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谓建筑企业“三算合一、五圈”业务会审制度
“三算”是指建筑企业内部的统计核算、业务核算和会计核算,统计核算是指真实反映报告期各项生产活动,业务核算是指构成工程实体人与物的消耗核算,会计核算是反映工程实体的最终核算。而“合一”是指将统计核算、业务核算和会计核算三算的数字口径、核算口径取得一致,充分保证原始数据的准确性,使各项核算能够真实反映报告期的各项经济活动。“五口”是指指建筑企业内部统计、预算、劳动工资、材料和财务五大业务口,而“交圈”是指将统计、预算、劳动工资和材料的核算,在最终财务(成本)核算时反映出各项核算数据口径一致,并真实反映报告期各项生产活动。在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运用这种方法对各项核算实施全过程控制,可为工程项目产生良好的的经济效益提供保证。
2.如何实施“三算合一、五圈”业务会审制度
应用这种方法必须在报告期末由项目经理组织工程项目各专业人员如统计员、预算员、劳资定额员、材料员、成本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对报告期内已完成的工程实物量进行横向的各专业核算数据对比,主要与预算工程量和劳资结算量进行对比,确定进入统计收入的工程量,利用进入统计收入的工程量核算各种资源(如劳动工资、各种原材料)的的定额消耗量,与各种资源(如劳动工资、各种原材料)实际消耗量进行对比,保证各种资源按实消耗,由此可使各专业核算口径一致、数据口径一致,最终由项目成本实施会计核算,使得项目各专业核算能够真实反映报告期内各项生产活动。
在保证各专业核算工程量数据口径一致的同时,还必须解决各专业核算深层次的矛盾。业务会审中不能只停留在各专业核算报告期内已完工程量的对比上,这只能解决业务汇审中的表象工作,不能解决其深层次的矛盾。要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在业务会审中根据对业务汇审制度的理解程度,应循序渐进,逐步深入,挖掘各专业核算中深层次的矛盾,在报告期解决和整改各专业核算数据之间的差异,以保证报告期内各专业核算数据真实有效,使项目成本及效益落在实处。
3.实施“三算合一、五圈”业务会审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在实施“三算合一、五圈”业务会审制度的过程中,各专业基础原始资料是否齐全是关键环节,它是实施“三算合一、五圈”业务会审制度的最基础依据,同时还必须保证各种资源配备齐全,重点应注意以下几点:
3.1必须确保人力资源的配置,即项目预算员、统计员、劳资定额员、材料员及成本员各专业核算人员必须配置齐全,这样可以在业务会审中起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作用,人力资源是业务会审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保证。
3.2必须确保三个“百分之百”,即工程项目工料预算、班组生产任务书及限额领料卡必须按施工进度百分之百到位,它是实施“三算合一、五圈”业务会审制度的基本保证。
3.3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验收制度,一般由项目统计员和劳资定额员共同对已完工程量实施验收,对验收的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进行对比,确定工程数量准确无误,同时与预算业务口确定定额子项和定额范围,核算口径取得一致后,作为报告期统计收入、劳资结算及材料核算的依据。
3.4统计收入必须反映报告期真实的生产活动,不得少报、多报和漏报,计算统计收入的工程量是实施业务会审的最原始数据,若不准确势必造成业务会审的不准确性。
3.5对作业班组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按验收的工程量由项目质检员进行及时评定,劳资定额员必须在报告期末按实结算,必须避免多结、少结和预结的现象发生,若结算数量不准确,会造成工资收支的的不准确性,同时造成材料核算的不准确性,因为各种材料的消耗情况在报告期是按结算工程量核算盈亏的。
3.6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项目材料员必须按依据班组生产任务书开具的“限额领料卡”限额发料,严禁无卡发料,在报告期末依据统计工程量及劳资结算工程量核算各种材料的定额用量,并与实际用量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各种材料盈亏问题的实质,以便在报告期内采取相应措施和办法,避免浪费,使工程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以最小和合理的消耗来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达到落实工程成本和效益的要求。
