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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社会论文(收集3篇)

时间: 2026-01-14 栏目:实用范文

人口与社会论文范文篇1

Abstract:Thepopulationlegalactisoneofpopulationmethodbasiccategories,thepopulationmethodindependenceisthepremisewhichandthefoundationthepopulationlegalactcanexist.Thepopulationlegalactandthepopulationbehaviorbothhavetherelation,andhasthedifference.Theresearchpopulationlegalactmaylegislateforourcountrypopulationtoprovidetherationale,providesthelegalbasisforthestandardpeople'spopulationbehavior.

关键词:人口法人口行为人口法律行为

keywords:PopulationlawpopulationbehaviorPopulationlegalact

要论述人口法律行为,就不得不提及人口法。因为没有独立的人口法的存在,人口法律行为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实践和理论意义的探讨无法附从。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人口法的独立性与否是人口法律行为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因为人口法如果可以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存在的话,它就必须具有一般部门法都具有的共同的特征:即“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的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1】。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的根本对象。如果人口法也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的话,那影响人类人口生产和再生产关系的人口行为就当仁不让地成为其调整的根本对象。所以在论述人口法律行为之前,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在此多费笔墨讨论一下人口法的独立性问题。

一、人口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吗?

(一)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

所谓人口法的独立性是指人口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什么是法律体系?目前法学界的提法和界说很多,但是较为普遍的提法是,认为法律体系即就是一国现行法律部门体系。“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2】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法律部门”也称为“部门法”,“它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3】其基本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当然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一些其他的划分标准:除上述两个主要的标准外,还有独立价值辨别法、法规数量辨别法、方便归纳辨别法等标准。

(二)人口法独立性遭忽视的原因

在我国2001年3月9日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委员长的工作报告中“20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确立的目标设计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可分为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而没有我们所期盼的“人口法”。但是做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国,人口现象和人口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根本问题!我国当前的人口现状已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障碍,变人口包袱为人口财富的计划必须依法制定和实施《人口法》。“人口问题涉及到经济发展、环境承载、资源耗费、基因繁衍、劳动力提供、社会安定等诸多方面,在没有《人口法》的国度里搞可持续发展是不可想象的。”【4】于是学者们本着对社会、对后代负责的精神,开始呼吁积极制定统摄规范和调整我国人口生育、婚姻、管理、流动、死亡等影响人口生产关系的基本法《人口法》。“人口问题是我国本世纪和下世纪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实行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人口问题的解决和基本国策的落实,同样有赖于法律的保障。因此加强对人口法的研究,重视人口立法和执法,已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5】

那么人口法到底是否具有独立性呢?它的本质属性又是什么?做为我国最高立法机构不可能无视关系国富民强、子孙后代的“人口现象和人口问题”,那为什么有无其独立标示的地位呢。其实,没有独立的文字标示,就否认了“人口法”的存在!依笔者现在的观点来看,我国立法机关之所以没有单独设计“人口法”这一基本的法律部门,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客观实际的需要。因为要在一个疆域广袤、人口众多、经济发展各异的人口大国制定一部效力统一的调整人口关系的基本法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第二,主观方面,学者们的所谓对“人口法”属性的论证,影响和主导了立法者们的立法意图。在当时绝大多数学者都主张人口法属于与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并属的“社会法”之中。中国著名的经济法学家、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程信和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6】既然有了“社会法”这个法律部门,做为其子部门的“人口法”无需谈及。第三,我国各级部门和广大的公民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认识还不很深刻,对“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关系理解不够,对无序的人口行为造成的灾难简单地归结为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

(三)人口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

如果我们按照学术界对法律部门的判断标准的通说来,人口法应是一部独立的法律部门,它应该列入我国法律体系之列,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人口法与社会法有着根本的区别,笔者后文在单独论述此问题。由于篇幅的缘故,这里笔者重点谈论一下人口法的独立性问题。

第一,从人口法是否有独立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人口学界和法学界的学者们普遍认为人口法的调整对象概括地说应该是人口生产关系,它是人类在进行自身种的繁衍中,即人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杨新科、张全仁等人认为“人口法实际上是指协调人口生产和再生产、人口优生优育以及人口管理等等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认为人口法的调整对象是人口生产过程和人口管理等;【7】西南财经大学李国和君认为“人口法是调整人口关系,组织管理人口、规范人口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指导、干预、管理人口运行的重要工具。”【8】他将人口法的调整对象定位于“人口运行过程”。中国著名人口学家、人口法学研究集大成者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陈明立教授将人口法的调整范围缩小为“直接影响人口过程的社会关系和人口行为”,将非直接的影响关系排除在外。【9】笔者认为人口法的调整对象应该是“与人口生产再生产密切相关的人口过程、人口关系和人口行为”。它主要包括三大块:人口过程(如:生育、死亡等)、人口关系(如:婚姻家庭关系、抚养收养关系等)和人口行为。

人口生产关系同其他社会关系一样,是人在有意识的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它同样也要受到社会方式的制约。总之,人口生产关系作为一个特定的调整对象,是其他的法律领域所无法包容和取代的,这就是人口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成立的重要客观依据。【10】

