊卑长幼,规定各个家庭成员不同权利和义务的法则。其基本内容包括赡养父母、关心父母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以孝立身、引导子女传承孝道,等等。

农村孝道文化是农村家庭稳定、和谐以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文化根基。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于尊亲”(《孟子・万章上》),孔子则要求子女对父母不仅要“养则致其乐,更要居则致其敬”,认为“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因此传统孝道要求子女对父母不仅满足其物质生活方面的需要,而且要使父母精神愉悦、心情舒畅、心理健康,并且能感受到幸福。“孝”作为待人之道,不限于自己父母,这其实是一种更深刻的、由敬爱自己的父母推及所有老人和长辈的道德内涵。

传统的孝道文化是家庭自然经济和血缘宗法制度的产物,很大意义上要服从封建专制统治。随着中国社会现代化的转变,传统孝道文化中的家长专制、传宗接代、忠孝合一的道德内涵为现代农村孝道文化所扬弃。

现代农村孝道文化是在继承传统孝道文化基础上,既满足世代农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维系着农村社会生活的秩序,也滋养着民族文化的发育成长,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当代农村孝道文化的社会功用:基于和谐社会视域

农村孝道文化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渗透在农民生产、生活的一切领域,包括认知方式、思维方式、风俗习惯、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精神信仰、也包括农民创造的表达情感的民间技艺和留存文化记忆的建筑等。因此,农村孝道文化也在各个层面上发挥着其社会功用。

首先,农村孝道文化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的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从广义上讲,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其中人与社会的和谐包含人与国家、人与制度、人与组织的和谐。

文化不是一种外在于人的、在历史中自动发生作用的非人格力量,而是多元的人类共同体在特定的时空和特定的社会实践中为了维系自己的有序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创造出来的多层次、开放性和整体性的生命有机系统。文化是维系一个社会团结和睦的重要精神力量,重视发挥文化教育人、引导人的作用是符合文化效能机制的必然要求。农村孝道文化是农村作为一个共同体在其特定的时空和特定的社会实践中维系家庭、社会有序延续和自身发展的文化,是农村思想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任何文化都是发展着的,农村文化也要与时俱进,赋予传统孝道以时代内容,在新的条件下恢复和重建农村孝道文化。

其次,农村孝道文化有利于维系农村家庭的和谐和发展。孝道文化是中国宗法制社会以道理力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是传统中国社会中规范和约束个体与个体、个体与家庭关系的重要手段。孝道文化是中国人特有的一种文化表现,它长久存在于中国的历史之中,是构建于血缘关系之上的一种特殊的情感纽带。作为一种现实的文化形态,农村孝道文化维系支撑着农村社会的有序运行,支配、规范、引导着农民的生存与发展。农村孝道文化的状况不仅关乎农村社会的文明建设,广大农民的生存与发展,也关系到民族文化的发展和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

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社会处于变革和转型的关键时期,然而,在占人口多数的广大农村,农业大国的发展现状仍然没有完全改变,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村转型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是基础,农村家庭的和谐和发展是其不可动摇的根基。在这种意义上,农村孝道文化仍然是维系农村家庭和谐的重要力量。

孝道文化的直接表现就是尊老敬老。“尊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美德。由于有这个由来已久的深入民间的道德观念的影响,总的讲,在我们社会里还是有尊老敬老的风气的。”Ⅲ这种孝道文化传统的保持和发扬,对于中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三、农村孝道文化的现状及其衰落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多元文化对传统孝文化的冲击使得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孝道文化在农村不同程度缺失,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奉献爱心等这些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广大

农村有所淡化,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婆媳关系不和、邻里纠纷不断等不良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和谐。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文化建设和农村社会的发展。

案例(央视社会与法频道《道德观察》栏目):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被儿女赶出了家门,冬天里也没人管,原因竟是为了老人名下的一亩耕地。司法部门和村委会介入调解,却被各个子女断然拒绝。无奈之下,老人只好将儿女告上了法庭,要求法庭给予主持公道。

