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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的孝文化(6篇)

时间: 2025-12-05 栏目:实用范文

儒家思想的孝文化篇1

论文摘要:孝道被先秦儒家视为“诸德之首”,是先秦儒家人文伦理的基石。本文首先阐述了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接着又对孝道思想进行了辩证的分析,指出孝是一个优弊共存的“杂糅体”,即有其适应时展的合理性因素,又有其阻碍社会发展的局限性,最后指出弘扬先秦儒家孝道思想对于当今社会仍有重要意义。

先秦儒家开创了我国的传统文化,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所构建的孝道观,则是这一传统文化的核心概念,是儒家人文理论的基石。注重孝道,是中华民族由来已久的道德传统,是中国人个人道德的根源。它不但对中国古代社会和民众产生了广泛的思想影响,而且对当今中国仍然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作用。

一、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人际的政治伦理关系都是以氏族、家庭的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因此,中国文化的特点之一便是具有浓厚的血缘宗法成分。一般说来,同一血缘关系的人,为了本氏族的安定和繁荣,需要相互关心、帮助。父母有责任抚养、教育子女,子女应该尊敬、赡养父母。这样,就有了同一血缘关系的孝。

“孝”不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到了私有财产的出现,一夫一妻制使得父子关系确实可靠,且导致承认并确定子女对其先父财产的独占权利的情况下才开始产生的。“孝”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要求子女奉养、尊敬和服从。到西周时期,随着父权家长制的确立,“孝”和以“孝”为主的宗法道德规范最终确立并完善起来。由于周代建立了完备的宗法分封制,建立了以“立子立嫡”的君位传统世袭制为核心的宗法等级制,“孝”的观念及其作用进一步升华,并与政治相结合成为调整和维护政治关系的行为准则。“有孝有德”就成为了西周的“道德纲领”。周代的“孝”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奉养、恭敬父母;第二,祭祀先祖。春秋战国时代诸子之学勃兴,学者们对“孝”有了更深的见解。孔子继承了西周的“孝”观念,并把它系统化,确定为普遍的伦理模式。

在《论语·学而》中,“孝”被作为“仁”之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弟子人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孔子认为“孝”不仅体现在父母生前,最难的是保持到最终。“父母既没,敬行其身,无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矣”。孟子对孝作了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和发挥,认为“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懒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亦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战国后期的墨家认为:以爱亲利亲为己任,就是孝,孝不必图回报。此外,《韩非子》《吕氏春秋》都有专篇论“孝”,战国时还产生了《孝经》,这些文献表明孝道的框架在先秦已经完成。《孝经》把孝与治理国家的政治手段相结合,适应了统治者的需要,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孝的道德观念也就成为中国传统社会最有影响、最富特色的规范之一。

二、对先秦儒家“孝道”的辩证分析

先秦儒家孝道思想有其丰富的内涵,几千年来,它已经成为指导我国人民家庭生活的行为准则。先秦儒家孝道有其合理性因素也有其不合理性因素,对此我们应作辩证分析。值得肯定和提倡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赡养父母。赡养父母的规定表明在以家庭为社会基本单位的状况下,子女对父母应尽的道德义务。这种道德义务是人类种族繁衍的需要,也是人生自然规律发展的要求。当子女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时,父母有抚养他们的义务;而当父母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时,子女则应尽赡养扶助的义务。传统孝道中赡养双亲的这一规定符合人类社会延续发展的要求,反映了人生从小到老的自然规律性,是积极合理的内容,应该继承弘扬。

2.爱亲、敬亲。每个人生下来都离不开父母亲人的养育,在这种养育的亲密关系中,必会自然地形成子辈对养育自己的父母亲人的爱戴尊敬之情,但这种感情害怕时间一长,由于受到多种干扰而被丢弃,因而儒家提倡孝这一文化道德规范,以维护人类的这种美好感情。父母是自己生命所由,也是一切人际关系中最自然、最亲密的人际关系。因此很难想像一个人连给予自己的生命的父母或者养育自己的人都不爱不敬,他怎么能生发对他人、社会、国家、民族的爱呢?怎么会有健全的人格结构和良好品质呢?因此,爱敬父母可以说是人类的一种永恒价值。

3.尊老敬老。儒家把孝不仅仅限于父子关系,而且要求尊重家族中的一切老者尊者。根据“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思想,他们由尊养家庭老者再扩大到尊养社会上所有长者和老人,要求人们不但孝敬自己的父母,而且也要用同样的感情去敬爱别人的父母。尊老的确是中华民族的独特传统,它已经以言语、警句的形式,积淀于中国人的心理结构和潜意识之中,这也是我们中国文化的重要特征。

另一方面,先秦儒家孝道又有其不合理因素,先秦儒家把“孝”作为仁之本,把“孝”看成“诸德之首”,使“孝”这一伦理范畴,在中国封建社会中被强化,其影响是非常大的,其消极作用也十分明显。

1.“无违”之孝道。使家庭伦理表现出浓厚的封建专制色彩,父子之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不平等,产生了权威人格倾向传统孝道讲究“父慈子孝”,但一向讲“子孝”的场合多,讲“父慈”地方少。“子孝”要求儿子对父母尽义务,做到“事父母,能竭其力”,无条件地绝对顺从父母,父亲死后还要尽三年之丧,三年之内“无改于父之道”,这一思想,表现出浓厚的封建社会家长制的意识,父子之间人格上具有明显的隶属关系。这“无违”之孝道,是建立在无条件的服从的基础上,这样的孝道,对维护家庭制度是有功的,却不容易培养出独立的人格。

2.“忠孝合一”的观念,使孝成为封建专制统治的基本道德力量。“孝亲”本是家庭中的道德规范,最初与忠君并无直接关系。到封建社会,地主阶级以宗法式家庭形式组织社会,建立了以皇帝绝对权威为基础的封建家天下。在这种封建等级制社会里,父亲是一家之长,皇帝是一国之尊。对封建家长的绝对尽孝,扩大到国家就是对君主的绝对尽忠。这样,孝亲与忠君便密切联系起来。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也大力宣扬“忠孝合一,移孝忠君”的思想,还提出:孝是忠的前提忠是孝的结果。为了忠,必须讲孝,当忠孝不能两全时,则要求人们“舍孝尽忠”。在当代民主社会,封建皇权统治已不复存在,但对孝具有服务于专制统治特性与历史应保持清晰的理智,防止其流毒影响。还有一些观点,如“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这些封建性糟粕,不管当时还是其后,都应予批判与否定。

三、先秦儒家孝道的现代意义

孝作为家庭伦理规范,有维持家庭稳定的功能和作用。人们用孝来调节家庭关系,使之扎根于家庭、风行于社会,成为人们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在古代,中华民族有着敬老孝亲的良好风气,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弘扬养老敬老的孝道德传统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弘扬孝道思想是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保证

我国是世界上人IZl总数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老年人绝对数最大和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面对这种形势,如何安排和解决好亿万老人的养老问题,将是我国21世纪的重大战略任务之一。其实,家庭养老是迄今为止最古老、最基本和最富有生命力的养老方式,而家庭养老赖以存在的思想基础就是传统的孝文化。传统孝文化中养老敬老的规范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即传统伦理的“孝”成为处理亲子关系的规范和最高准则,成为支撑家庭养老功能的文化价值机制。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出现了日益弱化的趋势,突出的表现就是小辈不养老不敬老。有些子女只顾自己和小家庭的利益,拒不赡养甚至虐待自己的父母,迫使一些老人和子女对簿公堂,家庭赡养纠纷日益增多,有的甚至发展成刑事案件。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积极寻求社会采取措施之外,更重要的是呼唤人们的真情良知。因此,弘扬中国传统孝文化,积极倡导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弘扬孝道思想有助于解决当前家庭代际矛盾

孝,其基本含义就是家庭亲子关系间的道德规范。孝观念最初是基于对人们家庭生活的维护,以一种家庭伦常的形态而出现的。从现代家庭来看,家庭结构和亲子关系较之古代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家庭这种组织形式依然存在,家庭依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中长辈与晚辈之间的关系依然需要调节,所以说孝依然具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和天然基础。

从现实情况来看,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人的尊老、敬老、养老观念在淡化,个人利益观念逐渐增强,许多青年人的伦理道德意识丧失,不孝敬父母、不赡养父母、无视老年人权益,不少老年人不仅得不到子女必要的尊重和理解,甚至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受到子女的侵犯。一些与儿女同住的老人更是承担了繁重的家务劳动。他们生活上得不到照顾,情感上缺乏关爱,不少的老人倍感孤独与绝望。以上种种不孝的现象反映了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代际关系的困境,说明许多家庭尚未真正树立起尊老养老的观念和赡养老人的责任感。因此,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孝观念就显得非常必要。它不仅能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是维护家庭和睦稳定、建设和谐平等的现代亲子关系所必需的。

(三)弘扬孝道思想是提高当代人道德素质的起点

“孝”是亲情之爱,是生生不息的爱心,是形成个人品德之根源,“道由孝生”,孝乃“德之本”,是“立人之本”、“人伦之本”。先秦儒家强调“百善孝为先”,认为孝是实现一切善行的力量源泉和根本,奉行孝道是追求各种美德的起点。人世间诸多美德,都是以“孝行”为基础衍生出来的。孝行源于父母对子女无私的爱,人生之初,最初感知的必是父母之爱,面对的是家庭内成员之间关系,对人的爱心也就首先应该施加于家庭成员的身上,这便是孑L子所倡导的“孝悌”之道,“弟子,人则孝,出则悌”。子女最先从父母那里感受到人间的爱,这种爱必然培养出子女对父母的爱。因此,施爱施敬当从亲始,这是有一定的天然的合理性的。那些提出以家庭道德为起点强化孝道教育,使子女爱父母、爱家庭而逐步发展为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的观点,是合乎道德教育规律的,它是培养个人道德素质的起点,是提高当代人道德素质的切人点,它也是当代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在对少年儿童进行道德教育时,注重培养他们的孝道,以使他们从小具有爱心,形成社会责任感,这对培养“四有新人”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oo3,(9)