第二,从人口发展的现实需要来看(即从人口法存在的价值来看),人口法是“人口为了其自身的发展,在一定阶段必然产生对法这一特殊社会规范的需求”的结果。当世界人口进入高速增长的今天,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的生态型要求人们努力实现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已经成为我国人口发展的战略目标。因此对人口生育、人口健康成长、人口流动管理、人口的合理分布、人口发展规模、人口死亡等关系人口质量和国民素质的、与经济无关的人口因素必须加以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这是人口法的社会职责所在,是其存在的价值所在。尤其是伴随着人口经济问题、人口生态问题、人口分布问题和人口素质问题等人口问题出现时,促使人们不得不正视对人口法的需求。

(四)人口法不是社会法,它与社会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从上述来看,人口法是具有自己独特的调整对象的、满足人口生产与再生产需求的、协调与之相关的人口过程、人口关系和人口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有独立性,是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与维系和保障社会利益的社会法有关系,但也有本质的区别。它不属于社会法的范畴。

按照法律保护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所体现的利益,法律被划分为:公法、私法和社会法。社会法属于第三法域,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公法主要代表和反映国家利益,私法主要体现个人利益,而社会法主要反映社会利益。如果从人口法所体现和代表的利益来看,笔者认为是三者的有机兼顾,既有维护国家利益的功能,也有维护公民个人利益的表现,还有深系社会利益的功用。人口法的确具有与普通法律不同之处!它的出现将使“传统的法学理论面临人口生育法制新领域的挑战”。【11】很多理论问题是无法用传统的法学理论来理解和诠释的。

二、人口法律行为是人口法的基本范畴

(一)人口法律行为的理解

1、法律行为

所谓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它包括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法律行为具有下列特点:(一)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即:法律行为能够产生社会效果,造成社会影响,具有交互性。其行为在主要方面都是社会指向的,纯粹自我指向的行为,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意义的。

(二)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性。即:法律行为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三)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们的意志所控制的行为,具有意志性。在法律上,纯粹无意识(无意志)的行为(如完全的精神病人所实施的行为),不能看作是法律行为。【12】

2、人口法律行为

按照上述的关于法律行为的一般意义,人口法律行为应该是指在人口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所实施的、能够发生人口法意义上的效力和效果的行为。在这个涵义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限定词“人口法意义上的效力和效果”。也就是说在人口法未产生之前的人口行为不属于人口法律行为的范畴。

这其实也是比较符合人类人口生产和再生产历史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人口的生产和人口再生产最先只是个人和家庭的私事,”还未进入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的时候,后来“随着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口再生产已经不再只是个人和家庭的私事,而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过去那种人口行为的私人性、家庭性和自然性正在被淡化,而其社会性和科学性却在被日益强化。关注人口行为‘的口号堂而皇之地提到了每个公民面前。【13】再后来随着人类由感性走向理性、由盲目走向自觉,人口生产与再生产的宏观发展与微观的调控也逐渐地被纳入人口法律的规制范围,从而实现了由人口行为向人口法律行为的过度与跨越。

3、人口法律行为与人口行为

(1)人口行为

要彻底弄清“人口法律行为”的内涵,我们就不得不谈及与之关系非常密切的“人口行为”。我们不妨从二者的比较中找寻它们的差异,从而深入领悟人口法律行为的本质。

对于“人口行为”的涵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目前尚无定论。有的学者认为“关于人类的一切活动及其活动范围,即是人口行为”【14】这应该是最广义的人口行为概念了。有的认为“人口行为就是由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思想意识等社会刺激和个人生理、心理等刺激引起的人们在婚育、死亡、迁移、流动等方面的行为。人口行为是社会行为的一种特殊类型。人口行为大体可分为三大类,即人口生育行为、死亡行为和流动迁移行为”【15】这是一种狭义的人口行为概念。对“人口行为”有着深入研究的我国著名人口学家、西南财经大学人口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陈明立教授根据人口变动所涉及的领域将人口行为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并指出狭义的人口行为是指人们做出的影响人口自然变动的行为,也就是直接的人口生产和再生产行为,包括男女之间的、生育行为、哺乳行为、个人生活消费行为等等。广义的人口行为是指人们做出的会对整个人口过程造成某种变化或后果的行为,除包括引起人口自然变动的人口再生产行为之外,还包括引起人口的地域变动和社会变动的各种行为活动。例如人口的迁移流动行为、人口融合行为、人口的经济活动行为等等。【16】这个概念是非常符合人口这个社会现象产生、发展、演变的客观实际的,是较为科学的定义。

(2)“人口法律行为”与“人口行为”的比较

A、二者的相同点

人口法律行为和人口行为都是人类社会行为中的一种,都具有本质的社会属性。

B、二者的区别

现在我们可以将“人口法律行为”与“人口行为”做一下比较:

从有无“法律性”来看,人口法律行为强调该行为必须是在人口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能够引起和发生人口法意义上的效力和效果的行为。凡是纳入社会规范包括法律、行政和道德规范的人口行为,都是或可能会对国家和社会产生影响、具有一定后果的行为。如果不发生法律意义上的效力和效果,那就不属于法律行为,尽管它属于人口行为。因此较之于人口行为,法律人口行为具有鲜明的“法律性”,它的发生能够引起人们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而人口行为就没有法律性的特别。因为“在没有确立规范的人口制度、人口政策和人口法制的社会里,自由的、任意的,尤其是作用于人口再生产过程(人口自然变动过程―――自己生命的生产和他人生命的生产)的行为仍属于人口行为。未纳入规范范围的自主性人口行为,不受社会规范的限制和约束。”【17】

从有无“价值判断”来看,部分人口行为并无明显的价值好坏的判断,例如男女之间的自主的、女人的哺乳行为、维持人口生命活动的个人生活消费行为等,呈现中性的色彩。但是人口法律行为就有非常鲜明的价值判断。“在确立了人口制度和人口法律制度的社会里,人口行为不仅受到特定的思想文化和道德规范的约束,而且要受到国家强制力的限制和约束,从而使人们的人口行为因不同性质而区分为不同的人口行为类型一一合法性人口行为、违法性人口行为、禁止性人口行为、义务性人口行为、授权性人口行为、自主性人口行为、有计划的人口行为、盲目性人口行为,等等。”【18】

从二者的社会属性来看,人口行为具有二重属性。人口行为是社会行为的一种特殊类型,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具有生物属性,另一方面又具有社会属性。“作为一种生命生产活动,并不是所有的人口行为都是社会行为,并不是所有的人口行为都必须纳入社会规范进行限制和约束”。【19】但是人口法律行为做为人的活动,必须具有社会性的特征。这是因为“人的本质乃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人的行为受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的制约,是社会的产物・・・・・・・具有一定的社会趋向性。”【20】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人口行为具有二重属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人口法律行为只有一重属性(社会属性)。

C、二者的联系

人口法律行为是人口行为的下位概念,它是“受到人口法律规范、能够引起人口法律意义和效果的人口行为”,是不可缺失的一种人口行为。因此一旦人口行为纳入了人口法律规范的范围,就转为人口法律行为。

(二)人口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人口法律行为做为一种重要法律行为,它除具有一般的法律行为必须具有的“法律性和社会性”的共同特征以外,它还有自己独特的基本特征。

1、人口法律行为只存在于人口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中,被深深地打上“人口”的烙印。

2、人口法律行为主要通过个人行为来实现,“尽管实施人口行为的主体可以是多个,但是最终都须通过个人得以实现・・・・・・・因此,个人和家庭施行何种人口行为对整个人口变动过程具有决定性的意义。”【21】

(三)人口法律行为的种类

借助法理学中不同学者关于法律行为划分的标准,可以对人口法律行为主要进行下列分类。

1、根据人口行为的不同性质,可以分为合法、非法的人口法律行为;

2、从人口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看,可分为授权性、义务性和自主性人口法律行为;

3、根据人口行为主体的数量不同,分为单方、双方和多方人口法律行为;

4、根据人口行为方式的不同,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人口法律行为;

5、根据人口行为有无目的性,可以分为目的性和盲目性人口法律行为;

6、根据人口行为有无意思的参与,可以分为意志和事实人口法律行为;等等。

三、人口法律行为理论的意义

(一)人口法律行为理论对人口法律的立法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人口现象和人口问题随着市场经济活动不断深入日益复杂化,而法律固有的滞后性顽疾有时无法跟上现实,因此如果要进行人口立法就必须需要相应的理论依据作支持。人口问题的严重性必然带动人口法律行为理论研究的空前活跃,这也必然推动人口立法步伐的加快,可见,人口法律行为理论对人口立法推动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二)人口法律行为理论可以促使广大公民认真看待人口行为,从而规范自己的人口行为

通过对人口法律行为理论的研究,可以使人们懂得“过去那种人口行为的私人性、家庭性和自然性正在被淡化,而其公开性、社会性和科学性却在被日益强化”,一旦他们的人口行为被纳入了人口法的规范之中,就有可能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从而自觉关注和规范人口行为。

(三)人口法律行为理论可以促使广大公民认识到其具有的社会性和法律性,从而维护自己、家庭、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在人口法律行为理论支撑下的“人口法律规范的制定,为公民行使正常的符合社会人口运行秩序的各种人口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侵害公民合法人口行为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公民可以依据人口法律规范赋予的权利享受各种权益。”人口法律行为的是社会性,将使我们知晓“个人的一个小小的也许是十分随意的人口行为,它却牵动着国家的、中央领导人的神经!联系着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千秋大业!”从而“为了自身和子孙后代的幸福,为了国家、民族的兴旺发达,为了维护正常的人口秩序和公共安全,注意规范自己人口行为,克服人口生产的盲目性,增强人口再生产的科学性和自觉性,做一个清醒的人口行为的实施者。”【22】

注释:

【1】付子堂主编《法理学初阶》法律出版社2005年8月版P112-113

【2】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P127

【3】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P128

【4】汤啸天:我国亟待制定人口法《探索与争鸣》1998.6第18页

【5】杨新科、张全仁:关于人口法研究的几个问题《甘肃理论学刊》1998年第6期第48页

【6】程信和:关于社会法问题兼论开展人口法研究《南方人口》1996年第3期

【7】杨新科、张全仁:关于人口法研究的几个问题《甘肃理论学刊》1998年第6期第48页

【8】李国和:我国人口法的特征《《人口与计划生育》2003年第2期第26页

【9】参见陈明立教授于2006-1-412:09:00发表在其博客上的《人口法学研究与法学理论创新》一文

【10】杨新科、张全仁:关于人口法研究的几个问题《甘肃理论学刊》1998年第6期第48页

【11】参见陈明立教授于2006-1-412:09:00发表在其博客上的《人口法学研究与法学理论创新》一文

【12】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P150-152

【13】陈明立:公民,请规范您的人口行为

【14】徐建华:浅谈人口行为与资源、环境之关系《西北人口》1989年02期

【15】来自老龄网

【16】陈明立:略论规范公民的人口行为《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P47

【17】陈明立:略论规范公民的人口行为《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P47

【18】陈明立:略论规范公民的人口行为《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P47

【19】陈明立:略论规范公民的人口行为《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P48

【20】付子堂主编《法理学初阶》法律出版社2005年8月版第186-187页

【21】陈明立:略论规范公民的人口行为《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P48

【22】陈明立:略论规范公民的人口行为《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P49

参考文献:

[1]付子堂主编《法理学初阶》法律出版社2005年8月版

[2]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

[3]陈明立:略论规范公民的人口行为《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4]杨新科、张全仁:关于人口法研究的几个问题《甘肃理论学刊》1998年第6期

[5]汤啸天:我国亟待制定人口法《探索与争鸣》1998年第6期

人口与社会论文范文篇2

摘要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总趋势,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了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社区体育的生态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本文通过实地考察周口市的主要社区,对社区的体育环境的状况进行深入的了解,从生态学角度进行分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社区生态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周口市社区体育环境生态学

党的十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已经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且与我国的经济、文化、社会和政治建设各个方面互相融合,从而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突出的地位。在此背景下,我国城市社区的发展也应该以生态文明为重点。笔者经过实地考察发现周口市社区生态体育的发展存在着许多的问题,阻碍社区生态体育的可持续发展。本文详细分析社区生态体育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以推动社区体育的进一步发展。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文以周口城市社区体育环境为研究对象。随机抽取周口市川汇区的七一、新华、文明、六一、八一、周商、车站、颖河、周滨九个社区。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通过有关书籍的查阅和在互联网上的检索,收集大量与本次研究有关的资料文献,为本文奠定了理论基础。

2.访谈法。走访周口市各个社区,对周口市社区据民进行随机采访收取信息和建议。

3.数理统计法。对实际考察的社区体育情况和访谈的信息建议进行数理统计。

二、结果与分析

(一)体育生态学和体育环境的内涵

人们所进行各项体育活动是运用科学的体育方法在自然生态系统中进行的。体育生态学指人们通过科学、合理的体育运动方法得到自然生态系统所需要的承载能力,进而实现体育与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体育生态学作为一门正在发展的分支学科,尚未形成完整的科学体系,需要学者们的不断研究、探索。

体育环境是指与体育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一切社会条件和自然条件的总称。体育活动是人们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主体是个人,同时体育活动必然是在体育环境中进行的,因而人们进行的社会体育活动与体育环境密切相关。

(二)周口城市社区体育环境的生态学分析

1.社区体育场地匮乏

通过实地调查周口市的各个社区体育场地的情况发现,周口市社区体育场地建设面积小,只能容纳20人左右,仅八一、新华两个社区建有篮球场。健身器材数量少,八一、新华社区有7种以上健身器材,其余七个社区健身器材不足5种。这两种因素直接决定了周口市社区居民体育活动种类单一,不足以支撑整个社区居民充足的体育锻炼。

2.体育专业人才的缺失

社区体育的理念就是要每个居民都能够锻炼身体,实现大众体育的目标。但笔者对9个社区的27位体育指导员进行采访调查,显示有体育指导员资格证的仅有3人,由此可见,体育人才匮乏是周口市社区体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2.3区体育服务不完善

在调查中发现,周口市各社区体育管理不到位。没有明确的规章管理制度,对社区体育运动器材的保护不到位,对已破坏的体育器材没有及时上报维修、更新。有两个社区(车站、周商)的体育运动器材基本处于废弃状态,降低了居民参加社区体育活动的热情。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社会环境对周口城市社区体育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场地建设面积小,设施不健全导致居民锻炼项目受到限制,以及锻炼人口呈现老龄化现象。

2.规范环境对周口城市社区体育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体育人才的缺失,以及不健全的社区体育服务这些因素都阻碍了社区体育的生态发展。

(二)建议

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加大对社区体育的资金投入,来改善社区居民运动环境,建设社区体育运动场地,完善运动设施设备,修葺破损体育设施,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同时,完善社区体育服务,制定相关的政策来规范社区体育运动的开展。社区体育环境建设中,还要改变人们传统的“体育就是竞技体育”观点,让社区居民意识到参加体育运动的重要性,树立对体育运动正确的观念,积极投身到社区体育运动中去。

参考文献:

[1]冉明.城市社区体育生态发展之价值与路径探析[J].体育科学研究.2013.6(4):23-45.