这样的事例在《道德与观察》节目中并不少见,这也折射出我们的传统孝文化正面临严峻的挑战,原有的“孝”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村不同程度的孝道伦理缺失,影响了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农村孝道文化衰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家庭经济结构和关系发生深刻变化是农村孝道文化衰微的根本原因。原来农村社会普遍的家庭权力(经济权力或者称为财权)掌握在家长(老人)手中,具体来讲就是土地、牲畜、农具、房产等资源都由长辈配置,家长处于家庭全权力的核心和最高位置,子女在一定意义上必须服从家长的安排,其中孝顺是衡量子女的重要指标。而现代社会随着家庭结构和经济关系的变化,农村每个家庭子女人数减少,即使是多子女家庭在各个子女结婚后都“分家”,形成各自的小家庭,家长权力中心的地位不复存在,对子女的约束机制作用消失。另外,随着农业收入的减少或者增收空间越来越小,更多的子女选择进城务工来贴补家用或者自用,这同样改变了农村家庭中资源的配置情况,改变了子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也在某种程度上冲击着农村孝道文化的纽带和凝聚作用。

第二.现代的农村居民缺乏传统的代际互惠观念,年轻一代的农民价值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家庭教育中的孝德教育缺位和家庭结构变化。一方面,农村社会的生育观念逐渐发生变化,不再多生多育,子女也不再是劳动力的补充,更多的年轻一代走出乡土社会,家庭教育中孝道文化断层;另一方面,家庭结构不再是几代同堂,而是小家庭结构成为农村社会的基本单位,孝道文化在代际之间的维系作用被削弱。

第三,社会转型的冲击,新文化运动以来对孝的批判和市场经济对其的冲击。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传统孝道遭到批判,但在这种批判中,却忽略了对其中优秀道德传统的选择和继承,相反,传统孝道文化被贴上封建主义的标签被全盘否定和抛弃。改革开放以后,由于西方思想文化的渗透以及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负面影响,加之独生子女的特殊生长环境,青年人甚至不知中国传统孝道的道德内涵,缺乏对父母的感恩,不能自觉承担赡养扶助老人的道德责任。

第四,学校孝道教育缺失,缺乏培养孝道的方式。教育是培养新生一代,使其实现社会化和适应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也是人类社会生产经验得以继承发扬的关键环节。广义上讲,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狭义的教育,是指与社会教育相对应的学校教育。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学校教育更多的承载着培养社会建设人才的功能,加之对传统孝道文化的批判,孝道教育一定程度上缺失,也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培养孝道文化的方式,这也是农村孝道文化式微的一方面原因。

四、农村孝道文化建设的现实出路及其当代价值

1、加强以孝道为核心的传统道德教育。我们必须重视提高村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民风民俗建设,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养老习俗。“通过经常性地开展‘五好家庭’、‘当代孝子’等评选活动,树立慈父慈母、孝子孝女的典范,基层组织像对待先进人物、劳动模范一样对这些典范予以表彰,社会给予他们崇高的荣誉,从而在农村社会形成一个实践孝道的激励机制。”民风民俗是农村孝道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切实引导农村民风民俗建设,树立尊老、敬老、养老的典型,形成榜样的力量。

2、建立农村孝道规范。孝道文化需要有体现孝道观念和伦理精神的比较完善的规范体系。应合理地、有选择性地借鉴传统孝道,建立与我国农村社会新的发展形势和发展要求相适应农村孝道规范体系。

3、加强农村孝道文化教育。家庭教育是孝道文化得以实现的微观载体,学校教育是农村传统孝道文化升华和传承的有利渠道,把孝道文化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范围,积极开展孝道文化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农村形成孝道文化风尚。

4、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这种制度保障,可以使农村孝道文化超出传统养老主题的局限。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乡村社会也发生巨大变化,人的自我发展、完善和追求个人享受的观念增长了,孝道文化的物质承载功能过强必然削弱其精神功能,导致孝道文化负荷过重和无力承担其功能。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使农村真正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中,孝道更多关注敬亲,成为维系农村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的纽带,这是农村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途径。

农村孝道文化建设的当代价值不容忽视。借鉴传统孝道文化,重构与时代相适应的伦理道德,对正确处理农村家庭问题,调整家庭成员关系,化解家庭矛盾和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满足农民安居乐业的愿望,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农村孝道文化的状况不仅决定着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农民生存方式和发展形态的转型。因此,农村孝道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实践课题。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只有家庭和谐,社会整体才能和谐。农村的稳定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农村孝道文化建设具有不可低估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李瑞环,务实求理(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69.