[2]肖群忠.《伦理与传统》[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9)

儒家思想的孝文化篇2

关键词:儒家思想;哲学;性德;西方儒学

我在留学英伦研究中国儒学时发现,西方学者对中国哲学某些问题剖析之深刻、占有史料之丰富、治学态度之严谨,的确能让很多中国学者为之感叹。但是,我一直有一个百思而不得其解的问题:西方学者为什么把一些看似明白的问题却变得难以理解了,把本来清楚的概念解释得更加模糊而不知所云了?随着阅读的深入,逐渐发现,有着不同哲学流派背景的人,都试图用自己所熟知的哲学流派的知识来理解儒家思想。于是,在西方就出现了诸如存在主义的儒家思想、人道主义的儒家思想、女权主义的儒家思想、规则主义的儒家思想和德性论的儒家思想等等[1]。面对这种种流派对儒家的解释,即使是儒家的创始人孔老夫子在世,也只有望洋兴叹了。这就促使我开始反思,西方学者在理解儒家思想上究竟出现了怎样的问题?儒家思想的真精神到底是什么?什么是理解儒家思想的最佳方法?要深入回答这些问题,有必要回溯一下西方“哲学”的发展。

一、西方“哲学”含义的发展

中国古代没有“哲学”这个词,“哲学”这个词源自古希腊语,原意是“爱智慧”。在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这种智慧显然对于人的幸福生活而言是必须的。但是随着对基督教的批判和西方现代科学精神的兴起,哲学变成了“科学之科学”,这种意思上的转变暗示了人们对哲学的理解、研究哲学的方法的转变。哲学不再是追求智慧的学问了,而成为建立在一切科学之上的科学,既然是“科学之科学”,就意味着古希腊意义上的追求智慧的学问也已蜕变为一种科学。这种哲学看似是其它科学发展的基础,实际则必须建立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之上。以科学的发展为基础的哲学,其研究方法也相应地受到科学研究方法的影响。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日新月异的,与不同的科技发展阶段相适应,也就出现了令人目不暇接的各种哲学流派。这些哲学流派奠定在不同的科技发展的基础之上,也建立在对旧哲学的扬弃和批判的基础之上,正如新科学技术的发展始终是奠定在旧的科技发展的基础之上一样。各种哲学流派的出现,产生了不同的名词、概念、术语,同时也仍然在新的意义上使用旧有传统的哲学概念术语。于是人们发现,学者们常常是在不同的意义或层次上使用同一个概念、术语。为了能够彼此交流或沟通,人们就必须首先界定自己将要在何种意义上使用一些主要的概念、术语。这就导致了语言解释学的必然出现。换言之,语言哲学的出现是在科学精神影响下的西方哲学发展的必然。因为如果人们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同一个概念,就必然带来交流上的障碍和困难,而造成学术上的混乱状态。

被称为“科学之科学”的哲学,由于必须奠定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之上,因此也就不能超出科学技术的发展,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指导。虽然它可以对科学技术的发展进行反思和批判,但却不能保证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带给人幸福的生活。这就意味着源于古希腊的“对智慧的追求”意义上的哲学逐渐丧失了。这种哲学,不仅仅是要批判现实,而是要为人类的幸福生活提供指导。因此,这种意义上的哲学不是建立在科学精神上的理性思辨,而确实能够带给人幸福的生活,带给人真、善、美、慧的人生;这种意义上的哲学不仅只是面对科技发展所带来的负效应望洋兴叹却无能为力,而是能够指导人们真正解决问题、与病以药;这种意义上的哲学不仅只是对现实的批判,而是能够为现实服务;这种意义上的哲学不仅仅训练人的理性思维的能力,而且是能够使人活得更有人的尊严,并最终成为一个真正全面发展的人。这是哲学本来的固有含义——爱智慧或对智慧的追求。这也应当是哲学所追求的目标。否则,被誉为“科学之科学”的哲学,虽然脱离了“神学的婢女”的地位,却又不可避免地成了“科学的婢女”,面对科学发展的种种弊端除了批判之外就无能为力了。这也是现代以来西方各种哲学流派的一个共同特征。

要改变“科学的婢女”的境遇,哲学就应当回归到它最初的含义——对智慧的追求上。这种智慧是能与病以药的智慧,而不仅仅是对现实进行反思的思辨。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正是在这样意义上而有所发展的哲学。举例来讲,一个人中了箭,如果等我们弄清楚了箭是从何处而来的,是谁制造的,是谁射的,箭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等等问题后,那么这个中箭的人可能早就一命呜呼了。因此,我们需要做的不是去探讨这些问题,而是要想方设法马上把箭拔出来,把中箭的人医治好。如果说,儒家思想是“实用主义”的,正是这种积极意义上的实用主义。

二儒家思想的“实用主义”

中国的传统儒家思想,充满了实践的智慧。这种智慧建立在对宇宙、社会和人生之道的深刻体察的基础上。对这种“道”有深刻体察的人,就是一个有“德”的人。《说文解字》上讲:德者,得也,外得于人,内得于己。[2]也就是说,有德的人就是一个得道之人,亦称为圣人。圣人所具备的德性是每个人都能获得的。说它“外得于人”,是因为对普通人而言,这种德性是可以通过向圣人学习而获得的;说它“内得于己”,就是因为人性本善,这种德是人本性中所固有的,因此,又称性德。可见,儒家哲学并非没有本体论和宇宙观的哲学基础,然而,这并不是儒家思想的着眼点和重点所在。儒家思想是“实用主义”的,是一剂医治社会病症的药方。

那么,儒家的“实用主义”是如何与病以药的呢?从根本上讲,儒家思想认为,社会治乱的根本在于人心,因此,要从根本上达到社会的治理,就应当从人心的治理入手。这一点是有其深刻的意义的。一切社会问题的出现,归根到底,还不都是人心缺乏治理的原因吗?试看今日的西方发达国家,法制虽然健全,但是由于缺乏道德教育,那种在法律管辖之外的反社会行为(如邻里纠纷、青少年斗殴、球迷酒后闹事,砸车偷盗等)比比皆是,社会治安状况令人担忧,而深感警察人员短缺;对下一代缺乏道德教育和引导,导致了青年一代缺乏理想,只知道享受生活,吸毒、酗酒、青少年犯罪等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监狱人满为患;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思想根深蒂固,只有个人、没有集体的概念,更谈不上如中国传统所讲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观念了。所有这些,已经引起了西方一些开明的哲学家开始对什么是“文明社会”的问题进行重新反思。可见,光靠法制和制度的健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的治乱问题。与此相比,重视人心治理的儒家学说在这方面则显然略胜一筹。这也是为什么在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之后,统治者在百家中把以重视人心治理的儒家思想定为一尊的原因之一,儒家思想被历代统治者沿用了两千多年之久,为维持传统社会的安定和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下面试举儒家的孝亲尊师观念来说明儒家思想的实用性。

《论语》上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可见,儒家仁的思想是建立在“孝”这个根本的基础上的。在儒家思想家看来,孝敬是性德,因此,讲“孝”最容易开发本性,使人本具的性德昭显。因此,这个字绝对不能疏忽。理解了这个字,也就理解了儒家思想的精髓。从“孝”这个字的构成来看,“孝”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个“老”字,下面是个“子”字。“孝”这个字的含义就是说,上一代与下一代是一体、不是两个。如果有“两个”这个观念,那就不是孝了。上一代还有上一代,过去无始;下一代还有下一代,未来无终,无始无终是一体。在外国,中国人还保持着祭祀祖先的传统,外国人不理解,问:几百年、几千年前的祖先,认都不认得,还祭祀他们干什么?但是他们不懂得“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的道理。中国人祭祀祖先,这个情存的深厚!远祖不忘,对眼前的父母哪有不孝敬的道理呢?儒家从竖的方面讲“孝”的教育,从横的方面,则讲兄弟之间的“悌”,并把它推广到“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可见,孝悌教育做好了,整个社会的人伦关系就自然井然有序了。

推行孝道责任重大的是老师。因此,孝亲和尊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儒家特别强调尊师重道的重要,强调老师的恩德与父母的恩德是一样的。这在古礼中表现的特别明显。在《礼记》中记载,男子20岁行冠礼。从此以后,他的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亲戚都不再叫他的名了,而改称他的字,甚至连皇帝也是如此,都称他的字表示对他的尊敬。只有父母一生都可以称他的名,还有就是老师也可以称他的名。可见,老师与父母的恩德是相等的。父母去世,要守丧三年;而老师去世,也要守(不穿孝服的)心丧三年。皇帝接见老师,也要降阶,不能以君臣之礼接见,而必须以宾主之礼接见,即皇帝站在东面,老师站在西面。可见,儒家对师道尊严是何等的重视,把孝道和师道看成是教育的大根大本。

儒家讲的孝的内容十分丰富,不仅要养父母之身,而且要养父母之心、父母之志,不能让他们常常担心。如果自己常常让父母担忧,那就对不起父母,就是不孝了。例如,到学校读书,功课不好,让母亲担忧,就是不孝;不敬老师,和同学不能相处,让父母担忧,就是不孝;进入社会,工作不认真负责、不尽心尽力,让父母担忧,是不孝;对长官不尽忠,是不孝,与同僚不能合作,让父母担忧,也是不孝。因此,《论语》上讲:孝就是能够做到“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即父母仅为其疾病担忧,而完全不必为任何其他事情担忧。可见,一个常常怀有孝心的人,就几乎是一个完人了。因此,古代有“求忠臣于孝子之门”的说法,是不无道理的。