3.7“三算合一、五圈”业务会审制度必须实施动态管理和例行检查制度。业务会审工作必须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逐月(或逐季)进行,会审时间不能间隔过长,如待主体工程或装饰工程完成后再进行会审,会掩盖工程项目施工运行过程中各项核算的矛盾及各项核算之间数据的差异,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样也失去了业务会审的意义,所以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业务会审必须实施动态管理。在实施动态管理的同时必须按业务会审制度的要求和规定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实施逐级检查制度,垂直到底,纵向到边。若企业为“三级管理”,通常采用项目自检、分公司检查和公司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在报告期内按“三算合一、五圈”的业务会审制度进行整改,达到汇审制度规定的要求。
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必然引起消费需求的增加,分析二者之间的数量关系对理解宏观经济运行具有重要意义。1985年和1989年,国家统计局平衡司对这一关系进行了研究,其结论是:“根据1987年全国投入产出模型测算结果表明,每增加1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通过国民经济各部门在直接或间接为这部分投资而提供各种产品和劳务的波及过程,最终转化为消费需求(包括建筑业直接由投资额中转化为消费基金的部分)共42亿元。”这一研究在国内学界和政府部门具有相当影响,十多年来一直被广为引用,然而其结论还值得进一步研究。
为便于进一步讨论,首先简要介绍一下上述研究报告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在反映既定的技术经济结构的投入产出表中,总投入与总产出(总产品)各组成部分之间内在比例关系在短期内不变。因此当最终需求为已知时,就可以求出总投入或总产出及相关的量。统计局的研究就是以投入产出模型的这一性质为基础,设固定资产投资为已知量进行推导的。其分析过程是先求出每增加1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需要各部门提供的产值,即直接或间接为这部分投资而提供各种产品和劳务的数量,然后进一步求出各部门相应的消费需求增加值,最后加以汇总。按其1989年的测算,每1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影响如表1。
现在所关注的是表中的消费需求到底是什么含义。对此国家统计局的上述研究报告没有给予直接说明。但其1985年的研究报告曾提到:“1984年固定资产投资比1983年增加464亿元。根据上述比例计算,由于增加这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引起消费需求增加190.24亿元。其中属于增加职工工资和社员收入部分为182.22亿元。由此可以判断,这里的所谓消费需求实际上是指投入产出模型中最初投入的劳动者报酬部分。经用全国1987年投入产出模型测算,亦可证明上述判断。
需要强调的是,该研究报告利用投入产出模型中最初投入与最终产品之间的关系来研究投资增加与消费需求增加之间的转化关系,实际上是从消耗与产出平衡的角度将这种转化关系定义为“完成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所直接和间接耗费的全部消费品及服务的数量”。由于人们对何为“投资向消费转化的数量关系”有着不同的理解,因此明确上述定义十分重要,它保证了以下的讨论有一个明确的分析框架。
对上述研究报告的结论,我们认为有两点值得进一步讨论。
第一,研究报告将劳动者报酬简单地等同于消费需求,似不够准确。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的原则,消费需求必须是实际的消费支出,而不是收入。一般来说,劳动者收入包括劳动者报酬和其它非劳动收入两部分。劳动者报酬指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体现的是与劳动者付出的活劳动消耗对应的收入,非劳动收入则包括各种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由于各类收入均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收入要用于形成储蓄,因此在劳动者收入中只有一部分用于最终消费。将劳动者报酬直接等同于消费需求,忽略了劳动者的其他收入,忽略了所得税,忽略了储蓄,从方法论的角度看显然过于简单。
对此判断,我们还可以用另一种方法进行检验。如果运用该研究报告的推算方法,同样可以推算出生产单位消费品、单位存货增加和单位净出口所对应的劳动者报酬,然后经过加权计算后可得到生产单位最终产品所需要的劳动者报酬,其结果恰是按收入法核算GDP时得到的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1997年,按投入产出法统计数据计算的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为54.9%,而同期按支出法计算的最终消费占GDP比例为58.2%,二者相差3.3个百分点,说明简单地将劳动者报酬等同于消费需求是不准确的。
