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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投资市场(6篇)

时间: 2025-12-12 栏目:实用范文

低风险投资市场篇1

关键词:创业板市场;主要风险;风险防范

创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是指在主扳市场之外为具有高技术含量和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途径而设立的证券市场。其市场定位主要是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但成长潜力较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建立不但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而且能够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还能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一、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历程

我国在1998年12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就向国务院提出了“尽早研究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问题”,直至2004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我国创业板市场的雏形――中小企业板块得以成功推出。2008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我国筹划近十年之久的创业板已经呼之欲出。但是由于受到9月份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受到很大的冲击,大量的出口加工制造业尤其是沿海地区企业萎缩,经济下滑,失业增加,股市也暴跌,所以我国创业板市场没能在2008年顺利推出。2009年1月,证监会明确表示要力推创业板。2009年5月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正式实施。2009年10月30日,28个中小企业正式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标志着我国创业板市场的正式启动。

二、创业板市场面临的主要风险

虽然我国的创业板市场历经了十年多的时间准备,但仍面临许多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1、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一般是处于发展初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虽然成长性很强。但是企业的规模较小,稳定性较低,其自身抵御风险能力也较低。

2、上市公司的诚信风险

与主板市场相比,为了给处于创业期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上市融资机会,创业板的上市条件要低于主板市场。由于创业板的上市门槛较低,可能会吸引一些质量较差的企业采用欺骗手段获得上市资格,达到在创业板市场上圈钱地目的,这会为整个市场带来诚信风险。

3、操纵股价的投机性风险

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规模较小。股票价格容易被资金实力雄厚的投机者所操纵。当这些投机者将内幕消息用于炒作,会造成股价暴涨暴跌,他们在获得超额收益后立即退出股市。这些行为会使股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市场投机性增加,为投资者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

4、创业企业的管理和技术风险

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规模较小,还没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科技型企业的创始人大多是工程技术人员,在经营管理能力上的不足往往易导致决策失误,而且,高科技产业因投资回收期较长会造成收益的不确定性。其核心技术对人才或知识产权依赖度过高。一旦人员流失或知识产权方面产生纠纷,企业就可能遭受巨大损失。此外,如何使高新技术转化成产品方面,可能存在技术失败风险。

5、投资者盲目投资带来的风险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以散户为主的,这些投资者多数都没有学习过系统的投资知识,在投资中易出现盲目投资的行为。而创业板市场的参与门槛又比较低,大多数的散户投资者都可以参与其中。但是,创业板不像主板市场。退市时可以退到三板进行过渡,而是实行直接退市制度。风险性较大,会给盲目投资的投资者带来极大的投资风险,甚至可能使投资者“血本无归”。

三、创业板市场的风险防范对策

创业板市场面临比主板市场更高的风险。它能否正常运行,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还关系到整个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要想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充分发挥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功能,保持证券市场的持续繁荣和发展,既要防范上市公司风险,又要防范市场运作风险。

1、定合适的市场准入标准

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小企业虽然成长空间广阔,但由于该类企业普遍经营规模较小。营运时间较短,能否成功上市的关键就在于放宽上市要求,降低市场进入门槛。而创业板市场能否成功,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批高成长性的上市公司,比如纳斯达克的成功就得益于英特尔、微软、戴尔、思科等一大批高成长性的上市公司。因此,创业板市场,应定位于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为其提供一个筹集资金的渠道,以协助他们发展。选择高成长性企业进入创业板市场,既是市场进入规则的要求,更是市场投资者的要求。

2、强化上市公司和市场交易的监管

对上市公司监管的目的就是要使创业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降到最低,由于创业板市场的市场定位、上市交易规则等不同于主板市场。同时也由于上市公司自身经营风险大,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加大。因此,对创业板市场的监管规则应有别于主板市场。体现出更加严格和高效的特点。加强监管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首先,要求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我国创业板市场应该借鉴国外创业板市场的成功经验,要求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其次。完善创业板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股市监管及其风险防范的核心是改变股市信息的不对称状况,为此,创业板市场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实施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来减少上市公司利用信息优势损害投资者的行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风险收益,在公平、公正、公开交易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投资决策。

3、强化对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监管

保荐制度是创业板市场上防范风险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证券市场信用水平,强化市场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创业板市场,保荐人通过遴选优质企业、督促上市企业履行有关义务、监督其信息披露行为,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的保荐人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和义务,必须要求保荐人具有良好的诚信、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并具有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因此,加强对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对保荐入建立更为严格的约束机制,避免发生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互相串通的行为,以免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利益损失。

低风险投资市场篇2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风险防范

1目前我国基金存在的风险

1.1基金风险主体

基金当事人是由:基金投资人(持有人)、托管人(一般为银行)、管理人(基金公司)三方共同组成。三者关系如图1:

基金持有人的收益完全取决于基金管理人经营状况,根据风险——报酬同一性,基金所面临的风险最终全部转嫁给了基金持有人。所以,基金风险的主要风险承担主体是投资人(基金持有人)。

1.2目前存在的基金风险

基金的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将募集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由于收益的不确定性而可能导致的收益损失。首先是来自市场的风险,然后是来自于管理的风险,还有不可抗力风险等其他风险。

1.2.1市场风险

(1)系统风险(systematicrisk)。

系统风险是指对市场内所有投资项目均产生影响,投资者无法控制的风险。包括通货膨胀风险,市场供求风险,周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及汇率风险,政策风险,政治风险等。

①通货膨胀风险。所谓通货膨胀风险又叫购买力风险或物价风险,是指物价变动影响证券价格变动的一种风险。

②市场供求风险。它是指一段时间内市场上可供投资者持有的证券量和入市资金量之间的比例失衡所带来的风险。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并长期处于成长阶段,市场容量和入市资金呈现出双向快速增加的趋势,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市场扩容速度同入市资金的增加速度不匹配,供求结构风险就会凸显。

③周期性风险。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各个行业及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从而影响到个股乃至整个行业板块二级市场走势。它表现为经济的繁荣,衰退,调整,停滞等不同阶段。证券市场作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充分反映了经济发展的周期性,证券市场整体发展水平,市场收益水平将受到国民宏观经济形式的影响而相应呈现周期性变化。

④利率及汇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既而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一般来讲,利率变动与股价变动呈反向变化关系。相比而言,债券的利率风险较大,优先股次之,普通股较小。汇率风险主要是指我国货币和外国货币之间市场汇率的变动而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变动。当投资者投资于外国证券时,就要承受外汇风险。

⑤政策风险。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收益所产生的风险。

⑥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由于意外政治事件的发生而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变动。这种政治风险影响了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的投资收益预期,导致了证券市场价格的急剧波动以致影响基金的收益。

(2)非系统风险(nonsystematicrisk)。

非系统风险是指最终可被消除的风险。一般只与个别企业和个别投资项目相联系,由企业投资项目本身的种种不确定性引起,不对所有企业或所有投资项目产生普遍影响。非系统风险主要包括:经营风险、系统运作风险、财务风险。由于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减小甚至消除,在这里不作深入研究。