从这个地方去观察,儒家思想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德性教育,是为了通过孝亲尊师的教育而达到治理人心的目的,从根本上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最终达到社会的安定和平和人民的安居乐业。这就是儒家思想的“实用主义”。

三西方儒学研究的误区及儒学发展前景

既然儒家思想是“实用主义”的,目的是为了救治社会的病症。因此,它是一种真实的学问,更是一种真实的修身功夫。从个体修养的角度讲,一个人如果能够按照儒家孝亲尊师的理论去修身养性,就能体会到孟子所讲的“浩然之气”,乃至达到性德的彰显,或者至少也能成为坦荡荡的“君子”;从社会国家的角度讲,儒家的教育如果能够得以推行,就能起到移风易俗、和谐人伦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因此,我以为,儒家思想不是设计来为理论家所研究的,更不是能够通过学者式的研究而被人所理解的。因此,我不以为一个“满嘴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的儒学家真正理解了儒家思想。只有从这个意义上,才能理解王阳明提出的“知行合一”理论。正因此,用当代西方哲学的方法来研究儒家思想,只能得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勾画出一些主观臆断的理论体系,而不能发挥儒家思想的真正价值。

儒学讲“本立而道生”,孝悌是修身的根本,而修身又是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根本。儒家的修养方法所求得的首先是根本智慧,根本智慧一得,则所触皆通,一学一切学,一得一切得。这是中国传统儒家、道家和佛家教学的一贯方法。没有这种根本智慧,即使学的知识很多、很深,仍然是南辕北辙,越学离道越远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人对儒学的理解,只是在其原始的阶段。而这似乎也证明了这样一句话,“外国人研究儒学,怎么也比不过中国人自己研究的透彻。”因为他们在方法论上存在着先入为主的问题,总是以西方哲学的求知识的方法论来研究东方的智慧,然而他们自己却很难意识到这一点。因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西方社会问题的日益突出,儒学的价值和它的“实用”性也正在越来越多地为人们认识到。例如,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恩比在以宏观的眼光研究了历史之后,从文化的角度提出了这样的判断:能够真正解决21世纪社会问题的,只有孔孟学说和大乘佛法。20世纪80年代末,一批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巴黎开会,发表了一个宣言,针对世界范围的道德危机指出: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就必须到2500年前中国孔夫子那里去寻找机会。他们的话引起了英国思想界和英国政府的重视,以致把重视道德教育和人格培养的儒佛经典编入到其中学课本之中。他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视和热衷,应当引起我们的深思和反省:中国传统的儒家伦理思想对于治理人心、和谐人伦关系和安定社会方面究竟具有怎样的价值?从历史上看,宋朝的开国宰相赵普“半部《论语》治天下”,功绩卓著,成为历史美谈;被誉为“日本近代经济的最高指导者”、“日本企业之父”和“日本金融之王”的企业家涩泽荣一“一手执论语,一手执算盘”,开创了日本儒家式经营之风,则为儒家文化在现代的复兴作出了活生生的有力见证。当代新加坡政府兼收并蓄,在加强法治建设的同时,特别提倡中国传统儒家的道德教育,自1983年起,在中学三、四年级开设《儒家伦理》课,并且注意通过法律的手段、制度的建设来强化和推行道德教育,这使得其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却没有出现西方国家的种种社会问题和弊端,并成为当今世界上社会治安最好的国家。从古今中外所有这些运用儒家《论语》而成功的例子,启发我们反思儒家思想对于指导我们的人生、社会乃至整个世界的发展究竟具有怎样的价值,也启发我们对什么是真正合理的制度和真正文明的社会进行思考。一个真正合理的制度,不仅仅是提高效率、维护公平的制度,更应当是导人向善、促进道德进步、体现道德精神的制度。从这里,我们看到了西方人对儒家思想“实用”特征的逐步认识,也似乎预示了以“实用”为特征的儒佛教育在新世纪的兴盛。

今天的世界,仍然是西方文明占统治地位的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虽然日新月异,却没有给人带来越来越多的安全感,甚至使人日益生活在惶恐不安之中。这是因为,从世界范围上看,人们离开了道而追求器,离开了体而追求用,离开了根而培植叶,本末倒置,必然使人们日益生活在战兢惕厉之中,使得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没有给人带来幸福安乐的生活,反而带来了更大的杀伤力和危害,使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偏离了一些善良的、为科学献身的科学家们的美好愿望而被到处滥用。

要解决这个问题,科学和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现代西方的种种哲学流派是无能为力的。依靠科学本身不能彻底走出这个怪圈。科学技术能够善用,也能够被恶用。正如刀子可以杀人,也可以防身一样,关键的不是刀子,而在于使用刀子的人。因此,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在于是否应当发展科学技术本身,而在于使用科学技术的人。换言之,在于道德教育和人心的治理。因此,伦理学的任务不应当是对某项技术的可行性和前景进行合理性的预见、论证和证明(其实这也是不可能的),不应成为程序的设计或利益的分配,而是在于教育和培养能够善用科学技术的人。这也就是德性教育的重要性所在,也正是以麦金泰尔为代表的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学家们呼吁要回归到古希腊的美德传统的重要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德教育不是对人性的约束,而正是性德本有的要求,也是人和社会良性发展的必然。

然而,常人或者迷于一时的功利、兴衰和成败,或者迷于一己之利,舍本逐末,只有像孔子和孟子这样的圣人,能够胸怀天下,不管现实的冷遇,不顾现实的名利,胸怀天下,始终为人伦正义而奔走呼号,教人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和平”之理,他们的思想,经过千百年的积淀,仍然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和重要组成部分。直至今天,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仍然为来自世界各国的开明学者所赞叹、研究和津津乐道。这正说明了儒家思想本身的博大精深。

在过去的两百年中,由于科学技术的落后,与西方国家相比,我们确实处在被动和落后的境地,但是因此就得出中国传统文化较西方文化为劣的结论,未免为时过早。这是因为,首先,200年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不过是短暂的一瞬。历史上,华夏民族也有过被外族所侵占的历史。元朝和清朝,分别由蒙古族和满族所统治,但是他们仍然为儒家文化所吸引、所同化,并大力弘扬和发展了儒家文化。在元朝和清朝,用儒家思想治国的君主更是大有人在,而且当儒佛思想兴盛的时期,都是国泰民安、政治相对清明的时期。这就说明了儒家思想,远非人们所理解的蒙昧人们的工具,而是一种具有实用价值的、开显性德的智慧。

其次,儒家思想虽然适应了封建君主专制的官僚体制的需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儒家思想与封建君主专制的人治统治必然联系在一起。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封建君主专制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皇权至尊,“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命为制,令为诏”(《史记·秦始皇本纪》),皇帝的只言片语和诏、敕、令等律外之法为同罪异罚、一人一事一法提供了依据。汉武帝时担任廷尉的杜周就专门观察推测皇帝心意决定刑罚的宽严。“人们诘问他:你既为廷尉,为何‘不循三尺之法,专以人主之意旨为狱’时,杜周回答说:‘三尺之法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时皆为是,何古之法乎?’”[3]他的话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古代所谓的法,是君主之法(俗称王法)。中国古代有关官吏的法律制度(尤其是在刑法制度方面)不可谓不健全,考核制度不可谓不周密,科举制度不可谓不先进,然而在人治的统治之下,由于君权是法之所出,故君权高于法权。中国历代的法律,没有一条是用于制裁君主的,皇亲国戚和高官显贵也可因其身份地位的高低而享有不同程度的法律上的“赦免”特权(如南北朝以后法律中出现的“八议”、“官当”等法律制度),故而再先进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因人而异,甚至随意更改。因此,依靠法律,起不到惩治达官显贵的作用,更无法限制君权。然而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维护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又需要限制君主、约束官吏,因此不得不求助于道德。希望借助于君、臣道德水平的提高达到治理天下、维护统治秩序的目的。

虽然儒家的思想适应了封建专制的人治统治,但是,儒家思想更是针对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而提出的,因此,它具有普遍的价值。这正如市场经济一样,作为一种以市场为主体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既可以促进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效益,也可以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效益。同样,儒家思想中重视道德教育和品格培养、重视从人心的治理出发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的思想,既可以成为封建社会治国安邦的良策,也同样可以为各种不同意识形态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借鉴。儒家思想的这种实用性特征一旦为人们理解和重视,必将带给国家长治久安的太平盛世,带给人民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中国文化热在当代西方的兴起,说明了儒家文化的内在价值,远非人们所理解的是牧民的工具或蒙昧人们的武器,而是蕴藏着一种真正的智慧。合理地运用这种智慧,可以带来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谁能断言,几百年后的一天,西方人不会为中国文化所同化呢?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以及由此带来的中国文化的更广泛的传播,对于世界文明所做出的贡献,将是其它文明所无法比拟的。

在2000年世纪之交的时候,很多旅居海外的“龙的传人”都激动不已,说21世纪是龙的世纪,是中国的世纪。但是,21世纪不仅仅是中国经济、政治或军事的世纪,而更是中国文化的世纪。特别是在9.11事件和英美对伊拉克的战争以后,全世界人民都表达了对世界和平的愿望和企盼,而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和平”为核心内容的中国传统文化使那些要求维护人伦秩序、解决世界冲突、实现世界和平的人们看到了希望和曙光。发展中国、使中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是我们每个炎黄子孙的共同企盼。然而,要避免西方国家在发展中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和道德危机,就必须切实坚持走自己的路,坚持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发挥我们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笔者深信,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以和平的方式而崛起的中国,也将以崇尚和平的文化为世界带来希望与和平。

参考文献:

[1]cua,a.s.,道德视野与传统:中国伦理学文集[m].华盛顿特区:美国天主教大学出版社,1998.