第二,研究报告似乎忽视了其它最初投入与消费需求的关系。如果遵循该报告利用投入产出模型中最初投入与最终产品之间的关系来研究投资增加与消费需求增加之间的转化关系这一路径,则与最终产品中固定资产投资相对应的最初投入不仅有劳动者报酬,还有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赢余。其中除折旧部分可确定不可能用于消费支出外,生产税净额和营业赢余中显然都有一定比例必然用于消费支出。如生产税净额作为政府的收入,构成政府消费支出的资金来源。我国近年来政府消费一般都相当于全部最终消费的20%左右,其重要性不容忽视。营业赢余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其中部分要以所得税形式上交政府,也形成政府消费支出的来源,另一部分形成所有者的税后收入,经过各种再分配渠道,也会有一小部分会被用地消费。换句话说,当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时,所引起的消费增加不仅来自于劳动者报酬的增加,还会来自于生产税净额和营业赢余的增加。这三部分各自用于消费支出额之和才能真正反映消费需求的实际变动。因此,忽视生产税净额及营业赢余与消费需求的关系将导致对消费需求的低估。
由以上的讨论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某些年份统计数据可能会表现出劳动者报酬占增加值的比例与最终消费率基本相当的情况。如1999年,按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数据计算的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为59.7%,而同期按支出法计算的最终消费占GDP比例为60.2%,二者相差无几。应强调的是,从理论上讲,即使这时也不能认定可以将劳动者报酬简单地视同为消费支出。因为这种相当只是某种巧合,是由生产税净额和营业赢余中用于消费支出的数量与劳动者报酬中用于储蓄及纳税的部分恰好大致相当造成的。
二、一个初步估算
以上分析表明,按统计局研究报告的分析方法,既存在从某种角度看对消费需求的高估,也存在从另一种角度看某种低估,那么,每增加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到底会增加多少消费需求呢?
根据GDP核算的支出法与收入法之间的内在联系,首先可以尝试一个简明的估算方法。
按收入法核算,最初投入包括体现固定资产消耗的折旧和由活劳动创造的国内生产净值两部分(这里仍按传统提法,可能与最新提法有所不同,但不影响分析结论)。折旧仍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国内生产净值在使用方向上体现为消费支出、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存货增加支出和净出口支出。从收入法与支出法的内在关系看,可判断国内生产净值中对应的消费部分就是GDP中的最终消费部分。
根据1997年的投入产出表(我国逢2、7年编制一次投入产出表,因此当前仍使用1997年投入产出表),当年国内生产净值为65392亿元,最终消费为44503亿元,二者比例为1∶0.68。换句话说,在1997年投入产出表所反映的技术经济条件下,每增加100亿元国内生产净值将对应消费需求增加68亿元。
现在的问题是是否可借助这一比例关系进一步推断固定资产投资增加与消费需求增加之间的关系。
同样根据1997年的投入产出表,可计算出全部最终产品及其各组成部分与最初投入两大部分之间的比例,即固定资产折旧与国内生产净值之间的比例(以下简称“投入结构”)的对应关系,见表2。
可以看出,全部最终产品所对应的“投入结构”与其各组成部分,即各类最终产品,特别是最终消费和固定资本形成所对应的“投入结构”基本相同,显现出强烈的同构性。这种强烈的同构性使我们有可能进一步设想,适用于整体的比例也大致适用于其每一个组成部分,即最终消费对全部国内生产净值的比例(68%)同样适用于固定资本形成所对应的那一部分国内生产净值。在这一设想下,通过换算,就可进一步得出增加单位固定资本形成将引起消费需求增加的数量:
0.86×0.68=0.585
这一结果意味着增加1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将同时引起消费需求增加58.5亿元。其实,由全部最终产品和固定资本形成在投入结构方面的上述强烈的同构性还可以直接推测,生产单位最终产品所耗费的全部消费品和服务所占的比例与单位固定资本形成所耗费的全部消费品和服务所占的比例大致相同。在这一推测下,就可直接将最终消费占GDP的比例用于估计单位固定资本形成所耗费的消费品和服务所占的比例。根据1997年投入产出表,该比例为1∶0.588,与正文中1∶0.585的估计相差无几。
三、进一步验证
然而,如果进一步分析,人们可能会提出,全部最终产品及其各组成部分,即各类最终产品所对应的固定资产折旧与国内生产净值的比例虽大致相同,但每类产品所对应的国内生产净值的内部结构却是不同的。如最终消费所对应的劳动者报酬比例为0.58,而固定资本形成所对应的劳动报酬比例仅为0.5,见表3。