[2]李博,杨持,林鹏.生态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邓跃宁.体育生态学的创建[J].体育学刊.2002(11).

[4]区煜立.教务工作指南[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23-24.

[5]许传宝.体育生态学――生态体育的理论基础[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1(4):87-89.

[6]胡小明.生态体育[N].羊城晚报.2005.09.24(8).

[7]邓跃宁,李峰.论体育生态文明[J].军事体育进修学院学报.2007.01.

[8]周全.论体育环境的组成、结构与特征[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6(06).

人口与社会论文范文篇3

关键词:心理距离;CLT理论;虚拟社区;口碑效价

DOI:10.13956/j.ss.1001-8409.2017.04.26

中图分类号:F7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409(2017)04-0117-05

Abstract:Basedonthetheoryofpsychologicaldistance(dimensionsofspatialandsocialdistance)andCLT,thispaperanalyzestheeffectofspatialandsocialdistanceontheOWOMusefulnessofvirtualcommunitythroughsettingupdifferentscenebyexperimentmethoddataanalysisbySPSS21.0software.Resultsshowthat,whenthedistance(socialdistance)isnear,thelowconstruallevelofOWOMismoreuseful.Onthecontrary,whenthedistance(socialdistance)isfar,thehighconstruallevelofOWOMismoreuseful.Whenthespatialdistanceandsocialdistanceinteract,themaineffectofsocialdistanceissignificant.

Keywords:psychologicaldistance;CLTtheory;virtualcommunity;OWOMusefulness

虚拟社区是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将具有共同兴趣或需求的若干客体联系在一起的虚拟共同体。在虚拟社区中,成员之间可以实现信息或知识的共享与借鉴。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虚拟社区逐步成为电子商务领域重要的应用形式。虚拟社区的出现与发展实现了成员跨地域的互动交流,M而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行为[1]。社会化媒体背景下,虚拟社区在线口碑营销已成为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又一利器。

国外学者根据口碑效价将口碑划分为正面口碑和负面口碑。有研究表明负面口碑比正面口碑更易被广泛传播且为顾客所关注[2]。凯度的2015年《中国社交媒体影响报告》显示中国用户开始担心社交媒体给生活所带来的影响,64.7%的受访者认为社交媒体带来了正面影响,与上年相比下降12.1个百分点。社交媒体的匿名性、动态性以及随机性,使得消费者肆意发表个人评价甚至滋生脱离实际的信息;这些负面口碑会被大肆传播并被无限扩大,从而危害企业品牌形象[3]。因此,如何为在线口碑营造一个健康的虚拟社区扩散环境成为学者们研究的一大课题。关注虚拟社区在线口碑的效价研究,深入分析心理距离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的影响,对于减少虚拟社区内脱离实际的口碑信息的肆意扩散,以及帮助企业利用虚拟社区平台达到口碑营销的目的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对于虚拟社区口碑的研究至关重要,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然而,目前研究多从消费者行为理论、传播学理论等层面对虚拟社区口碑进行研究,学者们多利用信息处理理论、消费者态度理论和消费者行为理论等理论,从口碑属性、口碑传播及再传播等不同方面对虚拟社区口碑进行探究[8]。近些年,心理学理论逐步被运用到营销行为中,尤其是心理距离理论的应用。心理距离主要包括时间距离、空间距离、社会距离以及假设性。由于从时间角度来看,进行有效性评价时,口碑信息已形成;所以本文将研究重点置于负面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的空间距离和社会距离两方面。

1文献综述

1.1口碑效价

依据Mudambi等人的定义,口碑效价是指口碑传播者的有利于接受者做出购买决策的在线口碑评论[4]。张敏等建立消费者冲动性消费模型,通过实验法分析网络口碑的属性对消费者冲动性购买的影响,并通过Logistic进行回归分析[5]。王德胜等基于虚拟社区角度验证了抱怨反应对于负面口碑与品牌转换之间的调节效应,并从不同角度提出建议[6]。社交媒体的迅猛发展以及口碑营销的价值,尤其是负面口碑造成的影响,使得国内外学者越来越关注口碑有效性的研究[4,7]。学者们多基于信息处理理论、消费者态度理论和消费者行为理论等理论,从传播者、口碑特征、接收者等不同角度对影响口碑有效性的因素进行探究[8]。

1.2心理距离(空间距离、社会距离)