儒家思想的孝文化篇3

主题词:家庭美德孝敬尊老儒家伦理

对于现代家庭关系问题的讨论,笔墨日益集中于夫妻双方关系的处理和协调,这是否意味着现代家庭中子女越来越少地关注对父母的赡养与孝敬问题?易言之,传统社会中浓厚的孝亲观念在现代家庭中还处于何种地位、起着多大的作用呢?带着这个疑问,笔者对当代家庭中子女对父母的“孝敬”问题进行了访谈调查。

调查是在烟台开发区的一个居民小区中进行的。由于地处开发区,集中了许多年轻的和中年的夫妇,与地处开发区的特点有关,这里聚集的年轻人都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较好的文化素质。我们的访谈对象集中于那些与儿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了解他们对儿女的孝亲观念的看法。这些回答似乎反映了某一年龄段(25--35岁)、某一文化层次(大专以上学历)的城市青年(或中年)人对孝亲问题的态度。

在谈及儿女对父母是否“孝敬”的问题时,这些老人的回答大都是肯定的。然而,这些肯定的回答在我们听来,都带有一种“知足常乐”的无奈。在他们看来,能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受到儿女的照顾,就很满足了。而这种满足似乎来自于与那些歧视打骂父母、吃父母的、要父母的、拿父母的儿女的对比。从他们的谈话中还得知,对于洗衣、做饭、照看孩子等家务,他们也都心甘情愿地承担了,目的是为了在自己能干活的时候,不要成为子女的包袱。至于象子女不高兴了,说话时不在乎父母的感受、甚至带有训斥的口吻等情况,他们也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心态接受了。他们的精神生活,更多的是来自于与孙子、外孙的感情交流,而来自于儿女的却很少。儿女也没有很好地意识到应该关心父母的精神生活,而把孝仅仅理解为赡养父母。这与中国传统社会对“孝”的理解相距甚远。

“孝”是传统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容,千百年来一直作为伦理道德之本、行为规范之首而倍受推崇。如孔子的“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第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孟子的“仁之实,事亲也者”(《孟子·离娄上》)、《孝经》上的“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都把孝视为仁、义的根本,“人伦之公理”。后世的思想家和历代统治者也把它当作维护社会伦理关系和政治统治的重要手段,并从不同的角度、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孝”的含义、内容以及各种具体要求。

孝道为什么这样为古人所重视呢?

在儒家思想家看来,孝敬是性德,即本性中所具有的品德。儒家讲人性本善。人性的本善体现在人生而具有的恻隐之心、是非之心、辞让之心、羞恶之心的基础上。而建立在父子亲情这种自然的伦理关系之上的孝敬,最容易体现出人生而具有的恻隐之心等。因此,讲孝最容易开发本性,使本具的性德昭显。儒家仁的思想正是建立在孝这个根本的基础上的。因此,这个字绝对不能疏忽。理解了这个字,也就理解了儒家思想的精髓。从孝这个字的构成来看,孝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个老字,下面是个子字。孝这个字的含义就是说,上一代与下一代是一体、不是两个。如果有两个这个观念,那就不是孝了。上一代还有上一代,过去无始;下一代还有下一代,未来无终,无始无终是一体。在外国,中国人还保持着祭祀祖先的传统,外国人不理解,问:几百年、几千年前的祖先,认都不认得,还祭祀他们干什么?但是他们不懂得“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的道理。中国人祭祀祖先,这个情存的深厚!远祖不忘,对眼前的父母哪有不孝敬的道理呢?儒家从纵的方面讲孝的教育,从横的方面,则讲兄弟之间的悌,又把它推广到“四海之内皆兄弟”。可见,孝悌教育做好了,整个社会的人伦关系就自然会井然有序了。

推行孝道责任重大的是老师。因此,孝亲和尊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儒家特别强调尊师重道的重要,强调老师的恩德与父母的恩德是一样的。这在古礼中表现的特别明显。在《礼记》中记载,男子20岁行冠礼。从此以后,他的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亲戚都不再叫他的名了,而改称他的字,甚至连皇帝也是如此,都称他的字表示对他的尊敬。只有父母一生都可以称他的名,还有就是老师也可以称他的名。可见,老师与父母的恩德是相等的。父母去世,要守丧三年;而老师去世,也要守(不穿孝服的)心丧三年。皇帝接见老师,也要降阶,不能以君臣之礼接见,而必须以宾主之礼接见,即皇帝站在东面,老师站在西面。可见,儒家对师道尊严是何等的重视,把孝道和师道看成是教育的大根大本。

儒家讲的孝的内容十分丰富,不仅要养父母之身,而且要养父母之心、父母之志,不能让他们常常担心。如果自己常常让父母担忧,那就对不起父母,就是不孝了。例如,到学校读书,功课不好,让母亲担忧,就是不孝;不敬老师,和同学不能相处,让父母担忧,就是不孝;蹋进社会,工作不认真负责、不尽心尽力,让父母担忧,是不孝;对长官不尽忠,是不孝,与同僚不能合作,让父母担忧,也是不孝。因此,《论语》上讲:孝就是能够做到“父母惟其疾是忧”,即父母仅为其疾病担忧,而完全不必为任何其它事情担忧。可见,一个常常怀有孝心的人,就几乎是一个完人了。因此,古代有“求忠臣于孝子之门”的说法,是不无道理的。

古代关于孝的有些论述和要求不仅在当时具有进步作用,而且对于我们今天家庭生活的和谐也仍有可供借鉴的内容。从现代社会与现代文明观念出发,儒家所讲的“孝”,其合理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赡养父母。早在《尚书·酒诰》中就提出了“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意思是说,臣民之所以努力种植各种谷物,是为了事奉他们的父兄。农功既毕,牵着牛车将谷物运到远处去贸易,也是为了奉养他们的父母。这里就提出了赡养父母的道德问题。《诗经》上也有很多篇章,一再强调子女应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如《诗经·小雅》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出我腹我”。意思是说:爹生我,娘养我。抚摸我,爱护我,养大长大教育我,照顾我啊挂念我,出门进门抱着我。因此,子女赡养父母,也是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作为儒家经典的《孝经》,更是把赡养父母作为庶人的主要孝道,指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可见,传统儒家伦理对于赡养父母是十分重视的。有时候,甚至超出了道德范围而以法律形式加以保证,规定不孝在法律上要受到处罚。《孝经·五行章》有:“五行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的说法,规定对不孝者要“斩首枭之”。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而其中不孝罪为“十恶不赦”的罪名之一。唐律规定,骂祖父母与父母的要处以绞刑,殴者处以斩刑,从而对不孝的种种罪行作出了更具体的处罚。

第二,尊敬父母。一般人认为赡养父母就是尽了孝道,针对这种看法,孔子说:“今之孝者,是为能养犬马。皆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就是说,仅仅把“养”作为“孝”的标准,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对于养犬马而言,也是“养”,不敬重父母,就与养犬马无法区别了。《礼记·祭义》上也讲,“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事奉父母,重要的是子女从内心发出对父母的真诚的尊敬之情,保证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欣慰,使他们心情愉悦。所以孔子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论语·为政》)。意思是说,事奉父母时保持和颜悦色是最难的。有事情子女去做,有酒食让父兄先吃,这样做就能称得上是孝了吗?对父母和颜悦色,尤其要表现在当父母犯错误的时候,不能发火:“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论语·里仁》)。意思是说,侍奉父母,如果他们有不对的地方,要轻微委婉的劝说,操劳而没有怨言。可见,儒家的孝道把尊敬父母视为孝行的高层次要求。养与敬相比,敬是更根本的。因此曾子说:“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祭义》),孟子也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

第三,“尊老”。儒家把孝不限于父子关系,还扩大到家族亲戚之间,如《礼记·坊记》提出,“睦于父母之党,可谓孝矣”,主张“入则孝,出则悌”,即在家孝敬父母,出外尊敬长者,把家庭敬老观念推广到社会。自汉代以来,儒家的尊老、爱老、养老的伦理观念牢固地扎根于家庭、风行于社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成为人们奉行的行为规范,要求人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而且也要用同样的感情去敬爱别人的父母。

在儒家看来,至少要做到以上几点,才能称得上是“孝”,以这种标准来衡量今天的“孝”子,恐怕有很多人就很难名副其实了。一些在古人看来是孝敬父母的起码要求和必备礼节,在现代许多年轻人眼中无异于“天方夜谭”。实地访谈的结果表明,要使儿女总是对父母保持和颜悦色的“愉色婉容”,已经很难做到了。至于子女偶尔不高兴向父母发点脾气,在一些家庭中已成为“家常便饭”。而这些老人却只是默默忍受了,总觉得比起那些“不肖”子孙而言,自己的儿女已经做得不错了。

受过高等教育的城市子女的孝亲观念尚且如此,一般社会大众、特别是农村子女对待老人的态度就可想而知了。对这一点虽然没有做过专门的调查,但翻开反映老农生活的报刊杂志,亲生儿女(儿媳)打爹骂娘、遗弃侮辱父母、视父母为包袱或保姆等事例随处可见,许多老人凄凉悲苦的生活活生生地展现在眼前,令人目不忍睹。这与中国儒家伦理历来倡导的养亲、尊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曾经影响中国人上千年的孝亲观念的衰退呢?