1.2.2流动性风险

中国的证券市场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在某些情况下某些股票品种的流动性不是很好,由此可能影响到基金投资品种的日常交易及基金的申购赎回。由于流动性在大盘整体下跌时,所有证券公司都面临着赎回的风险,而某支基金管理者运作不当时也有可能出现该风险,在此单独加以分析。2003年7月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暂行办法》中规定,开放式基金投资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其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国债的流动性仅次于现金,具有极高的流动性,因此开放式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关键就在于其所持股票的流动性高低。

1.2.3其他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以及证券市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人可能因为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导致对基金管理的风险。例如雪灾,导致部分地区公司停产等损失。股市轻微震荡。

2我国基金风险防范研究

2.1系统性风险防范

(1)采取措施降低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水平。

针对中国证券市场较高的系统性风险,一是设法降低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二是为投资者提供合适的避险工具。目前情况应从如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教育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改变跟庄追涨杀跌的投资方式,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实质分析。第二,加强政府部门证券监管力度。强化对上市公司信息(真实性)披露,规范关联交易等暗箱操作。第三,进一步发展机构投资者,扩大基金规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总体上稳定证券市场。

(2)建立风险对冲机制,推出风险对冲工具。

根据证券风险投资组合理论,选择16-20个左右的个股即可把大部分非系统风险分散掉。但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由于系统风险较大就有必要在使用投资组合降低风险的同时推出风险对冲机制,降低投资者的证券投资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投资者规避证券投资系统性风险主要有两种策略:一是随着股市波动,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二是运用其他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陈君清,赵锡军,2002)风险对冲也叫风险转移,是将现货市场风险转移至期货市场。

2.2非系统性风险防范

基金管理人控制非系统风险的主要手段就是组合投资。其基本原理来源于马可维兹的现资组合理论。马可维兹认为,可以通过组合投资把投资分散到几种证券上。其中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证券投资的分散化,即组合投资来降低。组合投资是将各类证券按一定条件组成一个投资组合,即为“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2.3流动性风险防范

(1)强化基金内部流动性管理。

①资产流动性管理。按风险、收益率和流动性大小进行配置。首先拿出一部分作为准备金,应付赎回要求。其次,投资于国债,作为二级准备金;再次,投资于流动性较强的蓝筹股,以保证某些极端情况下可以降低变现成本;最后,投资于现有流行的创投板块,题材股等。虽然风险高,流动性差,但收益也很高,可提高整支基金的盈利性,吸引投资者投资,产生良性循环。

②资金来源流动性管理。资金来源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创新融资工具,广泛组织资金来源,以应付赎回流动性需求。首先加大宣传,激发投资者(尤其机构)申请基金热情;其次,运用国债回购和拟回购等工具保证基金流动性;再者,虽然《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禁止基金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但却未明文禁止基金动用信贷资金用于赎回。按“未禁止,即可行”原则,在面临巨额赎回时,抵押贷款,即可解决燃眉之急。当然,这种做法需要政策创新。

(2)完善交易机制,创新金融工具有效化解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首先,在我国证券市场现行交易机制下,由于缺乏大宗交易和程序化交易机制,因而从基金管理人下达投资组合指令到最终成交的交易过程中,存在着严重时滞。其次,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缺乏做空机制,即使基金管理人事先预见到市场的下跌,也无法有效地规避市场风险,而只能通过减少股票持有量来减少损失。但由于基金资金量大,在大势下挫时难以或不便退出,在这方面甚不如散户有优势。一旦股市出现下跌,即使基金管理人的资产运作能力很强,能够保持基金的跌幅小于市场水平,也同样会面临赎回压力。

3结论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独特的金融产品,能够提供专家理财等服务。从理论上讲,基金的多元化投资可以有效降低个别企业或者券种风险。但是,如果整个市场处于下跌状态,包括各种有价证券的基金投资组合自然也难免遇难。成熟证券市场上的基金管理经验证明,面对市场风险,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就是把风险防范放在投资管理的首位。虽然目前我国每家证券投资基金都将风险防范放在投资管理的首位,并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及政策上的大力扶持,但是,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管理却呈现出十足的“风险”性,基金自身的组织结构,运作手段及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制定的相应法律法规上的局限,导致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风险管理上的缺陷,阻碍了我国证券基金的健康稳定发展。

当前,对投资风险规避的手段上,运用衍生证券是一个新的,很有发展的领域。除了早期出来的远期、期货、期权、交换等手段外,现在金融工程上也应不断的设计新的工具,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规避风险的工具。

参考文献

[1]穆良平,史代敏.论我国证券投资的风险特征及风险规避[J].社会科学研究,1999,(4).

[2]胥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及其防范研究[D].硕士论文,2001,(3).

[3]魏旺祥.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风险的评价和规避[D].硕士论文,2003,(1).

低风险投资市场篇3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对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在市场经济下,房地产企业之间的竞争愈加强烈,不仅是国内企业竞争,同时也存在着国际竞争,从而提高了房地产企业的运营风险,如果投资决策出现失误,会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巨大损失。由于房地产企业前期投资量非常大,一次错误决策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由此可见,加强房地产企业投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在投资管理中,我们必须要能够结合企业内外部环境制定更加合理的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笔者认为,加强房地产企业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主要从以下几点出发:

1.强化房地产企业投资风险意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房地产企业的运营风险逐渐提高。虽然很多房地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了主导地位,甚至部分企业都已经破产,但事在人为,很多投资失误都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结果,因此,我们必须要提高决策者的风险意识,避免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在房地产企业日常运营中,决策者需要清楚的认识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全力打造企业企业形象,从而推动房地产企业快速发展。

2.构动态的投资管理制度,构建风险模型

我国经济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市场环境也是变化莫测,为了能够全面提高房地产企业的投资管理质量,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支持,这样才能够降低房地产企业投资风险。由于很多房地产企业投资管理缺乏制度支持,导致项目决策存在很大随机性,再加上市场经济愈加复杂,最终导致决策失败。在信息时代下,企业发展必须要追寻智能化管理、信息化管理、全面性管理。因此,制定投资管理制度,必须要包含信息管理制度,也就是将传统的单一制度转变为双向制度(线上制度和线下制度),这样才能够为企业投资决策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信息管理模式作为当代企业内部管理的主流形式,通过信息技术能够全面风险房地产市场环境与相关政策,这样才能够实现内外部风险控制,加强房地产企业日常运营的安全性,降低企业风险。

3.构建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组织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由于当今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都已经上市,股东在企业中有很大的权利,房地产企业长期投资权利绝对不是企业高层这么简单,同时也包括股东大会。因此,为了能够全面提高房地产企业风险控制质量,打破传统的组织机构,我们必须要实施组织结构再设计,根据上期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将现有的职能部门整合成几大系统,并灵活调用。如将企业计划部分和决策部门整合成股权投资决策系统;将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整合成股权投资核算监督系统。这样才能够保障在投资前和决策阶段都能够有风险系统的参与,并通过加强规范管理,从而保障项目投资的合理性。由于房地产企业经济活动一旦实施,企业将面临整个消费市场,通过房地产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调查,根据社会需求从而选择更适合企业发展的投资项目。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房地产商要认真签订合同,明确相关价款指标和工期指标,尽量减少合同变更次数,并聘请专业工程监理人员开展全面的质量监管,从而降低房地产项目活动风险。