心理距离以此刻此地的自我为参照,在时间、空间、社会以及假设性(概率)等维度上衡量了事物的认知距离[9]。心理距离主要包括时间距离、空间距离、社会距离以及假设性。近些年国内外学者针对心理距离的不同维度进行了研究:余金艳等构建时间距离地图,虚拟商圈特征并验证了时间距离对消费决策的影响[10];张梦等基于酒店评论研究了不同时间和社会距离背景下不同类别评论对购买意愿的影响[11];车诚等分析总结了时间和社会距离对网购决策的框架效应,为营销实践提供了参考[12]。由于从时间角度来看,进行有效性评价时,口碑信息已形成;所以本文研究重点为负面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的空间距离和社会距离两方面。

1.3CLT理论

Trope和Liberman所阐述时间距离对解释水平的影响,逐步被扩展到心理距离的其他方面,并得到了验证[13]。解释水平被划分为高解释水平和低解释水平;人们往往倾向于用高解释水平对未来事件进行抽象性表征,用低解释水平对近期事件进行具体性表征[14]。解释水平理论被广泛应用于消费者评价、消费者决策等研究中,为商家进行有效管理提供了理论借鉴。柴俊武等将解释水平作为调节变量,研究了解释水平对消费者的延伸评估的作用[15];苏凇等基于CLT理论针对逆营销对消费者行为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对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x[16];陈柏霖针对如何实现口碑传播效果最大化的问题,结合CLT理论和调节定向理论对社交媒体口碑传播效果进行研究[17]。

2研究设计

2.1研究假设

2.1.1空间距离与虚拟社区在线口碑

空间距离是行为人以“此地”为参照,对空间距离远近程度的个体感知。Fujita等发现空间距离影响解释水平的作用机制与时间距离相似,当空间距离较近时,人们倾向于利用低解释水平来描述客体或者事件;当空间距离较远时,人们倾向于利用高解释水平来描述客体或者事件[18]。消费者行为都存在于一定的空间距离中,为了此次研究情景的需要,本文将空间距离分为本市和外省市两类。消费者感知到的空间距离不同,并基于不同的解释水平;进而,影响不同消费者对同一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的感知水平。当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之间空间距离较近时,接收者感知低解释水平(具体、局部及表面)的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更有用;反之,当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之间空间距离较远时,接收者更倾向于高解释水平(抽象、总体及本质)的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因此,提出假设:

H1:接收者感知的空间距离远近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影响显著。

H1a:当口碑传播者位于本市时,接收者感知低解释水平的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更有用。

H1b:当口碑传播者位于外省市时,接收者感知高解释水平的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更有用。

2.1.2社会距离与虚拟社区在线口碑

社会距离即自己与事件或者客体关系远近程度而形成的个体感知。美国学者Park进一步阐述了社会距离:社会距离是个人主观意愿下,与某群体之间远近程度的个人主观感受[18]。为方便此次研究情景,本文将社会距离划分为相似他人和不相似他人两类。消费者感知到的社会距离不同,并基于不同的解释水平;进而,影响不同消费者对同一在线口碑效价的感知程度。当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是相似他人时,接收者感知低解释水平(即具体、局部及表面)的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更有用;反之,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是不相似他人时,接收者倾向于高解释水平(即抽象、总体及本质)的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因此,提出假设:

H2:接收者感知的社会距离远近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效价的影响显著。

H2a:当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是相似他人时,接收者感知低解释水平的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更有用。

H2b:当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是不相似他人时,接收者感知高解释水平的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更有用。

2.1.3空间距离和社会距离的交互与虚拟社区在线口碑

消费者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的感知程度往往受多个因素共同的作用,根据以上假设可知空间距离和社会距离的远近对于虚拟社区在线口碑的效价具有交互作用。但是,空间距离和社会距离在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研究中的主效应哪个显著并未给出明确的答案。认知心理学理论认为:越抽象的客体越难建立情感关系,感知到的心理距离也就越远[19]。因此,本文认为:当虚拟社区在线口碑的传播者与接收者是相似他人时,情感关系造成的影响将大于空间距离的影响,即无论口碑传播者位于本市还是外省市,虚拟社区在线口碑的效价无显著差异;反之,当传播者与接收者是不相似他人时,尽管所生活的城市与不相似他人都很抽象,但是接收者更易对所生活的城市产生情感。因此,这种情境下,空间距离产生的作用将更大,即相比于口碑传播者位于外省市的,当传播者位于本地时,虚拟社区在线口碑的效价更高。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3:当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是相似他人时,无论口碑传播者位于本地还是外省市,接收者对于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效价感知无显著差异。

H3a:当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是相似他人时,当口碑传播者位于本地时,接收者感知低解释水平的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更有用。

H3b:当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是相似他人时,当口碑传播者位于外省市时,接收者感知低解释水平的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更有用。

H4:当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是不相似他人时,相比于口碑传播者位于外省市,当传播者位于本市时,接收者感知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更有用。

H4a:当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是不相似他人时,当口碑传播者位于本地时,接收者感知高解释水平的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更有用。

H4b:当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是不相似他人时,当口碑传播者位于外省市时,接收者感知高解释水平的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更有用。