显然,如果国内生产净值内部各组成部分用于消费的比例有较大差距,则最终消费占全部国内生产净值的比例(68%)不一定适用于最终产品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因此,还需要通过其它方法来作进一步验证。
通过投入产出模型虽然可以计算出增加每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需要增加多少固定资产消耗和多少活劳动消耗,也可以计算出由活劳动消耗新创造出的价值量在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营业赢余之间的初次分配,但却无法计算出劳动者怎样在消费和储蓄之间分配其收入,所有者怎样使用其营业赢余和政府对生产税净额在各项用途间的安排比例,因此难以直接计算每增加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到底会增加多少消费需求。
现有统计资料使我们有可能通过估计国内生产净值中各类收入形式的“消费倾向”的方法进行估算。首先估计城乡居民劳动者报酬与消费支出的关系。城乡居民的收入来自不同渠道,根据其性质,可分为劳动报酬收入和非劳动报酬收入,如转移收入和财产收入等。虽然收入渠道不同,但我们认为消费者的总体消费支出状况主要与收入水平有关,与收入渠道差异基本无关。劳动者在决定其消费储蓄比例时一般并不考虑其收入是从哪里来的,因此原则上整个收入的消费倾向亦可看作每一类收入的“消费倾向”,这里未考虑劳动者各种收入的税收差异问题。就本文研究的性质而言,这种忽略不影响基本结论。
据统计,1997年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部年可支配收入为5160元,平均每人消费性支出4186元;农村居民平均每人纯收入2090年,平均每人年生活消费支出1617元。考虑到城镇人口与乡村人口之比为1∶2.34,按加权方法计算,城乡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3009元,平均每人消费2386元,消费倾向为79.3%。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认为劳动者报酬的“消费倾向”也是79.3%。
其次,按同样的逻辑估计生产税净额与政府消费的关系。据统计,1997年政府财政收入为8651亿元,同年政府消费额为8724亿元,占财政收入的100.9%,即所谓财政收入的“消费倾向”。按照总体消费支出水平不决定于各收入渠道比例差异,或各不同渠道收入用于消费城出的比例实质上相同的逻辑,可以认为生产税净额的“消费倾向”就是100.9%。
现在还需要估算营业赢余的“消费倾向”。营业赢余的分配去向十分复杂,一部分要用于交所得税,一部分可能通过利润分配变成消费者的财产性收入然后进入消费,还有一部分形成企业储蓄,最后用于投资。从现在各种统计数据很难对其最终分配比例做出估算。已经估算出了劳动者报酬和生产税净额的“消费倾向”,同时又知道了在最终产品中最终消费所占的比例,由此即可根据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营业赢余与各自相应“消费倾向”之积的和等于最终消费的平衡关系,倒算出营业赢余的“消费倾向”,计算结果是0.142。
计算过程如下:
假设1997年GDP总量为100个单位,T为“消费倾向”;按收入法核算劳动者报酬量为X,所对应的“消费倾向”为Tx;生产税净额量为Y,所对应的“消费倾向”为Ty;营业赢余量为Z,所对应的“消费倾向”为Tz;按支出法核算的最终消费量为C,于是有
X*Tx+Y*Ty+Z*Tz=C
通过计算1997年投入产出表可得到,X=54.9,Y=13.6,Z=17.9,C=59.8,另外前边已估算出Tx=0.793,Ty=1.009,于是可求出Tz,即营业赢余的“消费倾向”为0.142。另外,由于营业赢余的“消费倾向”实际上是一个平衡项,与劳动与报酬和生产税净额的“消费倾向”成反向变化,因此年度间变化较大。
现在可进一步计算增加单位固定资产形成所必需的消费支出。
按1997年投入产出表计算,可得到与作为最终产品组成部分的固定资本形成相对应的最初投入各组成部分的比例,见下表4。
表4单位固定资本形成对应的最初投入各部分比例
单位:%
合计
折旧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营业赢余
100
14
50
15
21
如果按国家统计局上述研究报告的方法,根据新的投入产出表,劳动者报酬部分为50,则增加1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将引起消费需求增加为50亿元。但按照我们的分析,其答案应为与固定资本形成相对应的最初投入中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营业赢余与各自相应“消费倾向”之积的和。于是有:
50×0.793+15×100.9+21×0.142=57.8
即增加100亿元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将引起消费需求增加57.8亿元。这一结果与上述直接运用最终消费对国内生产净值的比例估算的58.5亿元相差不大,似可相互验证。