其一,对传统孝道的猛烈批判,忽视了传统孝亲观念中的合理成分。中国自五·四新文化运动、尤其是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以后的十年文革期间,孝道连同一切封建道德受到了猛烈的批判,人们从不同角度、各个方面揭露了封建孝道的弊端与危害。不可否认,传统孝亲观念是在重视阅历和经验的农耕社会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漫长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受到宗法等级制度的深刻影响,“孝”的内容不可避免地带有浓厚的宗法等级色彩,有许多愚忠愚孝的内容和阻碍现代社会发展的因素。如“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等等。但是,应当明确的是,这些消极的因素并不能代表儒家孝道思想的主流。同时,对儒家经典中的这些论述,也不能作断章取义的曲解。由于一些人对传统孝道良莠不分的批判,造成人们思想上的混乱,在当代社会产生了不良社会后果。

其二,西方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淡化了子女养亲敬亲的义务感。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尤其是西方腐朽价值观的侵蚀,一些人的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等思想意识急剧膨胀,自我表现中心,自私自利。例如有些人受到功利主义的影响,认为,老人只有消费,没有生产,是一种累赘、一种负担,敬老观念日渐淡薄,甚至骨肉至亲,也不喜欢家中有随时需要照顾的老人同住。只有极少数需要老妈妈帮忙看家、煮饭、洗衣服、带孩子的,才愿意与老人同住。再就是父母本身有钱,不构成子女的负担,儿女才乐意与他们同住,亲自奉养。这些人心中只有自我,或放大了的自我,即妻子与儿女,没有父母,不尽人子之责,不赡养扶助父母,甚至歧视、虐待父母。这不但破坏了家庭的友爱和睦,给父母在经济上造成极大困难,在精神上造成极大痛苦,而且败坏了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和敬老传统。就这样,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把儒家的“必养且敬”的孝子标准简化为“必养”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社会上出现了大量打爹骂娘、不顾父母之养等“大逆不道”的现象时,那些尚能赡养父母的人就成为“孝子”。这也就不难理解那些能够受到子女赡养照顾的老人们那种“知足常乐”的心情了。

当然,以上这些现象的产生,也是与我们社会生活的变动和教育的脱节是分不开的。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大力弘扬传统孝德尤为重要。弘扬传统孝德,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这是因为,现在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时期,一些持激进观点的人对曾经扮演过封建道德的孝亲观念能否在现代家庭伦理关系的协调上起到积极作用持有怀疑甚至否定态度。

那么,在当代中国弘扬传统孝亲美德的根据和价值在哪里呢?

从道德的发展来看,社会主义道德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对过去人类一切优秀道德的继承与发展。社会主义道德必须根植于民族的传统道德。社会主义道德并不是简单的肯定或否定,而是弃糟取精。尽管传统道德中含有其时代的阶级的局限性的内容,但又有其不可忽视的超越时代的可继承的内容。例如,传统孝道中的养亲、尊亲美德,一方面有利于维系人类的种族繁衍,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有其客观物质的基础;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和睦亲情,维系人类家庭,是血缘亲情的自然表现,具有主观心理的根据。又如传统孝道中的敬亲、尊老美德,强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把孝悌作为仁之本,“爱人”首先从爱父母做起,然后爱其族人、爱其长上、爱其民族、爱其国家。这种推己及人的自然亲情,符合人的认识与情感发展的规律,易于为人们所接受。试想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敬爱的人,怎么可能让他真心实意地去爱他人、爱民族、爱国家呢?可见,弘扬敬亲、尊老美德,有助于维持社会秩序,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因此,孔子有“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作乱者鲜矣”(《论语·学而》)的说法,《孝经》上也有“长幼顺故上下治”的说法。可见,孝亲观念的教育是维持良好的社会伦理秩序的根本。而当代西方国家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法治相对健全的情况下,仍然出现了犯罪率激增、少年犯年龄下降等现象,无疑与夫妻关系失调、家庭崩溃、父子失教的状况有关。

儒家思想的孝文化篇4

关键词:儒家文化和谐校园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8(a)-0008-01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十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儒家文化中,有很多内容体现了和谐社会思想。如《论语・季氏》中:“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这是孔子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思想。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职能,所以高校不仅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其本身也是构成和谐社会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高校要积极汲取传统文化精髓,构建文明和谐校园。

1文明和谐校园的主要内容

和谐校园主要表现在教育环境的和谐、师生关系的和谐、自我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和谐等。具体说来,和谐校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第一是校园主体自身,即教师、学生身心的和谐;第二是校园主体之间,即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等关系的和谐;第三是校园主体与客体,即人与环境的和谐等。

2以儒家文化精髓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在儒家思想中,很多观点对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2.1学习儒家文化,加强个人道德修养

和谐人生是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富足了,但精神家园逐渐丧失,如果每个社会成员都有较高的文化道德水平,社会的文明和谐程度也会得到提高。在学校也是如此,如果每一名师生都能不断提高自身思想品德修养,去追求高尚的人生境界时,就能够达到人生的和谐,进而促进校园的和谐。

儒家思想代表作品《大学》讲的就是初学入德的道理,它的核心观念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修身是儒家思想的基本理念,其寓意在于教人如何做人。《大学》中有“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平天下。”具体说来,有“修己以敬”,即对他人尊敬的同时,对自身严格要求。修身还要谦虚好学,“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校园主体自身的和谐,也就是教师和学生身心的和谐是和谐校园的一个重要内容。学校可以通过思政课堂、学生活动等形式,在学生中开展个人道德修养教育,教育学生严于律己,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人生,达到道德的较高境界,努力做到“贫而乐,富而好礼”,即使贫穷也能活得快乐,即使富裕也能遵守礼法。弘扬《论语》中“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醒也”的思想,教育学生遇到贤能的人要想到向他看齐,而遇到不贤的人能够自我反省一下。如果每个师生都能经常自我反省,用严格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他们自身会越来越和谐,自身和谐可以促进人际关系和谐,这将为和谐校园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2传承儒家“孝”思想,促进家庭和谐

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孝”占据着重要地位。《孔子家语・弟子行》中有:“孝,德之始也;悌,德之序也。”即把“孝”作为道德修养的起点。《论语・为政》中有“今之孝者,是为能养犬马。皆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已经意识到,仅仅把“养”作为“孝”的标准,是远远不够的。事奉父母,重要的是子女从内心发出对父母真诚的尊敬之情,保证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欣慰,使他们心情愉悦。《论语・里仁》中有,“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这句话是对“孝”更深层次的解读。作为子女,在父母生日时,一方面要为父母感到开心;但另一方面,还要为他们感到担忧,担忧父母年龄越来越大,身体越来越差,子女能与父母共同相处的时间也越来越短了。

现在的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在父母的无私付出中,习惯了被爱,却往往忽视了如何去爱人。高校可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在学生中开展《弟子规》等国学经典学习活动,使学生对如何孝敬父母有更深入全面地理解,在“孝”思想的指引下构建和谐家庭。同时,由爱父母推广到爱他人,以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周围的人与物,进而促进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环境的和谐。

2.3恪守儒家诚信思想,构建和谐人际关系

儒家思想中,特别注重诚信。“诚”体现着儒家伦理思想发展史几千年的基本道德内涵:“真实无妄,真诚不欺”。《中庸》强调“君子诚之为贵”,“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古代的先贤认为做人的完美标准就在于严格自律,提高自身修养,顺应天道,体悟天道,进而达到“天人合一”的道德境界。诚的重心在“我”,即“内诚于心”,作用在于约束自己。“诚”的外在体现即“信”。“信”在儒家伦理思想史上与“诚”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信是儒家基本道德规范“五常”中的重要内容,其基本内涵是诚实不欺,遵守诺言。《论语・子路》中孔子说:“言必信,行必果”。“信”是指“使人信任”,其重心不在自己,而在“他人”,即“外信于人”,其作用在于规范人际秩序。“诚”是“信”的依据和根基,“信”是“诚”的外在体现,二者相互贯通,互为表里。一个人内心不诚,便无法使人信任;相反,一个不能取信于人者是无法证明其待人之诚的。《张载・正蒙・天道》中有“诚故信,无私固威”。非诚无以示信,非信无以明诚。为人处世应该做到诚实守信,才可以取信于人。

高校教师要坚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文明执教、诚信育人,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学生也要强化诚信意识,养成诚实做人、诚信做事的优秀美德。

综上所述,儒家的“孝”思想、“诚信”理念,以及对个人道德修养的有关论述,为构建文明和谐校园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文化资源,高校应汲取儒家文化中这些优秀思想,将其内化为一种情感,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创新的思维方式,结合现时代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其在构建文明和谐校园中的积极作用,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儒家思想的孝文化篇5

[论文摘要]儒家不仅包含丰富的道德内容,也包含宗教内容。儒家认为,人死后魂魄分离,通过招魂仪式可以让死者复活;人类生活的现实世界是快乐的,人害怕死亡;孝道是对在世父母、长辈的尊重,通过祭祀祖先以期盼先辈们获得再生

传统的儒家观点过多强调其道德内容,忽视其宗教内容。儒家产生于崇尚礼治的鲁国,夏、商时代,黄教盛行。到了周朝,虽然身教仍然普遍,但人们开始崇尚礼治,注重对人的关怀,认为国家稳定需要贫民生活安定,行为尊崇一定的规范。儒家理论就是对当时鲁国人行为规范的系统化、理论化。儒家理论两千年不衰是因为他规范的行为准则对人类具有普遍意义。有人认为在传统的儒家文化国家,儒家文化的影响力正在下降。笔者认为,儒家文化的道德内容适合农业社会的生产关系。到了工业社会,必然要有新的道德内容来丰富和发展儒家文化,但这不等于儒家文化的消失。而儒家文化的宗教内容至今仍深深地影响着东北亚洲社会。

本文浅析儒家的宗教内容,使我们更加全面地理解儒家,并以此为基础,创造出新的儒家道德规范以适应现代信息社会的要求,为全球化的人类找到共同的道德标准。

一、神、生、死

l9世纪中期以后,西方文化的大量涌人对东北亚洲国家(

孝道中涉及现在是自己、过去是父母祖先、未来是子孙。孝道中总是晚辈孝敬长辈。一个人是先辈的复制品,先辈又是他们先辈的复制品。由于一个人是他先辈的另一个自己,也就是他父母或祖父母的另一个自己,所以,他存在时他的先辈也存在。换句话说,他一个世纪前活着,他很多世纪前就活着。甚至可以说从生命的开始他就存在。如果可以用生育后代这种方式继续一个人的生命,一个人死后就能复活。为逃避对死亡的恐惧,他们寻找到了一种缓解恐惧的解释。他们发现他们很早以前就存在并有可能永远活着。这样就不再害怕死亡了。