4.投资分散策略和投资组合决策

面对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我们必须要开展投资分散策略,并制定投资组合决策形式。其中,房地产企业投资分散主要是通过开发结构分散形式,从而达到减低运营风险的目的,通常包含投资区域分散、投资时间分散、共同投资等形式。房地产投资区域分散主要是将房地产投资分散到不同区域,这样能够避免某一个区域房地产经济不景气而带来的风险,从而实现降低风险的目的。时间分散主要是指选择合理的投资时间,避免市场环境变化带来的损失。共同投资也是风险分散的一种方式,也就是通过合作方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充分调动合作企业的积极性,发挥不同合作企业的优势,从而起到降低风险的目的。此外,通过投资组合的策略同样能够降低运营风险,投资者根据房地产投资风险等级和工程获利能力,根据组合原则进行经济项目组合与搭配,“不能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就是组合投资的理念,从而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即使某个投资项目出现了决策失误,也能够通过其他项目的利润将空缺抹平,最终获得一个平均收益。

低风险投资市场篇4

一、创业板市场风险的定性分析

创业板市场是有上市企业、投资者和风险三个层面的风险,而且与其他部门相比风险较高。上市企业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投资理念不成熟引致的风险、投资判断失误导致的风险、价格风险和道德风险;社会层面的风险有市场运作失败的风险、影响系统性金融安全的风险和社会震荡的风险。这些风险的来源和性质是完全不相同的,有市场自生性的,有成长性的,有人为的,也有因创业板市场可能带给社会的冲击。我们应进行定性分析和区别对待。

首先,上市企业所面临的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是市场经济特征的表现,是任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主体都不可回避的。可以说,这是市场自生的风险,只要市场经济存在,这些风险也将长期存在。市场之所以有效率,其动力来源是竞争。在竞争中,有追求到经济利益的可能,也有丧失其利益的风险。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人才和技术的竞争空前剧烈,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也就更加突出。企业不上市,同样也存在这些风险,上市并未使它增大,只不过使它更公开、更透明,有更多的人去关注它。这些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永远客观存在的,只能降低或减轻,却永远无法消灭。降低这类风险,要靠自身从工作的完善入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越高,工作越努力,这类风险就越低。所以又可把这类风险视作工作性风险,它来源于工作的不完善。只要充分挖掘工作潜力,其降低的空间是很大的。

其次,投资者投资理念不成熟及判断失误导致的风险,属于成长性风险。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的投资理念日臻成熟,风险意识加强,判断和驾驭市场的能力提高,风险强度是可相对减轻的,但这种风险就整体而言是不能完全消除的。目前我国投资市场上投资理念不成熟是不争的事实,投机性强,风险意识淡薄。笔者认为应对此进行认真反思。长期以来,国家一直在为投资者提供隐性担保。隐性担保改变了投资者对风险的看法,扭曲了投资者的行为,投资者只关心是否能从股票投机中获得高额利润,不愿成为企业的长期投资者,监督企业经营。既然这样,企业也就不懈于改善经营管理,只关心怎样从股市上圈到钱。国家为投资者提供隐性担保的做法,表面上减小了股市的波动,稳定了市场,但并没有减少股市的风险,只是将市场参与者的风险转移到政府身上,由此导致了资产质量下降和不良资产大量积累,这才是威胁经济体系安全的重大风险。其实,几乎每项金融活动都蕴含着个别风险,这种风险与营利动机相伴而行,往往成正相关关系,它不可避免也无必要去回避和消除。既然投资者选择了这样的活动,在期待收益的同时,就要做好承受损失的准备。只有这样,市场经济才可能成熟起来,投资者才能成长为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真正市场主体。由此可见,国家取消各种隐性担保,促进广大投资者投资理念成熟起来,已是当务之急。而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为此提供了一个契机,它可以通过更为市场化的运作让投资者深刻体会到“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纠正错位的投资理念。从这一点来说,其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利大于弊的。至于由于判断失误导致的风险,在任何市场中都是难以避免的,即使付一点“学费”,也是成长的需要。随着投资者的日渐成熟,判断力提高,这类风险自然会降低。

第三,价格风险和道德风险就其来源而言,既有制度性因素,又有人为因素。价格上下波动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必然。创业板市场的某些制度如其入市门槛低于主板市场入市门槛、上市企业股权可全额流通(主板市场上为部分流通)以及不设涨跌停板制度(或涨跌停限制放宽)等等,这些制度安排给那些价格操纵者和浑水摸鱼者提供了较主板市场更为宽松的环境,从而决定了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必然比主板市场的风险高。但这是由创业板市场的特定功能及定位所决定的,是适应高科技企业和良好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体现了创业板市场的必要性和意义。因此为了防范其风险而去改变某些制度安排,是不合适的。从人为制造的价格风险和道德风险来说,对市场的伤害力是最大、最致命的。人为抬压价格、披露虚假信息、暗箱操作等不道德行为妨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破坏了市场的透明度,进而会摧毁投资者对整个市场的信心。一旦投资者对市场丧失了信心,证券市场也就丧失了其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要降低这样的风险,就要尽力完善某些制度安排。

第四,创业板市场的社会风险是创业板市场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冲击,是较难把握的风险,也是创业板市场迟迟未能推出的原因之一。确实,在一个体制刚刚转轨、市场化程度不高、初步参与世界经济大流的发展中国家,一旦因为股市原因发生社会风险,后果是很严重的。但是,既已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为了提高竞争力,就要求产业结构提升并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要求具备相应的金融支持系统。世界上有些国家的二板市场在这方面已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如果我国再按兵不动,不通过尝试在实践中学习,岂不更加落后了?况且社会风险的爆发不是突然间发生的,有较长时间的积累过程,是前述各种风险的总汇集。如果在前述各方面做好了工作,把技术风险、经营风险、投资风险、道德风险、价格风险都降低到最低限度,健全各项制度,防患于未然,也就无法形成社会震荡的大气候。所以,不能再顾虑重重,应尽快把这种“可上市”或“退出”机制建立起来。机制的建立是重要的,运作方面则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在探索中前进。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中小型企业正蓬勃发展,民间投资资金丰富,二板市场建立起来后,只要引导有方,运作方面应不会出现交投清淡问题。至于影响系统性金融安全的风险,加入wto后因要执行国民待遇条款,即使不推出二板市场也同样存在。国家必须根据新情况做出新的金融制度安排以抵御境外游资的冲击。因此,笔者认为,在国家新的金融制度安排的框架内,加强对二板市场的引导和监管,二板市场对系统性金融安全可能造成的风险是完全可以防范的。不能因为加入wto后风险度增大了,而妨碍二板市场的推出。