传统文化孝道的含义篇5

关键词:传统孝道二重性孝道式微孝道立法

中国的孝文化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初始意义指尊敬祖宗,报本返初,生儿育女,延续生命。最早的汉字“孝”,则出现于距今约3千余年前的殷商时代。不过,当时“孝”字仅见于卜辞一处,用于地名。所以,现在还不能断定殷商时代的“孝”字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孝”字,与当代“孝”字含义完全一致的“孝”。根据现有资料,较早的见于《尚书·酒诰》篇,其中有言日:“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意思是说,人们于农事完毕之后,赶着车出外做些生意,用以孝敬奉养自己的父母。《伦理学大辞典》对“孝”的解释是:中国最基本的传统道德规范之一,有三层含义。一是必须孝敬自己的祖先,按时恭敬地祭祀祖先,继承祖先的事业,按照祖先的规定办事;二是绝对服从父母的意志,恭谨地侍奉父母;三是立身行道,效忠君主,立业扬名,以显父母。这一解释是对古代孝道的概括,而在现代生活中,孝道的表现形式可能已经有了一些变化。比如,祭祀祖先没那么勤勉庄重了,服从父母没那么绝对了,光宗耀祖的形式更加多样化了。但如果核心的原则没有变,孝道的现代意义到底在哪里呢?诸如此类问题,无论对传统孝道是采取弘扬重建还是怀疑批判的态度,都必须予以深入思考。在此,笔者略陈己见,以资探讨。

第一,对先秦与后期儒家的孝道应予以区别。孝的问题是儒家整个伦理学说的组成部分,与其他部分以及整个思想体系有内在联系,不可人为地分割开来。同时,孝道的产生、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从自发自觉到强化定型的轨迹。先秦儒家孝道自孔子创立,曾子继承和完善,孟子、苟子等人的进一步补充后,成为儒家最基本的伦理价值信条。其内涵包括家庭伦理和国家政治伦理两部分。到了汉代,由于统治阶层对其加以改造利用并逐渐法律化,其内涵已发生了很大变异,在许多方面甚至背离了先秦儒家的原始初衷。至宋明清时期,孝道在理论上更出现了论证哲学化、教化通俗化、义务规范极端化的新特点,最终成为封建家长制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和后世愚孝的根源。可见,先秦儒家孝道与后期儒家孝道是有很大差异的,故必须将二者加以区别认识。毋庸置疑,先秦孝道从根本上来说是基于血缘关系和宗法观念的产物,一旦形成又反过来为维护宗法社会服务。就先秦孝道而言,确实存在着重葬祭之礼、讲究爱有差别、过分强调父母长辈的权威和尊严、肯定“无违”和“父子相隐”等片面愚昧落后的缺陷,这是应当认真分析并将之加以剔除的。但不可否认,与后期孝道相比,先秦孝道更具平等性、相互性、合理性,其中包含着可资借鉴的合理因素,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安宁、促进人际关系和实现代际关系的和谐、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以及培养人们的爱国精神都具有积极的现代意义。

第二,对传统孝道应采取历史、辩证的态度。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上,孝道在社会生活中有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一方面,它在一定时期内有力地维护着中华民族的和谐发展,凝聚着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关系,维系家庭团结和保持社会稳定,起着特殊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在长期等级制度的社会中,“愚孝”被当作道德楷模,把牺牲子女的基本权利作为道德教条,把压抑人性作为“孝”的必然归宿。故而随着西方启蒙思想的涌入,在新文化运动暨时期,陈独秀、胡适、吴虞、鲁迅等思想家以《新青年》为主要阵地,猛烈地抨击了传统孝道的残酷性、保守性、虚伪性及其危害。与此同时,梁漱溟、冯友兰等现代新儒家则对孝道持肯定态度并给予积极评价,认为孝的伦理可以为今所用,可以进行现代转化,综合创新,弘扬发展。建国以后,受左倾思潮的影响,以《二十四孝图》为代表的传统孝道,又遭到了全盘否定。因此,传统孝道在社会文化和民众实践中,呈现出继承、弘扬与挫折并存的历史命运。当前,我们重新审视传统孝道时,理应采取历史、辩证的态度。要看到孝道本身具有二重性,即人民性和封建性并存,精华和糟粕共生。所谓人民性,指的是孝乃基于人类自然血缘关系而产生的对父母亲人的亲爱之情、敬忠之行。这是一切仁心善德的基础,也是人类对亲子关系普遍规律的合理认识。只要人类亲子关系存在,那么这种伦理感情和伦理义务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并且作为人类伦理文化的精华而具有某种永恒的价值而具有继承性。而封建性,是指孝道在封建社会中被统治阶级拿来作为其宗法等级统治的精神基础,并对此不断加以极端化、专制化、神秘化、愚昧化,从而使人形成愚忠愚孝。以巩固他们的专制统治。诚然,中国传统孝道有过时之处,有维系宗法社会等级制度的痕迹,但讲孝不等于“封建”与“落后”。无人性的孝道要彻底破除,但是孝道精华也不能抹杀和抛弃。我们在评价传统孝道时,一定要对这些有清醒的认识。