当然,这种对死亡和死后的解释与生命的理论是自相矛盾的。由祭祀祖先、孝敬父母、养育后代三个部分组成的孝道是理论上的生活。是一种表达永久生存的愿望,一种宗教理论上的可能性。儒家的死亡观认为,人是一种可能永久活着的生命。死者的魂在上界漫游,而魄在下界游荡。但通过对死者魂魄的召唤仪式,魂会回到期盼的世界。此外,魂可以附在后代这个复制品上继续留在这个世界。这样死亡就不再可怕。家庭和后代的存在也就是自己的存在。这就是东北亚洲人修墓并热切盼望后人来扫墓、纪念的主要原因。他们认为菩萨或者其他的神对死者都没有用。修墓是儒家思想,而与东亚流行的佛教没有任何关系。

人们普遍认为,儒家是东北亚洲人的指导思想。东北亚洲人相信灵魂的存在、使用黄教召唤死者灵魂。这对建立儒家理论起到一定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东北亚洲人容易接受儒家教诲的原因。东北亚洲人的信仰至今尚在,如至今流行的祭祀祖先活动。在日本新兴的宗教里,赐福于新生儿或从背后赶走恶魔的净化仪式在日本仍很流行。

值得提出的是,祭祀祖先的行为并非来自佛教。佛教认为,除了进入极乐世界者,人死后的灵魂必须悬挂7个星期,而本身并无任何意义的尸体就焚烧了。在这49天里决定这个死者在另一个世界里的地位。这种地位取决于他在有生之年行善作恶的程度。据说多数死者在这段时间能重获新生。但也有的魂被送进地狱成为恶鬼或再生成各种动物。所以,死者的亡灵在49天内必须有个去处。从理论上讲,第5o天以后,死者的灵魂就不存在了。因此,修墓等祭祀祖先的仪式尽管现在佛教徒里随处可见,却与起源于印度的佛教无关。东北亚洲人如此强烈地信仰灵魂的存在,以至使佛教传人东北亚洲各国后变成了贴附有儒家死亡观的东亚式佛教。基于东北亚洲人的这种信仰,儒家因此创造了祭祀祖先、孝道的思想。

三、孝道中的宗教含义

孝道的内容之一是孝敬父母。父母活着时,孝是一种礼仪,如为父母祝寿、婚礼中拜父母都是用仪式表达对父母的孝。父母故去后,孝表现为祭祀父母。祭祀活动形式上就源于儒家以前的黄教。因此,孝本身就包含有宗教内容。在长期的尽孝习惯中,产生了家庭伦理,家庭伦理又是周礼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儒家的思想内容之一。

儒家家庭生活里的重要仪式包括纪念生日、婚礼、葬礼和祭祀祖先。其中最重要的是葬礼。葬礼的质量和水平成为其他礼仪标准。父母去世是最悲伤的,因此,父母的葬礼也就最庄重,而家庭其他成员的葬礼则相对简单些。各种礼仪如生el、婚礼、葬礼和祭祀祖先都以伦理为基础。伦理是各种礼仪的内在约束,礼仪形式总是在伦理的制约中。在各种礼仪活动中,个人情感的表现都将受到限制。比如,在举行葬礼的地方绝对禁止欢歌笑语。

儒家思想的孝文化篇6

[关键词]《孝经》;中韩;道德发展;意义

[中图分类号]B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1763(2015)03―0132―06

Abstract:TheClassicofFilialPietyillustratesthecorecontentsofChinesetraditionalmorality,namelyfilialpietyandmorality,whichisoneoftheessenceofChinesetraditionalculture.Ontheonehand,itshapesmoralcultureinancientChinesesocietyintermsofpersonalityqualityandbehaviorpattern.Ontheotherhand,itdeeplyaffectsspiritualityandmoralorientationofChineseneighbors,especiallyKorea.Therefore,inthecourseofmodernizationtransformation,itbecomessourcesofimportantspiritstoalleviateinfluencesfromindividualismvaluesofwesternpeople,tosolveproblemsonmoderncivilization,andtobuildaharmonioussocietyforChinaandSouthKorea.

Keywords:TheClassicofFilialPiety;ChinaandSouthKorea;moraldevelopment;significance

梁漱溟讲过:“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深有所知。”[1](P23)《孝经》是中国儒学的重要典籍之一,是儒学论述“孝道”和“孝治观”的开山之作,是孔子及其门徒的重大文化贡献。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深深地烙制着《孝经》的精神影响和理念价值。《孝经》所倡导的孝文化以明确“父子”、“君臣”两伦为核心构建伦理秩序,达致立身行道、孝敬父母、扬名显亲、移孝为忠的行为规范取向,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教化作用,至今仍流淌于华夏子民的精神血缘之中,历久弥新,并强烈地影响着东亚尤其是朝鲜民族的文明进程,成为其重要的文化品质与精神价值。

一《孝经》的思想要义与中国的道德文化

何谓“孝”?《辞海》解释如下:①古代的道德规范,儒家指养亲、尊亲;②指居丧,如守孝等;③指保育。中国专门研究《孝经》的现代学者姚淦铭认为:“吾人一切所作所为,都愿对往古来今的祖宗(以至于天子)与子孙负责,以护持此继世不绝的大生命的心情,便叫做孝。”[2](P204)这些注解和解读表明,孝的实质是对血缘职责关系的一种社会文明化的规则申诉,从家的秩序和谐达致整个国家社会的秩序和谐。

因此,孝文化的生发与人类血亲关系紧密相关。古代中国孝的观念衍生于“生殖崇拜”与“敬天祭祖”之生活活动中,“其初始之意就是对祖先的崇拜和希冀祖先的庇佑。至商周时代,孝逐渐成为礼规,及至周初的周公治世,主张礼治,“孝”被称为“天赐民彝”,“不孝”则是“元恶大憝”,(《尚书・唐诰》)孝成了社会生活道德的核心规范。

儒学创始人孔子是孝文化理论基础的奠基者。孔子秉持唯心主义先验论立场,将“养”、“敬”、“礼”、“无违”、“色难”等孝道解释成人之本性,是先天赋予而非历史发展使然,因而是必须遵守而不能违背的外在必然,须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慎言谨行,谓之孝行。在《论语》中,孔子对这种孝行从不同层面进行了规范,如“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论语》中有十九处出现过“孝”字及其阐释的内容。这些阐释和提炼使过去主要源于血缘图腾宗教式的“孝心”嬗变为遵守国家法制化伦理并为家族、国家的和谐秩序服务的“孝礼”,“至孔子,使孝从宗教意义转化为纯粹的伦理意义,从宗教道德转化为家族道德”。[3](P9)

汉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指导思想对儒家“孝”文化的传播和推广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董仲舒从宇宙神学目的论出发,以“天命人伦”阐述了孝子忠臣的合理性,以神学世界观说明了孝是先天的客观道德观念――“孝者地之义也”,“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4]自此,“孝”开始成为封建家长制度的思想基础。汉以后,汉唐倡导孝道实践,宋明理学、心学更是极力推崇孝道,将“孝”与理学、心学结合,强调树立“三纲五常”的“明天伦之本”,使孝不断地理性化、教条化甚至神秘化。可以说,《孝经》及其宣扬的孝道不仅是两千余年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伦理道德规范,而且是历朝统治者的治国和治世圭臬,各个时期官学都将《孝经》作为教育子民,传播孝道,巩固守法家长制度,维护王权统治的经典范本。

《孝经》(今文经)共有十八章内容,基本精神有两个,即“至德要道”和“孝为德本”。所谓“至德要道”,是阐明孝乃是人之为人的最高尚的品德,是人之立身的根本道理,因而也是帝王治世的政治法宝。《孝经》认为,“孝”乃先王治世瑰宝,也是人之本性的内核之一,是人之道德的最根本体现,同时也是天地运行法则和规律的表证。所谓“孝为德本”,即认为孝是道德之根本,它包括两个意义:一是从个体角度看,“德本”体现为个人的道德根基;二是从群体来看,“德本”是民族文化的灵魂和精髓。在《论语》中孔子这样说过:“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者也,其为人之本与!”(《论语・学而》)孔子认为,无论是天子还是百姓,“孝”都是不可或缺的道德规范,甚至是人的道德之根本。《孝经》认为,人在社会生活中尽管有贵贱之分,有生活方式和境遇之别,因而行为的方式有异,包括行孝的具体行为不同,但“尽孝”的内容实质和目的追求却是共同的――“善事父母的五要”:“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5](P301)“五要”体现了子女对待父母的五种至真至善的情感――照料父母起居应表现敬意深情,供养饭菜应表现愉悦,看护生病父母应体现忧虑之情,当父母亡故时应表现哀痛感情,当祭祀父母一定要有肃穆庄重之神情。除此之外,孔子还对儿女对待父母的过错给予说明,在《孝经》的《谏诤章第十五》中,孔子作了如下说明:“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6](P14)他要求当父母言行有过时,作为儿女应该及时劝谏,这不但是孝行的体现,而且还应该推崇和提倡。

以孔子为宗师的儒学以及中国传统文化之所以极力推崇《孝经》及其孝文化,是因为孝的精神理念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能够通过启迪人之天性后教化推演至社会整个生活,达致事亲、事君和立身三个目标,正如《孝经・开宗明义章》所言:“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6](P2)

所谓事亲,即对父母长辈的敬重和热爱,它是最基本的孝行,也是孝行的立足点,它要求做到如下几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7](P1)“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7](P211)其根本要义就是父母生时孝敬,让父母长辈尽享天年,安度晚年。