二、控制创业板市场风险的措施

1.要培育市场主体成熟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市场组织者和监管者应大力宣传“买者自负”的理念,使投资者懂得参与创业板市场的高风险。通过各种宣传媒介使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的功能、定位及特点有较充分的认识,在入市投资之前就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谨慎行事。政府应从隐性担保的立场后退,让市场决定投资者的命运。在此过程中,要特别强调进行风险提示。香港创业板市场的做法,可以提供借鉴。

2.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以“诚信为本”加强创业板市场的道德环境建设。由于上市企业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且对其规模及盈利能力没有太高的要求,因此市场监管不可能以其营运及盈利情况为核心。为了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道德风险和由于信息不充分导致的投资失误的风险,市场监管的重点应当放在信息披露上,并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道德环境的建设,二是制度的规范。减信是实施市场规则的必要条件,是市场正常运转的基础。要以“诚信为本”加强创业板市场的道德环境建设,提高各市场主体的思想素质,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地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当然,道德是种软约束,关键还要靠制度的硬约束。创业板市场要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上市企业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报告;对于涉及技术的重大事件如技术出售或转让、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等应及时通报。直到其披露为止。对于披露虚假信息,以不实陈述误导投资者的行为,要对行为人追究责任,严厉惩罚,使其付出惨重的代价。

3.建立严格的保荐人制度,让中介机构确实承担起责任。保荐人制度应是建立创业板市场的一顶重要制度安排。保荐人由中介机构担任。由保荐人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并全面承担推荐责任。保荐人在企业上市后一段时间内要担任上市企业的顾问,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督促企业履行有关义务。这样,一方面可以从国家直接组织市场的政府行为改变为市场自组织行为,政府从组织市场转变为只对市场进行监管;另一方面又能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信息广、熟悉市场运作等优势。由于企业申请上市经过一定程序的专业手法处理,有人担负保荐责任并督促企业披露相关信息,所以还能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上市企业的风险程度,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可见保荐人制度在控制创业板市场风险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道防范风险的“防火墙”。因此创业板市场的组织监管部门对保荐人的资格认定必须严格把关,要选择那些有一定专业水平、人员素质高、有清白良好的业绩记录的中介机构担任保荐人,并制定保荐人职责和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弄虚作假者应给于严厉处罚,以保障创业板市场的良好秩序。

4.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创业板市场的高风险使监管显得更为重要。因此除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还必须形成多层而多方位的监管体系,以维护市场秩序。企业要建立合理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监管。上市公司必须设有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确保公司遵守财务及监管规定;必须设立独立董事,成立由独立董事为主席的监察委员会,委员会应具备适当的权利及清晰的职权范围,等等。只有建立了合理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才能提高上市公司恪守本身上市责任的能力,减少上市公司的道德风险,确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在企业外部监管体系设置方面,应形成证监会、证交所、保荐人、社会公众等四层次的监管。证监会是制定规则、监控市场的最高层,其专门面向创业板市场的企业发展审核委员会将代表证监会把好市场第一关;证交所将履行主要的监管职责,根据监管制度对市场参与者进行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保荐人在推荐企业上市后的一定时期要担任顾问角色,帮助企业改进经营管理,监督其按规运行,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也具有监督职能,这主要依靠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提供信息及媒体曝光来实现。

5.形成创业板市场主体的合理结构,防范潜在风险和防止因创业板市场导致对社会的冲击。创业板市场主体结构合理不合理,是关系到风险造成的后果能不能消化、会不会对社会产生冲击的大问题,不可等闲视之。投资者方面,创业板市场应以那些在投资于上市企业之前就有能力对企业的业务情况及所涉及的风险做出客观透彻评价的投资者(即专业投资者和充分了解市场的散户投资者)为对象,不鼓励对于高风险公司缺乏适当认识或主要受传言牵引的散户投资者参与市场。因此,应大力培养创业板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保险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使机构投资者成为创业板市场的中坚力量。当创业板市场主要由熟悉投资技巧的机构投资者来运作时,市场投机性将会大为降低,风险也将大为降低。上市企业方面,应更多地让属于实体类的高科技成长性企业上市,这些企业必须有实实在在的产品制造出来并有市场。这样做可以防止股市产生大量泡沫,从而降低风险。

「参考文献

[1]王开国。建设我国二板市场的战略构想[j].投资与证券,2001,(3)。

低风险投资市场篇5

随着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国际化的不断深入,跨境风险投资的目标从培养市场回到成功退出实现回报的根本。作为一种以高回报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关系到跨境风险投资的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各个环节,只有足够的回报才能保证这种投资模式的可持续发展。研究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找出对绩效有影响的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作用路径,就是找出风险投资国际化的可行路径。

Sahlman[1]认为风险投资行业建立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跨境风险投资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由于投资国与被投资国之间的距离而放大,当跨境风险投资进入东道国时必然受到外来者劣势的影响,包括对当地制度环境、商业准则的不熟悉和网络的匮乏等。本文从制度距离视角出发,根据Lerner和Tag[2]将制度距离分为法律质量、金融市场和科技发展三个子维度,来考量制度距离对跨境风险投资绩效的影响。

从法律质量维度来看,Armour和Cumming[3]研究发现,法律环境对风险投资的发展非常重要。因为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出发,发达经济市场中的风险投资是建立在一系列强假设上的,这些假设与制度环境和经济参与者的行为有关。包括:一是投融资双方相信法律体系是理性、透明和公平的,这让经济参与者之间的合同能够以一个合理的成本来执行。二是经济存在充分的竞争,这让经济参与者有动力去追求边际效用的最大化。Jensen和Meckling[4]提出的在投资者(主体)和企业家(人)之间存在冲突时可以通过风险投资合同中的激励结构设计来解决。对投资人的保护主要来自充分的竞争和执行合同的能力,而这又取决于法律制度。因此,以上的強假设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都有可能不成立。所以法律制度本身会成为风险投资家判断投资的基础,Shen[5]认为法律制度(即公司治理、投资者权利保护、执法和司法)较弱时,风险投资就不能持续活跃,即如果法律制度对投资人保护得更加完善,法律的执行效力越高,那么其投资的可能性应该也就越大。

从金融市场维度来看,

Li和Zahra[6]证明经济增长与风险投资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家经济发展越好,行业发展越活跃,就会创造越多的投资标的。同时,在快速增长的经济体中,被投资企业也会加速增长,这会提高风险投资的回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而经济体的金融市场发展与风险投资的活跃程度更是密切相关。股票市场缺乏深度和流动性,那么风险投资就不能持续活跃。如Shen[5]提出美国是以股票市场为中心的资本市场体系,其风险投资市场非常活跃;相对来说,德国和日本都是以银行为中心的资本市场体系,其风险投资市场都不活跃。Schertler和Tykvov[7]证明资本市场的繁荣有利于基金融资和寻找投资机会。