第三,对“孝道式微”应持理性的认识。由于社会转型带来的传统道德体系的瓦解,“啃老、虐老、遗老”现象层出不穷,传统孝道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然而,对“孝道式微”的局面我们不应过于惊诧,而应持理性的认识,看到现象背后的必然性:其一,传统孝道的经济基础已经不复存在。我国古代社会是以农业生产为其基本生产方式的,中华文明也是以发源于黄河流域的农耕文明为主的,农耕文明的稳滞性与传承性决定了先人认同耕作经验的权威性。因此,老年人在农业生产中日积月累而获得的生活知识、生产经验、生产技能、智慧,对于年幼晚辈都是极为宝贵的财富。这种“出于对劳动经验的崇拜的祖先崇拜”,一定程度而言,就是农业社会尊敬老人的经济基础和思想的根基。现代知识和经验的获得,已不主要靠老年人的身教口授。年龄已不是权威的象征和一笔宝贵无比的财富了。老年人在整个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中下降,使得“孝文化”基础变得更脆弱了。换言之,我国古代孝道在很大程度上是与长辈的绝对权威结合在一起的。当晚辈的知识结构、资源财富、权力声望都超过他们的长辈时,角色敬重也就转移了。其二,传统孝道的社会功能已经日趋微弱。我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带来家庭结构的变迁,联合大家庭解体,核心家庭占主体,家庭结构趋向于小型化、松散化。两代之间的关系更多地靠亲情力量来维系,“孝”的伦理道德已不再强有力。人们学业、事业的成功,除主观因素外,家庭因素也在社会化过程中更多地让位于社会因素。同时,大家庭的解体与重组,使家庭部分功能弱化,部分功能转向社会。在社会转型中,家庭小生产功能向社会大生产功能转移,家庭教育功能向幼儿园、学校及社会教育功能转移,家庭经济赡养功能向社会保障功能转移,家庭生活照料功能向社区服务功能转移,老年人养老方式也从单纯依赖血缘网走向依赖社会网。由此,传统家庭血缘网络结构的分化减少了人们对传统孝道的依赖程度。其三,传统家庭观念与尽孝观念已经日渐淡化。由于提倡尊重个人独立人格,现代人趋向于事业认同,以个人成就为价值取向,家庭意识逐渐弱化。家庭本位让位于个人本位,使得“孝”的意识慢慢淡化。同时,现代劳动力的流动就业方式,使家庭成员就业区域扩大,人们在职业与地理位置上的分散性,拉大了亲属问的生活距离。多数子女与老人分居,难以像传统农业社会时一样在家中尽孝。此外,不同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造成了两代人之间沟通的障碍,“行孝”也更加不容易了。在尽孝问题上,许多年轻人认为,目前社会资源流向已向老年人倾斜,如果在家庭中还要赡养老人,那么老龄社会的发展是以牺牲中青年的利益为代价的。因为中青年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必须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他们为赡养和照顾老人而付出时间和精力。势必影响其学业和事业,甚至导致下岗。影响其子女的教育和成长。而不少老年人也认为,现代社会的家庭代际重心转移,要求子女尽孝的时代已结束。

传统文化孝道的含义篇6

关键词:孝;党员干部;为官从政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6-0048-02

党的十以来,多次强调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将其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作为中华传统美德之一,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为官从政的重要法宝。《论语・为政》载: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将孝与政相结合,突出了孝的政治功能。自古以来,孝便在促进家庭和谐、维系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今天,人们将孝道文化与社会现状相结合,除了告诫人们要孝敬亲长外,对党员干部为官从政亦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孝自爱身始,孝则不辱亲