2005年上半年人力资源部工作总结(工资管理劳动保护部分)文章作者:程继承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8月25日15:412005年上半年人力资源部工作总结(工资管理与劳动保护部分)一、完成了2005年度劳动工资年报的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并且认真分析、总结,完成了劳动工资统计分析报告和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总结。二、完成了2005年度工资计划的制定工作,制订了2005年度各分、子公司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或包干办法,并积极组织实施。三、积极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
作和宣传工作,完成了上半年*和业务学习记录工作,在《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网》、《黄河网》、《黄河人事劳动教育网》、《黄河政工》等多种媒体上发表稿件40多篇次,积极宣传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四、按时完成了集团公司机关和各分、子公司工资台帐的编制工作,按时编制、汇总和报送劳动工资月报、季报;建立劳动工资统计台帐,严格规定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及时为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提供了准确的统计资料。五、制定了《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年休假实施办法》、《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系统日常管理办法》,目前已送交有关领导审阅。六、开始制定《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目前进展顺利。七、完成了集团公司机关和各分、子公司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批工作;八、完成了调入、调出人员工资关系的转移工作;九、审核批准了三门峡明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三门峡明珠投资有限公司的工资改革实施办法;十、按时完成了机关上半年工资、奖金、防汛津贴、肉蛋补贴和防暑降温费的审核发放工作。十一、按时完成了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工效挂钩的工资结算工作;十二、按时完成了明珠宾馆等单位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测算工作;十三、健全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按时向各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了伤亡事故报表,组织参加市劳动局工伤残疾鉴定。十四、按照《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规定》,要求审核办理了离退休人员的工伤医疗费报销。十五、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对集团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执法检查,规范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十六、及时为集团公司机关职工配发了劳动防护用品。十七、按要求向市残联报送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报》报表。十八、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配合法律事务部,积极做好陈运河案件的法律诉讼工作。十九、协助综合管理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险科完善了多份即将退休职工的档案材料,为这些职工的正常退休提供保障。二十、按照水利部和黄委会要求完成了《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2003-2004年度工资分配工作自查报告》、《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防汛津贴执行情况的报告》的编写与上报工作。二十一、完成了部、委有关业务部门到我局的调研接待任务。二十二、按时保量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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