从科技发展维度来看,

科技水平是一个国家创新系统的体现,其创新水平会影响到创业活动,而创业企业是风险投资的标的。Aizenman和Kendall[8]提出美国几乎所有高科技行业都获得过风险投资,Guler和Guilln[9]也证明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与外资风险投资正相关。风险投资家进行跨界投资的动因主要是寻求更多的机会和目标,来获得更高的回报。全球创业观察(GEM)的全创业活动(TEA)数据显示,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创业指数最高,为外资风险投资提供了充足的投资机会,并更为重视以创新为基础的创业企业。

进一步查看制度距离对跨境风险投资绩效的影响。Li等[10]认为制度距离会造成跨境风险投资退出困难,降低退出成功率,影响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详细来看,对于法律质量因素,Nahata等[11]认为可以通过改善法律权利(和执法)来减弱制度差异造成的负面影响,来提高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对于金融市场因素,Wang等[12]认为自由市场为早期未盈利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并且自由市场的政府往往起到帮助而不是掠夺的作用,这对风险投资的生存和成功至关重要,即经济自由度(IEF)越高,拥有外资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通过IPO或MA退出的可能性越大,并且投资持续时间越短。另外,市场回报率与跨境风险投资成功退出可能成正比,东道国风险投资的总融资量与信息披露质量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成正比,东道国人均GDP与跨境风险投资成功退出可能成反比。对于科技发展因素,创业活动本身是科技活跃的表现,Wang等[12]认为东道国的创业活动与跨境风险投资成功退出可能成正比。

以上的文献分析均基于全球数据,制度距离会对跨境风险投资绩效有直接的负面影响,但通过改善和发展被投资国的投资环境、退出环境和科技环境可以缓解这种负面影响。本文采用中国作为实证研究的对象,来查看作为发展中国家代表的中国,在制度距离影响方面的特异性。这有利于观察风险投资向发展中国家扩散的过程、可能的发展路径、遇到的障碍和解决的方法,对跨境风险投资机构,尤其是中国的跨境风险投资机构向东欧、拉丁美洲和非洲的投资发展有指导性意义。

二、研究假设

(一)法律质量

法律质量主要体现在腐败、政府效率、政治稳定性和是否存在暴力/恐怖主义、立法质量、民众的发言权和问责权以及法治能力(包括合同执行力、产权保护力和执法能力等)六个方面。当一个地区的腐败度很低、政府效率很高、政治稳定、没有暴力/恐怖主义、有很好的立法质量、对于政府的行政和执法民众有较高的监督权、商业的合同可以得到良好的执行、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时,这个地区的企业会更有效地通过政府的审批,减少时间和人力成本,违约等问题造成的成本会降低,因暴力等造成的黑天鹅事件成本降低,并更愿意将资金投资于创新,也就是说未来发展的可能性会提高。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1:东道国法律质量越高,跨境风险投资绩效越高。

Wang等[12]指出东道国与投资国的法律质量呈互补关系。当投资国的法律质量高于东道国时,在条件相同时,风险投资家更愿意投资法律质量好的本国企业,那么跨境风险投资机构选择去法律质量相对差的东道国投资必然需要相对的补偿。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2:投资国与东道国的法律质量水平差异越大,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

Porta等[13]指出不同的法律渊源会有不同的法律质量,即普通法国家向投资人提供最好的法律保护;德国和斯堪德纳维亚法系国家居中;而法国法系国家向投资人提供最差的保护。在法律实施质量方面从高到低的排序则为斯堪德纳维亚、德国、普通法和法国法系。既然不同的法律渊源代表着不同的法律质量,而东道国和投资国之间法律呈互补关系,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3:投资国与东道国的法律渊源越不同,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

(二)金融市场

东道国经济规模越大,其金融市场越发达,创业者越容易获得资金,其体量也就越大,为风险投资提供优质项目的可能性越大。Black和Gilson[14]提出美国风险投资行业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其拥有繁荣的资本市场。Wang等[12]提出通过东道国的市场自由度、资本市场回报率、风险投资融资总量和人均GDP几个指标来衡量金融市场的发展。

Kanovsky[15]認为欧洲市场一体化和美洲共同市场的成功是源于创业者和外来资金的自由性,这扩大了投资和生产的市场范围,而苏联经济一体化和东欧经济发展失败的原因可部分归咎于政府的控制和对外资风险投资的排斥。自由市场为早期未能够获得盈利的大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并且拥有自由市场的政府对于企业来说往往起到帮助而不是掠夺的作用,这对风险投资的生存和成功至关重要。由此可见,经济自由度(IEF)越大,拥有跨境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通过IPO或MA退出的可能性越大,并且从投资到退出所需时间越短。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4:东道国的经济自由度(IEF)越高,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

东道国资本市场回报率越高,说明通过IPO退出的收益越高,风险投资进行再投资的资金就越充裕,可以形成良好的投资循环。另外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进行融资,转而用于并购的资金越多,并购也就越活跃,退出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5:东道国的资本市场回报率越高,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

东道国风险投资总额越高,说明风险投资在该国越活跃,在经济活动中起到的作用越大。Schertler和Tykvov[7]认为繁荣的风险投资市场,会拥有更为有效的信息和竞争环境,有利于跨境风险投资机构寻找优质项目和降低投资及监督成本,进而提升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6:东道国的风险投资总额越高,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

根据Solow[16]、Koopmans[17]与Cass[18]提出的新古典主义增长理论,一个国家的人均增长率与人均收入水平成反比。简单地说,在一定条件下,如相似的科技或偏好,较穷国家的增长速度要比富裕国家更快,即Barro[19]所说对于穷国来说,人工成本较低,所以产品的边际收益就会更高。那么对于跨境风险投资来说,东道国人均GDP越低,其可能产生的边际收益就应该越高,即与跨境风险投资成功退出可能成反比。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7:东道国的人均GDP越低,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

(三)科技发展

风险投资的本质是对高额资本回报的诉求,使其更青睐于风险较高的创业早期和高科技企业,这样的企业更具有高成长的潜力。Black和Gilson[14]证明东道国的创业水平与风险投资活力息息相关。虽然很多创业与科技本身无关,但新的科技成果往往都是通过创业来实现产业化,所以可以用创业水平来衡量科技发展水平。因此,东道国科技发展水平将直接影响跨境风险投资潜在标的的数量与质量。也就是说,东道国科技发展水平越高,优质项目的数量越多,跨境风险投资可成功退出的项目也就越多,其绩效也就越高。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8:东道国的创业水平越高,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

三、变量选取与模型构建

本文数据来源于19852015年投中CVsource数据库、清科数据库、中国风险投资研究员(CVCRI)数据库和公开数据,为避免联合投资行为对结果的影响,本文只选择了跨境风险投资单独投资于中国企业的项目,共获得跨境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3985个,以此为样本展开实证研究。

(一)变量选取与说明

因变量Ysuccess(i)是虚拟变量,是对在第t年投资的项目i是否在第T年成功退出的衡量,用Y1表示。Yduration(i)是成功退出所用的时间,按照投资年份与成功退出年份之间的差值来计算,用Y2表示。当被投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IPO或者MA方式退出,则认为此项目成功退出。当一个企业接受同一个基金的多轮投资并成功退出时,几个轮次将分别计算成功次数。理想的状态下,可以通过计算跨境风险投资基金的直接回报率来衡量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但是,由于风险投资属于私人投资,不需要向公众公布其具体收益,所以利用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采用成功退出(包括IPO和MA)的可能性来间接地计算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这种方法被Hochberg等[20]、Sorensen[21]、Zarutskie[22]与Nahata[23]等应用。