所谓事君,即对君国的忠诚与勤政。儒生们将血缘伦理的孝转化成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忠,认为两者是相通的。曾子说:“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忠者,其孝之本与!”[8](P92)它要求人们“进思尽忠,进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9](P153)由此,孝道在很大程度上政治化,以孝劝忠,父权与君权统合一体,贯穿着“三纲”理念。

“孝”的最后一个目标,也是终极目标,则是“立身”,亦即扬名后世,光宗耀祖。儒学认为,“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10](P171)这实际上是儒学倡导的“内圣外王”的君子型“大德”人格的承续,正如《中庸》所言:“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中庸・第十七章》)

经过两千多年的宣传教化,“孝”的这些目标凝聚成社会生活中的孝道孝德,成为中国人非常重要的个体道德品质特征和作为民族的一个重要整体性特征和行为规范。徐儒宗在《人和论――儒家人伦思想研究》中指出:“儒家提倡的‘孝’,是中国人的重要的传统道德之一,是中国社会的上至天子、下至庶民所共同具有的最基本的一项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而这种孝道观又是中华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最大的文化特质。”[11](P192)对此特质,黑格尔也为之惊叹:“当我们说中国哲学,说孔子的哲学,并加以夸羡时,则我们必须了解所说的和所夸羡的只是这种道德。这道德包含有臣对君的义务,子对父的义务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义务。这里面有很多优良的东西。”[12](P125)

二《孝经》及其蕴涵的孝理念与韩国的

道德教育发展

孝道是中国道德的首要和优秀文化传统的代表,不仅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和文化化育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对中国的一些邻国尤其是东亚的韩国的文明进程产生过悠久而深远的影响,成为韩国传统道德文化中的重要思想来源和组成部分,构成朝鲜民族重要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范式。

《孝经》及其蕴涵的孝道理念在公元七世纪左右传入韩国,至今已有一千三百余年。一千多年来,经过官方与民间的不断传播和宣教,孝文化观念逐渐地融入于韩国社会生活,成为人们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和恪守的内心信仰甚至幸福目标追求,至今仍深深地影响着韩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孝经》在新罗文五十二年(公元682年)正式成为当时的新罗国的国学教授课程。它不但作为“用训童萌”的教科书,而且成为公私之学的必备书目,熟读《孝经》成为科考选才的标准尺度。朝鲜英宗年间,作为《孝经》朝鲜版简读本和展现中国儒家孝德精粹的《孝经小学抄解》刊行,在朝鲜半岛伦理教育方面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朝鲜18世纪著名哲学家、思想家茶山丁若_在其所著的《与犹堂全书》对“孝”的内涵和价值理念给予了系统的解读并大力倡导践行,对孝文化在朝鲜半岛的传播和教育具有特别的意义。丁若_以“实学”为立场,反对儒学者“空理空谈”,主张结合实际研究学问,以达到“利用厚生”尤其是用于和谐日常家庭睦邻生活之目的。在《广孝论》一书中,他突破了儒学以孝劝忠的旨趣,把归属于政治范畴的“忠”从家庭伦理中剔除出去,强调“善事父母为孝”,主张家庭内部应当“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顺”,邻里之间则应“有无相资,缓急相倚,患难相救,疾病相扶”,从而扩大了“孝”的生活应用范围,赋予其新的内涵。而位列朝鲜半岛古典文学三大传之一的《沈清传》通过孝女至善至孝的故事,把孝文化推广到社会各个层面。“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由此,《孝经》已经成了一切善行美德的根源,它已经不单单是孝“孝”之经,还是导“善”之典,致“美”之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诸多变化,在迈向开放与个性自由主义的现代化过程中,韩国遇到了现代人的道德教育困境:西方个人独立平等式的家庭文化和邻里共处理念强烈冲击着“长幼有序”的传统家庭观念和“亲如一家”的邻里关系。在对待父母,养育子女,邻里互助相望等方面渐渐出现了“自由”、“平等”、“人权”等文化内涵的影响,优良孝文化传统不断受到严峻的挑战。面对现代化转型过程中文化冲突带来的家庭邻里人际关系矛盾问题,韩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特别重视优良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光大,高扬孝道孝德精神,把孝文化当作消解中和西方现代文明中疏离家庭、淡化社群、推崇个我的原子主义生活模式和人际关系等文明的重要价值武器。

今天,孝道教育在韩国主要通过三个途径来贯彻。

第一,孝道教育与整个国民教育相结合,使之在国民教育中制度化、规范化,让孝道教育贯穿于教育的各个阶段。韩国的孝道教育从儿童时期就开始了。例如在幼儿园,孩子要参加《孝经》朗读班,胸挂“孝行牌”,几乎每天都要进行《孝经》内容的集体诵读和个体的言说力行。所谓“孝行牌”就是一块牌子的正面是父母像,另一面是孝的格言和规定。这些格言和规定随时随地警语孩子们在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事情上如何对父母师长们表现出尊敬和热爱之情,让孩子从日常行为中感受孝的文化浸淫和不忘对父母的恭顺。自1960年以来,韩国正式把儒家的道德伦理列入大、中、小学的教育科目。中学道德伦理教育科目中,分初中“道德”和高中“国民伦理”科目。初中道德科目主要是关于“人际关系与各种礼节”,它以家庭内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为起点,提倡学生之间相敬互爱和精诚协作,同时培养学生敬老孝亲思想。在韩国,每到中小学生的寒暑假,各地学校都会举办“忠孝教育”讲座,向学生宣传“忠、孝、礼”等传统伦理道德。高中的德育课程包括公民伦理教育、伦理思想教育和传统道德教育三个方面,但都贯穿着忠、诚、敬与协作的主旨。“尽管在西方影响下的现代化进程开始以来,韩国人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发生了变化,但韩国人仍然保持着代代相传的孝顺父母和尊敬老人的风尚,而且非常重视礼节和道德观念”,“孝是韩国人最重视的民族道德精神之一,也是个人道德的根源,还是个人修养的根本”。[13]

第二,孝道教育法制化。在伦理至上的古代社会,《孝经》作用明显而管用,但到了现代的法制社会时代,《孝经》中所提倡的孝理念仅仅依靠内在道德的自省和自律来践履,其作用将大打折扣。为此,韩国把“孝”道的施行上升为国家意志,通过专门的国家法律予以保障实施。2007年7月2日,韩国议会集体表决最终高票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孝”的专门立法――《孝行奖励资助法》,并于2008年开始实行,成就了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孝的专门立法。该法共有四章十五条,其中第一章为前三条,第二章为第四至第九条,第三章为第十至第十三条,第四章为第十四条至第十五条。其立法的目的是针对社会老龄化的问题,弘扬孝的优良传统,贡献于世界文化的发展,促进国家的繁荣与进步,以法律途径为“孝行”提供奖励资助,对老年人的权利予以保障。正如其开宗明义的阐释:“本法律旨在以国家政府名义对那些把美好的传统文化遗产――孝付诸实践的人进行奖赏资助,鼓励推广宣传行孝来达到解决当今老龄化社会面临的各种问题,为国家发展提供原动力,甚至为世界文化发展作出贡献。”

第三,孝道教育文化产业化。在《孝行奖励资助法》制订的十年前,韩国就启动了以“孝”为核心内容的文化产业发展,名为“孝子产业”,以此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这是一种把《孝经》义理通过经济手段应用于现实社会,将儒家传统文化的精髓融入到现实生活之中的特色之路。1997年,韩国设立了“文化产业基金”,并在1999年制定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随后陆续对《演出法》、《唱片录像及游戏制品法》进行修改。在2007年《孝行奖励资助法》获得通过后,“孝子产业”近乎完备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这些法律法规为文化产业的振兴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了适应“孝子产业”的发展,韩国对学生的教育课程以儒学文化为中心开设,“内容包括日常生活礼节、忠孝精神、独立自主的民族精神和爱国精神等,以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民族气节,使他们具备忠孝、仁爱、善良、诚信、勤俭、英勇等高尚的民族气节和爱国情操,让学生成为真正的忠孝两全的栋梁之材”。[14]在“孝子产业”中,影视业的权利日益扩大,表现突出的是韩剧对于儒家传统伦理道德的细致刻画,尤其是对于孝文化的继承和宣扬,使得韩剧能够迅速为全国民众接受并喜爱,同时影响着中国相当多群众的影视情感偏好。韩剧以生动细腻地反映现代家庭生活和人际关系见长,其情节之所以让人感动,是因为它是对儒家思想所表达的“忠、孝、诚、信、礼、义、廉、耻”的一种跨文化和跨族群的共鸣。此外,韩国的电子游戏,如经典游戏《传奇》、《千年》等等也融入了儒家“孝”的思想成分,使韩国的游戏风靡一时。

正是以上前后相继的孝道政策、法律措施的实施,所以步入现代化以来,即使朝鲜半岛虽经多次面临外来文化的入侵,但是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本土文化的根基始终没有动摇过。当今的韩国社会,人民普遍信奉以儒家《孝经》为核心的孝道文化,整个社会呈现出尊老爱幼、幼有序、睦邻友好、社会和谐的局面。有调查显示,在今天,韩国有90%的国民仍然坚持认为,孝是家和万事兴的基础,相信只有在家庭中尽孝,在工作上才能敬业,对国家才能尽忠。

总之,孝道作为儒家文化的基石,在今天的韩国社会精神文明生活中仍占有主导地位,浸透在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在韩国,儒学的研究至今未被废弃,韩国参照“以孝治天下”的理念,积极运用儒家思想去治理国家。由于孝文化的广泛传播和实践中的笃行,朝鲜半岛的民族生活中崇尚孝道、躬身履职蔚然成风气,从而使韩国有着“充满孝的美誉”。