《孝经・开宗明义章》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身体受之于父母,是父母乃至先祖生命的延续,一个人无故毁伤身体甚至结束生命,表面上看是自己的事,实际上恰恰是不孝的表现。因此,保护好身体,避免其受到伤害,是行孝第一步。当然,为国家和民族利益牺牲者除外,这部分人不但不违背孝道,反而是更高层次的“孝”。相反,如果战场上临阵脱逃,就会让父母蒙羞、让国家蒙难,那样的话,即使苟全性命也不是“孝”,“战阵无勇,非孝也。”(《礼记・祭义》)

对于为官从政者而言,“不敢毁伤”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即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免受行政处罚等。不要因一时气愤而以身试法,否则,不仅使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还使父母受到羞辱。正如《弟子规》所说“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孝经・开宗明义章》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尽管当代社会已经没有了封建社会那种光宗耀祖的意识,但子女在社会上取得重要成就也是对父母极大的安慰和报答,特别是为祖国和人民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其家族也会引以为自豪。相反,做了坏事,就有可能辱没先祖名声,“如果通过贪赃枉法,索贿受贿,以养其亲……也不能算是孝”[1]43。

要而论之,行孝首先要爱己之身、不让亲人担忧,又要避免辱身羞亲。故孝自爱身始,孝则不辱亲。

二、孝为仁之祖,孝亲至仁民

《管子・戒》云:“孝弟者,仁之祖也。”高诱在《淮南子注・原道训》中,将“祖”解释为“本”,即孝是实行仁德的根本。如果一个人能够对亲人恪守孝道,那么,他往往也会对工作尽心尽责、对国家尽忠竭力,这是由忠、孝本质上的一致性决定的。对于为官从政者来说,在家孝敬父母,才有可能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对人民施以仁爱、对国家尽忠。孝是忠的基础,忠是孝的延伸。今天,“忠”主要表现为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等。孝从家庭层面上升至社会层面,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仁的实现。

孝,就家庭而言,是对亲长之爱;就社会而言,是爱他人之亲的朴素美德,即通过对亲长之爱扩展到爱社会上所有的人。换句话说,仁是由亲亲之爱推广开来的,孝是实现仁德的重要途径。因此,孝不仅是公民个人修身、齐家的基本要求,亦是统治者治国、平天下的必备条件。孔子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朱子注曰:“以己及人,仁者之心也”;孟子继承孔子的思想,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以上皆是说,人应当推己及人,由爱人及于万物,将亲亲之爱、家庭责任上升至民族大爱和社会责任。这正如《论语・学而》所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今天我们讲孝,倡导由孝亲推至仁民,就是要从爱亲出发,继而推己及人,最终实现仁民爱物;对于为官从政者而言,就是要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要而论之,为官从政者若能以爱敬亲长之心来对待他人,必然会实现“近者悦,远者来”或“远者近,旧者新”的理想局面。故孝为仁之祖,孝亲可以推至仁民。

三、孝为廉之基,孝可以促廉

廉,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管子》将其与礼、义、耻一起视为国之四维。古圣先贤知晓廉对为官从政的重要意义,因此十分重视廉德。如春秋时期宋国司城子罕以廉为宝,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亮至死之日内无余帛、外无盈财等等。

百善孝为先,治政廉为首。古代统治者在选任官员时,就极为重视人的道德品行。他们认为,只有在家孝敬亲长的人,才有可能在为官时做到清正廉明。例如,在古代“二十四孝”中,虞舜的“孝感犹臁薄⒔革的“行佣供母”、孟宗的“哭竹生笋”和王祥的“卧冰求鲤”,皆是因孝而获重用的例子;汉文帝的“亲尝汤药”和黄香的“扇枕温衾”等,则是孝子做官时勤政为民的典范。由此看来,我们应当充分吸收孝道文化在党员干部修身立德、为官从政等方面的有益因素,加强对党员干部德的考核,把孝、廉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孝可以促进廉洁,但二者毕竟是两种不同领域的道德,在继承中华传统道德资源时既要肯定又不要盲目扩大传统孝文化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同时,要建设廉政文化,法律和制度的作用不可忽视,优化顶层设计,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形成有效的机制,最终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而论之,只有在家孝敬亲长的人,才有可能为官时做到清正廉洁。故孝为廉之基,孝可以促廉。