自变量共8个,由于不同变量对跨境风险投资退出的影响可能是在投资前、投资中或退出时,所以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时间的数据。

Xlegal(T)是对中国法律质量的衡量,用X1表示,数据来源于最新版本的WorldwideGovernanceIndictors(WGI),如Li和Zahra[6]用六个维度的平均数来衡量法律质量。选择退出年份是因为本文查看的是法律质量对退出的影响。由于WGI数据是从1996年开始计算,所以1996年前跨境风险投资退出的项目数据缺失。同时1997年、1999年和2001年没有数据,本文分别采用1996年、1998年和2000年的数据来补充这三年的数据。这三年选择前一年的数据是因为退出时间分布在第T年全年,而第T-1年的状况与退出时的状况最为相近。

Xdlegal(f,T)是跨境风险投资机构所属国f的法律质量与中国法律质量的差值,用X2表示。数据同样来源于WGI。

Xlorigin(f)是衡量投资国f与中国法律渊源差异的虚拟变量,用X3表示,如法律渊源一致,那么取值为0,不一致则取值为1。本文采用Porta等[13]的分类方式将中国内地的法律体系归属于大陆法系,非大陆法系的投资国均取值为1。

XIEF(t-1)是中国的经济自由度指数(IndexofEconomicFreedom,简写为IEF),用X4表示,由Wang等[12]采用,这一指数是美国传统基金会(TheHeritageFoundation)和华尔街日报在1995年创建的,用来衡量世界各国的经济自由程度。1996年前投资的项目,此项数据缺失。Xrstock(T-1)是退出年第T-1年在中国上海交易所股票市场的回报率,用X5表示。Xrstock(T-1)=(最后交易日收盘指数-上一年最后交易日收盘指数)/上一年最后交易日收盘指数。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由于中国股票市场于1990年12月9日正式开始,所以1990年按照12月9日的开盘指数与1990年12月31日的收盘指数来计算市场回报率。XVCinvest(t)是中国风险投资行业在投资年份第t年的投资总额,用X6表示,这一数据衡量的是风险投资行业的整体活跃程度,对投资的成本产生影响,所以选用投资年份的数据。数据来源于整理后的数据库。XGDPc(T-1)是退出年第T-1年中国人均GDP,退出前的经济状况影响退出的可能,用X7表示。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

XGEM(t)是对投资年份第t年中国创业水平的衡量,使用全球创业观察(GEM)的数据,用X8表示。2002年和2008年数据缺失。

(二)模型构建

本文模型(1)模型(6)采用Probit模型,以及替代的多元回归模型。之后采用相同对应变量进行CoxHazard检验。为了避免自变量间的内生性问题,选择不相关的自变量建立检验模型来验证假设。具体如下:

Prob(Y1=1)=0+nXn+(1)

h(Y2)=h0(t)exp(nXn)+(2)

Y1=0+nXn+(3)

其中,Prob(Y1=1)是跨境风险投资成功退出的可能概率,0是常数项,n是自变量的系数;h(Y2)是跨境风险投资成功退出所需时间的生存函数,h0(t)是常数项,n是自变量的系数;Y1是成功退出因变量,0是常数项,n是自变量的系数。Xn是相对应的自变量,是残差。

四、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从19882015年,有外资参与的风险投资共有3985起,涉及金额达到635.71亿美元,共涉及26个外资来源国/地区。成功退出数量最多的是美国,达到346起,包括202起IPO和144起MA。所有机构的平均投资退出比为17.79%,即将近18%的项目投资后可以成功通过IPO或MA完成退出。其中,俄罗斯的投资退出比最高达到50%,其次是加拿大达到46.67%。投资退出比最低的是南非,仅有3.28%。而美国作为成功退出项目最多的国家,其投资退出比仅有16.00%,低于平均值。

如果风险投资投资的年份和退出年份相同,那么其退出时间按照0年計算。根据统计,所有机构的平均成功退出时间为2.8500年。平均退出时间最高为丹麦的12年,最低为澳大利亚的0年,即在投资当年实现成功退出。一般风险投资基金的存续期为35年,退出时间也一般保持在存续期内,如基金到期还无法实现退出,那么基金就需要考虑延期,或者以其他方式退出,包括清算等亏损方式。实现退出的时间太长则会影响资金的利用效率,增加机会成本;实现退出的时间过短,则很可能是IPO或MA前的突击入股,帮助企业实现上市或并购,但其为企业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相对较少,对企业实际增长的作用不大。

本文涉及的上市企业分别在17个不同的交易所上市,分布在9个国家或地区,包括中国香港、美国、中国、新加坡、英国、中国台湾、马来西亚、德国和日本。外资机构占IPO总数的55.15%,比中资机构占比更多。同时,外资机构更青睐于中国境外市场,在境外市场上市占比达到79.56%。相对来说,中外合资机构也以境外上市为主,但在选择在中国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的数量占比要比外资机构高13个百分点。这可能是因为中外合资机构对中国法律和文化更为了解,相对来说拥有更好的境内网络资源,所以更愿意在中国境内上市。但总体上,境外上市是IPO的主流,这也证明了有外资参与的机构可以更好地帮助企业扩展境外市场。

本文共涉及因变量2个,自变量8个。对这10个变量的统计性描述如表1所示。共有3985个观测值,其中709个成功退出。

从表1可以看出,X1所代表的中国法律质量均为负值,最高为-0.4213,最低为-0.5972。相对来说,投资国或地区的法律质量与中国相差(X2)较大,好的比中国高2.3900,差的比中国低0.3026,均值为1.7688,说明绝大多数的投资国或地区的法律质量远好于中国。在法律起源方面,X3的均值为0.8891,说明绝大多数的投资国或地区的法律起源与中国不同。X5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回报率,最高为130.43%,最低为-65.39%,平均回报率为47.56%,回报率的波动幅度较大,这说明中国证券市场并不稳定,还处于发展的初期,可能受到境内外经济与政治的多种因素影响。中国的人均GDP(X7)变化较大,从1663元增加到47203元,这代表着中国从19882015年经济的迅猛增长。风险投资的总金额(X6)变化巨大,从1个项目没有投资额记录,增长到年投资5715个项目,金额达到990.7312亿美元。

(二)相关性分析

表2是各变量间的相关性和显著性统计,因为变量较多,可能出现多重比较谬误(MultipleComparisonFallacy),所以使用Sidak方法进行相关显著性调整。

从表2可以看出,很多自变量之间显著相关,不能在同一模型中测试这些自变量,会造成多重共线性影响。所以本文对每个检验的变量进行筛选,在测试不同假设时选取不显著相关的变量。