三《孝经》与孝文化的当代价值

近代以来,随着西学的传入,器物改良、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中国和韩国这些有着悠久封建历史和深厚传统文明的国家都逐渐地开始了现代化的转型。由于西方现代文明所蕴涵的价值文化核心是个体本位,与以中国儒学为代表的传统东方文明所秉承的群体本位价值理念存在着严重的冲突,因此,在西学东渐、倡导物质技术价值的现代化过程中,《孝经》逐渐失去了“圣典”地位,且在近一个世纪的漫长岁月中被当作“压抑人性、束缚个性”的标的物而饱受批判。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之一的鲁迅先生就主张批判传统孝道,认为“后起的生命,总比以前的更有意义,更近完全,因此也就更有价值,更可宝贵;前者的生命,应该牺牲于他。”[15](P132)

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开始,韩国社会开始了急剧的现代化转型,而中国则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也开始了快速的现代化发展。无论是韩国还是中国,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都普遍地发生了或正在发生着“文明冲突”带来的“现代化病”――神圣的失落和世俗化的庸俗以及社会原子化。人们的道德水平偏颇失度,信仰缺失迷离,社会诟病陡然增多,因此,中国和韩国都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发出一种强烈的声音,即迫切需要从传统道德的土壤汲取营养并成为新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孝经》及其所蕴涵着的孝文化。如果说,《孝经》与孝文化在韩国现代化过程中尽管受到过现代化文明的严重挑战和冲击,但由于韩国社会朝野上下都比较注意和有意识地保育了以《孝经》为核心的孝文化在韩国社会生活中的传承和宣教,而中国由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长达二十多年的政治意识形态运动对传统文化的激烈清剿,《孝经》遭到严厉的批判,孝道传统已在中国社会逐渐式微,因此,在改革开放后,面对西方现代化内核中的科技物质文明和个体自由主义的冲击酿生的道德伦理问题,中国更需要挖掘和传承《孝经》及其申说的孝道文明,用以规范和矫正现代化过程中的价值荒芜困境。也正因为如此,《孝经》与孝文化在今天的中国已受到越来越多有识之士的关注,也日益显示出穿越时空的文明价值,对当代中国乃至所有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国家和民族都具有重要的参照借鉴意义。

首先,《孝经》及其阐发的孝文化是人之为人的重要精神品质。《孝经》之所以不仅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备受重视,而且在当代仍然值得珍视,穿越时空而不朽,其关键是因为它力图解决人类千古难题,即如何“成人”的问题。《孝经》通过诉求儒家理想人格在自己特有的范式中回答了如何把一个生物学上的人培养成为社会化和道德化的人,即真正人的意义的人的问题,这是中华文化贡献给人类文明的重要精华,“传统的道德人格实际上是中华文明的精华之一,它造就了中国人民修身平天下、和善成德、崇德敬业、成己成物的品德,在现代社会中,他们同样是难能可贵的品德,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品质”。[16](P18)这种人格或品质实际上已经积淀内化于中国人的血脉之中,也是朝鲜民族精神品质的重要构成。

根据中南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中国道德文化的传统理念与现代践行研究”课题组的调查研究表明,“孝、诚、和、廉是当前公众认为最重要的传统理念。在十三项中国道德文化传统理念中,公众认为重要的道德理念按照重要程度高低依次是孝、诚、和、廉、义、仁、忠、礼、恕、智、耻、谦、节”,“孝文化是公众一致认可的道德文化传统理念。孝敬父母、尊敬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调查的数据也再次验证了这一事实”[17]。

其次,《孝经》与孝文化对于处于工业化和现代化转型的中国社会构建良好的社会风范具有特殊意义。杜威说过:“社会是一些循着共同的路线、具有共同的精神、并参照共同的目的而活动个人凝聚在一起而成的,这种共同的需要和目的,要求日益加强思想的交流和感情的和谐一致。”[18](P16)孝的根本目标是通过强调克己宽人、知恩报德等构建血缘家庭关系的伦理和谐达致整个社会的和谐。“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大目标特点,是中国人整体观、系统观的凝聚。通向“和”的重要途径与手段则是孝道的践行,孝道的践行可以达到“人尽其才,各安其位,既有和谐的秩序,又有人性的舒畅,这是儒家的理想”。[19](P62)《孝经》构筑的“和谐”社会理想包括如下方面:家庭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个人自我和谐。

儒家认为,“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伦理和社会伦理具有同一性,“从家庭的基础上发展出伦理思想,伦理思想被制度化以后,复成为家庭的重要支柱,数千年来彼此一直是互相依存的关系”。[20](P153)家庭的稳定和谐是社会稳定和谐基础,重视家庭是中国文化的特性,梁漱溟认为中国是一个“伦理本位”的国度,“中国人的家之特见重要,正在中国文化特强的个性之一种表现,而非为生产家庭之结果,自亦非家庭化的社会之通例,如冯(友兰)先生所谓‘共相’者”。[21](P35)林语堂也认为,“中国式的屋顶指示出快乐的要素第一存在于家庭。的确,家庭在我的印象中,是中国人文主义的标记。”[22](P111)《孝经》中体现的家庭和谐的孝道教育思想是“居家理,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亦即君子必须首先将复杂的家庭关系搞好,使家庭和睦,在治家中养成美德,然后才能在社会上取得事业的成功,进而在道德理想层面有所建树,实现“立功”、“立言”、“立德”的大圆满。[23]现代社会,随着科技发展和工业化、现代化文明的高歌猛进,人类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个人自立性和自主性越来越强,家庭规模越来越小,流动性却越来越大,使传统的婚姻家庭面临巨大的冲击,张怀承认为有六大危机即违背期望、丧失荣誉、经济萧条、家庭成员分离、离婚和死亡等原因造成了西方传统家庭的动荡和解体,这些因素也在极大地冲击着正在现代化转型中的中国社会。解决这些危机需要一种深厚的文化凝聚力和生活需要力,这种力量莫过于孝文化所传承的孝道孝德,学者方磊认为,“尽管工业社会时代的人们更容易陷入人本的‘我向主义’,疏远与社会的联系及他人的分享;尽管孝道本身具有种种的矛盾与缺陷,但是它其中蕴涵的积极、正面的思想,它注重人伦关系的仁爱之心正是我们这个时代需要的,……抛弃了它,我们就丧失了精神世界的宽广;丧失了容纳百川、关爱大众的胸怀;丧失了自我充盈、自我完善的价值。时代呼唤正面指向的孝道。再度审视《孝经》,发扬长达两千多年没有泯灭的精神是有助于我们建立良好的社会风范的。”[24]

再次,《孝经》倡导的孝亲幸福观对当代人的幸福观有很好的参照价值。中国人对“孝”具有深厚的认同基础,它充分体现了当代人对孝道的充分理解和感悟。“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生也;是以致其敬,发其情,竭力从事,以报其亲,不敢弗尽也”。(《礼记・祭义》)今天,在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国家,大多数人仍然认同“孝”是最重要的伦理道德之一,并自觉用“孝”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唐君毅讲过:“孝父母为任何社会中之人应有之普遍道德。人当孝父母之理性根据,不在父母对我这是否爱。父母爱我,我固当报之以孝;父母不爱我,我应当孝父母。”[25](P29)它体现了当代中国人依旧注重人伦,在“孝”的激励和感悟中寻求自己的人生价值和意义,这是因为中国文化是一种人伦文化。伦乃人之伦也,中国的人伦文化就是一种以人为本位,以人为出发点,以人为文化的终极关怀对象的文化,而不以宗教、神为终极关怀,不是从神那里来领悟人的价值和意义。

《孝经》认为,孝是道德的根本,是个人德性的彰显,当孝心与孝行自然而然地结合,达到身心合一的境界,那就是德性需要得以满足的至高境界。“身心合一”的人伦理幸福的最重要表现就是孝亲幸福。孝亲幸福的基础是个人本身的德性,一种对道德理想的追求和对道德意志的坚守;另外还有对父母的真实情感和出自真实意识所指导的道德行为――孝亲,从而满足个人伦理需要的内心体验,这构成了孝亲幸福的理论内涵。《孝经》的孝道教育思想体现在对伦理幸福的追求。其主旨在于说明父母用爱心灌溉着儿女们的幸福成长,儿女“扬名显亲”便是父母的幸福;当儿女长大成人,应该尽到赡养儿女们的义务,而父母的健康快乐就变成了儿女的幸福。马克思曾经说过:“还有什么比父母心中蕴藏着的情感更为神圣的呢?父母的心,是最仁慈的法官,是最贴心的朋友,是爱的太阳,它的光焰照耀、温暖着凝聚在我们心灵深处的意向!”[26](P100)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子女善待父母,追求伦理幸福的内涵不应也不会改变,即使在强调个性和个人自主的个体主义时代,它仍然是孝道乃至整个道德的核心要素。

最后,《孝经》及其孝文化对于正在日益向老龄化社会迈进的世界各国构建社会的和谐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从1999年开始,中国步入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阶段,养老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大陆总人口数中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到13.26%,达1.78亿,到2022年将达到2.4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2%,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27]面对日益突出的养老问题,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寻求缓解老龄社会压力的政策,目前大致形成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社会养老几种模式,但主要还是居家养老。之所以多数人选择居家养老,一个重要原因是孝道传统的文化自觉,在家庭中事亲为孝已经延续几千年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孝文化传统与伦理道德精神的影响,中国社会形成了尊敬父母、奉养和善待长者的孝的行为;而且,整个社会和历史都在自觉地利用这种思维方式来调节家庭与家族关系。如果不善待和照顾自己的父母必然要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内心的不安。孝的具体行为方式在不同时代可以不同,但孝的内在本质是千畴一指的,魏英敏认为,任何时代的孝都必须坚持如下五条:第一,赡养为孝,养身与养心结合;第二,尊敬为孝,以仁爱之心行孝;第三,感恩为孝,报答养育之恩;第四,追思为孝,怀念先人,继承遗志;第五,亲和为孝,和颜悦色,令父母欢心。这五条“孝”的内涵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既是历史的传承,又是新时代的创新。[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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