四、孝与义相连,真孝含谏诤

在当代社会,孝抛除了忠君的成分,却包含了“义”的内容。“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将其解释为:公正、合宜的道理、道德或行为。它体现在“孝”中就是谏诤。因此,尽孝时应遵循合理合宜的义的原则,即尽孝应合“义”,不义则“诤”之。

孟子曰:“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孟子・万章上》)但倘若对方有错,究竟是曲意逢迎还是以义谏诤呢?《孟子・告子下》给出了答案:“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愈疏,不孝也。”可见,对于长辈不义的言行不但不怨、不谏,反而盲目顺从,就是不孝。因此,对于为官从政者而言,上级有错,下属对其进行规劝,不但没有违背道义,反而是下属的义务。由此看来,就尽孝而言,谏诤比顺从更为重要,当然也更难做到。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尤其应如此,不仅对自己的上级要以义谏之,对下属的批评意见,亦应做到:谏行言听,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孝不等于唯命是从,不义不诤非真孝。即使一些人以行孝为名而陷上级于不义,也不是真孝。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义则从,不义则诤。

要而论之,对于为官从政者而言,上级言行合义则从、不义则诤,避免处在上位的人陷于不义。故孝与义相连,真孝含谏诤。

五、智为孝之方,谏诤则需智

谏诤,要以对方出现过错即“有过”或“不中道”为前提,并且只可委婉劝谏而不能激烈对抗,即谏诤需“智”。《古代汉语词典》将“智”解释为:聪明,智慧。作为“三达德”(智、仁、勇)之首,“智”是取得良好谏诤效果的重要保证。

在一次会议上强调,党内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且指出,批评要讲究方法。每个人都有可能犯错,做领导的亦不例外,关键在于,领导有了过错,做下属的是装聋作哑、为其掩饰还是厉声呵斥、粗暴对待?前者可能为领导日后犯更大的错误埋下隐患;后者则会对其造成身心上的伤害,更有违于“礼”。由此可知,行孝时,不仅需要以“义”辅之,更需要以“智”谏之,尽可能做到情义兼尽至于具体的谏诤方式,《孔子家语・辩政》《说苑・正谏》《白虎通义・谏诤》《风俗通义・过誉》和《后汉书・李云传》等皆主张“讽谏”。那么,何为“讽谏”?《白虎通义・谏诤》曰:“讽谏者,智也。知祸患之萌,深睹其事,未彰而讽告焉。此智之性也。”即下对上不直指其事,而是用舒缓的态度、委婉的言辞,通过比喻和暗示等方法规劝,使其改正过失,最终达到“咎故不生”(《大戴礼记・曾子立孝》)的目的。上级有错,做下属的要以委婉的方式对其进行谏诤,但如果对方不听从,又该如何去做呢?这就涉及“以智谏诤”的另外一层含义,即“直不至于犯,而婉不至于隐”(《王阳明全集・悟真录》)。智者只有在适合谏诤的时候才谏诤,反之则否。具体来说,就是:不可则止、又敬不违。

要而论之,上级有过,做下属的理应劝谏,但要怡色柔声、委婉劝谏,尽可能做到情义兼尽、达到劝谏目的。故智为孝之方,谏诤则需智。

值得注意的是,在F实生活中,我们总是强调下级要尊重上级,事实上,作为领导,亦应当有令人敬佩的行为,即以仁义之心来对待自己的下属。这也就是说,孝不是单向的顺从与尊敬,而是上、下之间一种相互的道德要求,肖群忠先生将此解释为“义务并行互益性”[2]355。“君之视臣如手足”,臣才能“视君如腹心”;反之,“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孟子・离娄下》)。正所谓上慈下孝、上行下效,道理即在于此。

当然,中国古代的孝道文化也有其局限性,比如愚忠愚孝、上下相隐等已不能适应当代社会的需要,但不能因为它的某些局限性而否定其在当代社会的价值。孝从家庭伦理出发,延伸至社会层面,对党员干部为官从政有着积极的启示意义。不久前,包括传统孝文化在内的国学走进中央党校就是一个很好的力证。因此,我们应当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古代的孝道文化进行扬弃,正如所说:“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3]。总之,党员干部为官从政应当从古代孝文化中汲取精华,自爱己之身始、由孝亲推至仁民、以孝来促进廉洁、用智慧进行谏诤,真正让孝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参考文献:

[1]舒大刚.至德要道:儒家孝悌文化[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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