五、实证结果与稳健性检验

(一)Probit模型实证结果

表3是利用Probit模型得出的各因素对跨境风险投资绩效的影响。

从表3可以看出,模型(1)中,中国法律质量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这与Nahata等[11]的结论相反,也与假设1相反。可能是因为所采用的数据对中国的法制评分皆为负数,虽然可能存在衡量偏差,比如国际上对中国的制度和法律存在误解或误判,但这可以说明中国的法律质量在国际世界的眼中较差,所以中国的法律质量成为了逆向指标。当中国的法律质量越差时,通过其他方式,如关系等越容易帮助跨境风险投资机构退出。相对来说,当中国的法律质量越好时,其他方式难以施展,而走正规途径又面对法律效率低下、门槛和审批过多等问题,造成退出困难。所以在中国东道国的法律质量越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越高。模型(2)中,法律质量差异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支持了假设2的推断。当跨境风险投资放弃本国的投资机会,选择在中国投资时,跨境风险投资所在国的法律质量越好,那么他们在中国会寻求更高的绩效,来弥补其放弃本国项目的机会成本。这一变量可以作为制度距离的变量,因其最能反映投资国或地区与中国的制度差异。

模型(3)中,法律渊源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即投资国或地区与东道国的法律渊源不同时,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这与法律质量差异的影响一致,当法律渊源不同时,跨境风险投资就需要更高的回报来弥补其放弃在法律渊源相同国家投资的机会成本。同时中国经济自由度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Wang等[12]结论一致。中国经济自由度越高,那么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好。可以看出,对产权的保护、对商业和财政等约束的放宽有利于跨境风险投资在中国的投资运作,对成功退出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另外,中国市场回报率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这与Wang等[12]结论相反。因查看的是退出前一年的投资回报率,所以看做投资回报率越高,在退出当年通过IPO市场退出的需求越高,这增强了IPO市场的竞争强度,而有外资背景的企业与中资企业在中国面临的行政审批力度不同,外资在中国IPO市场上处于劣势,所以资本市场的回报率高对并购产生的影响不足以抵消IPO竞争产生的负面影响,造成结果的不同。

模型(4)中,中国风险投资总额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与假设6的推论相反,即当中国的投资总量越大时,中国风险投资市场越繁荣,但跨境风险投资的退出可能越低。这可能是因为,当中国风险投资市场繁荣时,可投资的资金增加,中国也会出现钱多项目少的现象,造成投资的成本上升,竞争加剧。同时,可投资项目数量一定时,投资机构数量的上升会导致项目筛选门槛降低,项目质量下降,从而降低了成功退出可能。

模型(5)中,中国人均GDP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即中国人均GDP越低,边际收益越高,跨境风险投资越容易实现成功退出。或者说,在中国人均GDP较低时,跨境风险投资机构所带来的资金对中国更为重要。因为中国本土缺少资金来支持项目,所以跨境风险投資机构的资金利用效率和效用也就越高。同时来自本土的竞争也较低,项目资源充足,可以让跨境风险投资机构以更低价钱,选择更为优质的项目,这些都会提高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同时,中国创业水平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符合Wang等[12]的结论,即中国创业水平越高,可投资项目的数量越多,跨境风险投资可筛选的范围越广,投资项目的质量越高,其绩效也就越好。这说明中国推动大众创业有利于跨境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发展。

模型(6)中,中国的法律质量、股票市场回报率和人均GDP都在1%水平上保持负相关,创业水平在1%水平上保持正相关,与前面的分项证明结果相同,说明这些结果非常稳健。但法律质量差异不再显著可能是与法律渊源显著相关造成的。但本文通过vif检验(最高值3.5500,平均值1.7500)证明模型(6)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二)CoxHazard模型实证结果

利用CoxHazard模型对退出所需时间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在用CoxHazard模型处理数据时发现,当退出年份为0年,即当年退出时,模型会按照截尾数据去除掉,所以为了扩展可用数据,将所有的退出年份增加1年,这样可用观测数据达到709项。CoxHazard模型的实证结果显示,模型(2)的主变量均不显著,即法律质量差异、法律起源均无法影响机构成功退出所需的时间,对退出的效率不产生影响,说明法律质量差异对成功退出的可能产生影响,但并不影响退出所需的时间,也就是说退出的时间长短更多地取决于东道国本身的变量。其他变量的实证结果如表4所示。

从表4可以看出,模型(1)中,中国法律质量越高,越会降低近期成功的可能,并且降低的概率达到约95%。这进一步证明了,在法律质量较差的国家,法律质量的提升会严重影响跨境风险投资机构利用其它非正规渠道退出的可能,也就是说随着东道国法律质量的改善,跨境风险投资在旧有退出方式受到冲击时,还无法在新的法律制度框架下找到符合法制改革的退出方式。模型(3)中,中国的经济自由度越高,跨境风险投资近期退出的可能越低,降低约10%。这可能是因为自由度提高后在给跨境风险投资提供更为可靠的投资和退出环境的同时,也增加了退出市场的竞争程度,所以减缓了退出的速度,但在整体上仍然促进成功退出的实现。同时,中国的资本市场回报率越高,跨境风险投资在近期退出的可能越高,约提高17%。也就是说,在资本市场回报率较高时,跨境风险投资机构会尽可能在回报率高时退出,这符合资本市场的基本诉求。相对来说,当资本市场回报率低时,机构会延迟退出,等待更好的退出时机,以提高实际投资回报率。

模型(4)中,中国风险投资总额越高,跨境风险投资在近期退出的可能越高,符合假设6。笔者认为风险投资总额越高说明在项目投资时市场上的资金足够充足,投资市场的繁荣促进信息的透明和交流,这有利于加快项目的退出速度。

模型(5)中,在东道国人均GDP较低时投资,不但退出的可能增加,退出的时间也会缩短。这既因为投资时竞争较低,可以选取优质项目,还因为退出时的竞争也较低,有利于加快项目的退出。但这一系数为0.9999,所以人均GDP提高对降低近期退出的概率仅为0.01%。所以虽然人均GDP的影响很显著,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同时,中国创业水平的提高不仅可以提高退出可能,还可以加速退出可能,提升的概率达到了9.94%。进一步证明了大众创业政策对跨境风险投资绩效的重要性。

模型(6)中创业的影响与模型(5)的结果相反,其原因是纳入的经济自由度指标与创业指标显著负相关,在纳入统一模型后加强了经济自由度的影响程度,对退出速度降低约60%,同时改变了创业指标的影响方向。

(三)稳健性检验

为了消除由项目选择带来的偏差,和同一基金多轮投资重复计算带来的偏差,本小节仅选用第一轮投资项目(包括天使投资和A轮投资)数据进行稳健性检验。最多包括观测项目2344项。在对筛选过的数据重新进行检验后发现,对于Probit模型来说,除法律渊源不再显著,即不支持原假设外,其他变量结果均一致,并且显著性均达到1%的水平,所有模型的R2也均有所增大。对于第一轮投资的项目来说,法律渊源并不能影响跨境风险投资的成功退出。对于CoxHazard模型,中国的法律质量不再显著,即法律质量的改善不会降低第一轮投资项目的近期退出可能。这可能是因为第一轮项目的投资时间较长,其平均退出年限为3.6880年,而所有项目的平均退出年限为2.8520年,中国法律质量改善对长期项目来说,他们可以通过更长的时间来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找到合规的方式来实现退出,所以中国法律质量对近期退出可能的作用不再显著。同时,中国的经济自由度和市场回报率也不会影响第一轮投资的项目在近期退出。