为便于本文假设的描述,将本文假设总结如下。详见表1。

2.2实验对象

本文选取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在校学生为研究对象,采取简单随机抽样法,从上述学校在校生中随机抽取学生参加实验,为保证实验效果,对于被试者有如下要求:被试者来自不同学校、不同年级、不同专业,被试者半年内有过4次以上、或者两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网购经历的学生参加实验,且在一年的时间内未参加过相似实验。

2.3实验设计

本文共3个实验情景,分别为:2(空间距离:本市/外省市)×2(解释水平:高/低)、2(社会距离:相似他人/不相似他人)×2(解释水平:高/低)、2(空间距离:本市/外省市)×2(社会距离:相似他人/不相似他人)×2(解释水平:高/低)。为便于实验开展及数据分析,各因素测试项见表2。

本实验采用问卷法,问卷主要围绕“近社会(空间)距离/远社会(空间)距离对消费者感知高解释水平/低解释水平的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的影响”。以“社会距离为近时对低解释水平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的影响”为例:假设你准备买某一款短袖T恤,在某虚拟社区内看到了如下详细、具体的评论时,当口碑者是相似他人时,这些评论是否会对你的购买决策起到多大作用?

本实验共设置调查问卷16套,问卷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被试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和网购经历,采取一般性选择;第二部分为对应的实验情景设置和测量项设定,采用Liker5点评分量表。每套问卷中,针对特定的实验场景的描述M行加粗,以便被试者对于实验场景的认知,被试者只可参与一次实验,实验地点设置在安静且学生较为熟悉的教室里展开,以排除噪音及焦虑感等其他干扰因素的影响。实验开始时,由实验工作人员告知被试者实验要求及相关事宜,即实被试者被要求独立作答,避免互相交流造成的偏差,从而确保问卷的质量。为保障数据分析的便利性及有效性,每套问卷随机发放给70名以上的合格被试者,共计发放问卷1200份,回收问卷1089份,剔除无效问卷后,获得有效问卷967份。为便于分析,从每套问卷中随机抽取35份有效问卷,最终用于数据分析的有效问卷共计560份。被试者中男生268人,女生292人,男女比例0.918:1,比例情况合理。被试者基本情况如下:

(1)年级分布情况:大一学生118人,大二学生128人,大三学生146人,大四学生107人,硕士研究生50人,博士研究生11人,被试者涉及各年级层次且比例基本适合。如图1所示。

(2)专业分布情况:文史类39人,法学类67人,经管类90人,理科类168人,工科类185人,其他11人,专业分布情况合适。如图2所示。

3数据分析

本文通过收集实验数据,并利用方差分析法进行数据分析,得到如下结果。

3.1空间距离与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

通过控制空间距离的感知程度进行试验,并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各测试项进行信度效度的检验。由结果可见:Cronbach’sAlpha=0.917>0.7(具有较高的信度)、M本市=3.13

在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的感知过程中,空间距离和解释水平两因素具有显著的交互作用,利用双因素方差分析法对其交互作用进行分析。见表5、图3。

由表5可知,空间距离与解释水平两因素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的交互作用(Sig=0.000)显著;同时可知,解释水平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造成的影响(Sig=0.000)大于空间距离的影响(Sig=0.001)。从而可知假设H1a、H1b成立,即:接收者感知的空间距离远近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影响显著,且空间距离越近,接收者感知低解释水平的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越有用。

3.2社会距离与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

通过控制社会距离的感知程度进行试验,并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各测试项进行信度效度的检验。由数据分析结果可知Cronbach’sAlpha=0.920>0.7(具有较高的信度)、M相似他人=3.16

社会距离和解释水平两因素在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的感知过程中交互作用显著;因此,利用双因素方差分析法对其交互作用进行分析。见表8、图4。

由表8可知,社会距离与解释水平两因素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的交互作用(Sig=0.000)显著;同时由数据分析结果可知,社会距离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的影响作用(Sig=0.000)大于解释水平的影响(Sig=0.001)。从而可以得知假设H2a、H2b成立,即:接收者感知的社会距离远近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影响显著,且社会距离越近,接收者感知低解释水平的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越有用。

3.3空间距离和社会距离的交互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

通过控制社会距离和空间距离的感知程度进行试验,并对虚拟社区口碑效价各测试项进行信度效度检验。由数据分析结果可知:Cronbach’sAlpha=0.833>0.7(具有较高的信度);其次,利用描述性统计对两者交互作用进行分析由数据分析结果可知:M相似他人×本市=3.09,M相似他人×外省市=3.06,M不相似他人×本市=2.80,M不相似他人×外省市=2.23(即被试者对于社会距离和空间距离的感知程度显著)。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法对口碑信息的社会距离、空间距离及解释水平的主效应进行检验,通过数据分析可知:社会距离F(1,278)=14.652,P

社会距离、空间距离以及解释水平三因素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的感知具有重要的交互作用,利用多因素方差分析法对其交互作用进行分析。详见表12、图5。

由表12可知,社会距离与空间距离两要素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的交互作用显著(Sig=0.002);同时可知,社会距离对口碑效价的作用影响(Sig=0.000)大于空间距离以及解释水平的影响(Sig=0.001)。从而可知假设H3、H4成立,即:当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是相似他人时,无论口碑传播者位于本市还是外省市,接收者对于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效价感知无显著差异;当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是不相似他人时,相比于口碑传播者位于外省市,当传播者位于本市时,接收者感知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更有用。