六、结论与建议

本文对影响跨境风险投资的制度距离进行多维度分析,得到以下结论:法律质量距离越大,跨境风险投资成功退出的可能也就越大,绩效越高,但并不影响退出所需的时间,退出的时间长短更多地取决于东道国本身的金融市场和科技发展水平。本文关于法律质量方面的结论与前人根据全球数据得出的结果相反,这证明中國作为发展中国家与以发达国家为主的跨境风险投资输出国在法律质量方面的影响有显著的差异。特别是中国的法律质量越好,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差,与Nahata等[11]利用全球数据得到的结论相反,这可能是因为中国在国际上的法律质量评分长期处于负值状态,所以通过关系等非正规途径退出在中国比较流行,但随着中国法律质量逐步改善,非正规途径不再适用,而正规途径又存在审批环节繁杂和门槛过多等问题,使得退出更为困难,降低了跨境风险投资绩效。但笔者认为这种影响在短期内更为明显,随着中国法律质量的不断完善,法律执行效率的不断提高,跨境风险投资通过对正规途径的不断学习和深入了解,可以更好更快地通过正规途径实现退出。

本文两个模型(Probit模型和CoxHazard模型)得出的结论很多都是相反的。经济自由度可以提高退出的可能,但会降低近期退出的可能,也就是说这些因素对退出的影响是长期的,而并非短期的。反之,市场回报率和风险投资总额会降低退出的可能,但会提升近期退出的可能,也就是说这些因素对退出的影响是短期的。从上述变量可以看出,经济自由度代表的需要长期积累、政策变化才能实现的长期变量在短期内影响有限;相对来说,市场回报率的短期经济表现只在短期可以对绩效产生影响,在长期来看,短期的刺激往往可能产生相反效果,即在长期降低绩效。特别是人均GDP在两项检验中得到一致的结果,即人均GDP越高,跨境风险投资退出的可能性越小,近期退出的可能也越低。这就说明,人均GDP较低的国家在短期和长期均可获得更好的回报。其次,创业指标也表现了对绩效促进的一致性,即创业水平越高,跨境风险投资退出的可能越大,近期退出的可能也越大。这说明投资创业活跃的国家,可以带来更高的回报。

低风险投资市场篇6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房地产投资风险经营风险

房地产是个热门和利润丰厚的行业,近三、四年来,住宅价格每平方米提高了1500元左右,这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该行业投资就成了投资者的首选。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使其存在多种风险。房地产投资是指国家、集体、个人等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地把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房产、地产生产和再生产领域的过程和行为。

一、房地产投资常见风险

房地产投资风险就是指由于投资房地产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这种损失包括投入资本的损失和预期的收益未达到的损失。房地产投资风险分为以下几种。

1.投资支出风险

房地产投资支出是指投资者取得、开发土地并进行房产建设所花费的各种成本费用支出。由于房地产具有)位置固定性、不可移动性,而且受规划限制及本身结构、装修设计的影响,常具有专用性,一旦完工,变很难更改,如进行改建,投资将很大。因此如果投资者判断失误,便会蒙受损失。另外,房地产投资周期长,一个新建项目由于建设周期较长,在建设过程中也会遇到投资支出增加问题,这可能导致房地产投资者不堪重负并蒙受损失。

2.金融风险

主要指利率风险。房地产市场的利率变化风险是指利率的变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和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当利率上升时,房地产开发商和经营者的资金成本会增加,消费者的购买欲望随之降低。因此,整个房地产市场将形成一方面生产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市场需求降低。

3.购买力风险

购买力风险主要是指市场中因消费者购买能力变化而导致房地产商品不能按市场消化,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购买力风险是一种需求风险,在市场经济体制中,需求是一个非常不定的因素。由于消费者的购买力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受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消费结构等影响,如果整体市场上需求下降,将会给房地产投资商经营者带来损失。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价格的变动而引起的投资损失。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由于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房地产时常一般只受区域性因素的影响。土地市场一般可分为一级出让市场和二级转让市场,垄断性较强。房地产市场供求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牵制着房地产投资收益的实现及其大小。例如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的波动、房地产消费市场的局限等等都是引起市场风险的原因。房地产价格不断下跌以及房地产交易量骤降是中国去年经济增长放缓的一个主要原因。

5.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由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房地产投资的各种政策发生变化而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例如产业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和投资限制等。我国现正处于市场经济改革、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各种有关政策的调整比较频繁,而房地产投资周期相对较长,房地产特别是土地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对象,故房地产投资受政策风险的影响比较大,城市规划的变化不但影响投资房地产的用途,对其利用强度也形成限制,不去理解城市规划的变化方向而盲目投资,对投资者的打击将是巨大的。

6.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投资者投资行为违法或未能有效利用法律工具而带来的损失。房地产投资涉及面广,极易引起各种纠纷,如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房地产交易中、房地产租赁中等,各种纠纷的发生一方面影响投资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影响投资收益的顺利实现,都会造成投资损失。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实际上是对建筑工程实施的风险管理,开发商应通过仔细考虑工程承包的合同条款,尽量把风险分散给承包商。二、房地产投资风险的预防策略

房地产投资风险的防范与处理是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概率和不同规模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法,避免房地产投资风险或使房地产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减到最低程度。

策略一:关注政策变动,认准投资方向

任何国家的政策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政策的变化无论对一国的经济发展,还是对投资者的预期收益都将产生一定影响。我国房地产起步较晚,市场不规范,与发达国家相比,房地产业受政府政策影响更大。所以时刻关注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变化,特别是政府对房地产开发的态度,政策动态,如宏观经济政策、国家税收政策、财政、货币、产业、住宅政策制度的改革等就显得十分重要。对各项政策的研究,既有助于房地产投资确定正确的投资开发方向,正确预测未来,又有利于其根据政策变动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有效控制政策风险。

策略二:掌握信息,去伪存真,优化分析

随着投资者获得的信息量的增加,投资者面对的不确定性因素逐渐减少,这样就可以提高投资者决策行为的正确度,降低决策风险。相反,如果投资者掌握的相关信息不充分或者不准确,那么,就有可能对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判断失误,从而增加了决策风险。虽然获取信息要付出成本,但与投资决策风险的成本相比,却是值得投入的。因此,投资者在做出房地产投资决策前应尽可能地调查市场,了解相关信息。同时要学会优化分析。优化分析是在掌握大量信息的基础上,投资者应依靠经验或技术方法进行风险分析,优化投资策略,最后确定适合投资者的最佳方案。该项措施能为投资者采取房地产投资的行动提供决策依据。

策略三:采用投资分散组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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