4结论及建议

本文旨在研究空间距离和社会距离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的影响,通过上述分析发现:空间距离和社会距离及其交互作用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影响显著,即空间距离(社会距离)越近,解释水平越低(具体、局部及表面),在线口碑效价感知有用性越强;空间距离(社会距离)越远,解释水平越高(抽象、总体及本质),虚拟社区在线口碑效价感知有用性越强;在二者的交互作用中,较空间距离的效应而言,社会距离的主效应更加显著,当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社会距离近时,无论空间距离远近,接收者对于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效价感知无显著差异;当口碑传播者与接收者社会距离远时,空间距离越近,接收者感知虚拟社区在线口碑信息更有用。因此,本研究的建议分为对虚拟社区成员、消费者以及商家三部分。

(1)对于虚拟社区成员而言。虚拟社区具有动态开放性的特点,社区成员可以畅所欲言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及态度等;同时,虚拟社区信息来源广泛,良莠不齐,也极易造成虚假甚至捏造的口碑信息泛滥。因此,对于虚拟社区成员而言,应该合理适当地发表口碑信息,杜绝杜撰、传播虚假口碑信息,保证虚拟社区信息共享环境的真实性、可靠性。

(2)对于消费者而言。虚拟社区中,消费者可以极其方便地获得和借鉴自己想要的信息或知识。但是,信息的质量参差不齐,极易影响消费者决策的制定。同时,本研究发现口碑接收者感知的社会距离及空间距离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者对于口碑效价的感知,进而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及决策。因此,对于口碑信息质量的感知和辨识就显得尤为重要。消费者在虚拟社区的情境中,应该加强对口碑真实性的辨识能力,确保自己购买决策的正确制定。

(3)对商家而言。在信息化时代迅猛发展的今天,首先,商家应该提高对虚拟社区在线口碑尤其是负面口碑的关注度;其次,商家应该采取及时服务补救措施,及时消除消M者的抱怨,从而遏制虚拟社区中负面口碑的大肆传播。最后,商家应该努力做好产品品牌及服务工作,从而增强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进而,通过消费者虚拟社区在线口碑的传播达到口碑营销的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赵捧未,马琳,秦春秀.虚拟社区研究综述[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3,36(23407):119-123.

[2]唐雪梅,赖胜强,朱敏.网络口碑信息特征对受众再传播意愿影响研究[J].情报杂志,2012,4:133-137,121.

[3]BORDIA.TheInfluenceofOnlineProductRecommendationonConsumers’OnlineChoices[J].JournalofRetailing,2004,80(2):159-169.

[4]Mudambi,Susan,Schuff,etal.WhatMakesaHelpfulOnlineReview?AStudyofCustomerReviewson[J].MISQuarterly,2010,34(1):185-200.

[5]张敏,张哲.网络环境下口碑对消费者冲动性购买的影响[J].软科学,2015,10:110-114.

[6]王德胜,王建金.负面网络口碑对消费者品牌转换行为的影响机制研究――基于虚拟社区涉入的视角[J].中国软科学,2013,11:112-122.

[7]龚诗阳,刘霞,刘洋,等.网络口碑决定产品命运吗?――对线上图书评论的实证分析[J].南开管理评论,2012,4:118-128.

[8]汪旭晖,张其林,戴贺臻.网络口碑有用性的影响因素:一个文献综述[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119-126.

[9]TropeY,LiebermanN.Construal-levelTheoryofPsychologicalDistance[J].PsychologicalReview,2010,117(2):440-463.

[10]余金艳,刘卫东,王亮.基于时间距离的C2C电子商务虚拟商圈分析――以位于北京的淘宝网化妆品零售为例[J].地理学报,2013,10:1380-1388.

[11]张梦,杨颖,叶作亮.酒店网络评论内容特征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基于时间距离和社会距离情景的实验研究[J].旅游学刊,2012,11:97-104.

[12]车诚,马万祺,曹松峰.时间距离、社会距离与网购决策框架效应研究[J].商业研究,2015,9:130-136.

[13]LiebermanN,Trope.TheRoleofFeasibilityandDesirabilityConsiderationsinNearandDistantFutureDecisions:ATestofTemporalConstrualTheory[J].JournalofPersonalityandSocialPsychology,1998,75:5-18.

[14]DharR,KimEY.SeeingtheForestortheTrees:ImplicationsofConstrualLevelTheoryforConsumerChoice[J].JournalofConsumerPsychology,2007,17(2):96-100.

[15]柴俊武,赵广志,何伟.解释水平对品牌联想和品牌延伸评估的影响[J].心理学报,2011,2:175-187.

[16]苏凇,黄劲松.关于逆营销的效果研究:基于CLT理论的视角[J].管理世界,2013,11:118-129.

[17]陈柏霖.社交媒体口碑传播效果研究――基于解释水平理论和调节定向理论的视角[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1:99-10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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